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与濮议之争新论
2024-12-08顾友泽
[摘 要] 追奉宋英宗生父濮安懿王使用何典,执政派与台谏派展开了激烈论辩。台谏派依据纲纪礼法、皇权合法性等原则,主张英宗称其生父濮安懿王为皇伯;而以欧阳修为代表的执政派则以人情论为理论基础,对经典的理解不依傍汉唐经传而自我发明,解释《仪礼》中“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主张称皇考。濮议之争表面以执政派胜利而终结,但欧阳修因被误认为执政派的首议者,遭到公议的排斥,其政治生命与自然生命提前终结,成为濮议最大的受害者。欧阳修以及执政派对濮议之争走向的不确定性未有充分预估,在论辩中丧失了先机。欧阳修以及执政派之所以坚持主张称亲,是因为他们认为称皇考或亲既有理论依据和历史经验,且符合其同情英宗的心理,欲借此帮助英宗建立心理安全。欧阳修遭到台谏派最激烈的攻击,既因为他是执政派的代言人,又与其高度的学术自信和偏执的性格有关。
[关键词] 欧阳修;濮议之争;误解;人情论
[中图分类号] K24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1763(2024)06-0113-09
A New Analysis of Ouyang Xiu and the Dispute
over the Posthumous Title of Pu An Yi Raja
GU Youze
(Department of Chinese,Nantong University,Nantong 226019,China)
Abstract:The debate over the appropriate posthumous title for Emperor Yingzong of Song’s biological father,Pu An Yi Raja,led to a fierce controversy between the ruling faction and the remonstrators. The remonstrators,based on the principles of Legitimacy of Imperial Power,suggest Yingzong to call Pu An Yi Raja as “Huangbo(皇伯)”. The ruling faction represented by Ouyang Xiu,based on his argument on human sentiment,diverged from the traditional Han and Tang interpretations of the classics and developed his own understanding. He interpreted the Yili and suggested that “when someone should be adopted as an heir by another family,they observed mourning rites one level lower when their biological parents passed away”,thus advocating for Yingzong to honor his biological father as “Huangkao(皇考)”.On the surface, the dispute appeared to have ended with a victory for the ruling faction ,but Ouyang Xiu was mistakenly regarded as the primary advocate for the ruling faction in the debate,leading to his rejection by public opinions. Consequently,his political and natural life ended prematurely,making him the greatest victim of the dispute over the posthumous title. Ouyang Xiu and the ruling faction failed to anticipate the uncertainty in the direction of the debate,leading to a loss of initiative. Ouyang Xiu and the ruling faction argued that addressing Pu An Yi Raja as“Huangkao(皇考)”or“Qin(亲)”had theoretical and historical precedents,and it aligned with their empathy for Emperor Yingzong, and they wanted to use it to help Yingzong establish psychological security. Ouyang Xiu,as the spokesperson for the ruling faction,due to his high academic confidence and stubborn personality,faced fierce attacks from the remonstrators.
Key words: Ouyang Xiu;dispute over the posthumous title;misunderstanding;human relations theory
关于濮议之争,近年来研究成果颇丰,学者们从各个不同的层面对诸多问题展开了研究,既有宏观方面对濮议产生的原因、濮议导致政治局面的改变等的探讨,也有微观方面对濮议之争中的当事人如司马光、吕诲、欧阳修等在此事件中的表现、观点等问题的揭示,另外还有以濮议事件为切入口管窥古代礼制的研究等。不过,整个事件中最为关键的人物欧阳修在整个争论的过程中是不是如前人所说是整个事件的主导?又是否如前人所认为的乃其为谄媚英宗而坚定地与两制、谏官、礼官等代表公议的力量进行论辩?这些问题本文认为或有可商榷之处,故不揣鄙陋,就这些问题进行较为全面系统的分析。
关于濮议之争的来龙去脉,前人已经有系统的梳理,这里不再具体展开,为论述的方便,仅扼要概括。宋仁宗去世后,因无子嗣,由濮安懿王赵允让之子赵曙(本名赵宗实,由仁宗改名为赵曙)继位,即宋英宗。治平二年(1065)四月,朝廷诏议崇奉英宗生父濮安懿王典礼。吕诲、范纯仁、吕大防及司马光、贾黯等皇伯派(亦称台谏派)力主英宗称濮安懿王为皇伯,韩琦、欧阳修等中书宰执(可简称为执政派,或称皇考派)认为皇伯之称于礼无据,暗示当称皇考,奏请再议。曹太后闻之,出手诏指责韩琦等不当议称皇考,英宗也降诏权罢议论。然而,台谏派并没有因此停止上疏阻止称亲,尤其是年八月,开封大雨导致损失惨重,台谏派根据“水不润下”的理论对执政派以皇考追崇濮安懿王展开强烈的舆论攻势,中书予以回击,认为“皇伯”之说乃无稽之谈。争论之际,曹太后突下手诏,“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皇帝称亲”;中书宰执则建议英宗“谦让不受尊号,但称亲,即园立庙,以示非上意,且欲为异日推崇之渐”。[1]5029听闻曹太后手诏后,司马光、吕诲、范纯仁等攻击韩琦、欧阳修愈厉,认为曹太后乃受韩琦、欧阳修胁迫而下此诏书。后英宗将吕诲、范纯仁、吕大防等外放地方任职,此事暂告一段落。
事件最终的结果,虽然表面上看执政派占了上风,追崇濮安懿王典礼以英宗称亲、即园立庙的方案实施,但执政派在舆论上却为人诟病,相反,台谏派在道义上赢得了普遍的同情。欧阳修作为执政派的代言人,与台谏派的辩论最为激烈,也因此受到最多、最强烈的攻击,遭到当时及后世不少批评,濮议之争也因此成为欧阳修政治生涯中最大的污点。在濮议之争的过程中,欧阳修即被吕诲等人进行人身攻击,称其:“倡为邪说,违礼乱法……而又牵合前代衰替之世所行缪迹,以饰奸言,拒塞正论。”[1]5025“豺狼当路,击逐宜先,奸邪在朝,弹劾敢后?”[1]5023濮议之争结束后,欧阳修仍然遭到当时公议的攻击:“朝论以濮王追崇事疾修者众,欲击去之。”[1]5078而蒋之奇诬蔑欧阳修与长媳吴充之女有染,更是让欧阳修在朝廷难以立足,最终导致欧阳修政治生命及自然生命的提前终结,而蒋之奇诬蔑欧阳修的动机,亦源于濮议之争:“之奇始缘濮议合修意,修特荐为御史,方患众论指目为奸邪,求所以自解。”[1]5078蒋之奇的攻击,目的居然是为了撇清与欧阳修的关系,可见欧阳修其时处境之艰难。对此,李昌舒已有阐释,他指出,即便欧阳修被蒋之奇等诬陷之事,很快就被查明真相,彭思永、蒋之奇二人因此被贬,但欧阳修还是在苏采、吴申二人的弹劾下离京。与此同时,韩琦亦在王陶的弹劾下离京。更为重要的是,在欧阳修遭到诬陷这件事情上,司马光、吕诲等素以正直著称之士无一人为其发声,甚至受到欧阳修举荐的吕公著亦未为其解围。“不仅是自己的政治生命已经被终结,在一定意义上甚至可以说,自己的士人身份也已被剥夺。”[2]至于后人,亦颇多对欧阳修在濮议中的表现不满者,如朱熹曰:“欧公说固是不是。”[3]2668王夫之评价欧阳修濮议中的言行:“欧阳永叔之濮议……直恁大不可而有害于世。”[4]89而欧阳修一而再、再而三请求外任,后又请求提前致仕,亦是自知不容于公议的表现,魏泰评云:“欧阳公惩濮邸之事,深畏多言,遂力辞恩命,继以请老而去。”[5]102叶适对欧阳修在濮议中的行为亦深表惋惜:“及濮园议起,未知是非所在,而倾国之人反回戈向之,平日盛举,一朝堕损,善人君子,无不化为仇敌,至今不定。”[6]709至于后来欧阳修不厌其烦,详细记载濮议过程,当亦是其不甘为公议不容之表现,故孙绪评曰:“至于满朝为敌,公集中又私著《濮议》,以伸前说,多至四五卷,《五代史》中论晋主重贵继高祖事,又复援以为说,近于遂非文过矣。改过不吝,真君子之难事也。”[7]604
按理而言,欧阳修二十三岁中进士,进入仕途,中间宦海沉浮,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政治经验,应该能够预料到这一事件的严重后果。而且,曾任谏官的欧阳修当然深知台谏与公议力量的强大,对台谏与公议自然非常重视。李昌舒一文对此有详细的论述[2],这里不再赘言。那么,究竟是什么导致欧阳修如此不爱惜自己的清誉而站到了代表着公议的台谏派的对立面?本文以为,这一问题不能从某一单纯的视角审视,而应从不同的维度立体、全面地探究。
一 执政派低估反对力量
与事件的冲突升级
濮议之争,从形式上看是一个礼制之争。这样的争论几乎在每个历史时期都会发生,多数情况下不会引起人们特别的关注。而且,就在濮议之前,英宗朝已经发生过两次礼制方面的论辩。首次争论的是仁宗的袝庙问题。仁宗之前,太庙自僖祖(宋太祖之高祖)之下为七君,而到仁宗入庙已为第八君,因此,僖祖是否迁出,便成为争论的焦点。翰林侍读学士孙抃主张增七庙为八庙,“诏从之”。卢士宗、司马光不同意孙抃的主张,认为“今若以太祖、太宗为一世,则大行皇帝袝庙之日,僖祖亲尽,当迁于西夹室,祀三昭三穆,于先王典礼及近世之制,无不符合,太庙更不须添展一室”。再议之后,取卢士宗、司马光之议,“诏恭依”。[1]4809—4811其次便是仁宗配享何种祭祀。翰林学士王珪依据唐代杜鸿渐等人的议论,主张“循周公严父子之道,以仁宗配享明堂”。而知制诰钱公辅则认为配天之祭不应拘泥于严父之道,而严父之道亦不只在配天一途,杜鸿渐、王泾等唐人乃不明经训,曲解邪说,不足为训,而应该“循宗周之典礼,替有唐之曲学”。因王珪与钱公辅意见不一,于是英宗又下诏让台谏、讲读官与两制、礼院继续共同详加议定。御史中丞王畴同意以仁宗配享明堂,知谏院司马光、吕诲则提出不同意见,认为“舍真宗而以仁宗配食明堂,恐于《祭法》不合……宜遵旧礼,以真宗配五帝于明堂为便”。孙抃则主张仁宗配享明堂,认为其在位期间,海内大治,厥功甚伟,没有理由不配享明堂:“今祔庙之始,遂抑而不得配上帝之享,甚非所以宣章陛下为后严父之大孝。臣等参稽旧典,博考公论,敢以前所定议为便。”[1]4846—4851从中可以看出,无论是仁宗的袝庙问题,还是仁宗配享何种祭祀的问题,都有过多轮争论,尤其是后者,参与争论者人数众多,且观点截然相反,但并没有演变成激烈的对抗性政治事件。
也许正是基于这样的经验,欧阳修、韩琦等中书宰执最初并没有特别重视此事。而且客观地说,他们提出的追崇濮安懿王的意见,并没有太过当的问题,他们的主张并非以英宗尊崇濮安懿王而夺仁宗的正统地位。皇伯派与皇考派争论的焦点只有一个,即英宗是否可以称濮安懿王为亲。皇伯派认为英宗称濮安懿王为亲、为考,有导致两统二父之嫌,是严重的违背礼制、伦理的行为;而且事实上,后来南宋孝宗对自己的生父也的确以皇伯相称,但这些都有讨论的空间。谢肇淛就明确赞同欧阳修的观点:“有世之所非而实是者,欧阳濮议是也。礼,为人后者不得顾其本生父母,特不为之服耳,未尝并父母之名没之也。礼有三父八母,养者、继者皆父母也。嗣大位而改其所生父为叔伯,于心安乎,于理顺乎?此拘儒之见,必不可行者也。”[8]294—295李慈铭也认为欧阳修的意见并无不妥:“夜坐阅《欧阳文忠集》中《濮议》及《或问》数篇,以《仪礼·丧服》齐衰不杖期章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一句为主,谓降其服,不降其称,乃圣王之制,仁义并用。因援汉宣帝称其父史王孙为悼考,光武称其父南顿君为皇考故事,而谓濮王宜但称亲,不追崇封爵,因茔为园,即园为庙,令王子系世承其祀,云云。议论甚正而当。”[9]641爱新觉罗·弘历亦赞同欧阳修的意见:“顾核诸先王‘缘人情以制礼,本天性以立则’之旨,欧阳之议自是至当。而当日英宗处置尽善,亦可谓无遗憾矣。”[10]549钱大昕更从理论上阐释了欧阳修建议的正确性,其《答问十》:“问:宋濮安懿王之议,两制谓宜称‘皇伯’,而欧阳公建议非之。后人多左欧阳而右司马,然与?否与?曰:‘皇伯’之称,于礼无稽。古人称伯父叔父、伯舅叔舅、伯兄叔兄、伯氏叔氏、伯子叔子、伯姬叔姬,皆以伯叔为长幼之异名,无单称伯叔者……《礼》,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齐衰期,不闻改本生之亲为世父叔父者。汉宣嗣孝昭,尊史皇孙曰悼考;光武嗣孝元,亦立南顿以下四亲庙曰考曰亲,则亦未没其父母之称。谁非人子?以为人后而不得有其父母,于人子之心,自有难安者。欧阳之议,于礼于情本无可易,非若嘉靖议礼诸人之佞邪也。”[11]200而且,后人即便有不认可欧阳修做法者,却也没有因此而对其品性进行攻击,孙绪就认为濮议中各家观点不同,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欧阳永叔议濮王足为一失,然人之见各有所偏,未为害也。”[7]604吴汝纶更是认为濮议本身意义就没有那么大,其《仁和王尚书七十寿序》曰:“大臣之职,以容物为量……欧阳永叔一代宗师,区区典礼空议,至为言路所不容。”[12]271
其实,早在嘉祐八年(1063)四月戊戌日,不知出于何种考虑,司马光就曾上疏,带有预警性质地言及此事。他指出,于礼嗣子应该为其养父母“服斩衰三年”,而为亲生父母则降一等,应服“齐衰期”,这是因为既然已经过继给养父母,则其与养父母、亲生父母的关系也发生转变。司马光还举例说明,如汉宣帝因为继承汉昭帝的大位,就不敢再给自己的祖父、父亲加尊号;汉光武帝自认为是元帝之后,也就不便于给自己的祖父刘回、父亲刘钦加尊号。他认为“此皆循大义,明至公,当时归美,后世颂圣”。至于汉哀帝、安帝、桓帝、灵帝,他们自旁亲入继大统,追尊其祖、父,非但不能说明其为孝,反而因违背礼法而取讥于当时与后世,故司马光警告曰:“臣愿陛下深以为鉴,杜绝此议,勿复听也。”[1]4805—4806执政派对此似乎也有所察觉,韩琦代表中书于治平元年(1064)五月癸亥日向英宗上《中书请议濮王典礼奏状》曰:“伏以臣闻出于天性之谓亲,缘于人情之谓礼。虽以义制事,因时适宜,而亲必主于恩,礼不忘其本。此古今不易之常也。”此论似是针对司马光的言论而发,但具体指向并不太清晰,因而缺乏明确的引导信号。而且,韩琦等人认为崇奉濮安懿王乃常规操作:“臣等忝备宰弼,实闻国论,谓当考古约礼,因宜称情,使有以隆恩而广爱,庶几上以彰孝治,下以厚民风。”倒是英宗本人思虑比较周全,“诏须大祥后议之”。[1]4872此后,英宗于治平二年(1065)四月戊戌日,“诏礼官及待制以上,议崇奉濮安懿王典礼以闻。宰臣韩琦等以元年五月奏进呈故也。”[1]4957接到诏书后,两制、礼官等相关官员进行商议,得出比较一致的意见:“为之后者为之子,不敢复顾其私亲,今日所以崇奉濮安懿王,典礼宜一准先朝封赠期亲尊属故事,高官大爵,极其尊荣。”显然,这样的意见是太常礼院与两制郑重讨论的结果,而且,他们可能感觉到这并不符合中书的期待,故王珪等人“相顾不敢先”。[13]481反观中书宰臣,此前他们理应知道司马光的意见,却未做任何防范,虽然觉察到两制、礼官所讨论的结果极有可能不符合期待,但还是寄希望于以暗示的方式来改变众人的意见:“中书以为赠官及改封大国,当降制行册命,而制册有式,制则当曰‘某亲具官某,可赠某官,追封某国王’,其册则当曰‘皇帝若曰,咨尔某亲某官某,今册命尔为某官某王’,而濮王于上父子也,未审制册称为何亲,及名与不名。乃再下其议。而珪等请称皇伯而不名。”[14]1847-1848然而,这样带有指导性的意见,同样没有取得预期的结论。直到治平二年十月,在执政派被台谏派连连攻击之后,参知政事欧阳修才撰《论濮安懿王典礼札子》,从历史经验和理论层面与台谏派论辩。从舆论和论辩的角度看,执政派显然丧失了先机与主导权,此后的论辩也因此显得较为被动。欧阳修、韩琦等宰执没有充分预估濮议可能引起的激烈争论,还体现在事先未曾就此事与曹太后沟通,这从曹太后出手书“切责韩琦等以不当议称皇考”一事中可以想见[1]4972。另外,英宗“既以皇太后之故,决意罢议,故凡言者一切留中”[14]1848,匆忙之中的暂时罢议之举,同样显示出中书未曾考虑到曹太后的影响力,严重低估了濮议的困难,没有事先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因而,即便后来曹太后下手诏肯定称皇考的意见
《宋史》卷十三:“封濮安懿王宜如前代故事,王夫人王氏、韩氏、任氏,皇帝可称亲。尊濮安懿王为皇,夫人为后。”,台谏派亦不认可,以为曹太后此举乃是迫于宰辅的压力,这导致公议进一步向台谏派倾斜。
当然,按照韩琦、欧阳修等人的政治品格,他们或许不屑于事先密谋。但既然欧阳修后来作为中书的代表而与台谏派进行论辩,说明中书是可以参与讨论这一事件的。那么,执政派何以不在提出称亲建议时即表明观点,从而掌握主动权呢?这一方面是因为崇奉濮安懿王典礼本身属于礼制之事,理当由相关人员讨论,宰执直接表明观点和态度容易引起非议;另一方面也与韩琦、欧阳修等高估自己的影响力不无关系。韩琦、欧阳修等人,尤其是韩琦,在仁宗朝已经位至宰执,对英宗有辅立之功,又调和英宗与曹太后两宫矛盾,促使太后还政英宗,因而享有很高的威望。治平元年,韩琦抱着被贬的心态计划提请曹太后还政英宗,同为宰辅的曾公亮建议曰:“朝廷安可无公?公勿庸请也!”[1]4866治平二年,欧阳修在《相州昼锦堂记》中评价韩琦:“临大事,决大议,垂绅正笏,不动声气,而措天下于泰山之安,可谓社稷之臣矣。”[14]587这一评价后来被视为对韩琦最准确的概括。欧阳修在濮议之前亦享有崇高的威望,叶适评价曰:“至如欧阳,先为谏官,后为侍从,尤好立论,士之有言者,皆依以为重,遂以成俗。”[6]709拥有极高威信的韩琦、欧阳修等人,也许因此错估了众人在崇奉濮安懿王典礼讨论中的独立性,李焘猜测韩琦等人“意朝士必有迎合者”[1]4972,不无道理。事实上,的确有朝臣赞同执政派的意见,如“金部员外郎、直龙图阁、天章阁侍讲傅卞为起居舍人、同知谏院。卞议濮王典礼,与执政意合,故骤进”[1]5049,又“上又特批之奇与御史。欧阳修素厚之奇,之奇前举制策不入等,尝诣修盛言追崇濮王为是,深非范百禄所对,修因力荐之”[1]5042。然而,即便如此,整个朝廷中台谏派的意见仍然占据绝对上风。
执政派既没有在前期做好充分的应对准备,也没有做好向公议妥协的心理准备,因而在整个论辩及后续应对上漏洞频出,贻人以口实,导致濮议之争演变成英宗朝最大的政治事件,也导致卷入最深的欧阳修成为整个事件最大的受害者。
二 执政派的迎合与英宗心理
安全感的建设
关于濮议之争的深层原因,很多学者从不同角度进行过探讨,刘子键指出,濮议由曹太后与宋英宗的矛盾所致[15];许玉龙则以为濮议之争的实质体现为宋英宗对仁宗皇帝的不满[16]。这些说法都有一定的道理。的确,从英宗继位的曲折过程,英宗继位前后的种种不合常理的表现,以及众多大臣对英宗与曹太后的规劝来看,英宗对仁宗的感情并不深厚,甚至可以说刻薄寡淡,而且他和曹太后也并不亲近,颇有隔阂与不满。对以何典崇奉英宗生父濮安懿王,想来韩琦、欧阳修等执政大臣与英宗事先应有沟通,或者存在某种默契,否则很难解释为何作为个体的几位宰执意见如此一致。
也就是说,如何崇奉英宗生父濮安懿王,本身并不仅仅是一个纯粹的学术问题,还涉及现实政治的考量。本文以为,宰执对濮安懿王称亲、称考,当不乏顺从、迎合英宗之意。那么,宰执为何要顺从英宗呢?一个很容易想到的答案当然是邀宠、固宠。治平三年(1066)正月癸酉,吕诲、范纯仁、吕大防合奏曰:“修备位政府……希意邀宠,倡为邪说,违礼乱法,不顾大义。”[1]5025如果说吕诲等人作为臣子,因忌惮于英宗而不敢说得太过直接,那么明代刘定之在《宋论》中的推测则更为直接:“岂非修久参大政,当辅相位,略萌觊觎之心,稍为迎合之计,以致此乎?故曰:‘惟恐其不究于用,而有意于究,是乃用之所以不究也。’”[17]136郑瑗则驳斥了这样的观点:“刘氏《宋论》胜之,然有不厌人心者……论欧阳公濮议,谓其久参大政,觊觎相位,而为是迎合之计。尝观前辈谓濮议初不出于公,而台谏有言,公独力辩,故议者指公为主议之人……公又自撰《濮议》四卷,悉记当时论议本末甚详,其序文至以夷、齐自许。则欧公于此议盖执之终身,初非为觊觎相位而发明矣。”[18]237-238
当然,刘定之的猜测也很难完全辩驳,因为人的心理,尤其是如此隐秘的想法,当事人一般不会自揭其短并形诸文字。但是,欧阳修本人“独力辩”台谏的行为,恰好可以反驳刘氏的批评。治平二年,朝廷欲任用欧阳修为枢密使,他两次辞却:“先是,韩琦、曾公亮欲迁欧阳修为枢密使,将进拟,不以告修。修觉其意,谓两人曰:‘今天子谅阴,母后垂帘,而二三大臣自相位置,何以示天下?’两人服其言,遽止。及张昪去位,上遂欲用修,修又力辞不拜。”[1]4979英宗朝,欧阳修任参知政事,乃副相,而韩琦、曾公亮所荐任的枢密使为枢相,地位与宰相相当。如果欧阳修仅仅因为固宠、邀功而迎合英宗,其拒任枢密使的举动就无法得到合理的解释。而为了迫使曹太后还政英宗,韩琦甚至提前做好了被外放的准备,以世俗的眼光解释其迎合英宗的行为显然有失偏颇。因而,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对英宗的迎合,就不能仅仅从常理判断,而应该将其置于具体的历史语境中考察。
英宗之所以能够继承大统,是因为仁宗无子,不得已而选择堂兄濮安懿王之子赵宗实为嗣子。而英宗被立为皇子的过程,又多有反复。最初,仁宗因无子,将英宗和郇国公赵允成之子宗保收养于宫中,但未给予他们皇子的名分。宝元二年(1039),仁宗子豫王赵昕出生,英宗便被送回濮安懿王府邸。后豫王早夭,大臣进言劝仁宗早日立储,但仁宗仍寄希望于能够有亲生儿子继承皇位,推脱不允。直到嘉祐七年(1062),仁宗身体每况愈下,才封英宗为皇子,然而此时的英宗已不敢完全相信,做好了随时可能再次被送回的准备:“初辞皇子,请潭王宫教授周孟阳作奏,孟阳有所劝戒,即谢而拜之。奏十余不允,始就召,戒舍人曰:‘谨守吾舍,上有适嗣,吾归矣。’”[19]260而且,英宗在宫中生活时,仁宗对其情感比较淡薄
例如,《续资治通鉴长编》载:“(治平元年闰五月辛未)初立为皇子,召居禁中,其时先帝为左右奸人所喋,不无小惑。内外之人,以至陛下旧邸诸亲,无一人敢通信问者。陛下饮食悉皆阙供,皇太后亦不敢明然主之,但晓夕惶恐,百方为计,偷送食物之类者甚多。”[1]4879。英宗即位后不久又患病:“忽得疾,不知人,语言失序。”“上疾增剧,号呼狂走,不能成礼。”[1]4795不得已,曹太后暂时垂帘听政。而后,英宗与曹太后关系逐渐恶化:“帝初以忧疑得疾,举措或改常度,其遇宦官尤少恩,左右多不悦者,乃共为谗间,两宫遂成隙。”[1]4815甚而至于,一度传言曹太后计划废黜英宗。如此等等,无疑会使英宗长期焦虑、惶恐,处于缺乏安全感的状态。而且,濮安懿王在英宗即位之前已经去世,其时英宗尚未被立为皇子,当然对濮安懿王称考,而英宗即位后却需要重新定义他们的父子关系,这难免会造成英宗心理上的抗拒,故王夫之论述曰:“君子之守道也,不昧其初。濮王之薨,英宗尝执三年之丧矣。未为天子而父之,已为天子而不父,则始末不相应。而前之哀戚,以大位而改其素,安能不耿耿焉。”[20]113
当然,还有一点需要说明,英宗是合法的皇位继承者,且其品质符合宰执的要求。王偁评价英宗曰:“英宗皇帝之在潜藩也,允蹈恭俭,力行礼义,而天资明睿,物望攸属。仁宗皇帝雅知其贤,授以重器。在位五载,尽循父道。虽以忧勤损寿,然甚盛之德,固已度越前王,宪章后嗣矣!”[21]65《宋史》对英宗的评价亦颇高:“既为皇子,慎静恭默,无所猷为,而天下阴知其有圣德。”又曰:“及其临政,臣下有奏,必问朝廷故事与古治所宜,每有裁决,皆出群臣意表。”[19] 260-261
基于这些状况,在诸多问题上,韩琦、欧阳修等宰执在情感上似乎更容易偏向于英宗。比如,面对英宗与曹太后的矛盾,韩琦和欧阳修当然也同司马光、吕诲等人一样,对双方都进行劝慰以化解矛盾,但他们有时会以强硬的态度对待曹太后。当曹太后对辅臣言及与英宗之间的不睦,韩琦会直言不讳地指责曹太后,言辞极为犀利,以至“同列为缩颈流汗。或谓琦曰:‘不太过否?’琦曰:‘不如此不得。’间有传帝在禁中过失事,众颇惑之,琦曰:‘岂有殿上不曾错了一语,而入宫门即得许多错!固不信也。’”[1]4815-4816又一次,曹太后将英宗所写不当文字交与韩琦,他当着使者的面直接焚毁文字,并请其代为回复曰:“太后每说官家心神未宁,则语言举动不中节,何足怪也!”而等到韩琦于帘前拜见太后时,曹太后伤心流涕,向他诉苦,他的回答同样是袒护英宗:“此病故耳,病已,必不然。子病,母可不容之乎?”[1]4838将上述事项联系起来看,韩琦既然不信英宗在宫中有过失之事,又以为英宗文字过失乃因病而起,这本身即存在逻辑矛盾,甚至有点强词夺理。由此不难发现,韩琦多方维护英宗,而对太后则近于苛责。对曹太后言及两宫失和一事,欧阳修同样对英宗多有维护,其与曹太后的一次对话,颇有意味。欧阳修对曹太后先是予以夸赞:“太后事仁宗数十年,仁圣之德,著于天下。妇人之性,鲜不妬忌。昔温成骄恣,太后处之裕如,何所不容。”继而话锋一转曰:“仁宗在位岁久,德泽在人,人所信服。故一日晏驾,天下禀承遗命,奉戴嗣君,无一人敢异同者。今太后深居房帷,臣等五六措大尔,举动若非仁宗遗意,天下谁肯听从!”[1]4838欧阳修的言语刚柔相济,在赞美曹太后的表象之下,绵里藏针,暗含以仁宗之威震慑曹太后之意,从而警告太后不可废黜英宗。而在曹太后还政英宗这件事上,韩琦的做法更近乎逼宫。韩琦先以十余事请英宗裁决,英宗裁决如流,皆为允当。韩琦遂认为英宗已经具备独立处理政务的能力,便谋划请曹太后还政。韩琦将英宗所裁决之事禀报曹太后,待其表示赞许后,复追问还政之日,且未容太后应答,“琦厉声命仪鸾司撤帘,帘既落,犹于御屏微见太后衣也”。[1]4866《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对此事的记载已有所修饰,《韩琦家传》中还有太后不乐还政诸语。可见,为了顺利地让曹太后还政英宗,韩琦抱了冒犯太后的决心,其对英宗的爱护与支持力度之大可见一斑。
韩琦和欧阳修种种偏向于英宗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英宗的同情,也意在重塑英宗的安全感。事实上,英宗也的确需要建立安全感。英宗曾就称亲之义求问天章阁待制兼侍讲王猎,“猎以为不可。帝曰:‘王相待素厚,亦当尔邪?’”[1]5048英宗对王猎的质问,从某种意义上讲,正体现了其内心缺乏安全感,极需得到认可与支持。韩琦、欧阳修作为当时的宰执,较其他大臣当然更为了解英宗的心理。另外,二人关系又非同一般,王安石曾言:“修附丽韩琦,以琦为社稷臣。”[1]5449因此,他们在诸多政治问题上步调一致,也都倾向于满足英宗的情绪需求。更为关键的是,在韩琦、欧阳修等宰执眼中,执政派追崇濮安懿王典礼的建议,在历史上有旧例可循,在理论上也并非无据,因而他们并不认为其中有不合适之处。
三 欧阳修的学术自信与被公议排斥
在濮议之争中,欧阳修无疑遭到最多的非议与攻击,受到的伤害也最大,甚至当时就有不少人认为他是这场争论的罪魁祸首。英宗治平三年正月壬午日,吕诲与范纯仁、吕大防的合奏,颇具代表性:
伏见参知政事欧阳修首开邪议,妄引经据,以枉道悦人主……至如宰臣韩琦,初不深虑,固欲饰非,傅会其辞,诖误上听。以至儒臣辑议,礼院讲求,经义甚明,佥言无屈。自知己失,曾不开陈,大臣事君,讵当如是?公亮及槩,备位政府,受国厚恩,苟且依违,未尝辨正,此而不责,谁执其咎?[1]5023-5024
吕诲等三人对中书宰执在濮议之争中的责任进行了划分,欧阳修被视为首恶,而韩琦只是对其有包庇之责,曾公亮和赵槩则依违两端。吕诲在同月癸酉日的奏议中提出相同的评判:“修备位政府……希意邀宠,倡为邪说……琦庇恶遂非,沮抑公议。公亮及槩,依违其间,曾不辨正,亦非大臣辅弼之体。”[1]5025而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欧阳修之子欧阳发等在《先公事迹》中曾记载:“公未尝自辨,唯曰:‘今人以濮议为非,使我独当其罪,则韩、曾二公宜有愧于我;后世以濮议为是,而独称我善,则我宜愧于二公。’”[14]2648又治平四年(1067)三月癸酉,神宗与吴奎言及追尊濮安懿王事,“(神宗)深然之,又言:‘此为欧阳修所误。’奎对曰:‘韩琦于此事亦失众心……’”[1]5083马永卿《懒真子录》卷二“六一先生作事,皆寓深意”曰:“后韩魏公同在政府,六一长魏公一岁,魏公诸事颇从之。至议推尊濮安懿王,同朝俱攻六一,故六一遗令托魏公作墓志。墓志中盛言初议推尊时,乃政府熟议,共入文字,欲令魏公承当此事,以破后世之惑耳。”[22]164可见,起码韩琦、曾公亮与欧阳修在此次事件中态度一致,都是这个事件中的重要人物。而且,联系韩琦代表政府所上的《中书请议濮王典礼奏状》,可以看出,追崇濮安懿王的基调其实是由韩琦代表政府首先提出的,吕诲等人将欧阳修视为首恶实在是一个误会。这个误会之所以产生,是因为欧阳修学术与文辞兼善,自然成为代表执政派与台谏派辩论的主力。
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欧阳修是整个事件中的关键。刘定之在《宋论》中直言:“当濮议之始也,韩琦辈虽与修同在政府,而知经学古岂如修,秉义怀直岂逾修哉?修苟以濮王为不当别议尊崇,琦等必不或异矣。英宗虽欲顾私亲,何自启口哉?自此议发于政府,而群言交攻,惟修之归咎。”[17]136这个说法只是推测,其前提是韩琦等中书宰执对礼仪非常陌生,而这种情况几乎不可能存在。从众多官员参与讨论就可以看出,各人或许对礼仪的熟稔程度不同,但绝不至于丝毫不熟悉。实际情况是,欧阳修本人对礼的研究反而并不精深
例如,《三朝名臣言行录》引苏象先《苏氏谈训》云:“(欧阳)公平生不甚留意礼经,尝与祖父(苏颂)说濮议事,自云修平生何尝读《仪礼》。偶一日至子弟书院中,几间有之,因取读,见‘为人后者为其父齐衰杖期’云云,其言与修意合,由是破诸异议,自谓得之多矣。”见《宋名臣言行录》后集卷二,朱熹、李幼武撰,李伟国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2022年,第262页。。欧阳修虽然著作众多,但并无涉及《仪礼》方面的学术著作,濮议之外亦无有关礼学的文章。而且,韩琦对欧阳修的学术并不完全认可
例如,施德操《北窗炙车果录》卷上曰:“欧公语《易》,以谓《文言》《大系》皆非孔子所作,乃当时《易》师为之耳。魏公心知其非,然未尝与辩,但对欧公终身不言《易》。”见《全宋笔记》第三编第八册,大象出版社,2008年,第169页。。如果纯粹从专业性的角度判断,韩琦作为首相更应听从司马光的建议,而不应与其意见相左
司马光是著名学者,对礼学研究颇为精深,著述颇丰,主要有《司马氏书仪》《居家杂仪》《涑水家仪》《温公家范》和《三家冠婚丧祭礼》等。另外,其《司马温公文集》《资治通鉴》等著作中也多论及礼的问题。。因而,我们判断,在濮议之争中主张称亲的关键人物,是韩琦而非欧阳修,欧阳修充其量只是执政派的代言人。
不过,欧阳修在整个濮议事件中无疑是皇考派的核心人物之一,他如此坚定地支持英宗称濮安懿王为亲,除了有同情英宗的因素,更是源于其对自己学术的高度自信。欧阳修的观点,在其《论议濮安懿王典礼札子》中有集中的体现:
《仪礼·丧服记》曰:“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报者,齐衰期也。谓之降服,以明服可降,父母之名不可改也。又按开元、开宝《礼》、国朝《五服年月》《丧服令》皆云:“为人后者,为其所生父齐衰,不杖期。”盖以恩莫重于所生,故父母之名不可改;义莫重于所继,故宁抑而降其服……《汉书》宣帝父曰悼皇考,初称亲,谥曰悼,置奉邑、寝园而已。其后改亲称皇考,而立庙京师。皇考者,亲之异名尔,皆子称其父之名也,汉儒初不以为非也。[14]1867-1868
这种观点是否正确当然见仁见智,但欧阳修自己确信无疑。欧阳修学术思想中有一个核心内容是人情论,他在《诗本义》中指出:“古今人情,一也。”[23]222刘德清有个粗略的统计:“《四库全书》中的欧阳修著述,该词(指“人情”)总共使用182 次,其中《欧阳文忠公集》78 次,《新唐书》54 次,《诗本义》21 次,《新五代史》17 次。”[24]可见,人情论是欧阳修非常注重的理论,也是贯穿于其不同人生阶段的思想。他对人情有过很多的阐释,如《与石推官第一书》云:“凡人之相亲者,居则握手共席,道欢欣,既别则问疾病起居,以相为忧者,常人之情尔。”[14]991《欧阳氏谱图序》云:“凡远者、疏者略之,近者、亲者详之,此人情之常也。”[14]1076《祭蔡端明文》云:“生为可乐而死为可哀,人之常情也。”[14]708所谓人情论,其实就是思考问题、处理事情从常情常理出发,不故作高深。欧阳修认为,即便圣人亦不离常理常情,其《又答宋咸书》曰:“圣人之言,在人情不远。”[14]1015《与张秀才棐第二书》曰:“孔子之言道曰:‘道不远人。’言中庸者,曰‘率性之谓道’,又曰‘可离非道也’。”“凡此所谓道者,乃圣人之道也,此履之于身、施之于事而可得者也。”[14]978圣人之道即人之常情,《易童子问》曰:“以常人之情而推圣人可以知之矣。”[14]1123基于这样的理论,欧阳修认为宋英宗称生父为亲,合情合理,其自辩文《濮议序》曰:“濮议之兴也,人皆以为父可绝,是大可怪骇者也。”[14]954《为后或问下》曰:“父子之道正也,所谓天性之至者,仁之道也。为人后者权也,权而适宜者,义之制也。”[14]1873《论议濮安懿王典礼札子》又曰:“盖自有天地以来,未有无父而生之子也,既有父而生,则不可讳其所生矣……至于丧服,降而抑之,一切可以义断。惟其父母之名不易者,理不可易也,易之则欺天而诬人矣。”[14]1869
正是基于人情论,欧阳修对经、传的认可度也有差异。其《春秋论上》曰:“事有不幸出于久远而传乎二说,则奚从?曰:从其一之可信者。然则安知可信者而从之?曰:从其人而信之,可也。众人之说如彼,君子之说如此,则舍众人而从君子。君子博学而多闻矣,然其传不能无失也。君子之说如彼,圣人之说如此,则舍君子而从圣人。此举世之人皆知其然,而学《春秋》者独异乎是。”[14]305当对于事物无法作出准确判断,不得不依赖外界的帮助时,欧阳修认为应按照人们判断事物的常理排序,圣人高于君子,君子高于众人,故首先选择相信圣人,其次君子,最后众人。对于《春秋》与“三传”的关系,欧阳修也据此进行判断,认为孔子是圣人,理当遵从孔子之说:“孔子之于经,三子之于传,有所不同,则学者宁舍经而从传,不信孔子而信三子,甚哉其惑也!”[14]305
基于重经轻传的观念,欧阳修遇到经、传不一致的问题,固然选择信经,但其对经典的解读,即便经、传并无分歧,也不完全依据传文。李慈铭指出:“宋初士夫学者,谨守汉、唐诸儒传注之学,如杜镐、聂崇义、邢昺、孙奭以至丁度、贾昌朝、宋祁兄弟皆然。自欧阳文忠、刘原父始渐变其说。”[9]317欧阳发等《先公事迹》评价欧阳修学术曰:“其于经术,务明其大本而本于性情,其所发明简易明白。”[14]2626欧阳修在阐释经典时,常常根据自己的逻辑进行判断。比如,对鲁隐公是否为摄政,他的理解就与传统传疏不同。鲁隐公摄政之事,此前学界已有结论,基本认为鲁惠公去世时太子允尚幼,隐公代为掌国君之位,乃为摄政。但欧阳修并不认同这一传统观点,并在《春秋论中》提出反驳意见,其论证逻辑是:《春秋》这部由孔子编写的史书,讲究微言大义,以一字寓褒贬。根据这一原则,《春秋》中凡涉及名字、氏族等都有深意;既然孔子已经在书中称鲁隐公为公,则鲁隐公当是亲政而非摄政。[14]307-308陈善即批评欧阳修曰:“余爱欧阳公学术议论,然常恨其信经太过,反泥而不通……其于《春秋》,谓隐公非摄位……欧阳公必以传为不足信,过矣。”[25]92从表面上看,欧阳修因信经而有此观点,但孔子在《春秋》中对此并无明确说明,传疏亦未提出异议,欧阳修不过是根据其人情论而进行逻辑推理。欧阳修思考问题时,以正常逻辑做出推论,有很大的合理性,但其缺陷也很明显,即常常因强调逻辑的合理性而忽略事物的丰富性。在英宗称濮安懿王为皇考还是皇伯这一问题上,欧阳修的表现亦是如此。他立论的依据是《仪礼·丧服记》的经文“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对于传疏则全然不顾。在他的逻辑中,《仪礼》既然规定过继子女需为亲生父母服丧,他们当然应该称亲生父母为亲。朱熹曾批评欧阳修理解有误:“‘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服。’本朝濮王之议,欲加‘皇考’字,引此为证。当时虽是众人争得住,然至今士大夫犹以为未然。盖不知礼经中若不称作为父母,别无个称呼,只得如此说也。”[3]2248朱熹认为,此处言“父母”并非礼法如此,而是不得已的代称。这一批评也反映了欧阳修思考问题的逻辑特征,即摆脱汉唐“传注之学”的樊篱,紧扣经典原文,由常理生发而不太关注更为丰富的文化背景。
以一以贯之的人情论作为思想基础,在别无依傍、以己意解经的思维方式下,加之有汉宣帝、汉光武帝的案例在前,欧阳修理所当然地认为自己对追崇濮安懿王典礼的见解是正确的,因而有底气坚持自己的主张并与众人辩论。对此,马永卿评论曰:“至若推尊,则遽亡前朝盛德,而大违典礼,故诸公攻之,不少贷也。然六一深以此事为然,故于《五代史·义儿传》极致意焉。噫,人心不同,犹其面也。此言得之。”[22]164-165
而且,欧阳修遇事敢言,性格刚强,自信到有时显得固执,这从其前期处理众多政治事件的过程可以感知。在濮议之争中,欧阳修亦是如此,他坚信自己所为乃出于公心。对此,王若虚评价曰:“至沂公有言:‘恩欲归己,怨使谁当?’欧公每诵之,以为得大臣体……欧公惟主斯言,遂至于喜犯众怒。皆用心之过也。”[26]186韩琦为欧阳修作墓志铭曰:“公自处二府,益思报称,毅然守正,不为富贵易节。凡大谋议大利害,与同官论辨,或在上前,必区判是否,未尝少有回屈。文武之士,陈请百端,公常委曲开谕曰某事可行,某事不可行,用是人多怨诽。至于台谏官论事有不中理者,往往正色折之,其徒尤切齿,日欲求疵合攻,公自视无他,不恤也。”[14]2702-2703李焘将这段文字全部移用至《续资治通鉴长编》中,可见韩琦对欧阳修的记叙并非虚言。据吴充为欧阳修所作行状记载,宋英宗曾当面称赞欧阳修“性直不避众怨。”[14]2697故而当英宗询问如何处置激烈上书反对称亲的吕诲等人时,韩琦委婉含蓄地对答:“臣等忠邪,陛下所知”,欧阳修则干脆直接,毫不犹豫:“御史以为理难并立,若以臣等为有罪,即当留御史,若以臣等为无罪,则取圣旨。”[1]5037直接主张将吕诲等人贬逐出朝,既体现出他对自己所坚持的称亲观念正确性的高度自信,又体现出其性格中的偏执,而这正是他遭到台谏派激烈攻击的原因。
四 结 论
综上,追奉英宗生父濮安懿王使用何典,本来就没有明确的标准,亦无完全相同的历史经验可以借鉴,执政派和台谏派皆主要依据《仪礼》进行不同的阐释,产生称皇考和称皇伯的分歧。欧阳修作为执政派理论的代言人,主要参与到与台谏派的辩论中,被台谏派视为“首恶”,也因此为公议所不容,成为濮议之争中最大的受害者。然而,濮议之争本非纯粹的学术问题,亦非纯仪礼规范的争论,还涉及英宗与仁宗的关系、英宗与曹太后的关系等诸多方面。以韩琦、欧阳修为代表的执政派之所以选择顺从英宗的想法,并不是为了邀宠、固宠,而是出于对英宗的同情,希望借此帮英宗建立心理安全感,满足其心理和情绪需求。濮议之争之所以如此激烈,与执政派未能充分预估整个事件走向的不确定性,因而丧失了先机和主动有很大的关系。欧阳修被台谏派作为首要敌人攻击,既源于其作为中书代言人的角色,又与其高度的学术自信和偏执的性格有关。欧阳修对《仪礼》中“为人后者为其父母报”的解释,理论基础是其思想中一以贯之的人情论,而结论又成为追崇濮安懿王典礼的依据,同时也是他代表执政派与台谏派辩论的底气;而他带有偏执的性格使其结论不为公议接受,且与公议形成强烈对抗,他的政治形象因而受到极大的损害,政治生命和自然生命也受到影响。
罗大经《鹤林玉露》言:“谚云:‘吃拳何似打拳时。’此言虽鄙,实为至论。惟欧阳公为谏官侍从时,最号敢言。及为执政,主濮园称亲之议,诸君子哗然起而攻之,而欧阳公乃不能受人之攻,执之愈坚,辩之愈激,此则欧公之过也。”[27]260这虽然是对欧阳修的批评,却也部分道出了他在濮议之争中的尴尬境地。这也许正是政治的常态,身在局中,又岂能事事周全?而且,欧阳修的反应,恰恰是一个常人的正常表现,正是其人情论最好的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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