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 的比较研究

2024-09-26袁彬森

今古文创 2024年34期

【摘要】会同方言研究成果寥寥无几,是湖南地区方言研究的短板。本文通过调查,在收集丰富的语料基础上,对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的用法和特点进行研究,并与普通话的用法异同进行比较。本文首先分析会同方言方位词的方位参照点,有以“说话人”和以“物”两种方位参照点。其次,从空间方位角度系统研究了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最后,本文将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用法与普通话进行比较,分析两者用法上的异同,重点阐述会同方言用法的差异。

【关键词】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

【中图分类号】H1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34-0109-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34.033

一、引言

会同县位于湘西南部边界,是怀化市南部的一个山区县城。

全县城管辖8个镇、10个乡,分别为:林城镇、漠滨侗族苗族乡、广坪镇、金子岩侗族苗族乡、金竹镇、青郎侗族苗族乡、坪村镇、宝田侗族苗族乡、若水镇、堡子镇、马鞍镇、团河镇、沙溪乡、蒲稳侗族苗族乡、高椅乡、炮团侗族苗族乡、连山乡、地灵乡。会同是一个湖南西部南侗苗汉族杂居地区,根据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会同县人口数量为29.11万人,其中侗、苗、瑶、满等少数民族人口18.51万人,约占全县总人口的63.6%。绝大多数少数民族人民使用的都是本地所汉化的方言,而不是本民族的语言。①

会同管辖区内有汉语、苗语和南侗语三种语言,但是本县大多数人民使用的交际语言仍然是汉化的汉语方言。南侗语和苗语只在极少数侗族和苗族聚居的偏远村落通行,对全县的语言使用影响并不大。②会同县志中写到——会同的汉语方言有大河片地区、小河片地区的区分。大河片地区方言指的是通行于渠水附近的林城镇、漠滨侗族苗族乡、金竹镇、马鞍镇、堡子镇、坪村镇、宝田侗族苗族乡、广坪镇、岩头镇、朗江乡、洒溪乡、地灵乡、连山乡、蒲稳侗族苗族乡、青郎侗族苗族乡、炮团侗族苗族乡这些地域的汉语,所分布地域约占全县面积的66%,使用人口约19.21万人;小河片地区方言指的是通行于巫水附近的团河镇、若水镇、沙溪乡、高椅乡、王家坪乡、长寨乡、金子岩侗族苗族乡、黄茅乡这些地域的汉语,所分布地域约占全县面积的34%,使用人口约7.85万人。③根据会同县志的内容记录,本地人民认为会同管辖范围内还有两种比较独特的土话:“酸汤话”“水乡话”。其中,“酸汤话”流行于地灵、炮团一带,“水乡话”流行于团河、长寨一带,是少数侗族苗族村落所使用的方言。除了“酸汤话”和“水乡话”以外,会同县的汉语方言大河片和小河片差异主要在语音及个别词汇上,总体差异不大,互相通话,语法上没有差异,方位词的用法一致。本文研究的是会同大小河片汉语方言(本文简称“会同方言”)的方位词。

本文使用的语料采音点是:林城镇、金竹镇、肖家乡和若水镇;主要的发音人有:李松徽,男,汉族,22岁,学生,大学毕业,林城镇人;龙银花,女,侗族,47岁,农民,小学毕业,世居金竹镇;蒋林,女,汉族,70岁,退休教师,中专毕业,世居炮团侗族苗族乡;谭晨雨,女,苗族,21岁,学生,大学在读,若水镇人。作者的母语也是会同方言。

二、会同方言方位词的方位参照点

语法学界主要是从词的语法意义来定义的方位词的概念的,主要是人们对于某一个物体所在位置的总看法。而在现代汉语中的方位词,除了表示一般的空间意义以外,还可以表示某一个时间方位和某一种社会地位,能够和其他的词语或者是更大一级的语法单位进行结合从而表示空间位置、时间方位和社会地位。

会同方言方位词在表现物体方位的时候都会把另一个位置当作参照点,每当参照点不同时,具体的方位也就不同,方位词的使用也就有所差异,这一参照点就成为了方位观测点。会同方言中可以把参照点分为说话人或者物(非说话人)两大类。

(一)以“说话人”为参照点观察的方位

例如:

(1)你脚下有垃圾(你脚下有垃圾)。

(2)天上有云朵(天上有云朵)。

(3)地下铺满了雪(地下铺满了雪)。

(4)下头没有水哒(我下面<指自己屋里>没有水了)。

(5)天花板上有蛛网(天花板上有蜘蛛网)。

例(1)中的“脚下”指的是人的身体之下,但是在地面之上;例(2)中的“天上”是对于人而言的,天空对于人来说是在人的头之上,而不在其他的地方;例(3)中的“地下”是针对人来说的,地面对于说话人为观测点而言在下面而不在上面,但是“地下”在这里指的是地面之上的意思,只是因为观测点是人而叫作“地下”;例(4)中的“下头”是相对于听话者来说的,说话人的房屋处于听话者访问的下面;例(5)中的“天花板上”的天花板对于人而言是在人的头上,所以才用天花板上。

(二)以“物”为参照点观察方位

例如:

(6)河给头有xǔ(水)桶(河对面有水桶)。

(7)井塘底脚有只鱼(井的水里面有只鱼)。

(8)凳板在桌子底脚(凳子在桌子下面)。

(9)抽屉里头有皮chě(尺)(抽屉里面有皮尺)。

(10)报纸上的字mào(不)清楚(报纸上的字看不清)。

例(6)中的“河给头”是以“河”为参照物的,因此,水桶的位置是在河的对面;例(7)中的“井塘底脚”是以“井塘”为参照物的,把井口当成参照平面,井里的水是在井口之下的;例(8)中的“桌子底脚”的参考物是桌子,表示椅子在桌子的下面这个方位;例(9)中的“抽屉里头”的参照物是抽屉,表示的方位是在抽屉里面;例(10)中的“报纸上”是以报纸为参照物的,表示的是在报纸这个范围以内。

三、会同方言表示“上下”方位的方位词及其用法

会同方言方位词在表达时间和空间方位的时侯通常把参照物看作是具有三维空间特性的、立体的。大致可以分为三个系统,分别是:(一)表示上下系统;(二)表示周边的系统;(三)表示内部和外部的系统。本节所说明的是上下方位系统,主要是以人作为观测点进行观测的。

(一)表示上部方位的方位词及其用法

这一类方位词指的是位于物体之上以及表面之上。主要有:上、上面、上头、高头、到处、□nǎi□dǐ等等……例如:

(11)电脑在桌子上(电脑放在桌子上面)。

(12)火炉子上挂着腊肉(腊肉挂在火炉上)。

(13)我kè(去)车上拿点东西(我去车上拿点东西)。

例(11)中的“桌子上”是指桌子表面所处的水平面之上,例(12)中的“火炉上”指的是火炉所处的水平面上面,例(13)中的“车上”指的是车底之上,这三个例子的“上”所指的位置都是与物体有接触的。

(14)给头山上有雾(那边山上有雾)。

(15)舞龙的到上头去了(舞龙的人往上面去表演了)。

(16)一只小鸟从我的上头飞过(一只小鸟从我的头上飞过)。

(17)我记得柜子上头挂着腊肉(我记得柜子上面挂着腊肉)。

例(14)这句话中的“那边山上”是指山的上方,“上”指的位置与物体无接触;例(15)中的“上头”指的是说话人家的上面,“上头”指的位置可以和物体有接触也可以无接触;例(16)中的“上头”指的是说话人的头顶上面,“上头”指的位置和物体无接触;例(17)中的“上头”是指柜子的上面,“上头”所指的位置可以和物体有接触也可以无接触。

(18)他上头有个八十岁老母(他需要赡养80岁的母亲)。

(19)他上头(头上)还有领导。(他的上面有领导罩着)。

例(18)也可以这样说“他头上有个八十岁的老母”或者“他高头有个八十岁的老母”,此处的“高头”“上头”“头上”说明有需要赡养的老人或者是比他年长的长辈;例(19)中的“上头”或者“头上”所指的是社会地位的上层位置。这两个例子所指称的方位表示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更多的是一种语法化意义。

(20)我kè(去)山高头kè(去)挖笋子(我去山上面去挖笋子)。

(21)上边的东西你mào(别)吃(上面的东西你别吃)。

(22)你爷爷还在□bǐ头做事(你爷爷还在上面做事)。

例(20)中的“高头”指的是比说话人目前说话的位置更高的一个位置,所处的水平面比说话人说话时所处的水平面更加高,与山这个平面有接触;例(21)中的“上边”指的是位于说话人说话位置更高的一个水平面的位置,与说话人说话的位置没有接触;例(22)中的“□bǐ头”指的是比说话人说话位置所处的平面更高的一个水平面,和说话人所处的平面没有接触,但是和这句话的主语有接触。

(23)shū(树)上有过鸟窝(树上有个鸟窝)。

(24)天上mào(没)有星星(天上没有星星)。

(25)脑壳上有xiǎn kuō (头皮屑)(头皮上面有头皮屑)。

(26)书上的字小□qiè□gā(书上的字好小)。

(27)他手头上mào(没)有钱(他现在没有钱,周转不过来)。

例(23)和例(24)中的“树上”“天上”所指称的位置相对于说话人所处的位置而言是上方,与说话人不接触;例(25)中的“脑壳上”所指称的位置是头皮的表面,和物体有接触;例(26)中的“上”所指称的意义表示的是一个范围,指的是书上的所有字,而不是其他地方的字,这里“上”的意义已经开始朝着语法化的方向转移;而例(27)中的“上”已经完全语法化了,只是粘附在实词“手头”后面作为虚词。

(28)屋里到处都是水(家里处处都是水)。

(29)□nǎi□dǐ mào(没)被你拾起垃圾(处处都被你扔着垃圾)。

例(28)中的“到处”指的是家里的地面的表面上,水和说话人都和地面是接触的;例(29)中的“□nǎi□dǐ”指的是说话人所处的平面,垃圾和说话人都和这个平面有接触。

从以上用法中可以看出,会同方言表示上部方位系统较为复杂,物体处于平面上部可以和平面接触,也可以不和平面接触,表达的空间范围甚广,主要是根据说话人所处的平面以及说话人心中所想象的三维空间为观测点来判断是否为上部的;其次,方位词所指称的上部有时也表示社会地位上的更高一级,朝着语法化发展;再次,方位词所指的意义就不再表示方位,而是更趋向于语法化,甚至是完全语法化。

(二)表示下部方位的方位词及其用法

表示下部方位的方位词指的是处于物体的下面、底部或者是下方。主要有:下、下边、下头、底脚、角等等,其中底脚只能在特定的语境里面使用。例如:

(30)我去楼下拾垃圾(我去楼下扔垃圾)。

(31)你到底脚做什么(你去下面做什么)。

例(30)中的“楼下”是最常用的表示“下”的方位词之一,说话人所表述的平面位于说话人所处的平面之下;例(31)中的“底脚”指的是说话人所指平面位于说话人所处平面之下,只在会同方言中表示低于说话人所处平面的时候使用。

(32)把淘米水倒到地下kè(去)浇菜(把淘米水倒到地下去浇菜)。

(33)你在下边qǐ(吃)夜饭(你在下边吃晚饭)。

(34)我脚下头有条狗(你的脚旁边有只狗)。

例(32)中的“地下”相对地面而言在地面之上,而不是地表的下面;但是相对说话人所作为观测点(此时观测点应为说话人本人)而言时,是处在下面的,这是会同方言在述说方位时参照物的一种立体的观念,是有别于普通话的;例(33)中的“下边”指的是相对于说话人所处水平面更低的另一个水平面,处在参照物的下面,这个平面与说话人没有接触;例(34)中的“下头”指的是脚的旁边,地表之上,而不是人的脚的下面踩着一条狗,说话人是以自我为参照物,所以狗所处的水平面位于下面,参照物和狗可以接触也可以相隔一段距离不接触。

(35)我下头是有人的(我下面有人)。

(36)我在他下边做事(我在他的手下工作)。

例(35)中的“下头”有两种意义,其一指的是有人在我的下面,那个人位于我所在的水平面之下;其二指的是我的社会地位比一些人高,这些人在我的社会地位之下,两种意义都和参照物平面没有接触。例(36)中的“下边”已经逐渐的语法化,具有了虚词的意义。

从以上的用法我们可以总结到,会同方言表示“下”部方位的方位系统是不简单的,在一般情况下是与表示“上”部方位的方位空间相反的位置。“下”部空间所表示的位置可以和物体平面有接触,也可以无接触;且和说话人心中所认定的三维观念有关,相对于某一个参照物来判断是不是下部;最后,表示“下”部空间的方位词也可以用来表示社会空间所处于下层地位和语法化的用法。

四、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用法与普通话的比较

本文第三部分对会同方言上下方位词系统进行了分析,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的用法既有与普通话相同的用法,又有着与普通话相异的用法。

(一)会同方言与普通话相同的用法

会同方言和普通话基本通用的表示“上”的方位词有:“上、上面、上方、顶、以上、之上、上头”等等。例如:

(37)飞机在云上飞行(飞机在云的上面飞行)。

(38)你家上面有盐吗(你家上面有盐吗)?

(39)兔子上方有只鹰(兔子上方有一只鹰)。

(40)这个人的头顶放着果盘(这个人的头顶上面放着果盘)。

(41)以上的树全得种下(以上的树全部得种下)。

(42)云朵之上是什么呢(云朵之上是什么呢)?

(43)上头有口井(上头有口井)。

例(37)中的“上”指的是在云的上面,飞机可以与云接触也可以不接触,例(38)中的“上面”指的是说话人所处平面之上的位置,例(39)中的“上方”指的是兔子所处平面的更高一层平面,兔子和鹰也不接触,例(40)中的“顶”指的是这个人的头之上,头和头顶的果盘是接触的,例(42)中的“之上”指的是云所处平面的更高层平面,云可以和该平面接触也可以不接触,例(43)中的“上头”指的是说话人所处平面之上的平面,说话人和该平面不接触,在普通话和会同方言中的“上”“上面”“上方”“之上”“上头”都表示“什么什么之上”的意思;例(41)中的“以上”指的是以某一个标准为界限,处在该界限之上方位的物体,界限和物体不接触,在普通话和会同方言中都表示“某一界限之上”的意思。

会同方言和普通话基本通用的表示“下”的方位词有:“下、下面、下头、下边、之下、以下”等等。例如:

(44)桌下躺着条狗(桌下躺着条狗)。

(45)他在下面种菜(他在下面种菜)。

(46)你下头的花儿开了(你下头的花儿开了)。

(47)下边的河冲毁了堤坝(下边的河冲毁了堤坝)。

(48)矿洞之下存在着危险(矿洞之下存在着危险)。

(49)这句话以下的内容得改改(这句话以下的内容得改改)。

例(44)中的“桌下”指的是桌子平面之下,狗和桌子平面不接触,例(45)中的“下面”,例(46)中的“下头”,例(47)中的“下边”和例(48)中的“下”都指的是某一个平面的下方位置,在普通话和会同方言中“下”“下面”“下头”“下边”“之下”都表示“什么什么之下”的意思;例(49)中的“以下”指的是以某一个标准为界限,处在该界限之下方位的物体,界限和物体不接触,在普通话和会同方言中都表示“某一界限之下”的意思。

从以上的例子中可以看出,在普通话和会同方言中,这一些表示“上下”的方位词都是通用的,他们的基本用法和表达出来的意义都没有区别。会同方言在经过不断地发展汉化的过程后和普通话越来越相似。

在会同方言中,方位词“上、下”可以放在时间名词的前面,表示所处时间在该时间后面或者前面,“上、下”所表示的是时间的所处时段。有的人认为,汉语表示时间范畴方式不同于印欧语语言,比如说——英语。英语所表示的时间范畴是以线性为标准的,通常以说话人开始说话为起点来判断过去和将来。汉语却不一样,汉语不是以说话人开始说话为时间起点的,而通过空间的角度来进行时间判断,所以表示时间范畴的大多数时间副词(比如说曾经、暂且、忽然、再三、业已等)根本看不出时间的起点和终点,是一个有待于进一步研究的范畴系统。因此,我们认为在方位词后加上普通话时间名词,表示的是时间的位置。方位词的词性仍然不会变化。在这个方面会同方言与普通话是相同的。如会同方言例句:

(50)下半夜我就亮醒了(下半夜我就清醒了,睡不着了)。

(51)前日我正把腊肉洗干净了(前天我已经把腊肉洗干净了)。

(52)后天我要kè(去)城里买菜(后天我要去城里买菜)。

例(50)中的“下半夜”里面的 “下”有“下、后、下面、下头”的意思,所以可以理解为“后(后面)半夜”,这样更加贴合本意。方位词“下”修饰“半夜”; 例(51)中“前日”的“前”有方位词“前、前面”的意思;例(52)中“后天”的“后”有方位词“后、后面”的意思,例(51)和例(52)的用法同例(50)。

(二)会同方言与普通话相异的用法

会同方言与普通话相异的表示“上下”的方位词有:“高头、到处、□nǎi dǐ、底脚、角、那边”等,其中“那边”只在特定的语境中表示方位意义。这一类方位词主要是只存在于会同方言之中表示方位,在普通话之中表示其他意义或者是不存在。

例如:

(53)你家高头有没有莴笋(你家上面<指上面的菜地>里有没有莴笋)。

(54)这里到处是泥巴(这里<指地面之上>处处是泥巴)。

(55)你在□nǎi□dǐ(你在哪里)?

(56)山底脚有条溪(山底下有条小溪)。

(57)屋角有一窝老鼠子(屋下面有一窝老鼠)。

(58)爸爸在那边插秧(爸爸在那边<指田的方位>栽种秧苗)。

例(53)中的“高头”在普通话中是一个偏正结构的词语,“高”是形容、修饰“头“的,所表示的意义是“高的头”,而在会同方言中表示的则是“上方”的意思;例(54)中的“到处”在普通话中是表示的是“各处、任何地方”的意思,而在会同方言中表示的是“在什么什么表面之上”的意思;例(55)中的“□nǎi□dǐ”是会同方言中的特有的词汇,表示的是“某一处地方”的意思;例(56)中的“底脚”在普通话中表示的意义是“落脚处、住址”,而在会同方言中表示的则是“下方”的意思;例(57)中的“角”(jiǎo)在普通话中表示的意义是“牛、羊、鹿等头上长出的坚硬的东西;物体边缘相接的部分;数学上指由一点发出的两条射线所组成的图形”,而在会同方言中表示的是“下面”的意思;例(58)中的“那边”在普通话中表示的是“在那里(不在说话人这里而在别处)”的意思,而在会同方言中可以表示说话人在语境中所指的方位。

以上主要从意义上的不同对会同方言和普通话相异的表示“上下”方位词进行了分析,会同方言和普通话之间的差异是引起方位词意义不同的主要原因。

五、结语

通过以“上下”方位词系统为例对会同方言的描写以及与普通话的一些比较分析,发现在方位词的形式和用法上,会同方言和普通话之间存在很多的相同点,但也有一些不同点。对相同点和不同点我们也做了细致的观察,主要从“上下”方位词系统对会同方言和普通话进行了分析,以小见大,从部分方位词系统推究规律,以此来进一步拓展到更多更大的方位词系统研究。会同方言处于西南官话和湘方言的交界地带,属于一种极具有特色的方言。本人根据调查,分析会同方言方位词“上下”的用法及特点,能力和精力有限,论文还存在很多不足和未能深入研究的地方,如“上下”方位词的认知考察等方面,有待以后进一步做深入研究。

注释:

①会同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会同县志》,中华书局1997年版。

②周小红:《湖南会同方言的比较研究》,中南大学2008年版。

③胡蓉:《湖南会同方言语音研究》,湖南师范大学2006年版。

参考文献:

[1]陈瑶.方位词研究五十年[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3,(02).

[2]方经民.汉语空间方位参照的认知结构[J].世界汉语教学,1999,(04).

[3]会同县志编纂委员会编.会同县志[M].北京:中华书局,1997.

[4]吕叔湘.汉语语法分析问题[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5]周小红.湖南会同方言的比较研究[D].中南大学,2008.

[6]陈瑶.汉语方言里的方位词“头” [J].方言,2003,(01).

[7]李蓝.湖南方言分区述评及再分区[J].语言研究,1994,(02):56-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