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贸易试验区引领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效应研究
2024-12-04刘薇娜崔佳惠
关键词:自由贸易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空间溢出效应;辐射作用;双重差分模型
中图分类号:F752;F299.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176X(2024)12-0112-16
一、问题的提出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 是中国搭建全面开放新平台、形成制度创新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的重要措施。自2013年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营以来,中国已分批次、分区域设立22个省(直辖市、自治区) 级自贸试验区,基本形成了覆盖东、西、南、北、中部,兼顾沿海、内陆、沿边的全方位布局。这一布局不仅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增添了新的活力。从战略定位上看,自贸试验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承担着构建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的重要任务。自贸试验区旨在通过开放促进改革、发展和创新,积极服务于国家重大战略,以更有效地支持对外开放总体布局。在具体实践中,各自贸试验区秉持为国家试制度、为地方谋发展的职责使命,致力于打造开放型市场经济的典范,通过开展具有特色的差异化探索,以及采取辐射带动与复制推广等策略,助力中国逐步构建全面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作为中国对外开放历程中的重要里程碑,自贸试验区历经十年建设,是否已经通过引领示范、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了毗邻城市对外开放水平,并以“由点到面”的方式促进了全国对外开放水平的提升,从而助力构建全面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新格局?如果答案是肯定的,其辐射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作用机制是什么?有哪些因素会强化或抑制这种效应?针对上述问题的探讨,不仅能有效评估自贸试验区在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成效,弥补当前从理论到政策转化过程中缺乏实质性政策依据的不足,还能为解决因制度创新适应性考量不足而引发的“水土不服”等现实挑战提供政策思路和解决方案。
关于自贸试验区的研究,相关学者从最初的内涵审视分析,逐渐发展到多维度的定性与定量研究。在理论机制方面,现有文献主要从改革对象、改革媒介和改革目标等多个维度出发,对自贸试验区如何构建对外开放的新高地进行了理论探讨,这些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政府职能的转变[1-2],推动简政放权,提升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二是实现贸易投资便利化[3],包括大幅度缩减负面清单,减少对外商投资的限制。三是推进金融改革[4],开展金融创新,以满足更广泛的金融服务需求。这些措施旨在创造一个更加开放、透明和有竞争力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限制,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影响的经济效应研究方面,谭娜等[5]、殷华和高维和[6]、王利辉和刘志红[7]利用DID、合成控制等方法研究认为,自贸试验区对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蒋灵多等[8] 认为,自贸试验区建设对中国出口总量及出口结构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彭羽和杨作云[9]基于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地区的实证研究认为,自贸试验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辐射作用主要体现在提升质量效益上,而非简单地体现在扩大规模上。由于各地区在要素禀赋等方面的差异,不同自贸试验区间展现出显著的地域性差异,张军等[10]认为,自贸试验区对内陆型自贸试验区经济的促进作用明显高于沿海型自贸试验区。崔日明等[11]则认为,沿海型自贸试验区对城市经济增长具有显著的拉动作用,相比之下,内陆型自贸试验区的这种效应不那么明显。
实际上,自贸试验区扮演着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的“试验田”角色,肩负着为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探索路径的重大历史使命。其影响不仅限于经济层面,更重要的是在改革层面。Jiang等[12] 认为,自贸试验区对提升区域创新能力具有显著作用。戴翔和华笑烨[13] 认为,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有助于提升城市的创新能力。刘秉镰和边杨[14]基于京津冀地区的研究认为,自贸试验区的建设有效提升了区域内的协同开放水平。王家庭和孙哲[15]、陈琪和刘卫[16]认为,上海自贸试验区通过“开放红利”激发了“改革红利”,对周边地区产生了显著的辐射、指引和示范作用。从微观层面上看,自贸试验区能够显著提升区内企业绩效[17]、企业发展能力[18]和城市创业活力[19]。
上述文献为本文研究自贸试验区引领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效应提供了重要的理论基础和研究思路。然而,现有文献在探讨自贸试验区如何引领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进而推动全国大市场开放水平的提升,以及如何充分发挥其引领作用方面尚显不足,缺乏深入的分析。因此,准确识别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作用的核心传导因素,对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效果及自贸试验区融通引领机制的优化进行实证研究,不仅能够拓展对自贸试验区设立宗旨的经验研究范畴,也是未来研究的一个重要方向和趋势。
本文基于2011—2020年城市层面的数据及Wind金融终端数据库,通过构建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标体系,测度和比较了中国287 个地级市对外开放水平,在此基础上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Multi‑Period DID) 和空间双重差分法(Spatial DID),对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空间溢出效应、作用机制及异质性进行了实证研究。
本文的边际贡献在于以下三点。一是拓展了研究视角。基于城市的区域禀赋特征和经济外向型潜力,本文对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标进行了测度与比较分析,这不仅丰富了现有文献的研究内容,也突破了以往大多数文献仅关注自贸试验区自身高水平对外开放程度的局限。二是深入探究制度创新效应。本文利用多期双重差分法从制度外溢视角,详细考察了自贸试验区在产业、科技、法治、金融、贸易、绿色共享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一系列创新性制度安排,以及自贸试验区在促进企业成长、推动绿色共享、改善社会福利等方面产生的影响,并进行了实证检验。三是验证空间溢出效应。基于空间双重差分法,本文不仅证实了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引领效应的空间扩散特性,还结合空间相关性随距离衰减的一般规律,估计了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空间溢出的边界,这为完善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设计、最大化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外溢的正向效应提供了重要的决策参考。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理论内涵,中国学者已基本达成一致。张二震和戴翔[20]认为,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对外开放和依托中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是高水平对外开放理论内涵的两大要点。迟福林和郭达[21]、戴翔[22]认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是指由商品型开放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制度型开放是中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必然要求和有效路径。李计广和李秋静[23]认为,高水平对外开放涵盖了实体经济和经济制度两个方面,这不仅意味着实体经济的规模庞大和品质优越,还包括了遵循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内的制度型开放。
经过十年的建设,自贸试验区推出的一系列基础性和创新性的改革开放措施,不仅成功构建了高水平对外开放发展的典范,促进了地方经济增长,还展现了制度创新的引领作用。国务院在各地自贸试验区的总体建设方案中,明确了各自贸试验区的战略定位,强调了服务国家战略和具备明确区域导向的辐射功能。例如,广东自贸试验区将“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辐射范围涉及粤港澳大湾区;辽宁自贸试验区将努力发展成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推动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河南自贸试验区将建设成为“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辐射中部地区,引导内陆经济转型发展。作为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平台和推进制度型开放的重要抓手,自贸试验区在推动构建全面开放的新格局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1:自贸试验区对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显著的辐射作用。
经济联系和制度环境的差异是造成自贸试验区与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空间相关性的主要原因。自贸试验区与毗邻城市在产业和市场上有着紧密的联系,其经济活动能够直接影响毗邻城市的经济动态,进而影响这些城市的开放程度。按照新制度经济学的观点,制度作为利益分配的一种形式,一旦确立便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这意味着其他城市或地区可以利用已有的制度成果,并可能因此形成规模效益。作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试点,自贸试验区不仅改善了所在城市的制度环境,还通过树立典范、复制推广经验及加强产业联系等方式,对毗邻城市经济增长产生了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研究发现,距离自贸试验区50千米至100千米范围内的城市经济增长,明显受益于自贸试验区带来的空间溢出效应,且这一效应随着距离的变化而有所调整,反映出一种空间带动作用[11]。同时,自贸试验区在贸易便利化、政府职能转型、外资准入等方面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不仅提升了所在城市的整体开放水平,还对全国范围内实现高水平对外开放和高质量发展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2:自贸试验区通过空间溢出效应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
张二震和戴翔[20]认为,自贸试验区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构建了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基础制度框架和行政管理体系,即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设计和创新构成了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核心内容[24-25]。因此,在自贸试验区与其他城市之间的经济互动中,由于制度供给与需求的不平衡,可能会产生有意或无意的制度外溢现象。具体而言,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导向的制度创新作为一种公共物品,能够对外释放福利效应[26]。在具体实践中,一方面,自贸试验区通过将成功的经验和模式复制推广至其他地区,助力形成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促进国家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形成一种有目的、主动的制度外溢效应。另一方面,依据新功能主义的制度外溢理论,任一领域的制度变革均能影响其他领域的制度设置,这意味着自贸试验区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标志的制度创新,不仅会产生无意识、被动的制度外溢,还能通过不同领域间的相互作用间接带来“非经济”方面的收益。例如,自贸试验区在投资促进、贸易便利、金融开放等方面提供的制度创新措施,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27]、科技创新进步[28]、法治环境优化[29]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同时,鉴于制度安排间的相互联系,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可以从经济领域扩展到环境保护、绿色共享、社会民生、公共服务等其他相关领域,并通过市场主体的行为跨界、产业关联、人员交流等渠道,对毗邻城市产生制度创新的辐射作用,进而塑造更高效、更适应毗邻城市外向型经济发展需求的城市经济结构和对外开放度。据此,本文提出如下假设:
假设3a:自贸试验区通过制度创新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
假设3b:自贸试验区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传导因素,在于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法治环境、金融发展、贸易便利化、绿色共享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制度创新。
三、研究设计
(一) 模型设定
鉴于自贸试验区作为引领和推动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建设关键平台和重要路径的作用,参考蒋灵多等[8]、张柳钦等[19]的研究方法,本文构建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作用的多期双重差分模型,如式(1) 所示:
(二) 变量选择
⒈被解释变量
本文被解释变量为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数(O)。参考匡海波等[30]、张晶[31]的研究方法,在考虑数据可得性、客观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的基础上,本文构建了反映开放基础、开放程度、开放效益和开放潜力等四个层面共10个变量的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采用主成分分析法计算出2011—2020年中国287个地级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数。根据测算结果,2011—2020年中国287个地级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数排名前20位的城市均为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从区位上看,大多数为东部城市,包含8个沿海城市;中西部城市为重庆、成都、武汉、郑州、长沙和西安,均为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该测度结果表明,中国地级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程度不仅与自身开放基础、开放程度、开放效益和开放潜力等因素息息相关,还显著受到是否拥有以制度创新为引领的自贸试验区等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的影响。
⒉解释变量
式(1) 的解释变量为是否为设立自贸试验区城市的毗邻城市(nearFTZ)。自贸试验区以高水平对外开放为导向的制度创新首先在区内进行试点,经过经验总结和完善后,再向全国复制推广。然而,由于中国南北方在要素禀赋上存在较大差异,这一过程往往会导致制度外溢出现“水土不服”的现象。相比之下,自贸试验区与毗邻城市之间由于地域文化特征相近,更容易产生正面的制度外溢效应,有助于避免因“制度空转”而导致的“离合”问题。式(1) 将研究期内设立自贸试验区城市的毗邻城市定义为处理组,将非毗邻自贸试验区城市定义为对照组。式(1)关注的重点是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因而估计中不包含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的样本。式(2) 估计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空间溢出效应,解释变量为是否为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Zimaoqu)。
⒊机制变量
为捕捉自贸试验区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传导机制变量,本文依据东北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数据,根据其发布的中国64个自贸试验区高质量发展指数及其排名,选择与高水平开放相关性较大的制度创新(zdcx)、产业发展(cyfz)、科技创新(kjcx)、法治环境(fzhj)、金融发展(jrfz)、贸易便利化(myblh)、绿色共享(lsgx)和公共服务(ggfw)等指标值及排名,作为文本研究的机制变量。
⒋控制变量
本文控制了反映城市特征的、可能影响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各项指标,包括:产业结构(structure),采用第二产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衡量;收入水平(income),采用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自然对数值衡量;环境治理(environment),采用工业废水排放量的自然对数值衡量;文化设施(culture),采用公共图书馆图书藏量的自然对数值衡量;失业情况(unemployment),采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数量的自然对数值衡量;学习能力(university),采用普通高等学校数量衡量。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如表2所示。
(三) 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主要来源于历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和Wind金融终端数据库。对于极个别缺失的数据,依据统计学理论,采用插值法和平均增长率方法进行修补。同时,本文剔除了关键数据缺失较多的样本(莱芜①、三沙、儋州、日喀则、昌都、林芝、山南、那曲、吐鲁番、哈密),最终得到2011—2020年287个地级市的特征变量。②
四、实证结果分析
(一) 基准回归结果
表3汇报了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作用的基准回归结果,列(1) 为仅有核心解释变量的回归结果,列(2) 在列(1) 的基础上控制了城市固定效应和时间固定效应,列(3) 在列(1) 的基础上加入了控制变量,列(4) 是同时加入了所有变量的回归结果。从表3可以看出,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是否控制时间和城市双向固定效应,自贸试验区均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产生了显著的辐射作用,证实了假设1的判断,同时也验证了中国自贸试验区立足自身发展阶段和战略定位,致力于为国家试制度、为开放搭平台、为地方谋发展,探索差异化发展路径,对推动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 平行趋势检验
采用双重差分模型进行因果识别的一个重要前提是处理组和对照组在政策实施前满足平行趋势假设,即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前其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数的变化趋势基本相同,不存在系统性差异。为使结果更严谨和有说服力,除事前平行趋势外,本文采用事件研究法考察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后,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动态变化趋势,以便分析自贸试验区辐射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时变特征。本文基于事件分析法构建的动态模型如式(3) 所示:
回归结果①显示,在政策实施前的4年及以上年份,β 系数均不显著,表明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之前,毗邻城市与非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指数具有相同的变化趋势,即处理组和对照组在事前不存在系统性差异,满足平行趋势假设。政策实施之后,随着自贸试验区建设时间的推移,特别是自贸试验区建设3年后,β 系数提升明显且有持续上升趋势,表明在自贸试验区内部率先实行一系列高标准的贸易和投资规则对接措施,以及其他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制度创新举措,这些不仅极大地促进了区内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毗邻城市产生了显著的正向溢出效应,提升了毗邻城市对外开放水平。更重要的是,这一过程并非瞬间完成,而是伴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加强,表现为典型的由内向外辐射的渐进过程,以及由此产生的时滞性影响。
(三) 安慰剂检验
本文使用虚构交互项方法进行安慰剂检验。随机选取一个自贸试验区建立年份与该地区是否为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这两个变量进行交互,此过程重复进行了500次抽样操作,以评估自贸试验区设立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影响的系数及其显著性水平。安慰剂检验的结果显示,所有基于虚构交互项得到的估计系数在统计上均不显著,其双侧P值接近于零且显著,并呈现出正态分布特征。①这表明,本文关于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影响的基准回归结果已通过安慰剂检验,证实了这种辐射影响并非是由其他未观察到的因素引起的。
(四) 稳健性检验②
⒈更换被解释变量
将被解释变量分别替换为进出口总额、外贸依存度和规模以上外商投资企业数量,回归结果显示,无论是否加入控制变量、是否控制时间和城市双向固定效应,这三个指标的系数均为正且显著,假设1得到验证,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较为稳健。
⒉排除新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影响
鉴于前文证实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存在时滞,考虑到在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内,2019年和2020年新设立自贸试验区的辐射影响可能尚未显现,或影响极其微弱,本文将这两年新设立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视为未设立自贸试验区城市。回归结果显示,排除2020年新设立自贸试验区,以及同时排除2019年和2020年新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影响后,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依然显著。这不仅再次验证了假设1的稳健性,同时也进一步证实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至少需要两年的时间才能显现。
⒊排除预期效应的影响
由于自贸试验区在设立之初一般要经历申请审批等环节,可能产生相应的预期效应。特别是在前两批自贸试验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第三批自贸试验区的预期效应可能较为明显。为检验自贸试验区设立时间对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作用的预期效应,本文参考蒋灵多等[8]的研究方法,在式(1) 的基础上加入前一年的虚拟变量与是否为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的交互项。根据估计结果,nearFTZi,t - 1 估计系数值不显著,即拒绝了存在预期效应的原假设,且解释变量nearFTZit 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均未发生改变。这表明,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并未受到自贸试验区设立预期的影响。本文关于辐射作用的基准回归结果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⒋排除城市时间趋势的影响
本文参考张柳钦等[19]的研究方法,为排除城市间因历史、地理和资源禀赋不同而导致这些差异随时间发生变化,进而可能对回归结果的准确性和稳健性产生影响,故在式(1) 中加入了城市—时间趋势项,以控制不同城市固有特征随时间演变对高水平对外开放可能造成的影响。回归结果显示,尽管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的回归系数有所减少,但其符号和显著性并未发生改变。这进一步证实了本文研究自贸试验区辐射作用的基准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⒌排除省份—时间趋势的影响
本文在式(1) 的基础上加入省份—时间固定效应,以排除当前行政管理体制下省级政府对辖区内城市发展的影响。根据回归结果,在进一步控制了省份—时间固定效应后,核心解释变量的系数与式(1) 的回归结果接近,说明本文的研究结论稳健。
⒍排除其他政策因素的影响
在本文研究的时间范围内,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程度除了受自贸试验区设立这一政策冲击的影响,还可能受其他政策措施的干扰,从而导致估计结果出现偏差。为了排除同期其他政策的影响,本文进一步控制了城市是否为国家级新区或高新技术园区等因素,构建了与nearFTZit 类似的政策虚拟变量。若城市i在t年份设有国家级新区或高新技术园区,则赋值为1,否则赋值为0。根据回归结果,在控制了这些政策性变量后,解释变量的系数、符号和显著性水平与式(1) 的回归结果一致,说明自贸试验区引领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未受到同期其他政策的干扰,基准回归结果稳健。
(五) 空间溢出效应结果与检验
⒈空间相关性检验
应用空间双重差分法进行参数估计的前提是被解释变量具有空间相关性。为判断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是否存在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本文使用反距离权重矩阵和经济地理嵌套权重矩阵分别进行全局莫兰指数和局部莫兰指数测算。①全局莫兰指数测算值及显著性水平结果显示,中国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各年全局莫兰指数值均为正,且在1%的水平上拒绝原假设。局部莫兰指数散点图显示,2011年和2020年大部分城市位于第二象限和第三象限,并呈现出高—低集聚和低—低集聚的分布特征;相较于2011年,2020年散点图的直线斜率有所下降,这与全局莫兰指数测算结果相同。总之,全局和局部空间相关性检验结果表明,中国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显著的正向空间相关性,且空间集聚程度呈现多极化发展趋势。
⒉空间计量回归结果
根据反距离权重矩阵和经济地理嵌套权重矩阵的LM、Hausman、LR和Wald检验结果,本文分别选用两种情境下的双固定效应SDM‑DID模型和个体定效应SDM‑DID模型进行参数估计,回归结果如表4所示。根据回归结果,各变量的符号完全一致,说明估计结果具有稳健性和有效性。空间相关系数ρ的符号均为正且显著,说明中国各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存在空间依赖性,这意味着自贸试验区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不仅促进了自身的发展,还对毗邻城市产生了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该研究结果验证了假设2的有效性,即自贸试验区在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具有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
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开放政策显著提升了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程度,其主要原因可归纳为以下两点。一是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政策实施后的示范效应能够激发毗邻城市的模仿和学习欲望,促使其效仿成功的开放策略和实践。二是由于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间拥有相似的文化资源、相似或互补的产业结构,城市间的合作与交流较为顺畅和频繁,使得毗邻城市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路径上也较为一致,因而在复制和推广成功经验方面具有更高的学习效率。
从表4的回归结果还可以看出,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和总效应为正,且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特别是在两种不同的权重矩阵下,间接效应占总效应的之比均超过3/4,说明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能够通过显著的空间溢出效应引领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具体来说,当自贸试验区内的开放程度提高时,不仅能够吸引更多的外资企业入驻,促进本地企业的技术创新和管理升级,还能通过产业链上下游的关联效应,带动毗邻城市的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例如,自贸试验区内的企业可能会选择在成本较低的毗邻城市建立生产基地或研发机构,从而带动当地就业和经济增长。同时,自贸试验区内的先进管理经验和开放政策也会逐步扩散到毗邻城市,促使这些城市优化营商环境,提升自身的国际竞争力。因此,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程度越高,对毗邻城市的正向空间溢出效应就越明显,这种效应有助于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的良好局面,对于推动整个区域乃至国家层面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⒊空间溢出范围分析
基于自贸试验区引领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空间正外部性的研究结论,为进一步验证该发现,更精确地捕捉自贸试验区对不同距离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影响程度,从而深入理解空间溢出效应的具体机制,本文结合空间相关性随距离衰减的一般规律,对反距离权重矩阵的元素设定了距离阈值(如式4所示),以准确估计空间影响的衰减边界。
其中,d为距离阈值。初始值设定为100千米,以50千米为进步距离。应用SDM‑DID模型,在控制城市和时间双向固定效应并加入控制变量后的回归结果如表5所示。
从表5可以看出,在150千米内,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空间相关系数、空间溢出效应、直接效应和总效应为正且显著;150千米—200千米空间相关系数、直接效应和总效应为正且显著,但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这表明,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空间溢出效应主要存在于150千米以内,超过150千米,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空间溢出效应不显著,自贸试验区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空间溢出效应具有空间异质性。
五、进一步分析
(一) 机制检验
根据本文的理论分析,自贸试验区通过对接高标准国际贸易规则,在区内率先实施高水平的制度型开放措施,这些成功经验和模式随后会被复制推广至更广泛的区域,产生积极的辐射作用和空间溢出效应。在实际操作中,自贸试验区在产业、科技、法治、金融、贸易等多个领域,通过一系列创新性的制度安排,为投资贸易的自由化和便利化营造了更加开放、灵活和便捷的环境,也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福利的增加提供了支持。本文重点探讨自贸试验区在上述领域的制度安排所产生辐射作用的强度,以期捕捉自贸试验区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传导机制变量。依据东北财经大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大数据监测分析平台”数据,选择与高水平开放相关性较大的制度创新、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法治环境、金融发展、贸易便利化、绿色共享和公共服务等指标指数值及排名,将排名位列中位数之前的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赋值为1,其他赋值为0,然后将该虚拟变量与nearFTZ的交互项加入式(1)中,机制检验结果如表6所示。
从表6中可以看出,在与nearFTZ的交互项系数中,制度创新、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环境的交互项系数为正且显著,说明制度创新水平较高的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更大的辐射作用。以高水平制度型开放为核心特征的自贸试验区,能够通过其制度创新的辐射作用,引领毗邻城市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假设3a得以证实。同时,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环境水平越高的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越强,即自贸试验区优化的产业结构、较强的科技创新水平和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传导机制变量。金融发展和贸易便利化与nearFTZ的交互项系数不显著,说明目前自贸试验区在金融发展、贸易便利化方面的水平尚不足以产生显著的辐射作用,即二者的辐射力度较弱,是当前阶段自贸试验区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弱传导因素。绿色共享、公共服务与nearFTZ的交互项系数为负且显著,说明绿色共享和公共服务水平越高的自贸试验区会抑制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即对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产生虹吸效应。
综上可知,在当前自贸试验区建设阶段下,自贸试验区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成效的大小主要取决于其在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环境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力度,上述三因素是影响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作用的核心传导因素,部分证实了假设3b。
(二) 异质性分析
⒈辐射作用异质性
纵观全球开放格局可知,对外开放具有明显的区位特征,沿海地区是对外开放的前沿。自贸试验区的设立批次遵循从沿海地区向内陆地区纵深推进的策略。鉴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等差异,本文根据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地域的不同,将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分为沿海城市和内陆城市,相应地将毗邻自贸试验区城市分为毗邻沿海自贸试验区城市和毗邻内陆自贸试验区城市,①以进一步分析其辐射作用的差异,异质性检验回归结果如表7列(1) 和列(2)所示。其中,列(1) 的处理组样本为毗邻沿海自贸试验区城市,列(2) 的处理组样本为毗邻内陆自贸试验区城市,对照组为非毗邻自贸试验区城市(样本中剔除了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
为了更全面地进行异质性检验,本文将对照组样本进行了变更,将对照组样本从非毗邻自贸试验区的城市扩展为除各自处理组外的其他城市(样本中剔除了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估计结果如表7列(3) 和列(4) 所示。②两种样本选择方法的估计结果表明,对于沿海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而言,在对照组样本扩大后,nearFTZ系数值虽略有下降,但符号和显著性均保持不变,说明沿海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较强,对毗邻城市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大,这可能与沿海自贸试验区总体经济基础较好、开放程度普遍较高有关。
就内陆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而言,小对照样本的估计结果显示,内陆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但强度和能力相较于沿海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要弱。当对照组样本扩大后,内陆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变得不显著,说明对照组样本包含沿海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不仅会导致估计出的内陆自贸试验区辐射作用被弱化,还进一步验证了小样本得出的研究结论,即内陆自贸试验区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及沿海自贸试验区。
⒉学习吸收能力异质性
本文聚焦于非自贸试验区城市的学习吸收能力,从接受者角度分析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辐射作用的异质性。鉴于沿海地区与内陆地区资源禀赋和区位优势等差异,本文将毗邻自贸试验区的城市分为沿海城市和内陆城市,①按照其所在省份是否沿海,分为沿海省份城市②和内陆省份城市,分别检验其地理区位对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学习吸收能力的异质性。回归结果如表8所示,其中,列(1) 和列(2) 的处理组样本分别为毗邻自贸试验区的城市是沿海城市和内陆城市,列(3) 和列(4) 的处理组样本分别为毗邻自贸试验区城市所在省份是沿海省份和内陆省份,对照组均为非毗邻自贸试验区城市(样本中剔除了自贸试验区所在城市)。从列(1)和列(2) 中可以看出,毗邻自贸试验区的内陆城市,其nearFTZ系数为正且显著。这表明,内陆城市对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效应的学习吸收能力较强。相比之下,毗邻自贸试验区的沿海城市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学习吸收效果尚未显现,可能的原因在于,沿海城市通常具有较好的经济基础、发展模式和交通运输条件,接收到的外部开放信息较多,根据边际效用递减规律,沿海城市在高水平对外开放方面的学习吸收效果可能暂时未显现或存在一定的时滞效应。列(3)和列(4) 的估计结果再一次证实了上述研究结论,即内陆省份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对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较强的学习吸收能力,迫切需要高水平对外开放样板的示范引导。因此,在政策上应当继续加大对内陆省份对外开放的支持力度,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力打造内陆地区的高水平对外开放高地。
综合以上研究结论可知,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效应受区域异质性影响,表现出不同的辐射作用和学习吸收能力。总体来说,沿海地区的辐射作用要强于内陆地区;内陆地区的学习吸收能力要强于沿海地区,具有较强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潜力和后发优势。
六、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2011—2020年中国287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期双重差分法和空间双重差分法,研究了自贸试验区建设对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空间溢出效应、作用机制及异质性。主要结论如下:
第一,辐射作用与空间溢出效应。自贸试验区对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具有显著的辐射作用和空间溢出效应,有助于推动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新格局的形成。然而,由于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需要在区内先行先试,并经历经验总结和全国推广的过程,其引领效应存在一定的时滞。
第二,制度创新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自贸试验区通过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率先在区内进行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先行先试,进而引领毗邻城市高水平对外开放。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和法治环境等方面表现越好的自贸试验区,对毗邻城市的辐射影响越强,是当前阶段辐射引领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传导因素。相比之下,金融发展和贸易便利化的发展水平尚未达到产生显著影响的程度,属于弱传导因素。绿色共享和公共服务水平较高的自贸试验区,则可能抑制毗邻城市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是负向传导因素。
第三,区位差异与后发优势。沿海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辐射作用强于内陆自贸试验区,内陆自贸试验区毗邻城市对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学习吸收能力要强于沿海地区,表明内陆地区具有较强的高水平对外开放潜力和后发优势。因此,政策上应继续加强内陆省份的对外开放,全力打造内陆地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高地。
基于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第一,增强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极化”功能,进一步提升辐射引领能力。首先,建议在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进行试点,积极对接国际高标准规则,着重在以数据要素为支撑的贸易、物流、金融等领域进行制度创新;探索建立区域贸易数据溯源中心,构建分类分级的数据交易机制,以及确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分离的产权运行机制,促进数据的有效利用与保护。其次,推动离岸贸易的稳健发展,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并优化业务真实性审核方法,为从事真实合规的离岸贸易企业提供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自贸试验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信息、资本、数据等高端要素的能力。最后,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体系。目前,自贸试验区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制度创新主要集中在海关、行政服务等单一部门或领域的流程改进方面,针对企业赋能和支持的具体行动相对较少,跨部门、跨领域的综合创新也不足。因此,迫切需要深入了解市场主体的真实需求,根据各地特色实施差异化的路径探索,提升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第二,提升产业发展、科技创新、法治环境等核心传导因素的效能,进一步促进区域协同发展。首先,构建自贸试验区与外部区域之间的联动创新网络,扩展各自贸试验区的制度创新协同性及应用场景;在此基础上加强自贸试验区间的产业协同,聚焦主导产业,推进全产业链系统整合,确保产业政策与科技创新政策有效对接,保证政府支持能够及时有效地满足企业在创新发展过程中的具体需求。其次,强化上下级间的授权与赋能联动机制,确保供需双方实现精准匹配。
对于那些与现行国际规则存在冲突的法律法规,应当优先赋予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权利,以更好地适应国际化发展要求。最后,持续深化产业、科技、法治等领域的制度创新,通过系统化的整合,提升这些领域的整体效能,助力跨境产业合作向更深层次发展。
第三,强化西部地区开放高地建设,增强自贸试验区城市功能与自由贸易功能的配套发展。西部自贸试验区应在深化对接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深度和广度上持续努力,积极开展特色化、差异化的探索,高质量地参与到西部大开发和“一带一路”倡议中。同时,应聚焦现代产业,优化产业结构和创新能力,持续提升产业配套能力。尤为重要的是,要加强西部自贸试验区城市功能与自由贸易功能的配套发展,确保城市功能能够更好地适应和促进高度开放的国际经济活动,形成内外联动、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责任编辑:邓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