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所养
2024-11-29梁鸿鹰
当我看到我的马自由地在草地上撒欢——我很想把我的脸贴在它毛发浓密生气勃勃的颈部,向它讲述我的生命。当我抚摸着我爱犬的头——我知道它不要求我有意义,或者为自己做出解释。
——[巴西]克拉丽丝·李斯佩克朵《星辰时刻》,闵雪飞译,第28页,人民文学出版社,2019年7月版
强行回忆是没有必要的,因为我们所有人的记忆都很脆弱。如果我们眼睛全神贯注,那样并不难领会征兆与警告……
——[葡萄牙]若泽·萨拉马戈《大象旅行记》,王渊译,第35页,作家出版社,2015年5月版
那是盛夏时节的晚饭后,我与三四位好友进入北京八大处公园散步,行至一棵大树之下的时候,一只两三个月大的花狸小猫来到我脚下,怯生生,又异常坚定地围绕着我,久久不肯离去。我心一软,把它抱起来,抚慰一番再放到地下,与大家继续前行。但小猫仍不放弃,复跟随我走了一段缓坡。待我们几人从证果寺返回大树之下的时候,那只小猫又来到我脚边,绕来绕去,盘桓再三。同行的尹兄说,看来有缘分啊,干脆带回家养着得了。包兄说,起码能陪你到退休后若干年。于是,当晚我就载着小猫,将她带回家,收为宠物,当作我们家的一员,儿子们一致叫她“妙妙”。
妙妙,一直是我微信的头像,十二年后的今天,依然活蹦乱跳。
1
我家最早豢养的动物是鸡,可惜它们不是宠物。
在某个初春时节的晌午,“有小鸡卖喽”“小鸡买不”的叫声越过小院,一声声,一遍遍,越来越让我们一家人坐不住。有好几年了,大概每逢这个时候,妈妈、姥姥、我和妹妹都会竖起耳朵倾听这种腔调特别的呼唤,讨论要不要去买些回来,其实也只是听听而已。而这一天,母亲则说,我们去看看吧。
见到那些叽叽喳喳的小鸡雏,体弱的母亲兴致大发,仔细打量、反复筛选,最后挑出四只,盛在笸箩里,让我端着,高高兴兴地回了家。那些早春时节从遥远地平线上准时冒出来的老乡,对自己担子里叫个不停的小鸡雏很自信,对它们的去向蛮有把握,专属于他们这个行业的叫卖声在精打细算的妇人们那里很少落空过,哪些主妇更慷慨、哪些老太太磨磨叽叽,他们同样心里有数。鸡雏买卖的现场,只有妇孺,没有男人。母亲对养鸡的执念,在此次买回小鸡雏之后,就再也没有消失过。
养鸡成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末七十年代初城镇居民家庭的标配,由那个时代特定的物质条件决定,普遍的物资匮乏,一律住平房,成为养鸡养鸭最重要的土壤。吃到自家的蛋,听到自家公鸡打鸣,每户居民想做到就都能做到,不养鸡的人家倒显得有些另类。鸡可被剩菜剩饭养活,公鸡在如约而至的早晨打鸣,母鸡诞下属于自己的卵子,在院子里神经质般左顾右盼,咯咯嗒嗒叫个不停,可增添一个家庭的生机,更带来为食物苦恼时代的便利实惠。主妇们买鸡雏是为了得到鸡蛋,其次才是肉,听公鸡打鸣属于捎带的福利,除了这些,再无其他考量。问题在于,鸡雏们无论是不是在笸箩里,毛色、个头、体形均毫无差别,很难凭外观辨别出雌雄。上帝以神秘之手,执掌着鸡雏性别的天平,即便再智慧的主妇也难以十拿九稳,母亲虽以最大热情亲自下场,但在判断鸡雏性别这件事情上,比其他主妇也高明不了多少。头一次买回的四只鸡雏,在两三个月后,脱掉原本统一的伪装,彻底暴露了本来面目。有一只被我们称为“四黄”的,毛色慢慢变成红褐黑相间,居然长出通红的鸡冠;被我们命名为“大黄”的那只,不负众望,毛色金黄,成为产蛋高手;“二黄”外衣变浅,几成奶白色;“三黄”则尾巴上出现了黑翎,产蛋水平一般。四只里有三只能供应鸡蛋,已算相当不错,但打鸣的公鸡“四黄”蛮横无理,经常欺负母鸡,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转年春季,母亲又兴致勃勃地前去选鸡雏,这次她从不同笸箩里特意挑花色不同的鸡雏,共计四只,结果公母各占一半。在买鸡雏的第三个春季,母亲又着意挑选同一花色的鸡雏,结果还是公母各占一半。
养鸡带来的实惠和甜头实在诱人——饲养不需多少技术,食量适中,从不挑食,玉米面拌野菜,抑或一些谷子、废米或糙米,它们一律吃得津津有味,令饲养者易于接受。更重要的是,鸡没有生过病,不挑战和考验人的耐心。等第一批三只母鸡长到可以下蛋的时候,姥姥时不时捉住一只,从肛门伸进食指探个虚实,专注而专业,很少失过手,这个本事像是早就拥有的一样。每当她探到“宝贝”,就得意地宣告,发动我和妹妹将母鸡堵在鸡窝里,以免蛋下到别的地方。
鸡的世界有自己的法则和生活方式,只是我们不了解。巴西犹太作家克拉丽丝·李斯佩克朵是写鸡的高手,鸡与鸡蛋,公鸡与母鸡,鸡雏与鸡公,时常降临在她的字里行间,短篇小说集《隐藏的幸福》九万三千多字,就有《蛋与鸡》《爱的故事》等直接以鸡为题材,她曾说,葡萄牙语不利于思考,但她的议论却以独特的思考直击人心。在《爱的故事》里,一个拥有两只母鸡的小女孩观察母鸡之后认为,“母鸡很焦虑,而公鸡的痛苦几乎与人类相同:他们的后宫里,没有真爱的存在,而且,他们要彻夜不眠,才不至于错过最遥远的光明最初那一缕。然后以最大的声量歌唱。这是他的职责,也是他的艺术。”公鸡很好斗,《春秋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季、郈之鸡斗。季氏介其鸡,郈氏为之金距。”讲鲁昭公二十五年(公元前517年)鲁国大夫季氏和郈氏斗鸡。季氏给他的鸡上了防护器具,郈氏将他的鸡脚距上套上金属刺。因为斗鸡,两家大闹起来,鸡斗变成人斗。后来鲁国国君昭公帮郈氏的忙,起兵攻打季氏。鲁国三家大夫联合起来抵抗,打败了昭公,昭公逃亡到齐国。唐玄宗天宝初年,诗人李白在长安赋诗《一百四十年》,其中有“斗鸡金宫里,蹴鞠瑶台边。举动摇白日,指挥回青天”等名句。
那只与“大黄”一起最早来到我家的公鸡“四黄”,永远认为自己是老大,拥有院子里的一切,它经常对第二年才到来的公鸡“黑子”发飙,找机会就向对方发起进攻,“黑子”不甘示弱,伺机迂回进攻,待其不备,报一箭之仇,又激起“四黄”反扑,直至头破血流后才稍有停歇。“四黄”屡次发起进攻,属典型的挑衅、逞强、侵略,它几乎日日闹事,直到院子里尘土飞扬才肯罢休。以游击战术对付蛮横“四黄”的“大黑”,也不是省油的灯,这种打斗,让大家实在看不过去,成为改善伙食的导火索。
把“四黄”由鸡变成鸡肉的任务,历史性地落在了我身上。此前,我顶多做过麻雀的刽子手,将麻雀割喉,裹在泥里,烧着吃,或将蜻蜓、蚂蚱等的翅膀、腿脚撕掉,眼睁睁看着它们倒地,放在火上烤着吃。让我屠杀一只鸡,则是另外一码事。当我左手抓着这只雄赳赳的活物,盯着它那火红火红的鸡冠,右手握着菜刀的时候,我不免胆寒和犹疑,眼前出现了它最初来这个院子时的若干画面。它给我们带来不少乐趣,即使经常欺负“黑子”,也像是不得已,基因决定的,瞧它的鸡冠,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红,令我联想起针管里的血液、打在作业本上的红叉、过年贴出的红对联。我走神,不忍,胆寒,手软,使它趁机从我的左手挣脱,右手上的菜刀颓然落地,围观的妈妈、姥姥和妹妹感叹着,向我抛来有些复杂的眼光。所谓躲过初一躲不了十五,我清晰地记得,三天之后,在“四黄”与“大黑”鏖战两三个回合,满院子再度尘土飞扬之后,姥姥又将菜刀递至我手中,看着为刚占过上风而沾沾自喜的“四黄”,我不得不再次领受任务。忘记“四黄”是怎么落入我手中的了,这次我有了些破罐破摔似的决绝,好像是在一个木桩子上,刀起“四黄”头落,没有想到的是,待我撒手,无头的“四黄”居然满院子飞奔,绕场三匝之后,才在剧烈的抽搐中倒地。
这天夜里,我嘴里带着鸡肉的味道进入不安的睡眠,受到不祥而怪异的画面不停地纠缠。次日早上,意识被侵扰的我走到院子里,本能地将头扭开,刻意不看昨天“四黄”“就义”的那个木桩子曾经矗立的地方。但不管怎么回避,都不能让“四黄”的脑袋返回身子上了,我的脖子发紧,转动艰难,为目光躲开“那个地方”,我试着望向房顶,恍惚中仿佛看到“四黄”漂亮的羽毛被扎成一面旗子,在晨风中猎猎飘扬,像是“四黄”披着孔雀的七彩外衣从屋顶再度出征,翩然翱翔到别的地方……
2
肯定是养鸡带来的实惠超出预期,妈妈在养鸡兴致最高的时候,又为我家接纳了新的物种——兔子。久病在身的母亲早已厌倦吃药、散步、休息这样枯燥的生活,养鸡为她的生活不断添加新内容,鸡蛋的数量、打鸣的次数、鸡的争斗与勤懒,都是她爱聊的话题。兔子,作为在城里很有口碑的动物,当时已被广泛饲养,从不少来家串门的大小朋友那里,母亲了解到,兔子唾手可得,乖巧大方,可爱至极。于是,某夏日的清晨,一只小白兔降临到我家。到底是怎么到达我家的?谁带来的?我一时想不起来了。只记得它被盛在一只小柳条筐子里,小小的个头,通身雪白,眼睛红红的,鼻子不停动着。兔子像是早已明白自己在食物链中的弱势地位,周围任何细小的动静,都会引起过激反应,但它丝毫不反感我的热情搂抱,乐于伏在我左臂上,接受我右手的抚摸。它是温顺、驯服、乖巧的。袁靖《动物寻古》一书说:“驯化的动物都是可以驯化的,不可以驯化的动物各有各的不能被驯化的原因。”我国古人从尝试饲养兔子到最终成功经历了一千多年的时光,直到明代引进穴兔,才成功开启家兔饲养的历史。
兔子的好处是静得不发出任何声响,缺点是跑得快,捉不住。《孙子兵法·九地》曰:“是故始如处女,敌人开户,后如脱兔,敌不及拒。”以及俗语“跑得像兔子一样”,都是说它奔跑迅疾,难加控制。除此之外,兔子天线似的耳朵、不停翕动的鼻子、安静沉思的劲头,不断给全家带来谈资。兔子毕竟是兔子,不管多可爱,养在家里也不是个事呀,于是垒个兔窝把它安顿下来又成了我的任务。彼时我也就上小学三四年级,泥瓦活已无师自通,设计、打地基、砌墙、抹墙、盖顶,一应流程和工艺,经过垒鸡窝的锻炼,现在像是更为得心应手了。兔窝设在鸡窝斜对面,依东墙而建,长一米半,宽近一米,呈长方形,三面用七八层土坯形成合围,窝顶用木棍、席子、麦秸等搭建,兔窝正面底部设一个正方形小门。封顶时,柴火、杨树柳树红柳的枝条都用上了,能担当“屋脊”的两根木棒最难找。垒鸡窝时难找的是供众鸡晚上歇息的那条木棍,要平整牢靠,需砂纸打磨。而兔窝的两根“屋脊”,得到了小伙伴的支援。对,想起来了,送我“屋脊”的,就是赠我兔子的同班同学贾又强,家住县医院西边最后一排房的正中间。土坯鸡舍和兔窝都经不起雨打,每次雨后,鸡舍和兔窝我都要去修补一番,虽稍欠美观,却从未垮塌过。
兔子是打洞高手,所谓“狡兔三窟”,早有《战国策·齐策四》为证。我们完全不用担心兔子在住的方面的冷暖。兔子食草,不挑食,只要是含有叶绿素的植物,来者不拒。饲养鸡与兔子最大的区别,便是荤与素,正如不必给兔子吃剩饭,同样不给鸡吃青草。鸡一到我们家就是结伴的,而“大白”(因其通体雪白,我们叫兔子“大白”)孤身一兔,需独自挨过白天黑夜,我经常看到它横着蹲在门口,竖着耳朵,鼻子不停翕动,是在沉思,还是在回忆?“大白”也会想念自己的兄弟姐妹吧,还有小伙伴们的笑声、争吵、苦恼,一定还留在心里。眼睛藏不住秘密,我似乎看到了,不能让它独处。两个月过去了,每当我看到“大白”横在门口,就不敢直视它,尤其是它的眼睛。“大白”眼睛大,通红,巨圆,因为眼睛里的血丝(即毛细血管)反射了外界光线,透明的眼睛才显出红色,它们单眼视角即达一百八十度,无须扭转脖颈,即可凝视我的粗鄙和不安。
给兔子找伴还得求贾又强。又强养了七八只,不必磨多久,就从他那里薅来一只,也是白的,回家取名“二白”。兔子的雄雌很难区分,好像上天执掌着鸡的性别平衡一样,也默默保守着兔子雄雌的秘密。与此相比,我们局限性不小。人类时常处于初始之井,只能看到有限的天空,更多的无知,像是礼物,被上苍回馈。话说两只兔子相见甚欢,几个月过去之后还是一样,而这几个月之内,又强家的兔子连下了几窝,膨胀得发愁,窝都显小了,于是,在一个黄昏时分,又强主动用个网兜,又拎过来两只白兔。
这两只白兔自仲夏时节降临,秋天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大白”和“二白”肚子就鼓起来了,过几天,它们身上的毛左一片、右一片,被拔掉不少,姥姥说这是小宝宝要诞生了。果然,几天后,“大白”生出五只小兔,“二白”生下四只白兔。记忆的简陋无法形容我们当时的局促,家里的兔子一下子翻了三番。大家突然发现,兔子群体的食量让我们难以承受。我和妹妹不得不每天出去拔草。逢我俩贪玩,早上出去,晚上才回来,妈妈和姥姥就急得团团转,生气、埋怨、斥责,我俩虽一再表达内疚,姥姥还是催我俩尽早把兔子送几只给别人。
后来——当记性不够用的时候,我们就说“后来”。在记忆无法填满文字所需沟壑之时,那就交给“后来”吧。总之,后来,我在县医院遇到一个穿着白大褂的老头,半张着嘴走路,因工作努力而总是满头大汗。他不像是在诊室上班,我遇到他不是在去医院大楼的路上,就是在离开医院的路上,他没有一次不是半张着嘴的。他盯住我,眯缝着眼睛问:“小同学,你家里养没养兔子?有几只?”我瞬间有种秘密被泄露的感觉,他半张的嘴,不太争气的牙,错落着,别扭着,在口腔里打架。我不想回答,只想躲开他,还好,他让开路,待我取完药返回,他又迎上来,半张着嘴,再次问起我兔子的事儿,绕来绕去,欲言又止,最后说可以帮我“收几只”。
过几天,贾又强主动对我说起兔子。原来他爸爸是卫校实验员,学生做实验需要兔子,除了家里养,他也帮忙“收”。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征求妈妈和姥姥的意见,她们同意得都很痛快。于是,在一个雨过天晴的时刻,我用两只网兜,各装一只白兔,送给贾又强。抓捕这两只白兔的过程并非刻骨铭心,将挣扎的它们运出院子时,我和妹妹才有些依依不舍。后来——又是“后来”,与兔子不断地离别,对我们来说已成常事,送三四只不算什么。直到有人挑着担子来收,我们也乐得用兔子换钱。已经长大的兔子,不断被那些胡子稀稀拉拉、说话外地口音的“老乡”收走。“老乡”岁数大,牙齿缺损严重,给钱的时候手很紧。卖了几只之后,我们也不舍得了,毕竟,家里养兔子,说白了,也为改善伙食。
终于有一天,兔子走向我家餐桌。首个为此献祭变为晚餐一道红烧肉的,便是最早来到我们家的“大白”。就是那个曾经孤独的“大白”,与“二白”做过伴的“大白”,生过数窝白兔幼崽的“大白”,增添我家负担的“大白”,离世后儿女被远方“老乡”收走的“大白”,儿女曾被送至卫校的“大白”。(近半个世纪后,我终于在某高校图书馆的某本《实验手册》里看到,家兔,白色毛、红眼、嘴较尖、耳短而厚的中国本兔,可用于心血管、呼吸、泌尿系统、神经系统等的实验。我们养的,原来就是中国本兔。)大白是否经历过死别的伤痛和苦恼,现已不甚重要,在此,我必须选择性地遗忘当时手起刀落的情景。我似乎想起,自己下手已经绝无犹豫之态,像个老练的樵夫、高傲的射手、冷血的厨师,所有动作完成得丝滑利落,直至“大白”闭上红红的眼睛。
3
我得坦白,就这样,后来,我由家里动物家园的积极草创者、建设者、维护者,理所当然地化身为动物的克星、死敌和屠夫,手艺老到,不断精进。说实话,我曾在被屠戮的母鸡肚子里看到过成串的蛋黄,在白兔腹内发现业已成形的胚胎,作为营养之王的公鸡母鸡,以及拥有“肉中之素”美誉的“大白”“二白”们,由我变为肉食,送上一家老小的餐桌。这种技艺,在我接下来饲养的鸭子身上,也得到了部分磨炼与提升。
“大白”“就义”的第二年春天,遥远地平线上冒出来的戴草帽的挑夫们,不仅带来了小鸡雏,还带来了小鸭雏,黄的、黑的、白的、灰的,一律长着长长的嘴巴,煞是可亲,而它们的鸭蹼,不仅没有增加行走的本领,反倒在行走时成了累赘,让它们远不如小鸡雏灵活。母亲看着这些欢欣跳跃的小鸭雏,不禁眉头舒展,乐得话都多了起来。她左挑右拣,拿起来一只灰色的看看,放下,拣起来另一只白的端详半天,对了对眼神,又放下,最后目光落在了大多数浅黄色的鸭雏身上,像鲁迅笔下的苏联盲诗人爱罗先珂那样,她挑了四只浅黄色的,毛茸茸、颤巍巍、圆嘟嘟的小鸭。看得出,母亲显然不是心血来潮,像是早就胸有成竹。偏好也好,执念也罢,大家都赞成,看着它们和小鸡雏挤在一起,叽叽喳喳叫个不停,我们开心了半天。
别看小鸭雏走路被小鸡甩出很远,会游水是它们的本事,一买回家就被放进铁皮洗衣盆里游耍。鸡鸭同食的时候,鸡抢不过鸭,鸭的小扁嘴挤得小鸡雏无处置喙。小鸭雏喜欢吃水里的活物,它们更盼望下雨,被雨水浇个透心凉,扎在水里洗个澡,才是它们的最爱。我们这些小孩也喜欢有雨,雨停之后,有没有太阳都无妨,随便经过几天,雨水积成的水坑里,就会生出小蝌蚪,再过几天,小蝌蚪便会长出腿脚,变成小青蛙小蛤蟆。我最开心的事情就是与一帮小伙伴赶着小鸭子,到水坑里去吃蝌蚪。鸭子不怎么挑食,胃口却大得让人头疼。我和妹妹得不断将它们赶到水坑里,或者捞些蝌蚪和小鱼虫给它们充饥。蝌蚪是鸭子最喜好的吃食。难怪鲁迅收在《呐喊》里的小说《鸭的喜剧》里最大的“梗”,便是鸭吃蝌蚪。话说苏联盲诗人爱罗先珂在北京待得寂寞,想听蛙鸣,便买来蝌蚪放在院中水池里养着,等有蝌蚪肚子上开始长腿的时候,又心血来潮地从兜售小鸡小鸭的乡下人那里买了四只小鸭,“小鸭也诚然是可爱,遍身松花黄,放在地上,便蹒跚地走,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院子里的人们商量好先凑合随便喂点什么,明天再买泥鳅来喂它们,不料,待大家四散后,小鸭跳进水池游玩,搅浑池水,待水变清,孩子们发现,小蝌蚪已被鸭吃光了。这个小小的“喜剧”,为鸭类留下了一个难得的文学样本,鲁迅的另类幽默跃然纸上。
鸭子长得快,过几天就一个样,一不留神大家发现,它们褪掉黄色绒毛,变成灰褐色了,几个月后体量远超公鸡母鸡。鸭子走起路来摇摇晃晃,倒很有团队精神。鲁迅不是说了吗,“互相招呼,总是在一处”。为安顿四只小鸭子,我在鸡窝旁边接出一个小窝,有三只鸭子肯在自己的地盘歇息,另外一只却经常与鸡们同住。用鲁迅的话说,长大的鸭子“不复咻咻的叫,都是‘鸭鸭’的叫了”,声响巨大,稍受惊吓便“鸭鸭”地叫嚷,使得满院不得安生。迪士尼动画形象唐老鸭就突出了鸭子的叫声。每逢鸭子吵嚷起来,姥姥就让我和妹妹赶着它们出去玩,鸭子乐于出门,直着脖子,举着脑袋,扭着屁股,不顾一切往出走,一路叫唤着,没静下来的时候。
按说鸭子性情温驯,胆小易惊,不管月龄大小,与鸡混在一起饲养时,应该可以和睦共处。但这四只鸭子在我家算是遇上了硬茬,那就是先前说过的“四黄”。“四黄”食量偏大,又好战,鸡食吃完还想到鸭碗里叼几口,鸭子坚决不干,同仇敌忾,一致抵抗。家里鸭子与鸡都在长大,还有几只兔子,找寻食物原本就不易,现在更显困难。兔子和鸡陆续被送人,现在鸭也要送走了。假期天气晴朗的某个上午,家中诸事皆无,小院风平浪静,“三完小”教美术的季老师不意来家串门。她是妈妈当年在师范学校的好友,头发齐齐地梳到后面,亮亮的脑门上那个瘊子格外惹眼。她每次来都带礼物送我们,这次季老师带的是一小包虎皮花生、一小包甜菜做的麻糖,她向病休的妈妈聊到外面的趣闻、学校里的小风波,兴奋得脑门上的瘊子发出亮光,俩人聊痛快了,季老师才说,她要调离“三完小”,不再回来了。母亲听罢,一定要送季老师一个礼物,让她在鸡、鸭和兔子当中随意选一个带走,大家都以为季老师会选只小白兔,没想到她居然要选一只鸭子。于是,那只已经长成熟又还来不及取名字,经常与鸡一起就寝的小灰鸭子,就被装进姥姥用白蓝两色塑料绳编织起来的网兜,跟着我们可爱的美术课季老师远走他乡了。后来,每当我们看到剩下的那三只惴惴不安的鸭子,就会想起季老师来我们家的那个万里无云的上午。长大之后,我看到不少关于鸭子的童话和故事,迪士尼的唐老鸭异常轻松有趣,安徒生的丑小鸭则曲折动人。《格林童话》里《三个小矮人》讲的是美丽善良的王后被后母陷害,只得变为鸭子潜入水道,后与国王一起对邪恶的后母实施了复仇。季老师离开“三完小”之后,那只小灰鸭经历了什么样的波折,我们就不得而知了。
我能肯定的是,在那个贫困的年代,我家另外三只惴惴不安的鸭子,必然会陆陆续续登上饭桌。姥姥是山东蓬莱人,鲁菜白家民间传人,烹制菜肴以烧炖为主,素以味咸、色重见长。她在北京待过一段,很可能吃过北京烤鸭。她不会知道,明代的时候,北京鸭就已经由野生绿头鸭和斑嘴鸭驯化培育而成了,头大,颈短,体长背宽,胸肌丰满,羽毛纯白,嘴和脚呈橘红色,为挂炉烤鸭之首选,它与攸县麻鸭、连城白鸭、建昌鸭、金定鸭、绍兴鸭、莆田黑鸭、高邮鸭均被定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品种。姥姥熟练掌握的鸭的做法,必然是红烧之后色味俱重的炖制。她为我们勾画过这个蓝图,大家都已迫不及待地要品尝了,那个时候,谁的肚子里也没有一点油水啊。
如此,我在鸭子身上屠宰技术的精进,记得是发生在一个普通的上午。早上没出太阳,天气不冷不热,刀具、接血的铝质小盆在院子里已准备停当。我担心的是鸭子不好捉,没想到,捕捉异常容易,丝毫没有遇到障碍,那只倒霉的灰鸭,迟钝,无知,呆滞,慵懒,完全没有意识到被我捉住的此刻与下一刻的本质性区别。脖子当然更是鸭子的软肋,谁让它长得那样长,令利器游刃有余呢。就在我看到鸭血喷进小铝盆的时候,突然天昏地暗,接着就是电闪雷鸣,灰鸭停止抽搐那一刻,倾盆大雨不期而至。这次,我没有承担去毛和剖腹的任务,但在数月后的一个梦境里,我却看到了这只灰鸭抽搐的身体,及其让我倍感吃惊的内部:它肚子里住着一只灵巧的小松鼠,像老鼠大小,前爪抱着一个小核桃玩个不停,我想取出这只小松鼠,小松鼠突然将核桃塞到嘴里,含在上下大牙之间,吐不出来,咽不下去,此时核桃不断变色,由白色变成黑色,红色,绿色,黄色,接着就是呕吐,小松鼠吐出了无数个多彩的核桃,把我蜡笔盒里的颜色都轮了一遍,我捡起一个绿色核桃,握在手中,感到核桃有心跳,在喘气,我害怕极了,急忙咬开它,辣,一种从未体验过的辣让我满头是汗,大声惊叫,接着,我猛醒过来……
4
猫是我家与一切活物暌违四十年后接受的唯一品类,而且,只有她享受了宠物的待遇。
话说十二年前,我从八大处公园将尾巴始终直立的花狸猫(肯定也不会是纯种的)妙妙抱到会议住宿房间后,先给她来了个温水淋浴,淋浴过程中未出现我所担心的乱窜、恐惧、惊叫等状况,她一直温顺,乖巧,配合。开车带回家,顺路购买了猫粮、猫砂。妙妙对进盆大小便无师自通,我将她抱进放在卫生间里的猫砂盆,她第一时间使用了,此后再无须指引,一只野猫如此懂规矩,让我吃惊不小,“好感顿时拉满”。猫的舌头上有许多粗糙的小突起,这是除去脏污最合适不过的工具,她高兴的时候会舔我的手臂,舌头就像砂纸一样粗糙,有些让人受不了。妙妙很爱干净,餐后、便后都要舌头和手脚并用清理胡子,舔皮毛,平时除了睡觉,打理皮毛花费很多时间,即使被搂抱之后,也像本能似的,要马上用舌头舔毛,猫这样做,有种说法是为去除自己身上的异味以躲避捕食者的追踪,再有一种说法是为了记住主人的气味。
猫不愿洗澡,也不能经常洗澡,这个讲究很长时间内我并不知道。除了那次在宾馆里,在家给妙妙洗澡的成功率极低。大概五年前的一个秋日,为缓解未给宠物洗澡的负罪感,我下定决心带她到宠物店洗一次。事先到附近那家“京宠公馆”预约时间,提交防疫证明,甚至考虑体验满意就办储值卡,为此南方口音的小店员说可以专门为我插队,随到随洗。当我返回家中,从阳台上拎出那只落满灰尘的猫箱,擦拭干净,移至大家视野可及之处的时候,这才发现,妙妙似乎已经感觉到我要带她出门,在她看来,只要出门,准没好事儿,不是打针,就是开刀。我们老夫老妻俩人威逼利诱,生拉硬扯,口吐莲花,大汗淋漓,终于将她扣到了猫箱里,毅然锁门下楼。妙妙挣扎、撕咬、号叫,一路上折腾个不停,令路人侧目,我则倍感疲劳、沮丧、丢脸。待抵达“京宠公馆”,羞愧与忐忑早已写满了我的脸,生怕店员驾驭不了妙妙,或者妙妙出其不意,开箱后逃脱,无法捉拿。万没想到,所有这些担心完全多余。当我把猫箱递给店员,店员淡淡地说,你就不用管了。我当然乐得如此,只是出于好奇退至门边默默遥望。只见店员从容打开猫箱,妙妙很机敏地走出来,竖立起尾巴,仅左右顾盼了一下,既没叫,也没跑,乖乖站在那高高的木台子上,一副邻家好宝贝,随时等待吩咐的样子。
这瞬间让我想起儿子四岁那年春天去看牙,也是恩威并施,好话说尽,千辛万苦,带到了永远无比拥挤的儿童医院,排队,挂号,等候,一直担心就诊难以成功。终于等到叫号了,我和妻子这才意识到,由候诊长椅到诊室门这段距离,原来竟比青藏高原还难以穿越,两个儿子连哭带叫,就是不肯挪步,这时,一位戴眼镜的年轻女大夫开门叫道:“19号,19号,梁<X:\期刊\当代\2023年当代\造字\×.eps><X:\期刊\当代\2023年当代\造字\×.eps>小朋友来了吗?”她一眼落到哭得一塌糊涂的两个孩子身上,便问,“是不是你们俩?过来,过来。”只见两个儿子应声停止哭闹,眼泪都没顾上擦就跟着年轻女大夫进去了,治疗过程中更是一声不吭。
据说,早在公元前2000年,古埃及人将生活在沙漠沼泽中的猫驯养成了现代家猫的祖先,还有资料说,猫的基因居然有96%与老虎相同,也不知道经过了多少曲折,人类与猫的关系才达成了由恐惧到迷恋的转变。我国隋唐以后开始出现驯化的家猫,并流行将其称为“狸奴”。相较于“狸”,“奴”字不仅说明了驯化后人与动物的关系,似乎也点出了猫通人性,可供差遣的特色,因而算是一种昵称吧。其实此猜测未必准确,仅从我撸猫多年的体验看,猫独立性强,不能指望它像狗那样,被训练得可供差遣。我很羡慕那些时常将自家猫咪抱在怀中随便爱抚的人。每每看到冰心、夏衍、钱锺书和季羡林等老人怀抱猫咪怡然自得的照片,我就嫉妒得很。豢养妙妙十几年,除了刚带回家那几天尚可偶尔在怀里抱抱,后来都属于妄想。一切仿佛都倒过来了——只要她情愿,趴在你身上,想趴多久就趴多久。
我每次到社区医院开药都发现有人打狂犬疫苗,可见被宠物所伤的人不在少数。我们既未因被妙妙咬伤就医,妙妙本尊也不曾上门求医问药。只是大概两三年前,受一广告蛊惑,我买了一款网红猫粮连续给她食用,向来不挑食、给什么吃什么的妙妙显现出了异常,半个月后随处撒尿,尤其是在沙发、椅子和床上,家里一时尿气冲天,令人苦不堪言,连抛弃她的心思都有了。到底是什么原因?我们百思不得其解。琢磨许久,还是觉得病从口入,果断换回原品牌的猫粮,三天后妙妙不再到处撒尿。如今妙妙十二岁有余,相当于人的七八十岁,依然生龙活虎,我们很开心。
互相依恋的关系在妙妙和我们之间已牢固建立起来。正如我们希望到家就看到她迎过来,她也愿意无时无刻不看到我们。她的独立性像是主动为自己画定的一条线,有些绝对不能打破,有些偶尔可以踩一下。但所有这些,并不影响她愿意我们永远处于她的视线之内。如果男女主人分处卧室与客厅,她一定要找个能看到双方的最佳位置待着。随着年岁渐长,妙妙对我们的依赖越来越大,本来客厅长沙发旁边她有一个长期固定的住处,夏季铺布,冬天垫棉,位置优越,视野开阔。但今年以来,特别是春节独自当家达一周之久,她越来越倾向于在离我们尽可能近的地方过夜,直至发展到晚上睡在我们床边的五斗橱上,赶都赶不走。
妙妙有强大的攀爬、跳跃和隐藏本领,有次家里来了几个调皮的小朋友,她很快就消失在人们的视线之外,小朋友走了之后很久才现身。高得几乎到达屋顶的书架,她根本不费什么力气就能飞奔而上,不会破坏书架顶上的摆设。猫和狗一样,有可能是自行接受驯化的,人类自在居所附近种植谷物起,就吸引着老鼠和田鼠,进而吸引到了它们的天敌——猫。埃及旧王朝到中王朝时期,猫捉老鼠的身影就已出现在墓穴壁画、纸莎草文献中了。据说猫在捕鼠方面得人类帮助不少,要求的回报却很少,因此很轻松地进入了人类社会结构。在中国人的观念里,猫捉老鼠很多情况下是为了保护粮苗不受侵害,因此汉字“猫”中含有“苗”,当然,我也希望是因为猫嘴里发出“喵喵”的声音,使“猫”字带有“苗”。妙妙至今保持着时不时在客厅到饭厅之间来回奔跑的习惯,其实战化的速度与灵敏度,白天的时候我们多次目睹,叹为观止,而她深夜有时也会勤奋“操练”,则让我们闻之会心又倍感无奈。进化了这么多年,可惜现在根本没有老鼠可捉,如果有这种机会,我想妙妙一定身手不凡。
据《科学》杂志报道,研究人员用视频记录了194分钟猫的面部表情,随后对所有面部肌肉运动进行了编码,结果发现,猫共有276种不同的面部表情,这些表情很可能是在其与人类相处的过程中逐步进化出来的。问题是,猫的面部肌肉被斑纹繁复、构图美好的皮毛所覆盖,这就完全牺牲或掩盖了它们的表情,而给人永远高不可攀的感觉,我们只能从它们的叫声和行为中领会其意愿及情绪。妙妙最核心的诉求除了吃,还是吃。比如,每天晚上临睡觉的时候,如果不给她添点吃的,半夜里她会将茶几或书桌上易于移动的东西拨弄到地上,如果一连几天给她吃化毛膏、猫棒、海鲜等零食,到了点儿,她再见到你就一个劲地围着你叫,得到想要的东西才肯罢休。而且,一旦让她上过一次饭桌,等饭端上来,你就再也赶不走她了。
我们确实无法从面部猜透妙妙的心思。多数情况下,我们试图由肢体语言揣测其心思,她最拿手的肢体语言便是在地上打滚,尤其是希望添加食物的时候,这种语言并不因年岁增长而减少,她很执着,但如若拒不理睬,她不见好也能收。妙妙要是腻在我们的脚下或身旁,用头蹭我们的腿,肯定是愿意与我们亲昵,但如果这个时候趁机加以搂抱,她一定会毫不留情地抓你。据说她在与主人腻歪的时候喉咙里才会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心情肯定很好,愿意与你嬉戏,不过这个时候也是万不能抱的。有人说猫在人的面前张大嘴巴是表示信任,你千万别信,除非犯困打哈欠,妙妙在我们跟前从来不张大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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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处绿色高原的密林里,众游客被带到开阔处,浓荫笼盖,凉风习习。身着新衣的乡民们围在一起,边鼓掌边转圈歌唱、表演,扎黑头巾的老妇,左手抓着一只不停挣扎的母鸡,右手紧握锋利的菜刀,随着表演达到高潮,她将菜刀伸向母鸡的脖颈处,随后,殷红的鸡血喷洒到地上,仪式宣布结束。
某温馨午餐时分,旧遇新知相见甚欢,在一家新开张的正宗粤菜馆品尝着一道道精美菜肴。当一盘烤乳鸽被端上来的时候,身穿深色裙装的漂亮女领班满面春风地说,这是我们店里的一道招牌,精选刚满二十五天的乳鸽,外焦里嫩,回味无穷,祝各位品尝愉快。
尤瓦尔·赫拉利在其《人类简史》中指出,工业化生产将动物送上传送带,动物的情感、天性、本能从根本上被无视——笼子里的蛋鸡无法扇翅膀和抬头;母猪在连转身都做不到的小隔间里充当生育机器;奶牛与自己的尿液和粪便为伍,沦为会吃原料的嘴和生产商品的乳房而已。“大西洋奴隶贸易并非出于对非洲人的仇恨,而现代畜牧业也同样不是出于对动物的仇恨。这两者背后共同的推手,就是冷漠。”
如今,我们借助《伊索寓言》《列那狐的故事》和《克雷洛夫寓言》,以及安徒生、格林兄弟以来的童话和儿童文学,看到动物与人类特别是孩子们的亲密对话关系,忘却自己盘中肉食与自己对动物的不义,忽略陷入这种窘境之不可逆转。我们将自己变为孩子,才能变得与动物更为亲近,世间万物与“我”一致的关系才能暂时达成。
儿童幼年时期尚未养成偏见,对食肉猛兽没有恐惧感,也只有在儿童的心目中,众生平等,人与它们有同样的情感,却没有它们那样超凡的本领,再小的孩子也能与大象、斑马、猫鼠交谈,再幼小的孩童也可以将虎豹引为知己和同伴。因此,那么多的寓言、童话、动画、绘本等,都指向儿童对万物的纯真情感,引领孩子们跟着动物去想象和探索,算不算是对成年人类的一种补偿呢?
我经常想起自己童年时期接受最多的文学营养——《西游记》,那里面的孙猴子、猪八戒、白龙马、牛魔王、虾兵蟹将,以及由它们的鲜活、顽皮、各有高招所构成的故事,无不给人意趣和力量。在经常给我们讲述这些故事的母亲看来,孙大圣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过火焰山、化解九九八十一难,强过大观园里的贵族生活数百倍。
在我老家县委县政府大院背后,曾有过一家规模很小的动物园,收留的动物品种少得可怜,除野牛、梅花鹿、蒙古马、骆驼之外,就是几只偶尔开屏的孔雀。这几只孔雀就成了我们对每个外来者炫耀的唯一资本,别的动物完全被冷落和忽略。每次去动物园,大人都事先嘱咐我们,穿花的或颜色亮一些的衣服,才能引得孔雀开屏,姥姥还会塞块花布到我口袋里,叮嘱在孔雀跟前亮出来。可惜,我照章办事,很难奏效,孔雀太吝啬。
母亲去世第二年的早春时节,二姑一家来到磴口,父亲带他们去观光的景点,必定包括这个小小的动物园。在园中,当大家等在铁网围起来的孔雀跟前时,我默默祈祷孔雀能争口气,给个面子,开一两下屏,哪怕几秒钟也好,遗憾的是,我的期待再度落空。此次旅行为我留下了此生唯一单独与父亲的合影,作为背景的矮小笔头松挡住了那几只孔雀,不愿开屏的孔雀却从未离开我的记忆。
但愿人们建立动物园,首先想到的是孩子。动物与人类一样,会呼吸,能奔跑,只是外在形态、习性做派迥异,或憨厚笨拙,或灵巧精明,或鱼翔浅底,或上天入地,把它们汇集在一起,供游戏娱乐之余,该有助于知识累积,激发探索热情,对孩童的精神成长有潜移默化之效吧。大概是在九十年代初的一个盛夏,父亲带着小我十六岁的弟弟来北京旅游,有天晚饭后,父亲很放松地说,天安门、故宫、中山公园、景山、北海都去过了,明天逛逛动物园吧。我一脸不屑地说,好不容易来趟北京,哪儿不能去,为什么非去动物园!父亲听后不再说话。他们到底去没去动物园,我不记得了。
多年后我才意识到,自己这简直是在犯浑。
父亲上大学读的是生物学,或许他是想让小儿子对生物学发生一点兴趣,或许是想要显示一下自己的学识,又或许仅仅想让旅行更具童趣一些而已,为什么非要一盆冷水泼过去呢?2013年夏,我特意来到父亲当年求学的内蒙古师范大学,找寻父亲读书时的蛛丝马迹。当我在生物系建系五十周年的一本纪念册上看到父亲名字的时候,霎时视线模糊。内蒙古师范大学是新中国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建立最早的高等院校。1956年,父亲从包头一中考到当时尚为专科的内蒙古师范学院生物系,1958年毕业后回到磴口县,教了十五年书。
小时候我曾无数次独自进入作为储藏室的凉房,入迷地翻看父亲读大学时使用过的书籍:动物学、植物学、微生物学,精装的、平装的,国内的、国外的,成箱成箱,新旧不一,种类、数量让我吃惊。不少书打开之后,密密麻麻的批注扑面而来,圈圈点点的重点段落语句,令我唏嘘。从1958年到1973年,父亲一直是中学生物学和化学教师,当他因莫名的机缘进入新职业圈层,成为一位普通行政干部后,以凉房为归宿的这些书籍,就再也没有机缘捡起来、翻开过了。动物园,或许是他与自己曾经热爱和从事过的专业的唯一一点点联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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