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西魏府兵不依《周礼》建制
2024-08-15赵帅淇
摘 要:陈寅恪认为,西魏府兵制度的建设含有比附《周礼》军制的成分。陈氏的判断肇端于对《玉海》所引《后魏书》文字的误读,并且在稍后的研究中实现了自我纠正。“六军”虽源出《周礼》,但意义早已泛化,西魏府兵之制并非以《周礼》为依据。《玉海》引《后魏书》“仿周典置六军”的记载,与《北史》中“初置六军”的记载同源,均出自“隋修五代史”工程中的魏澹《后魏书》。此类记载不见于《周书》,当与《周书》和《后魏书》围绕北周“起元”问题而产生的记载互补有关。
关键词:陈寅恪;府兵制;《周礼》;魏澹;《后魏书》
中图分类号:K239.2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1-0300(2024)04-0098-06
收稿日期:2024-01-22
作者简介:赵帅淇,男,黑龙江大庆人,中国人民大学历史学院博士生,主要从事北朝隋唐史研究。
府兵制度和六官体制,一文一武,成为西魏北周制度建设的双子星,历来是学界关注较多的两个主题参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 唐代政治史述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滨口重国《西魏の二十四軍と儀同府》,收入《秦漢隋唐史の研究》,东京:东京大学出版会1966年版;唐长孺《魏周府兵制度辨疑》,收入《魏晋南北朝史论丛》,中华书局2011年版;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中华书局2011年版;谷川道雄《隋唐帝国形成史论》,李济沧译,上海古籍出版社2018年版;吕春盛《关陇集团的权力结构演变:西魏北周政治史研究》,稻乡出版社2002年版;前岛佳孝《西魏·北周政権史の研究》,东京:汲古书院2013年版。。其中,六官制度只行用了二十余年,周隋鼎革后就遭到了全面废除;而府兵制度则历经隋唐而不衰,为隋唐盛世提供了坚实的军事保障。由于府兵制行用时间长,历史影响大,古今学人对其倾注了不少心血,学术史的积累也日益丰富。其中,关于府兵制度的建设和发展是否与《周礼》有关的问题,引起了笔者的注意。本文将对这一问题的学术史脉络进行梳理,并对其背后的史源学问题进行探究。
一、陈寅恪对府兵制与《周礼》关系的认识
中国现代学术对魏周隋唐府兵制度的研究,基本以陈寅恪为肇端。他在《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的“兵制”章中,曾经对西魏府兵制度与《周礼》的关系有这样一段论述。
八柱国之设,虽为摹仿鲜卑昔日八部之制,而宇文泰既思提高一己之地位,不与其柱国相等,又不欲元魏宗室实握兵权,故虽存八柱国之名,而以六柱国分统府兵,以比附于《周官》六军之制。此则杂糅鲜卑部落制与汉族《周官》制,以供其利用,读史者不可不知者也。[1]142
陈寅恪认为,西魏八柱国虽然模仿了鲜卑族的八部之制,但宇文泰实际以八柱国中的六柱国统兵,这是对《周礼》中天子六军之制的比附。一般来说,制度上的比附至少需要表面上数字的契合,若认为八柱国与鲜卑八部有关,尚且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将八柱国中实际统兵的六柱国视作对《周礼》六军的比附,甚至连表面上的数字都无法契合,这样的解释未免太过迂曲。那么,为什么陈寅恪会得出这样的看法呢?
虽然陈寅恪没有交代其得出这一认识所依据的史料,我们仍可以在文献中找到蛛丝马迹。《玉海·兵志二》引《后魏书》曰:
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合为百府(原注:每府一郎将统之,分属二十四军,开府各领一军。大将军凡十二人,每一大将军统二府。一柱国统二大将军,凡柱国六员,复加持节都督以统之)。参见王应麟《玉海·兵志二》,清嘉庆十一年(1806)江宁藩署刻本,第42页b。
南宋王应麟《玉海》的“兵志”部分,是陈寅恪展开“兵制”一章研究的重要史料,他讨论西魏北周府兵“六家共备”的问题,就是从《玉海·兵志三》所引《邺侯家传》入手的。[1]139《后魏书》此条引文,正在《玉海》前一章节,且包含“周典”“六军”“府兵”“柱国六员”等几个罕见于其他史料的关键元素。推测陈寅恪据此得出“六柱国分统府兵,以比附于《周官》六军之制”的结论,应当是合理的。但是,陈寅恪的逻辑能否成立呢?
首先来看《后魏书》的问题。尽管《玉海》中的“艺文”部分承继《新唐书·艺文志》,将魏收、魏澹两人的著作都称为《后魏书》参见王应麟撰,武秀成、赵庶洋校证:《玉海艺文校证·正史》,凤凰出版社2013年版,第549-550页。,但此条不见于今本魏收《魏书》,又书大统年号,以西魏为正统,当是出自魏澹之书
魏澹《后魏书》散佚情况严重,宋初《崇文总目》仅著录一卷。《四库全书总目》评骘魏收《魏书》,捎带提及魏澹《后魏书》,认为从《太平御览》加以引用、《魏书》取资补阙等情况看,“澹书至宋初尚不止仅存一卷”。参见王梓茜、唐燮军《魏澹〈后魏书〉考》,载于《文教资料》2022年第1期,第35-38页。不过,时至南宋,王应麟尚能见到多少魏澹《后魏书》残卷则值得怀疑,此条更有可能辗转抄自其它类书或史钞类书籍。。魏澹由齐经周入隋,与西魏时代较近,所以在史料的可靠性方面,这条记载确实是值得利用的一手材料。尤其是“西魏大统八年,宇文泰仿周典置六军”的时间信息,又与《北史·西魏文帝纪》中“八年春三月,初置六军”[2]的记载吻合,其可信度无疑大大提高了。
不过,由于其特殊的表达方式,此条记载还是存在时间方面的含混不清之处,容易致人误解。具体来说,虽然本条记载以“西魏大统八年”发语,但并非说全部内容都可系于大统八年(542),句末的“合为百府”,是大统十六年(550)前后府兵体系全面确立时才能出现的据吕春盛总结,滨口重国、唐长孺、岑仲勉、谷霁光、何兹全等学者均认同西魏府兵制度的完整组织系统建立于大统十六年,滨口重国、谷霁光又通过图表,构拟了大统十六年西魏府兵的组织架构,可以看到,此时的西魏府兵才能有百府的规模。参见吕春盛《关陇集团的权力结构演变:西魏北周政治史研究》,稻乡出版社2002年版,第65-68页。。在“合为百府”的基础上,王应麟又加入了一段注文,描述府兵制度全面成立时的组织架构,其实与“置六军”的阶段无涉,也不是大统八年的事情。倘若阅读这段文字时不加区分,便会让人产生大统八年已有六军、百府的误会【发表时间稍晚于陈寅恪的滨口重国认为,大统八年设置的六军后来才扩充为二十四军,《玉海》的议论将两者混为一谈了,恐怕是没有意识到王应麟的注解并非针对府兵制发展的整个阶段而来。此外,滨口也认为二十四军的统率方式与《周礼》六军相同,体现出西魏模仿周制的强烈倾向。见滨口重国《西魏の二十四軍と儀同府》,收入《秦漢隋唐史の研究》,第186页,第179-180页。。陈寅恪正承其误,将大统八年的“六军”和大统十六年的“六柱国”结合起来进行论述。其实在大统八年,“仅于谨一人为大将军,其余李弼、赵贵、独孤信、侯莫陈崇、李虎只是开府将军”[3]44,柱国阶层尚未形成,不可能出现六柱国统六军的情况;而当府兵体系在大统十六年成型后,二十四开府将军统领的“二十四军”成为指称西魏府兵的规范表达,凡史书中提到军名,如左八军、右二军等,都是开府将军一级所辖参见谷霁光《府兵制度考释》,第45-57页。谷霁光承陈寅恪误,有时也有“六柱国分统六军”的说法,其实并无史料依据,这一说法在此前仅见于陈寅恪的论述。,“六军”只是“二十四军”的四分之一
例如《周书·尉迟迥传》载尉迟迥曾在废帝二年“督开府元珍、乙弗亚、俟吕陵始、叱奴兴、綦连雄、宇文升等六军,甲士一万二千,骑万匹,伐蜀”。不过,如下文所云,“六军”在府兵体系形成后仍然可以指代王师,如《周书·武帝纪上》载武帝“亲率六军讲武城南”等,但这里的“六军”不能与六柱国所统部队画等号,因为倘若如此,则会出现层级不明的问题,作为单位的军,仍当为开府将军所统辖。参见《周书》,中华书局2022年版。,六柱国统六军的说法仍不能成立。
而且,陈寅恪的看法非但不确,又与其在“职官”章中的表达发生矛盾:
宇文泰所以令苏绰、卢辩等摹仿《周官》之故及其制度实非普遍于全体,而仅限于中央文官制度一部分。[1]91
又曰:
所谓《周礼》者乃托附于封建之制度也,其最要在行封国制,而不用郡县制,又其军队必略依《周礼·夏官·大司马》之文即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之制。今据《周书》《北史》卢辩传所载不改从《周礼》而仍袭汉魏之官职,大抵为地方政府及领兵之武职,是宇文之依《周官》改制,大致亦仅限于中央政府之文官而已。其地方政府既仍袭用郡县制,封爵只为虚名,而不畀以土地人民政事,军事则用府兵番卫制,集大权于中央,其受封藩国者,何尝得具《周官》所谓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之设置乎?[1]105-106
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乃是因为《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并非一蹴而就。据陈寅恪在《兵制》章开头的按语,此章“本题为《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载《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七本第三分,兹略增订,以为此书之一章”[1]137。由此,“兵制”一章早在1937年就已单独发表,收入本书时,此段文字没有改动参见陈寅恪《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收入《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7本第3分,1937年,第278页。。而据赵永磊考订,《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发轫于1939年秋陈寅恪在昆明西南联大史学系讲授“隋唐制度渊源论”,至1940年4月,“兵制”章以外的七章撰写完成(其中包括“职官”章)。1940年6月至7月,陈寅恪在昆明将《府兵制前期史料试释》一文增入书稿,以为“兵制”章,增改之处仅有一条史料及其按语,并未修改主要论断[4]。如此,则《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一书内尚可见陈寅恪观点之变迁,其认识当以后撰写的“职官”部分为准“职官”一章中另有一段内容,也有类似的结论:“北朝自魏孝文以来,极力摹仿南朝崇尚门第之制,而苏绰实亦即宇文泰不尚门资之论,其在当时诚为政治上一大反动。夫州郡僚吏之尚门资犹以为非,则其不能亦不欲实行成周封建之制,以分散其所获之政权,其事甚明,此宇文所以虽效《周礼》以建官,而地方政治仍用郡县之制,绝无成周封建之形似也。”可见陈寅恪对于《周礼》之制的实际范围,是有比较明确的定论的。见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5年版,第106页。。
二、府兵制度初建时“六军”的含义
梳理完这段学术史,让我们再次回到史实的问题上来。虽然《玉海》引《后魏书》的文本存在着容易致人误解的问题,但是“置六军”的内容毕竟是与《北史》共存的。那么,大统八年初置的“六军”到底是哪六军,又是否与《周礼》有关系呢?尽管由于史料寡少,我们暂时难以对这一问题进行实证,但笔者推测,其为虚指的可能性更大。
自从《周礼·夏官》中“王六军,大国三军,次国二军,小国一军”[5]的说法流行开来,“六军”几乎成为了王师或者禁军的代名词,就连北魏孝武帝从洛阳逃窜入关中之前,也曾“亲总六军,屯于河桥”[6],想与高欢一较高下。大统八年宇文泰初置六军,正是他建设府兵制度的起点,[3]17《北史》以典故化的词汇标识其特殊性,可能性很高。唐长孺认为,“大统八年初作六军,六军者天子之军,这里暗示宇文泰将关西大行台之军提升到六军的地位,使军队就只有一个系统”[7],是可以信从的理解,尤其是“天子之军”的表述,对我们下文探析史源有所启发。
而《后魏书》中的“仿周典置六军”则更进一步,结合宇文氏日后以《周礼》改制的事实,倒推大统八年置六军也是仿照《周礼》,有求之过深的嫌疑。诚如陈寅恪所云,宇文氏的军队建设,有其带着北族特色的独立脉络,“府兵制之前期为鲜卑兵制,为大体兵农分离制,为部酋分属制,为特殊贵族制”[1]155,与《周礼》的关系并不大。无论是兵农分离的统率方式,还是通过赐姓实现的兵将关系,都与《周礼》中在地为六乡、在军为六军的上古国人军制有显著不同贾公彦在《周礼》经文和郑玄注的基础上,对《周礼》军制有详细的描述:“六乡之内,有比、闾、族、党、州、乡,一乡出一军,六乡还出六军。今言‘五人为伍’者,五家为比,家出一人,则是一比也。在家为比,在军为伍,伍者,聚也。‘五伍为两’者,在乡五比为闾,闾,二十五家也。在军五伍为两,两,二十五人也。‘四两为卒’者,在乡四闾为族,族,百家也。在军四两为卒,卒,百人也。‘五卒为族’者,在乡五族为党,党,五百家。在军五卒为旅,旅,五百人也。‘五旅为师’者,在乡五党为州,州,二千五百家。在军亦五旅为师,师亦二千五百人也。‘五师为军’者,在乡五州为乡,乡,万二千五百家。在军五师为军,军亦万二千五百人也。”参见《周礼注疏·小司徒》,中华书局2009年版,第1532页。,如果仅以层级关系和军队数量上的某些相仿,就将两者等量齐观,无疑忽视了西魏北周府兵制度的独特气质。而“六军”虽然典出《周礼》,但经过长期使用,已经转化为习惯用语,不能仅凭“六军”一词就断定西魏北周的府兵制依照《周礼》进行了制度建设。
进一步考察西魏北周的政治、制度、思想建设,可以发现,尽管笼罩在汉魏以来的复古思潮之中,西魏北周也没有将其国家制度的方方面面全部推向复古之一端,恢复胡姓、拜祭胡天、说鲜卑语等政策或行为,甚至是对复古与汉化的反动恢复胡姓,参见《周书》卷二《文帝纪下》:“魏氏之初,统国三十六,大姓九十九,后多绝灭。至是(西魏恭帝元年),以诸将功高者为三十六国后,次功者为九十九姓后,所统军人,亦改从其姓。”第36页。拜祭胡天,参见《隋书》卷七《礼仪志二》:“后周欲招来西域,又有拜胡天制,皇帝亲焉。其仪并从夷俗,淫僻不可纪也。”中华书局2020年版,第163页。说鲜卑语,参见《隋书》卷四二《李德林传》:“武帝尝于云阳宫作鲜卑语谓群臣。”第1356页。归根结底对统治者来说,所谓胡化或汉化都是统治手段,并非只能择其一。此外,还有其他一些立足于当时社会经济需要的具体改革,更没有必要打上汉化或胡化的标签参见孔毅《西魏北周改革述评》,载于《晋阳学刊》1992年第3期,第102-105页;刘国石《简论西魏北周改革——兼论孝文改制未尽之历史任务》,载于《民族研究》1999年第3期,第53-61页;刘国石《1949年以来西魏北周改革研究概述》,载于《中国史研究动态》2000年第11期,第6-16页等。
。所以,我们讨论的西魏北周托古改制,其适用范畴是比较有限的,即主要集中在中央官僚制度的调整与改革上。王仲荦对这一问题曾有一段总结性的论述:
像军队的建设,六军禁卫和府兵制度,并没有因实行周官制度而打乱;还有,自总管、刺史、郡守、县令,下至党正、里长那一套自上而下的地方政府组织以及连环保制度,也依旧原封不动的对封建政权起稳定和巩固作用。[8]
由此,尽管《后魏书》与《北史》都记载大统八年的府兵有“六军”,也不能据此认为西魏府兵制度是依照《周礼》来设计组织架构的。
三、“大统八年置六军”的史源
此外,《后魏书》《周书》《北史》相关记载的史源学问题,也值得讨论。与唐初修前朝史的工程类似,隋文帝时期也曾有过一个“隋修五代史”的工程:由魏澹重修奉西魏正朔的《后魏书》,代替以东魏为尊的魏收《魏书》,同时由牛弘修《周史》,由李德林修《齐书》,由姚察修南朝梁、陈之史参见谢保成《隋唐五代史学》,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11-16页。。这几部著作有的完成有的未完成,但彼此间的协作与联动十分值得重视。
由于西魏和北周两个政权同在宇文氏控制之下,所以魏澹《后魏书》和牛弘《周史》的内容必然有所重合。魏澹《后魏书》虽然要在以西魏为正统的前提下囊括西魏史事,但却不能喧宾夺主,将宇文泰及其文臣武将事迹一并记录,否则便会浪费笔墨;而牛弘《周史》倘若缺失了这部分内容,也无法实现开国前“起元”的历史书写目标
徐冲认为,开国前起元的标志是提前在帝纪中使用“某元年”的形式,但这一说法证据稍显不足。参见徐冲《中古时代的历史书写与皇帝权力起源》,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版,第29页。聂溦萌详考帝纪体例,认为按照时间顺序碎片化地编排多类型事件(包括祥瑞、灾异等)是帝纪的特点,也是其与叙述性的传的主要区别。参见聂溦萌《中古官修史体制的运作与演进》,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版,第24页。那么只要完成编写风格的变化,就可以认定为发生了从传到纪的转变,即所谓“起元”。宇文泰是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权臣,《周书·文帝纪》的上卷记载其早年事迹,叙事风格较强,下卷则从他扶立文帝建立西魏开始,“人”的色彩消退,“表格”的色彩加深,基本符合帝纪特点,可以认为宇文泰的“起元”伴随着西魏的建立。还应认为,开国前起元并不能由“君主”独立完成,其麾下的文臣武将事迹,也必须在帝纪中留下简略条目,同时在各自的传记中有详细的记载,如此才能构成详略互见之意。这也能解释魏收《魏书》虽下至东魏,但高欢群臣(如死在北齐建立前的窦泰)在东魏的事迹还是基本仅见于《北齐书》,魏澹《后魏书》与牛弘《周史》的关系与其同理。。可以认为,两书在记载西魏史事时,有着严格的联动机制,也就是《后魏书》虽下涉西魏,但仅增加西魏几代虚君的帝纪,其中简要地记录一些国家大事的时间节点,不涉及太多叙事环节;而实际在西魏旗帜下肇基王业的宇文泰君臣事迹,则统一在《周史》纪传中予以记录。这样一来,《后魏书》和《周史》的帝纪部分虽难免有些重复,却存在有意避开对方记载的情况,以至于彼此之间可以接榫互补,构成一篇更为完整的西魏大事年表。入唐以后,牛弘《周史》为令狐德棻《周书》所继承完善,《后魏书》虽不敌魏收《魏书》而逐渐消亡,但有独特史料价值的西魏帝纪部分等则为李延寿《北史》所吸收,为我们发掘两书的联动机制提供了线索。兹以大统八年的记载为例,尝试这一榫接工作,详见表1。
这也能够解释为什么“八年春三月,初置六军”如此重要的信息仅见于《北史·西魏文帝纪》而不见于《周书》,其实并非后者残缺所致,而是在隋代史臣眼中,此事以西魏天子名义实施,放入《后魏书》的西魏帝纪部分更为合适,而《周书·文帝纪》中的“八年夏四月,大会诸军于马牧”正是“初置六军”的后续动作,两条记载相互配合,共同完成了此事的叙述。
如此一来,《玉海》引《后魏书》便与《北史》的记载同出一源,都来自魏澹《后魏书》,只不过《北史》记载可能抄录自帝纪,仅提供时间信息,简略而准确;《玉海》引《后魏书》则有“仿周典”等进一步解说,后又有“(大统)十六年,籍民之有材力者为府兵。初,孝文太和十九年八月乙巳,选武勇之士十五万人为羽林虎贲,充宿卫”王应麟《玉海·兵志二》,清嘉庆十一年(1806)江宁藩署刻本,第42页b。等连贯的说明文字,更有可能出自志书《隋书·魏澹传》载《后魏书》卷数:“澹自道武下及恭帝,为十二纪,七十八传,别为史论及例一卷,并目录,合九十二卷。”(第1595页)而《旧唐书·经籍志》所反映的开元年间藏书中,《后魏书》的卷数却是“一百七卷”,参见《旧唐书·经籍志上》,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990页。所增加的部分,有可能就是魏澹为实现完全替代魏收《魏书》的目标而续撰的志书。,难免有后见之明的画蛇添足,产生了一定误解。
四、结语
综上所述,《玉海》引《后魏书》中的“仿周典置六军”作为关键史料,在西魏府兵制度与《周礼》之间建立了主观联系,一定程度上对陈寅恪产生了误导。尽管《玉海》引《后魏书》和《北史》都记载西魏大统八年的府兵有六军之制,但“六军”一词早已成为《周礼》熟典,“置六军”并不意味着一定要严格按照《周礼》军制来进行组织。“置六军”的关键记载不见于《周书》,又牵涉着“隋修五代史”中魏澹《后魏书》与牛弘《周史》相互配合、以实现宇文泰起元更张的历史书写问题。在字斟句酌已成风气的中古史研究中,希望本文能够成为一次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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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赵永磊.《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撰定过程小考[J].中国典籍与文化,2024(2):38-45.
[5] 郑玄,注,贾公彦,疏.周礼注疏[M]//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北京:中华书局,2009:1792.
[6] 令狐德棻.周书[M].北京:中华书局,2022:13.
[7] 唐长孺.魏周府兵制度辨疑[M]//魏晋南北朝史论丛.北京:中华书局,2011:253.
[8] 王仲荦.北周六典·前言[M].北京:中华书局,1979:3.
[责任编辑 于风军]
On the Fubing System of Western Wei Established
Not Following the Rites of Zhou
——Centered on the Historical Facts and Origins of
“Establishing the Six Armies in the Eighth Year of Datong”
ZHAO Shuaiqi
(School of History, Renmin University of China, Beijing 100872, China)
Abstract: Chen Yinke believed that the construction of Fu Bing System in the Western Wei Dynasty included elements of imitating the military system of the Rites of Zhou. His judgment originated from a misreading of Book of Late Wei cited in Yuhai, and in later research, he himself corrected it. Although “the Six Armies” originated from the Rites of Zhou, its significance has long been generalized, and the system of Western Wei’s Fubing military system was not established following the Rites of Zhou. The record of “imitating the rites of Zhou to establish the Six Armies” in Book of Late Wei cited in Yuhai has the same source as that of “the initial establishment of Six Armies” recorded in History of the Northern Dynasties, both quoted from Book of Late Wei compiled by Wei Dan. This type of record is not found in Book of Zhou. It is because Book of Zhou and Book of Late Wei are complementary to each other in their record on the issue of the “initial year” of the Northern Zhou Dynasty.
Key words: Chen Yinke; Fubing system; Rites of Zhou; Wei Dan; Book of Late W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