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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重塑的隐秩序:微区位、微空间、微场景

2024-08-09赵静李燕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24年18期

摘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的核心命题。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重塑是其原生空间消亡、活化空间异化、空间场景同化和劣化的必然选择。辨析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的空间载体类型,总结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重塑中的微区位、微空间、微场景为核心的“三微”隐秩序。通过案例分析可知,“三微”隐秩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重塑中遵循的构造逻辑,“三微”隐秩序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典型实践中是客观存在的,并对其活化空间重塑起到了积极作用,证明了以“三微”隐秩序为构造逻辑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重塑实践的现实意义。该文以期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突破单向保护思路实现整体性保护,以及探索跨区域的保护模式提供新思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活化空间;隐秩序;微区位;微空间;微场景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4)06(c)-0109-07

The Hidden Order of Spatial Remodeling for the Revitalization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Micro-Locations, Micro-Spaces, Micro-Scenes

ZHAO Jing1,2, LI Yan2

(1. College of Engineering, Dali University, Dali Yunnan, 671003, China; 2. National Research Center of Cultural Industries,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Hubei, 430079, China)

Abstract: Creative transformation and innovative development is the core proposition of non-genetic inheritance development.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space remodeling is an inevitable choice for the demise of non-heritage native space, alienation of revitalization space, assimilation and deterioration of space scene. It analyzes the types of space carriers of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space, and summarizes the "three micro" hidden order of micro-region, micro-space and micro-scene as the core of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space remodeling. Through the case study, we can know that the "three micro" hidden order is the structure and logic that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space remodeling follows. Through the case study, it can be seen that the "three micro" hidden order is the constructive logic toc421c28d3ea0a1be72b97210ffaa3b0b be followed in the remodeling of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space, and the "three micro" hidden order exists objectively in the typical practice of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and plays a positive role in the remodeling of non-heritage space, which proves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carrying out the practice of remodeling of non-heritage revitalization space with the constructive logic of the "three micro" hidden order. It proves the practical significance of using the "three micro" hidden order as the construction logic to carry out the practice of remodeling the revitalization space of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It provides new ideas for the 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 to break through the unidirectional protection idea to realize holistic protection as well as to explore the trans-regional protection mode.

Key words: Intangible heritage; Revitalized spaces; Hidden order; Micro-zone; Micro-space; Micro-scene

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提出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基本方针。非物质文化遗产(以下简称“非遗”)以其独特的文化价值观念、思想智慧和实践经验,构成了中华民族丰富的文化底蕴[1]。“活态流变”是非遗传承、发展的一大特征[2]。非遗活化是将非遗资源创造性转化为具有现代功能而又不影响其保护传承,同时又能够充分释放非遗自身活力及文化价值的实践活动[3]。在非遗开发中,应充分考虑非遗的“活态性”特征,在业态规划、空间布局和景观改造中,应将非遗元素与物质空间融为一体,既要通过非遗博物馆、展示馆等传统的公共文化空间静态展示非遗,更要通过城市乡村微空间的打造、非遗体验多元场景化推动非遗的有序传承和对外传播。

1 非遗活态化空间内涵的多维度辨析

在非遗活化的过程中,空间载体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反映了非遗传承发展的过程及文化空间生产和生存的状态。

在中国式现代化语境下,非遗活化空间必须强调两个维度,即物质维度和精神维度。物质维度扮演着重要角色,通过将可视化的物质文化遗产或空间载体展示出来,人们可以直观地感受到非遗的存在与价值。同时,精神维度的凸显也不可忽视,非遗所蕴含的精神内涵、价值理念及核心象征和意义符号构成了文化表征系统。这些精神层面的元素通过各种形式的艺术、表演和传统活动使非遗得以展现,深入人心。

非遗的活化空间不仅限于物质和精神层面,还涉及社会生活空间的参与。当地居民、非遗传承者、游客和商户等社会各方的互动与共融。他们的参与维度相互关联、相互作用,共同促进非遗的传承与发展。在这个多元的社交生活空间中,人们可以通过交流、合作和共享来增进对非遗的理解与认同,形成一个共同推动非遗传承的社会力量。

因此,非遗的活化空间是一个复杂而丰富的系统,涵盖了物质、精神和社会三个维度。当三个维度有机结合、互相渗透,非遗才能真正焕发出其独特的魅力,为人们带来持久的文化价值和社会效益。

2 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必要性辨析

2.1 “变”——非遗存续发展的根本

非遗产生于过去的历史时空语境中,并随着自然社会环境发展的变化而变化,变化的结果有消亡,有融合,有迭代突变。这个过程过去一直发生未来也不会改变,“静态化的非遗”本身就是一个谬论,非遗的活化必然是继承发展和转化再利用的循环流变。非遗是在特定时空中有共同文脉群体的集体创造,并非少部分先贤的成果,即群体所造也应为群体所感。因此,非遗的活化就是把非遗不断可感知化的过程,不会因为非遗创造群体的消亡或受众改变而使非遗动态流变停滞,最终彻底消亡。当前,无论是物质世界还是精神世界,变是时代的特性,在快速流转变化的时代背景下,非遗发展也脱不开“变”的主题。

2.2 “自然消亡”——非遗原生文化空间的“宿命”

非遗形成和发展是与产生时的社会环境紧密结合的,非遗本身即承载着时空的要素[4]。因此非遗具有时代特征和社会环境的烙印与痕迹,这些痕迹和烙印是非遗原生文化空间的内核。没有原生空间依托的非遗不可避免地产生与现代社会工业化生产、生活、消费、娱乐等方面的相异性和不可兼容性,而非遗自身在没有外部空间重塑的干预下是不可能全面地、自动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因此部分非遗因缺乏与现代社会需求、审美取向上的适应性,难以与当前时代完成相融,导致非遗发展不断式微,非遗存续的原生文化空间自然消亡是非遗必须面对的客观事实。

客观的、不可避免的差异和不兼容性,使得非遗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产生于农耕时代的非遗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原生文化空间”,一部分非遗文化形态已彻底消亡;一部分虽然已无人传承但因留有记忆资料,在利益驱动下被低劣地模仿复现;部分地方性、边缘化的非遗虽然还在,但存续的空间、群体都在萎缩。

因此,非遗的原真性需要重新界定和认识,如果完全以文物原真性的苛刻标准套用非遗的原真性,必然会为非遗的发展带来消极作用。对非遗原真性的认识需从建构原真性和存在原真性出发,理解非遗的原真性,如果理想化地对非遗进行“真空保护”,不能够正视非遗原生空间会自然消亡的客观事实,结果只能使非遗彻底消亡,将非遗彻底逐出当代人的生活。虽然非遗原生文化空间的自然消亡是时代宿命,但并不意味着非遗注定泯灭,相反我们应该以创新的思维和灵活的方法来寻求解决方案使其在当代社会中得以生生不息。

2.3 “异化”——非遗活化空间的“天灾”

非遗的形成发展和存续具有时间和空间的属性,因此非遗的活化也必将和空间高度匹配。在实际的非遗活化利用的实践中,非遗的原生空间因为时代的发展和主体消亡而不可避免消亡的同时,以非遗活化利用为名的多种活化空间载体也在不断涌现,具有代表性的如非遗小镇、非遗街区。然而在非遗活化空间内非遗的文化内涵并没有得到足够尊重和传承,反而被异化得面目全非,为了达到非遗资源利益最大化,以保护非遗之名却行破坏之实。同时,作为非遗社会生活空间重要参与者的非遗传承人,在异化的非遗活化空间因为彻底丧失了主导地位和话语权,沦为异化的非遗活化空间的营销热点。但是在异化的非遗活化空间的收益体系中,非遗传承人不仅没有得到应有的收益,甚至部分非遗传承人因商业化运作带来成本压力而被迫迁往更加偏远的区域,结果就是非遗被迫退出了原生文化空间场域。既加速了非遗的原生空间自然消亡,又使得非遗活化空间意涵与非遗的文化表征系统彻底撕裂,最终非遗彻底沦为异化的非遗活化空间的“贴皮”。比如,和仙坊民俗文化村、咸阳东黄小镇等。

2.4 同质化和劣质化——非遗活化场景的“人祸”

从空间的尺度关系上看,非遗活化的场景在各类文化公共服务空间、旅游景点空间、旅游消费场所中非常常见,但是囿于从业者开发者的文化领悟力、美学修养和多利益博弈困境,最后呈现的非遗活化场景不仅重复同质且劣质化。核心原因与非遗本体被异化和劣化相关联,非遗场景中的舒适物的营造,并不是对非遗简单的复刻,而是在对非遗文化表征系统严肃辨析的基础上,跨时空和地域进行非遗的转译和再创造。

同质化和劣质化的非遗活化场景的核心是场景舒适物的劣化和同质化,体验者通过非遗活化场景中的舒适物能够感知非遗本体蕴含的文化意涵,被异化和同质化的非遗场景对非遗的体验造成了极其负面的影响,对以体验性为主的非遗,如民俗类,非遗体验者原本就缺乏对非遗产生原生空间的认知,而这些同质化和劣质的被随意嫁接的非遗场景,使得体验者完全感受不到非遗原本的文化魅力,反而得到的是不合时宜和低俗丑陋的负面观感。对于技艺性和产品性的非遗,造成民众认可度低。

综上,非遗的各类场景是非遗文化体验和感知的最前沿,场景化的质量决定了非遗活化空间能够成为其不可或缺的生存、传续和发展的文化空间载体的关键之所在。

3 非遗活化的空间载体类型

基于空间生产理论,非遗活化的空间载体是一个传统与现代相互融合的空间,具有体验性和互动性,非遗保护是核心,文化氛围营造是重点[5],如非遗体验空间、非遗展陈空间、非遗文创空间、非遗生产空间、传统商业空间、现代消费空间等,集非遗生产性保护、民俗体验、传统技艺展示、非遗博物馆、衍生产品制造于一体的物质空间载体。

基于目前我国非遗保护的整体框架及文化遗产活化利用的不同主体开发的实践,总结了非遗活化的空间载体类型,分别从宏观和微观两个维度进行划分,所谓宏观、微观,既有空间尺度上的区别,也有实践主体的区别。

宏观尺度下的非遗活化空间载体即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就是非遗代表性项目集中、特色鲜明、形式和内涵保持完整的特定区域。从空间尺度上来说,特定区域的空间包括了省区市甚至跨越省域,如徽州文化生态保护区。从主体上,设立国家文化生态保护区的行政主体是国家层面,原因在于要实现整体性保护的目的,实现各种资源的协调和同步,只有国家的宏观层面才有实现的基础,譬如长城国家文化公园,大运河国家公园等,如此空间跨度,一个省级行政是不可能完成整合建设的。

微观层面的非遗活化空间载体,空间尺度小但主体构成丰富,包括政府、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这部分空间载体的形成特别是传统维度的,基本上源于各级文化遗产保护体系和公共文化体系,主体主要是各级政府。剩余的大部分空间载体类型,则产生于非遗活化的各类实践探索中,主体成分大部分以微观个体、企业和社会团体为主,这部分非遗活化的空间载体类型,在整个类型体系中,活力最强,创新性最好并且极大地扩展了非遗活化的开发路径,并且用市场运行的规律,不断对非遗活化的空间载体的实际运行进行探索和检验,这部分的空间类型是非遗活化利用最具创新性和最具活力的当代实践。

4 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隐秩序

现代科学启示我们,客观物质世界受两种秩序支配,分别是深层的隐秩序与表层的显秩序[6]。显秩序与隐秩序两大层次,是带有普遍性的规律。非遗活化的核心是活态流变,非遗活化空间是非遗活化传承的重要物质基底,非遗活化空间的重塑需要在非遗文化的原真性文化空间存续和传承活化空间生产中找到平衡。因此非遗活化空间重塑遵循的秩序,除了按现行的政策法规框架建构的显秩序来进行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实践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在非遗活化实践过程中,由非遗活化参与主体的自决性行为而自发地生成的相互适应的秩序,它是非遗活化实践过程中非遗活化中各相关主体之间通过反复试错式的互动过程,保留有利于非遗存续与发展的、逐步积淀而成的习惯性行为结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隐秩序即非遗活化实践中空间载体重构中各要素自发的适应性交往构成的秩序。

4.1 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三微”要素的概念

4.1.1 微区位

微区位的本质属性是社会经济的微观规律对人的意图、经历和空间行为的定位和聚焦作用[7]。微区位具有多重含义,不仅是一个经济要素,更是承载着特定社会行为和文化结构的客观实体,每个个体都将微区位视为一个充满“意义”“意向”或“感觉价值”的中心,一个充满感情依恋的地方,一个感受到深刻意义的经济载体空间[8]。

首先,微区位具有清晰的地点和范围,是生活发生的场地,是一个环境整体。它决定了区位的特质,即区位本质和区位价值[9]。其次,微区位承载着社会交往和经济交易的功能。作为一个有活力和吸引力的地点,微区位吸引着不同社会群体的聚集和互动,促进了商业活动和经济发展。它是人们日常生活和商业交往的重要场所,也是文化与经济的交汇点。最后,微区位不在于强调空间尺度的大小。它是社会行为和文化结构的物质表现,核心在于从人本主义和行为经济视角去看待事物所处的场所,“微”强调的是社会—行为—文化—经济相耦合的一种分析方法。微区位追求的是集经济性、空间性、文化性、生态性与精神性等为一体的社会—经济—行为—文化耦合的空间结构体系。

4.1.2 微空间

微空间是一个相较“大空间”而言的相对概念,该类型空间设计精雕细琢,见微知著。微空间由多种尺度的微场景所构成,从空间上可以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内部微空间,指的是建筑内部的小型空间单元。例如,家庭中的书房、厨房或卧室,商业建筑中的小型商铺或办公室等。内部微空间需要兼顾功能性、舒适性和美学,以满足人们的空间需求。二是外部微空间,包括了建筑外部的小型空间单元。例如,街头巷尾的小广场、城市公园中的座椅区域或者社区花园中的休闲角落等。外部微空间需要考虑人们的休憩和社交需求,提供舒适的环境和丰富的景观元素。这些小型的户外空间可以成为人们与自然互动、社交交流和放松心情的场所。三是由区域人文环境和文化符号共同呈现的文化消费空间,例如,虚拟现实技术所创造的沉浸式体验空间为人们提供了与实际空间不同的体验和互动方式。微空间的多样性和互补性为人们创造了更丰富的空间体验,形成了完整的空间结构,承载了文化语境和精神符号[10]。

4.1.3 微场景

以芝加哥学派场景理论的研究为基础,微场景概念为以舒适物(amenity)为导向的要素组合能够形成蕴含多元文化价值观与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特定文化环境[11]。场景的构成要素建立在客观和主观两大要素体系上。客观上包含社区、物质结构、人群和活动设施等;主观上则包括意义和价值、公共性及政治[12]。因此微场景的5个基本要素为:空间要素、舒适物、多样化人群、活动及文化价值。空间要素包括地理空间和生活文化设施的显著实体要素。

4.2 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三微”隐秩序

4.2.1 自上而下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三微”隐秩序

自上而下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三微”隐秩序指的是从微区位到微空间到微场景的层层梯度递进方式重塑非遗活化空间。在微区位尺度上从区位特征识别、区位价值评价、区位开发效益评估进行非遗活化空间的选址决策。微区位涵盖的“空间”是以人为中心的生活环境空间和社会历史空间构成多维度空间结构体系。微区位判别主要是从非遗整体性和生活性出发,然后在充分研究空间偏好和空间解析的基础上形成非遗活化的空间重构策略来塑造非遗活化微空间。一旦微空间构建完成,整个非遗活化空间的核心微观空间单元微场景构建就成为非遗活化空间构建的核心工作。因为在微区域和微空间中非物质文化的文化意涵和空间内涵已经被限定,微场景通过在空间中的感知体验活动与消费实践,解读空间语境所传达的意涵,构筑空间的经验与想象,实现自我的内视和空间的外化,建构体验者自身对空间的多维度认同[13]。

自上而下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三微”隐秩序在非遗保护和活化利用的实践中极容易被观察,原因在于自上而下的“三微”隐秩序与目前我国非遗保护的管理体系形成的显秩序之间存在着较强逻辑关联和映射。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在非遗保护整体性保护框架下对非遗的文化空间一直在不断尝试,譬如文化生态保护区、国家文化公园,即从政策层面建构非物质文化活化空间的显性秩序。而除了基于政策的显性秩序外,还有不断非遗活化实践中各相关主体之间通过反复试错式的互动过程中自发地生成相互适应的自上而下的“三微”隐秩序。

4.2.2 自下而上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三微”隐秩序

相较于自上而下的“三微”隐秩序对非遗活化空间的重塑空间载体需要从宏观到微观的递进,以微场景构造作为活化空间的重塑起点在非遗活化的实践中越来越普遍。自下而上的非遗活化空间的“三微”隐秩序以微场景为起点,场景空间通过不同“舒适物”的组合,将非遗的内涵价值外化表达,在这一过程中,非遗内化于地方场景中的同时,也赋予场景空间新的价值内核,微场景实现非遗在现代语境中的空间延展和空间再建构,通过凝练特定的抽象符号,并在“抽象符号—符号应用—再抽象符号—新符号再应用” 的循环中重构了非遗文化活化的微空间,当微场景和微空间为微观单元的文化空间通过集聚、演化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形成耦合关联,塑造了新的区位形象,最终实现非遗活化空间的区位重构。自下而上的“三微”隐秩序进行非遗活化空间重塑是非遗“内价值”的重塑,既不是对原有内价值不加分辨地全面接受,也不是对现有外价值不加分析地全盘否定。这样的空间实践赋予民众更多的使用价值和解读空间,强化了非遗与民众的关联互动,使非遗融入民众的当代生活。

按自下而上的“三微”隐秩序进行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实践起点是微场景的构造,从塑造非遗活化微场景进而营造非遗活化空间重塑非遗的微区位优势。虽然以非遗微场景为构造起点,但非遗微场景构造并不以营建微空间为唯一目的。换而言之,以微场景的体验营造,可以自发形成微空间,但不强求一定聚合为物质实体空间。也可以场景为基本单元来重塑非遗区位优势(见图1)。以自下而上的“三微”隐秩序进行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外显效果为不同微场景蕴含了非遗的特定文化价值取向、美学特征和生活方式,能够吸引不同的受众群体进行文化生产和消费实践,人才和资源加速流动必然造成了空间聚集和群体聚集,由之带来的群体集体区位选择转变会革新微区位文化结构意涵,培育了区域发展模式和动力。

5 案例分析:“守护一抹大理蓝”蓝续

5.1 案例描述

扎染技艺被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012年,云南大理喜洲镇周城村白族扎染技艺州级代表性传承人张翰敏创立了蓝续文化。蓝续团队扎根在周城。蓝续采用一店一景的方式,在周城古城、喜洲田园、洱海海舌、大理古城打造了4个情景店铺、一个主题客栈,即蓝续古法扎染体验店(古城店、周城古院店、喜洲田园店、匠志集店),以及蓝续小蓝客栈。

5.2 蓝续非遗活化空间重塑隐秩序解析

5.2.1 自上而下的“三微”隐秩序

周城是蓝续创始人张翰敏的故乡,也是大理扎染技艺的核心区域,村中家家有作坊,户户做扎染,长期以来当地白族居民以扎染作为生计。蓝续的发展起点以周城内的传统院落开始是非常明确的,是对以周城村为代表的扎染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区位特性和区位优势的回应和对话,同时也构成了自上而下的“三微”隐秩序的起点。

在蓝续的发展中,在区位特征识别、区位价值评价和区位开发效益的微区位限定下,蓝续的非遗活化的微空间策略是坚守区位特性的一店一景的原则,如周城古院店,与扎染非遗文化空间核心区位周城之间相呼应,整个体验店空间由传统建筑载体去诠释古法扎染的文化空间意涵;喜洲田园店,也与喜洲古镇的区位进行了对话,田园店外墙可以直观喜洲稻田,整个院落的空间是普通现代民居,以现代民居为载体去表达扎染非遗走入现代生活的可能性。

在微区位和微空间的框架内,蓝续在非遗微场景的塑造上遵循了蓝续自己的逻辑,蓝续创立的核心是:立足传承扎染技艺,探索扎染的可持续发展。蓝续微场景重塑中,舒适物和活动集合共同组成了充满文化意义的场景,这些“硬性”和“软性”的场景构造条件被有机地限定在了扎染的美学框架内,传递着扎染非遗的文化意涵,在微妙的差异化微场景中被民众体验、感知和内化。

5.2.2 自下而上的“三微”隐秩序

按自下而上的“三微”隐秩序进行的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实践起点是微场景的构造,微场景的外延可以扩展,场景规模不做限制,蓝续在微场景塑造做了很多开拓和尝试。典型如蓝续小蓝客栈,蓝续小蓝客栈是蓝续旗下的文化主题客栈,位于洱海金锁岛。洱海金锁岛是洱海上的白族渔村,与周城隔洱海相望,岛上白族居民以打鱼为生,文化空间本底和区位与扎染非遗的核心区周城有显著差异。蓝续以微场景塑造来活化扎染的文化空间意涵,将蓝续的扎染文化内核植入了民宿的空间,在以白族千年渔村作为文化空间本底特征的区位条件下进行扎染非遗活化空间的重塑,使得体验者在白族渔村的区位特征中,在民宿住宿空间中体验扎染非遗的文化意涵和美学氛围。据蓝续创始人的访谈,蓝续小蓝客栈目前运营和效益良好。

蓝续的微场景塑造不仅局限在以手工作坊的形式进行扎染技艺展示和体验,蓝续通过与不同的品牌合作,在扎染场景活化的实践中做了很多跨地域、跨领域的尝试,实践均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比如,昆明顺城无印良品活动空间中open MUJI活动空间的蓝续扎染工坊体验,以无印良品顺城店为依托的蓝续扎染体验场景。蓝续与云海肴的合作,以蓝续风格的场景化模式植入云海肴的餐饮空间,使体验者在就餐活动中感受扎染的美学意涵,虽然蓝续的实践并没有完成由微场景重塑微区位价值,但是这样的实践尝试使得传统的扎染非遗真正融入当代人的日常生活中,非遗可以不再是摆在文化旅游景区中的一种“展品”。

5.2.3 案例总结

蓝续作为非遗活态化传承的优秀案例,真正实践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现代语境下,蓝续作为扎染非遗的转译者、传播者和践行者,以周城为起点,沿袭苍洱沿线的村落古镇的区位本底特色,在不同的院落、民居等空间载体中以蓝续自成体系的场景化模式构筑蓝续的场景空间。以扎染非遗活化空间为载体,蓝续实现了古法扎染的创新性发展,不仅对古法扎染的技艺重现,在扎染植物原料,扎花方面做了最大程度的原真性恢复,建立扎染颜色色卡等使技艺规范化。同时,对扎染产品的外延做了创新性的探索,将传统的扎染制品带入了现代生活的情景并且把美学价值叠加,实现了产品价值的提升,最终形成了可持续的蓝续模式。

对蓝续案例的剖析,能够清晰辨析出蓝续发展中活化空间载体的重塑遵循着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微区位、微空间、微场景的隐秩序,这种隐秩序如同看不见的手一般在塑造着蓝续的体系格局,在“三微”隐秩序的两条路径中,自上而下的路径是易于发现和总结的,原因在于自上而下的路径与非遗现行的保护管理体系显秩序之间的存在呼应,同时也符合基本的空间构造逻辑。但是以微场景为起点的自下而上的“三微”路径对于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意义会更重要,因为微场景外延和内涵都受到了较少的限制,在场景塑造过程中,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发展更容易实践,大量的高质量微场景的实现,使得微观实践产生整体的涌现就可能实现。

通过蓝续的案例对非遗活化空间重塑的启示,非遗活化空间重塑“三微”隐秩序在非遗活态化传承的实际案例中是客观存在的,其中自上而下的“三微”秩序相对易于观察,自下而上的“三微”秩序对非遗活化空间重构意义深远。

6 结束语

非遗是中华民族古老的生命技艺和活态的文化基因,是中华文化的根脉。工业化、信息化让生活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变,非遗的原生文化空间自然消亡,异化的非遗活化空间和同质劣质的场景阻碍了非遗的传承和发展。以“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实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非遗活态化空间的重塑作为使非遗与当代文化相融相通的重要过程,以微区位理论、空间生产理论、场景理论为基础理论,辨析出非遗活态化空间重塑的隐秩序,以大理蓝续实证案例,通过案例分析可知“三微”隐秩序是非遗活化空间重塑中遵循的构造逻辑,“三微”隐秩序在非遗活化典型实践中是客观存在的,并对非遗活化空间重塑起到了积极作用,证明了非遗活化空间以“三微”隐秩序为构造逻辑开展非遗活化空间重塑实践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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