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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生成路径研究

2024-08-20张坤潘星

行政与法 2024年8期

摘 要:乡村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载体,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强化乡村治理能力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议题。随着数字技术发展速度加快,应用场景日趋丰富,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成为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的重要途径。聚焦数字技术对乡村自主治理生成的强大推动作用,在回顾基层治理历史发展特征、爬梳学术界已有相关研究成果后,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相关论述为理论基础,构建乡村自主治理的“利益聚合—行动协同”分析框架。通过分析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典型案例,描绘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发展样态,证明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实践的可行性,明晰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实践趋势,并进一步归纳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共性范式,提炼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集成路径,据此提出以利益聚合适应性建构乡村治理共同体,以行动协同多维度驱动乡村治理自主性的对策建议,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生成提供路径支撑,助力提升乡村治理效能,实现乡村治理现代化。

关 键 词:数字技术;自主治理;乡村治理

中图分类号:D035.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24)08-0078-13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随着信息化社会快速发展,数字技术应用场景日趋丰富,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数字技术关键词,更为频繁地出现在乡村治理场域中,新的治理模式和实践样态不断涌现,数字技术成为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推动乡村治理变革的重要手段,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已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然而,在数字技术向乡村社会延伸加速,数字乡村建设探索实践不断深入的趋势下,作为治理主体的乡村却面临自主性不足的问题。数字技术在赋能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变革了乡村治理环境和治理方式,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发挥了强大动能。但与之相应的数字形式主义、工具依赖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致使村民主动参与治理活动的能力与意愿较低,参与治理热情不足,引发了乡村公共性削弱、主体性地位丧失等“乡村自主性流失”问题,乡村自主性治理的缺乏,严重制约了乡村治理质量提升,阻碍了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实现。由此,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转型的背景下,应重新审视数字技术和乡村治理的关系,明确技术赋能乡村治理的方向。从乡村治理本体出发,强化数字技术的正向作用,重塑乡村治理的主体地位,探究数字技术与乡村自主性治理生成的耦合路径,实现数字技术赋能乡村高质量发展。

从治理历史实践来看,尽管乡村治理结构秉着“双轨政治”的期待,但偏向“单轨政治”或为常态。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政权下沉、治权吸纳”保障了农民的政治权利,激发了村民自治的热情,但随后推行的“政社合一、治权统合”加速了国家权力向农村基层社会的渗透和扩张,限制了村民在基层治理中的活力。改革开放时期,“乡政转型、村民自治”为农村基层治理格局奠定了基础,但出现的村委“行政化”现象,自治制度与“两委”架构不协调等问题,构成村民自治的深层张力。[1]进入新时代,“政社协同、三治融合”回应了乡村现代化治理需求,激发了乡村秩序活力,但因协调秩序与发展的“乡政村治”失衡,加剧了国家与农民的紧张关系。[2]乡村治理现代化进程,总是在解决旧的问题而又形成新的问题,变革旧的机制而又形成新的矛盾,先后继替的辩证环节虽然呈现阶段性转型的特征,但也表明了“自上而下”政治轨道的强势,以及“自下而上”的政治轨道所受的抑制。在乡村治理的一系列实践探索中,网格化、积分制、清单制等治理手段的应用,促进了乡村管理的精准化,村民激励的制度化,矛盾调解的规范化,增强了村民参与治理的信任感、认同感与获得感,但村民参与治理的动机不够、能力不足、渠道不多等困境依然阻碍着治理目标的实现。[3]技术赋能乡村治理作为一种新兴的治理方式,为构建政府、组织、村民协同的治理平台,激发村民参与治理主动性,实现乡村自主性治理创造了新契机。

目前,学界聚焦数字技术与乡村自主性关系的研究成果较少,仍需进一步深入讨论。首先,已有文献的研究视角多关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效果,主要表现为两条主线:一是研究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可行性,基于“自主治理”理论考察数字技术对乡村治理的效应,并进一步分析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影响机制,明确了数字技术利于乡村自主治理功能的发挥。[4-6]二是研究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动力机制,探究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运行逻辑。[7][8]可以看到,上述两条研究主线,忽视了对于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社会自主性生成的探讨。其次,在研究内容上,现有的成果多侧重探究外在因素,鲜少聚焦乡村内部领域,缺乏对数字技术促进“自下而上”乡村自主治理的实现机制论述。最后,已有文献的研究多从单一案例出发,探讨其实践成功的原因和价值,但微观细致地刻画乡村自主性治理运行机制受区域独特性的影响,难以形成对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生成路径更为普适的推广价值。

二、理论逻辑与分析框架

(一)理论逻辑

优化乡村基层治理格局和治理体系,是新时代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关键。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相关论述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根本遵循和科学指南,亦是探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理论依据。

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契合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乡村治理问题要从村民关心的事做起,要从村民满意的事情抓起。瞄准村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解决好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精神教育、就业生产、设施建设、服务供给等问题。数字技术凭借着其优势,能够更为直接地收集村民需求,更为效率地满足村民需要,进一步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有效性。因此,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遵循了创新社会治理的核心价值,不断满足了村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引导村民主动参与社会治理,主动承担社会治理责任,共同享有社会治理成果,以乡村利益的聚合,促成乡村治理共识达成。

另一方面,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推进了基层治理格局的构建。面对基层治理事务的复杂性,激发乡村自治主体活力,调动并发挥广大村民力量,利于推进基层治理格局的构建。以数字技术嵌入乡村治理,增强了乡村处理事务的能力,弱化了乡村治理的复杂性;保障了村务公开的透明性,促进了乡村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敦促了政策制度的落实,推进了乡村良好社会秩序的构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正是以协调乡村治理行动为切入点,调动了村民的积极性,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扩展了乡村社会有效治理路径的形成。

(二)乡村自主治理:“利益聚合—行动协同”分析框架

乡村治理自主性生成主要面临三个基本问题:一是乡村社会缺乏利益聚合共同体建设和维系手段,村民集体行动难以达成。共同体内在包含了利益相关和共享的身份认同,构成了个体与公共制度连接的中介。[9]乡村社会面临的公共性流失,村民参与度不高,集体经济实力不足等问题,其背后折射出的是村民内部合作困境,当村民无法通过集体表达利益需求、获得利益激励时,村民社会行动的价值法则将表现出强烈的个人主义特征,村民行动与集体行动路径逐渐分化,基于乡村组织而向村民提供的治理内容输入效力被降低。二是乡村社会缺乏对治理行为的有效监督,集体对村民的承诺难得认可。监督体系尚不健全和监督成效有限问题较为突出。从村务监督机构来看,作为行使监督权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未能有效监督村级权力运行。村书记与村主任“一肩挑”,导致监督的效力难以介入村务决策、村级权力的实际运行中,监督主体与监督对象同为一人,村务监督机构的独立监督、权力制衡等功能未能有效发挥,乡村监督未能摆脱自我监督的痼疾。[10]从乡村治理过程来看,“形式化”问题仍未杜绝。“项目制”的实施强化了乡村治理绩效考核倾向,“政治锦标赛”现象塑造了乡村治理的短期取向,“形式主义”成为乡村治理的重要选择,乡村自主治理的社会公共价值逐渐丧失。[11]三是乡村自主治理“碎片化”,村社对资源的利用统筹不足。长期的资源条块分割管理惯习,使得乡村社会难以实现资源的优化重组与合理配置,加之乡村基层治理能力限制,治理主体工作精力被分散,乡村治理整体性的形成受到阻碍。

针对乡村自主治理在治理场景搭建、治理行为监督、治理内容碎片等方面的问题,需要从技术赋能角度着手,塑造乡村利益聚合共同体,完善乡村治理监督体系,统筹乡村治理资源,为乡村自主治理提供数字支撑,推进乡村自主治理赋能精准化。结合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理论逻辑,与乡村治理自主性生成面临的基本问题,为了实现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首先要构建一个“利益聚合—行动协同”框架。与传统的“利益聚合—行动协同”不同,数字技术凭借着在信息传播、空间拓展、资源协同等方面的优势,提升政策信息向“公共池塘”输送效率,打造了线上线下双重治理空间,促进了内部资源配置效益,数字技术通过信息、空间、资源等治理要素,对村民进行治理方向引导,乡村内部向利益靠拢的过程,促进了乡村内部群体聚合的达成。据此,自主治理理论所聚焦的规模较小的“公共池塘”形成,乡村自主治理实施的空间得以搭建。同时,数字技术也为“公共池塘”的治理提供了新策略,数字技术较好地兼顾了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工具理性所崇尚精确计算功利的方法,与价值理性关注的赋予选定行为以“绝对价值”,在数字技术赋能后的治理行动上得到了很好的协同,统筹了治理主体、治理内容、治理方式在体系内部的衔接,从而促进了制度供给、可信承诺、相互监督的价值循环与持续。

三、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案例模式与共性范式

为更好地描绘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阶段性样态,进一步阐释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实践趋向,笔者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的乡村自主性治理案例进行爬梳,“类型化”归纳具体案例实践模式,总结概括出具有共同规律性、普遍适用性、广泛借鉴性的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范式,以期推进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融合深度,拓展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融合广度,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新的基层社会治理图景。

(一)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案例模式

2020年公布的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秉承着优化“三农”信息服务体系、塑造乡村数字经济新业态、挖掘数字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的使命,在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上提供了先进的实践范例。①在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内已取得实践成就和社会认可的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后,笔者分析其内在构成要素内容,总结出具有代表性的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模式,即“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党建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生产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基建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服务型”等4个乡村自主性治理模式,以期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社会基层自主性治理提供引导范式和实践借鉴(表1)。

⒈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党建型自主治理模式。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将“数据促融通、系统提质量”作为工作思路,创建“智慧党建”系统平台,将数字技术融入基层党建全过程,压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激发基层党建工作新活力,以数字技术赋能提质基层党建引领,推进乡村自主治理。首先,搭建党建教育数字化平台,开远市收集乡村党员干部和党员群众的培训需求信息,通过整合多部门的培训资源,将党员教育视频片和培训师资信息上传平台,形成线上教学资源库。其次,积极探索党员群众教育管理新模式,依托“云岭先锋”APP等党支部线上系统,借助村组干部“双提升”项目、“万名党员进党校”、乡村“领头雁”等培训教育平台,开展菜单化、智慧化的乡村党员教育管理新模式,党员干部可以在系统上查看培训菜单,选择培训师资,管理培训学时。同时每月发布的“智慧党建”大数据提醒信息,很好地督促了基层党建整改工作。最后,强化“智慧党建”在基层治理的统筹引领,多方面调集力量,推进党建工作、社会治理与数字技术的深入融合,运用“智慧党建”平台的大数据功能,监督便民服务的全过程,压实业务人员职责,借助便民服务站点,开展“为民服务办件事”活动,提高行政部门业务办理效率,切实打通了为民办事“最后一公里”。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开远市作为技术赋能乡村党建型自主性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从搭建数字党建平台、数字化变革培训模式、强化党建工作统领等方面,以数字技术赋能基层党组织建设,提升乡村党员接受党组织教育的便捷性,引导乡村党员主动接受组织教育,自觉提升自身思想境界。同时,发挥党组织先进的价值指引功能,深入推进基层党建与其他业务的深度融合,进一步提升党组织团结群众、带领群众、服务群众能力,形成党建引领乡村自主性治理的组织秩序。可见,开远市探索的技术赋能乡村党建模式,既调动了乡村内部群体参与治理的积极性,又发挥了基层党建对乡村工作开展的强大组织力,在乡村党员组织党建工作、参与党建工作、完成党建工作的过程中,塑造了乡村治理的主动性,开创了乡村党建新局面。

⒉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生产型自主治理模式。湖北省秭归县把数字乡村建设作为提升自主治理水平的动力引擎,积极推进数字技术与传统农业生产融合发展,数字化乡村生产全链条,打造科技农业示范基地及农业信息化综合应用平台,激活农民主体性,增强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智慧农业生产方面,搭建环境检测系统,将智能气象站、土壤墒情仪、虫情测报系统搜集的生产数据回传到后台,为农作物生产管理提供数据支撑;推进农业生产数字化转型,成立覆盖智能数据管理网络、智能水肥应用设施、智慧植保系统、智慧农机装备的智慧农业生产示范园,解放了农民的肩膀。智慧农业营销方面,成立大数据电商服务平台,将消费者、企业、农户齐聚“云”端,截至2023年底,秭归县电商企业已有2600多家,电商从业人员超6万人,全年网络销售额达到40亿元;[12]利用数字技术分析市场信息优势,每月两次对全县电商销售的品种、销售区域、市场走势进行大数据分析,为农业市场决策提供依据。在智慧农业供应链方面,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行树编号、果编码,实现产品从田间到舌尖全程质量可追溯、可管、可防、可控、可查;推行电商网点、物流站点全覆盖,秭归县已建成县级电商服务中心,乡镇级电商服务中心,村级电商服务站点的三级电商、物流网点体系。当地形成了“果农种得好、物流跟得上、产品卖得火”的良性循环。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农业生产全链条,以经济发展为目标聚合了乡村发展的主动力量,绘就了乡村自主治理的新图景。

湖北省秭归县作为技术赋能乡村生产型自主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回归农业生产的主体任务,基于省内县域乡村的特色,找寻其自主性治理的独特优势,激发农村生产链条上多元主体参与其中的积极性,在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生产的场景中,增强了农业生产动力,焕发了农民生产活力,展现了以乡村农业生产为抓手的自主治理模式。可见,推进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要基于乡村发展的资源要素禀赋,回应乡村发展与日俱增的物质需求,根据乡村的发展定位和功能布局,瞄准融合要点、发掘融合资源、创新融合方式,深度推进农业生产与平台市场对接,促使乡村的外向性资源要素与乡村的内向性自主能力结合,以数字技术串联乡村农业生产、事务管理、经济发展各个板块,有机整合乡村生产与乡村治理,形成以数字技术为关键介入点的乡村产业新发展格局。

⒊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基建型自主治理模式。浙江省慈溪市的果蔬种植面积居浙江前列,对农产品冷藏保鲜需求强烈。慈溪市以数字化改革为手段,推出共享冷库数字化应用,实现农产品冷藏保鲜业务全穿透、主体全上线、服务全集成。首先,慈溪市聚焦农业发展对基础建设的需求,找准问题切口。农户对农产品产地冷链物流的需求主要有四个方面,即“建设更多数量的冷库”“提高已建冷库的利用率”“及时便捷获取行业信息”“好产品能卖出好价钱”,慈溪市梳理分析农民群众的需求,明确了建好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对当地农业发展的重要性,锁定冷链物流“小切口”,利用数字化改革手段,构建“共享冷库”数字化应用。其次,构建基础建设云端应用场景,集成做好服务。“共享冷库”数字化应用通过变革传统的业务流程、组织结构、制度规定,推进便民综合服务能力的提升。通过构建“共享冷库”多跨场景,将规模在50立方以上的冷库信息“上图入库”,开发手机端应用,结合电表数据、用电量趋势,分析冷库空闲利用情况,便捷冷库业主管理工作。同时,向农户提供智能找库、地图找库、VR看库等功能,帮助农户及时找到合适的冷库。最后,扩宽基建功能发挥空间,牵引其他服务提质。“慈溪农产品冷库一张图”实现了对项目情况和冷库状态的监管,提升了项目实施绩效;冷链项目实施实现了农产品错峰销售,保障了农户增收致富;联合了多部门共同建设的“共享冷库”一张图,推进了跨部门跨行业的业务协同进程。

浙江省慈溪市作为技术赋能乡村基建型乡村自主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创新了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使用方式,革除了以往重设施建设、轻社会管理和运维的弊病。通过调查用户需求,构建云端场景,提质相关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增加产地仓储保鲜库容,布局产地冷库存储设施网络,优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运营维护的全过程,实现了乡村内部基础设施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数字技术的开发和使用,减轻了村民参与生产经营的阻碍,推进了村民需求、基建利用、市场秩序的结构共生与功能耦合,保障了村民对基础设施红利的享有,为维护村域联盟的共有利益,保证利益获得可持续性,村民的离散无序状态逐步瓦解,乡村内部的组织性和公共性逐渐增强,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而提升治理水平的方式,已成为塑造乡村自主治理的独特路径。

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服务型自主治理模式。重庆市渝北区抢抓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机遇,把推动“乡村智治”作为完善乡村治理体系的重要抓手,积极探索乡村服务领域的智能化应用,有效破解了乡村治理过程中存在的管理难、办事难、互动难等问题。一方面,渝北区夯实乡村智治的基础性工程,精准化筑强治理主阵地。渝北区构筑“地网”“人网”“天网”融合的“一网通”平台,以自然村落、村民小组为标准,划分为635个网格,全面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地网”;以“智慧天眼”工程为载体,建设乡村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多媒体显示屏,实现全覆盖布控、无盲区监控,织密乡村治理“天网”;以加大农村网格工作经费投入,增配备网格员,鼓励各条块人员下沉,开展各类专业培训,配齐建强“人网”。通过三网融合,渝北区已形成村在网中、户在格中、人在其中的乡村治理网。另一方面,建成乡村综治“数据池”,实时化服务群众零距离。依托乡村治理智慧化平台,渝北区全面采集农村地区的人口、房屋、特殊人群等信息,建成乡村综治“数据池”。渝北区基于“数据池”,探索乡村数字治理“多元服务模式”,通过建设“村村享”综合服务平台,解决了群众办事门难找、手续繁、跑路远等问题;通过推广“钉钉乡村”数字服务平台,整合村内党务、政务、劳务等服务资源,让数据多跑路,服务零距离;通过推行“积分制”治理模式,把农村环境整治、村容村貌维护纳入积分管理,便捷村民曝光环境“脏乱差”等问题,促成群众共建共参与。渝北区以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服务,让乡村居民在自主治理中找到获得感。

重庆市渝北区作为技术赋能乡村服务型乡村自主治理模式的典型代表,紧抓乡村治理核心的服务提供,利用智能化的服务平台搭建和多元的乡村服务模式驱动乡村服务提供的全过程,再造传统乡村服务供给流程,通过搭平台、筑阵地、建渠道、优服务,改变了“一张嘴、一支笔、两条腿”的弱效乡村服务提供方式,强化了乡村承接政府资源的能力。可见,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服务既实现了对乡村主体行为的规则输入,又扩宽了乡村社会自主治理的空间,乡村对治理行为的漠视态度在享受可及性服务的过程中得以改变,数字技术转变了乡村以“约束”为关键的刚性治理传统,重塑了乡村治理行为供给的内核,形成了共享、共建的柔性化治理新趋向,开辟了乡村自主治理建构的新路径。

(二)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共性范式

通过对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地区4个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典型案例的分析,全面审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党建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生产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基建型”“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服务型”等类型化的乡村自主性治理模式,不难发现,上述模式蕴含着揭示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共同规律,体现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普遍做法,对其他地区乡村单元运用数字技术推进乡村自治治理,提供了具有借鉴意义的共性范式。这一乡村自主治理共性范式所阐释的本质为: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与乡村振兴双轮驱动下,数字技术介入乡村治理是一个聚合治理需求、搭建治理平台、优化治理供给,从而实现治理主体意识塑造的过程(见图1)。因此,构建以乡村发展需求为导向,以数字技术为连接点,以自主治理行为为产出的乡村自主治理导引方式,推动了乡村主流意识形态建设、生产供给需求对接、基建设施开发利用、服务内容提质升级等,构成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共性路径选择。

与传统强调政府“赋予权力”、单向索要“资源让渡”不同,数字技术对乡村治理的赋能点在于转变村民对治理行为实施过程的认知,既突出了乡村身份由被动转为主动的治理主体地位回归,又彰显了政府对乡村自主决策和自主管理行为的引导功能,实现了乡村单元自治与行政联合、市场与价值融合、要素与功能组合、活力与秩序整合。乡村地区在依循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共性范式进行实践时,既要坚持承接上级政府规则输入,又要找准自身在构建治理场域中的角色定位,运用数字技术对接乡村要素板块,拓宽传统意义上的乡村治理空间,持续推进数字技术与党建融合、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数字技术与基建融合、数字技术与服务融合,深入探索数字技术对意识引领、生产提质、功能开发、业务再造等治理内容优化改造,有效盘活人口、资源、资本、数据等要素活力。同时也要基于行为主体共识、治理过程情境、治理行为提供,进一步明确乡村自主性治理共同体聚合动力,明晰乡村自主性治理协同驱动维度。

四、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生成路径

基于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的理论框架、案例模式以及共性范式提炼,探求更为普遍意义上的乡村自主性治理生成方式,需要从“利益聚合—行动协同”框架出发,着力发挥数字技术的扩散效应,以利益聚合村民形成公共池塘,以行动协同过程构建治理秩序,激发数字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动力,明确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生成路径。

(一)寻求利益聚合,适应性建构乡村治理共同体

“拥有共同利益是维系真正共同体的核心纽带”[13],村民自发、自觉的实践活动是结成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成因。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不但提升了对乡村内部资源认识的精细程度,还提升了资源产出利益对村民的聚合效率。因此,探寻乡村自治性治理的生成,需先寻求乡村利益聚合点,根据乡村的问题需求、主体能力、资源禀赋,建构乡村治理的共同体。

⒈锚定问题需求,实现精准赋能。数字技术赋能乡村治理,要以场景需求为导向,精准锚定数字技术的嵌入点,动态调整数字技术以适应应用需求和环境变化。追求治理有效性是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活动的目标之一,在动员乡村内部主动参与治理活动建构稳定秩序时,也需兼顾治理成效的显著性。一方面,聚焦乡村难点堵点问题。从已有的乡村自主治理案例来看,乡村自主治理的党建型、生产型、基建型、服务型,都突出了地方群众需求和诉求的主线,数字技术以“小切口”入场,牵引村民参与、协作、捆绑,进而抑制乡村利益分化趋势,聚合村RIvamD+YNca5xitxkZCT/w34uQr7pIS8i/hLlRyxu8k=民多元利益诉求,创设满足乡村群众期待的“大场景”,在技术赋能乡村治理场景由分散式变革集成式的过程中,资源供给端和服务需求端围绕问题的解决实现了匹配,乡村群众以自主的行动方式满足自身需求,并收获了良好体验感。另一方面,坚持动态调适场景间互动。乡村是国家治理的基石,虽然社会发展对乡村治理提出新的要求,但乡村因其自身局限而弱质,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性治理为乡村治理提供外脑,在促进乡村内部与外部治理场景有效互动的过程中,借用数字技术信息传递优势,以第三方视角发现乡村发展问题,借鉴乡村治理方法,提升乡村自主治理水平,已是更为有效的方法之一。所以数字技术不但能提升锚定乡村自主治理问题的准确性,还能提升乡村自主治理问题解决的契合性、先进性,从而实现精准的赋能。

⒉提升主体能力,实现个人赋能。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关键在于“人”的质量提升,乡村内部群体是乡村治理任务的主要承担者,也是乡村治理成果的主体享有者,乡村治理参与者的素质和能力影响着乡村治理共同体建构,因此,只有尊重并强化村民的主体地位,提升村民参与治理的能力,才能更好地焕发乡村自主治理内源动力。一方面,完善乡村信息技术软硬设施建设,保障村民对数字应用的可及性。数字信息技术的软硬设施是实现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基础,加大数字设施建设,完善数字资源整合,才能更好地利用信息技术将村民聚合。要继续落实推进“三网”建设和升级,完备乡村数字信息服务体系,让信息技术真正走进千村万户;要坚持整合优质数字信息资源和技术,打造满足村民不同层次的数字平台,不断拓展数字技术的应用实践空间;要适当简化数字平台操作流程,弱化信息壁垒的消极影响,提升村民参与数字乡村建设积极性。以硬件设施搭建和软件内容的完善,助推村民数字技术应用能力的提升。另一方面,加强乡村数字人才培养,发挥数字乡贤对乡村发展的引领作用。数字时代下的乡村发展,需要掌握新理念、新技能的乡村人才,这些乡村人才在从事乡村生产、融入乡村生活中不断影响着乡村发展。在培养数字乡村数字人才时,要提升村民数字素养,通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班,设置相关激励政策,激发村民使用数字化设备的意愿和兴趣。同时,也要兼顾数字人才投身乡村发展的热情培养,将乡村数字人才与乡村福祉增进联结,引领乡村思维革新、认知提升,最大化数字技术的溢出效应。

⒊契合地域禀赋,实现方法赋能。建构乡村治理共同体要基于乡村地域禀赋,以数字技术和区域资源的耦合,推进技术赋能乡村自主治理的可持续形成,通过思维的更新带动方法的创新,实现乡村自主治理的“时代性”与“传统性”共轭。一方面,保持乡村本土资源特色,探寻数字技术与本土资源的结合点。自然资源、文化资源是乡村发展的根,数字技术为乡村治理提供新思路、新方法时,要保护乡村发展的资源特色,尊重传统乡村的内部规则和价值依托。杜绝形式主义的技术赋能方式生硬地开发利用乡村本土资源,警惕数字迷恋、技术陷阱、数字依赖等新问题。防范采取先破后立的赋能行为,粗暴地推倒破坏乡村熟人社会规则,积极应对技术抵制、技术恐慌等乡村社会心理忧惧,避免陷入“数字负能”陷阱。另一方面,持续革新数字技术应用手段,进一步内探乡村自治赋能点。数字技术在乡村场域内的积极实践,肯定了数字技术对乡村自主治理的正向意义,数智党建、数商兴农、智慧基建、数治服务更新了乡村传统治理方式,但数字技术的潜力远不止于此,就乡村自主治理发展趋向而言,可以继续深入探索数字技术赋能点,促使数字技术契合乡村更复杂的治理场景,覆盖乡村更多的治理层级,完成乡村更多样的治理任务,实现数字技术与乡村地域禀赋深度融合,发挥数字技术对乡村治理共同体建设推进作用。

(二)促成行动协同,多维度驱动乡村治理自主性

适应性建构乡村治理共同体后,围绕利益、价值、组织等要素,促成村社集体内部的个体互动、行动逻辑、关联机制趋向协同则是塑造乡村治理自主性的重要议题,可以从制度供给、可信承诺、相互监督这三个维度出发,驱动村社集体自主性生成。

⒈强化制度供给有效性,破解集体行动困境。制度与行动者之间的互动关系,体现在人的能动作用对社会制度的影响,也体现在制度对行动者行动的促发。[14]乡村自主治理行为的生成需要制度供给维度的有效保障。一方面,运用数字技术优化乡村制度设计,保障乡村制度供给效率。数字技术具有降低信息传递成本,吸纳多元参与主体,开放公共话语空间的优势,推进数字技术深度融合乡村决策商议、规章制定的各环节,创新乡村制度供给的形式、内容和方式,保障村民集体的权益,回归村民在治理活动中的主体地位,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标准体系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运用数字技术促进乡村制度更新,提高乡村制度供给适配性。数字技术拓宽了村民表达个人利益、社会权益、道德情感诉求的渠道,营造了更为自由和公平的民情民意沟通氛围,村民参与制度补充、修改、完善的行为,有效结合了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便捷了对制度内容的了解吸收,增强村民对制度的认同与肯定,敦促村民自觉遵守落实制度,从而破解传统乡村治理的集体行动困境。

⒉塑造可信承诺规范性,引导正向公共秩序。达成可信承诺是实现乡村自主治理的关键。数字技术的精准性、记忆性和追溯性,弥补了乡村治理主体责任不明、监督惩戒依据不足等缺陷,数字技术的使用标定了治理行为,增加了违反规则的风险成本,纠正了乡村自主治理偏差,引导公共秩序正向循环。一方面,明晰主体责任边界,推动治理责任向共担、分化转变。责任的共担和分化利于形成集体精神和价值认同。要持续推进数字化乡村业务流程再造,设置乡村治理成员权利、责任标签,提升乡村共同体成员自我约束、自主管理意识。要数字化村务公开方式,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率,保障乡村治理行为透明。要数字化村民建议反馈流程,便捷村民参与乡村治理途径,引导乡村共同体成员主动监督、积极作为。另一方面,明确制裁约束内容,依据违规程度分级分类惩戒。条理清晰的制裁约束规章有利于弱化集体行动中的投机动机,落实分级分类的惩戒举措有利于遏制集体行动中的搭便车行为。例如:建立数字积分平台,通过设定奖惩规则,对村民的贡献行为予以奖励,或对村民的违规行为予以惩戒。村民在奖赏获得与惩戒警示的共同强化下,逐步向良性公共秩序靠拢,最终实现乡村共同体成员间的可信承诺达成。

⒊增强相互监督积极性,保障治理目标落实。“公共池塘”内部的相互监督,既增强了成员相互监督的积极性,又降低了监督成本。村民关注监督内容,参与监督活动,营造了乡村相互监督的氛围,促进了乡村自主治理行为与目标协同。增强乡村群众相互监督的积极性,一方面,要搭建常态化数字监督平台,保障规则的顺利运行。数字技术方便了监督人与监督机构的信息传递,借由数字监督平台进行咨询沟通、民意反馈、信息披露等监督活动,缩短监督信息的从发现到上报的时间,提升乡村自主治理效率。同时,数字技术推动治理层级由金字塔形向扁平化发展,通畅传统乡村治理层级滞碍,助推乡村自主治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另一方面,构建监督获益渠道,强化村民监督行为感知。通过数字技术向村民赋权,保障村民对公共利益的获取,提升村民对公共事务的监督管理动力,如:设置数字网格长,落实划片包干措施等。通过数字技术向村民提供平台支撑,保证村民个人利益的获得,激发村民维护个人利益行为,如:数字监管整治乡村环境,数字监督农村集体“三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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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gital Technology Empowerment: Research on the Generation

Path of Rural Autonomous Governance

——Based on the Analysis of Typical Cases in the National

Digital Village Pilot Areas

Zhang Kun, Pan Xing

Absrtact: Rural areas are an important carrier for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capacity, and improving the rural governance system and strengthening rural governance capacity are important topics for Chinese modernization. With the acceler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digital technology and the increasingly abundant application scenarios, 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way to improve the modernization level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by empowering rural self-governance with digital technology. 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owerful role of digital technology in promoting the generation of rural self-governance, reviews the historical development characteristics of grassroots governance, and combs through the relevant research results in the academic community, and constructs an analytical framework of “interest aggregation and action coordination” of rural self-governance based on the relevant expositions of General Secretary Xi Jinping on grassroots governance. This paper clarifies the practice trend of digital technology empowering rural self-governance, further summarizes the common paradigm of digital technology empowering rural self-governance, and refines the integration path of digital technology empowering rural self-governance, and proposes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 for building a rural governance community with benefit aggregation adaptability and driving rural governance autonomy with action synergy in multiple dimensions, so as to provide path support for the generation of digital technology-enabled rural autonomous governance, in order to improve the efficiency of rural governance and realize the modernization of rural governance.

Key words: digital technologies; autonomous governance; rural governance

(责任编辑:刘 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