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国际档案中的乔国桢(贺凝)卷宗(连载二)
2024-08-11
三、六次被捕与两次逃跑的详细经过情形
(一)第一次被捕的详细经过
一九二七年七月初,我住在陕西三原县武字区谢坊村娘娘庙区农民协会工作。七月初的一天,县委派闫卓民来区农民协会要给他分配工作,闫当即谈到县委已有一人在当天的昨天被捕(名庞诚斋[1]),并谈到西安情形十分不好。我听后立时即准备一切,把文件以及重要东西都移至各乡村农民的家里,工作的同志都散住于各村。区会只留了三个自卫军,有一枝马枪,三排子弹,一枚花辫子手榴弹。当夜我即和闫卓民住于离区农协会约一里远的大寨村农民薛育文的家里。次早天还不亮,三原县驻军田玉洁即派兵一营将农协会包围,打伤一个自卫军,叫肖得应。同时当地土豪王成德、骆充福等亦率其走狗赶到,帮同田军围打区农协会。他们的计划,原想协会工作人员晚上都住在会里,想一网打尽。殊不知头天晚上我们已计划好立即分散开,会里只留三个自卫军看门,结果使他们扑个空。当天我和唐玉怀到离区协会三十里之庄里镇立诚中学,想招集工作人员讨论第二步办法,不幸被田玉洁部庄里镇驻军胡景全旅长侦知,即派其营长胡玉琨(外号胡老四)带武装兵数名到立诚中学校将我和唐玉怀捕去。次早即用骑兵一排把我两用马车押解赴三原县城内田玉洁军部,囚于陆军监狱。这是被捕的原因及情况。我和唐被囚在陆军监狱内,还圈在木笼里,脖项上还拴上铁链,铁链上又锁上锁子,这在刑具名称上叫(拉项),看形势十分严重。当我们在庄里镇立诚中学被捕时,跟前还有农协会的两个农民,他们化装的是立诚中学学生的家长,来庄里镇赶集捎带看他们的学生,而未遭被捕,随即他们就回去报告知区农协会与农民,并派人去三原县告知县委我们被捕的事。第二天,县委与全区农协会的农民就都知道我们被捕了,并知道囚于三原陆军监狱内。县委与农民就开始营救我们。
当时县委得到消息,田玉洁军阀要在那几天开所谓清党大会,并在所谓清党大会上枪毙我们。当时有些农民主张用交农的方式向田威胁,要求释放我们。交农是陕西农民斗争的一种方式,就是农民把自己的农器每人带一件,整队包围县城,向对方提出要求。如不答应,即不退去。所以常有引起武装冲突的事情,也常有胜利的。县委和我们不同意。因为当时反动势力气焰正凶,自己的力量又不够,如此去作一定要与军队武装冲突,而使农民受大损失,工作受大摧残。遂决定要用第二步办法,就是发动农民以村为单位向田军司令部递保状,要求田释放。这样两天就递了百余村的保状。同时农民都自动的到监狱看我们,送吃的(因为当地监狱饮食都是自备,无囚粮)。每天总有四五十农民围到监狱门口看我们。这样田看到农民情[绪]太高,在开所谓清党大会时,没有枪毙我们。但他又想了第二个办法要枪毙我们,就是上呈冯玉祥要求冯批准他枪毙我们。这样他以为可对农民说是冯要他枪毙的,而不是他要枪毙的。他当时的呈文送到西安的驻省办公处,要办公处办理比事。当时办公处的处长就是前面说的史直斋。他当时就是同情者,又是我的朋友。史接此呈文后,就为我们设法,当将此呈文拿去要邓宝珊设法,邓即对史说,不要递此呈文。同时邓又给田一信,大意是说,老冯早想消灭田,田还向他呈请这样无用的事。还是请田不要作这样无益的事(这是史直斋后来见我时说的)。这样田看到他的目的很难达到,这才不再准备枪毙我们了。但也不放,只是刑具减轻了,如取消坐木笼、套铁链、锁铁锁。后来农民派了任老五、韩永禄两人,常住在县城里为我们送饮食、送信等一直到出狱时。至于审问,因田玉洁是极坏的封建军阀,他根本不管这一套。他的军部连军法处都没有。捉去的犯人,他说枪毙就枪毙,他说放就放,他说不放就囚着。所以我们始终也没被审问。口供虽然准备了,也没用上。
由被捕至出狱,和党的关系很密切。前面已说过,被捕后第二天,县委就知道了。农民营救我们的举动,都是县委的领导。监狱里边看守我们的只是两个烟鬼,给他们买一两块钱的大烟,那就在里边能很随便了。所以县委打几天就派学生同志去看我们。他们来看我们时,他们就到我们的房里来和我们坐着谈情况、作报告,送文件信我们看,看完又由他们抄带出去。我们时常一谈就是一天。农民也常买的酒菜带进监狱里来,请我吃和我们谈,谈够了,他们才出去回家去了。省委直接派人来看过我们一次,送给我们十元钱。我们和县委的关系是直接的,有什么事就打发任、韩二位(给我送饭的农民)给县委送信去,很快的就能得到解决。当我们出狱的时[候],一出狱门一直就到东关粮道巷吴庭俊的家里(他的家当时就是县委的机关)。我们到他的家里就与县委书记张秉仁见面握手了。这是被捕与出狱后和党的关系的情况。田虽给冯玉祥上呈请准许枪毙我们的目的没达到,但总是不愿释放我们。一直囚到十月底,冯玉祥派宋哲元攻三原县,解决田来了。田连打败仗,所部损失甚大,即向富平县求其友军冯子明来援,冯即派许权中旅赴三原援田。当田打败仗时,我们看到田有可能在败出三原时,乘混乱枪毙我们。正在此时,许权中旅开到三原县来了。许权中是同志,这一旅人完全是党领导的队伍。县委立即与许旅委书记高文敏开会决定,乘田败之时,由许面田要求立即释放我[们]。许立即去见田,当即对田说:“听说乔、唐二人在此被押,他们俩是年轻人,把他们放了吧!”田仍表示不放。许即进一步说:“请总司令写条子放了吧!”田口头上虽答应,仍不愿放。许回来与县委商谈后,决定再去一次。此时战事情形田方更不好,许即去又见田再要求说:“青年人,有什么事呢押着不放?三原县城已成这样,放了去了,请总司令下条手吧。”田看下不放不行,当即命令,释放我们。我们于当天下午即出狱。出狱门后,一直就到县委的关系东关粮道巷吴庭俊的家里。此时大约是十一月初。因在三原县,不能站足,同时省委亦来信叫我到西安去,当即到西安。此时省委书记是耿炳光(后为群众),组织部长是李子洲。
此次被捕,我用的是我的真名字——乔国桢,并没化名。这是我此次被捕详细经过的情形。
(二)第二次被捕的经过详情
一九二八年的三月,我在陕东华县高塘镇任县委任军事部的工作。县委当时就在高塘镇小学校内。我在当时的公开掩护身份的职业是高塘镇民团军事教练与高塘小学的体育教员。此时已得到消息,冯玉祥准备要解决高塘民团,我当时向县委提议:将民团或者公开的变成游击队作游击战;或者调开高塘镇,驻在靠山根附近,以免被冯玉祥解决。县委不同意我的意见,仍主张化装于夜间剿杀豪绅并其家兼捕杀豪绅。我觉得民团当时环境是十分危险的。又提议夜间将民团秘密调开高塘镇,驻在附近的各乡村,白天回来。县委仍不同意。我又使民团于夜间多派哨岗,并派远些。但当晚县委就叫我把各哨撤回来,并派大部团丁由我带领化装赴高村,剿杀一家住高村的土豪。我只得[遵]命工作罢,各团丁回团去了。我即到高塘小学与县委报告完,没回团去,住在农民家里。次早天还不亮,冯玉祥由渭南派来一旅人,将高塘民团与小学,并谷堆小学(青年团县委所在地)包围了。民团只有二十余支枪,还都不在团里。五十余枚麻辫手榴弹还在商店里藏着。我亦未在团内。冯的一旅人大部分来包围民团,小部分去包围高、谷两小学校。因之民团只与冯军打了十余分钟就被缴枪了。头我得到消息时,枪已被缴完。
高塘小学亦被搜查,捕去县委书记陈嘉惠与校长李维侨、教员吉朗三人外,其余县委的人因未住于校内,故未捕去。谷堆小学亦搜查,因青年团县委当夜都未住校内,故未捕去。当时我即招集县委其他的人开会,决定县委即移另一村乡小学中,由王霖暂时继任书记。高塘小学仍作暂时的接头处。军队搜查完就回渭南县去了。当天下午,华县公安局长李经武带武装警察二十余来高塘镇维持所谓治安来了,住在民团先前住的房子里,李经武住在北街敬盛隆商店里。大约过了四五天,一天的夜间,县委又在高塘小学接头,接完头后分批离开小学。我和杨国桢最后一批离开。当我两人一出校门,李经武亦率武装警察数人到校门,即将我和杨国桢捕住,又搜查校内,除小学生外无他人,故未再捕人。即将我俩个囚于高塘镇他的警察部内(即先前民团的团部)。当夜就在北街敬盛隆商店李经武的住处由李审问一次。我的口供是:“王拯民,汉中道南郑县人,由东日曙的介绍来高塘镇,在民团与小学校任教练与体育教员职。”我当时态度十分强硬。杨被审时甚懦怯,但所好处也没承认他是共产党员,也没供出别人与党的情形。过一天,又审一次,我的口供仍旧,杨亦仍旧。当第二次审问完,李问我:“你是刀客吧?(刀客即江湖派、青红帮,在关中之土名)不然为什么态度这样强硬呢?”我不承认。敬盛隆商店的掌柜的侯敬如是当地的豪绅,是李的朋友。当李问我是刀客的话的时候,侯亦在旁。侯即插嘴说:“你不是刀客,为什么李大人(华县人都把李称大人)问你话,你连跪都不跪,说话还这样强硬。”我答:“我无罪,他何故捕我审我?”审完后,杨国桢因是当地人,由家里托人向李说情而即将释放了。
东日曙是同志,是当地豪绅的儿子,是敬盛隆店掌柜的侯敬如的女婿。同时以前在一九二五年我在河南国民二军学生队当兵作工作时,东也在学生队任排长,他就是当时入党的。他和我很熟。所以当我被派到高塘镇时,县委即决定对外发表,我是东的旧同事朋友,由东介绍来高塘在民团与小学任事。杨国桢出狱后,县委得知我的详况,即决定:要东日曙请他的岳父侯敬如向李经武说情放我。东即去找他岳父敬盛隆商店掌柜的侯敬如,要求他向李说情放我。侯对东说:“李对王教练(就是我)很害怕,他看王的态度强硬,他看情形认为王是刀客,他怕得罪了王,将来王的同帮对他不满,因为他也是刀客。”东当即向侯说:“王教练是不是刀客,我不知道。他是我当年的好友。现在李既认为王是刀客,而他也是刀客,那他俩都是同帮,那有同帮人杀同帮人的道理。那就要求岳父向李担保,将王释放。我敢担保王将来决不能向李报仇。”侯接受了他女婿东的要求,即向李说明原委,并愿向李负责担保。李表示最害怕释放后,我向他复仇。侯又说明我与他女婿是知交,有他女婿说话,决不至对他报复。这样李才答应放我。
可是李又想了一个放我的滑稽方式,就是大约在我被捕后的第四天或是第五天的上午,招集了全高塘镇的农民、商人,在该镇东门外戏台开会,又将我押在戏台上。他向台下的民众说:“王拯民是外边人,到我们地方来作事是客,现在证明是好人。我是最行善的人,我向来不为难好人,现在我将他放了,送他十块钱作路费(大意)”。说完亲自给我把绑手的绳子解开。这幕滑稽戏就算完了,但十块钱我没接受。当我在戏台上时,我即看到人群中有两个认识的农民同志在里边,我就喜欢的很。原来他们是自我被捕后,即被县委决定派他们来住在高塘街他们熟识的商店里,打听我的消息。我一释放,他们即到街外边大路旁候我。我一到出街,他们就与我谈话,并说:“县委的接头处现在移在谷堆小学,刘益(青年团县委组织部长)现在在那里候着我。我们赶快去。”我们就同到谷堆小[学]。刘益果然已在候着我。我们就喜欢的握手了。当天晚,县委就在另一乡村小学内开会,因我不能站足,决定派我回省委去。当夜我就住在该小学。次早天明,即动身去西安,到西安即住在西安东门街任家巷省委交通处。
此时省委书记是庞诚斋,省委组织部长还是李子洲。
这是我此[次]被捕经过的详细情形。
(三)第三次被捕的经过详情与逃跑的详情
一九二九年十月,我在河北省唐山,任市委组织部长,兼负职工运动与士兵运动委员会工作。林西煤矿的工作,在我初到唐山时是没有的事。我到唐山时,头两个月时还是没有建立起来。但此时林西煤矿工人的自发反黄色工会的斗争,很开展。因为是自发的,无好的领导,斗争到两三个月,还没得到胜利,并且已走向失败。张广臣等六七个工人领袖都向矿局保安队,自己请求要教把他们押起来。市委得此消息,动员全力,在林西矿与斗争的工人找关系,开辟工作。不[久]北平即与反黄色工会斗争的工人接上头时,一谈,果然,六七个工人领袖被国民党威嚇的害怕了,而向矿局保安队要求把他们押起来。但工人的情绪还是都是很好。市委即决定派我去专门领导林西矿斗争的工作,直到斗争胜利。我到林西矿与工人谈后,决定继续斗争,并立即向黄色工会提出条件,要答复。过去林西矿斗争没得到胜利,主要原因是,工人里没有头,没有有斗争经验的工人领袖。工人都说:“我们自己是有理由的,但总是讲不过(黄色)工会委员与市(国民党)党部委员的。我们没有能讲话的人,这是我[们]最大的困难。”因此即决定我即化装工人,作为工人与黄色工会斗争时讲话的代表之一。大约是在十月半头的时候,斗争又继续发动了。工人把黄色工会包围了,要答复工人的要求,坚持一下午,斗争得到胜利了。当时国民党市党部对此斗争十分注意。我在林西矿站足很困难。又与工人开会,决定我在林西矿作工,成为一个实在的林西矿工人,以作掩护。又决定夏四头子有一个黑工,而且夏四工头很同情工人斗争。由工人要求夏四工头将此黑工让给我,但夏不愿意。又决定我只要工牌能工作,工钱仍归夏有,这样夏同意了。于是我就在林西矿井下作工,我在林西矿能站足了。这时林西矿的工作是十分开展。
大约是在十一月一二日吧,在那一天的晚间,我们在林西矿南岭工房三十号工人贾永发的家里召开十月革命纪念筹备会。这是个群众的会议,一共有十几个工人,而被国民党黄色工会侦知。会已开完,人都走了,只剩我和工人孙风池二人还在谈话。黄色工会的委员杨孔林带着矿局保安队武装兵十余人捕我们来了。我和孙风池当即被捕。当夜即押解唐山国民党市党部,囚于警察室内。
次日上午,市党部即审问我一次。我的口供是:“张国恩,滦州人,在林西矿井下作工,是看风门看道嘴的工人。我到贾永发家里是串门。孙风池亦来贾家串门,我们就拉客(拉客是唐山的土话,就是闲谈)而被工会(黄色)捕来。审我的人冷笑着说:“你这个好工人,在唐山矿、赵各庄矿、唐庄子矿你是高诚,现在你又成了张国恩,还又是工人,哼!”问完,我不承认我是高诚,即再没问。孙风池因我们由林西矿押解往唐山时,在火车上押我们的都是保安队的队兵,黄色工会的委员坐头等车去了。我即乘机向孙说,到唐山问起时,除说我们在林西矿作工外,别的一概不要说。因之他的口供亦与我相同。
本来我的口音也不像滦州人的口音,怎么能供成滦州人呢?这是因为我作工的工牌是滦州人张国恩的工牌。张早已死去,但他的工头夏四并未向矿局报死,只把张应作的工,分给别的工人去兼作。他还是向矿局每月照常领张的工钱而私吞。像这样的事,在唐山各矿很多,所以名叫吃黑工。我当时作工就是别的工人向夏四头子商量同意,将他吃的张的黑工工牌给我,我顶张的名字,工钱仍归夏有。张是滦州人,所以我口音虽不像滦州人,也只得说是滦州人。本来我在唐山各矿的化名是高诚,但因顶张国恩的黑工牌作工,也只得化成张国恩了。审我时,审判我的人说我在赵各庄矿、唐庄子矿、唐山矿叫高诚,这证明他们对我在各矿的活动已侦知了。但我绝对不承认,而且他们也没有证据能够证明。
各黄色工会与国民党市党部的委员认为我是在唐山党的重要分子,所以决定把我押解到北平市警备司令部惩办。这是市党部里有我们的两个同志刘兰、周庆喜写一小纸条托给我送饭的伙夫带来交我而知的。纸条上还谈到(一个是市党部干事、一个是小职员)他两已将我被捕的情形与口供等告知市委了。因之市委各机关也没有移动,只将我房子里的文件收拾一下。我看完即将纸条吞于肚内。其实当我在林西矿被捕的次日早,林西矿的支部即派人到唐山向市委报告了,不过尚不知我市党部的实况怎样而已。
白天,由看守警察引我们出房子去大小便时,我看见一出房门,院子的左边就是街门(即大门),街门里边的左边,有土台阶可以上到街门顶上去。街门顶上有插国旗的旗杆,杆上还插着青天白日旗。街门外街道上的电线杆子的上半截在院子里也能看见。我们大小便完回到房子里,我一想街道上的电线杆子,一定是靠街墙根栽着的。这样顺着上下插国旗去的土台阶上去,抱着电线杆子溜下去,不是能逃跑出去了吗?这样我就动了逃跑的念头。又约两小时,我又要求小便。看我们的警察跟着,我出来小便时又注意看了一次。这条路一定能逃跑出去。这时就是第二个问题,如何由房子里逃到院子里的问题了。囚押我们的房子就是看守警察的住室。市党部总共有四个警察,白天轮班在街门上站岗。晚上街门在里边用一把大洋锁锁着。(院子有电灯,夜间有时能看见)院子里也没有站岗。四个警察都和我们睡在一个屋子里,他们睡在四支木板床上,我俩睡在地下。轮着夜班看我们的那一个警察,他也是在床上睡着,只是不脱衣服。房子门夜间用拉扣关着,也不锁。夜间我们要小便时,就叫看我们的那个警察跟着我们去小便。我们身上也不戴刑具,只是用麻绳捆着两手。为大便时省麻烦,绑的也不很紧,自己也能解开。这样我一细想,出房子、出门也无问题,只是看看守警察睡觉睡的实不实,尤其要看夜班的那个看守警察睡的实不实。于是在当天夜间我就想法子试验他了。怎样试验呢?我想夜间半夜时,我装着出院子去小便,但不叫看守我的那个警察,只自己公开的起来把门开开,到院子里去小便。如果看守警察睡的不实,他一定要起来追出来的。追出来时我就对他说:“我要小便,叫你几次,你睡着了不答应。我尿迫[憋]不住了,才自己出来小便。”但这时可要实在预备一泡多多的尿水才行。这样至大也不过挨看守警察的一顿打算事。计划好后,当夜即如法而行,试验一次,自己公开地把门开开出去小便了,回来一看,警察还都睡着,毫无动静。孙亦睡得很实。第二天白天大小便时,我又将街门旁的土台阶路看了一次。回到房子里,我又细想了一遍,决定当晚是要逃跑的了。这时大约是我被捕后的第六天吧。
当天下午,我试侦看孙是否也愿意逃跑。我即问孙:“我们夜间跳墙出去,回到林西矿,招集工人和工会(黄色工会)大干一场,好不?”孙答:“不,官司打到南京也是打,打完官司,慢慢的再和工会(黄色)工贼算账。”我看孙不愿逃,同时他又不是同志,就决定我自己逃跑。
当天晚上临睡时,我要的喝了很多的水,预备着好小便。约到半夜,看警察与看守的那个警察和孙都和以前夜间睡的情形一样。我这时先将两手上捆的麻[绳]解松,但仍在手上套着,不过自己能随时收将下来,防备警察万一醒来看见。仍是先公开的把门开开,到院子里小便了一次,回来把门闭的留个小缝,也没关拉扣。一看警察与孙还都是睡的很熟,这就决定要实行逃跑了。先把鞋挟在肘下,手上去把门轻轻的拉开,我就爬着出去,又把门轻轻的拉的闭上,很迅速的几步到街门里左旁的土台阶,又很迅速的几步就上到了街门顶上,一看街道上的电线杆子是靠着街那边的墙。这边的墙又很高,怎么办呢?一想往下跳吧,没别的办法。很快的立时就跳下去了。因为墙太高,我的两足已受伤,立时发肿,当即挣扎的往市委组织部也是我住的房子,智字五条胡同五号走。组织部的机关智字五条胡同五号是南厂(北洋铁路工厂)工人阿根同志的家。市委向他分租了一间,作组织部的机关,院子里再无别人。我估计市委不会搬移此房。同时刘周二人给我的小纸条亦说未移,故直往该处。该处离市党部(在新立村街)约有二里路。我走了一里多,足肿的痛的就走不动了,硬爬回去,将门叫开。阿根的母亲给我开的门,一看问我怎搞成这个样子。我答:由赵各庄矿回来时爬煤车坐,在车上摔下来把足摔伤了。她就把阿根叫起来将我扶回去。一问我的房子,果然没动。阿根的母亲就烧水给我洗足,这才稍止住一点疼。一问阿根这时已是夜间一点多钟了。总计由囚我的警察室出来至跳到街上,大约是不到一分多钟;由街上走到我[阿根]的家里,大约不到二十五分钟。
我问阿根,他说市委已知我被捕,他亦知道。王义平(市委书记)曾来我的房子把文件书信带走了,别的一概没动。我即要他去找市委书记王义平(邢克让[2]的化名)。王的住处当时是独院,夜间去找也没困难,房子是印度房六号。我估计王亦不会搬家。果然阿根去不到四十分,就把王找来了,我和王就喜欢的握手了。这时已到夜四时多了。
我和王详谈后,王说,我由林西矿被捕到市党部的详情,周庆喜与刘兰已经向他报告了,市党部决定要把我解押到北平警备司令部惩办。我被捕后的第三天,市委即派梁鹏万去天津向省委报告。今天接省委来信,说唐山驻军团长陈光斗是张兆丰[3](省军委书记)的知友,省委决定派张来唐山托陈向市党部营救我。大约张明天即可来到。谈后,我们又估计,次日国民党藉调查户口、按门搜查的可能。即决定请唐山驻军里有个贾连长是同志,王即去与他[商]量定,由他派两个士兵同志驻在我处。如次日来搜查时,即以这里是贾连长的公馆拒绝搜查。第二天上午,张兆丰亦由天津来到。当即在我处开市委会,张亦参加,决定我即离开唐山到省委去医伤。并决定由张向其友人驻军团长陈光斗要一张护照以防万一。为安全计,决定仍由我处住的那两个[士]兵同志骑自行车,我坐洋车于夜间三时由唐山动身,把我送到唐山西一站约三十里之胥各庄车站,再上火车。同时又决定市互济会书记赵玉祥送我到天津。因为我两腿肿疼的不能走,上下火车都要人背。赵身壮力大,能背起我,故派他去。并约定张(兆丰)、赵二人先在唐山站上车,到胥各庄站我们会面。一切照决定而行。次日早六时,我与两个士兵同志即到胥各庄车站。候不一会,由唐山站来的火车即到。赵即下车与两个士兵同志将我架上火车。两个士兵同志就骑自行车回去了。我们就到天津去了。到天津我就住在法租界普爱里张兆丰的住处,就是军委的书记处。此时省委的书记是张金仁(即张慕陶),组织部长是李子芬,军委书记是张兆丰。这是我此次被捕与逃跑的详细经过情形。
至于此次被捕后能逃跑出来的客观条件是:第一、囚我的房子是普通的住房,不是监狱,没有监狱的设备,所以容易逃走的出来。第二、看守的警察是普通的警察,不是专门监狱的看守,没有专门看守的常识与技术,所以较易逃走的出来。这是此次我被捕后能逃跑出来的主要原因。
(四)第四次被捕的经过详情
一九三〇年四月,河北省委改组不久,书记是贺昌,组织部长是聂荣臻,职工运动委员会是吴玉铭,军委书记是廖化平[4],铁总书记乃是周其顿。我亦是省委之一,在省委工作,并参加省职工运动委员工作。四月半以后,迎接“五一”纪念的工作更紧张,并准备“五一”有示威游行的行动,所以各种工作在这几天都特别紧张。四月二十九日下午,我去下边纱厂区参加区委会议,地址在裕大纱厂后楼家胡同十五号区委机关里。会完后,我又过河到北洋纱厂找同志谈话,谈完时已到夜十时余。次早区委又有会议要我参加。同时我当时的住处在英租界松寿里五十号,相离约有十里之远。我即决定当晚不回去,即睡于北洋纱厂旁杨庄子广云里三十二号青年团区委书记段树华的住处,到段的住处时门锁着,段没在。平常因我多参加天津各区的工作,所以凡是我去的机关,门上的锁钥我都带的有,即将门锁开开,进屋连衣而睡觉了。睡到夜间约三时,即由公安局大王庄分局武装警察数人将房子包围,便衣武装警察数人带着区委书记张金言[5](化名高子林)进屋来将我被捕。张一进屋,看见我在屋内表示甚惊,即将手举起。我看他的手被手铐锁着。他即以目示意与我后,即向便衣警察说:“不是他,这屋子住的人是河南人的口音,头上留小平头,小身个,脸上还有麻子。”这时我穿的是工人衣服。我这时即根据张的话和我的情况而开始想口供。警察除留几人在屋里“窝底”(即候捕再来的人)外,其余数人即将我和张金言押赴大王庄公安分局,没停随即押赴小直沽天津市公安局,囚于拘留室。天一亮即审问,先问张金言认识我否,张答不认识。只承认他自己是共产党区委技术工作人员。又即审问我,我的口供是:“高子香,山西临县人,先在晋军当兵,后随晋军由晋开到唐山,编遣军队时将我编掉。又在唐山煤矿作工,不久矿局裁人,又将我裁掉。想回家路费不够,昨天由唐山爬运煤火车到天津,去裕大纱厂找从前和我一块当过兵的朋友,现在裕大纱厂作工的李景奎。到裕大纱厂一问,李已离厂回家。这时天已快黑,我即向北走找店住。到闸口渡口,遇见从前和我一块当兵的朋友冯有文,我问他在此何干,他说在码头上作工。我以天气已晚,请他为我找一住处住宿一晚。他即引我渡河而至一片红房子里,进屋门后,见屋内有一留小平头之年轻人,小身个,脸上有麻子,口音像是河南人。冯有文即向该房子主人说我是他的朋友,回家路过此找友未遇,又在渡口遇见他,今晚请他在你这里住一宿,明早即走,可否?那房主人答可。我即住在该处,停一会冯即与我告别。又一会房主人对我说,他有事要出去,教我先睡觉,他即出去,我就睡了。睡到半夜,不知何故突来警察数人将我逮捕,别的我不知道。”供完后,审问官自然是不能相信,这就给我上刑。先打手掌,后吊房梁。我是坚决的除口供外一切不知,疼极了就只大声号哭。这样审问了约一小时,未审出丝毫别的情况,也就停止审问了。次日又审一次,依然照旧,只是受刑更重些。第三日又审问一次,口供仍旧,也再未受刑。审毕即移囚于另一院公安局看守所。一到看守所,即看见一礼拜前被捕之三十余同志囚此。都是天津河北区的同志居多,各区也有几个,都是这几天捕来的。大家一谈方知原因是天津河北区青年团区委书记的刘青莲(化名刘克让)在中日中学参加会后被捕而叛党所致。这才明白一切。本来在四月二十五、六两日,天津河北区委即遭破坏。当时省委虽知破坏而不知原因。这些同志就是那时被捕的。大体上除叛徒刘青莲外,只有吴玉铭、张金言两人的口供不很好,其余的人都是很好。
此时我们几个人就问张金言,何故被捕与何故要供出段树华的住处(即我那晚睡觉的地方)。他答,当我们当天在桂家胡同开完区委会时,他即由桂家胡同开区委会的地方回到闸口他的住处。不一会,段树华即到他处,对他说,他今晚有事去租界招青年团省委谈话。同时他的住处近来有许多可疑处,今晚不拟回去,并与青年团省委商量搬家。段与他谈完即去租界。不大功夫,即有武装警察到他处(闸口)将他捕去,同时有省委当天送来之五一纪念传单一捆尚未分发,亦被搜去。立即把他押解在大王庄公安分局,因有证据,严刑打他,要他供出别的机关与人。他受刑不住,同时又知段今晚不在家,故将段的住处供出。不料当晚有我住段处,承认这是他的极大错误。大家当时即批评他的错误,他亦诚恳接受。并鼓励他以后再过堂时,要坚持大家决定的口供,他亦接受。以后再过堂时,果然表现很好。听说他(张金言)现在在中央(延安)住马列学院学习(化名叫张之平)。
当时所有被捕同志的口供,都经几个活动的干部讨论过。有不妥者,即决定要同志改正。并决定以后到法院过堂时,即以决定的正式口供而供,别的概不承认。所以这一次的官司都打得很漂亮。在公安局又审问过我一次,这次只对证前次审问之口供,一遍即完,也没受刑。
五月九日,公安局将我们押解河北省高等法院,囚于天津西头第三监狱。到第三监狱,同志更多了。河北省各地历次被捕之同志都囚于此,连我们已有百余。第三监狱内早有党的组织。党当时的领导人是傅茂功[6]、张大全、郭宗鉴等。次日,支部即动员许多同志协同我们去的活动干部,审查我们去的这一批三十余人的口供。我的口供,大家认为我的口供是很好的,毫未更改。他们都是早经判决,对河北高等法院审问时的情形,知之甚详。即将法院过堂时我们应持的态度方法,都分别详细告知我们新的同志。过十余天,高等法院即提我们过堂。审问我的检察官是吴则韩,我的口供一仍如旧。又过十余日,又审问一次,口供一切照旧。检察官以我虽如口供所说,坚不承认为共产党员或与共产党有关系。但据高子林在大王庄公安分局的口供,我被捕处是共产党区委机关,而我在共产党机关里被捕,嫌疑重大。即以当时所谓暂时反革命治罪法第七条后半段起诉。这是当时专门审判我们党的同志的所行法律。大约在七月半头的时候,高等法院刑一厅与刑二厅提我们去审判。我是在刑一厅,审判长是邱廷举,审问一次。又过几天到七月二十日左右,又提我们去审问一次。此次有无罪开放的几人,其余都被判罪。我判决三等有期徒刑一年。判决的理由是,我虽如口供所说,坚不承认为共产党员或与共产党有关系。但据高子林在大王庄公安分局的口供,我被捕的住处是共产党青年团区委的机关,嫌疑十分重大。虽又据高子林在大王庄公安分局的口供不认识我,而高子林所供该屋住的人的面目等情形亦与我供的相同。由是亦不能证明我即为该机关之负责人。故以嫌疑犯,判决三等有期徒刑一年。判决后,我就在第三监狱过囚徒的生活了。法院发给我的起诉书与判决书又都经过监狱党的支部的审查。支部认为我在起诉书与判决书上的口供都是一致的、对的。
当我们初进到第三监狱时,从前的支部对监狱取退让的策略,有时退让的有些太过。例如:有钱的同志自己买白面粉蒸馒头吃,他应有的那一份囚粮还不要来给没钱的、吃不够的同志吃,让监狱当局私吞。我们大家与以前的支部负责同志详谈后,根据当时的情形,决定两个原则。第一,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训练同志,提高同志的学习精神。第二,有计划的向监狱作改善生活的斗争。因之,凡是马、恩、列、斯等的著作,凡是译成中文在天津市有卖的,监狱支部都弄到了,还有些英文本的也弄到了。斗争先是零碎的,后来决定来一次总绝食斗争,要求大大的改善我们的生活。
第三监狱一共有一百二十余个同志,都是干部居大多数,由中央委员到支部书记及干事,各级干部都有。组织系统是全监狱一个支部,支部之下四个号筒有四个支分部,支分部之下二十四间屋子,二十四个小组。我当时任北号筒支分部书记。七月初发动总绝食斗争,因为是初次,没有经验,连水和盐都绝了,整整绝了七天食,有些体弱的同志,几至饿死。然而我们胜利了,大大的胜利了。举些胜利的例子:小米饭改白米饭,窝窝头改白面馒头。不管已决犯未决犯一律不带镣,已带者去之。每天可与家属朋友接见。监房门白天不再关锁,犯人可在号筒内自由来往。白天随时可去厕所大小便,房内除夜间不准放尿桶。凡是书店卖的书杂志我们就能买来看。每日运动两小时,院子里栽篮球架子,准许我们打篮球等等。此次绝食斗争胜利后,我们的生活大大的改善了,因之同志的死亡率此后减少十分之八以上,精神都十分兴奋。同志们都戏谓第三监狱是我们党的马列研究院。九月我又任支部书记,同时同志们都学习军事,由我任训练之责。十月又绝食一次,因有第一次的经验,同志们身体都未受损失,只绝五天即得胜利。主要的胜利条件是各房子里冬季安火炉,各房子里安电灯,开设饭厅。这样我在第三监狱一直工作到次年四月。因为我已快要期满出狱,即由别的同志继任(是由陈培英继任)。
在监狱里除和互济会的关系外,还和省委有直接的关系,关系是很密切的。党的文[件]能按时取看到。方法大半是由外边指定地点,我们打发看守去取。信是经常的通。至到现在我还记的南开中学学生白家驹[7]处就是我们省委的通信处之一。凡是出狱的同志都要有支部的介绍信,信内并建议应该分配到什么地方工作,应该给分配什么工作等。和省委来往的信多半是密写好,由看守送出去投邮。来的信或由看守去通信处取,或直接寄到监狱由指定的同志收。就是在一九三一年三月间省委遭很大的破坏时,监狱支部和省委的关系还是没断绝。
我是在我们党里同志中理论最差、最没有学习、读书最少的一个。在第三监狱一年中,我读了《反杜林论》《唯物论与经验批评论》《哲学之贫困》《宗教哲学社会主义》《史的一元论》《资本论》第□分卷、《新经济学》《经济学大纲》《左的幼稚病》《国家与革命》《革命与叛徒考茨基》《由二月革命到十月革命》《第一国际史》《西方革命史》等等的书。还是因为工作较忙,不然还能多读些。所以我在第三监狱一年中,就我个人说是很合算的。
一九三一年五月十五日,我刑期满出狱。出狱时支部给我的介绍信是密写在手卷上。我出狱后,即住于天津东南城角日租界东方饭店,即给省委去信。当时省委的通信处是英租界求志里十七号艾润芝[8]收。第二天鞠怀和一个不认识的同志即来找我,谈后即知三月间省委遭大破坏后,新省委已移北平,天津只留几个人,不久也要移去。当即决定我去北平,并给我北平的接头处。第三天我就动身赴北平。到北平住在西河沿迎宾旅馆,即去接头处东城苏州胡同定沂会馆找薄一波。到时薄正在屋,薄当时是军委秘书长,和我亦很熟。见面我们就喜欢的握手了。谈后我即移住东城米市大街北京公寓。这时省委书记是殷鉴[9],组织部长是阮啸仙,军委书记还是廖化平,铁总书记是老马(不知名)。这是此次我被捕经过的详细情形。
(五)第五次被捕的详细经过情形
一九三一年五月十五日我由天津第三监狱出狱,到北平与省委接头后,省委即决定派我去内蒙任特派员工作。
内蒙包括热河、察哈尔、绥远三省,地势辽阔,各地都有些工作,但都不很好,都很零散。由是要去内蒙工作,需钱稍多,省委当时的钱不够,需等中央的钱来才能去。同时北平还有与内蒙各地工作有关的些人,需要与这些人接头商谈,藉知内蒙以前的工作情形,所以不能立即动身去内蒙工作。六月中,我又移住后门沙滩银闸胡同大丰公寓。六月底,省委与北平市委又遭大破坏。七月三日上午,在我住的大丰公寓突来便衣宪兵七八人,将我被捕。此时还有一个同情者高绍亭在我处和我谈话,亦被捕。当即押赴后门外帽儿胡同宪兵司令部,囚于拘留所。
一到拘留所即见省委与市委被捕的许多同志已都囚在那里,一共已有六十余人。军委秘书长薄一波,此时化名张永朴,即与我同囚一屋。谈后才知道此次遭大破坏的原因是:开始时是军委书记廖化平被捕。廖被捕后即自动的叛党,致将省委各部告密。接着省互济会书记赖德、省委秘书长郭兆民亦叛党。这样破坏就扩大到青年团省委与市委。又接着省委宣传部秘书长潘问友,青年团省委书记小冯(不知名)亦叛党。又接着北平市委组织部长杨吉安,青年团市委秘书长李求瑜亦叛党。这样除铁总外,省委与青年团省委、北平市委与各区委都破坏的很残酷。只剩组织部长阮啸仙与秘书长李树与少许同志未被捕,一共被捕了一百余人。我被捕的原因是省委秘书长郭兆民叛党所致,因为他知道我的住处。我此时即将我准备的口供与薄商谈,薄亦同意。但他说,此次的官司很难打,审问的法官就是这些叛徒。廖化平就是法官之一。各同志过去的情形,凡是叛徒们知道的,他们都已写好,过堂时只迫要你承认。不承认就只有受刑。你就准备受刑罢,他说完,我即答没问题。受刑是被捕后必然的事,我们都坚决的往下受刑罢。
下午即过我的堂。审问处门口上写三个大字密审室。一进门大方桌周围坐了一圈叛徒,也就是法官。主审官是李大钊时代北方局的老叛徒李天民。第二个是平绥路的流氓张树堂。此外杨纪禄、廖化平、赖德、郭兆民等都在坐,倒好像开圆桌会议。一看桌子上,果如薄说的一样,我的口供他们已写好在桌子上放着。凡叛徒们知道的我过去的情形都写上了,这就开始审问我。只李天民问,别的人都不说话。我的口供是:“李世杰,陕北神木县人,暑假来平准备投考大学。今天上午,不知因何故被宪兵捕来?”我说完,所有的叛徒都哈哈大笑。李教先给我钉上两副大铁镣,过几天慢慢再说。于是立即给我腿上钉了七八斤重的两副大铁镣,仍囚于拘留所原屋。此时薄又与我谈,说他们估计这次是要牺牲些同志的。因此他们已决定,凡是估计到可能要去牺牲的同志,都勇敢坚决的准备去牺牲。估计其余可能不牺牲的同志,应尽量的将证据推到可能牺牲的同志身上,好使得将来判决时可以无罪或少判刑期。我听后同意这些办法,但我又提议凡是估计到要牺牲的同志,应公开的号召反对叛徒。同时各活动干部同志应马上与各个同志谈话,坚决各同志的信心。因为当时因叛徒较多的关系,影响到同志中有一小部分表现动摇畏惧。薄与几个同志同意我的第二个意见。第一个意见经讨论后,不同意凡是估计到要牺牲的同志都出头公开的号召。结果只决定省委书记殷鉴同志一人先出头公开的号召。因为殷亦估计到他是要牺牲的,他亦坚决的准备去牺牲。决定后,当天下午放风时即与殷鉴谈,殷坚决的同意。随即与殷另决定他的口供(初次过堂时他的口供亦不承认是共产党员)与过堂时应持之态度。
次日殷又过堂,他一到密审室即慷慨激昂、威风凛凛的说:“我是殷鉴(当时他的化名黄建纯),曾在莫斯科苏维埃政府工作,后任中共中央组织部干事,现任河北省委书记。要枪毙就赶快枪毙。别的话没有”。当殷大声供完时,主审官李天民与桌子周围坐的那一圈叛徒们都吓得面如土色。只李天民说了一句:“唉!可惜你这个人材”。因此殷亦未受刑,即仍回囚拘留所。
此时我们即照决定,动员所有各屋的活动干部向各同志,尤其是一小部分表现动摇畏惧的同志谈话,将殷的口供与过堂时的态度报告各同志听,鼓励各同志坚定决心,毫不动摇的在自己一定的口供之下与审问官斗争。各同志都要安慰殷、鼓励殷,一致拥护殷是大家的领袖同志。这样工作后,果然一小部分动摇畏惧的同志坚定了,其余的同志情绪更提高了,以后再没发现有同志叛党的事情。
在我以先到的同志,已有好多受过重刑的:有的两大腿上打成拳头大的两个窟窿,躺下不能动。有的把胳膊上的骨头吊断了,不能用手吃饭;有的被灌辣椒水灌的口鼻稀烂流血,连话都说不出。伤轻的同志都坐在旁边安慰鼓励他们,并给擦血喂饭。当时的拘留所好像是个战场上的野战伤兵医院。根据先到同志的经验,我将在三四天后才能过第二堂。果然三四天后又过我第二堂。一到密审室问我的口供,还是照旧一样。这就喝令宪兵将我拉到隔壁的一间大厅内:军棍在地下放着,绳在房梁上吊着,辣椒水壶在柜子上放着。这都是先前的同志都已受过的刑具。现在又轮上我了。我把牙一咬:受罢,为革命没有第二句说的。先用军棍满身乱打一顿,我还是不承认。又用绳在房梁上将我吊起来,我仍是不承认。再将身子压倒平躺在一条大木栈子上,由六七个宪兵用手将我的手足压住,一个宪兵提一壶辣椒水往我鼻子里、口里倒过,我仍是不承认。疼痛的实在忍不住时,就只是妈呀爹呀的号叫罢。要教我承认的话,是没有的事。第三种刑用完后,不再用刑了。一共受了两小时余的刑,也不再审问了。这时我周身疼痛,两胳膊举不起来,鼻子口都流血,血里还有烂肉块。由两个宪兵将我抬回拘留所。
一到拘留所,同屋的同志即全体围着我,照样给我擦血、揉胳膊,安慰我、鼓励我,精神上倒是十分畅快。本来我既有肺病,但不很重。这一次辣椒水把我的肺给灌坏了。这就是我的肺病之所以如此沉重的直接原因。大体上凡是他们认为重要的二十余个同志都是照这样受刑后,仍不承认时就不再审问了。这时我们从看守的宪兵口里得到消息,这二十余个同志,都是每人要判处几个死刑的。当即动员全体同志由各方用多方向宪兵探询:果然,顶多的有,甚至有判四个死刑的,这就是殷鉴。我是判了三个死刑:内蒙特派员一个,唐山市委书记一个(其实我在唐山市委是任组织部长,这是叛徒们记错了),刚由天津出狱又被捕,这是累犯,又是一个。这时又有几个同志提议,我们这二十余个同志都应当和殷鉴一样,公开的号召,不再采取不承认的政策。讨论后大家以为当时北平是张学良的势力,按情形当时宪兵司令部还不是最后判决的机关。因之还是决定暂时照旧,等到最后判决的机关时,再看情形怎样再另决定。这样一直把我们囚到七月二十几日。
七月底,他们认为不很重要的那七八十个同志,押解往铁狮子胡同平津卫戍司令部军法处。认为我们二十余个重要的同志,押解往西长安街张学良的副司令部北平行营军法处,囚于军法处看守所。到军法处看守所一看,三月间在天津河北省委大破坏被捕的同志,已由天津公安局押解来一批,在军法处看守所囚着并已被判决。我们和他们谈后,即知军法处全体还都是张作霖时代的老头法官,是张学良的旧派,与新派冲突极大。这些老头子更讨厌叛徒。宪兵司令部就都是张部的新派。当天晚上又由天津先来的同志因与看守兵较熟,从看守兵口里得知消息:宪兵司令部呈给军法处的呈文,果如我们在宪兵司令部时得到的消息一样。我们二十余人,各人都是拟判了几个死刑。至少的也是一个。行营军法处长闫文海一看此呈文即将呈文摔于地,对押解我们来的宪兵队长大骂。宪兵司令部的法官说:“你们是我们的下属机关,送来的犯人你们已经判决,这不是你们命令我们执行这些犯人的死刑吗?这不是军法处反成了宪兵司令部的下属机关吗?退回去,我们不收”。押解我们的宪兵队长又回宪兵司令部报告后,立即又另备呈文。军法处才接受了我们的案子。我们根据天津先来的同志的报告与得此消息的情形,次日即动员各屋都一致讨论决定,在宪兵司令部始终没承认的同志,到此以后过堂时仍用照旧的口供。已承认的都反口供:不承认在宪兵司令部的口供是自己的口供。殷鉴同志也要完全反口供,另行决定。绝对不承认在宪兵司令部的口供,不管以后情形如何,但估计到死刑是在军法处一定不能判的了。
这样决定后,过了两三天,我们即在军法处被过堂了。军法处的法官态度很和缓,完全是些八字胡的老头子。大家的口[供]都照决定而行,也都没受刑。法官对我们党的情形可以说都毫丝不知。譬如问殷鉴时,殷不承认他是省委书记。法官就说:“你承认了也不要紧,一个省委书记也不过就和我们军法处的书记官之类差不多,也是些小职员,犯不了重罪。最重要的是你们的省委委员长,可惜没把他捉住。要是把他捉来,那是真要重办了。”殷回来一谈,天津先来的同志也接着说,他们过堂时法官也是说他们不是重要的人。最重要的是北方局的局长,可惜没有把局长捉来,捉来时非重办不可(因为当时的河北省委是北方局兼着,局委的人就大体都是省委的人)。说完我们大家都大笑了。
宪兵司令部的法官与叛徒们怕我们到行营军法处判不了死刑,所以将省委秘书处与各机关搜来的文件,给我们二十余人每人分了一些,呈交军法处作为我们各个人的证据,但我们都不承认。每人过了两次堂,就完结了。
当行营军法处第一次审问我时,我照我在宪兵司令部的口供说了一遍。法官拿出宪兵司令部的法度与叛徒们告给别的同志一样,给我栽的一小卷文件的证据,还有一本《两个策略》问是否我的?我说不是。法官又问:“你知道《两个策略》里说的是什么?”我答:“书根本不是我的,是宪兵令部法官给我假造的证据,我哪里能知道书里头说的是什么呢?”法官笑着说:“你连我都不如,两个策略是列宁著的,俄国多数派是一个策略,少数派是一个策略,所以叫两个策略。”我答:“那我不知道。”这样第一次审问就完了。
大约又过五六日,又审第二次。我的口供依旧如前。法官一定要我承认我是个共产党员。我坚决不承认。这样为这一点,坚持了约二十分钟,我始终坚决的不承认。法官看无希望,第二次的审问也就完了。
以后再没有过堂,也就都被判决定了。行营军法处的判决是秘密的,一律都不宣布。据我们由看守兵口里得到的消息,最重的还是殷鉴,是判了有期徒刑十年。我是判决了有期徒刑八年。以后知道证明是实在的事情。这样我们在行营军法处看守所一直囚到九月四日。
在军法处看守所第二次过完堂后,我们就开始正式成立党的支部,决定我担任支部组织。那时支部讨论了这次省委遭大破坏的总结,又决定各同志好好多加休养,使伤有未好的能早得到痊愈,使全体的身体能早恢复原状。但军法处看守所不准外边的朋友家属来看,也不准通信。所以和外边党的关系还是隔绝着。至于支部组织的系统,是支部之下一个屋子一个小组。一共五个屋子,有五个小组。
九月四日上午,由行营军法处看守所将我们移囚于草岚子胡同军人看守所,仍归行营军法处管理。我们就开始正式过囚犯的生活了。此时我仍任支部组织。组织的系统仍然是支部之下一个屋子一个小组,连天津先来的同志,一共有五十余个同志,一共有十四个屋子(此地都是小屋子,一个屋子住四个人),分十四个小组。屋子是都面对面的两排房子,中间成一条号筒,所以我们的关系都很密切。
一到军人看守所即允许家属朋友来看我们,也能与外边通信。支干会即动员全体同志给外边自己知道的同志、同情者或与党有关系、或接近党的人写信,要他们来看自己,好设法与省委发生关系。这样一礼拜后,支部即与省委发生关系了。我还记得给省委的第一封信就是我起草的。这封信的内容主要的是:报告河北省委与北平市委这次遭大破坏的原因与经过,以及我们被捕后的经过与现状。并要省委批准监狱支部作为党的正式支部之一,与省委发[生]经常的关系。当时支部的代名决定是叫阚寿双。这封信由看守兵送出去后,不久接到省委的回信。信的头一段是支部的一切要求照准,后一段是安慰鼓励我们,并在外边已建立起交通处。此后支部与省委来往的信件,都是由看守兵送去或取来。支干又一次会议中即决定在以后狱中的生活是:第一、有计划有系统的教育与训练同志,加紧同志的学习。第二、有计划的向监狱当局作改善我们的生活待遇的斗争。但因看守所是军事机关,理论的书籍很难弄进去。所以又决定全体同志学习外国语,以俄文、英文、法文、德文为主。因为有些同志是会这些外国语的。斗争因尚不知看[守]所各方情况,这即开始设法明白看守所的情况,明白后再发动斗争。这个办法可得到了很好效果。因为一则后来训练出许多懂外国语的同志,二则看守所的职员都是些老粗,更不懂外国语,所以运进去很多外国文的党的理论书籍,英文国际月刊自始至终没有断过,起了极大的作用。并在技术上训练出很多的很好的英语家。我一直工作到十一月,病更沉重了,不能工作了。支部即决定准我休息,另由刘俊才任支部组织,于是我就住在养病室休息了。
当时我的病十分沉重,寸步不能移动。支部派一个同志徐子文(安志汉[10]的化名)看护我。我在养病室时,省委派人来看过我好几次,因我病重不能下床,看守所允许凡是看我的人,可以直接到养病室来看我。我们就利用这机会,由支部决定养病室作为是与省委的交通处。省委派人藉来看我之名,把文件信件塞在我的被窝里(因为看我时,因我病重不能下床,需要坐在我的床边上与我谈话)。我又将支部给省委的信件塞在他的荷包里或裤腰里。这些文件与信件再由看护我的徐子文于开饭时,放毛、放风时传交给支部,或再由支部带来信件交我。后来李真卿(周其顿)亦病重与我同屋养病。我们就这样一直到一九三二年的二月。
在快过阴历年的时候,行营军法处处长闫文海来看守所视察,到养病室见我们睡着。看守所的所长对处长说,我们两人是重病人,几个月不能下床了。所长就是处长的儿子,当即又向处长说,这两个病人的病太重,住在这里太麻烦,军医处来医官看过,也说无法医治,圈在这里太作孽。看能办到时,把他们放了吧。处长寻思一会,说可以,凑过年节他向副司令说一说,大概能办到。又问所长还有别的重病人没有。所长又说还有王同(陈伯达的化名)脖子上害有茶碗大的一块疮,也有两月余还不见好,在里屋子里住着。处长又说,那连他也一块办出去罢。又寻思一会问所长说,教他们三人给军法处上因病重请求找保出外医病的呈文,他再批准,好在法律上有理由释放他们。谈完他们就走了。随时所长即教我们三人写因病重,呈请准允找保出外治病的呈文。当即由支部决定指定同志将呈文写好,审查后交我们交给军法处去了。等到阳历二月七日,军法处才批回准放。支部即通知省委给我找保。二月八日下午放风罢,支部即把我和李的介绍信交徐子文交给我们,是写在小纸条上,正面大意是要先将病医好,再给我们分配工作。因为找保即时找不到,先找到一个,以我病重,先保我于二月九日下午出狱。李王二人又等约三日才找到保出狱。我出狱时是由省[委]派交通处的一个同志叫高明甫[11](外号高尔基)把我接出去的。用洋车一直把我拉到西城西京畿道七号省委交通处。到时省委秘书长刘钦佩即在交通处候着我。我们就喜欢的握手了。
第二天早晨,省委组织部长老李(名字不知道)就来与我谈,当将看守所的情况与他详谈一遍。这是我这次被捕的经过详细情形,此时省委的书记是老王(名字不知道),组织部长是老李,也是个相当重的肺痨病者,秘书长是刘钦佩。第三天省委即决定我去医院治病。因为病太厉害,协和医院、德国医院、中央医院、同仁医院都拒绝为我医治。没办法,省委才决定送我到西山去自己疗养。于是我就过痨病鬼的生活了。
说明:文中()中的文字系作者原文,[ ]中的漏字系编者所加。
注释:
[1]庞诚斋(1907—1928),又名诚哉。陕西临潼人。192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7年3月,被任命为中共三原地方执委会农委书记和国民党三原县党部农民部部长,专门从事农民运动,与乔国桢、黄子文等在三原创办农民运动讲习所,培养农民运动骨干。1928年6月23日因叛徒告密被捕,当日即被杀害。
[2]邢克让,又名邢予洪,河北正定人,1926年入党。新中国成立后曾任黑龙江省经济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3]张兆丰(1890—1930)又名献瑞,字兆丰,河北磁县人。中共早期党员,六大代表,北方局军委书记。1908年加入同盟会。1912年考入北京大学。后又考入陕西陆军讲武堂,毕业后在陕西靖国军第四路任副团长、总司令部参谋处少校参谋等。五四运动后加入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列席国民党一大,后任国民党直隶省党部执行委员。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负责直隶省农运工作。11月到冯玉祥国民军中开展军运工作,曾任旅参谋长、团长、旅长、师长等职。1928年出席中共六大,回国后参加顺直省委工作,曾任省委委员兼军委书记。1930年在河北栾城领导兵暴工作时被捕,11月遭杀害。
[4]廖化平(1891—1951),又名华平、划平,四川内江人。1919年赴法勤工俭学,1921年2月回到上海,5月底入莫斯科东方大学。1922年回国,参加上海社会主义青年团,并接受回川建团任务。1924年初入党,为四川早期党员之一。1925年在广州参加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1926年春任黄埔军校政治教官,随军北伐。1927年春回川,参与筹建中共四川省委。1928年任中共四川省委常委、宣传部长。1929年后赴上海中共中央军委工作。1930年3月奉派任中共北方局军委书记,8月改称顺直省委后仍任军委书记。1931年6月被捕,立即叛变,并加入国民党特务组织,导致中共河北省委被大破坏。10月12日,河北临时省委作出决议,开除廖划平、赖德等16名叛徒党籍。后任国民党军统局临澧特训班政治总教官,兰州特训班副主任,军统局督察司法处少将处长,国防部保密局督察室少将主任等职。1949年逃台湾。1951年10月12日突发脑溢血而死。
[5]张金言,即张明远,河北玉田人。
[6]傅茂公,彭真同志的原名。
[7]白家驹(1908—1951),字云程,陕西清涧人,地质学家。曾就读于天津南开中学,1926年投身革命,1932年入北京大学地质系。不久被捕入狱。1951年在西南参加土改,11月29日殉职于四川南川,安葬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12月12日被追认为中共党员。
[8]艾润芝,即艾静茹(1913—1937),女,字润芝,陕西米脂人。1928年入党,1929年奉调离家赴北平,后经党组织批准,与市委书记张友清结婚。1931年因叛徒出卖被捕,在狱中分娩生子,一年后经斗争获释。1935年奉命调渭南,以小学教员作掩护继续从事地下工作。西安事变时被国民党空军轰炸受伤,次年春失治而亡。1982年,陕西省政府将她的骨灰安放于西安烈士陵园。
[9]殷鉴(1904—1937),化名黄建纯,湖北黄冈人。1920年随陈潭秋在武汉开展革命活动,后加入中国共产党。1926年春赴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1930年回国,在上海党中央机关工作。1931年4月,被中央委派到北平重建河北省委(原顺直省委)并任省委书记。6月,因叛徒出卖被捕,被判处死刑。后利用敌人矛盾翻供,改为10年有期徒刑。在北平军人反省分院关押时,成立狱中党支部,任书记,坚持斗争。1936年春刘少奇主持北方局后,营救被关押的共产党人,殷鉴等57位共产党人于10月全部出狱。出狱后,被安排住进北平“法国医院”治疗,因长期监狱生活的摧残,不幸于1937年4月逝世。
[10]安志汉,安子文同志的化名之一。
[11]高明甫,即高敏夫(1905—1975)),又名锦亮,陕西米脂人。1926年毕业于榆林中学。1927年任杨虎城军政治部秘书,12月加入共产党。1928年春赴安徽亳县开展农民运动。皖北暴动前被捕,经营救出狱回陕北,在榆中当教员。1930年到北平,次年参加左联。在党内曾任中共北平东城区委、天津市委交通。1933年参加察哈尔抗日同盟军。1934年5月在北平被捕,押解南京。1936年,家人托杜聿明营救出狱。1937年5月到延安,先后任西北战地服务团秘书,陕甘宁边区文协秘书长,鲁艺抗战文艺资料室研究员,西北文联及文协常委。与柯仲平、田间等共同发起延安街头诗运动。1945年9月至1949年在陕甘宁边区文协说书组工作。1949年出席全国第一次文代会。1952年加入中国作家协会。著有《高敏夫战地日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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