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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滁州:“四抓四促”纵深推进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2024-12-09徐以成

中国食品 2024年23期

自开展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以来,滁州市各有关部门闻令而动、积极作为,以“四抓四促”为抓手,在责任落实、宣传教育、制度完善、设施配套、规范秩序等方面下功夫、出实招,确保了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底线稳固。

强抓责任促履职

此次专项整治由局领导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任“双组长”,不断加强调度频次和力度,确保工作任务和责任传导压茬推进。今年以来,滁州市“局组联动”召开调度会商会议8次,对县市区和相关中小学校开展“四不两直”督导、暗访4轮,下达提醒敦促函6份,交办重点风险隐患问题20批次。

为了压实属地责任,根据市领导职务调整和包保主体情况变化的实际,及时调整更新3所等级A级的中小学校食堂的市级包保干部。滁州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副市长先后对7家中小学校(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现场督导,推动属地管理责任有力落实。

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学校是责任主体。为了督促学校落实落细食安主体责任,要求各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指导40多家食堂采取承包(委托)经营的学校配齐配强“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同时要求学校及承包方强化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业务培训考核和加工操作规范,提高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和内部管理水平。

紧抓宣教促提升

春秋两个开学季,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先后联合教育、卫健等部门,组织专题讲座、集中培训、提醒约谈等宣教活动20多场次,向2200名中小学校相关负责人和食堂职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培养他们的安全责任意识;专门组织全市50多家食堂承包企业、校外供餐企业的负责人和食品安全总监(安全员)参加专题培训会议3场次,累计培训骨干人员200余人;以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竞赛为契机,举办了两轮全市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技能竞赛模拟考核,进一步增强各类学校和餐饮单位的业务技能和履职履责素养。

针对媒体曝光的“劣质槽头肉”“臭肉”事件,全市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集中教育和食堂突击检查工作,严查学校食堂和食材原料供应商的肉类产品采购、贮存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食品留样等制度的落实情况,严防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全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660多人次,排查整改中小学校相关问题46个,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行政提醒相关责任人员35人。

大抓投入促配套

在硬件配套方面,滁州市市场监管局督促学校配备食堂“三防”、餐饮具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老旧食堂。截至目前,142家中小学食堂新配备“三防”设施设备668台(套),81家中小学食堂新配备复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设备163台(套),11家中小学食堂新建复用餐饮具消毒房11个,33家中小学利用暑假窗口期对食堂进行了改造升级。此次软硬件设施设备投入涉及资金700余万元,惠及在校就餐中小学生16.1万人。

在软件配套方面,针对部分学校校领导陪餐工作制度落实不严格、校外供餐单位管理不规范等问题,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教体局印发《关于规范做好全市学校集中用餐陪餐工作的通知》《关于规范中小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集中招标工作的通知》2个制度文件,印发《滁州市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模板)》,发布《滁州市保障校园食品安全倡议书》,组织全市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签订承诺书,并张贴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接受监督。此外,还向各级校园食堂餐饮单位管理和从业人员印发《防鼠八项措施》《防鼠指引》《校园食品安全明白纸》等宣传培训资料3.2万余份,大力督促各学校食堂施行“你呼我应”工作机制,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及时高效处置,第一时间办结投诉事项145条。

严抓查处促规范

对学校食堂、校外供餐单位不按规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经营过期变质食品,食品及原料抽检结果不合格,餐饮具清洗消毒不到位等问题,滁州市市场监管局坚持“零容忍”,做到应罚尽罚。截至目前,全市共查办各级各类中小学校食品安全案件28件,罚没款7.61万元。其中,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案件17起、使用过期食品原料案件8起、食用农产品抽检不合格案件3起;涉案主体方面,公办学校19家、民办学校9家。此外,滁州市市场监管局还发布相关典型案例1期(案件2起),营造了从严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动的声势导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