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彩礼”形成的认知逻辑及治理策略
2024-10-16张蕊章科佳
摘 要:农村“天价彩礼”以各种名目贯穿于农村婚姻缔结关系的全过程,遏制了乡村振兴进程。“面子”文化影响下的盲目跟风、代际责任观念的异化、彩礼归属女方的习俗以及受教育理念差异等认知逻辑促成了“天价彩礼”的形成。“天价彩礼”的治理可以利用柔性“德治”手段弘扬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观,力推“法治”手段切断天价彩礼的源头,灵活“自治”手段打造天价彩礼的约束环境,形成三治合一的治理格局。
关键词:乡村治理;天价彩礼;柔性德治;强制法治;灵活自治
中图分类号:C91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7544(2024)08-0032-12
一、问题提出与相关文献综述
2019年2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首次以“一号文件”的形式强调“对婚丧陋习、天价彩礼、孝道式微、老无所养等不良社会风气进行治理”。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持续推进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
彩礼作为中国传统风俗习惯的一部分,长期存在于婚姻关系的缔结过程中,但近些年,农村地区的彩礼金额却不断攀升,“天价彩礼”现象层出不穷。“天价彩礼”不仅容易引发离婚率升高及犯罪率增加等社会问题,还由于“儿子娶个亲,父母扒层皮”这种隔代负担彩礼的责任分配形式,导致“因婚致贫”“因婚返贫”现象频出,遏制乡村振兴进程。因此,如何移风易俗,为乡村振兴注入文化新动能成为当前乡村治理中的重要课题。
当前,学术界对“天价彩礼”问题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两大层面。(1)“天价彩礼”形成的动力机制,主要包括以下观点。一是“婚姻偿付论”,其承载的逻辑是男方家庭对女方家庭做出一定“补偿”,因为“她的家务、生殖力以及主要参加的仪式都因从一个家庭嫁到另一个家庭而发生了转换”[1]。二是“婚姻市场要价论”,认为打工经济打破了传统的通婚圈,使得妇女资源实现了跨区域的流动。大量的男性剩余导致女方在婚姻市场上占据了主动地位,呈现出越来越高的要价能力[2],即婚姻市场的结构性失衡赋予了女性更大的婚姻主导权[3]。三是“婚姻资助论”,彩礼的支付成为家庭间的“帮衬”过程[4]。(2)“天价彩礼”的治理对策。目前针对“天价彩礼”治理的主要思路体现为四方面。一是制度治理,即利用法律手段打击借助婚姻索取财物的违法行为[5],通过政府内部动员和乡村治理权威重塑形成体制场域,强制性制度供给和政府主导的诱致性制度供给形成制度场域,正向激励和反向激励形成机制场域[6]。二是道德治理,即发挥县乡政府、农村基层组织和道德模范人物的作用,实现三元共治的德治新格局[7]。三是经济治理,即通过发展经济,消除“天价彩礼”生存的土壤[8],完善乡村人口向上流动的体制机制,增加乡村青年获得社会经济地位的机会[9]。四是多元主体治理,即将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等多主体同时纳入治理体系,重构农村家庭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农村婚俗经济健康发展[10]。
现有研究虽然揭示了“天价彩礼”问题的一角,但其核心是将婚姻关系视为市场交换关系并归统为利益逻辑,难免造成分析视角的狭隘。按照婚姻市场逻辑,性别比失衡是导致“天价彩礼”的主要因素,然而,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21》的数据显示,乡村男女性别比(女性为100)较高的为北京120.21、上海130.93,被媒体认为彩礼较高的山东和河南的乡村性别比分别为103.55、100.54,远低于北京和上海。可见,性别比虽然可能是“天价彩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但并不是唯一的因素。
从相关官方文件中也可以看出,政府将“天价彩礼”视为乡风文明问题。研究者也逐渐将道德等社会文化因素纳入“天价彩礼”形成的动力机制,关注集体习惯体现的道德考量,村民对自身道德声望的锚定与感知等[11]。唐利平则直接指出,婚姻的本质是文化的,直接受到各种社会习俗、道德、规范和制度的影响和制约。[12]人总是生活在具有公共性的社会中并受到社会文化等因素的制约,个体性价值观与集体性价值观不断出现碰撞与融合,以此形成个体的认知与行为选择。本文以鲁西南Y村为调查对象,从个体认知视角探讨“天价彩礼”的形成逻辑,并试图提出具体的治理对策,为移风易俗、进一步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给予一定理论支撑。
二、“天价彩礼”的表现形式
彩礼从远古氏族时期的“伏羲氏制嫁娶、女娲立媒约”开始就有了雏形,据《通鉴外纪》记载,“上古男女无别,太昊始设嫁娶,以俪皮为礼。”到了周代,则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婚姻礼仪,称为“三书六礼”,《仪礼·士昏礼》中的“六礼”指“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其中纳征指“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即男方向女方下聘财以示婚姻关系的确立。可见,彩礼既是“礼仪”的象征又是婚姻关系缔结的物证,虽然形式和金额有所改变,但彩礼的这种特性一直流传至今。
Y村是位于鲁西南的一个传统村落,村民以种田和务工为主要经济来源。2023年,Y村所在县的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9922元,但Y村的彩礼除去房产和汽车,仅现金部分就高达40万元,有的甚至高达到60万元,其他衍生彩礼则内嵌于婚姻缔结过程中。
Y村村民的婚姻缔结过程,一般是媒人打听到合适的男孩和女孩,并且女孩了解了男孩的基本情况同意见面后,由媒人带着男孩到女孩家中相亲,短暂接触过后若双方都有意愿,则会互加微信进一步了解,有结婚意愿则告知媒人,媒人负责联系双方交见面礼,进入订婚环节。从订婚到结婚,之间的名目繁多,但几乎每个步骤都要有金钱的加持。“你要问我咱这儿的结婚流程是啥,没啥,就是钱,有钱就行。”(村民,男,32岁,YCMZ2023120301)
第一,相亲前媒人对“资产”的资格审查。按照媒妁之言的传统,Y村村民的婚姻多数由媒人促成,即使是男方已经对某一女孩有意,也要经过媒人完成程序。媒人不仅在男方家接受“座上宾”待遇,事成之后有1万元~2万元的谢媒礼,而且凭借其地位和掌握的资源,还拥有筛选男方的权利。“媒人直接就问房子,城里有没有房子,家里也要盖楼,要是没有房子,媒人直接不领(领着去相亲)。汽车才是哩,没车拉着,媒人更不领了。”(村民,女,40岁,YCMZ2023120303)在媒人的首轮资格筛选下,想要订婚的男孩家里都要提前准备好房子和汽车,称为“一动不动”。汽车一般10万元以上,县城的房价均价在5400元/㎡左右,村里盖楼与装修约40万元。对多数村民来说,这些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第二,“换书”礼金。换书指交换“鸿书”,内容主要是双方父母和两个当事人的姓名,意味着双方都同意将婚事定下来。换书时由双方除父母之外的近亲属(如爷爷奶奶、大爷大娘、舅舅舅妈等)加上1~2个村里的“明白人”(指村里较有威望的人)在女方家里摆几桌酒席,男方带着三个“九万九”的现金礼金交给女方,女方向男方返回六千六、九千九等,都是比较吉利的金额。礼金由2001年的“万里挑一”(1.1万元)不断上涨,历经了“万里挑妻”(1.7万元)、“六六大顺”(6.6万元)、“十全十美”(10万元)、“三斤三两”(约14万元)、“万紫千红一片绿”(约15万元),到“长长久久”(3个9.9万元)。此外,男方还要给女方“三金”,即金项链、金手镯、金耳环。大约从2021年开始,换书环节逐渐由在女方家进行改为到县城酒店举办订婚仪式,所需费用由男方承担。
第三,“节礼”。订婚之后,一般双方都要出去打工,不会马上结婚。男方需在每年的麦收、中秋和春节三个节日去女方家送节礼,每次带的礼要达到120箱。“送节礼都得是整箱装,不管带的是啥,有烟、酒、奶、火腿肠、猪蹄、鸡、水果,一共得带够120箱。多壮观呗,得用那种农用大三轮车,满满的一车,送少了不行,女家就觉得不好看,人家就不愿意了。”(村民,女,42岁,YCMZ2023120702)男方为减少送节礼的次数,通常会加速结婚进程,这也减少了男女方婚前相处、了解的时间,为婚姻的可持续埋下了隐患。
第四,“送时分”礼金。送时分是指男方向女方家要女孩的生辰八字,并找算命先生“合年命”,又称“合婚”“合八字”,是中国传统的婚姻预测方法之一,由双方八字确定结婚吉日。男方要给予女方家“一个九万九”,与换书时的“三个九万九”合为“四个九万九”,寓意“一世长长久久”。有的家庭延续了之前的传统,还要给女方家送100斤棉绒,用作结婚时女方陪送的被褥,有的家庭则因婚后要去县城居住而省略了此项,改为由男方家直接购买被褥。结婚日期确定后,女孩去男方家里“认家”,男方亲戚们要给女孩见面礼,为几百到几千元不等的红包。
第五,婚礼流程中的酒席与衍生支出。Y村村民的婚礼多数在家中举办,酒席也是召集村里厨艺较好的或者从饭店请厨师来家里现场置办,在邻居家或露天布置场地,俗称“服席”,酒席至少要有16道菜,基本菜系有统一标准,另有酒水、烟、糖等。除酒席外,婚礼当天还有项目繁多的衍生支出。婚礼当天男方要请乐队,跟随婚礼的全过程。此外,男方还要请戏班在新娘下车之前表演一段京剧。之后由女方近亲属的弟弟将“门帘杆”交给男方①,男方拿几百元不等的红包换取。新娘下车时,由准婆婆负责为新娘摘掉头上的簪花,准婆婆要给儿媳几千元不等的红包。婚礼现场公婆要给儿媳改口费(称呼公婆为“爸妈”),一般为8800元。衍生支出没有完全统一的标准,但由于项目较多,因此也成为婚礼当天的一项高额费用。
彩礼作为中国的一项传统习俗,原本承载着婚姻美满的寓意。然而,随着彩礼金额的水涨船高,“天价彩礼”不仅让村民们苦不堪言,还增添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天价彩礼”形成的认知逻辑
人是“社会人”,社会人的行为可能受到知识、认知水平、文化、社会等多重因素的影响[13]。村民处于乡村这一独特的社会情境之中,既有自己独到的运行逻辑、规则、社会关系,又有在逐步开放中受到的外部社会文化的冲击。因此,村民的认知就存在传统与现代并存的特征,正是在这种认知的推动下,才会“认可”彩礼的存在与不断上涨。
(一)“面子”文化影响下的盲从
同侪压力表明越是情况接近或相似的人越容易引发示范效应,从而影响别人的行为。处于同一个或相近村落的居民通常会由于相似的文化、生活环境,而表现出行为的趋同性,乡村浓郁的“面子”文化则引导了人们在彩礼的索要与支付行为上的一致性。“面子的主要特征是具有依赖性,要由互动对方或观众赋予才成立”[14]。因此,村民必须遵守社会礼仪才能维护“面子”,而“礼是社会公认的行为规范”[15]。通过“脸面”建立起来的社会规范对村民的行为产生了巨大的社会影响力,使得人们的行为在同侪压力效应的影响下更容易与别人保持一致。
“天价彩礼”的形成基于男方与女方两个婚姻主体的共同意愿,而双方的行为动机事实上都与社会影响有关。女方经常被视为“天价彩礼”中的受益者,但调研发现,女孩本人似乎并不将彩礼视为婚后生活、地位的保障,更多是因为受到其他人的影响。“现在大家都要彩礼,也不是说彩礼越高,到了婆家的地位就越高,现在这个社会,女方家庭地位就是高,跟要多少彩礼没关系。”(村民,女,19岁,YCMZ2023120103)
同时,女方父母更担心背负“贱卖闺女”的骂名。他们不认为要彩礼是卖女儿,但绝不能接受在大家都多要的情况下少要而可能被舆论认为贱卖女儿。因为成为收取低价彩礼的“另类”,可能会被人认为女孩是有某种缺陷的,所以才“不值钱”。“我是我们村第一个出来读博士的女孩,本来我爸妈很高兴的,但是邻居嫂子说她娘家侄子也读博士,出门都配保镖,我都笑死了,可我妈就觉得我读的肯定不如人家的好。之后邻居们就老是盯着我什么时候结婚,找个什么样的。我2016年订婚的,彩礼是男方主动给的,给了6万,但那会村里基本是20多万,所以村里人都觉得我是被贱卖了,在我爸妈那里提起来就会生气的。”(原村民,女,37岁,YYCMZ2023120802)
男方作为彩礼支付方,能在低彩礼的情况下实现娶妻的意愿固然是好的,但他们却“自愿”地接受“天价彩礼”,更多地也是要接受社会规范,维护“面子”。“别人家都出这么多,我们不出肯定娶不到媳妇。而且别人可能会认为我们出不起或者抠门,面子上过不去不说,以后也没人再来说媒了。”(村民,男,20岁,YCMZ2023120702)彩礼已不仅仅是经济元素的表征,而是通过由经济资本向象征资本的转化而实现了合法化,已经成为男女双方向外传递自家条件与人品的价值性渠道。
在“天价彩礼”的示范效应下,村民通过婚姻消费得到大家的认同和表现出某种优越感,这种主观上的攀比心理导致彩礼上升[16]。没有经济能力者也只能咬牙筹款去支付彩礼,导致父辈的“因婚致贫”;基于爱情想要走入婚姻殿堂的男女方也可能因为迫于家长的彩礼压力而分道扬镳。
(二)代际责任观念的异化
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过程中,“转型一方面促进了乡村社会的结构性变革,但另一方面也对乡村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造成了猛烈冲击”[17]。一定程度上表现在农村青年的个体性逐渐凸显、代际剥削趋向严重以及传统孝道观念淡化等方面。农村家庭在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在20世纪90年代后出现了严重的代际失衡,父母对子女的责任远远高于子女对父母的义务,形成了“恩往下流”的代际责任观[18]。“老年人只强调自己对后代的责任和义务,从而在各方面对子女(包括孙子女)不计回报地付出。”[19]
自古以来,“养儿防老”“传宗接代”就是建立在家户制基础上极其重视家族、家产、门庭的村民的核心愿望。男方父代囿于代际责任心理的强烈支配,往往不计一切地付出,助力子代完婚后顺利延续香火,这既是抚育子代的终点,也是人生使命的标的。否则,男方父代在村落范围内将面临着“抬不起头来”的心理和伦理压力。几乎所有父代都会为儿子的婚姻建立一个“心理账户”,下意识地将部分钱存入,自然可能会在其他方面节省开支,例如有村民认为儿子娶妻比上学更重要,因此将投资上学的费用转而投入“娶亲”账户。
在父代强烈的责任观念驱使下,子代的养老责任观也发生了重大改变,加剧了“天价彩礼”的形成。由于农村地区适龄男青年的压力不断增长,子代在重担之下向父代一味索取的观念不断得到强化,而对父代尽义务的观念却日益淡化。亲代依然保持着抚育—反哺的代际关系,但子代却持有重生养之外的资源交换下的回报父母的逻辑[20]。由此,子代将为自己娶妻视为父代应承担的责任,甚至利用父代的责任伦理心理对父代过分索要彩礼支付金来增大争取到配偶和获得更好婚姻的概率。父代则通过为子代支付高额彩礼的形式获得子代的赡养义务,尤其是儿媳对此赡养义务的认可。“家里只有一个男孩的,媒人不愿意领,有两个男孩的更不愿意领,有的女孩就不让介绍家里有两个男孩的。俺有个亲戚,他们庄拆迁分了三栋楼,就因为有两个儿子,女孩一听直接不让介绍。都喜欢有姐妹的,不分家产,还能照顾老人,这样的是‘好头’(好对象),都愿意领。”(村民,女,42岁,YCMZ2023120902)
失衡的代际责任观念为“天价彩礼”的“合理性”塑造了生长的空间,父代用彩礼帮子代娶妻以完成自己的人生使命并“购买”子代的赡养义务;女孩们不继承家产的传统以及逐渐承担更多养老义务的转变使得独生子和有兄弟的家庭成为婚姻中的“被歧视对象”。为了完成助子结婚的使命,父代必须支付更多的彩礼来弥补自身家庭结构的“缺陷”。
(三)彩礼归属女方的习俗
彩礼在传统婚姻中寓意着男方向女方做出的补偿,因为自古以来“从夫居”的婚姻制度使得女子结婚之后以夫家为主,只有在少数情况下才可以回娘家。有研究者发现彩礼的归属已经由女方父母向新婚夫妇转变,即由补偿转为资助。[21]事实上,彩礼的归属应当从男女双方家庭的整体视角及女方父母和女孩的微观视角来考察。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中对彩礼应当返还给男方的情况做出了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法院应当支持彩礼返还。但就Y村的情况来看,彩礼的返还并未遵照法律执行,而是遵循当地风俗。婚前如果由女方提出分手则应退还彩礼,男方提出则不hmqsctQ4zv26u4yc4+aMVIgmOBRAFdt8WSL377UmEyg=退还,因此,女方想悔婚时会千方百计地让男方提出。在农村“无讼社会”“熟人社会”的环境中,男方会考虑名声、“面子”、再订婚等各种因素,通常并不会走法律程序,而是选择私了。
“我侄子是正月初六订婚的,交了三个九万九,说是送时分的时候再给一个九万九。订婚之后就出去打工了,后来女孩可能有点不愿意了,就给我侄子要钱买包、买手机,后来我侄子也烦了,意思就说彩礼给了那么多了,哪来这么多钱,就吵架吵崩了。女孩就不说散,想逼着我侄子说,就各种闹。当时长辈商量着,这要是结婚了也不好处,再离婚的话不光鸡飞蛋打,还成二婚了,这名声就坏了。当时也找法院的人问了,说打官司能退回来十三、四万就不错了,如果遇到不讲理的,这些也退不了。我们也不想闹大,不然打官司传开了,十里八村都知道了,就没法再订婚了。最后找了熟人,私了,退了十万还不到。你说的那个法,农村没那么严格,或者即使判了,就耍赖拖着不给也没办法,也耗不起。”(村民,女,45岁,YCMZ2023120704)
在Y村,彩礼以嫁妆形式给予新婚家庭的仍是少数,多数由女方父母支配,具体支配方式则由女方的家庭经济状况决定。“情况很好的才会把彩礼带回去,那也不会都带回去。多数都不带,带走娘家人不放心,早晚还得叫男家给哄(骗)走。还有的早就花了,有个娘家做生意的赔了,彩礼都拿来还债了,就这结婚了还经常给闺女家要钱呢。”(村民,女,41岁,YCMZ2023120903)
女方将彩礼视为对婚姻关系的一种约束与保障,一旦不能结婚,彩礼要作为对女方被退婚的补偿,因为不管由哪一方提出分手,女孩都是订婚之后又退婚的,会对以后的婚姻产生影响。男方则要综合考虑要求退还彩礼需付出的各种成本,通常选择私了而不是诉讼。结婚后彩礼也以不要被骗走为由多数归女方父母支配。由此,彩礼最终都归属到女方这里,女方父母的支配权也增加了收取高价彩礼的动力。
(四)受教育理念的差异加剧性别结构的失衡
性别结构失衡被认为是“天价彩礼”生成的主要因素之一,男多女少的局面使得女孩成了“皇帝的女儿不愁嫁”,占据了绝对的主动地位。但在性别比例远低于北京、上海的山东,彩礼的金额却高得惊人,这事实上并不完全是自然的性别结构导致的,更深层次原因在于男女孩对自己受教育的理念不同,导致本地通婚圈的女孩比例相对降低。
在20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Y村重男轻女的思想除了偏好男孩之外,还明确体现在女孩的受教育水平上。一般女孩小学或初中毕业就会辍学外出打工,打工的收入主要用于供兄弟上学或兄弟结婚的彩礼钱,因此,女孩的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多数外出打工之后依然会回乡结婚。但20世纪90年代之后,女孩一般不再被强制辍学,加上义务教育的推进,使得女孩的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且毕业后更倾向于留在城市。与此同时,男孩的辍学率却居高不下,尤其是90后和00后。“咱庄上平均一年能出四五个大学生,就是说不管学校好孬,考出去的就算,基本是小女孩,女孩认学,男孩子吧,大点就光打游戏,慢慢地跟不上,自己就不想上了。刚不上学了太小,都在村里瞎溜达着玩,过两年再去学个修车、开挖掘机啥的,等于也有个活干了,过年回来的时候就开始张罗相亲。咱这边都结婚早,十六七岁就开始了,过了二十就是年纪大的了。”(村会计,男,49岁,YCKJZ2023120310)
义务教育解决了学费问题,但受教育理念的差异却进一步增大了性别比例的失衡。虽然整体上看,农村父母也越来越重视孩子的文化程度,但仍接受“只要能挣钱,不上学也罢”的理念,因此对孩子不想上学的行为选择放任。加之学历与收入不成正比现象的凸显,更加剧了村民的现实偏见,甚至出现了“新读书无用论”[22]。而事实也证明,凡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彩礼标准普遍偏低。例如,2019年Y村的彩礼标准为30万元~40万元,但同年订婚的大学生的彩礼水平基本保持在6万元~8万元之间。尽管也会遭到邻居的非议,但大学生的光环一定程度上能够弥补这种“面子”的损失,且接受过高等教育的女孩也更倾向于反对彩礼追求爱情。此外,她们的结婚对象多数为学历相当、工作较稳定的外地人,女方父母一般在综合考虑之后也会接受。
四、“天价彩礼”的治理对策
“天价彩礼”使得彩礼失去了其本身“礼”的象征,更多与“利”联结在一起,引发了种种社会问题,妨碍了社会文明进程,必须坚决治理。但长期以来,“天价彩礼”因其双方自愿的表征而使得法律手段近乎失灵,因其传统礼俗特性亦无法进行强制行政干预。治理”天价彩礼”,必须借助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推进,将“德治”“法治”与“自治”具体化、可操作化,形成“三治”融合的治理体系。
(一)柔性“德治”弘扬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观
“德治”指道德治理,即将道德手段作为治理方法,其作用已从处理道德领域的问题逐渐延伸到社会治理的各个领域。[23]道德治理是对当前法律治理在“天价彩礼”问题上近乎失灵的重要补充,主要是通过柔性治理手段弘扬正确的婚姻家庭价值观,引导人们从价值理念上转变对彩礼、家庭关系、养老责任等的认识。
1.发挥道德舆论的规范作用
道德舆论作为一种隐性力量,能够影响人们的认知进而约束人们的行为。因此,县乡政府应当充分发挥道德舆论作用,从抵制“天价彩礼”、平衡代际责任、宣扬孝道文化等多个层面形成道德规范,推动人们行为做出积极的改变。
一方面,县乡政府可以通过正面宣传为村民建立正确的认知导向和舆论环境。当地政府应以“杜绝彩礼”“弘扬孝道文化”等为主题,组织“最美儿媳”“五好家庭”“最美家庭”等评选活动,并利用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张贴光荣榜、在全体村民会议上对典型家庭给予荣誉表彰,或在其家门口悬挂“移风易俗先进家庭”标志牌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引发“轰动效应”。例如,山东单县已经发动农村女青年参加“不要彩礼的好媳妇”评选等活动,表彰宣传了一批先进典型。被树立典型的家庭及个人事实上获得了全新的社会角色,而社会角色赋予了个体相应的自我效能感和身份的认同感,更容易激发其发挥模范作用的公共责任意识。
另一方面,县乡政府可以通过反面事例曝光形成从众的“释放效应”,逆向约束人们的行为。村民在“天价彩礼”问题上的盲目从众更多是受到了一种社会规范及舆论的影响,但从众并不总是消极的,也可以提供积极影响,例如人们对不公平事件的指责也会产生从众的“释放效应”[24]。因此,正面引导与逆向约束都可以产生从众效应,促进其行为朝向有益的一面发展。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对“天价彩礼”、盲目追求婚礼排场、不赡养父母等反面事例进行曝光,并且突出近几年由于“天价彩礼”导致的婚姻破裂、经济纠纷甚至刑事案件,让人们深刻体会到“天价彩礼”带来的危害,进而净化社会风气,形成良好的道德氛围。
2.多元渠道开展乡风文明思想道德教育
“天价彩礼”出现的根源即在于村民的偏误认知,因此,要想有效治理“天价彩礼”问题,促进村民的认知转化、提升其思想道德水平是重中之重。县乡政府必须通过多种渠道开展乡风文明思想道德教育,使村民从自身理念上转变婚俗观念、家庭观念,做到真正地移风易俗。首先,要以“家风”带动“民风”。“家风正,则民风淳”,通过家庭文明建设传递正确的婚俗、家庭观念,形成文明的“民风”。乡镇政府、社区及村委可以通过组织展示传统家庭美德的墙绘比赛、举办家庭文化节、“好家风家训”评选等主题活动,吸引村民参与,潜移默化地提升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其次,将乡风文明的思想道德教育融入中小学教育,通过征文比赛、课外实践等多种形式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正确的婚姻家庭观,从而为以后避免高彩礼及孝敬老人奠定思想基础。再次,以村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加强对村民的乡风文明思想道德教育。可以借助文艺下乡活动,用戏曲、小品等形式展现“天价彩礼”陋习及其带来的危害;同时,还可以通过微信群、公众号、抖音、快手等年轻村民日常使用的平台推送婚姻和家庭新风尚等宣传图片、视频,强化其树立全新的婚姻和家庭观念。
(二)力推“法治”切断“天价彩礼”的源头
道德是影响人的内心从而规范人的行为,而法律则通过界定人的权利与义务进而强制性地约束人的行为,并让人们心存畏惧而使得外部强制逐渐内化为自我约束。因此,法律在“天价彩礼”的治理中应当发挥出强有力的作用,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引导村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彩礼纠纷,加大义务教育法的实施力度,提升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水平,从根源上打掉“天价彩礼”的苗头。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没有对“天价彩礼”的金额等做出明确规定,只是提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2024年1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发布,对彩礼纠纷的处理作了更明确的解释与规定。同时,还需要各地根据当地实际出台实施细则,针对彩礼的金额、彩礼的返还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从而保证法律的可执行性。例如,2020年,青海省海东市出台了全国首部移风易俗地方性法规《海东市移风易俗促进条例》[25];河南省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关于审理婚约财产纠纷案件的裁判指引》,对彩礼的返还做了具体规定:男女双方交往期间给付金钱单次超过3000元或累计超过30000元的,给付人要求返还的应予支持;一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另一方支付的购房款、购车款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一方要求返还的,应予支持;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共同生活不足半年,一方请求另一方返还彩礼,按照10万元的标准,返还比例为50%至70%;共同生活超过半年但不足一年的,返还比例为30%至50%;彩礼总额超过10万的部分,需要全额返还[26]。
2.引导村民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彩礼纠纷
按照法律规定,双方未注册登记也未共同生活的,女方应当返还彩礼。但中国的农村一直以来都是“人情社会”“无讼社会”,在村民的意识里,产生矛盾和纠纷可以打架,可以调解,但如果去“打官司”,则会导致双方关系的永久破裂,甚至给人一种爱“告官”的印象,为村民所不齿。这就导致婚前给付了巨额彩礼的男方也会选择私了,而难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县乡政府应当借助国家推进农业农村法制建设的大平台,努力提升村民的法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彩礼纠纷。首先,要做好普法宣传,增强村民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知。将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融入生活,用通俗易懂的宣传方式对村民进行法治教育。在中小学开设法律知识课,采用“小手拉大手”的传递形式带动家庭成员掌握法律知识。其次,加强对乡镇党员干部和村党员干部的法制培训,充分利用驻地高校、法制培训班等资源,对相关人员实施轮训,打造一批法治带头人。再次,基层法律机构、法律志愿服务队等在提供法律服务的同时,可以借助地方典型案例为村民提供现场说法,实现“法律驻乡”,让村民更好地接受法律环境的熏陶。
3.强力推行义务教育法的实施
调研发现,“天价彩礼”和早婚早育息息相关,而提高受教育水平确实能够减少彩礼金额。因此,减少辍学率,整体提升农村青少年的学历程度能够从源头上避免“天价彩礼”的出现。义务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实施多年,但农村孩子的辍学现象却屡见不鲜。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坚持依法控辍,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为强力推行义务教育,必须多主体联合发力。首先,地方政府要足够重视,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考核体系,对辍学高发县应做好摸排工作,根据不同的辍学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其次,应提升农村学校教学质量,增加财政支出,改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课堂吸引力,增强学生的上学意愿。再次,对拒绝送孩子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家长,应当由乡镇政府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及村委等依法对其进行宣传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等,对拒不执行的家长,可以提起诉讼,以保障适学儿童的受教育权。
(三)灵活“自治”形成约束“天价彩礼”的环境
“天价彩礼”因带有一定的传统风俗特征,导致完全强制性行政干预的介入较为困难,而村民自治则带有更强的灵活性,可以不断创新治理方式,取得更佳的治理效果。因此,通过村民自治可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净化的良好机制,打造一个约束“天价彩礼”的村域环境,进而让村民自觉抵制“天价彩礼”。
1.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合力
农村基层组织主要包括村委会与红白理事会、村民事务理事会等农村社会组织两大类。村委会主要依靠制定村规民约并广泛发动村内党员助力执行,村规民约通常经由村民代表大会程序同意,在村内具有较强的权威性。村规民约应以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价值导向,对彩礼金额、婚礼操办程序与规模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引入婚姻自由、不追求物质的精神伴侣等优秀案例正向教化,对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的现象进行批判与惩戒。同时,由党员家庭开始按照村规民约的规定实行低彩礼、简化结婚流程等,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农村社会组织在不同村的具体设置略有差异,主要有红白理事会、村民事务理事会、村民议事会等,主要由村委成员、村内德高望重的明白人、党员等担任成员,其组织权威主要来源于个人威信,凭借与村民的近距离接触,更容易获得村民的理解和认可。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可以依托村规民约制定关于移风易俗的相关章程,比如婚丧嫁娶的标准、用车规模、席面等,虽然其不具备行政强制特征,但由于来源于村民的“同意”而使得其具有区别于行政强制的隐性力量,违反章程规定的村民会受到全村的舆论谴责,在“面子”文化的影响下,这种谴责能够切实影响村民的心理进而促进其行为的改变。同时,发挥好社会组织的日常宣传与重点引导作用,通过邻里交谈、沟通等形式口口相传移风易俗的规定与价值观,对即将相亲、给付彩礼、举办婚礼等对象予以重点引导,通过上门劝导等方式及时传递相关信息,起到提前预防的作用。此外,农村基层组织可以在村内组建“义务红娘”队伍,解决农村媒婆收取高额介绍费、从中操纵彩礼要价等问题。
2.创新农村自治制度形式
除了村规民约与村民章程之外,农村自治可以借助更多灵活的制度形式激励或约束村民的行为。一是村民承诺制度,即由乡镇政府与村委牵头,农村社会组织成员辅助,引导村民签订移风易俗承诺书,对彩礼与婚丧嫁娶标准等做出予以遵守的承诺,并与社会信用评价体系相结合,不履行承诺者及其子女在参军、享受福利等方面将受到限制,以此约束村民的行为。二是积分奖惩制度,通过设置“道德积分”“幸福积分”“文明积分”等积分制,将移风易俗分条目设置具体分数,得分与扣分不但和村民福利挂钩,而且张贴排名及扣分项目进行公示,通过村民围观形成舆论压力,迫使村民为了“面子”而遵守规定。三是道德评议会制度,由村民推荐、村委党组织审查确定评议会成员,针对“天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公开进行评议,并将评议结果在村民道德公示栏中进行公示,对“十佳”好人好事进行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对不文明、不道德现象进行曝光批评,引导村民进行广泛讨论。
五、结语
“天价彩礼”作为一种婚俗,受到人们认知水平的强烈影响,对其治理是不可能一蹴而就的,更不能简单地使用“一刀切”的强制手段。个体失灵可能会导致治理失效,现代化治理必须充分认识人的行为并应用行为公共政策,实现各个治理领域的精细化,提高治理水平[27]。行为公共政策的核心即从转变人们的认知开始,通过影响人们的心理进而改变人们的行为。因此,利用道德治理以及灵活的村民自治能够更有效地从内部改变人们的认知。然而,基于“天价彩礼”形成的历史性与复杂性,单纯依靠内部改变仍有困难,必须同时诉诸法律治理,运用外部强制力量约束人们的行为。总之,“天价彩礼”的治理必须实现“德治”“法治”与“自治”的联合发力,从多个角度与层面引导村民做出改变。
注释:
①新郎新娘进入新房后要由新娘的近亲属弟弟在新房门口挂上门帘,并将门帘杆交给新郎,属于中国婚礼的一项传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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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gnitive Logic and Governance Strategy of "High Betrothal Gifts"
——A Case Study of Y Village in Southwest Shandong
Zhang Rui Zhang Kejia
Abstract: The "high betrothal gifts" in rural areas runs through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rural marriage under various pretexts, which hinders the process of rural revitalization. Blindly following the trend under the influence of the "face saving" culture, the alienation of the intergenerational responsibility concept, the custom of betrothal gift belonging to the woman, and the differences in educational concepts have contributed to the formation of the high betrothal gifts. The governance of high betrothal gifts can use moderate "moral governance" methods to promote correct values of marriage and family, vigorously promote "rule of law" methods to cut off the source of high betrothal gifts, and use flexible "autonomous" methods to create a constraint environment for high betrothal gifts, forming a three-in-one governance structure.
Key words: Rural governance; High betrothal gifts; Moderate "moral governance"; Mandatory rule of law; Flexible autonomy
责任编辑:曹高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