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2024-09-05谢春燕
摘 要 在我国越来越重视农业的背景下,探索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路径,是推动我国农村地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议题。为了实现农业产值增长,探索出一条具有特色的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以福建省明溪县为例,通过文献分析、实地考察等方法,深入探讨了其农业产业化的发展模式及建设成效,并分析存在的基地建设步伐较为迟缓、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性不强、服务不完善、资金短缺问题凸显及发展意识不到位等问题,提出加强基地建设、加强龙头企业培育、优化服务体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增强意识等相应对策。
关键词 农业产业化;建设成效;路径;福建省明溪县
中图分类号:F327 文献标志码:C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24.16.017
当前,推动现代农业快速发展、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业效益的提高和农民收入的增长,已成为我国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议题。为更好地了解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探索欠发达地区农业产业化发展之路,对福建省明溪县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进行了深入的调查与探索。
1 现状及主要做法
1.1 现状
明溪县位于福建省西部偏北、三明市中部,与三明市9个县(市、区)交界,县城距三明市区79 km,素有福建省核心革命老区之称。县域面积广阔,达1 704 km2,下辖4个镇和5个乡,包括88个建制村及7个社区,全县人口约为11.6万人,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山区农业县份。
近年来,该县立足优势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坚定把握市场导向,严格遵循农民意愿,将增加农民收入设定为核心目标,加速农村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倾力打造绿色食品、生物医药、畜牧业及林竹业四大主导产业板块,农业生产已从单一的粮食生产,发展成粮食、果树、茶叶、木薯、食用菌、畜牧、烟叶、蔬菜(明溪淮山)及药材(红豆杉)等产业并举的格局,为当地农民带来了可观的经济利益。
1.1.1 龙头企业正在壮大
近年来,明溪县确立了“特色鲜明化县域经济、产业集成化特色发展、规模化壮大产业链条”的发展方针,立足资源特点和产业基础,培育了一批有前景、有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通过整合众多农户资源,明溪县实现了从生产、加工到销售的全程一体化运作,构建了企业与农户间的经济利益联合体,有力地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例如,在生物医药方面,明溪县建成了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紫杉园生物有限公司、明溪金草种业有限公司等具有一定规模的生物医药企业,年产值可达3.5亿元。在农产品加工方面,当地培育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三明森美食品公司、明溪县绿海淮山专业合作社、福建省三明市盛隆食品有限公司等一批加工企业,其中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为福建省生产能力最强的变性淀粉企业。截至目前,全县已培育组建了20家县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2家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三明百事达淀粉有限公司、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入围第七轮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选。同时,明溪县已初步形成笋竹、蔬菜、肉牛、木薯、明溪淮山等特色农产品品牌,构建销售、加工、种植等环节的农业产业化领军企业集群。
1.1.2 特色产业初具规模
明溪县围绕现有的产业集群,建成一批农业产业化特色基地。全县已形成1 000万株台湾金线莲、1 760 hm2烟叶、666.67 hm2高优木薯规模种植基地,建设药材原料林基地6 500 hm2,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产业带。同时,明溪县充分依托各村丰富的优势资源和特色农产品,围绕“一村一品”的建设方案,结合新农村建设产业发展规划和当地农产品优势,因地制宜、因村施策,培育了一批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的特色农产品优质基地。例如,盖洋镇村头村从三明市和谐园林苗木有限公司引进珍稀苗木进行种植,通过自建基地及实施“公司联动农户与基地”的策略,已建成绿化苗木种植基地533.33 hm2,参与苗木种植的农户有620户,使当地成为集观赏、旅游、科研于一体的绿化苗木和珍稀药用植物基地。这一举措不仅提升了企业的经济收益,而且增加了农民的收入。此外,枫溪乡的雪莲果和魔芋、沙溪乡梓口坊村的果蔗、小眉溪村的花生、胡坊镇的厚朴及夏坊乡的锥栗等地方特色农产品,均逐渐形成规模化、标准化种植;李沂村的水面养殖产业也形成了较好的产业化发展基础。
1.1.3 品牌效应逐步显现
明溪县通过品牌升级、名牌争创,推动产品品质提升,努力实现省、市级品牌的新突破。“明溪肉脯干”“明溪淮山”荣获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殊荣;淮山、柑橘、葡萄等5个农产品获得绿色食品认证;木薯、雪莲果、纽荷尔脐橙等52种农产品通过无公害食品认证。以此为契机,明溪县积极推动一批特色农产品进行品牌建设,有效带动了当地农业企业的发展。例如,福建省明溪荣兴副食品有限公司积极借助“荣兴肉脯干”这一中华老字号,加大对品牌的宣传、推介力度,逐渐发展成为拥有员工百余人、年销售收入可达1 000万元的较大规模企业,对农民增收和企业增效起到很好的带动作用。
1.1.4 合作经济不断发展
明溪县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特色明显、经营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明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88家,共带动农户2 950户,联结基地面积1 266.67 hm2,农产品直销和代理销售产值高达1 800万元。
1.2 主要做法
1.2.1 加强组织领导及政策扶持
明溪县建立专门负责县级农业产业化工作的领导小组,明确全县农业产业化重点项目的领导责任,按照“一个产业、一套班子、一个龙头、一个规划、一套政策”的要求,定期召开会议,致力于深入研究和解决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明溪县认真执行《国务院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的意见》,贯彻实施对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军企业及其税收的优惠扶持政策。
1.2.2 加强金融信贷服务
明溪县鼓励当地商业银行将支持农业产业化经营纳入信贷支农的核心范畴,在信贷资源配置上予以优先考虑。对于那些资本雄厚、信誉优良、经济效益良好的领军型企业,金融部门通过严谨地执行统一授信管理程序,根据企业的实际运营周期和资金需求特性,合理设定贷款期限,并在利率政策上予以适度优惠[1]。同时,明溪县积极推动各乡镇扎实开展“信用村”与“信用户”建设工作,并督促农村信用合作社持续加强对农村、农业和农户的信贷支持,尤其要在林权抵押贷款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项目上加大支持力度,以完善的金融服务体系全方位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1.2.3 强化科技支撑
1)注重对接前沿科技。明溪县依托国家级南山农业现代示范园区,与福建农林大学、福建省农业科学院等若干具备强劲研发能力的科研机构建立起技术合作关系。明溪县金草种业有限公司采用与福建省农科院共同拥有的珍稀药用植物组培苗快繁技术(含插扦技术)和药效成分分析专利技术,筛选优良种质材料进行金线莲的选优育种。此项技术突破了金线莲由组培到大田生态化规模化种植这技术难题,并掌握了现有气候条件下不同季节的栽培技术,成为福建省最大的金线莲组培种植基地,年可培育金线莲3 000万株,产值5 560万元。同时,明溪县举办各类农业实用技术培训班共75期,培训2 914人次。
2)实施农业“五新”推广。明溪县引进农作物新品种45个,示范推广种植超级稻4 000 hm2、再生稻1 333.33 hm2,建立多个百亩示范片。同时,补贴推广农业新机具948台,争取到第一批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45万元,完成机耕作业面积3 466.67 hm2、机插作业面积766.67 hm2,维修农机具375台(套)。
1.2.4 促进土地流转
明溪县颁布《明溪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意见》《明溪县关于加强抛荒耕地管理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意见》《明溪县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促进土地经营权的流转。截至目前,全县土地流转面积达3 400 hm2,涉及农户6 000多户。通过加快土地流转,明溪县土地经营权逐步向社会投资者、龙头企业、种田大户、种田能手转移,有力地促进了特色农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的方向转型,为农业产业化稳健发展构筑了稳固的基础。
1.2.5 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明溪县积极推进“引进来、走出去”的战略布局,构建并优化招商项目库,制定更具吸引力的外资农业投资优惠政策,加速涉外服务体系的完善,以优化农业投资环境。加大农业项目的宣传力度,通过投洽会、推介会等多种招商形式,重点推介具有潜力的农业招商项目,广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引导资金投向能够推动区域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关键产业和项目,从而带动整体经济的增长。利用客商的资金、技术和市场,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2]。同时,充分发挥明溪县新兴内陆侨乡的优势,大力实施“回归工程”,鼓励引导明溪籍旅外华侨、华人回乡投资创办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通过实施“回归工程”,有相当一部分事业有成的人员带着新信息、新技术回家乡创业,吸引了24家企业入住,其中农业企业4家,总投资达1.5亿元。
2 主要问题
2.1 基地建设步伐较为迟缓
受家庭式生产经营模式的长期影响,明溪县农业产业相对分散且规模偏小,难以形成大规模的种植和养殖,在客观上限制了产业化的发展,并阻碍了规模化和基地化的形成。此外,各乡镇在产业化基地建设方面的发展不均衡,部分乡镇尚未建成具有自身特色的产业基地,导致规模效益一直未能充分展现。
2.2 农业龙头企业带动性不强
农业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的中心环节。真正意义上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应该是基础雄厚、辐射面广、带动力强的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和企业集团;而从目前明溪县农业龙头企业的状况来看,虽有一定的数量,但实力弱、辐射面狭窄、带动能力不强,需要继续扶持和培育。
2.3 服务不完善
目前,明溪县农产品供求信息传播渠道不够畅通,科学技术推广应用的程度相对较低,技术咨询业不发达,技术服务与农业生产之间未能有效衔接,涉农部门软件和硬件设施都比较落后,无法及时为农户提供有效的技术、市场信息、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农业产业化的快速推进。金融部门在贷款政策、发放额度、贷款利率上条件较高,导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贷款困难。
2.4 资金短缺问题凸显
明溪县财政基础相对薄弱,导致对产业化发展的投入严重不足,进而影响了产业的启动速度和整体发展进程。民间资金没有得到真正利用,尚未建立汇聚和整合社会闲散资金的有效机制。
2.5 发展意识不到位
明溪县具有丰富农业资源,一些干部对于农业的认识仍局限于传统的种植养殖模式,缺乏对现代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品牌化、科技化发展趋势的理解,没有充分认识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重要性。同时,部分农户对农业产业化带来的规模效应和经济效益认识不清,对参与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农业企业的积极性不高;对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接纳度低,不愿意承担风险尝试新的种植养殖技术和经营模式;缺乏品牌意识和质量安全意识,不重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和品牌打造,导致当地特色农产品无法在市场上获得更高的价值认同。
3 对策建议
3.1 加强基地建设,提升规模效益
明溪县要推动产业集中化发展,深入调研当地资源、市场需求和产业发展现状,明确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进行科学合理的产业空间布局[3]。加强当地农业部门、科研机构、农业生产企业、农户之间的合作,协同制订适应当地实际情况的产业发展策略,并注重整合技术、土地和资金等关键资源,建设一批现代农业园区。这些园区将成为产业集中化发展的核心区域,会吸引龙头企业进驻,尽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在建设过程中,注重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科技研发、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园区能够充分发挥其引领和带动作用。
同时,建立乡镇之间的农业产业化协作机制。这包括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合作发展机制等,加强乡镇之间的信息沟通、资源共享和合作交流。通过建立协作机制,能更好地协调各方资源,形成发展合力,推动农业产业均衡发展。同时,在乡镇之间推广成功经验。每个乡镇都有其独特的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可通过互相学习、借鉴成功经验,更快地找到适合当地实际农业产业的发展路径。可通过举办交流会、组织实地学习等乡镇之间的交流活动,分享发展经验、有效技术和管理模式,共同推动农业产业的进步。
3.2 加强龙头企业培育,提升整体实力
1)明溪县政府应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优化对农业龙头企业的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推行贷款利息补贴政策及专项资金扶持措施,以鼓励参与项目。同时,关注国家农业产业化发展政策动态,把握发展机遇,帮助当地企业发展。2)龙头企业要致力于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技术研发能力,转型升级,引入先进的科技手段与管理实践,实施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产品品质及市场竞争优势[4]。3)扩大辐射面与延伸产业链,构建全产业链发展模式。龙头企业要向产前的种苗供应、产中的技术服务和产后的加工销售等环节延伸,形成从源头到终端的完整产业链条。4)强化区域合作联动。龙头企业可采用“公司联合合作社与农户”等模式,与周边乡镇乃至县域外的相关产业进行深度合作,拓宽原料来源和产品销售渠道。5)强化利益共享机制构建,缔造紧密的合作纽带关系。确保农民在与龙头企业的合作中获得稳定收益,如通过预售合同农业、股权合作、利润分享等运营方式,提升农民参与积极性。
3.3 优化服务体系
1)建立健全信息传播与交流平台,构建覆盖全县的农产品供求信息服务平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及时、准确地发布市场动态、价格行情、技术指导等信息,实现农户与市场的有效对接。2)强化科技推广应用与技术服务,引导和支持农业科研机构研发适应当地实际的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高科技成果在农业实践中的应用效率。3)加大对农业、水利及交通等相关领域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更新老旧设施设备,提升服务效能。4)鼓励金融机构设立专门服务“三农”的信贷产品,放宽贷款条件,适当调整贷款政策、额度及利率设置,解决农业企业及农户融资难问题。同时,推动金融支农创新,探索发展农业保险、担保、众筹等多种形式的金融服务,拓宽农业产业融资渠道。5)构建政府、金融机构与企业间的三方互动协作机制,共同研究制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金融支持政策。
3.4 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1)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设立农业产业化专项基金,用以助推农业基础设施改良、技术创新推广和品牌塑造等多个方面的发展[5]。2)探索建立灵活多样的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推出创新型金融产品,适度调低贷款准入标准和成本负担,以有效引导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投资建设。3)探索建立社会闲散资金聚集机制,通过发行农业产业债券、设立农业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产业化发展。
3.5 增强意识
1)针对不同层级和职能的干部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培训课程。针对县级领导干部,可以组织专题研讨班或研修班,邀请农业产业化领域的专家学者进行授课,深入解读现代农业发展的理论、政策和实践经验。对乡镇一级的基层干部,可以开展实地考察和交流活动,让其亲身感受到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的运作模式和效益。
2)加强对农户的宣传。通过公众号、短视频等现代化的宣传手段,宣传产业结构调整的益处;通过线上授课、实地示范等方式,推广新技术、新模式,以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产品附加值;还可以宣传其他地区的成功案例,激发农户的积极性。
3)支持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建设,通过资金扶持、技术支持等方式,帮助示范项目进行规划设计、选址建设、生产经营等,确保项目能够顺利启动和运营。成立由农业专家、经济学者、市场营销专家等组成的农业产业化示范项目专家指导组,为示范项目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指导和管理支持,帮助示范项目解决实际问题。建立示范项目成果分享机制,定期组织交流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分享和推广示范项目的成果和经验,带动更多农业生产主体积极参与产业化发展。
参考文献:
[1] 沈育娥.孝义市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践与探索[J].山西农经,2024(3):50-52.
[2] 潘镜平,厉建飞,张韬.浦东新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实践与探索[J].上海农村经济,2023(6):25-26.
[3] 张虎胜.新形势下农业产业化发展问题探索[J].产业与科技论坛,2021,20(4):15-16.
[4] 窦祥铭.安徽省培育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探索与实践[J].农技服务,2020,37(9):117-119.
[5] 张伶,黄冬梅,任晓丽.发展特色农业推动乡村振兴:关于如皋黑塌菜特色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探索[J].农业科技通讯,2020(3):40-42.
(责任编辑:张春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