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军校首任军法处长周恩来严格执纪的故事
2024-11-18胡金波
一百年前,作为第一次国共合作重要产物的黄埔军校组建,众多共产党人为了军校的正规化建设贡献了巨大的人力智力。其中,周恩来担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的事迹家喻户晓,而他曾担任过黄埔军校第一任军法处长的历史却鲜为人知。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重温周恩来在黄埔军校首任军法处长的故事片断,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学深学透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周恩来,做一个名副其实的共产党员。
黄埔军校首任军法处长
《周恩来大辞典》关于周恩来“任黄埔军官学校政治部主任”的条目记载:“1924年11月,周恩来应校总理孙中山、校党代表廖仲恺的邀请就任政治部主任。”《周恩来年谱1898-1949(修订本)》记载:“(1925年)4月上旬,兼任黄埔军校军法处处长。”《蒋介石日记》中这样记载:“(1925年)4月6日,晚与胡教育长、周处长谈校事后,记事。”这个“周处长”就是周恩来,也是《蒋介石日记》中第一次出现周恩来的名字。4月6日,根据廖仲恺党代表的建议,黄埔军校的“校军”改称“党军”,蒋介石被任命为“党军”司令官,当晚即与军校教育长胡谦、军法处长周恩来研究军校的重要事项。
根据黄埔军校校史记载.军校原来并没有军法处,军校军法处正式成立是第一次东征胜利后的4月11日。而校长蒋介石担任“党军”司令官的4月6日当天,即召集由政治部主任周恩来兼任的军法处处长来谈事,并且记人当天日记,充分说明蒋介石对军法处长这一职务的高度重视。
加强军法治理已成当务之急。孙中山为了创建一支忠于国民党忠于自己的军队,创办了陆军军官学校,即广为人知的“黄埔军校”。黄埔军校的校风从学校大门上的对联便可见一斑:“升官发财请往它处,贪生怕死勿入斯门”,横批:“革命者来”。黄埔军校校军参加第一次东征时,任右路军参谋长的蒋介石也十分重视军纪建设,出征前制定了“革命军连坐法”,三令五申警告士兵,不能骚扰平民,一旦发现,格杀勿论。一路上黄埔军校的学员们纪律严明,所以战无不胜,攻无不克。3月13日的棉湖之战中,教导第一团的9个连长阵亡6人,负伤3人,都是黄埔一期生,共产党员带头冲锋陷阵、不怕牺牲,改变了人们对黄埔学生军的成见。黄埔军校校军英勇善战的威名震惊远近。
然而,黄埔校军第一次东征时,严重的纪律问题同时也暴露出来:左路军、中路军为地方军阀队伍,观望不前;右路粤军第2师师长张民达以战斗为营业,避重就轻,冒功贪名,乱委人员,把占机关,敲诈钱财;县知事李振翱擅征捐税,犹不缴卸;官长挟妓等腐败现象日甚一日;黄埔一期生连长桂永清虽然在战场上冲锋陷阵,但对钱财却很惦记,抢劫典当行;黄埔一期生郭渠川,竟于放哨时率队潜逃。实践证明,要管理好一支队伍,光是有了规矩还不够,必须解决规矩严格执行的问题。蒋介石深感黄埔校军中存在的“不知纪、不守纪”的问题只能从体制上解决。加强法纪,成立军法处已迫在眉睫。
第一任军法处长非周恩来莫属。黄埔军校最初的两任政治部主任是国民党元老戴季陶和邵元冲。当时的军校政治部并不被人待见,周恩来的入党介绍人张申府是第一任政治部副主任,只干了一个月就走人。在这种情况下,廖仲恺和蒋介石决定从共产党员中挑选一人担任政治部主任,便请张申府推荐人选。张申府开了一个15人的名单,排在第一个的就是周恩来。张申府介入黄埔军校的时间不长,并未留下多少痕迹,可谓雪泥鸿爪,印而不深。但他将周恩来引入黄埔这件事,却对黄埔军校的历史产生了十分深远的影响。国共合作刚提出来的时候,周恩来不但在法国帮助建立了国民党的支部,而且还在巴黎建立了国民党的通讯处。“孙先生的手下可以说没有一个能够完成这样艰难的任务。”因此,孙中山认为这个年轻人可堪当大用,亲自为周恩来写了委任状。蒋介石夸奖周恩来是不可多得的文武全才,而且能够鼓动群众,鼓舞士气。廖仲恺也对周恩来十分赏识,亲自向还在法国的周恩来发出邀请,并寄去丰厚的路费。但“中山舰事件”后,周恩来辞去了国民革命军第1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职务。他离开学校的时候,很多人都不要他走。比他大两岁的胡宗南说:“你永远是我的老师,我永远是你的学生。”后来蒋介石质问胡宗南,胡宗南回道:“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与周恩来政治上不同,但是我很敬重周恩来。”
《周恩来大辞典》记载:“周恩来到黄埔军校任职后,分析了孙中山从事军事运动屡遭失败的教训,效法苏联红军的建军经验,在领导黄埔军校政治工作过程中,逐步创立了一整套新的军队政治工作制度。”这套政治工作制度“对提高革命军素质、争取革命战争胜利起了巨大作用。不仅国民党左派赞扬它‘是革命军打胜仗的根本原因’,连反共的国民党人都不得不承认,所以作战胜利,‘政治部之功绩确乎不可磨灭’,‘此乃中国军队第一次战时政治工作之成绩”’。
蒋介石之所以选中周恩来作第一任军法处长,首先是周恩来讲清讲透了“为主义而战”的意义,要求军队保持严明的纪律。出发之前,政治部印发《敬告士兵同志们》传单;随军的政治部及各团、营、连的党代表制作《国民革命歌》《杀贼歌》《爱民歌》等,部队士气高涨。其次周恩来善于宣传群众,组织民众。周恩来从黄埔学生中挑选能讲广州话、客家话、潮州话的学生,组成宣传队,在部队到达或将要到达的乡镇村,张贴标语,散发传单。黄埔学生军所到之处,组织工会、农协、学生会、各界联合会等。周恩来多次在被攻占的县城、乡镇演讲东征的目的和意义,许多群众冒雨赶来聆听。再者周恩来主张反对帝国主义。第一次东征时,周恩来随军进驻揭阳。他在揭阳真理中学演讲中揭露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罪行,鼓励学生起来反对帝国主义的文化侵略,并点名谴责英商代办的罪行。周恩来这一系列做法和成绩,得到了广泛认可,也得到了蒋介石的高度认可。所以,蒋介石一旦成为党军司令官,就决定设立军法处,毫不犹豫地确定由周恩来兼任军法处长。
第一任军法处长干得有声有色。周恩来担任第一任军法处长的过程中,不仅本人胜任,而且同僚赞成、下级拥护。特别是在第二次东征中,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军队政治工作新举措。
秉公执法,充分展现卓越管理才能。1925年11月,第二次东征胜利后,周恩来被任命为广东东江各属行政委员,管辖惠(州)、潮(州)、梅(县)和海陆丰下属25县行政工作。这是第一次由共产党人担任地区行政主要官职。周恩来在东江地区复杂的环境中,与国民党左中右派共事,革新行政、组织群众、拓展各业等,特别是肃清奸商买办、惩办贪官污吏方面秉公执法。“他先后下令,将有贪污行为的揭阳县长曾靖圣、五华县税务局长张谷山等撤职查办;将梅县师范校长黄柏声撤职;查办陈有利、陈坚夫贩卖烟土案;取缔各县劣绅把持的县议会;改组由工贼控制的人力车工会和小贩工会。”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得到广泛认可。
把握分寸,处事力求公平公正。周恩来担任军法处长不仅严格执纪,而且十分注意方法、把握分寸。第二次东征胜利返回时,周恩来在途中遇见几十名伤兵站在路中央,围着怒气冲冲的蒋先云(黄埔一期生、共产党员,时为蒋介石的少校秘书)争辩,双方剑拔弩张。原来,这批伤员自恃东征有功,抢老百姓的东西,违犯了军纪。恰在这时蒋先云赶到了,一气之下动手打了违犯军纪的伤员。这批伤员不服,就围着蒋先云吵闹起来。周恩来说:“东征挂彩是光荣的,但违犯军纪是错误的;蒋先云同志作为蒋校长的侍从秘书,他维护党军铁的纪律是必要的,但是,动手打人也是错误的。怎么办呢?我这个政治部主任打蒋先云同志十二下手板,算是对大家的道歉,总算可以了吧?”于是,当着这批伤员的面,打了蒋先云十二下手板,解决了这场越闹越大的争吵。回到广州后,共产党内召开支部会议,总结东征的经验与教训。周恩来与蒋先云同在一个支部,蒋先云郑重地说道:“我打伤员是错误的,应该受到批评;可是,周主任采用打我的办法解决矛盾,不也是错误的吗?我看也应该检讨。”周恩来认为说得对,在会上也认真做了自我批评。
以身作则,对亲人家属严格要求。周恩来的亲弟弟、黄埔四期生周恩寿在北伐队伍中,因为个人感情纠葛未请假离岗一段时间。一向严于律己的周恩来严厉批评了周恩寿,并在周恩寿的处分报告上签了“擅离职守,撤职查办”8个字。在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国共合作错综复杂的环境中,特别是当时走向反动的蒋介石试图拉拢腐蚀周恩来弟兄两人的当口,如何保持中国共产党人的气节与形象,避免被权势、财富等诱惑而深陷泥淖之中,这是每个立志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人首先要考虑的问题。
周恩来严格执纪的意义和启示
《周恩来大辞典》记载:“几十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红军、八路军、新四军和解放军的一套政治工作就是在周恩来创立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发展、丰富和完善起来的。周恩来是创建革命军队政治工作制度的奠基人。”可以说,周恩来担任军法处长的经验做法,为中国共产党成立监察机构提供了实践依据。中共五大也开启了党的纪律监察制度的先河。
重温周恩来在黄埔军校担任首任军法处长的历史,启示我们要以学习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真正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在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上,学习周恩来同志,“时刻保持解决大党独有难题的清醒和坚定,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
遵守党纪要“严”,首在站位。黄埔军校是革命先行者孙中山在中国共产党和苏联的积极支持和帮助下创办的,是第一次国共合作的产物,军校采用军事与政治并重,理论与实践结合的教学方针,为中国革命培养了大批军事政治人才。作为中国近现代历史上第一所培养革命干部的新型军事政治学校,广大黄埔师生在反帝反封建、争取国家统一与民族独立的斗争中立下了赫赫战功,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从周恩来就任黄埔军校政治部主任以后,彻底改变了前几任期政治部沉闷的空气,整个军校的政治工作有条不紊、卓有成效地开展起来。周恩来随后担任黄埔军校军法处长、第1军政治部主任、第1军第1师党代表、东征军总政治部主任、第1军副党代表兼政治部主任、特别政治训练班主任,以及东江各地党务组织主任、东江各属行政委员等职,他都不忘自己的共产党员身份,不受蒋介石的威胁与引诱。在第二次东征途中,蒋介石要求周恩来把在黄埔军校以及军队中的所有共产党员的名字,以及所有国民党员加入共产党的名字都告诉他,周恩来以此事关系两党工作大局,须请示中共中央为由搪塞过去,坚守了党的纪律。在国民革命军攻克武汉后,周恩来拒绝了蒋介石要任他为战地政务委员会主任委员或战地财政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提议,坚持了自己的底线。周恩来教育军校内的共产党员:“我们在革命军里做政治工作,最要紧的是使广大的群众明了帝国主义的罪恶,这是政治工作最近的目的。”“我们是为主义为党国而奋斗的。我们在军队里做政治工作,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常常表示勇敢的态度,比士兵更要勤奋。”这就是政治立场、政治站位。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事无私,政道去邪,法不容情。全面从严治党、严明党的纪律,决不能回避政治问题,对政治隐患就要从政治高度认识。”“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个人事项,是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也是检验领导干部对党是否忠诚老实的试金石。我们强调领导干部不要做‘两面人’,不要‘伪忠诚’,这件事就可以见真章。”我们要像周恩来同志那样,“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遵守党纪要“实”,重在自觉。周恩来经常引用列宁名著《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中的思想观点,强调共产党人的组织纪律性既严格又自觉,是“铁的”、“自觉的纪律”。周恩来担任黄埔军校第一任军法处长的历史告诉我们,共产党人执掌了政权,只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开始,是公仆的身份、“孺子牛”的做派,决不能做官当老爷,更不能以权谋私、损公肥私,那些违背自己入党誓言、贪污腐败的人,不配有共产党员称号。周恩来对自己亲弟弟的处分,说明他一开始便未曾有过对自己松懈的念头,铸就了他那高耸云天、高风亮节的风采。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历来强调要培养‘自觉的纪律’。延安整风时期,毛泽东同志深刻指出:‘党的纪律是带强制性的;但同时,它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与干部的自觉性上面。”’我们要像周恩来同志那样,自觉遵守党纪党规党法,“全面从严治党,既要注重规范惩戒,严明纪律底线,更要引导人向善向上,发挥理想信念和道德情操引领作用”,做一个遵纪执纪守纪的共产党员。
遵守党纪要“全”,不留死角。周恩来立党为公,遵守党纪,落在实处,实在细微,不留死角。周恩来主政东江地区奉公执法,处分亲弟弟违纪行为,打了蒋先云十二下手板后做自我批评,这些细节诠释了周恩来把执纪、守纪真正落实到实处、细微处。周恩来同志的《我的修养要则》(1943年3月18日)、《怎样做一个好的领导》(1943年4月22日)、《学习毛泽东》(1949年5月7日)、《说真话,鼓真劲,做实事,收实效》(1962年2月3日)、《学习雷锋》(1963年3月6日)、《反对官僚主义》(1963年5月29日)、《过好“五关”》(1963年5月29日)等文章,以及他的《十条家规》等,无一不体现了他对自身的严格要求。他看戏要买票,理发要付钱,视察吃饭要交费,住房不让装修,衣服是补丁叠补丁,侄女参军要退回原地,亲属上门先约法三章——“不要想找我办私事”,婉拒家乡送来的土特产或加倍偿还,带头平祖坟、撒骨灰等等,在衣、食、住、行诸方面,无一例外地遵守着党的纪律、制度、规定,他的行为举止风范,远远地高出了党纪规定的范畴,到了近乎苛刻且完美的地步。
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周恩来同志诞辰120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周恩来同志毕生严于律己、艰苦朴素,只求奉献、不思回报。”“周恩来同志身居高位,但从不搞特殊化,凡要求党员和群众做到的他自己首先做到。”“我们要学习周恩来同志,牢记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用来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接受监督,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决不搞特权,决不以权谋私,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共产党人。”
遵守党纪要“久”,永在路上。周恩来立党为公、廉洁奉公的事例举不胜举。他自1921年立下“我认的主义一定是不变了,并且很坚决地要为他宣传奔走”的誓言,便毫无保留地把全部身心交给了中国共产党,无私奉献于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自立、自强的伟业之中,直至他生命的最后一刻都不曾有丝毫松懈、放弃!
历史记录下这令人敬仰的瞬间:“和周恩来相濡以沫整整五十载的妻子邓颖超,不顾自己体弱多病,紧紧守候在丈夫身边,从精神上给周恩来以更多的关怀和慰藉。他们以彻底唯物主义者的态度,共同商量‘后事’。”“他对我说:‘我肚子里还装着许多话没有说。’我回答他:‘我肚子里也装着很多话没有说。’当时双方都知道最后的诀别不久就会残酷无情地出现在我们面前,然而我们把没有说的话终于埋藏在各自的心底里,永远地埋藏在心底了。”
党的十八大以来,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了战略性、系统性、规范性部署。2015年,对2003年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违反廉洁纪律行为处分”条款中,增加了“第八十九条”,对“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的违纪行为的相关处分规定,一直沿用至今。202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则在此基础上,又增加了“第一百零六条”,对党员领导干部“离职或者退(离)休后”“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的违纪行为的相关处分规定,进一步完善了对党员干部离职或者退休后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不仅针对离职或者退休党员干部本人,而且也规范了其配偶、子女等亲属的相关行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面临的形势越复杂、肩负的任务越艰巨,就越要加强纪律建设,越要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章》,在中国共产党党内,一名党员不管职务高低,都要接受党章的纪律约束,严格执行党纪规定。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了106条触犯党纪的条款,吹响了新时代新征程中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此时重温我党第一代杰出领导人之一的周恩来同志严格执行党的纪律的范例,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领会“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深刻内涵。加强党性修养,必须学深悟透《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要像周恩来同志那样,不断修炼自己的忠诚之身、干净之身、担当之身,做一个严格执纪守纪的共产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