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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收入准则在水利勘测设计行业的应用

2024-07-17王亚丽

今日财富 2024年20期

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已被列入国家安全基建范畴。由于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提供的专业技术服务对应的收入时点难以界定,因此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执行财政部最新修订的新收入准则来确认收入面临一定的困难。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介绍新收入准则的相关理论及其在水利勘测设计行业中的应用,旨在提高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有关企业收入确认工作的可靠性。

一、新收入准则对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收入确认的影响

(一)统一了收入确认模型,提高了普遍适用性

新收入准则在收入的确认模型上作出了较大变动,对收入的确认规定了唯一明确的标准,提出了统一的确认框架——“五步法”模型,明确了收入确认的核心即控制权的转移,使各行各业的收入有了统一的确认标准,也避免了原收入准则下不标准条款数量繁杂的问题,缩小了人为判断的空间,从而提高了不同行业间财务信息的可比性。对于水利勘测设计业务这类履约义务周期较长、商品交付复杂的行业来说,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不仅能使收入确认的及时性得到提升,也能使收入可靠性得到保障。

(二)收入有关财务信息的列报和披露更为详细准确

新收入准则将对各行业收入确认产生影响,进一步将对企业的财务报告产生影响。新收入准则设置了“合同资产”与“合同负债”两个新的会计科目,并与“应收账款”和“预收账款”进行了区分。新收入准则要求对“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进行披露和列报,明确企业应当披露相关会计政策、涉及的重大判断及判断的变更、履约进度确定方法及原因等与收入有关的信息。以上规定使企业得到更为详细准确的收入相关财务信息,也能够更为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增强了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有利于报告使用者充分了解企业的情况和企业未来获利能力。同时,可以为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加真实有效的信息,从而进行科学决策。

(三)对企业收入确认管理工作的要求更高

新收入准则虽使企业管理者和报表使用者受益,但从确认收入的实际操作过程来看,也给企业收入确认管理的全过程工作带来极大的挑战和考验。在企业具体执行新收入准则时,除财务工作外,企业的其他工作均会受到影响,包括开拓市场、合同管理、生产管理、信息管理及项目生产。新收入准则涉及的对于具体合同内容的履约义务、合同价款的确定、单项履约义务与多项履约义务的区分和履约义务完成的时点确认等,对于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来讲,都存在着一定的困难,需要各个部门人员拥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判断,也需要企业管理内部形成统一的规章制度等明确标准依据,对企业收入管理相关人员的专业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水利勘测设计行业收入确认中存在的问题

水利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普遍较长,周期内会涉及水利勘测设计工作,包括项目前期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和施工等全过程。水利勘测设计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涉及可行性研究、勘探、设计等不同的履约义务,成果交付节点难以界定,履约过程在执行新收入准则中可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履约合同管理问题

收入确认的“五步法”模型中,首先便是识别和客户订立的合同,即确认和客户间的合同是确认收入的前提。

由于水利勘测设计项目履约义务的周期较长,资金、技术等变动因素较大,企业履约过程中往往须根据水利工程项目实际施工建设情况和业主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变化,履约过程需要进行动态管理,这也导致合同前期无法界定项目工作,造成项目早期可能存在无法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且水利工程项目的业主单位大多属于大型水利投资建设的政府单位或政府平台公司,一般认定业主单位的信用较好,常常项目开展模式为先根据业主的需要开展工作后根据进展情况签订项目合同。鉴于水利勘测设计行业业务实际背景是履约义务的工作内容和过程处于不断变更中,业内主要以在项目开展前期通过签订年度的支付协议等方式支付服务款,在项目开展中后期大致确定工作边界后再签订全阶段合同,项目确认收入可能存在不满足“五步法”模型框架的第一步的情况。

(二)识别项目履约过程中的履约义务操作难度大

水利勘测设计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勘测、设计等各个分阶段的工作如果是独立委托,即合同签订时就能确定工作边界,最终也能单独形成技术报告成果,从而为业主带来经济利益,此类即为独立可区分的履约义务。但往往企业承接的一个水利勘测设计项目,其履约合同中包含了各个阶段工作的多项履约义务,在合同开始日如何识别合同中存在的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否能按照合理的方式将合同总金额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实施过程涉及财务人员的职业判断,可能存在着调整不当或判断失误的情况,将直接影响收入确认金额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三)具体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制定职业判断问题

水利勘测设计行业应用新收入准则,采用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控制权转移模型,企业在向客户转移合同所描述和承诺的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当企业生产或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能够在交付的同时即被消耗,且有权根据企业预期从该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中获取的对价获得相应的回报时,即可判断商品或服务在该时点已经转移。水利勘测设计企业在履约过程中所提供的服务就该水利工程项目来看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在整个履约合同期间内,水利勘测设计企业有权利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对应款项,因此企业可将其作为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根据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使用产出法在完成交付后计算履约进度。企业在运用产出法时确定其能否反映已交付客户的服务价值,需要合理审慎完成的进度数据和收集对应的证据资料,其中涉及重大判断,在实际工作中进度数据的合理确定难度高,容易产生误差。

三、对水利勘测设计企业新收入准则应用的建议

(一)改进实际合同履约的业务模式

鉴于水利勘测设计项目履约模式的复杂性,技术服务单位在项目启动前中期参与度较高,也导致业主在中途更换勘测设计单位的转换成本偏高,业务性质上决定商品具有不可替代性,虽法律形式上暂未签订全过程合同,但实际已建立了合同关系,这种情况下确认收入时可视为已识别和客户订立的合同,后续合同工作范围的变更可视为合同变更。

水利勘测设计企业在介入水利工程项目前期时,应通过和业主进行项目来回沟通判断业主的预期要求和目标,以避免工作中因为与业主要求不一致而导致的返工、责任不清等因素最后可能存在项目履约工作量结算及收入确认等不确定风险。水利勘测设计企业可趁当下各行各业陆续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实际情况,对部分合同签订占主导的业主提出为了趋同新收入准则同时改进合同管理的要求,这也是加强企业履约管理的发展趋势和重要课题。新收入准则的出台和执行,对企业驱动业财一体化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企业提供了提升管理质量的契机。

(二)建立健全企业收入确认全流程内控体系

在旧准则下,财务人员可能不会深入参与项目的合同管理。在初始应用新收入准则阶段,企业财务人员需要深入企业项目的合同管理工作,与项目合同管理人员共同识别水利工程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阶段、勘察阶段、设计阶段和施工等各个阶段的工作,相互就整个项目履约是否存在重大组合及重大关联进行判断,从而才能继续确定合同的交易价格能否拆分为分阶段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履约阶段,若无法拆分,则合同交易价格即为一个履约义务。

新收入准则下确认收入需要企业多个部门的密切配合,以此落实新收入准则需要对企业内部控制业务流程进行梳理并加强规范的进度管理,防范审计风险。企业应以新收入准则的“五步法”模型为指引,重塑收入确认对应的业务流程,制定收入确定全流程的内控体系,包括制度措施、信息系统等,通过各部门的共同配合和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可以更全面地发现收入业务流程中的问题并进行改进,从而进一步提升水利勘测设计企业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由于水利勘测设计项目周期长,工作量及工作边界的不断更新,在履约过程中,企业内控体系业务流程应做到能及时收集掌握合同条件变更信息,安排专人在变更后测试合同的预计总收入,根据新的合同条件更新合同预计总收入,从而准确测算履约进度和对应的收入。

(三)结合水利勘测设计业务内容与新收入准则规定制定企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对水利勘测设计企业来说,实行新收入准则必然对其收入核算方式产生影响。

这也要求企业财务人员不仅需要拥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还需要深入了解企业的经营业务,通过制定收入确认相关的合理方法和适当的标准,分摊各项独立履约义务的合同价款,在收入准则规定的范围内做到关键事项的确认能够与其他相关部门达成一致,并在企业内拥有一致的确认标准。

不同水利勘测设计企业的同类业务可能由于合同约定、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和企业的内控流程等的差异,实际履约进度比例会存在一定的差异,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自身历史经验制定符合业务实际进度情况的标准值。S设计院是A股创业板首家水利勘测设计企业,其对新收入准则的应用对全国水利勘测设计行业具有借鉴意义,其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可作参考:

1.勘测设计类

(1)单阶段勘测设计项目

a.初步设计/详勘项目

b.施工图设计/详勘项目

(2)两阶段勘测设计类

2.规划咨询项目,包括规划、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水土保持、防洪评价、安全鉴定、科研课题、专项研究、设计审查、后评价及其他各类咨询项目。

以上各类咨询及勘察设计项目,如果根据合同,在成果报送业主审查后,不需要批复,则在报告送业主审查,获取相应的外部证明文件后,全额确认该阶段的收入(数据来源:巨潮资讯网 深水规院2022年度审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