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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对云南的治理和影响

2024-09-03卞晓辉

中国故事 2024年8期

【导读】蒙古帝国自1253年征服大理段氏政权之后,便一直不断加强对云南地区的控制,一开始为军事统治与派遣宗王出镇相结合。元朝设立云南行省,强化了中央对云南地区的直接控制,使了云南地方政治制度内地化。在此基础上,元朝中央又在云南设置监察机构,推行屯田、兴学等一系列经济文化措施,一改汉唐时期的羁縻政策,强化了云南地区与内地的联系与往来。

战国末年,楚国庄蹻平定滇池,云南始与中原产生联系。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朝征服滇国,并设益州郡,云南地区正式划入中央王朝版图。两汉时期,朝廷在云南之地派遣郡守、县令、长吏驻守,同时任命部族君长为王侯邑长,实行土流相结合的统治方式。但总体说来,汉代对云南地区的统治以羁縻为主,实际控制力较弱。两汉之后,云南逐渐脱离中央政府的直接控制,并于唐宋时期建立了南诏、大理等政权。1253年,蒙古征服大理之后,云南重新归于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如何重建云南地区的统治秩序,确保稳定,成为元帝国边疆政策中的重要议题。

一、两汉以来对云南的羁縻统治

汉武帝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军出兵征讨滇国,滇王出降,汉朝遂在原滇国范围内设益州郡。东汉明帝永平十年(67年),汉朝增设益州西部属国,进一步扩展了对西南地区的统治。以管理不韦(今云南施甸)、嶲唐(今云南保山)等地的哀牢族以及云南(今云南祥云)、楪榆(今云南大理)、比苏(今云南云龙、兰坪)、邪龙(今云南漾濞)等地的昆明古代民族。至永平十二年(69年),合益州西部属国诸县为永昌郡,封哀牢的土著酋长为哀牢王,于太守之下继续统领其部族。

两汉在西南夷地区的主要统治形式是建置郡县及属国。新设郡县的地域范围与原来部族的分布区域基本一致,属国则是专为安置夷民内属而设,其所在的区域自然成为典型的非汉族聚居之地。综合来看,两汉时期中央政府对云南地区的直接控制程度不高,虽设有郡县属国等政区,但具体事务仍主要由部族君长自决。

东汉至三国时期,今云南之地属益州南中地区,蜀汉政权曾设庲降都督以统辖。西晋泰始七年,分益州之建宁、兴古、云南以及交州之永昌等南中四郡设为宁州。整个魏晋南北朝时期,宁州长期为爨氏等汉族移民的势力范围,游离于中央政府的统辖之外。隋统一之后,设南宁州总管府,爨氏一度主动归附隋朝,爨震、爨玩相继被任命为昆州刺史,但爨氏不久又率众反叛。开皇十七年(597年)二月,隋文帝派大将史万岁为行军总管,率军南征南宁州。隋军此次南征虽未在当地建立起全面行政管理区划,但对云南地区各少数民族影响很大,对唐代在这些地区推行羁縻政区起到了一定促进作用。

二、云南行省设立的历史背景

(一)蒙古帝国对云南的征服及早期军事统治

元朝在云南地区治理的一个重大成就,便是建立云南行省。唐中期至南宋,云南之地归属南诏及大理国,并不在中原王朝的管辖之下,直至元宪宗蒙哥三年(1253年),忽必烈率军攻灭大理国段氏政权,云南地区重归中央管理。学界认为,忽必烈1252年远征大理时实施了“绕道奇袭”战略,通过非直接路径,迂回包围南宋,实现南北夹击,从而有效削弱南宋的防线,借道藏边川西,灭大理,迂回至西南,自广西攻宋。宋人对此有清晰的认识:“臣十年前闻敌有斡腹之谋,欲借路云南,图我南鄙,当时说者皆以为迂。”也就是说,蒙古灭大理,是其灭宋计划中的一步。

既然如此,蒙古对原大理国地区的治理,就与对金朝故地的处理措施不同。最大的区别就是,大理等地更类似于军管,或者说是蒙古暂时驻军之地。蒙古灭大理后设十九万户府。大理国原本的地方行政区划是八府四郡三十七部,而在入蒙古之后,演变为了“万户府”这种军管性质的单位。这种军管持续长达十五年,至元七年(1270年),才开始改为民政意义上的“路”,直到“至元十三年正月丁亥,云南行省赛典赤以改定云南诸路名号来上”。也就是说,云南地区由万户府这样的军管单位彻底改设为行政意义上的“路”,前后共经历了长达21年之久。

在新拓疆土上采取万户府编制,实行军管制度,并非蒙古帝国在大理地区的首创。1247年,镇守西夏故地的阔端王子,作为蒙古汗廷代表,与吐蕃地方代表在凉州进行会谈。吐蕃诸部归附蒙古帝国,蒙古在青藏高原上设置了十三个万户府,以这种军事化单位对吐蕃进行管辖,包括户籍管理、赋税征派等。

大理在1270年之前,与吐蕃地区一样,属于万户府军管地区,各万户府下设千户,而大理地区最高的统治者,则是平定这一地区的名将兀良合台。

(二)云南地区的政治危机

蒙古帝国统治新附地区大多采用设置行政区划与派遣宗室藩王出镇相结合的手段。至元元年(1264年),时任蒙古汗王的忽必烈置元帅府于大理,命昔撒昔总制鬼国、大理两路,亦沿袭了这种军管制度。

至元四年(1267年)八月,忽必烈封自己的儿子忽哥赤为云南王,赐驼纽鋈金银印,同年九月,蒙古国置大理等处行六部,遣云南王忽哥赤出镇云南,“奉诏抚谕大理、鄯阐、察罕章、示秃哥儿、金齿等处吏民,编户籍,俾出赋役,置达鲁花赤统治之”。然而这位云南王却在不久之后的至元七年(1270年),被先前设的云南三十七部都元帅府的都元帅宝合丁毒死。可见,稳定云南局势,全面设置行省、郡县以进行内地化建设,对元中央政府而言是一项相当艰难的工作。

三、云南地区的行政变革

(一)设立云南行省

由于忽哥赤之死,以及云南当地日益严重的政治问题,忽必烈开始加强对此地的管控。至元十一年(1274年),已经称帝的忽必烈派遣宗室南平王秃鲁出镇云南,与此同时,另一位著名人物赛典赤·赡思丁,亦随行入驻云南。赛典赤·赡思丁扭转了云南江河日下的政治局面。他于当年被拜为云南省平章政事,在云南动荡不安的局势中,着手政区改革。

赛典赤于至元十二年(1275年)提出由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之事,并统一受行省节制,其后又上奏改云南各地千户、万户为令长,这些措施均得到朝廷的批准。云南行省的建立,进一步强化了对云南地区的管辖。“至元十二年,(赛典赤赡思丁)奏:‘云南诸夷未附者尚多,今拟宣慰司兼行元帅府事,并听行省节制。’又奏:‘哈剌章、云南壤地均也,而州县皆以万户、千户主之,宜改置令长。’并从之。”将原有的军事权下移至云南下属各宣慰司,将原有的万户府军管体制,改为路府州县。双管齐下之后,云南大理地区自隋朝以来六百年的独立行政终结。

关于当时政区建制的具体过程,《元史·地理志》称:“宪宗五年(1255年),立万户府十有九……至元七年(1270年),改为路。(小注:八年,分大理国三十七部为南、北、中三路,路设达鲁花赤并总管)十三年,立云南行中书省,初置郡县。”关于云南设置郡县的时间,《地理志》的记录更为可靠,且记载中所说的从设置万户府,到改置路,再到置郡县,真实反映了元朝初年云南政区改制的曲折历程。

云南行省官府构建之缜密,不仅超越前朝,更在元朝南方行省中独树一帜。该省下辖37路、2府、3属府、54属州及47属县,尚有众多甸寨军民府未计其内,展现了元朝对云南地区行政管理的细致与全面。此外,元朝在云南的行政区划上进行了重大调整与拓展。设立云南行省,将该地区正式纳入中央政府的直接管辖之下,这一变革彻底改变了云南长期以来的行政格局。同时,元朝还设立了多个宣慰司,如曲靖、乌撒乌蒙、罗罗斯、大理金齿、临安广西元江、八百、银沙罗甸、蒙庆、邦牙以及威楚开南等,这些宣慰司遍布云南及其周边地区,进一步强化了中央政府的治理。下辖的丽江路宣抚司与广南西路宣抚司,也进一步巩固了元朝在云南的统治。云南行省的管辖范围广泛,不仅涵盖了今云南省和贵州省西部、四川省西南部,还扩展至缅甸北部、越南西南部、老挝和泰国的北部,其广阔的统治区域彰显了元朝在云南地区的强大影响力,远超之前历代王朝和地方政权所置的政区。

(二)云南行省的相关改革

首先是云南政治中心迁移。元朝将云南地区的行政军事中心自大理移至中庆。赛典赤·赡思丁于至元十一年(1274年)七月抵大理,不久之后便迁云南行省于中庆,而大理的主政官,由故大理国皇帝段兴智的弟弟信苴日充任。

蒙古灭大理之后,虽然有兀良合台等蒙古将领镇守云南,但是作为云南当地的最大势力,大理段氏仍保持着相当强大的影响力。盘根错节的本土势力关系,导致权力争斗白热化。形成云南元帅府、出镇宗王、大理段氏,与新设的云南行省共存的局面,在这种混乱场面下,根本施展不开举措。有鉴于此,赛典赤将云南省治迁至中庆,而早在至元七年(1270年)便已设置的大理路总管府,则以大理段氏出任总管。

其二是云南行省的机构建设。云南行中书省建立之后,接踵而至的是一系列正规化、内地化的行政补充。至元二十年(1283年)三月,设立云南按察司,云南行省的监察机构出现,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五月己巳,立云南行御史台,两年后废云南行台,改置云南肃政廉访司,而在至元三十年(1293年)至大德二年(1298年)之间又一度复置云南行台。云南行台使得云南行省的性质变得跟中原一样,云南地区不再与高丽地区的征东行省一样仅存名义,而是成了中央政府实际管辖的实土。

元朝治理云南,是对边疆治理策略的一次重大革新。其贡献不仅在于结束分裂割据、实现政治统一,更对云南乃至整个西南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产生了深远影响。

元朝在云南设立行省,正式将其纳入中央直接管辖,为云南的统一与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政治基础。在此之前,云南虽多次归属中央王朝,但往往作为边疆地区,治理权多分散于各地土司手中,中央的控制力较弱。元朝设立行省,加强了对云南的行政管辖,使云南与中原地区的联系更加紧密,加强了国家统一和中央集权。元朝在云南构建驿道网络,加强了内部交通联系,也推动了云南与邻省、外邦的联系。中庆至大都的驿道,不仅显著推动了沿线地区的经济开发,更成为云南与中央政府沟通的桥梁。这些驿道加强了云南的经济实力,也为文化繁荣提供了条件。

在元朝的治理下,云南的经济快速发展。设立屯田管理机构,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建立儒学提举司和学校,培养了大批人才,推动了文化繁荣;设立榷税官,加强了税收管理,为国家财政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措施,使云南在经济、文化方面取得了长足进步。此外,元朝在云南推行土官制度,也是治理策略的一大创举。土官制度是在承认地方土司原有权力基础上,通过中央政府的册封和任命,使其纳入国家行政体系的制度。这既尊重了地方土司的利益,也加强了中央政府对地方的控制力,实现了中央与地方的有效合作。这一制度在云南成功推行,为明清两代在边疆地区的治理提供了有益借鉴。

元朝治理云南的贡献与影响,不仅体现在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更在于对后世边疆治理策略的深远影响。元朝通过设立行省、建设驿道、推行土官制度等措施,成功实现了对云南的有效治理,为后世的边疆治理提供了宝贵经验。元朝在云南的治理也促进了民族融合和文化交流,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奠定了基础。

元朝为云南等南部边疆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元朝在统治策略上明显区别于前朝,将重心南移,特别聚焦于云南开发。明清两朝,云南等南部边疆地区更是成为国家资源的重要来源,对其的深入开发与全面经营进一步巩固了这一地位。忽必烈及其所开创的元朝,对云南的再次统一和繁荣发展作出了卓越的贡献,不仅推动了当地历史的进程,更为后世留下了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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