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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产业发展及创新体系优化

2024-07-21管叶峰周建亚

中国市场 2024年20期

摘要: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是实现国家“双碳目标”的重要途径,也是解决环境与经济发展互斥的内应力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好的利用新能源产业实现武进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需要依托武进区自身特点塑造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优化体系,助力新能源产业成为武进区经济发展新动能。研究提出了现阶段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的优化路径,为武进区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的实现提供了现实性的理论支撑。

关键词:“双碳目标”;新能源产业;武进区;产业创新

中图分类号:F426.4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6432(2024)09-0000-00

1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基于此,以非化石能源利用为代表的新能源产业迎来了发展机遇。新能源产业是指借助太阳能、风能等新型能源实现能源驱动的单位和企业。2021年中国发展改革委员会发文强调要巩固新能源产业基础,巩固提升产业竞争优势。新能源产业已经成了实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适应经济新常态,缓解传统能源供需矛盾,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主要抓手。

新能源产业具有较强的发展潜力,国际再生能源机构(IRENA)在《2023年可再生能源统计》中披露,全球2022年新能源发电机新装总量已达3382GWh,在全球新增发电装机中占据83%的份额,[1]说明在新能源在国际能源体系中所占比重愈发突出。相比传统化石能源,新能源具有低碳环保的自然属性,这对于国家生态战略相吻合,同时新能源的广泛应用也有助于缓解中国化石能源缺口困境,降低对进口化石能源的依赖,因此,国家大力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根据《中国能源发展报告2022》,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据2021年全国能源消费的16.6%。随着新能源在国家能源消费比重的增高,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日益高涨,能源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迫在眉睫。

相比于传统能源产业,新能源产业发展较晚,全球对于新能源产业的技术体系尚不成熟,技术发展路径仍在探索之中,这就为我国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对比相对成熟的化石能源产业,我国相关产业发展较晚,技术层面难以获得较大的突破,只能追溯西方发达国家的产业发展脉络,无法形成自身的核心技术体系。进入新能源产业这一尚未成熟的新兴产业,可以在相同发展水平上与西方国家相竞争,这对于维护国家能源安全和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具有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但同样需要注意新能源产业发展所面临的研发成本高、研发风险大、显著的沉没成本、高度的市场环境不确定性等风险,[2]形成了新能源产业的行业壁垒,使得新能源企业难以从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获得维持研发的资源,尤其在产业初始阶段,市场的不成熟加剧了创新风险。

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以及研发成本过高导致新能源产业相关企业缺乏创新动力,“搭便车”现象在新能源产业领域层出不穷,致使产业创新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对于新能源产业而言,由于是基于新能源而发展出来的新型产业,传统能源产业中的技术无法适应新能源产品平台,亟需技术创新从而优化新能源使用效率。但现有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态势虽然能够获得政府政策层面的扶持,无法提供技术创新发展的沃土,现有的政府扶持政策指向性也难以帮助新能源产业构建相对完善的创新生态体系。文章的研究基于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新能源建设,探索区域技术溢出背景下新能源产业创新体系的构建,从而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进程。

2常州市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条件分析

新能源是破除传统化石能源环境负效应的关键,绿色低碳的新能源是对国家“双碳”目标战略的呼应,由此可见,未来新能源在全球能源体系中的地位更为重要。新能源产业是对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的产业,常州市武进区为了更好的响应国家发展战略,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利用自身处于长三角优势地位,积极承接上游地区的优势新能源项目,从而为打造“新能源之都”首位区创造条件。通过梳理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发展条件,找出属于武进区的优势,从而为后续优势强化做好准备。

首先,区位优势明显。常州市位于上海大都市圈和南京都市圈的重合区域,可以接收到来自南京和上海两大城市的区位优势。上海作为中国对外经济的核心城市,具有更多的产业资源与项目建设条件,而上海自身难以满足大量的项目建设,这就为身处上海大都市圈的武进区提供了发展机遇。南京作为江苏省省会,其经济实力和工业水平处于较高水平,传统工业实力较强,工业企业相对完整。在工业转型的发展条件下承接了大量新能源项目,因而存在大量的产业溢出和技术溢出,这对于武进区发展新能源产业具有较强的驱动作用。武进区同时处于两大都市圈下,可以获得来自不同都市发展圈的技术和资源扶持,从而帮助武进区打造“新能源之都”首位区。

其次,产业链条相对完整。常州市武进区是传统的经济发达地区,2022年武进生产总值达到2109.82亿元,其中,第二产业产值为1083.64亿元,占比达到51.36%,说明以工业为代表的第二产业在武进区占比最高,相对完备的工业体系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新能源产业涉及新能源的开发与利用,是兼顾能源上游产业与下游产业的集合体,具有集成优势的同时也对产业链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武进区以理想汽车为代表,大量引进新能源产业集群的同时,积极推动本地企业的转型升级,使之更加匹配“新能源之都”建设需求。产业链的完整并非仅仅依靠大型企业的带动,更需要以中小企业为代表的“专精特新”能力的塑造,以及全产业链条的共同努力。武进区通过借助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建设契机,完成了新能源“发储存用”全链条布局,有力推动了新能源产业的发展。

再次,良好的企业生态。企业生态决定着新能源产业能否真正落户于武进区,只有提供良好的企业发展基础设施方能实现企业的生存发展。恶劣的企业生态不仅会阻止外部资本的进入,对于本土企业同样会带来高昂的附加成本。恶意竞争、行业垄断、扼杀创新性企业等行为会对区域企业的成长与发展带来毁灭性的结果。因此,良好的企业生态将决定着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未来潜力。为了保证武进区企业生态,在构建武进区新能源体系过程中,武进区并非盲目的大规模引进外部大型企业的入驻,同样重视本地区新能源企业的培育,以大带小,以强带弱,引导全区企业共同打造更具创新性的新能源产业体系。

最后,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重点扶持。对于新能源企业而言,研发成果的不确定性以及投入资源的数量成为阻碍企业创新投入的重要因素,而市场环境的不确定性扩大了企业的隐性成本,厌恶风险的新能源企业更偏好采用相对成熟的技术体系构造自身的产业基础,而非投入资源进行技术研发,虽然这种行为有利于新能源产业的建设,但不利于产业的进一步发展。基于此,武进区为了更好的实现“新能源之都”发展目标,提出了一系列促进新能源企业发展的对应扶持政策,涉及金融、税收优惠、用地承诺等,打造出了全方位一体化的企业扶持体系。同时为了更好的助力区内新能源产业的创新发展,提出了《武进区新能源产业高层次人才引进专项政策》,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引进、培育新能源产业人才。武进区政府对于新能源产业的重点扶持,为当地相关企业的发展创造了优渥的政策环境,减少了新能源企业的外部风险。

3常州市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存在问题分析

3.1政府在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干预存在的问题

新能源产业发展“行政干预”属性过重。在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区政府行政介入过深,使得新能源企业面临市场-行政双重压力。在新能源产业发展初期,政府的介入是该产业得以萌芽乃至壮大的关键力量,但随着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政府的过度介入将损害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潜力。市场是决定武进区新能源产业能否适应产品竞争,进而斩获新能源产业蓝海市场的关键,政府的介入使得武进区新能源产业不得不面对政府-市场的双重管制,[3]长此以往,产业的发展将走向畸形。

政府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存在较强的随机性。在我国的经济政治体制下,政府可以快速调动资源实现对某一行业的帮扶,实现该行业的快速发展,这种高效的行政处理方式是世界上其他国家所难以实现的。[4]对于武进区新能源产业而言,这种政府扶持既可以保障产业发展获得良好的政策环境,但又面临着政府行为的随机性。在面对区内新能源企业的发展时,区内重点扶持政策存在着显著的随机性,而企业的发展存在长期性,两者的时空错配性为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蒙上了一层阴影。

3.2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政府扶持策略存在的问题

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对象界定标准不明。新能源产业是一个相对宏大的产业集群,既包括上游新能源的开发,也涉及下游新能源的运用。那么,如何在这条产业链条中确定新能源企业,界定具有高技术创新潜力的企业,从而对相关企业进行专项政策扶持,是一个充满艺术性和科学性的活动。[5]但对于现阶段的武进区而言,其政府政策扶持更多的偏向大型企业,而对更具发展潜力的中小型企业的政策扶持相对欠缺,从而造成了当下大型企业政策补贴溢出,而中小型企业一策难求的现状。

创新发展扶持政策存在滞后性。政府政策的颁布是一个长期性的过程,从政策的制定到中间的审议再到最后的施行,需要耗费较长的时间。[6]即使政策设计初衷立足于武进区内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现实问题以及产业发展前沿需求,但政策的时效性大部分难以满足产业发展日新月日的新能源产业发展需求,使得政策与现实需求存在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会随着新能源产业发展而逐步扩大,从而使武进区新能源产业丧失产业创新发展机遇期。由于武进区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是以政府部门为主导的,这种政策滞后性对于武进区产业的发展影响更为严重。

3.3武进区新能源企业发展观念存在的问题

新能源企业尚未认识到新能源对于企业本身的发展驱动作用。对于新能源产业而言,其发展并非仅仅是对传统化石能源的取代,而是在于新能源应用过程中所产生的技术创新与应用,[7]是对传统工业生产流程的颠覆,是以数字化现代化的方式施行整体生产经营流程的变革,是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契机。武进区新能源企业对于新能源产业的认知仍停留在能源变换这一层次,对于企业整体经营战略并没有进行调整,对于新能源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新技术采取保留态度,这也使得区内企业对于新能源发展所具有的驱动作用未得到实现。

新能源企业发展观念局限于拿来主义,产权意识未能建立,缺乏创新发展动力。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建立在上海地区产业技术溢出的基础上,天然对于技术存在拿来主义的观念。因此,在后续发展过程中更多的是对先进技术的模仿再创造,并没有建立技术创新的观念。同样因为先天产业发展技术原因,武进区新能源企业缺少必要的产权意识,既不利于外部技术的引入,也不利于内部创新的实现。由于技术创新需要企业耗费大量的资源与时间,难以在短时间内取得相对丰硕的成果,且研发过程存在大量的不确定性,致使武进区新能源企业更多的是采用已有的技术实现产业制造,未形成积极的产业创新氛围。

3.4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模式上存在的问题

新能源产业产学研创新发展力量不足。产学研是沟通院校、企业的桥梁,可以帮助拥有尖端技术的科研机构与拥有资金生产资源的企业实现资源互补,共同实现技术创新。[8]武进区在新能源产业产学研方面存在较大的不足,不止是因为区域内科研机构在新能源领域探索不足,还在于未形成良好的产学研合作生态。产学研合作创新模式由于涉及较多的经济主体,在后期的知识产权分配以及后续相关产品研发成功后的利益转让存在复杂的博弈,这对于尚处于产业起步阶段的武进区新能源产业而言更加难以建立完善的合作创新模式。

低水平重复性研发现象突出。目前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愈发蓬勃,一方面源于当地政府对于新能源产业的重视,进而提出了大量的有助于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补贴;另一方面新能源产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助长了区内企业的投资热情。但从宏观角度出发,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并没有与市场需求相结合,而是紧跟上海、德国等地区的发展脚步盲目跟风,造成区内存在大量重复性低水平的企业研发行为。这对于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而言,既不利于行业创新的发展,也助长了资源浪费的行为,不利于产业整体的高质量可持续性发展。

4推进新能源产业创新体系建设对策

4.1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武进区政府干预的优化路径

加快推动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向市场化发展的转化,降低政府行政干预力量,强化政府监管职能。武进区在建设新能源产业之初,依靠政府行政干预实现了新能源产业在武进区快速度过产业初期的脆弱阶段。但为了更好的推动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需要降低政府在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干预行为,尽可能的依靠市场的力量带动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在实际过程中,政府应明确自身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职责,避免对产业发展做出实质性的指导,加强市场在产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政府应该加强自身监管作用,利用法律法规对新能源企业的行为进行规范,防范化解新能源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蔓延伤害整个经济系统的运行。

4.2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武进区政府扶持策略的优化路径

建立明确的产业扶持标准,确定区内企业的扶持力度。由于新能源产业链条涉及产业领域较多,在对企业进行扶持时往往缺乏必要的标准保证政府扶持力度,往往借鉴往期经验执行。对于新能源产业体系而言,需要企业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技术创新,改造现有产品线,因此需要制定必要的新能源产业界限标准,从而帮助政府更好的利用扶持政策带动产业创新发展。对于税收补贴、用地优惠、税务减免等政策应该基于对应企业的经营业务,创新能力,所处产业链条位置以及企业规模界定相应的政策力度,确保武进区政策扶持有据可依,既可保证政府资源得到有效利用,也可规避共公地悲剧。

4.3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武进区企业发展理念的优化路径

树立产权意识,规范外部技术引入方式,加强内部技术创新的重要性。武进区新能源产业的拿来主义源自于产业自身引入背景,但为了更好的实现新能源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建立完善新能源产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利用完善的规章制度确保产权意识的建立,规范外部技术利用模式。外部技术引入并不能有效促进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目标的实现,而是应该充分利用内部技术创新实现产业高质量发展。因此,在完善产权制度确保科研人员基本权益的基础上,建立创新奖惩制度,利用必要的约束条件激发科研人员创新积极性,完成内部技术创新能力改革。

4.4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中武进区创新模式的优化路径

优化新能源产业产学研创新模式,确保参与者应得利益,实现创新可持续性发展。产学研合作意味着科研机构与企业间的优势互补,有利于科研成果的转化,但在实际过程中,由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通常会予以各方参与者带来利益上的纠纷。因此,武进区新能源产业产学研合作机制需要确保各参与方的合法权益,避免产权纠纷。通过构建新型产学研合作模式,鼓励科研院所以科技成果入股企业,建立起符合各方权益诉求的合作模式,有效激励科研院所和企业参与技术创新的动力。以政府为担保确保合作过程的规范性和合作成果的共享性,是探索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创新发展产学研创新合作模式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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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常州市武进区软科学基金项目:“武进区新能源产业发展及创新体系优化对策研究(项目编号:WR202302)”

[作者简介]管叶峰(1986—),男,汉,江苏常州人,在读博士,教管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周建亚(1995—),男,汉族,江苏丰县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技术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