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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革命时期中央苏区的妇女经济工作研究

2024-10-31臧贻昶

现代商贸工业 2024年20期

摘要:新时代以来,我国的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妇女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力量,在党的领导下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道路上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社会形势的瞬息万变对新时代党的妇女工作,尤其是经济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央苏区是在土地革命时期建立的中央革命根据地,中国共产党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结合中国国情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并以中央苏区为依托从经济工作入手领导妇女,推动中国革命的胜利,其积极作用和不足可以为新时代党的妇女经济工作提供借鉴。

关键词: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妇女经济工作;中央苏区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20.006

0引言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马克思主义的正确指导下努力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所谓“妇女能顶半边天”,妇女既是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生产者,也是社会物质和精神成果的享受者。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活动轨迹主要集中于农村,面对复杂的国情,中国共产党如何进行妇女的经济工作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借鉴意义,在以往的研究中对于这一时期的集中性研究较少,主要以某一个地区某一项的妇女工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本文从土地革命时期入手,以中央苏区为例,探讨党的妇女经济工作相关理论与实践,对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妇女经济工作进行相对全面的总结和概括,并尝试点明其中的积极作用和不足,从而为处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共产党的妇女经济工作提供一定的经验教训。

1中央苏区的时空范畴

1930年8月8日,共产国际致电中共中央,明确指出组建根据地的基本要求是以农民运动为基础,有稳重建设的条件,获得武器的可能性以及充分容纳工人居民进行政治经济活动的进展远景。符合条件的是赣南、闽南、粤东北地区。共产国际和中共中央高度重视赣南和赣西南苏区,这也离不开开展得如火如荼的苏区建设和中共领导人的正确指导。1931年11月,江西瑞金正式成立了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自此赣南、闽西作为中央苏区的地位得到了本质上的确立。

而赣南、闽西属于客家人集中地,客家的妇女缠足者很少,能够同男子一样参与劳动,有些妇女甚至承担起了养活整个家庭的重任,也因此妇女与外界建立了更多的联系,拥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地位,对男子和家庭的依赖性较弱。这为中国共产党在中央苏区开展妇女经济工作提供了有利条件。

2中央苏区党的妇女经济工作理论基础

2.1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妇女工作相关理论概述

2.1.1马克思妇女解放观中的经济思想

关于妇女的定义,目前并没有统一的界定,在中国传统的观念中,妇女一般指已婚女子。在目前官方的辞典中,妇女的定义是成年女子的统称。马克思接受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傅立叶关于“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这一观点,并克服了其空想的缺陷,将其放入了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进行考察,科学地揭示了妇女受压迫的根源,阐明了妇女重要的社会地位以及实现解放的途径等。

(1)重视妇女的社会地位

“资产者是把自己的妻子看作单纯的生产工具的。他们听说生产工具要公共使用,自然就不能不想到妇女也会遭到同样的命运。”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把家庭关系放置于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中,指出在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中家庭关系已经变成了金钱关系,而妇女则沦为了单纯的生产工具。工业革命后,机器大工业取代工厂手工业,社会生产力空前发展,生产的速度和规模都较之前有了更大的发展,出于维持自己及家庭生存的需要,越来越多的妇女开始进入工厂,成为比男性更加廉价的劳动力,受到了身体和心灵的双重压迫。妇女虽然走出了家庭,获得了在社会中就业的机会,不需要再完全依赖男性,但并没有真正地步入社会,而是成为资本家和“家庭”的奴隶,不仅承受着照顾家庭的任务,还要受到资本家的剥削和统治,妇女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并没有得到承认。从某种程度上说,妇女没有被当作一个完整意义上的人。而要实现妇女的解放就必须要废除生产资料私有制,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

(2)建立公有制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前提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的理论原则的重要性在于将一切不平等的根源归结于社会的物质条件,为之后提出解决妇女问题的途径提供了解决思路,即要解决男女不平等问题,根本在于改变社会的物质资料生产情况,而不仅仅是思想观念上的改变。在私有制条件下,整个社会建立在资本和金钱之上,资本人格化的资本家凭借着对于生产资料的所有权雇佣劳动者从事劳动并无偿占有其剩余价值。妇女想要打败诸多男性获得就业机会,往往会降低薪酬,使资本家获得更多的剩余价值。只有建立公有制,才能使这种不平等和不公正的现象得到根本消除,妇女的生存和发展才得到根本保证。

2.1.2毛泽东妇女解放观中的经济思想

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之日起,始终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将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情况相结合,形成了一系列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关于妇女解放的理论也被中国共产党人加以学习、吸收和借鉴,形成了中国化的妇女解放理论。本文视角主要集中于土地革命时期党的妇女经济工作,以毛泽东的妇女解放观中的经济思想为代表指导党在土地革命时期的妇女经济工作。

(1)妇女解放是实现中国革命胜利的重要因素

毛泽东同志在修改《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时曾强调5年多的抗战能够取得卓越成绩的关键是依靠八路军新四军和广大人民,其中占人口一半的妇女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农民是中国革命的主力军,而妇女在农民人口中占重要比例,也是赢得中国革命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中国共产党必须积极推动实现妇女解放,才能获取妇女的信任和支持,调动妇女参与中国革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动中国革命的胜利。

(2)强调从经济上实现妇女解放

传统的封建观念中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等落后思想依然在蚕食着很多人。以婚姻制度为例,妇女在婚恋自由方面更多处于弱势的一方,童养媳、买卖婚姻等不健康的婚姻形态并不少见,妇女在封建婚姻中身体和精神承受着双重折磨。毛泽东同志在调查的过程中发现即使颁布了新的婚姻制度,制度上的解放没有转化为现实中的解放。由于妇女过于依赖丈夫或家中的男性,无法实现经济独立,即使有了制度保障,妇女也不敢轻易离婚。所以妇女要实现解放,经济上的解放是不可或缺的。妇女不仅要树立起自我意识,勇于运用法律和制度去追求自己的幸福和权利,更应该在经济上努力实现独立自主,“顶起半边天”。

(3)重视并培养妇女干部

毛泽东同志多次强调要推动中国妇女主体意识的觉醒,就要充分发挥中国妇女干部的引领作用。由于妇女干部更容易从女性的角度体谅妇女难处,切实维护妇女的利益,形成团结的妇女队伍,从而凝聚成争取妇女合法权益和支持中国革命的强大力量。而且土地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的活动轨迹主要集中于农村,妇女干部除“少数是来自城市的知识分子和国民革命的妇女骨干之外,大部分来自农村”。这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将妇女干部的选拔“群众化”,让妇女干部在中国革命斗争和妇女解放运动的实践中不断提升自身素质,成为一支推动中国革命胜利和开展党的妇女工作的骨干力量。

3中央苏区党的妇女经济工作具体实践

3.1通过法律制度保障劳动妇女合法权益

苏维埃政府颁布并实施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劳动法》等,还有从许多方面保护广大劳动妇女的法令及决议。比如该《劳动法》第七章第三十八条规定:所有做体力劳动的女工,产前后共休息8星期,工资照发。使用脑力机关的女职员(如女办事员与女书记)产前共休息6星期,工资照发。这些带有强制力的规章制度一是能够进一步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使广大的劳动妇女初步从封建礼教以及“四权”(夫仅、族权、神权、政权)的长久桎梏中解放出来,为她们自觉地追求和男子同样的平等地位以及应当的具有的正当权利提供了法律层面的保障;二是考虑到了妇女和男子在生理上差异的特殊性,在鼓励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劳动的同时也对妇女特殊照顾。

3.2鼓励妇女成为参与生产的主力军

男性成为红军奔赴前线,村里留下的以老弱病残和妇女儿童为主,妇女不得不承担起生产劳动任务。为了更好地带领全苏区妇女学习生产,中共中央、中央工农民主政府决定在乡苏之下,设立妇女劳动教育委员会,教广大的妇女群众进行莳田、犁田等主要生产工作。每到春耕、收割农忙季节,苏区的妇女干部们便组织妇女进行耕田、开荒等、通过生产竞赛的形式,带动广大妇女提高劳动效率,在短时间内完成劳动任务。不论是犁田肥田,还是修池塘、筑河堤,都在革命生产竞赛的过程中得到了保质保量的完成,表现了苏区妇女们在生产建设中空前的积极性。以武阳区石水乡为例,全乡妇女铲草皮,种杂粮蔬菜等样样都会。她们的劳动占了全部劳动的50%以上。

下州乡为了推动妇女参与生产,还筹备了托儿所和学习生产组,分担妇女在家庭中带孩子的重任的同时带动了妇女的生产热情,推动她们积极学习生产技能。关于地主富农妻女媳妇能否获得土地的问题,中央土地委员会经过讨论给出了正确的指示,简单来说,地主富农妻女媳妇如果长期过着和贫苦农民一样的生活,可以分配土地,其阶级成分需要按照不同的情况进行划分,不会一刀切,一棍子打死。妇女参与生产任务并成为主力军后,苏区的农业收成不仅没有因为大规模的扩充红军而减少,反而有所增加,较好地保障了苏区的军需民用。苏区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并发挥主力军的作用为其社会地位的提高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经济参与程度和社会地位的提高呈现正相关。

3.3以刊物为依托倡导妇女参加社会生产

《红色中华》报是土地革命时期苏维埃政府的中央机关报,也是我党创刊时间早、创办时间长、发行量多、影响面广的中央政府机关报。受到当时妇女整体文化水平的限制,“《红色中华》报采用简单通俗的形式为主社论为辅的方式塑造女性角色。”在其塑造的诸多女性角色中,既有生产战线上的劳动模范,也有战争一线上的女战士。通过树立女性榜样鼓励和引导妇女积极争取自身的权益,投入到中国革命的洪流之中。比如,第202期发表《号召广大妇女走上生产战线来》文章,介绍大浦乡的朱秀同志在鼓励丈夫参加红军之后积极学习生产,不仅自己负责家里的20多亩地,而且动员了29位妇女学习生产,共同参与到生产战线。通过刊物的广泛宣传,积极参与社会生产生活的女性形象逐渐深入人心。同时,《红色中华》并不局限于中央苏区内,而是积极宣传报道未解放地区的妇女受到了怎样不公的待遇以及如何为争取自己的权益而斗争的。第6期提到国民党压榨女工并随意开除,第35期指出在上海纱厂赤色工会联合会中,青年女工占全体代表的半数。在三八妇女节,《红色中华》还增加三八特刊,以苏联新女性自述的口吻向苏区妇女展示国际上实现解放的劳动妇女的新生活。传统的社会性别观念逐步得到改善,妇女不再拘束于小家庭生活,而是大胆地融入社会生活,从经济、文化等多个方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4中央苏区党的妇女经济工作的影响

4.1党的妇女经济工作的积极影响

4.1.1提高妇女社会经济地位,推动中国社会发展

妇女无论在经济上还是政治上的地位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这是党的妇女经济工作最直接的影响。在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下,在维护妇女权益的相关组织和妇女干部等的示范带动下,妇女逐步从“四权”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开始自觉地争取和男性平等的社会经济地位,发挥女性的优势,积极地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参与政治、经济等社会实践。这不仅推动了世界妇女解放运动,妇女在生产力等方面的突出表现极大地推动了中国社会的发展。

4.1.2推动中国革命形势的向前发展

土地革命时期国内外的形势不容乐观,面对国民党强大反动力量和复杂国际局势,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央苏区妇女们积极响应苏维埃政府号召,通过发展生产、积极参军等实际行动,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方面参与到中国革命之中,为推动中国革命的胜利,让革命的星星之火可以在中国大地燎原作出了巨大的牺牲和贡献,展现了妇女们高度的爱国主义精神和民族意识。实践证明,妇女能够推动中国革命形势向前发展,是中国革命取得胜利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4.1.3提高全民尤其是妇女的文化素质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中国共产党对妇女经济工作的重视从侧面提高了文化知识在妇女中的普及程度,推动了妇女文化水平提高,有利于批判和摒弃封建迷信思想,尤其是封建礼教和习俗。妇女在经济上实现独立后,对精神文化的要求逐渐增高。妇女文化素养的提升有助于妇女自主意识的觉醒,能够自觉自立地追求同男性相同的真正的平等和自由。由于大部分男性劳动力参加红军,奔赴前线,妇女承担着下一代的教育责任,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也有益于更好地培养下一代,提高下一代的文化素质和知识水平,为中国共产党和中国革命储备人才资源。

4.2党的妇女经济工作的不足

4.2.1男尊女卑的思想根深蒂固,难以彻底消除

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关于妇女工作的各种方针与办法,很多已经做成了训令、条例等,以指导各级政府。尽管妇女工作有很大成效和进展,但妇女参与到社会政治经济活动中毕竟是对中国几千年封建习俗的挑战,遇到较大阻力。一是妇女自身不能完全克服传统礼教的影响,即使是有妇女的组织,不少妇女“一点与男子说话不敢,甚至开会怕人家骂的”。二是妇女解放的现实阻力主要是异性。对于长时间处于权力、家庭核心地位的男性来说,妇女解放运动的兴起,尤其是对于封建礼教的摒弃和批判必定会引起他们的强烈抵触。甚至一些苏维埃干部不能摆脱传统封建观念影响,和一些地方政府共同阻碍妇女的解放。比如妇女的婚姻问题,“瑞金县第九区及第四区等地方曾发现乡苏主席发布告强迫寡妇限五天内去嫁人的事情”,甚至在上级政府批评纠正后,仍有类似事情发生。

5结语

本文着重阐述了中国共产党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马克思主义妇女观的指导下、在中央苏区土地革命时期、在全国最大的革命根据地中妇女经济工作的相关实践,在推动苏区妇女争取自身解放的同时,也极大地激发和调动了苏区妇女参与社会活动,支援革命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践证明,“妇女能顶半边天”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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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反对忽视上级命令和敷衍塞责的恶习[N].红色中华,1932.

[6]怎样领导夏耕运动[N].红色中华,1933.

[7]下州乡妇女热烈学习生产[N].红色中华,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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