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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的首都实践与思考

2024-12-04巢克俭

清华金融评论 2024年9期

习近平总书记2024年1月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一次集体学习时指出,“新质生产力本身就是绿色生产力”。这一重要论断深刻阐明了新质生产力与绿色生产力的内在联系。深刻理解和把握新质生产力的绿色内涵,对提升发展效能效益、塑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有重大战略意义。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有必要性与紧迫性,要完善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切实推动建筑绿色可持续发展。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七个聚焦”,其中之一是聚焦建设美丽中国,提出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建筑领域节能减排是各国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环节。近年来,人民银行积极推动转型金融研究及相关制度建设,对建筑行业等低碳转型重点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以北京市为例,在创新信贷服务模式、搭建信贷政策框架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但由于融资期限错配、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行业监管政策协调不足、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等问题的客观存在,金融支持建筑绿色转型仍然面临一定挑战。做好绿色金融大文章,需要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建筑项目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切实推动建筑绿色可持续发展。

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的必要性与紧迫性

2023年9月12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环境署)和耶鲁生态与建筑中心在全球建筑与建造联盟的框架下发布报告,指出建筑及施工占全球能源消耗的35%、占二氧化碳排放量的38%,建筑行业已经成为当前污染最大、最难以脱碳的行业,呼吁各国尽快行动,支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联合国承诺将致力于减少建筑业碳排放,指出建筑生命周期的所有阶段都需要政府监管和执法,以确保标签的透明度、有效的国际建筑规范和认证计划;需要对新兴技术的研发进行投资,对各部门的利益相关者进行培训,并激励生产者、建筑商、业主和居住者之间的合作所有权模式,以实现向循环经济的转变;且只要政府制定合理的政策、激励措施和监管,就可以推动建筑行业在20 5 0年实现净零排放。随后,第28届联合国气候变化大会(COP28)将12月6日作为COP28多层次行动、城市化和建筑环境/交通主题日。这一天,“建筑突破”(Building Breakthrough)正式启动,20多个国家加入,承诺制定建筑净零排放和韧性目标,同时采取具体行动来落实这些目标,以到2030年实现将近零排放和有韧性的建筑打造为新常态的愿景。

当前的金融资源尚未很好地向绿色建筑倾斜,需要完善相关融资支持体系。气候风险上升可能威胁住房资产价值并引发一系列连锁反应,预计到2050年将降低全球住房价值约9%,相当于25万亿美元,几乎为美国的年度GDP。《经济学人》2024年4月13日刊出封面文章提示,全球约十分之一的住宅财产价值正受到气候变暖的威胁,包括许多远离海岸的房屋。但是,当前住房价格尚未对气候风险做出反应,例如迈阿密深受海平面上升的危险,但近十年的房价涨幅仍远高于美国平均水平,房屋的投资者和所有者对自身所承担的气候风险并没有清晰的认知,存在气候风险敞口。高能耗建筑具有更高的负外部性,但其建造者、运营者和所有者却没有提供额外的补偿;相反,绿色建筑的建造、运营和使用往往存在绿色溢价,建造和持有绿色建筑的成本更高,从而使绿色建筑的投资回报与传统建筑相比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难以获得相应的资金支持。这将导致建筑行业金融资源的错配,不利于建筑业的绿色转型。因而,为强化对建筑绿色转型的金融支持,金融部门必须合理评估气候风险,并构建科学的支持体系,加大对绿色建筑发展的金融支持。

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面临的挑战

我国拥有全球规模最大的建筑市场。近年来,我国金融支持建筑绿色转型的力度不断加大,多地在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激励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但由于融资期限错配、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行业监管政策协调不足、环境信息披露质量不高等问题,金融(信贷)支持建筑绿色转型仍面临一定挑战。

在贷前阶段,存在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申报不积极、认定相对滞后、与项目融资时间错配等问题

一方面,绿色建筑标识为自愿申报,很多企业为节约成本,应用绿色技术、申报绿色标识不积极,存在“能不做就不做”“就低不就高”等现象。据住建部统计,当前绿色生态建筑运行标志工程项目数量只占标识工程项目总数的6%左右。另一方面,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相对滞后,与项目融资时间存在错配。住建部于2021年1月颁布新版《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取消设计阶段绿色建筑标识,明确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给予绿色建筑标识认定。但绿色建筑的投融资需求多集中于开发建设阶段,由于项目在该阶段尚未获得绿色建筑认定,银行无法发放绿色贷款。

在贷中阶段,存在项目信息不对称、项目改造难度大、金融机构投资决策难等问题

一方面,我国环境信息披露发展滞后制约投融资活动。近年来,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环境信息披露缺乏强制性,整体披露率依然较低。2020—2022年“建筑业”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率分别为29.4%、31.3%、41%。从披露信息内容看,建筑行业环境信息披露标准与绿色投融资标准衔接不畅,相关信息对于投资决策的参考价值不大。另一方面,既有建筑绿色改造难度大,金融机构投资决策难。国家发展改革委数据显示,目前我国超过1/3的存量建筑不满足节能建筑标准,需要持续加快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但不同于新建项目可以从开始整体规划,存量建筑的绿色改造需要在现有结构和条件的基础上进行,改造所需的技术高、难度大。金融机构一般难以掌握建筑改造的技术指标并对其进行评估,也难以测算建筑改造的效益,增加了收益不确定性风险,从而影响了金融机构的投资决策。

在贷后阶段,存在绿色建筑标识予以撤销、金融机构管理信用风险难度大等问题

在实践中,由于绿色建筑项目预售和获得财政奖补主要集中在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开发商仍然存在重施工、轻运营的倾向,给金融机构为绿色建筑提供全生命周期融资服务增加了难度。特别是在贷款投放后、信用风险管理阶段,可能存在项目在设计施工阶段满足绿色建筑要求,但是在占建筑全过程碳排放总量约四成的运营阶段并不满足绿色建筑运营标准的情况。按照绿色建筑标识动态管理要求,该项目将面临撤销绿色建筑标识的风险。由于匹配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行业监管政策尚不完善,金融机构自身缺少有效机制规避与提示相关风险,给项目评估和后续风险管理增加了难度。

首都金融支持建筑绿色转型发展的实践与探索

北京市城镇既有建筑超过10亿平方米,农村建筑超过3.5亿平方米,并且每年以3000万平方米的速度增长。建筑能耗占北京市全社会终端能耗的比例超过50%,建筑领域是当前北京碳达峰工作的重点。近年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指导商业银行针对建筑行业绿色发展加大支持力度,构建“贷”动建筑绿色发展的北京样本,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建筑绿色发展全链条和全周期的信贷支持困难。

创新“绿色信贷+绿色建筑+绿色监理”模式

指导商业银行以预评价解决绿色建筑项目融资与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的时间错配,以全流程管理防范绿色建筑“洗绿”。项目实施前,贷款合同以客户承诺方式明确未达到绿色预评价标准的违约条款。项目实施中,引入专业机构开展绿色咨询监理等配套服务。项目竣工后,根据咨询监理机构出具的绿色咨询监理意见、住建部门最终出具的绿色建筑标识认定等结论,对未达到预评价水平的项目方追究违约责任。其中,属非主观原因的,项目方返还因绿色信贷优惠利率获取的利益;属主观故意套取绿色贷款优惠政策的,除返还相关利益外,进行失信惩戒。

系统推进金融支持建筑绿色发展

在前期实践的基础上,2024年5月,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联合多部门印发《北京市信贷支持建筑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实施路径、组织实施三大方面对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建筑绿色发展工作做好政策引导和制度支撑。

从支持领域看

《指导意见》支持银行业优化工作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加强对建筑绿色发展相关领域全链条和全周期的信贷支持,为城市更新与建筑低碳转型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从实施路径看

《指导意见》明确了信贷支持工作中申请金融产品、提交建筑绿色水平说明文件、开展建筑绿色发展专项设计、进一步明确项目绿色水平、提供绿色信贷支持、执行贷后管理、竣工验收后管理的七个步骤和依据,对事前认定、事中管理、事后管理等各环节涉及的专业性支撑文件予以列示,引导金融机构更为精准有力地支持建筑绿色发展。

在发挥政策合力方面

北京市出台《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为建筑绿色发展提供立法保障。金融管理部门予以配套政策支持,其中,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通过“碳减排支持工具”“京绿融”“京绿通”等货币政策工具对符合条件的建筑绿色发展相关信贷产品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将信贷资源等高效配置到建筑绿色发展领域。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规定对高星级绿色建筑、AA级以上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等项目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落实相关支持政策要求。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方式,支持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

截至2024年6月末,北京市绿色信贷余额超2万亿元、同比增长17.6%,其中,绿色建筑贷款余额超3000亿元,同比增长40.5%。

相关建议

近年来,北京市在金融支持建筑绿色转型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尚未完全解决,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仍有一定差距。此外,伴随城市发展更多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向存量提质改造,需要加强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建筑绿色发展与城市更新等工作。为进一步提升金融支持建筑行业绿色转型发展质效,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的新机制,构建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的要求,建议在以下五方面进行新的探索。

引入贷前认定机制

探索引入绿色建筑前置信贷认定机制,帮助金融机构建立贷前识别绿色建筑的评估认证体系。明确绿色建筑信贷支持原则及领域、职责分工、绿色信贷前置认定及退出流程等内容,金融机构根据绿色建筑前置信贷认定情况进行统一项目签约,或直接根据认定情况提前介入支持。

强化全过程监管

可参考绿色建筑标识评价机制,建立准入与退出标准,形成被支持项目的方案阶段预评价、竣工后评价及运行后评估机制,委托第三方,在关键时间节点对支持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低碳目标落实情况等进行专家检查与评估,评估未通过可进行整改或退出。

完善相关信息披露标准

制定统一的信息披露标准,并将所须披露信息按照信息量和准确性分成不同等级,等级与国家对绿色建筑的激励政策挂钩,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项目建设企业能够更准确、更规范、更全面地进行信息披露和共享。同时,通过立法明确绿色建筑项目在规划、设计、施工、运营等阶段的信息披露要求,确保项目信息的透明度和完整性。

培育权威第三方评估认证机构

将建筑全生命周期理论和大数据相结合,完善我国绿色建筑评价认证机制,并将认证结果与财税优惠政策、奖补等相挂钩,降低绿色建筑的建设、开发、维护成本和购置、租赁成本。同时,加强第三方评估机构监管,设置独立第三方认证机构评估转型金融工具的准入门槛,并明确索赔机制。参照财务审计制度,建立转型金融融资主体碳排放审计制度,明确审计报告规范。

打造信息共享平台

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打造信息共享交流平台,加强同业信息沟通和交换,对重点区域、领域和企业信息可以互通共享,分享数据挖掘和应用的方法,提高风险排查信息及时性和准确性。建立转型金融项目管理体系与公示平台,披露和公布转型金融支持项目各方主体(开发、咨询、设计、施工、建材供应、运营维护等企业)的征信信息,并对项目建设全过程关键信息进行采集与披露,对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