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初中生法治素养提升策略探究

2024-10-29孙春勇

中国教师 2024年10期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以下简称“课标”)指出,提高公民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是促进社会全面进步、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1]1。初中是培育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时期,道德与法治课程是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课程。初中生法治素养提升,是教师责无旁贷的教学改革任务和实践探索使命。反思学校近20年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践探索,笔者得出如下两条经验:第一,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要坚持课内和课外普法相结合,坚持法律基础知识学习和学法实践体验活动相统一的原则,在抓好课内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更要组织校园内外的学法实践体验活动,引导学生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解决现实问题。第二,学校法治教育工作者要紧跟新形势,更新理念、转变思路,不断创新符合初中生的普法宣传模式。近年来,笔者以“法治先锋营”建设为抓手,积极探索营造校园法治文化氛围、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新路径。

一、转变宣传主体,壮大法治宣传队伍

《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出,要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2]。可见,建设法治工作队伍在推进法治教育工作中的重要性。针对目前学校存在的法治宣传队伍不足的突出问题,笔者认为必须转变学校法治教育原有思维方式,从以教师为宣传主体转向以学生为宣传主体,在学生中培养一批法治宣传的先锋力量。通过这支先锋队伍榜样引领,激发广大学生主动学法、参与活动体验的积极性,从而促进学生法治素养的提升。

“法治先锋营”建设就是力图打造一支以学生为主体的高素质的法治宣传队伍。如何壮大这支学生为主体的法治宣传队伍?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充分挖掘道德与法治学科特色,积极创新队伍编制,以“法治宣传员”“法治小辩手”“小小议事员”等队伍建设为抓手,建设一支多元化的先锋营队伍。

班级“法治宣传员”是学校在普法教育开始之初就设立的一支法治教育宣传力量,已经有16年的历史。法治宣传员每班一人,由工作能力较强的同学竞岗产生,主要负责班级普法宣传工作,围绕学校每月的学法主题,完成班级法治宣传栏布置、主题班会开展、学法活动组织等工作,是班级法治教育的核心人物,在班级中有较高的威望。为进一步挖掘法治宣传员的作用,学校赋予其行规监督员、纠纷调解员的职责,在班级依规监督、矛盾调解的实践过程中体验学法、用法的意义,尝试用法治思维来解决班级实际问题,从而增强学生的法治情感、法治意志。

随着议题式教学在道德与法治学科的不断尝试,课堂辩论活动也不断开展,深受学生喜欢。受其启发,近年来,学校推出了学法创新型活动—学生法治辩论赛。法治辩论赛每年5月在八年级进行,在学生中有较大的影响力和吸引力,优秀辩手的受欢迎程度很高。但因为上场选手的人数限制,满足不了广大学生的需求,而且在辩论赛活动过后,参赛辩手的影响力也会迅速消退。如何把这些优秀小辩手从短时性的活动参与者转变为持久性的法治宣传骨干力量?学校授予参赛的同学“法治小辩手”荣誉称号,实行校内终身制,将这支队伍充实到“法治先锋营”队伍中,成为一股新兴的宣传力量。

“小小议事员”队伍的创编灵感源自道德与法治课中“模拟政协”“模拟人大”等拓展性活动。为增强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生活的意识、提高参与班级和学生的小环境治理的能力,学校尝试进行了首届“小小议事员”的招募,学生的参与热情非常高,报名非常火爆,提交的小议案很多也很有意思,指出了校园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可行的方案,让我们充分感受到了学生们的参与积极性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小小议事员”成了“法治先锋营”的又一股创新型力量。

“法治宣传员”“法治小辩手”“小小议事员”三支队伍既是独立的队伍编制,也允许人员交叉,他们构成了“法治先锋营”基本的组织架构。同时,通过模拟部队的层级编制,形成“班—排—连—营”的层级架构,不仅完善了组织体系,而且大大扩大了基层队伍,更多的学生能够参与进来,更主要的是打通了“晋级”通道,激发了学生参与的积极性,让有能力的学生能参与更高的平台,发挥更大的作用。

二、转变活动方式,创新法治宣传形式

学校法治教育在加强法律基础知识学习的同时,更应丰富学法活动,引导学生参与体验,促进感悟与建构。针对目前很多学校存在的法治宣传教育深度不够、形式单一的问题,笔者认为,学校和教师应该转变活动方式,以学生为主导、自主参与体验的活动方式替代原有的教师为主导、学生被动参与的活动方式,要大胆鼓励学生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

法治宣传员的主阵地是班级普法宣传栏及主题班会活动。如何让一方宣传栏和每月一次的法治教育主题班会活动变得更加丰富多彩?学校引入竞争机制,搭建交流展示平台。例如,实行班级法治宣传栏年级组互评交流制度,实行法治教育主题班会年级组交流展示制度,这样把原本班级内部小范围的交流展示扩展到了年级组或是学校大范围的展示交流,法治宣传员的创新意识和主观能动性被激发,各种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和创意班会设计层出不穷。

辩论赛场是法治小辩手的主阵地,但是辩论赛不是经常有。如何拓宽其活动阵地,提升宣传溢出效应?我们的探索是:(1)建立三级赛事制度,先进行班级初赛,再是年级复赛,最后是学校决赛,从而扩大学生参与的机会;(2)建立辩题征集制度,向全校师生发起辩题征集活动,拓宽活动参与的路径;(3)实行智囊团制度,允许校级辩手自行招募组建自己的智囊团(一般为2~3人,可以帮助资料收集整理和日常对抗训练),从而进一步提升活动效果。同时,学校实行小辩手积分制度,对小辩手在班级里组织的小型辩论赛活动给予积分奖励。因此,校内各种类型的法治辩论活动也丰富多彩。法治辩论赛上的“唇枪舌剑”,不仅使参赛小辩手的思辨能力和法治素养有效提升,更是对全体现场学生一次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小小议事员的主阵地在于“圆桌议事会”。“圆桌议事会”是我们近期正在实践创新的学法活动。通过模拟议事,引导学生去主动发现校园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通过圆桌议事的形式参与问题的讨论,提出解决的建议方案,提交给学校相关部门改进实施。“圆桌议事会”活动能增强学生参与校园治理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树立民主法治思想。为了发动学生广泛参与,学校实行“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议事会制度,授予各级“小小议事员”荣誉聘书并挂牌;建立议事会组织架构,保证各级圆桌议事活动有序组织开展。

三、转变评价机制,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评价是检验、提升教学质量的重要方式和手段。教师要着重评价学生在日常生活与学习中表现出的思想政治素养、道德品行、法治观念,以及在真实情境与任务中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所表现出的核心素养发展综合水平[1]49-51。因此,学校要转变评价机制,从结果性评价转向过程性评价,构建多元评价体系。

为激发“法治先锋营”骨干力量和广大同学参与学法活动的积极性,学校积极探索评价方式的改变、评价体系的构建,采用过程性评价和综合性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并不断充实评价的内容。例如,针对全体学生法律知识素养评价的法律知识竞赛,针对“法治先锋营”各支队伍的业务能力积分以及综合等级评定等。

法律知识竞赛是学校检测学生法律知识认知的传统评价形式。为了更好地激励学生参与活动,学校在评价上进行了改进。例如,面向全体学生的班级初赛赋分,年级排位赛积分,校级擂台赛奖励,实行晋级式积分评价,积分纳入学期末“学法积极分子”“优秀法治宣传员”等荣誉称号的评比依据。业务能力积分主要是对“法治先锋营”各支队伍成员履职的过程性监督和评价,对其参与和组织的各项活动进行量化赋分。赋分作为期末考评的重要依据指标之一。综合等级评定是对“法治先锋营”各支队伍成员的能、勤、绩等综合性评价。

随着评价理念的转变,在充实评价内容的同时,学校在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从原先的教师为单一主体评价,转变为学校、教师、学生、年级考评组、家长等多主体评价。例如,对法治宣传员的综合性评价,有期末工作总结述职(自评)、班级同学对其履职情况的民主测评,学校考评小组的等级鉴定等多主体评价;对每月的法治小报(漫画)的评比,实行班内评比推荐、班级间互评、年级组汇评、校级展评等形式,把一张小报(漫画)卷入更多的评价主体,发挥更大宣传效果。对法律知识测评的评价,除了教师的赋分评价,学校引入数字智能评价系统,实现对学生法律素养的提升轨迹、薄弱板块知识漏洞进行智能分析。

通过“法治先锋营”队伍的建设,先锋作用的体现日趋明显,在班级法治宣传员的积极组织下形成了班班勤普法、班班竞普法的良好宣传氛围;各级小辩手自发组织各种类型的法治辩论活动,吸引了更多学生的加入;小小议事员的议案提交也出现了井喷式地提升,很多校园内的问题被发现和改进,整个校园的学法氛围日趋浓厚。“法治先锋营”成员所起到的朋辈教育效果日趋明显,据积分统计全校95%以上的同学都有学法活动的参与记录和成长积分。

参考文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2.

[2] 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M].北京:人民出版社、学习出版社,2021:11.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中学)

责任编辑: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