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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研究

2024-10-09张立群

文化软实力 2024年3期

[摘 要]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经历了三个演变阶段,物态化和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趋向突出,导致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边界发生位移,乡村居住文化记忆面临解构的风险和重构的重大机遇。因此,必须在保护与传承中活化创新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形塑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构建乡村居住文化记忆新形态,以赓续过去、现在与未来关照下的乡土情感,使传统与现代有机链接,延续“乡愁”,建构连续不断的乡村记忆谱系,构筑乡村群体认同,推进乡村记忆共同体建设。

[关键词]居住记忆场所;乡村记忆;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变迁

一 引言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我国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呈现由传统向现代的巨大转型态势。据国家统计局统计报告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化率首次超过50%,达到51.3%参见: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EB/OL].(2012-02-22)[2024-04-16].http://www.stats.gov.cn/tjsj/tjgb/ndtjgb/qgndtjgb/201202/t20120222_30026.html.。这意味着我国城市人口首次超过农村,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由此导致乡民家庭记忆以及乡村集体记忆的边界发生位移。近年来,互联网络、数字信息、人工智能等技术突飞猛进,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53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3年12月,我国农村地区互联网普及率为66.5%参见:李政葳.我国网民规模达10.92亿人[N].光明日报,2024-03-23(3).,对我国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产生了较大影响,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边界再次发生位移。家庭内聚力出现裂变,乡土观念、情感、习俗、道德、规则等出现重大变化,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面临解构的风险和重构的巨大机遇。在此背景下,如何调适和有效应对传统与现代的矛盾和对抗,以赓续过去、现在与未来关照下的乡土情感,延传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记得住乡愁”,实现代际传递,成为学术界亟须探讨的重要议题。本文立足新中国成立以来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时空场景,通过梳理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演变阶段以及发展态势,尝试揭示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发生位移和再位移的深层逻辑和内在机理,通过活化创新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形成延续和传承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相关机制,以凝聚乡村群体情感、形塑乡村社会集体记忆,激发乡民参与乡村建设的内生动力与活力,为推进我国农村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保护及活化创新、进而有效支撑乡村全面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借鉴。

二 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学理论析

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指乡村自然人长期居住和生活的场所,既是乡民物质和精神生产的重要时空场域,又是乡村社会的基本构成单位,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功能和作用。

(一)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特殊的记忆之场

记忆之场是法国学者诺拉提出的,他认为,记忆之场“既简单又含糊,既是自然的又是人为的,既是最易感知的直接经验的对象,又是最为抽象的创作”皮埃尔·诺拉.记忆之场——法国国民意识的文化社会史[M].黄艳红,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20. 。记忆之场的“场所”首先是非物质之物,然后是物质之物,最后是理念之物参见:皮埃尔·诺拉.记忆之场——法国国民意识的文化社会史[M].黄艳红,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68. 。记忆之场一开始便意味着两个层面的现实的交叉:一种现实是可触及、可感知的,有时是物质的,有时物质性不那么明显,它扎根于空间、时间、语言和传统里;另一种现实则是承载着一段历史的纯粹象征化的现实参见:皮埃尔·诺拉.记忆之场——法国国民意识的文化社会史[M].黄艳红,等译.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15:76. 。以此推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一种客观存在的“房屋建筑”,属于物质之物;但其作为“遗产”“风景”,或者是著述、掌故、风俗、纪念性仪式与活动、文化产品等,又属于非物质之物。在其现实性上,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根植于乡村这一特殊的时空环境、话语体系和传统之中,相互交织影响,标识着家庭和村庄共同体形象。同时,因其内生的观念、情感、习俗、道德、规则等,使其成为抽象化的乡村符号标签,成为纯粹象征化的现实。因此,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既是有形物又是象征物,是实在的、象征性的和功能性的集合体;既是乡村记忆的存储工具,又是乡民回忆和身份认同的承载体,更是指向自身的纯粹符号。

(二)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承载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

如果说诺拉最为精要并让他引以为豪的纯粹记忆场所论述是超越时空的象征媒介,那么,法国社会学家哈布瓦赫则将时间和空间的结合体——集体引入记忆研究,从而跨越了纯粹心理学边界,使集体记忆正式进入社会场景并成为一种客观实在。在哈布瓦赫的宏论中,与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紧密相关的是其在《论集体记忆》中对“家庭的集体记忆”论述。家庭作为一个“小群体”“小集体”,其自身具有记忆的能力,家庭记忆是在家庭群体各个成员的意识中生发出来的参见: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95.。而家庭记忆的框架是由观念组成的,包括人的观念和事实的观念,是唯一的、历史性的,具有整个群体甚至几个群体共有思想的所有特征参见: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95.。那么,家庭观念是如何形成的呢?哈布瓦赫指出,家庭情感、心态、习俗和模式,以及社会规则等,均聚集在家庭观念这一意象之中参见: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95-142.。家庭记忆中,最重要的是亲属关系。但家庭与居住的房子、地产等融合在一起,一旦扎下根,就不再改变它的位置,家宅的观念自然地产生了,“这里就是这个家庭永久的住所”。由此论之,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实质上就是其“永久的住所”,既是家庭记忆的框架观念形成的物质承载体,又是其观念的原生态形式:家庭情感、心态、习俗和模式以及社会规则嵌入家庭的物质承载体。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功能和作用在于,“看到这些房子和地产,就会恢复对所有发生在那里的事件的记忆,不论它们是世俗的,还是宗教的。”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12.换言之,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能唤起乡民的记忆,形成情感的认知认同。诚然,家庭并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而是通过劳作、公共生活如普适节庆的纽带与村庄和地区的农民集体联系在一起的。因此,农民共同体的精神挨家挨户地传播。家庭有其自身独特的逻辑和传统,而社会又继续规范着家庭与社会的关系,这种特殊的家庭记忆框架,以其自身的方式解释它借自社会的概念,使其保持了家庭的内聚力,并保证了家庭的连续性参见: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M].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142.,又与社会自洽。

(三)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乡村文化记忆的温床

德国学者阿莱达·阿斯曼指出,除开生物记忆之外,记忆还存在社会交往层面和文化记忆层面。“就文化记忆而言,文化记忆的载体依赖于可以传递的、代代相传的文化客体、符号、人工制品和媒介、社会化的仪式实践等(它们比个体寿命更长),也依赖于机构;它的环境是通过这些符号创造自己身份的群体,这是因为群体总是参与改变、 更新、 重新激活其文化的工具;支撑物则是使用的这些符号、参与这些符号的个体。”阿莱达·阿斯曼,陶东风.个体记忆、社会记忆、集体记忆与文化记忆[J].文化研究,2020(3):54.毫无疑问,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文化记忆的载体,它是“人工制品”,又是人类活动的“物质痕迹”,作为满足日常所用的客体,它也有其形态学的意义,其确定性依靠其形态学的简明性,即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在人的长期生产劳动和抽象认知实践中转化成一种符号,成为记忆传承的媒介,表达了乡民群体的自我形象,而当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成为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或是乡村“风景”时,它就成为一种独特的文化文本,成为被文化机制化的“延伸的场景”,成为文化的元情景。因此,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文化记忆得以生成,并通过文化文本在“延伸的场景”框架内进行再生产,使之通过一代代人以相同或者至少可以再次认出的形式进行。因而,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一种物质符号的文化记忆得以延传,其耐久性,决定其存在的时间长度。现实生活中,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时常被刻写进文化文本之中,如通过画作、诗歌散文以及歌曲舞蹈等艺术形式,进行再生产和形塑。如歌唱家刘和刚演唱的《老房子》歌曲,创造了一个远远眺向过去的自有时间性的乡村视野,而这实质上就是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延伸的场景”,在这一场景中,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成为歌曲艺术学的单位,在乡村的团体生活以及“再次接收的信息”层面进行再生产和更新,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一种物质符号有了乡村文化文本的特性,表达了“乡亲”“乡情”“乡恋”“乡愁”这一乡村共同体意识和情感,因此,也生产了乡村文化记忆的具体样态,融入了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并实现了超越。当乡村社会关系中的人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创造一种独特的物质符号时,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就成为文化记忆的温床,甚至是其构成的重要组成部分。

(四)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独特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

马克思指出,社会存在主要包括自然地理环境、人口因素和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而物质生产方式是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及决定力量,制约着人们的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等全部社会生活。因此,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一种独特的“社会存在”,如“房屋建筑”是乡民物质生产的产物。马克思认为,“思想、观念、意识的生产最初是直接与人们的物质活动,与人们的物质交往,与现实生活的语言交织在一起的。人们的想象、思维、精神交往在这里还是人们物质行动的直接产物。表现在某一民族的政治、法律、道德、宗教、形而上学等的语言中的精神生产也是这样。”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51-152.以此论之,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一种独特的社会意识,主要是指非物态化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如与乡土“房屋建筑”相关的“符号”“遗产”“风景”,以及著述、掌故、风俗、纪念性仪式与活动、文化产品等。家庭观念、情感、心态、习俗等,属于家庭心理,是低层次的社会意识,以感性认识为主;而乡土“符号”“遗产”“风景”以及著述、纪念性仪式与活动、文化产品等,是高层次的社会意识,以理性认识为主。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独特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相互依存、辩证统一。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决定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反作用于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其特有的发展形势和规律,均通过人类实践活动实现。

如上所述,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特殊的记忆之场,具有承载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以及乡村文化记忆的重要功能和作用,是独特的“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有物态化和非物态化两种基本形式,物态化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指乡民的房屋建筑等;非物态化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主要包含了与乡土建筑紧密相关的“符号”“遗产”“风景”以及著述、掌故、风俗、纪念性仪式与活动、文化产品等。如果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发生变迁,那么,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和乡村文化记忆边界会随之发生位移,而乡村文化就处于解构或重构的态势之中。具体言之,时代的进步,社会变迁加速,给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乡民的房屋建筑的外形、材质、结构、功能等呈现变化;在互联网络、数字技术背景下,乡村的网络空间尤其是“微信群”“QQ群”等成为延伸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而作为一种与乡土建筑相关的“符号”“遗产”“风景”以及著述、掌故、风俗、纪念性仪式与活动、文化产品等也随其发生变化。因此,作为一种特殊的记忆之场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其承载的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进入再生产的必然环节;传统的乡土观念、乡村情感、乡民记忆和认知认同面临解构的风险和重构的巨大机遇;传统的乡民家庭记忆框架处于变与不变的矛盾之中,家庭的内聚力及其连续性受到影响,乡村社会习俗、道德、规则等面临重大变迁;作为纪念之物和乡村“风景”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其形态学的复杂性代替了简明性,因此,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物质客体的确定性不再确定,乡民自我形象改变,家庭认知和集体认同以及群体情感受到冲击,作为一种物质符号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其耐久性和持续性被质疑,乡村文化记忆的赓续传承受到影响。在此背景下,“消逝的村庄”参见:徐勇.消逝的村庄[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4.“村落的终结”参见:李培林.村落的终结:羊城村的故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等现实问题出现,如何延传“乡愁”,形塑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成为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

三 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调查分析

本文以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理论分析框架为学理支撑,重点选取新中国成立以来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为实证考察对象,探讨其物态化和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边界渐次发生位移的过程及趋向,以便更深入揭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变迁对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产生的影响。泛湘西北地区具体是指湘西自治州、张家界市、怀化市、常德市部分县域在内的“湖南西北部地区”,是相对欠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但也是承接东西部、连接长江和华南经济区的枢纽区,具有突出的区位特征和重要战略地位。本文选取泛湘西北地区3市1州4个典型县S县、Y县、L县、Z县的60个行政村为样本,其中:10个为县城周边行政村,10个为乡镇周边行政村,10个为交通便利行政村,10个为库区行政村,10个为边远行政村;10个为少数民族聚居村。实证调查通过收集历史数据和资料,走访、集中座谈和针对性约谈、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针对收集整理的60个样本行政村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第一手资料,本文进行了梳理、分析和研究,其结果如下:

(一)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处于阶段性变迁之中

新中国成立以来,泛湘西北地区4个典型县的60个样本行政村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呈阶段性变迁特点,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1949年至1978年,即新中国成立后至改革开放前。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为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奠定了基础。在这一政策框架下,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处于恢复、发展和相对稳定时期。据抽样调查的60个行政村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历史数据显示:泛湘西北地区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占比高达99.1%;只有0.02%的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从其内部结构来看,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主要包括“火坑”“堂屋”“耳房”等,“火坑”场所主要用于“办饭”“吃饭”“坐人家”等;“堂屋”场所主要用于“祭祀”“纪念仪式”“婚丧娶嫁”等;“耳房”主要用于“休息”“睡觉”等。从其饮食起居的物品和用品来看,主要以木质结构的家具和铁制“汤罐”“锅”等为主,以米饭为主食,以自制腊肉、自种蔬菜、坛子菜、自养家禽、自种瓜果等为菜肴水果。在此期间,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处于稳定状态,无明显增加或减少。

第二阶段:1978年至2012年,即改革开放以来至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前。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作出了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全党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1980年5月,邓小平发表《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谈话,明确对包产到户表示一定程度的支持,农村改革实现突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农村实施,我国农村生产力得到极大提升,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出现重大变迁。随着农民收入不断增加,泛湘西北地区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得到进一步改善。据抽样调查的60个行政村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历史数据显示:1978年至1999年期间,其新建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占比均值高达56.1%。新建砖瓦房开始呈现明显增长态势,尤其自2000年开始,泛湘西北地区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开始成倍增长,并呈现逐年扩大态势。(如下表1所示)据表1统计数据再分析可知,纵向来看,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呈逐年增长势头,由2000年的16.22%增长至2012年的80.17%;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00年的83.78%下降至2012年的19.83%。横向来看,县城周边行政村、乡镇周边行政村和交通便利行政村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增长较快,由2000年的25.88%增长至2012年的97.77%;库区行政村、边远行政村和少数民族聚集村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增长较慢,由2000年的6.56%增长至2012年的62.56%;边远行政村和少数民族聚集村的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由2000年的95.27%下降至2012年的52.27%。从其内部结构来看,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化较大,“火坑”逐渐被专门的“厨房”取代,现代家电如冰箱、高清电视、抽油烟机、空调等开始使用,专门的客厅、阳台、卫生间等进一步提高了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功能属性。从其饮食起居的物品和用品来看,液化气和燃气灶在部分家庭使用,大部分家庭主要以燃烧“木柴”为主,“堂屋”在形式上得以保存,但其功能已弱化。

第三阶段:2012年至今,即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在这一阶段,泛湘西北地区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进一步发生变迁,而向网络空间拓展成为其新趋向。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三农”工作,在建党百年之际,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走向共同富裕奠定了坚实基础。在此背景下,随着乡民人均收入和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在新建的居住记忆场所的数量和质量均达到了较高值。据表2统计数据分析可知,纵向来看,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依然保持增长势头,由2012年的80.17%增长至2023年的82.67%;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呈逐年下降趋势,由2012年的19.83%下降至2023年的17.33%。横向来看,少数民族聚居村进一步得到保护,但木质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由2012年的95.3%下降至2023年的92%。从其内部结构来看,砖瓦结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化进一步加大,家庭棋牌室、书房、会客厅、独立卫生间等功能布局进一步完善。冬季取暖开始使用电烤炉,现代家电如冰箱、高清电视、抽油烟机、空调等普及程度较高,网络、监控等设施成为标配,电脑、智能手机等广泛使用,从其饮食起居的物品和用品来看,液化气和燃气灶依然在部分家庭使用,大部分家庭依然以燃烧“木柴”为主,“堂屋”在形式上得以保存,但其功能进一步弱化,传统向现代居住记忆场所演变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潮流。(如下表2所示)随着数字乡村建设的推进,尤其是互联网络、数字信息化技术在乡村的推广普及,泛湘西北地区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得以延伸,由此导致乡民的居住时空、生活时空、交往时空、精神时空、文化时空等得到进一步拓展,互联网络成为乡民重要的居住记忆场所之一,由此衍生出大量网络原住民、网络居住记忆场所等,加上“直播带货”“网络直播”“线上营销”等,互联网成为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新样态。

(二)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边界渐次发生位移

如上所述,泛湘西北地区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同时,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也呈现出一定变化,尤其是与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紧密相关的家庭观念、社会习俗、纪念性仪式与活动等发生变化,这也使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发生位移。具体体现在:

在第一阶段,泛湘西北地区乡民的家庭观念和社会习俗实现从“旧”到“新”的变化。新中国成立,打破了旧中国腐朽的国家机器,一个代表人民切身利益的中国共产党执政的中央人民政府赋予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家庭观念、社会习俗开始从旧中国封建思想向新中国的“新社会”新思想转变,主要由封建家庭观念如“三纲五常”向男女平等、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社会公平、国家安定的新观念转变。家庭纪念性仪式与活动,主要集中在传统节日如春节的“祭祖”活动,包括一系列民俗活动的开展。随着乡村集体所有制的形成,在政党政治影响和政策导引下,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与集体主义的一元价值观、整体价值观、理想价值观和精神价值观参见:廖小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价值观变迁之基本特征[J].哲学动态,2014(8):71.逐步相适应,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实现了由“旧社会”集体记忆向“新社会”集体记忆的结构性转变,尽管在家庭观念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之中还留存着过去“旧”的影子。而在“文革”时期,只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理论”以及相应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是无产阶级的,因而是唯一正确的,集体主义在乡村社会具有价值观念的一元性参见:陈文胜.城镇化进程中乡村文化观念的变迁[J].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4):109.。

政治性和阶级性成为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重要特征。

在第二阶段,泛湘西北地区乡民的家庭观念和社会习俗处于从“新社会”到“新社会”“新时期”的变化之中。尤其是“粉碎四人帮”、拨乱反正后,改革开放正式启动,我国开始由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泛湘西北地区在改革大潮中,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政策红利下,农村、农业有了较大发展,农民经济收入和生活水平有了较大提升,而其家庭观念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也出现变化。“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以市场化、城镇化为基本内容的乡村社会转型改变了中国乡村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引发了乡村伦理关系和农民道德观念的变化。”王露璐.中国共产党百年乡村道德建设的历史演进与内在逻辑[J].道德与文明,2021(6):9.小农家庭观念受到商品经济冲击,乡村集体观念开始弱化,个体、个人以及家庭共同体得以强化,固守、保守观念弱化,开放、实利观念增强,乡民价值观念开始多元化。从抽样调查的泛湘西北地区60个样本行政村来看,县城周边行政村、乡镇周边行政村、交通便利行政村等变化明显;而库区行政村、边远行政村以及少数民族聚居村虽然有变化,但态势较为缓慢。从乡民代际观念来看,年长者总体保守,传统观念突出;年轻人总体开放,现代观念显著。从整体变化来看,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家庭观念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经济性、个体性、开放性特征突出。在这一阶段,除保持传统节日里的“祭祖”等活动外,其他的纪念性仪式与活动等出现弱化倾向。传统与现代的观念冲突是不可回避的现实存在。

在第三阶段,泛湘西北地区乡民的家庭观念和社会习俗正处于从“新社会”“新时期”到“新时代”的变化之中。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进程中,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成为新时代党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孝悌有序、邻里和谐、团结互助、爱国爱家爱集体的家庭观念和乡村集体记忆得以形塑,自治、德治和法治观念开始深入人心,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和乡民素质不断提高。家庭和乡村社会的纪念性仪式与活动恢复,传统节日、重大纪念日、“农民丰收节”、乡村民俗活动、体育赛事等大力开展。互联网在乡村的逐渐普及,使乡民的乡土观念发生重大变化,高效、方便、快捷的互联互通加速了乡村信息传播,互联网思维以及数字化的现代观念在年轻群体中体现突出,部分老年人也逐渐实现了观念转变,进行网络购物、使用微信等。在这一阶段,乡民家庭观念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经济性、个体性、开放性拓展到了互联网,网络化的观念和记忆成为这一阶段最突出的特征。这一变化,在代与代之间体现尤为突出,也存在一系列矛盾,亟须现代、网络化的乡村道德和伦理化解乡民观念的冲突与对抗。

综上所述,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呈现阶段性变迁,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边界渐次发生位移,部分印证了理论上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产生的影响。毋庸讳言,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是一种客观趋势,是我国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下的缩影。在此背景下,我国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承载的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出现历史性变化,呈现出生产与再生产、消费与消逝并存的局面,传统的乡土观念、乡村情感、乡民记忆和认知认同不可避免地出现解构的风险,也面临重构的巨大机遇;现代的观念植入或渗入或融入乡民和乡村,虽然被抽样调查的泛湘西北地区乡村未出现“消逝的村庄”“终结的村落”,但作为一种既定物质符号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极有可能被另外的一种确定物质符号所替代,而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必然受其“牵连”。因此,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以及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必须探寻其破解之策。

四 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策略

记忆是鲜活的,总有现实的群体来承载记忆,正因为如此,它始终处于演变之中,服从记忆和遗忘的辩证法则。在当前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背景下,并非不可作为,而需正视问题,诊视因由,在保护与传承中活化创新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形塑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以达成传统与现代,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有序链接和延传。

(一)在保护与传承中活化创新乡民居住记忆场所

1.加强保护与传承

一方面,按照国家及地方保护性法规,在推进传统村落保护进程中加强对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保护。推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意见》落地,进一步落实和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印发的《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编制基本要求(试行)》等政策法规文件。坚持“保护为主、兼顾发展,尊重传统、活态传承,符合实际、农民主体”的基本原则,结合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建筑特征、布局格局、整体风貌、历史环境要素特征、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特征等进行深度调查和分析;结合地理区域、文化区域和民族区域等,统筹推进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调查、诊断和研判,整体性综合分析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特点,评估其历史、艺术、科学、文化和社会等价值。加强风险识别和危机管理,对各种不利于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保护的因素进行分析,评估其风险因素、风险事件等,并建构有效应对各类风险的长效机制。在此基础上,明确保护对象,划定保护区域,确定保护项目,出台精准的保护措施,实施长期可持续的保护规划。对于传统村落,实施成片保护;对于零星村居,实施精准保护。另一方面,建立专业化的保护传承队伍。大力培养涉及人类学、文化学、社会学、建筑学等专业学科背景的高级专门人才,尤其重视中青年人才的培养,通过有效举措,建立人才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的激励机制,为保护和传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提供管理人才支撑。进一步完善国家及省、市、县四级传统村落保护专家委员会,集成专家学者的技术和智慧,开展扎实有效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精准识别、普查认定、规划推进和保护实施等,为保护和传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提供管理智力支持。挖掘乡村木匠、篾匠、漆匠、铁匠、雕刻匠、弹匠、岩匠等各类工匠技能人才,弘扬乡村工匠精神,为保护传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提供人力支持。依法依规打击各类危害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违法犯罪行为,建立健全消防、物防和人防相协调的火灾、自然灾害联防联控体系,形成德治、法治和自治相结合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长效保护和传承机制。

2.推进活化与创新

一方面,推进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活化与创新。在保持建筑外观风貌、主要构件基础上,通过加建、改造以及调适内部功能区域、物件设施等方式,推进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再造与提质,使其历史空间得以复兴,又能适应社会变迁背景下乡民现代生产生活需要。另一方面,推进传统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结构安全、消防安全以及功能提升,使之融入乡村现代居住记忆场所,融入乡村自然和社会环境,融入城乡建设发展大局,充分发挥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历史文化功能,通过建设乡村纪念馆、博物馆和陈列馆,使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成为乡村历史文化遗产,成为承载和延传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原质风物。通过适当合理开发,使其作为“遗产”或“风景”,与乡村旅游和乡村振兴结合起来,产生经济和社会价值。再一方面,运用现代工艺、数字信息技术、互联网络,推进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活化与创新。运用现代油漆防腐技术和建筑工艺加强对传统木质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保护与活化;运用数字化扫描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外形、内部构造等,探明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基因,建立健全数字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档案,在此基础上,通过开发拼装玩具、传统民居纪念物等,使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以活态的形式呈现;运用互联网络平台,建立线上传统村落纪念馆,通过VR等虚拟现实技术,建立线上探索、开发和建设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网络场景和网络游戏。值得重视的是,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不仅是物质之物,还是理念之物。因此,还可结合文学、艺术、影视等对非物态化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进行活化创新,让扎根于空间、时间、语言、观念、情感、习俗、道德、规则、历史之中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得以呈现。总之,在当前背景下,既要正确认知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客观发展趋向,也要结合实际,在保护与传承中活创新乡民居住场所,推进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有序变迁,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传统又现代、时尚。

(二)构建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共同体

1.形塑乡民家庭记忆

一方面,推进家庭记忆的塑造与传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是家庭记忆的框架观念形成以及家庭情感、心态、习俗和模式、社会规则嵌入家庭的物质承载体。因此,在社会变迁背景下,必须立足家庭记忆的框架观念,以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为中心塑造和传承家庭记忆。一是针对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以“火坑”“厨房”“饭桌”“堂屋”等空间为载体,进一步强化血缘相亲的家庭观念、平淡健康的生活观念、勤劳智慧的生产观念、亲诚互惠的交往观念、尊老爱幼的代际观念。二是针对传统和现代并存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继续保留与乡民生产生活相适应的“火坑”“厨房”“饭桌”“堂屋”等空间载体,以此塑造与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相一致的家庭结构观念。同时,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融入绿色、环保、和谐、开放、共享、互联互通的现代观念。三是针对现代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设计“火坑”“厨房”“饭桌”“堂屋”等空间载体,使传统优秀的家庭结构观念如血缘观念、生活观念、生产观念、交往观念、价值观念等得以延传,使现代生产生活观念与优秀传统观念得以融洽。概言之,通过三个层面的塑造,使结构化的家庭观念在家庭成员、亲属及代与代之间得以延传,自洽而不内耗,和谐而不矛盾。另一方面,以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为中心,开展家庭纪念性仪式活动。以“火坑”“厨房”“饭桌”“堂屋”等为载体,开展婚丧娶嫁、传统节日、国家重要纪念日等纪念性仪式活动。以此为基础,推动浓厚、亲亲、朴素的家庭情感不被割舍,积极、向上、向善的家庭心态不被扭曲,稳定、持续、健康的家庭习俗不被遗忘,不断增强家庭的向心力和内聚力,提高家庭成员、亲属和代际间的凝聚力。

2.塑造乡村社会集体记忆

坚持以家庭为单位,以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为中心,推进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塑造和传承。一方面,塑造和传承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一是在传统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乡村社会环境中,通过开展集体的“家乡美食节”“居住环境整治”“集体婚丧娶嫁”“乡村林天湖草等生产”“好媳妇好公婆好邻居评比”“传统工匠技艺展示”等,延传优秀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形态;二是在传统和现代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并存的乡村社会环境中,重点开展“建新家不忘老家活动”,以老家为主体,加强对传统农具、家具设施、生活器具、服饰、工艺品、文化艺术等的保护,建立村级家庭式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纪念馆,强化其纪念记忆的属性和功能,传承优秀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形态;三是在现代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乡村社会环境中,重点开展“传统民居”“村史馆”“传统农耕博物馆”“传统工匠技艺展示馆”“传统文化艺术品展览馆”等建设,唤醒优秀乡村记忆形态。在此基础上,集成传统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生产记忆、交往记忆、道德记忆等优势,建构、唤醒和延传优秀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形态。二是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发展理念为指引,结合现代社会生产生活需求,通过开展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和村规民约教育、社会主义道德和法治教育,推进互联网络有序交往,开展绿色低碳环保生产,形塑乡民家庭记忆,乡村生产记忆、交往记忆、道德记忆、生态记忆等新形态,形成家庭和睦、邻里相亲、生产有序、交往合宜、遵守道德、绿色环保、敬畏律法的乡村社会集体记忆共同体。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消减乡村传统与现代的观念性对抗,弥合矛盾,化解分歧,凝聚乡民情感,增强集体认知认同。

(三)推进乡村居住文化记忆建设

一方面,构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文化符号。基于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外形、内部构造、功能布局、装饰家具等,对其进行符号形塑,抽象出具有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独特性、唯一性的文化符号,使之具有辨别功能、分类功能和语义功能。如“吊脚楼”“耳房”“堂屋”等文化符号,表达了乡民的生活方式、道德观念、文化习俗等,而极具特色的木质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建筑构建,如“窗花”“房门”“飞梁”等,突出表达了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符号的多样化形式和文化特征,而这类符号,依靠其形态的简明性,内涵的丰富性,传播的快捷性,在长期物质和精神生产中,内化为乡民的观念和习俗,成为一种独特的精神产品。因而,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被文化机制化,生成了文化记忆,成为乡村文化的温床,文化创作的载体。另一方面,打造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文化文本、文化制品和文化博物馆。运用文学手法,让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融入乡土文学创作和文学作品;运用绘画、视觉传达、动画动漫、环境设计、书法、艺术设计等手段,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艺术化呈现;运用影视拍摄制作技术,使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内化在电影、电视作品里;运用现代新闻传播途径,通过微视频、微故事、微直播、微报道等加强对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传播。大力建设乡村语言、俚语、歇后语、方言资源博物馆;建设乡村书法馆、美术馆等,以此集成乡民居住记忆场所作为乡村纯粹象征化的特色标识以及乡民集体认知的符号,使之作为乡村农业文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实现永续利用和传承。再一方面,以互联网络形塑乡村居住文化记忆新形态。充分利用互联网络技术,构建乡村网络居住记忆场所,推进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符号、文化文本、文化制品和文化博物馆等上网上线,促进乡村居住文化记忆在互联网时空进行再生产、再传播和再消费,构建除乡民sNP93C1K9nDaH0ZK5V7Eeg==家庭记忆、乡村社会集体记忆之外的乡村网络居住记忆新形态,进一步强化新技术新媒介环境下的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文化机制化生产,以夯实乡民居住记忆场所。

余论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处于变迁的大潮之中。变迁不可逆转,但有效应对是必然。这需立足泛湘西北地区乡村实际,精准识别和保护传承好乡民居住记忆场所,推进其活化创新,形塑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推动乡村居住文化记忆建设。以此缓解现代化进程中乡村的传统与现代观念的矛盾和对抗;化解乡民家庭记忆和乡村社会集体记忆的解构和断裂。在生产和再生产中,传承好优秀传统乡村记忆,融入现代乡村记忆新形态,弥合乡村传统与现代的鸿沟,形成连绵不绝的乡村记忆延传发展态势,建构乡村记忆谱系,以凝聚群体情感,延传“乡愁”,形成社会共识,推进乡村记忆共同体和命运共同体建设。诚然,泛湘西北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变迁,只是我国广大农村地区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一个缩影。虽然提供了某些借鉴,但需立足新时代历史方位,从我国乡村实际出发,整体性探讨我国乡村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的态势、内在归因,并提出因应之策。如此才能系统、深入、全面分析我国乡村乡民居住记忆场所,规避劣势,弘扬优势,发掘潜能,激活我国乡民居住记忆场所的功能和作用,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乡村记忆底色和基色,形成源源不断的乡村发展内生动力,书写“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乡村新篇章。

A Study on the Changes of the Living Memory Places of Village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Taking 60 Sample Villages in Pan-Northwest of Hunan Province as Research Objects

ZHANG Liqun

Abstract:After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in the process of Chinese path to modernization, the residential memory places of rural residents in China have gone through three stages of evolution. The materialization and non-materialization of the residential memory places of rural residents tend to become prominent, leading to the displacement of the boundaries of the rural family memory and the collective memory of rural society. Rural cultural memory is facing the risk of deconstruction and major opportunities for reconstruction.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activate and innovate the residential memory of rural residents in the protection and inheritance, shape the family memory and collective memory of rural residents, construct a new form of rural residential cultural memory, continue the local emotions under the care of the past, present, and future, organically link tradition and modernity, continue “homesickness”, construct a continuous spectrum of rural memories, build rural group identity, promote the construction of rural memory communities.

Keywords:residential memory place; rural memory; rural family memory; collective memory of rural society; change

About the author:ZHANG Liqun, associate professor of the School of Marxism, Hunan University of Arts and Sciences, specialist in sinicization of Marxism, social memory, and rural construction.

[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重点项目“乡村全面振兴视域下泛湘西北乡民居住记忆场所变迁研究”(22A0493)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张立群:湖南文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社会记忆及乡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