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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研究

2024-10-22龙明月刘春红

中国市场 2024年28期

摘 要:基于2011—2020年湖北省64个县域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方法研究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效应及其作用机制。研究发现: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金融支撑效应来实现。根据研究结论得出:应加大宣传、监管力度以进一步推广完善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将政策的扶持重点放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提升金融支撑能力两方面,从而更好地达到促进农民增收的目标。

关键词:电商示范县;农民收入;政策评估

中图分类号:F7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24)28-0195-04

DOI:10.13939/j.cnki.zgsc.2024.28.048

1 引言

2014年7月,《关于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的通知》首次发布,在湖北等8省共设立56个首批示范县,以期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促进农民增收、助力乡村振兴。到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已经进入了第八年,国家电商示范县遍布全国各地。那么,这个政策的实施效果究竟如何?是否达到了促进农民收入提升的目标?是通过怎样的机制路径实现的?解答好这些问题,不仅会为促进农民增收提供理论价值,更将对我国“数商兴农”、乡村振兴工作的后续开展大有裨益。

2 文献综述

2.1 县域扶贫政策效应研究

黄志平(2018)研究发现,国家级贫困县政策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提高固定资产投资水平显著促进当地经济发展[1]。周玉龙和孙久文(2019)认为,农民人均收入、GDP 总量和人均 GDP会受到国家贫困县政策的显著推动[2]。金浩等(2020)实证发现,贫困县政策会引起县域金融机构贷款规模加大、固定资产投资调整、产业结构合理规划、居民受教育程度提升、就业增加等[3]。

2.2 农民增收的影响因素研究

在产业结构方面,吴学兵和刘蓝溪(2021)研究发现,产业升级对农民收入具有显著正向影响,且这一影响存在地区异质性[4]。在财政支持方面,朱青和卢成(2020)研究指出,财政补贴能够有效促进农村低收入群体增收[5]。在金融服务方面,温涛和王佐藤(2021)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农村金融发展可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加[6]。在人力资本方面,孔德议和陈佑成(2019)研究发现,人力资本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正向效应[7]。在信息技术方面,胡伦和陆迁(2019)研究指出,互联网信息技术的使用会通过影响交易成本、农产品价格、人力资本以及市场范围显著推动农民收入增加[8]。

2.3 电子商务对农民增收的影响研究

曾亿武等(2018)认为,电商对农户农业的显著增收效应来源于电商发展带来的利润率提高和销量增加[9]。李琪等(2019)提出,电商通过扩大农产品销售市场和带动相关产业发展等实现对农民增收的显著正向影响[10]。韩杰等(2020)经实证研究得出,农村电商能够有效降低交易成本,从而提升农民收入水平[11]。李宏兵等(2021)利用“淘宝村”的经验数据研究发现,农村电商通过促进农民返乡就业带动了农民增收[12]。

从上述讨论可知,虽然学者们对于县域扶贫政策具有显著经济效应以及电子商务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已基本达成一致,但其中的影响机制并无定论,针对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实施效果的学术研究更是不多。由此,文章基于2011—2020年湖北省64个县域的面板数据,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DID)评估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效应并厘清这一影响的实现机制,以期丰富相关理论研究并对有关政策的优化提供参考和借鉴。

3 政策背景与理论分析

3.1 政策背景

近年来,我国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截至2020年,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辐射范围由最初的8个省份扩展到了28个,受到政策支持的县域从最早的56个增长到了1466个,实现832个国家级贫困县全覆盖。我国农村网络零售额也从2013年的0.11万亿元增长到1.79万亿元,翻了16倍多数据来源:商务部《中国电子商务报告》。。

3.2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随着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推进,在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下,农村的各项条件得到改善,政策对农民增收的积极影响也逐渐显现。一方面,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鼓励因地制宜和创新,将电子商务运用到农村特色产业中,推动农村产业结构升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形成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另一方面,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为农村地区提供各项金融服务,更好地满足了农村家庭各方面的资金需求,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形成金融支撑效应。基于上述分析,文章提出下列假设。

H1: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2: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可通过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金融支撑效应促进农民增收。

4 研究设计

4.1 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得性,文章以2011—2020年作为样本时间范围,并根据2014—2020年商务部等公布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将样本县域划分为处理组和控制组,进入名单的县域设置为处理组,否则为控制组。此外,对数据进行进一步处理:①剔除数据缺失较多的县域;②采用移动平均法将对缺失数据较少县域的数据补齐。最终得到64个县域 文章中“县”代指所有的非市辖区的县级行政区,包括县级市、县、自治县等。另外,对于在窗口期内(2011—2020年)更名或县(市)改区的地区,文章视为同一个单位。共640个样本数据,其中电商示范县有43个 神农架林区数据缺失。,数据来源于历年的《中国县域统计年鉴(县市卷)》和《湖北统计年鉴》。

4.2 模型构建

由于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的实施可视作是一项准自然实验,且不同县域入选为电商示范县的时间即其开始受到政策冲击的时间点不一致,故而采用多时点双重差分法(DID)来评估该政策带来的促农增收效应,在此基础上,再通过中介效应模型探究这一影响效应的作用机制。模型构建如下。

4.2.1 基准模型

Yit=β0+β1didit+β2Xit+μi+νt+εit(1)

式中,被解释变量Yit代表农民收入水平,其中i表示县域,t表示年份;核心解释变量didit为政策虚拟变量和时间虚拟变量的交乘项(treat×post),只有在被设定为电商示范县之后才取值为1,代表受到了政策冲击,其中政策虚拟变量treat在县域入选国家电商示范县时取值为1,时间虚拟变量post在政策实施之后的年份取值1,系数β反映了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效应;X为一系列会影响到农民收入水平的控制变量;μi和νt分别控制不随县域变化的时间固定效应和不随时间变化的县域固定效应;ε表示随机干扰项。

4.2.2 中介效应机制检验模型

Z=α+αdid+αX+μ+ν+ε(2)

Y=γ+γdid+γZ+γX+μ+ν+ε(3)

式中,中介变量Zit分别表示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is)和金融贷款水平(loan);回归估计系数α1反映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中介变量的影响;系数γ1和γ2分别反映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和中介变量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

4.3 变量的选取与说明

第一,被解释变量。农民收入水平(lnincome),即县域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取对数。

第二,解释变量。核心解释变量did(treat×post), 代表是否受到政策冲击。

第三,控制变量。财政支出水平(gov), 以县域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占县域GDP的比重衡量;人力资本水平(hcap), 以县域普通中学在校学生数量占县域户籍人口的比重衡量;ICT基础设施水平(lnict), 以县域固定电话用户数的对数值衡量。

第四,中介变量。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is), 以县域第三产业增加值与第二产业增加值的比值衡量;金融贷款水平(loan), 以县域年末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占县域GDP的比重衡量。

各变量的定义及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5 实证结果分析

5.1 平均效应检验

基于基准模型(1)评估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平均效应,结果如表2所示。其中,模型1只考量了农民收入水平与是否受到电商示范县政策冲击两者间的关系,模型2则在模型1的基础上加入了众多控制变量。

从表2可以看出,不论是模型1还是模型2,时间政策交互项的估计系数均为正,且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检验,表明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具有显著正向影响,假设H1成立。

5.2 稳健性检验

考虑到存在县级市发展较快而对农民增收造成突出影响以及政策的颁布到落实再到发挥效果往往需要较长时间而导致回归结果有所偏差的可能性,文章分别剔除样本中的县级市以及2019—2020年被列入国家电商示范县名单的县域,得到两组新的样本数据重新进行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3可知,这两组新样本的估计系数都显著为正,数值上也与表2的结果基本保持一致,这表明在考虑到县级市对农民收入可能的影响以及政策实施生效的时间滞后性后,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仍然具有显著的农民增收效应,说明之前得出的结论是稳健的。

5.3 中介效应机制检验

根据模型(2)和模型(3),探究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机制以对假设H2加以验证,结果如表4所示。

表4中,模型2和模型3是对产业结构升级中介效应的检验,模型4和模型5是对金融支撑中介效应的检验。回归估计结果显示,模型2至模型5的估计系数均显著为正,且模型3与模型5中政策时间交互项的系数都小于模型1,表明产业结构高级化水平和金融贷款水平均发挥了部分中介作用,说明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可以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强化金融支撑来促进农民增收,即具有显著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金融支撑效应,假设H2得到证实。

6 结论和政策启示

6.1 结论

文章基于2011—2020年湖北省64个县域的面板数据,利用双重差分模型评估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对农民增收的影响效应,并对回归估计的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再进一步通过中介效应模型探究其作用机制,最终得出以下两个结论:①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能够显著促进农民收入增加;②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通过优化产业结构和强化金融支撑来促进农民增收,具有显著的产业结构升级效应和金融支撑效应。

6.2 政策启示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文章的政策启示在于以下两点。

第一,继续推广完善国家电商示范县政策。一方面加大宣传,让更多的县域和农户参与进来;另一方面加强监管,规范电商示范县制度体系。

第二,将工作重点落在推动产业结构升级和提升金融支撑能力上。比如,发展特色农业、现代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扩大金融服务范围、加强金融科普等。

参考文献:

[1]黄志平.国家级贫困县的设立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吗?——基于PSM-DID方法的实证研究[J].中国农村经济,2018(5):98-111.

[2]周玉龙,孙久文.瞄准国贫县的扶贫开发政策成效评估——基于1990—2010年县域数据的经验研究[J].南开经济研究,2019(5):21-40.

[3]金浩,张文若,李瑞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政策的经济增长效应——基于河北省县级数据的准自然实验研究[J].经济与管理,2020,34(1):27-34.

[4]吴学兵,刘蓝溪.产业结构转型对农民收入的影响——基于长江经济带的实证研究[J].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44(5):72-77.

[5]朱青,卢成.财政支农政策与农民收入的实证研究——基于农业补贴的视角[J].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0,42(3):67-83.

[6]温涛,王佐滕.农村金融多元化促进农民增收吗?——基于农民创业的中介视角[J].农村经济,2021(1):94-103.

[7]孔德议,陈佑成.乡村振兴战略下农村产业融合、人力资本与农民增收——以浙江省为例[J].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2019,40(10):155-162.

[8]胡伦,陆迁.贫困地区农户互联网信息技术使用的增收效应[J].改革,2019(2):74-86.

[9]曾亿武,郭红东,金松青.电子商务有益于农民增收吗?——来自江苏沭阳的证据[J].中国农村经济,2018(2):49-64.

[10]李琪,唐跃桓,任小静.电子商务发展、空间溢出与农民收入增长[J].农业技术经济,2019(4):119-131.

[11]韩杰,张益丰,郑清兰.异质性条件下农村电商对农户增收实现机制研究——来自山东东营市的实证分析[J].农业现代化研究,2020,41(3):443-452.

[12]李宏兵,王爽,赵春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收入分配效应研究——来自“淘宝村”的经验证据[J].经济经纬,2021,38(1):37-47.

[作者简介]龙明月(1999—),女,汉族,安徽人,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通讯作者:刘春红(1969—),女,汉族,山东人,博士研究生,教授,研究方向:战略管理、组织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