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国有企业联合监督机制建设模式研究

2024-08-06陈文

现代商贸工业 2024年16期

摘要:随着大型国有企业的发展,现有监督模式的缺陷和弊端日益明显,特别是随着国资监管要求愈加严格,各种巡查审计日益频繁,单纯依靠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监督力量,已经不能满足企业合规经营管理的需要,因此,通过探索“联合监督”的机制建设,努力形成大监督的体系格局,整合企业内部的审计、纪检、财务、法务、内控等监督力量,围绕主业,聚焦风险,强化监督成果运用,为保障国有资本保值增资起到保驾护航的关键性作用,并通过监督规范企业经营管理,通过督促引导干部职工正确履职,为其他国有企业提供参考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联合监督;机制;整合

中图分类号:F2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24.16.008

0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做实专责监督,搭建监督平台,织密监督网络,协助党委推进监督体系高效运转”。近年来,为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现代化国有企业应当主动适应国企改革发展新任务、新特点、新变化,在全面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全面整合各项监督力量和资源,主动探索构建国有资本“大监督”格局,有效防范和化解经营管理中遇到的各类风险,有力保障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1当前国有企业的监督特点和现状

1.1监督的组织架构

目前,多数大型或集团化国有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在机构设置方面,成立了纪委办、监察办、审计部等专职监督部门,上述部门有的合署办公,有的独立管理,有的相互融合为一个部门。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业务情况,大型国有企业通常根据产业布局动态调整部门和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和人员配置,积极引导下属子企业成立二级纪委,并配备专职纪委书记、纪委委员若干名。为持续提升监督能力,也会通过校招、社招、调动等方式不断充实企业本部专业监督队伍力量,新引进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审计干部。

1.2监督的工作机制

多数大型或者集团化国有企业会制定各种监督管理办法,但除专职监督部门外,在整合企业内部其他职能部门的监督力量方面力度偏弱,例如企业内部的党政部门、法务部门、财务部门、风控部门、人资部门等职能部门监督成效体现不明显,没有建立相对完善的联合监督工作机制,没有统一研究部署联合监督的重点内容,各部门(单位)在向下监督方面尚未实现“单兵作战”向“协同会战”的明显转变,监督工作信息不能有效收集、传递、处置,廉洁风险、经营风险的防控力度不够。

1.3常态督查内容

多数大型或者集团化国有企业在监督内容上,基本会聚焦基层单位“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以及涉及招投标、基层党建、经费报销等重要领域,但每年不一定会研究制定详细的监督工作计划,少有统筹对子企业和本部职能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少有全面排查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在防控廉洁风险、合规风险等方面,高压态势尚不明显。

2联合监督机制工作面临的挑战

2.1外部形势严峻,“思想关”面临挑战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顽强意志品质带领全党坚决同腐败作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推动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并巩固发展,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对企业产生全方位深层次影响。但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遏制增量、清除存量的任务依然艰巨。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突出重点领域,深化整治金融、国有企业、政法、粮食购销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近年来,国有企业反腐一直是纪委监委工作重点之一。

2.2内部情况复杂,“能力关”面临挑战

随着新时代新要求以及后疫情时代的来临,大型或者集团化国有企业业务发展势必将进入快车道,业务布局调整迅速,业务领域越来越广。尤其部分跨行业领域众多的产融控股型集团化国有企业,并表公司往往会达到上百家,业务可能涉及例如金融、贸易、科技、食品、建工等多个领域,这对企业监督队伍的学习能力、抗压能力、适应能力、专业能力、统筹能力等提出了更高要求。

2.3总体要求提高,“质量关”面临挑战

随着外部工作形势变化,企业对监督部门的工作要求也必将逐步提高,更加强调“没有廉洁,一切都是零”“开前门,堵后门,打歪门”等监督理念。但目前,部分国有企业还存在“亡羊补牢”式监督多,事前和事中的控制性监督弱,部分领域还存在监督脱节或重复监督等问题,加之部分监督主体主动意识不强、工作经验不足、协调联动不够,监督质量及效果还需提高。

3国有企业联合监督体系建设

3.1立足“三个转变”,提升监督机制的科学性

3.1.1转变观念压实监督责任

压紧压实企业党委全面监督、纪委专门监督、党支部日常监督、干部职工民主监督、职能部门专项监督职责,形成自我监督与互相监督有机结合,构建起上下贯通、条块结合的党内监督工作网络。不断提高民主生活会、述职报告会的质量,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正确引导管理人员对监督的再认识。结合目前中央提出的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机制要求。可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不断强化政治担当,擦亮派驻监督探头,全力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3.1.2转变方法整合监督资源

探索建立“交叉监督”工作机制,继续将具有执纪审查经验和财务、审计专业知识的人员充实到各职能部门、子公司督办“一线”,由企业纪委牵头建立“交叉监督人才库”,根据行业、区域等划分成监督工作组,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交叉互查、相互监督、及时交流,在盘活监督力量的同时,打破机构限制,打通交办、督办、反馈和问责的职责权限,减少人情因素影响,提升监督工作质量。

3.1.3转变模式形成监督闭环

探索实施监督内容上有重点、过程上全链条、制度上全贯通的“闭环式”监督管理模式,着力提升廉政风险防控质效。结合企业各部门和各子公司业务特点、岗位职权找准经营风险点、廉洁风险点,理清权力底数,确定重点防控事项,制定相应防控措施,围绕以案促改深挖起弊之源,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行“岗位职权—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制度机制”全链条闭环监督模式。

3.2优化“三种方式”,增强监督过程的针对性

3.2.1“常态式”监督增强纪律规矩意识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企、建章立制、惩防并举,一方面定期对各监督主责部门纳入日常监督范围的事项开展全覆盖集中督查,一方面各监督主责部门在日常工作中结合实际自主开展相关督查,实现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的有机融合,切实解决作风、业务、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动作风建设、合规管理常态化。

3.2.2“贴近式”监督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充分发挥各级子公司纪委的纪委书记、纪委委员以及各单位纪检委员、纪检监察员近距离监督作用,探索实行监督人员全面列席重要会议、全面跟踪重要事项等工作机制。运用网络、“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重点工作、重点人员“八小时之外”等全方位监督,最大限度提升监督的深度和效率。

3.2.3“专3gvTnNCG0O0fWnB8Om8lww==项式”监督紧盯关键精准发力

围绕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加强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并参与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和工程项目招标等全过程监控,对直接掌握执行权、审批权等实权部门和岗位进行重点监督,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决策环节进行定期监督、专门监督,实现从末端治理向源头控制、过程监督转变。

3.3着力“三个强化”,确保监督结果的有效性

3.3.1强化组织领导

要将党对国有企业的绝对领导贯彻到企业的具体工作中,将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明确企业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在董事会、经理办公会审议决议前,由企业党组织事前研究讨论。必须坚定贯彻“两个一以贯之”:一是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二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同时“两个一以贯之”不可以只抓一个,抛弃另一个,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根和魂。国有企业是党领导的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理所当然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我国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是我国国有企业的独特优势。

3.3.2强化执纪问责

对因主观原因导致未完成相关工作,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罚,并重新制定督办计划。对因客观原因未按要求完成的,根据调查情况采取延期或终止等措施。对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结合企业责任追究制度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进行精准分类处置。针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形成工作报告,建立问题整改督办台账,一事一档、限时督办、逐一销号。对被督办单位印发督办任务书,一对一交办,定期收集督办事项进度情况,根据被督办单位反馈实际情况,会同“联合监督”主责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推进计划,明确督办事项中各岗位人员及职责、完成时限等内容。

3.3.3强化结果导向

各监督主责部门要加强分析研判,将监督结果与被督查单位的相关考核、干部提拔等工作挂钩,要围绕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共性、普遍性问题,研究背后存在的制度机制短板,动态完善奖惩制度、容错纠错、责任追究、尽职免责等制度机制,为“联合监督”提质增效提供坚实的制度基础。

参考文献

[1]陈晖.构建大监督格局是解决国企内部监督乏力的有效途径[J].商情,2017,3(28):137.

[2]周小精.构建国有企业监督检查长效机制[J].企业改革与管理,2015,2(1):133134.

[3]叶秀东.新形势下国有企业党建工作面临的挑战与对策[J].东方企业文化,2012,(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