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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计分卡”视角下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工作研究

2024-07-17李鹏 黄芳

今日财富 2024年20期

监督是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重要职责,在高校的现代化治理中,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贯通协同势在必行。本文从平衡计分卡的四个角度进行研究,分析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融合监督的路径。

自“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高校内部的廉政状况有所好转,但是违反师德师风、侵犯师生利益、贪污受贿案件仍然频频出现。高校本应是圣洁之“象牙塔”,但也是资源富集区、权力寻租的高风险区。目前多数高校纪检监察机构和内部审计机构均独立办公,相互配合力度不足。倘若使二者协同工作,充分实现信息共享,可以发挥监督合力,提高办案效率,对防范风险、预防腐败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

一、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概要

(一)高校纪检监察

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是学校纪委领导下的机关部门,是党的纪律监督的重要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等方面担负着重大的监督责任和特殊使命,其工作侧重于违纪违规的党政监督。其主要职责是:监督检查学校及各个系部、行政处室党员干部在工作及生活中遵守和执行党政法规的情况。此外,我国大多数市属高校纪委没有实行派驻制,在高校党委和市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

(二)高校内部审计

高校内部审计是对学校及其下属的系部、行政处室的财务状况、经济业务、内部控制等情况进行独立、客观的监督审查并出具相关意见,并对高校相关经济事项出具审计意见的经济监督。其主要职责是:审查学校及各个系部、行政处室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收支情况、资产管理情况及基础设施建设、合同制度建设等重大经济事项。此外,部分市属高校没有成立独立的审计机构,审计部门是同其他部门进行合署办公,诸如同办公室、纪检监察室合署办公等。

二、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工作的重要性

(一)有助于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工作质效

高校在构建廉政风险防范体系,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等重大事项时,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作业,可以加强二者之间的信息共享,做到信息及时沟通,既可以掌握纪检监察人员对于高校重要岗位、关键环节、高风险点的监督检查情况,又可以把控审计人员对于高校的基建维修、物资采购、资产管理等经济活动的审计情况。多数高校存在一个普遍的现象,就是纪检监察专职人员和内部审计专业人员编制少,人员不足,因此二者协同工作有其重要意义。二者贯通协同,可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人员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优势,更好地运用二者在平时工作中积累的相关经验,在一定程度上,不仅可以提升各自综合素养和能力,更重要的是可以实现二者的信息共享,进一步整合优化双方的力量,形成“1+1>2”的信息整合合力,实现专业优势互补,提升工作质效。

(二)有助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作业,可以更好地捋顺学校的“人”和“事”的管理情况。高校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人”,高校内部审计重点对象是预算执行、财务收支等的“经济事项”。纪检监察在日常的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教学思想懒散、师德师风涣散等一般问题可以采取谈心谈话的方式进行疏导解决,但是对于党员干部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要采取批评教育的方式予以警示,抓早抓小,将风险防在前,漏洞补在前。对于一些线索问题,纪检监察可以把发现的某些相关问题提供给内部审计部门,作为审计的方向,而内部审计部门在开展审计的过程中,对于发现的一些报账流程不合规、制度不健全等问题事项,应出具相关的审计指导意见,为纪检监察部门提供日常监督检查的工作指向。通过纪检监察部门对“人”和内部审计部门对“事”的监督,将风险关口前移,有助于完善相关的制度机制,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建设。

(三)有助于形成监督合力

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监督检查的侧重点和对象不尽相同,但是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都在履行各自的监督职责。高校纪检监察专注于学校廉政文化的建设,对学校党员干部定期进行警示教育,对上级方针政策的落实,以及在专项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进行督办,对违法乱纪的行为进行问责。内部审计专注于对学校的重要工程项目、日常资产管理、大额科研经费、校企合作业务等方面具体事项开展监督。前者为柔性监督,后者为刚性监督。二者协同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各自的职能,提升监督执纪的力度,形成“1+1>2”的监督合力,进一步提升监督效力,实现监督无死角、全覆盖。

三、引入“平衡计分卡”助力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工作

“平衡计分卡”模型最早是由美国学者罗伯特·卡普兰和大卫·诺顿提出的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共包括四个方面,分别是财务、客户、业务流程、学习及成长。随着时代的发展,该模型也在不断完善,如今已成为单位治理的有效工具之一。本文结合高校情况,尝试着引入该模型助力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工作,强化高校监督。

(一)“平衡计分卡”视角下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衔接的根基

“平衡计分卡”的核心即“平衡”两字,该模型和高校纪检监察及内部审计都追求实效,均具有独立、客观、全面性等特点,因此其具有非常好的兼容性,可以将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纳入到该模型中进行融合研究。

1.效力基础

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均是高校内部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都发挥着各自的监督检查效力,双方共同目标是助力学校的高质量发展。“平衡计分卡”是一种高效的绩效管理模型,也是有效的治理工具,双方通过“平衡计分卡”模型的有机衔接进行协同工作,可以更好地发挥融合监督的效力。

2.独立、客观、全面性

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重点监督检查的内容基本重合,均是对重大事项、关键领域、关键环节等方面进行监督,且监督的时候保持各自的独立性。纪检监察通常采用重要事项报备、专项检查、巡视巡查等方式开展监督;内部审计一般采用账务审查、经费审查、物资盘点等方式开展审查。二者监督内容及方式方法不同,若二者融合,可以使高校监督覆盖范围更加客观、全面。平衡计分卡本身就是一种独立、客观的评价工具,其包含的四个角度几乎全面地覆盖了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监督内容。

3.平衡特性

“平衡计分卡”的主要作用是平衡各项指标的模型,核心内容是确保单位绩效评价的有效性、准确性、全面性。该模型主要平衡单位长远规划与近期目标、定量指标与定性指标、结果性指标与动因性指标、单位组织外部群体与内部群体、领先指标与滞后指标五个方面的相互关系。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的协同工作,有助于消除信息的不对称问题,打破沟通的壁垒,从而使各个方面达到平衡,提升高校的现代化治理水平

(二)“平衡记分卡”视角下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的路径探究

“平衡计分卡”的四个角度是“财务、客户、内部运营、学习与成长”,主要运用于企业。高校属于事业单位,和企业相比有其特殊性,结合高校纪检和审计的实际情况,现将“平衡计分卡”加以改进,从“财务、利益相关者、管理体系、学习与成长”四个角度对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工作进行研究探索。

1.财务角度:有效运用监督结果

高校每年都会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对高校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诸如,招标采购问题、出入库单据问题等情况。审计部门对部分系部或行政处室重视程度不够,导致“内审年年有,问题常存在”。高校纪检部门有执纪问责的权力,对于整改不到位的部门进行问责,如进行诫勉谈话、党纪处分、责令弥补损失等处理,形成纪检监察的监督结果,倒逼对内部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到位,实现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第一次融合监督。

此外,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可以对各自的监督结果进行二次监督。纪检监察可以对内部审计的整改结果开展“回头看”,进行再检查,对于再次敷衍了事的系部、处室进行严肃处理。内部审计在开展审计时可以对纪检监察的巡视巡察“回头看”结果进行再审查,重点审查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是否履行。

2.利益相关者角度:满足领导层治校需求

优化学校年度绩效考评体系。纪检监察成果和内部审计结果相结合,可以更加全面、系统、客观地对各系部、处室的年度绩效进行评估,为教职工的师德师风、职称评审提供依据,为学校的干部考核、晋升提供参考。

完善学校内控制度。通过内部审计和巡察可以及时查出学校存在的风险隐患和制度漏洞,充分发挥审计和巡察的作用。对于明显的制度漏洞和执行不畅问题进行查处,通过“查出问题—整改问题—再查出问题”的循环模式,不断完善内控体系建设。

3.管理体系角度: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纪检监察监督主要是“党政监督”。党组织赋予其特殊的监督执纪权,使其具备强大的约束力和震慑力。其主要对“三重一大”事项进行监督,特别是对高校党员干部“一岗双责”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内部审计监督重点是“经济监督”。其主要功能是从学校账务着手,对学校的经济活动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估,确保经济活动的真实、可靠、合法、有效,使学校经济活动得到规范化管理。

群众监督侧重于“违法违纪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应畅通举报渠道,应向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公布举报邮箱、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监督举报。群众监督能提供最直接的证据,会对党员干部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

高校监督既要重视“党政监督”“经济监督”又要重视“群众监督”,形成全方位的监督体系。

4.学习与成长角度:提升协同作业能力

(1)要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能力。一方面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对于重要的知识要掌握,对于一般的理论要了解,对于新出台或新修订的政策文件、规章制度,要及时进行“充电”。另一方面,要注重实践经验的积累,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业务都具有非常强的实操性,因此在进行日常监督和专项审计监督时要注重经验的积累,交流好的经验及做法。通过多渠道、多方式来提升各自的专业能力。

(2)提升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人员的协同工作能力。在工作中,纪检监察人员擅于进行廉政谈话、抓早抓小的警示教育、问题线索的收集处理、案件报告的整理等工作事项;审计人员擅于数据处理、资产盘查、财务分析等工作事项。对于规模较大的高校可以建立纪检和审计专家库,规模较小的高校可以让纪检监察和审计部门进行合署办公,增强纪检和审计部门协同工作的监督效率,使二者相辅相成,形成优势互补,发挥更大监督效力。

四、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工作的相关措施

(一)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为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二者协同工作,离不开完善的规章制度。规模较小的高校特别是市属高校,在制度建设方面仍存在不足,如部分高校没有结合招投标法,出台适合本学校的招投标制度,财务报销制度多年没有更新,落后于最新的相关制度。因此对于相关制度要结合实际不断完善,还要根据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不断更新学校的规章制度。只有相对完善的制度基础,才能使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工作有据可依,更好地贯通协同。目前国家还没有出台纪检和审计部门协同监督的工作指引,但学校可以根据自身的情况,出台符合自己情况的纪检和审计协同监督的工作指导文件。

(二)打破高校固有的纪检和审计意识,形成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协同工作意识

转变校领导、各系部和行政处室负责人对纪检监察的固有观念。纪检监察是监督执纪部门,不负责具体业务的执行,如部门招标时必须有纪检人员在场,试卷押运时纪检人员要现场录像,类似事项都偏离纪检的主责。纪检监察的职责是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发现问题督查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整改。审计部门出具的审计意见,各级领导也要重视,尤其是对于一些关于风险隐患的意见,要高度重视,支持监督部门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不要有一审了之的心态。

(三)组建协同工作的信息系统,培养高校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部门协同工作的信息化人才

整合学校的信息资源,建立协同工作的信息系统。可以充分利用学校的相关信息技术平台,如质量评价网络平台,学校官网的数字校园、学校智慧办公APP等网络资源,共享纪检监察和内部审计的相关信息资源。协同工作的关键在人,人才队伍建设势在必行,因此要建设后备人才库,打造协同工作的“监督铁军”,可以通过线上集中培训、线下共同办案等方式来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学校信息技术部门要保证相关设施的正常运行,将纪检监察系统和内部审计系统深度融合,加强数据分析,提升信息共享协同能力。

(作者单位:1.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泉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