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农业保险的发展推动农民共同富裕了吗?

2024-10-18魏帅

统计与管理 2024年7期
关键词:农业保险共同富裕

摘要: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处于机遇和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农业经济系统的韧性建设至关重要。本文基于2007-2022年国家级面板数据,构建熵权法—驱动协调指数模型,探究中国农业保险的发展能否推动农民共同富裕。结果表明:(1)总体来看,农业保险发展水平阶段性波动上升,农民共同富裕水平逐年增加;(2)前者对后者的驱动指数主要集中在Ⅲ级有效驱动阶段和Ⅳ级高驱动阶段,协调指数主要集中在Ⅱ级中度协调阶段和Ⅲ级良好协调阶段;(3)农业保险可以稳定农民的收入,但并不能直接增收,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难度则更高。本文建议,暂不缩减农业保险中央财政补贴力度并保证赔付能力,开展有助于减轻农户消费压力、锚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泛)农业保险产品或业务,并结合其他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多轨协同推动农民共同富裕。

关键词:农业保险;共同富裕;驱动指数;协调指数

基金项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73批面上资助项目“农户对农业保险的行为响应类型、程度及差异诱因研究”(2023M733132)

中图分类号:F840. 66; F30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537X(2024)07. 0049-09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回顾新中国成立以来的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政策,1949 - 1992年主要解决农民温饱问题,1993 -2019年主要应对农民贫困问题,2020年至今主要面对农民富裕问题,在未来的一段时期内,农村居民的收入提升和差距缩小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应有之义。尽管近二十年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逐年增加,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逐渐缩小,但是自然灾害的频率和强度居高不下,加之世界各地的武装冲突事件频发,进一步阻碍粮食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目标。

因此,在推动农民共同富裕的背景下,中国农业政策制定者和经济学家面临的首要任务是加强农业风险管理,减轻冲突和气候等不利因素影响,以稳定农民收入水平和协调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理论模型发现农业保险可以有效平抑风险冲击带来的经济波动,且完全成本保险要比传统产量保险所带来的社会福利的变化更大,社会效应更高。600份加纳农户的调研数据也表明,作物保险对可可种植户收入水平产生了重大的积极影响。较高保障水平的农业保险能够显著提升遭受自然灾害冲击后贫困地区农户的可支配收入,达到帮助因灾致贫、返贫农户实现精准脱贫的政策效果,同时也能缩小东、西部地区农户之间的收入差距。但这种正向作用没有在中国内蒙古地区234名农民的调查数据中出现,是因为该地区农业保险仍处于“低保费、宽覆盖、低保障、低赔偿”的水平。

中国农业保险在过去二十年间成果斐然,保障力度逐步攀升。首先从产品类型来看,2004年开始农业保险财政补贴试点,2007年全面推广政策性农业保险,2016年开展中央财政对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试点,2018年至2020年试点运行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种植收入保险,2021年至2023年正式实施并逐步扩大政策实施范围至全国所有产粮大县;其次从统计数据来看,2004-2023年间,中国农业保险深度(保费/第一产业增加值)已增长至1. 59%,农业保险密度(保费/农业从业人口)已达到846. 85元/人,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达477. 66亿元,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达1429. 66亿元,同比增长17. 2%,为1.49亿户次农户提供风险保障4. 98万亿元:再次从行业规模来看,农业保险经营主体发展至30余家,建成基层服务网点约40万个,服务人员约50万人:最后从政策导向来看,根据《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30年农业保险的目标是“总体发展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补贴有效率、产业有保障、农民得实惠、机构可持续’的多赢格局”。

毫无疑问,在中国农业保险发展二十年之际,迫切需要由学界为政府决策者和市场供给者解答两个问题:一、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如何?二、现有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补贴、产业、机构三维度)能否在农民收入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两方面推动共同富裕(农民得实惠)?基于此,本文建立熵权法—驱动协调指数模型,综合评价2007 -2022年农业保险、农民收入和村镇收入倍差相关数据,为农业保险保障农民经营性收入和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最终促进共同富裕提供领域理论支撑和参考方案。

二、相关文献与指标体系构建

(一)相关文献

1.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影响效果文献梳理

一支文献重点探索了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机制,提出农业保险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中介机制在于农业劳动力转移。在面对强制参保的现实情况时,各地区、各类型种植户的福利水平又取决于其本人的农业保险支付意愿。2008-2018年省级面板数据还揭示出,“农业保险保障水平”在“保障广度”和“保障深度”对“农户经营性净收入”的影响中发挥显著的中介作用。

另一支文献基于综合评价视角发现,不同时空条件、不同农户禀赋、不同指标的选择都将影响农业保险、农民收入水平和收入差距的关系。在中国现代农业保险尚处于萌芽阶段的1997 - 2011年间,“农业保险深度”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互为Granger原因,但对农民收入的分配差距指标“农村基尼系数”没有显著影响,2007 - 2018年间政策性农业保险也被发现局部增收效应明显,全面稳收作用甚微。2007 - 2019年的面板数据反映出,政策性农业保险对不同收入群体的增收效果具有显著异质性,且随着农民收入的增长而增大。类似地,2009- 2019年广东省20个城市“农业保险密度”和“农业保险人均赔款”均正向作用于农民收入,检验阈值又发现,在农业保险密度低的地区,农业保险对农民收入的影响比高密度地区更为显著。

2.文献述评

现有文献丰富了农业保险、农业收入及其波动、农民内部收入差距、农民福利等评价与因果关系研究,为本文研究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的驱动协调作用提供指标借鉴和模型参照。但以往研究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一方面,在衡量农业保险发展水平时,政府对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影响力度的指标多被简化为财政补贴数额甚至被忽略,而中国农业保险实现了财政资金转移支付,是重要的农业收入支持保护措施,忽略财政支持因素必然失真于现实情况;另一方面,多种因素推动农民共同富裕,计量经济学模型既要考虑双向因果、重复变量、中介变量等指标间内生性问题,又要将农业保险的影响效果从多种风险管理方式中剥离出来,还将受制于缺乏微观数据的问题,难度较大。

3.研究可能具有的边际贡献

鉴于此,本文将重点探索农业保险的发展是否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可能产生的边际贡献在于:(1)理论方面:不局限于微观数值间的回归分析,不单纯关注中介机制、门槛效应等,而是宏观看待农业经济韧性建设、城乡经济的发展与共享问题;(2)模型方面:将耦合协调模型的耦合指数计算部分改进为驱动指数,直观判断某一系统的变动是否可以影响另一系统的转变,随后引入综合发展指数来测算协调指数,最终反应在此驱动作用下两个系统的整体效益。

(二)农业保险与农民共同富裕的驱动协调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1.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评价指标选取

为评估各年度的农业保险发展水平,本文借鉴补贴、产业、机构的准则层分类方式,具体选取9个越大越好的正向指标:(1)“农业大省、财政弱省”的现实情况会导致“补助累退”问题,因此财政支持准则层包括“财政乘数效应”“补贴政策倾斜度”“央地财政补贴比”,弥补了以往水平评价研究中对各级财政支持力度的考虑不足;(2)“赔付率”“财产保险市场份额”“非龙头企业市场占有率”等3个指标常被用于衡量比较各地区或全国范围的农业保险市场结构,可归为市场发展准则层;(3)“保险密度”“保险深度”“保障水平”是评估农业保险发展水平或效果的经典指标,被归属于服务实效准则层。

2.共同富裕水平的评价指标选取

学界普遍将共同富裕分为“总体富裕”和“发展成果共享”两个维度,“农村居民人均经营性净收入”常用于衡量农民福利水平,相应的收入波动被作为福利波动指标。综合已有研究的理论和实证成果,本文中的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由2个经典指标先后表征:以“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表示“农民收入水平”,作为第一次测度驱动协调水平时的试验指标:随后利用“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在0-1范围内越大越好)这一正向指标作为稳健性检验指标“村镇收入倍差”。

3.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上述11个指标共同构成了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共同富裕进程的驱动协调水平评价指标体系(见表1)。

指标初始数据矩阵为{x*ij|i=1,2,…,n;j=1,2,…p},n=9,p=16,其中x*ij为第i个指标在第j年的值(见附表1)。如式(1)所示,采用离差变换法标准化处理x;得到无量纲的数据矩阵x'ij,由于其中含有0值不便于取对数,进一步对x'ij进行Laplace平滑得到xij。

三、模型与方法

(一)熵权法综合评价模型

起源于物理学科的熵权法可以客观反映各指标在系统中的重要性,被广泛应用于系统综合评价研究。如式(2)所示,第i个指标的熵值Ei越小,信息的有序度越高,效用值越大,故而权重d;越大(见附表2)。将指标xij与相应权重di结合得到2007 -2022年间农业保险发展水平F(X),回答前文所提出的第一个问题“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如何?”同理,当试验指标Ⅵ“农民收入水平”、检验指标Y2“村镇收入倍差”先后被用于计算农民共同富裕水平时,均被视为n=1,p= 16的初始数据矩阵(见图2),分别得到农民共同富裕水平F(Y1)、F(Y2)。

(二)驱动协调指数测算模型

1.驱动协调指数测算模型构建

本文改进传统的耦合协调模型为驱动协调模型,由“平行的子系统耦合所产生的协调水平”向“某一系统的发展驱动另一系统发展,二者的协调水平”转变,回应问题二“现有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补贴、产业、机构三维度)能否在农民收入水平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两方面推动共同富裕(农民得实惠)?”

(1)驱动指数测算模型。一方面,将2007 -2022年间的系统综合评价结果F(X)、F(Y1)或F(Y2)视为离散函数,取一阶差分得到2008-2022年间各系统的演化速度V(X)、V(Y1)或V(Y2),在经济学意义上相当于2008 -2022年间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的年变化值。为判断某一系统的演化是否可以影响另一系统的变动,如图1(a)所示,从相对动态发展的视角设计了驱动指数DI(Drive Index),系统间演化速度矢量夹角的弧度值越大,说明驱动程度越高,即农业保险的发展对农民共同富裕的影响作用越强,反之越弱。

如式(3)所示,为保障DI非负,进行了π个单位的平移。

(2)协调指数测算模型。除了系统间的相对动态发展,还需关注系统整体的静态发展,即将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值F(X)与农民共同富裕水平值F(Y1)或F(Y2)相加,得到综合发展指数T1=F(X)+F(Y1)或T2=F(X)+F(Y2),在经济学意义上可被视为2008-2022年农业保险和农民共同富裕的整体水平。TI越大,说明二者综合发展水平越高,农村社会的整体福利越高。为消除动静态特征值的量纲差异,对DI和TI分别进行[0.1,0.9]区间的标准化得到DI',TI'∈[0.1,0.9]。在掌握两个系统的动静态特征后,以DI',TI',的几何平均数代表协调指数HI(Harmony Index)。

由式(4)可知,HI既包含系统间的驱动指数和综合发展指数的全部信息,又降低了极端值对最终结果的不良影响,还处于闭区间内便于进行分位数分割评级。结合图1(b)可知,这一举措也规避了不同的系统演化速度组合可能对应相同的驱动指数DI,解决了系统间“表面驱动、伪协调”的问题,有效反映在某一系统对另一系统的驱动下,两个系统所达到的协调状态。HI越接近0.9,说明在农业保险自身向好发展的同时,确实也驱动了农民收入的增长,二者协调发展。

2.驱动协调指数等级划分

本文选择在4分位点来划分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共同富裕的驱动指数DI及协调指数HI,判断“中国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基于财政支持、市场发展和服务实效三维度合成)能否推动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或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进而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农民得实惠)”。如表2所示,DI在(π/2,3π/2)的开区间内被分为四个等级,由低驱动、弱驱动向有效驱动、高驱动阶段过渡,HI在[0.1,0.9]的闭区间内也被均分为四个等级,但与驱动阶段并非线性关系,4种驱动阶段都有可能对应失调衰退、中度协调、良好协调和优质协调状态。

四、结果与分析

(一)农业保险发展水平与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综合评价结果与分析

1.农业保险发展水平总体趋势

熵权法综合评价结果显示,2007 - 2022年间农业保险发展水平F(X)呈阶段性、规律起伏的波动态势(见图2)。各个转折点与颁发农业保险重要政策的时点相匹配:2007-2010年间由0.0498增长至0.0566,但2011年下降至0.0499,因此2012年《农业保险条例》正式发布;在经历4年的发展后,2014年增长至0.0626但2015年下降至0.0612,此时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并于2016年出台新版《农业保险条例》且沿用至今;2016 - 2019年间呈现良好发展态势,2019年增长至0. 0728,催化了《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并作为参考数据用于设定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阶段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尽管2020年下降至0.0714但此后呈增长趋势,较为符合中国农业保险“萌芽期、增长期、转型期、高质量发展期”的演进历史。

2.关键因素分析

结合附表1中数据剖析中国农业保险发展的本质和关键因素可知,“央地财政补贴比”“赔付率”两个指标的波动幅度最大,呈现类似于F(X)的变动规律,起决定作用。在两个指标都处于波谷之际制约了当年农业保险发展,在加强补贴力度和赔付能力时推动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走向波峰。具体如下:

(1)“央地财政补贴比”属于财政支持维度,代表着中央财政考虑到地方财政能力有限和差异,对其农业保险补贴压力的纾解。由附表1和附表2可知,2010年“央地财政补贴比”高达141. 93%,而2011年骤降至93. 55%,2014年高达136. 06%次年骤降至104. 84%,2019年高达120. 45%次年骤降至89. 66%,且权重最大(0.1396),显然在几个关键节点影响了综合评价结果F(X)。说明尽管已经进入了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阶段,但仍以“低保障、广覆盖”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为主,始终依赖财政补贴尤其是中央财政,新兴的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等高保额险种更离不开中央财政的支持:

(2)农业保险总赔付支出与总保费收入之比为“赔付率”,属于市场发展维度,体现了在保险标的遭受农业保险范围内的责任事故时给予赔偿的能力。尽管该指标权重不高(0.0766),但数据波动较大且在2011年触底(46. 99%),进一步导致当年F(X)的下降。

3.农民共同富裕水平总体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农业农村改革的成果也客观反映出,提高农民收入、缩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主要依赖于农产品价格提高、农业技术的进步、城乡二元体制的变革、居民收入结构的转型等。尤其在2004年国务院开始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启动农业补贴和收储政策,2006年完全取消农业税费以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稳增不减,农业生产经营处于盈利状态:“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呈“快-慢-快”的增速上升,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收入水平倍差处于缩小状态(见图2)。

因此,无论是采用试验指标Ⅵ还是检验指标Y2,农民共同富裕水平F(Y)都呈现逐年增加的走势,客观反映出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职能可以稳定农民的收入,但并非农民增收的动力。

(二)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的驱动协调水平结果与分析

在回答完问题一“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如何?”后,下文将根据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的年变化值V(X)、V(Y1)或V(Y2),从系统间驱动作用的视角判断农业保险对农民共同富裕的影响,经由式(3)-(4)计算得到2008-2022年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共同富裕进程的驱动指数DI和协调指数HI(见图3至图4)。

1.农业保险发展对农民收入水平的驱动指数

(1)从整体阶段分布来看,驱动指数D1主要集中在Ⅲ级有效驱动阶段和Ⅳ级高驱动阶段,研究时间内农业保险的发展发挥了较高的农业风险保障作用,加强了农业经济韧性建设,助力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经营净收入的稳步提高:

(2)从变化规律来看,受F(X)的数据走势影响,D1也大致呈现前3-4年间增长,后1年骤降的态势,且振幅更加明显,意味着本文所提出的驱动指数模型能近似放大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效果,便于观察到农业经济韧性的变动。低F(X)也通常导致低D1,进一步说明农业保险并非农业经济的“引擎”而是“稳定器”:

(3)从极端年份来看,2010年D1升至Ⅳ级高驱动阶段(4. 5841),反映出农业保险在发展初期快速实现了对农民收入的保驾护航。在此后曲折式发展的十年间,2015年D1初次降至Ⅰ级低驱动阶段(2. 0813),2020年跌至波谷(2.0206),诱因除了F(X)本身的下降外,结合历史和现实因素还可知,收储政策改革、国内外粮价倒挂、新冠肺炎等制度变迁和黑天鹅事件不断冲击农村居民可支配经营收入F(Y1),即使农业自然灾害得以保险保障也难以抗衡农业收入冲击,需要能针对农民收入的保险产品来提高保障广度和深度。

2.不同驱动水平下的系统协调指数

(1)在整体阶段分布上,协调指数H1大致保留了D1的变化规律,但所处等级有所回落,主要集中在Ⅱ级中度协调阶段和Ⅲ级良好协调阶段,说明引入协调指数模型确实能克服系统间可能存在的“表面驱动、伪协调”问题,便于更客观地看待农业保险和农民收入的此消彼长:

(2)从变化规律和极端年份来看,H1也在3-4年内快速增长,又在随后一年内骤降,尤其2011年、2015年和2020年由较高等级跌至Ⅰ级失调衰退阶段,农业保险和农民收入水平两个系统未能取得较高水平的协调发展。上述关键时点也正是F(X)和D1下降的年份,再一次证实了研究时间内农民收入的增加并非农业保险一己之力,但农业保险供给下降又将掣肘农民收入的增速,也回应了问题二“现有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补贴、产业、机构三维度)能否在农民收入水平上推动共同富裕(农民得实惠)?”农业保险只是经济建设的“稳定器”,只有自身发展水平高,同时伴有硬技术和软制度时,方能在较高水平推动农民共同富裕。

3.农业保险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驱动协调指数

本文替换被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分析。如图4所示,以村镇收入倍差Y2来替代农民收入水平Y1,评估得到驱动指数D2和协调指数H2,分析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对降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以村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的提高为数据表征)的驱动协调作用。

(1)农业保险发展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驱动水平

①从整体阶段分布来看,D2集中在Ⅲ级有效驱动阶段和Ⅳ级高驱动阶段,相比于D1更加紧凑,仅有一年处于Ⅰ级低驱动阶段,说明研究时间内农业保险的发展有助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趋向城镇居民相应水平,即缩小了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②从变化规律来看,D2也经历了和F(X)、D1类似的阶段性、规律起伏的波动态势,佐证了本文驱动指数模型的必要性,较为适用于放大观察农业保险的农业支持保护作用。但低F(X)也引发了低D2,说明发展劣势的农业保险没有驱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补齐,甚至可能增加农民的农业保险支出负担,制约农民共同富裕;

③从极端年份来看,2010年和2020年仍然分别是波峰和波谷时点,说明农业保险在发展初期快速实现了对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弥补,此后同样经历了波动式发展的十年,但受到制度变迁和黑天鹅事件的影响更甚,因此D22020<D12020,这也意味着在研究时间内农业保险的供给所能发挥的作用较小,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难度要高于单纯的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更加呼吁开展有助于减轻农户消费压力、锚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泛)农业保险产品或业务。

(2)不同驱动水平下的系统协调指数

①协调指数H2同样主要集中在Ⅱ级中度协调阶段和Ⅲ级良好协调阶段,再次证明了本文有效地考虑和应对了系统间“表面驱动、伪协调”问题,便于更客观地看待农业保险的发展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缩小是否步调一致:

②H2的变化规律和H1类似,仍然呈现“增减交替”的走势,极端年份结果也相差无几:2011年和2020年H2分别由Ⅱ级中度协调阶段和Ⅲ级良好协调阶段跌至Ⅰ级失调衰退阶段,H22011微微高于H12011,H22020= H12020。该结果首先说明模型通过了稳健性检验,较为可靠,同时也反映出农业保险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两个系统依旧未能取得较高水平的协调发展。究其原因,2011年“央地财政补贴比”大幅度下降而“赔付率”甚至跌至最小值,农业保险财政资金池不足以支撑偿付额度,较低的F (X)更加难以驱动缩小差距。农业农村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2009 -2011年数据也侧面说明了,获得农业保险赔偿的农户仅占全国农户的1. 93%,获赔金额只有家庭种植业经营净收入的2. 42%,不仅对农业生产的可持续性产生负面影响,还考验了众多农业保险经营机构的市场信心,次年农业保险发展、农民经营性收入乃至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差距整体均表现低迷,也是影响了系统间的协调指数的原因之一。

综上,问题二“现有农业保险发展水平(补贴、产业、机构三维度)能否在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上推动共同富裕(农民得实惠)?”得到回应。农业保险的基础功能仍然只有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一旦发生超过分散能力阈值的风险,应赔金额超过补偿能力时将面临系统性风险,不但对于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无益,更有可能浪费农村居民的灾前保险费用支出。只有自身供给可持续性强,同时农业生产经营较少受其他因素抑制时,才能在较高水平推动农民共同富裕。

五、结论与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依据2007-2022年中国宏观数据,丰富和扩展了耦合协调模型,识别出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农民共同富裕水平的时序特征的变化规律,进而评估出农业保险发展是否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具体结论如下:

1.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呈阶段性、规律起伏的波动态势,与中国农业保险“萌芽期、增长期、转型期、高质量发展期”的演进历史相吻合,特别是中央财政的支持力度和农业保险经济补偿功能发挥主要决定作用。

2.检验指标(农民收入水平)和试验指标(村镇收入倍差)的结果基本一致,农民共同富裕水平呈现逐年增加的走势。农业保险的风险分散和经济补偿职能可以稳定农民的收入,但并不是农民增收的动力。

3.驱动指数均主要集中在Ⅲ级有效驱动阶段和Ⅳ级高驱动阶段,协调指数均主要集中在Ⅱ级中度协调阶段和Ⅲ级良好协调阶段,农业保险的发展对农民收入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起到相近的驱动协调作用,稳健性检验通过,试验结果和检验结果都较为可靠。

4.驱动指数和协调指数的整体阶段分布、变化规律和极端年份结果表明,低水平的农业保险发展难以推动农民共同富裕进程,高水平的农业保险亦不能直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或减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只能发挥稳定作用,而且缩短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难度要高于单纯的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

(二)政策建议

结合上述研究结果与结论,本文针对性地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1.“央地财政补贴比”决定农业保险发展水平的走势,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中央财政应继续加大对农业保险尤其是收入保险的补贴力度,一方面收入保险的保障水平更高,更能稳定农民经营性收入,另一方面更加符合WTO绿箱规则,实现直补转间补。

2.“赔付率”是为农户提供农业风险保障的直观表现,一方面农业保险经营机构要“应保尽保,应赔尽赔”,不使农户的保费支出浪费,另一方面也要保证经营的可持续性。而且农业是弱质性产业,也应着重发挥中国农业再保险公司、政府救灾资金池等大灾分散机制的功能,兜底农业保险大灾风险,确保农业保险发展水平和恢复能力。

3.单一发展“灾害补偿型”农业保险难以在农民收入水平和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方面强力推动农民共同富裕,建议创新开展有助于减轻农户消费压力、锚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泛)农业保险产品或业务,还应与革新农业生产技术手段,打通农产品产业链及终端销售渠道,提升农村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等制度配套使用。

猜你喜欢

农业保险共同富裕
材料作文“共同富裕”导写
共同富裕
论中国式共同富裕的基本特征
Palabras claves de China
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
金湖:美丽生金,让共同富裕看得见摸得着
莆田市农业保险现状与对策研究
政策性农业保险供给评价及影响因素
农业保险精准扶贫路径探索
农业保险效率的评估指标体系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