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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水平对外开放下我国外资保险的发展与安全

2024-10-16李学峰赵若君

产权导刊 2024年9期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高水平对外开放,在吸引更多外资金融机构来华展业兴业的同时,应确保国家金融与经济安全。保险业作为对国民经济进行风险转移与保障的金融工具,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保险业对外开放,有利于引入外国资本与经验,以激发国内保险市场活力,提升保险深度与密度,提升保险服务的能力和水平。但同时,由于保险产品基于大数定律进行设计、保险产品覆盖群体分布广泛等特点,在对外开放的过程中也增加了我国企业、人口、农业等敏感数据泄露的风险,拓展了国际政治经济不确定因素传导至我国金融体系的途径和广度。为此本文考察了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进展,分析了外资保险和相应的保险资管公司的分布情况,并研究了外资进入我国保险业的影响,提出了需要进一步完善的有关建议。

一、有关外资保险的政策及险资布局情况

2020年1月,原银保监会正式取消合资寿险公司中外资持股占比限制,使得合资寿险公司外资保险公司持股可达100%。

2021年3月,原银保监会扩大合资保险公司中外资股东的准入类型。具体而言,经过本次细则修改,外资股东由原来的外国保险公司一类,扩大为外国保险公司、外国保险集团公司、其他境外金融机构三类主体,为保险公司资本金补充提供了更充分的资源。

2021年12月,原银保监会进一步扩大保险业对外开放政策,大幅度取消外资保险经纪公司准入限制,允许外国保险集团及境内外资保险集团设立保险中介机构,激发保险中介服务的竞争。

2022年8月,国务院金融委办公室取消关于外资保险公司持股保险资管公司的比例上限,取消了境内保险公司合计持有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份不得低于75%、境外投资者持有股份不得超过25%的规定,同时设置境内外统一适用的股东资质条件,加大了对国外金融资产和资管机构进入中国保险资管领域的吸引力度。

近几年,国家密集出台政策,放松对外资进入保险行业的管制,加大保险业对外开放的力度和深度。外资在中国保险市场中的活动也随之频繁。

目前,我国外资独资保险公司共计14家,就外资来源划分,美国资占4家,欧洲占5家,日韩占5家;就保险类型划分,人寿保险1家,财产保险13家。此外,还有2家来自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资本控股,分别为友邦保险集团持股的友邦人寿和汇丰集团持股的汇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具体见表1(扫描文尾二维码阅读),表中注册资本为注册总资本。

我国合资保险公司共25家,其余就外资来源划分,美国4家,欧洲12家,日韩4家,加拿大2家,包括我国台湾地区2家,南非1家。具体见表2(扫描文尾二维码阅读)。为反映合资保险公司主要股东的情况,表中只列出合资保险公司中的外资股东及直接持股比例在10%以上的国资股东情况,因此表中合资保险公司持股比例之和小于等于100%。

值得注意的是,在外资独资的保险公司中,财产保险公司占据多数,而在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中,则是人身保险占多数。

我国保险资管公司共33家,其中具有外资背景的有18家,外资存在的方式分别有独资、合资、持有A股、持有H股。针对上述外资独资、合资保险公司,对应成立了自己的资管公司的有10家。

不同保险资管公司之间在机构性质、管理风格、受托规模、投资能力以及市场化程度等方面,差异化特征明显。中资保险资管公司与合资保险资管、外资独资资管公司在投资理念、投资策略等层面也略有差异。合资或外资公司投资理念带有明显的西方色彩,在股票市场中偏好中长期持有,在固定收益证券中偏好高信用评级资产。具体见表3(扫描文尾二维码阅读),表中注册资本为注册总资本。

二、外资进入保险业的影响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仍存在覆盖人群有缺漏、覆盖群体待遇差距不合理、社保基金收支不平衡等诸多问题。而配置商业保险能够有效提升家庭抗风险能力,实现生命周期内财富的平滑分配。随着中国人均金融素养的提高,商业保险的深度和密度均有所上升。商业保险,作为对社会保险的补充,对我国民生具有重要影响。

正因如此,我国对商业保险公司不断提出新的监管要求,以确保监管能够与时俱进、控制风险。从2016年1月开始,我国实施第二代偿付能力监管制度,与国际先进经验接轨,从偿付能力、风险评级、管理能力评分三个角度实施立体监管。由于我国在偿付能力指标的构建上提出了较为严苛的要求,国内保险公司面临的资本金压力也水涨船高。

在这样的资本金压力之下,适当放宽外资准入的条件,吸引外国资金流入,有助于降低我国保险业在资本金方面的压力。且就表面上看,这种资金使用的成本比较低,将有助于我国保险行业的经营与发展。

然而从另一方面看,外资在我国保险行业比重的上升,也会对我国保险行业乃至经济社会造成一些负面影响,这也是目前在保险业对外开放中相对被忽视的方面,也是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的体制机制亟需完善的地方。

第一,外资股东与中国股东的经营理念和目标存在冲突的可能,这将放大外资独资、合资保险公司风险承担水平。一方面,外资对于中国市场的判断、敏锐度可能不及中国本土的专业人士,从而得出水土不服的结论与策略,导致公司经营平稳性受挫;另一方面,外资进入中国保险市场的行为本质是逐利,其对于中国社会的观照、公司外部性的考虑较少。如果出现可以通过损害中国保险消费者利益而中饱私囊的机会,外资有可能加以利用,这对我国保险消费者、对我国居民生活的稳定性是潜在的威胁。

第二,外资作为股东进入我国保险市场,对我国数据安全提出了挑战。保险产品的设计是基于大数定律,保险产品的背后是大量相关数据的积累。例如,对于人寿保险的定价,需要我国不同地区的居民人均寿命、疾病概率等数据;对于家庭财产的定价,需要我国各地各类型灾害的分布率、家庭资产积累等数据。这些海量的信息沉淀于保险公司当中,如果外国资本出于非商业目的进行索求或盗取,对这些信息加以利用,这将对我国造成不利影响。

第三,外资的进驻提升了市场震荡的可能性和危险性。当下世界处于不确定性高企的时刻,美国的高息经济、俄乌战争持续、全球产供链安全性降低等因素叠加,资本跨境活动可能对我国经济金融造成冲击。加之险资金额数量庞大,一旦发生异动,造成的影响将是巨大的。

第四,外资背景保险公司的市场布局加剧了我国发展不均衡的问题。对于外资独资保险公司而言,绝大多数的经营范围是财产保险,其经营地多在上海、江苏、北京、广东等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对于中外合资的保险公司,其产品服务主要定位于中产以上资产水平的客户。这些公司的外资股东,进入中国市场的动机主要是为了发展业务,提高其在全球范围内的风险分散水平,客观上固然促进了中国发达地区的保险行业发展,形成了更有活力的竞争格局,但从“保险姓保”的角度上讲,其对于中国整体的财产、人身健康的保障效果并不能起到实质性的作用。中国幅员辽阔,不同地区间的自然灾害、人群特点形势复杂,真正需要以较低成本撬动大额保障的地区反而是欠发达地区。这些地区经济条件欠佳,数据收集有待完善,外资保险并没有足够的动力进入此类市场,由此易形成马太效应,加剧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

第五,外资参与的保险资管公司可能影响保险资管投资的效益。保险资管天然具有提供长期资金的优势,同时其能够参与的投资市场种类也更为多样,对于我国重大工程建设、盘活存量资产、服务国家战略具有重大意义。然而,外资股东对于运用保险资产的方向可能与服务养老金、指数投资、绿色投资等方向有所不同,将抵消保险资管资金协同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实体经济运行的天然优势。

三、应对措施

针对以上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如下措施减轻和避免外资进入我国保险行业所带来的不利影响。

第一,针对外资股东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力,首先应明确合作协议,建立有效的协调机制,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企业的经营目标和管理方式等。可以通过设立调解委员会等方式,确保在出现冲突时能够及时解决,减少在经营过程中出现的误解和冲突。应该提升中国股东在公司经营方面的专业素养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在本国经营发展的优势,并探索与外资股东的多样化合作方式,例如发展员工持股计划,使得对公司的经营决策权更考虑中方人员的利益等。

第二,针对数据泄露风险,首先要加强保险公司对于数据安全保护的意识,完善内控体制,特别是强化有关监管。可以采取的具体措施包括:加强合资、外资保险公司党委建设;应适当提高有关监管、巡视工作对合资、外资保险公司的巡视整改工作标准,加大后续跟踪力度和频率,以降低数据泄密的可能性。其次,加强对数据的脱敏处理,具体措施包括:由政府监管部门出台有关保险业数据脱敏和对外资股东开放数据的规范要求,由保险公司进行脱敏处理,再对外资股东开放;赋予监管部门审核数据安全性,并根据保险公司数据处理效果对其进行评级、处罚的权利。经过脱敏的数据可以用于技术交流,有利于保险业务水平的精进,有利于吸收国外保险行业的经验。此外还需要提高政府监管部门对于信息的敏感性,以便指导公司数据里哪些部分是重要的,使得对于数据的保护更具有针对性。

第三,提高对资本跨境流通的监管水平和能力。随着金融科技的发展,金融资产的转移方式变得越来越多样和隐蔽,对外资采取“宽进严出”的管理政策,有利于减轻外资撤离的影响,也有利于我们对于外资资产的利用。

第四,促进欠发达地区保险保障的覆盖深度、广度。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中资保险公司扩展在此类地区的业务;另一方面,当地、上级政府可以与中资保险公司展开项目合作,在数据等方面进行共享。此外,提升居民金融素养、创新保险产品服务、扩大居民使用金融工具避险的接受程度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第五,鼓励保险资管资金服务国家发展与实体经济。首先要持续深化专业化改革,推动产品创新发展,鼓励保险资管以多种方式与实体经济企业对接,与重点领域优质企业携手。此外,还需厘清外资保险资管的投资领域,形成保险资管风险控制边界,考虑通过建立中介资金池汇集外资保险资管资金,起到隔断国家工程、国家战略信息不外泄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