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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跨境流动的机遇与挑战

2024-08-13张洋

汽车纵横 2024年7期

数据作为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重要支撑,数据跨境流动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尤其在近两年相关政策文件密集出台,更加体现了其重要程度。在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数据跨境流动”首次写入其中。3月2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布了《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释放了“促进数据依法有序自由流动”的积极信号。

5月17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管委会研究形成《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数据跨境场景化一般数据清单(试行)》(下文简称“一般数据清单”),正式发布了全国首批数据跨境场景化一般数据清单,及清单配套操作指南,试点期为一年,首批一般数据清单包含智能网联汽车、生物医药、公募基金三个领域。

其中,智能网联汽车领域试行的一般数据清单共发布了包含跨国生产制造、全球研发测试、全球售后服务、二手车全球贸易在内的四个典型场景,共23个数据类和158个数据示例字段。进一步明确了在智能网联汽车领域,哪些数据字段可以出境,为企业在汽车数据跨境流通实操和落地层面给予有效指导,提供清晰合规路径。

推动数据跨境流动是大势所趋

中国已成为全球汽车出口第一大国,面对新四化的市场冲击,推动数据跨境流动、全球协同发展已是大势所趋。对于一般数据清单的发布,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数据处处长陆森表示:“智能网联汽车产业是临港新片区最重要的产业之一,2023年产值突破3000亿元。汽车是高度全球化产业,本清单明确了汽车研发、生产、售后和贸易等环节的一般数据内容,解决了车企在全球业务布局中,实现全球产业链信息畅通分工协作,助力我国汽车产业的全球发展。”

数据跨境场景化对智能车联网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一般数据清单试行的发布意味着中国对于数据的逐步开放,不仅填补了该领域制度空白,进一步说明我国在该领域的监管手段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并且已经有了比较可靠的监管方案。同时,也为车企在数据跨境过程中提供清晰的政策支持以及可落地实施的指引,以打破企业在跨境数据传输方面的壁垒,解决长期存在的“疑惑和模糊”。

我国上海临港新片区一般数据清单的试行,数据出境实现跨境联动,将为各大车企智能网联驾驶全球化布局赋能。

越来越多的国家和地区制定了相应的数据跨境管理规则。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23年5月,已有70多个国家和地区对数据跨境流动有所规制,超过180个区域贸易协定中增设了包括数据跨境流动在内的数字贸易规则专门章节或专门条款。

当前,美国、欧盟在跨境数据流动规则制定中占据领先地位。欧盟目前正在实施的是于2018年5月25日发布的《数据保护通用条例》(以下简称“GDPR”)。GDPR对欧盟境内个人数据向欧盟境外传输有着严格的管控,但也提供多种途径实现个人数据的跨境传输,主要分为三种机制:第一种是基于充分性认定机制(又称白名单);第二种是获得数据主体同意、履行合同所必要;第三种是采取适当保障措施的机制。

相比欧盟严格的管控政策,美国则主张个人数据跨境自由流动,从EO 13556号行政令到《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出口管制条例》等,推进有利于自身的数据跨境流动规则,在倡导数据自由流动的同时,也对关键基础设施、金融、税收、人工智能关键技术等关键领域数据出境施加限制措施。

俄罗斯将数据本地化作为跨境传输的前提,加强对跨境数据流动的管理,通过两次修改立法,明确提出公民数据的存储和处理必须在俄罗斯境内进行,成为强制实施数据本地化存储的典型代表。2016年4月通过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再次严格限定了数据向欧盟成员国境外跨境流动的条件。

今年5月17日,上海临港新片区发布的全国首批一般数据清单明确了研发测试、生产制造、售后服务以及二手车贸易全球化的跨境场景,为我国汽车行业在数据跨境流动发展注入新动能。

我国上海临港新片区一般数据清单的试行,数据出境实现跨境联动,将为各大车企智能网联驾驶全球化布局赋能。现如今,汽车智能网联竞争如火如荼,今年4月底,特斯拉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马斯克短暂的访华,为特斯拉在华业务注入一针强心剂。此后,中汽协会发布《关于汽车数据处理4项安全要求检测情况的通报(第一批)》,特斯拉赫然在列。目前全国各地已陆续解除对特斯拉禁行禁停的限制。除了数据合规之外,特斯拉FSD(完全自动驾驶)在华落地一事也迎来了曙光。特斯拉已在工信部完成FSD软件注册,以及在中国建立数据中心,种种迹象让人不禁猜测,特斯拉的FSD这次是不是真要来了。

近两年以来,面对市场压力,特斯拉亟需新的增长点来提振业绩,FSD技术的引入,对于特斯拉而言将具有更加深远的意义。而随着特斯拉FSD入华的逐步推进,或许其将再次充当鲶鱼的角色,来引发智能驾驶领域的“鲶鱼效应”。

汽车数据跨境流动面临的挑战

不止是马斯克在为了数据跨境而“奔走”,在如今国内智驾越来越普及的当下,2022年世界智能网联汽车大会上,欧洲汽车工业协会秘书长西格丽德·弗里斯就曾表示:“当大家谈到建立全球数据经济时,数据的自由流动非常关键。”她呼吁中国、欧盟、美国、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政府,尽快通过双边贸易协定或多边贸易协定,促进汽车数据的跨境传输,数据跨境流动成为各国均要面临的共同挑战。

目前,欧盟GDPR规定的白名单国家不包括中国,欧盟向中国跨境传输个人数据,必须要寻找相应的替代性途径来实现。由于各国政府的数据监管水平、国家安全、战略资源存在差异,为我国跨境数据治理机制互认等带来挑战。上海市人工智能与社会发展研究会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教授方芳表示:“当前,西方主导的‘数据阵营化’格局正加剧全球数字地貌分裂趋势,欧盟GDPR还未将中国纳入其中,所谓的自由流动只是要确保在盟国体系内流动,但西方国家的数据流动机制也仍在探索阶段,并不完美。GDPR的一些规定就过于严苛,让欧盟在新一轮科技竞争中处于劣势。”

日本是世界上数字经济发展水平排名前列的国家之一,一直以来对数据和隐私都有着严格的保护。在双边层面,日本一方面通过与欧盟互认“白名单”,使自身在个人隐私数据保护方面达到全球领先水平;另一方面通过与美国签订数字贸易协定,在数字贸易自由化方面与美国保持一致。虽然欧盟和美国在数据政策方面存在着显著差距,但双方都是日本在数字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因此日本在全球数字领域规则制定方面拥有一定影响力和话语权。

2024年1月26日,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日本经济界访华代表团交流会在京举行,双方围绕产业升级、新一代汽车与自动驾驶、数字社会、智能制造、数据安全管理等议题交换意见。虽然我国仍未与日本共享在数字领域的规范,但是由于两国之间有着密切的经济往来,贸易上的相互开放,未来或将为两国之间数据流动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国从地方到中央,各级政府都在探索如何实现安全而高效的数据出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协定》指出,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国家数据分级分类保护制度框架下,可以自行制定区内需要纳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个人信息保护认证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

在今年4月份,德国总理朔尔茨访华期间,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联邦数字化和交通部续签《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声明表示,中德双方将进一步开展数据采集传输方面的合作。2024北京车展上,德国汽车工业协会主席穆勒女士也谈到了对放开数据出境管制,呼吁在对自动驾驶数据进行安全化处理之后,可以开放给整个行业使用。

数据跨境流动管理是一项重要且充满挑战的工作,我们相信,各项利好政策赋能,以及与重要贸易伙伴签订数据流动双边协议,不断扩大数据跨境合作朋友圈,对于进一步促进安全、有序、高效的数据跨境,提升我国参与国际数字治理新格局竞争和合作能力,都将发挥着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