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 、 异 、 祥 : 论宋代“ 一产多子 ” 问题
2024-10-31范南娇
【摘要】《宋史》与《文献通考》大量记载了宋代“一产多子”的历史现象,其中以《宋史·五行志》《文献通考·物异考》最为集中。这些记载呈现出“重北宋轻南宋”、涉及地点范围广、女胎记录少等特点。“一产多子”在中国古代被视为一种特殊的生育现象,宋人对此现象态度不一:一是将“一产多子”视为“灾异之兆”;二是将之视为“祥瑞之征”;三是淡化“灾异”“祥瑞”观念色彩,而仅将之称为“异”。“一产多子”现象背后反映了宋代人口与医学的发展。
【关键词】宋代;一产多子;一产三男;五行志;物异考
《宋史·本纪》中记载了“一产多子”现象,如:(哲宗绍圣四年)宣城民妻一产四男子[1]卷一八:349,(哲宗元符二年)河中猗氏县民妻一产四男子[1]卷一八:354,(徽宗重和元年)黄严民妻一产四男子[1]卷二一:401……这些历史记载引发了人们对宋代“一产多子”现象的关注。何为“一产多子”?以“三”虚指,代表“多”的含义乃是古人常用之法,如“三思而后行”“三缄其口”。因此本文所称“一产多子”,指的是女性一次生产三胎及以上的情况,不含双胞胎。
史籍所载“一产多子”值得关注,因为其“并非单纯的人口行为,在中国古代的生育文化环境中,与瑞应观念、人口政策、医理诠释、社会态度等多方面有密切联系”[2]106。近现代学者中,关于“一产多子”问题的讨论并不多。目前已知对该问题的讨论,始于1929年王成竹发表在《民俗周刊》第85期的《一产三男有赏》一文,该文提出“一产三男有赏”值得研究[3]1-5。但在此后相当长的时间里,对该问题的研究处于停滞状态。直到21世纪,随着史学的发展和社会的开放,学界对史籍记载中的“一产多子”现象有了更多关注。从时段看,牛创平[4]、刘诺[5]、王彦章[6]三位学者探讨了清代的“一产三男”奖励政策,其中以王彦章的研究为代表。王彦章将研究目光放在清代,重点梳理出清代一产三男旌表政策的产生、发展和衰落期,认为该政策一定程度上能缓解下层贫困之家哺育多胎婴儿的压力,深得民心,而清初推行这项政策有利于较快增加人口,促进经济恢复和发展,但当人口激增达到人满为患时,会因物资匮乏、生活无依而引起社会动荡[6]715-717。
在跨朝代研究方面,刘佳以医疗社会史为视角,具有启发性。作者认为官方层面上,大致在宋以后逐渐制定了持续的奖励政策,洪武以降,这种政策逐渐形成并制度化。此外还指出,对于“一产多子”的成因,中国古代的医学解释和史学记述二者同时并存但又缺乏对话[2]106-128。王凤翔等则从生育、认识、养成等角度探讨中国古代的多胞胎现象,并分析其原因及影响[7]151-159。最新研究中,刘涛对宋代以前的“一产多子”现象进行了考察,认为首次以官方视角记载“一产多子”现象是在《后汉书·唐檀传》,而在宋代以前,“一产多子”是灾异之兆认知主流[8]44-50。
总而言之,学界对“一产多子”问题的研究较少,且主要集中在明清这一历史时段,尚缺乏对宋代“一产多子”问题的专题讨论。那么,史籍是如何记载宋代“一产多子”现象以及呈现出怎样的特点?宋人如何看待这一现象?其背后反映了宋代社会的何种问题?本文拟考察《宋史》《文献通考》及其他史料,尝试寻找上述问题的答案。
一、《宋史》与《文献通考》的记载
《宋史》与《文献通考》作为宋史研究的基本史料,记载了宋代“一产多子”的历史现象。《宋史》是元代官方编修的史书,其修纂体例与内容参考前代正史,前代正史已有关于“一产多子”现象的记载。据赵翼考证,“一产三男、四男入史,自《旧唐书》始。《高宗纪》,嘉州辛道让妻一产四男,高苑县吴文威妻魏氏一产四男。《哀帝纪》,颍州汝阴县彭文妻一产三男。欧阳《五代史》仿之,亦载于本纪,如同光二年,军将赵晖妻一产三男是也。”[9]卷二一:489除“本纪”记载“一产多子”现象以外,“志”亦有载。如《新唐书·五行志》关于“一产多子”事例的记载共四则:“永徽六年,淄州高苑民吴威妻、嘉州民辛道护妻皆一产四男。凡物反常则为妖,亦阴气盛则母道壮也”[10]卷三六:954;“大历十年二月,昭应妇人张产一男二女”[10]卷三六:955;“宝历二年十二月,延州人贺文妻一产四男”[10]卷三六:955;“天佑二年五月,颍州汝阴民彭文妻一产三男”[10]卷三六:956。相较于《新唐书》,《宋史》中关于“一产多子”现象的记载更多,集中见载于《五行志·水》。以下表一为《宋史·五行志》中关于“一产多子”现象的记载。
作为宋代另一基本史料,《文献通考》卷三百八《物异考·人异》记载宋代“一产多子”情况如下:
宋自太祖建隆元年至真宗天禧四年,郡县上言民妻产三男者凡一百九人,产四男者凡三,产一男三女者二,产二男一女者一……真宗天禧四年七月,衡州耒阳县民张中妻产三男,其一额有白痣方寸余,上生白发。仁宗天圣至英宗治平,妇人生四男者二,生三男者四十四,生二男一女者一。说者曰:“天下安宁,人民蕃息之验也。”神宗熙宁元年至元丰七年,郡邑民家生三男者八十四,而四男者一,二男一女者一。元丰八年至哲宗元符二年,生三男者十八,而四男者二,三男一女者一。元符三年至钦宗靖康,生三男者十九,四男者一……(高宗绍兴)二十年八月,洋州真符县民家一产三男。[11]卷三百八:8353
通过对比《宋史·五行志》与《文献通考·物异考》,不难发现,《宋史》对“一产多子”现象的记载更为具体与细致,形成了“时间、地点、人、产子情况”的记载模式,如“乾德三年,江陵府民刘晖妻产三男。”[1]卷六二:1366然而,直到“天圣”以后,这种书写模式发生了变化①:
自天圣迄治平,妇人生四男者二,生三男者四十四,生二男一女者一;熙宁元年距元丰七年,郡邑民家生三男者八十四,而四男者一,三男一女者一;元丰八年至元符二年,生三男者十八,而四男者二,三男一女者一;元符三年至靖康,生三男者十九,而四男者一。前志以为人民蕃息之验。[1]卷六二:1368-1369
虽然《宋史·五行志》与《文献通考·物异考》对宋代“一产多子”现象的记载并不完全一致,但不影响从历史书写层面对宋代“一产多子”现象作判断。从时段看,显然绝大多数是关于北宋“一产多子”情况的记载。以《宋史·五行志》为例,南宋的记载中,除了“元符三年至靖康,生三男者十九,而四男者一”以外,只有“(绍兴)二十年八月,真符县民家一产三男”[1]卷六二:1369一则。从空间范围看,“一产多子”现象几乎在当时全国范围内皆有发生,不论是南方还是北方。按宋代“路”一级行政区划对地点作进一步归纳统计后可知,关于北方京西北路、河北西路、河北东路的记载最多,皆有十次以上,相对远超其他路。从生产数量看,“一产三孩”的情况占据绝大多数,尤其是“一产三男”。从性别看,男胎占多数,关于女胎的记载寥寥无几。以当今医学视角看,“一产三男”和“一产三女”从概率上来说是相同的,但史料中关于“一产三男”记载的大量存在与“一产三女”记载的缺乏,二者形成鲜明对比。
二、宋人对“一产多子”现象的看法
在对史料作了文本对比阅读,及文本所载宋代“一产多子”现象有总体了解后,不禁要问:“一产多子”在当时是怎样的一种现象?换言之,宋代之人对这种现象持有怎样的看法?
首先,“一产多子”可能会被视为不祥之兆。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曾谈及《宋史》记载的一产三男、四男入史现象:
或以为瑞而记之,不知此乃记异耳。徐无党注云,此因变异而书,重人事故而谨之。后世以此为善祥,故于乱世书之,以见其不然也。今按唐高宗后,即有武氏之祸,哀帝正当失国时,尚有此事。又《宋史》哲宗绍圣四年,宣州民妻一产四男,元符二年,河中猗氏县民妻一产四男。徽宗重和元年,黄严民妻一产四男,未几即有金人之祸。可知一产三男、四男皆是变异,非吉祥也。[9]卷二一:489
在赵翼的论述中,“一产多子”现象与祥祸观念联系在一起,而宋代“一产多子”现象则成为金人之祸的先兆,意寓着不祥。这种将“一产多子”现象与“不祥”联系在一起的观念由来已久。“一产多子”定为灾异的理论渊源可以追溯到洪范五行传学说——自先秦、西汉以来形成的灾异学说中的主流,而《汉书·五行志》作为总结先秦至汉代五行理论以及征验实例的文献,虽然未将“一产多子”现象纳入这一学说体系中进行解释,但是后世史书记载“一产多子”时所作的灾异解释皆本于此[8]45。汉代将“一产多子”视作灾异,魏晋时视作祥瑞,而唐代却仍以灾异视之[8]44,到了宋代,欧阳修在编纂《新唐书·五行志》时将“一产多子”现象纳入“人痾”条:
五行传曰:“简宗庙,不祷祠,废祭祀,逆天时,则水不润下。”谓水失其性,百川逆溢,坏乡邑,溺人民,而为灾也。又曰:“听之不聪,是谓不谋。厥咎急,厥罚常寒,厥极贫。时则有鼓妖,时则有豕祸,时则有耳痾,时则有雷电、霜、雪、雨、雹、黑眚黑祥,惟火沴水。”[10]卷三六:927
“痾”在这里显然蕴含着“不祥”之意。“在欧阳修看来,一产多子是一种反常现象,应冠诸妖异之名,实非太平昌盛之象。”[2]108而欧阳修的这种看法,是对汉代以来对“一产多子”现象的主流看法的延续。
与此同时,其他史料为我们展现宋人对“一产多子”现象之看法的另一面。据《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记载,绍兴二十年八月,真符县宋仲昌妻“一产三子”一事被视为祥瑞而被“诏付史馆”:
是月,洋州言:“真符县民宋仲昌妻一产三子,本人姓符国号,生子之日,适值天申节,实皇帝绍隆景命,子孙众多之祥。”诏付史馆。[12]卷一六一:3057
天申节为宋高宗生辰。由于“宋”这一特殊的姓氏,加之出生日遇上高宗生辰,此次的“一产三子”被视为祥瑞事件。由此观之,“一产多子”现象在宋人看来,亦可能被视为“祥瑞之征”。
除此以外,还有一种看法是将“一产多子”与“异” “灾”相联系的观念淡化。如《新五代史》记载:
(同光二年)冬十月癸未,左熊威军将赵晖妻一产三男子。北宋徐无党注曰:“此亦变异,而书者,重人事,故谨之。后世以此为善祥,故于乱世书,以见不然。”[13]卷五:48
无独有偶。这种看法在宋元之际的史学家马端临的《文献通考》中亦可探见。马端临在《文献通考·物异考》的总序中如是说:
窃尝以为物之反常者,异也,其祥则为凤凰、麒麟、甘露、醴泉、庆云、芝草,其妖则山崩、川竭、水涌、地震、豕祸、鱼孽。妖祥不同,然皆反常而罕见者,均谓之异可也,故今取历代史《五行志》所书,并旁搜诸史本纪及传记中所载祥瑞,随其朋类,附入各门,不曰妖,不曰祥,而总名之曰物异。[11]卷三百八:8353
在马端临看来,世间万物,“反常而罕见者”,只是“异”而已,并非定要下“妖祥”“灾瑞”之判断。如此,在“妖”与“祥”、“灾”与“瑞”之外,我们看到了宋人对“一产多子”的第三种想法,而这种看法,是以“常”与“异”为角度来看待世间事物而得出的。在徐无党看来,之所以将“一产多子”这样的事物记载下来,本质上是因为“重人事”罢了。另一方面,从褒贬程度来看,这种看法却又是介于“妖”与“祥”之间、“灾”与“瑞”之间的,对“异”的事物作褒贬判断时,“异”可以是“妖”“灾”,亦可以是“祥”“瑞”。
三、“一产多子”与宋代的人口、医学发展
上述所析宋人对“一产多子”现象的看法中,对于何者为主流,甚至“三者中是否存在其一为主流”这些问题,尚且未可作判断。但无可置疑的是,无论是宋史研究的史料中关于“一产多子”的记载情况,还是宋人对“一产多子”的看法,皆与宋代的人口问题、医学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反映着宋代的社会发展状况。
“一产多子”首先事关人口发展问题。“宋代是我国传统社会人口的急速发展期,北宋末年实际人口已超过一亿。”[14]103人口,对于一个国家、一个社会的发展而言,意味着劳动力、赋役征收。在宋代,由于邻边强国的存在,发展人口,以充实赋役,广开兵源无疑是重要的。因此,宋代通过提倡早婚、鼓励生育的婚育政策,招抚流移、怀柔远人的救助政策,徙狭就宽、均衡发展的迁移政策,别立户籍、城乡分治的二元体制等途径,以实现人口增殖[14]103-106。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一产多子”是实实在在的增殖人口的行为,与国家鼓励生育的政策相符合,甚至还可能因生产数量相对较多,而被冠以“繁昌”的含义。《太平县志》记载了繁昌乡因有乡民“一产多子”而改名:
(繁昌乡)旧名万岁乡,宋政和八年九月,本乡民陈丑儿妻一乳四男,诏改今名。[15]卷二:5a
这表明了官方立场上很有可能对“一产多子”行为给予鼓励和支持。此外,《文献通考》亦有相关记载表明“一产多子”与人口发展相关:
仁宗天圣至英宗治平,妇人生四男者二,生三男者四十四,生二男一女者一。说者曰:“天下安宁,人民蕃息之验也。”[11]卷三百八:8353
有人认为“一产多子”现象的出现,意味着天下太平,意味着人口的增长。以上两则材料皆可说明,宋代的“一产多子”问题,与国家人口的发展相关,寄托着统治者或他人对发展人口的期许。
另一方面,医学的发展也为时人乃至后世之人理解、记录“一产多子”现象相关事迹提供了动力。从《宋史》《文献通考》等史料中可以发现,关于北宋的“一产多子”现象已有诸多记载,因此,在追溯医学原理解释时,我们可以先将眼光放到宋以前的医学成就。系统地在学理上对多胞胎形成加以解释的是南齐的褚澄,其提出了“精血相裹”的胎孕理论,但《褚氏遗书》流传曲折,或许隋代巢元方在主持编纂《诸病源候论》时不曾亲见此书,而以“阳施阴化,精盛有余者,则成两胎”来解释双胞胎的成因[2]110-111。
到了宋代,出现《产育宝庆方》《三因极一病证方论》《女科百问》《妇人良方大全》等妇产医书,其中以南宋医学家陈自明所编纂的《妇人大全良方》最为有名。陈自明在阐述胎孕理论时说:
然则妇人妊娠有两胎者,何也?按古今方书并无论及此者,惟巢氏论云:阳施阴化,精气有余,故生二胎。且谓成一胎之理,其精有几耶?今观妇人有两胎者,其精神气宇略无小异。至于数有两胎或间成两胎者,有俱男俱女者,有一男一女者。《道藏经》云有求子法,云妇人月信初止后一日、三日、五日,值男女旺相日,阳日阳时交合,有子多男。若男女禀受皆壮,则多子;一有怯弱,则少子。以此推之,理可概见焉。[16]卷十:215
尽管陈自明在这里阐述的是关于双胞胎的成因,但我们同理可理解三胞胎以上的成因:在精神气宇上与一胎一孩差别不大,所生出的胎儿存在“俱男”“俱女”“有男有女”的组合可能,而这取决于阴阳时机,所生胎儿的数量则取决于男女双方的身体状况。又,“阴阳均至,非男非女之身;精血散分,骈胎品胎之兆。”[16]卷十:216“骈胎”即指双胞胎,“品胎”即指三胞胎,以此可说明宋代已有对三胞胎成因的解释。不仅如此,通过诊脉,人们可得知所孕胎儿的性别情况:
左疾为男右为女,流利相通速来去,两手关脉大相应,已形亦在前通语。左手带纵两个儿,右手带横一双女。左手脉逆生三男,右手脉顺还三女。寸关尺部皆相应,一男一女分形证。[16]卷十:224
这些从历史流传下来的胎孕理论,为宋代人理解“一产多子”现象提供了医学上的解释,也有利于进一步淡化将“一产多子”与“灾异”“祥瑞”相联系的观念。
四、结语
总言之,《宋史》与《文献通考》大量记载了宋代“一产多子”历史现象。两宋史料在关于“一产多子”现象的记载中出现了“重北宋轻南宋”的问题。宋代“一产多子”现象的发生地点,几乎涉及全国各路,说明这一现象存在的普遍性以及时人的有意识重视。而“一产三男”记载的大量存在与“一产三女”记载的缺乏,可能与男女的社会地位有关。如清代对“一产三男”的奖励政策中就规定,只能奖励“一产三男”,即都是男胎的情况下才能受到奖励,其他情况下则不能。
在中国古代社会,“一产多子”作为一种特殊的生育现象,常常与“灾异”“祥瑞”联系在一起,而在宋代,“一产多子”可能为“灾异之兆”,也可能为“祥瑞之征”,还有可能只是一种“异”象而已,无关“灾祥”。宋代的“一产多子”问题,寄托着时人对发展人口的期许,同时,医学的发展推动着时人乃至后世之人对“一产多子”现象给予多一分理解。
注释:
①有学者认为,书写模式发生变化的原因是在面对北宋时期关于“一产多子”现象连篇累牍的记载时,《宋史·五行志》的编撰者采取了一种更为简洁的记录方式。见刘佳《一产多子:社会与医疗视野下的多胞胎诠释——以明代历史为中心》,《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15年第16卷,第109页。
参考文献:
[1](元)脱脱.宋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7.
[2]刘佳.一产多子:社会与医疗视野下的多胞胎诠释——以明代历史为中心[J].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15, 16(00):106-128+234-235.
[3]王成竹.一产三男有赏[J].民俗周刊,1929,(85):1-5.
[4]牛创平.清朝年间的多胞胎[N].中国档案报,2003-5-9(6).
[5]刘诺.清帝的“一产三男”奖励政策[N].中国档案报,2008-1-25(3).
[6]王彦章.清代一产三男旌表政策之流变[J].安徽师范大学学报,2010,(6).
[7]王凤翔,岳云艳.休咎之征:中国古代多胞胎生育探微[J].中国社会历史评论,2017,18(00):151-159+239.
[8]刘涛.论宋代以前“一产多子”现象的灾祥与成因[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39(04):44-50.
[9](清)赵翼著,王树民校证.廿二史札记校证[M].北京:中华书局,2013.
[10](宋)欧阳修,宋祁.新唐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11](宋)马端临著,上海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古籍研究所点校.文献通考[M].北京:中华书局,2011.
[12](宋)李心传撰,胡坤点校.建炎以来系年要录[M].北京:中华书局,2013.
[13](宋)欧阳修撰,徐无党注.新五代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14]曾育荣,张其凡.关于宋代人口政策的若干问题[J].江汉论坛,2008,(02):103-110.
[15](嘉靖)太平县志[O].明嘉靖刻本.
[16](宋)陈自明撰,田代华,宋咏梅,何永点校.妇人大全良方[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03.
作者简介:
范南娇,女,广东阳春人,暨南大学中国文化史籍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宋史和历史文献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