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与作用发挥研究
2024-07-11高春雷王晓航程雅馨汪鑫鑫
高春雷 王晓航 程雅馨 汪鑫鑫
[摘要]本文利用2022年北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及其服务阵地调查数据,分析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与作用发挥情况。结果显示,在对现有服务阵地的需求评价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表现出认知度较弱、服务内容了解程度不够、具有加入工会组织意愿但途径知晓较弱等问题;在对现有服务阵地的供给方面,存在阵地位置搜寻存在难度、标识辨识度还需改善、服务具有抵达障碍、管理效率需要优化、机制创新性有待提升等问题。基于以上分析,本文分别从提高可寻性、不断深化维护职能、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综合评价体系、构建和实施健康助推计划等五个方面提出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质量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服务阵地;质量
[中图分类号]D9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274(2024)03—0056—10
[作者简介]高春雷,女,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劳动经济学、教育经济学;王晓航,女,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教师,管理学硕士,研究方向:教育经济、民主管理;程雅馨,女,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组织行为学;汪鑫鑫,男,北京市工会干部学院学报编辑,社会学硕士,研究方向:工会理论、期刊出版。
共享经济背景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存在的问题与共享经济的繁荣发展构成了一对不可忽视的矛盾。尤其值得关注的是,庞大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在为共享经济的发展和进步贡献自己力量的同时,却面临着种种困境。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现体面劳动的过程中,工会组织如何通过各种类型服务阵地建设,解决现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面临的问题,实现“服务更进一步”?这些都是亟待研究和探讨的现实问题。目前,新就业形态在新经济的背景下发展势头正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业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工会一直在助推的户外劳动者服务阵地发展也越来越成熟。基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工作性质,其需求不同于传统的劳动者,需要在服务方式上进行创新,因此如何将服务阵地的供给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需求有效结合还需要进一步的探索。
一、引言
职工服务阵地是工会组织传递党和政府对工人阶级关心关怀的重要阵地,是工会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桥梁和纽带作用的重要载体,建设好职工服务阵地是一项经济工作,更是一项政治工作。要保持和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将职工服务阵地打造成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阵地,并引导广大职工坚定不移听党话、矢志不渝跟党走和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杨忠林,2022)[1]。吴涛(2019)指出,基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是倾听职工呼声、了解职工诉求的前沿阵地,是服务职工的重要窗口,是组织职工开展活动的主要平台,是传递党和政府温暖关怀的重要渠道;各级工会通过职工服务阵地面向辖区内全体职工开展工作,基于该载体和平台提供工会组建、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服务[2]。基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的建设和运行,事关工会的职责、使命和形象,对吸引和凝聚职工群众有深远的影响。
根据2021年8月北京市基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调研报告,基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主要包括街道乡镇园区工会服务站、基层单位职工之家(小家)、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暖心驿站等类型。近年来,北京市各级工会组织始终将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作为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拓展服务对象,增强工会组织吸引力、凝聚力、影响力。其中比较典型的群体就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具体表现在,除2021年以来依托党群服务中心建立的一批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之外,原有基层工会职工服务阵地中的工会服务站、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暖心驿站、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等类型也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对外卖员、快递员、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服务的项目和内容。本文将北京市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开放的工会服务站、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暖心驿站等阵地界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并以此作为研究对象开展和推进研究工作。
二、数据来源与样本说明
在研究工作推进和实施过程中,主要采用了深度访谈、问卷调研和田野调查三种方法,其中前两种方法主要针对的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第三种方法主要针对的是服务阵地。
(一)深度访谈
为了有效把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特征和动态,为问卷调查奠定良好基础,课题组于2022年6月至7月组织了网约车司机、外卖员等群体座谈。在座谈中初步发现,因生产工具的不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呈现明显的特征差异。例如,网约车司机群体因其生产工具为机动车辆,进而具有较强的停泊需求,而外卖员和快递员的生产工具为体积相对较小的电动三轮车或者两轮车,因此停泊需求相对较容易满足。对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若要实现更加有效服务到不同类型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必须考虑和分析这些问题。基于此,课题组根据生产工具的不同,在网约车司机群体与其他类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样本分配中按照1∶1的原则进行问卷的发放。
(二)问卷调查
2022年8月至10月,课题组采用随机分层抽样的方式,对北京地区网约车司机(包括网约客车司机和网约货车司机)、外卖员、快递员等典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进行了工作生活问卷调查。调查内容包含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个人基本特征、就业状况、劳动保障情况三个维度共计22个问题。截至2022年10月10日,共计发放问卷1020份,回收有效问卷1020份,有效回收率100%。网约客车司机、网约货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其他等5种类型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实际样本量占比为21∶30∶27∶12∶10,整体结构与调研计划基本一致,符合调查需要。其中,在性别方面,男性448人、占比43.92%,女性572人、占比56.08%;在年龄方面,样本中最小年龄为23岁,最大年龄为50岁,30岁及以下占比20.49%,30岁以上、45岁以下占比59.71%,45岁以上占比19.8%。可以看出,样本结构比较合理,研究可信度较高。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就业稳定性不断增强。以工作年限作为衡量就业稳定性的指标进行分析可知,绝大多数(59.9%)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表示其从事当前职业超过3年。如图3所示,按照职业分类对从事当前职业工作年限超过3年的样本比重大小依次进行排列,分别是网约货车司机、网约客车司机、快递员、外卖员、其他,占比分别为62.96%、61.4%、57.7%、57.5%、56.43%。可见,随着其生产工具由机动车辆到电动骑行车辆,北京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就业稳定性逐渐降低。生产工具成本投入直接影响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从业持久度。一些网约车司机表示,在其刚进入到北京网约车司机群体时,往往是抱有较低预期,倾向于规避风险,所以选择租车接单。随着接单量越来越多,业务水平越来越熟练,就有了拥有自己车辆的预期。因此,在一年左右的历练后,选择通过分期购买自有车辆继续接单。在这种情况下,每个月车贷的压力使其不敢轻易退出网约车司机行列。在一定意义上而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已经慢慢脱离了最初的频繁流动阶段,就业稳定性在逐渐增强。
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作生活平衡状况普遍较差。一方面,工作时间普遍过长。超过80%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每天工作时间超过8小时,甚至有34.22%每天工作时间超12小时。在访谈中有网约客车司机表示“其实每小时的收入基本是差不多的,那么要想多挣点儿,就是拼时间”。由图4可知,在5种职业类型中,外卖员日工时超过8小时的占比最高,达到了近90%;而在12小时以上日工时统计中,网约货车司机的占比最高,达到了38.36%,这其实与其工作性质有很大关联性,网约货车司机除了承担拉货业务,还可能提供搬运服务,实际工作中也往往依据顾客时间为主,很多情况下,朝九晚五时间段之外往往成为货运订单的高峰时间段,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导致网约货车司机日工时12小时以上的占比较其他职业要更高一些。另一方面,大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尤其是来源于京外的,家人多数都不在身边,其休闲时间往往选择集中休息模式,即定期回到老家与家人团聚的方式休息。访谈中有外卖员、网约客车司机、网约货车司机均一致表示,基本一个多月或者两个月左右的时间回老家休息几天,而在北京期间一般都是没什么休息日的在岗接单状态;16.47%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处于“除了吃饭和上洗手间时间,很少休息”状态。
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现状和问题分析
为了深入剖析当前北京市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和作用发挥情况,本文分别从需求方的评价和供给方的现状来进行分析。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需求评价分析
1.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现有服务阵地的认知度较弱。在深度访谈中发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现有服务阵地缺乏认知,绝大多数表示“没听说过”“没去过”;即使表示对某一类服务阵地有所了解,由于不知自己属于其服务对象,也很少甚至从未进入过该阵地内享受服务。访谈专门针对“工会”服务阵地认知度进行了提问,多数被访谈对象表示“不太清楚”“不了解”,当问及是否在疫情期间收到过口罩等防疫物资,绝大多数则表示了肯定答案,而且物资发放地点是在“司机之家”等场所。这表明,当前工会服务阵地确实发挥了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实质作用,但是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中的认知度较低。换言之,即使该群体享受到了相应服务,却很有可能不知道该服务的来源,有些甚至将工会服务阵地提供的服务错认为平台方提供。究其本质,仍然是认知度低的原因。
2.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现有服务阵地的服务内容了解程度不够。问卷结果显示,那些曾去过或者比较熟悉公共区域职工之家、暖心驿站、工会服务站、党群服务中心四类服务阵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回答免费服务需求时,有相当比重选择了“免费饮水”“自助歇脚”“手机充电”三个内容,具体如图5所示。在曾去过或者比较熟悉现有工会服务阵地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中,有30%—40%左右提出了免费饮水需求,50%—60%表示有手机充电的需求,55%—65%提出有自助歇脚的需求。然而,这三类服务属于现有服务阵地中非常普遍的项目和内容。可见,虽然各级工会组织确实在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方面作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服务阵地这个基本盘建设起来的同时,不得不重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现有服务阵地的服务内容了解程度不够的弊病。否则,服务阵地的建设就难以发挥有效作用。
3.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具有加入工会组织意愿,但途径知晓较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在了解工会组织性质和服务宗旨之后,普遍表达出愿意加入工会组织的想法和态度。然而,被访谈者均表示不清楚入会途径,并且平时鲜少接触到相关信息。一方面,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进入服务阵地的频率较少,接触入会途径的可能性减弱。有些被访谈者表示自己来北京主要出于增加收入的目的,对于哪些场所为其提供免费服务了解不多,所以一般情况下不敢随便进入自己不熟悉的场所,尤其是某些服务阵地的标识内容让其误会是政府部门而非公共场所,因此往往选择非必要不进入。另一方面,现有平台组织架构限制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进一步知晓入会相关信息的可能性。有些被访谈者提出,在自己的认知中,有单位有组织的人才有机会加入工会。加之现有平台接单和组织模式很单调,基本上较少接触到工会相关信息。以网约客车司机群体为例,该群体基本面临的是两层组织管理模式:平台司服——队长(或组长)——网约客车司机。信息流通渠道简单,一个司服负责组织大约20个队长或者组长,基本40—60个司机组成一个群,由队长(组长)负责发布相关信息,为有效传达和沟通,即使是福利活动或者领取奖品等信息内容也都具有简洁明了的特征。同时,很少涉及其他与接单无关的信息。
(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的供给现状分析
综合75家服务阵地实地调研情况,本文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整体状况进行分析,发现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阵地位置搜寻存在难度。调研发现,绝大多数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的地理位置在多个地图App上均未实现标记,且搜寻关键词亦不统一。其一,地址难搜寻且缺乏准确性。在实地调研的75家阵地中,有近一半的阵地在地图上不能直接搜到,需要多次与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得以找到;有5%的阵地最终也未能搜寻到;近三分之一的阵地只能通过搜索街道或乡镇党群服务中心找到。考虑到目前有些服务阵地并未依托党群而建,从而出现因地图上未有工会职工之家相关标识,而难以搜寻到的情况。另外的阵地也多是依靠相关部门提供的具体地址名单信息,并辅以咨询现场相关工作人员才得以搜寻到,且这些地址也有已出现变更而未及时更新的情况,缺少一定的准确性。考虑到新就业群体时间为先的工作性质,服务阵地的难搜寻将会大大降低其选择性偏好,加之有些阵地在选址前并未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导致所处位置过于偏僻,更是加大了新就业群体的搜寻难度。其二,平台软件操作不便且缺少一定知晓度。访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可知,目前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的位置已在12351App上实现了地图标识化。然而,对该平台的搜索引擎试用后发现,弹窗和搜索无效问题仍有待解决,另外出现的诸如界面操作不灵敏、位置显示不够直观、标注的站点服务内容与实际不匹配、相关信息不齐全、更新不及时等问题仍需进一步优化。同时,该平台只是在已经成为工会会员的新就业群体中具有一定知晓度,但是对于目前众多仍未被工会组织覆盖的新就业群体,服务作用发挥仍是非常有限。
2.阵地标识辨识度还需改善。调研结果显示,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确实具有相当的覆盖面,实现了站点的广覆盖;然而,标识呈现出的纷繁复杂性,在很大程度上增加了新就业群体辨识服务阵地的难度。具体而言,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名称标识不统一,杂乱难辨。不同区域、同一区域不同街道阵地名称呈现多样化,比如“服务站点”“爱心驿站”“幸福驿站”等,一个阵地同时被冠以数个名称的现象也较为普遍,导致站点因没有统一的标识而不易辨识,未能与其他牌子实现有效的互挂互认,这些既增加了地图搜寻的难度,也减弱了新就业群体的选择性偏好,同时更加大了服务阵地宣传的成本和难度。另一方面,牌匾标识参差不齐,悬挂不规范不统一,导致位置不醒目而缺少辨识度。其中,有23%的阵地甚至未悬挂任何与服务相关的标识,更是让流动性强的新就业群体无从知晓服务阵地的主要内容及功能。
3.阵地服务具有抵达障碍。研究发现,阵地作用有效性问题凸显,部分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未能有效发挥服务职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选址有效性较差。在调查中发现,服务阵地的布局呈现了不合理不均衡现象,有的区域设点过于集中,有的区域却出现了服务空白。调研结果显示,有四分之一的阵地选址辐射区域中工作和生活的新就业群体规模很小,基本形同虚设;而调研中所发现的有集中快递驿站等站点而亟须提供服务的区域中却并未有相应设点。且有11%的服务阵地因装修和疫情的原因暂停对外开放,更难以及时发挥为新就业群体提供服务的作用。此外,选址于街道(镇)总工会等政府工作大楼,以及非公企业院(楼)内的阵地占比为21%,在这类服务阵地中往往设置有门禁,需持有效证件登记方可入内,而且往往很大程度上只是为本单位职工提供服务,严重阻碍了新就业群体抵达服务阵地。同样的,设置在偏僻未临街的一些服务阵地,新就业群体因受地域停车等条件的限制而无法长时间停留,也在一定程度上减弱了其选择性偏好。其二,阵地服务时间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需求未能有效契合。调查显示,在标明开放时间的23家服务阵地中,绝大多数服务阵地的工作时间采用“朝九晚五”中间不停模式,但也有9家阵地张贴的工作时间显示,午间大约两个小时不在服务时间,这对于午间有寻找地方解决午餐或者驻足停歇等需求的新就业群体来说,就无法满足其现实需求了。另外,有些依托其他社会资源而建的服务阵地虽然实现了统一挂牌,明确标明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但实际工作时间与提供的服务却与其不符,未能有效契合新就业群体需求。可见,统一标识牌的服务时间与内容反而不实用,需要根据阵地各自的实际工作情况灵活规划。
4.阵地管理效率需要优化。调研发现,部分服务阵地缺少相应健全的队伍建设和管理规章制度,实施起来缺少规范性,难以进行高效管理。其一,人员保障机制不完善,专业人员队伍建设不强。调研结果显示,绝大多数服务阵地中没有长期专门负责人员和管理人员,工会工作人员并不常驻,只是组织活动时才来;仅有不到三分之一的阵地配备有专职工会工作人员;还有4家服务阵地采用雇佣第三方工作人员的方式,原则上有一定的合理性,可以实现专人负责,但在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比如缺少相应的专业培训而导致服务难以达到标准,严重影响到服务阵地作用的发挥,失去了原有的雇佣初衷,且工作人员容易调动,加之更新不及时,不利于后续长期管理。其二,思想认识不到位,服务的专业化水平不高。相关工作人员自身对服务阵地的定位和功能不明晰,服务质量不高。调研结果显示,有9家服务阵地的工作人员表示只是知道有相应的服务阵地挂牌,却不明白其意义,提及建设作用大多只是简单理解为为社区居民、单位职工等群体提供便利。可见,在服务阵地建设方面,大多上级只是进行了相关资金拨付和设备的配备,但服务质量和后续信息维护却未能及时跟上,诸如对工作人员开展专门的业务培训、不断细化阵地的管理实施细则等方面的后续工作并未做到位,导致服务阵地建设的定位不明确、服务对象不明晰,影响了作用发挥。另外,在调研过程中,还出现有几家服务阵地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傲慢冷漠的现象,从细节上更体现出了他们在思想认识上存有偏差,未能意识到服务阵地并不仅仅是局限于为新就业劳动者提供方便的物理空间,而最重要的是要从细节上体现对劳动者的关怀、体谅和尊重的心灵空间。其三,服务阵地绩效考核和评价机制不完善。在阵地运营过程中,缺少对服务质量和效率的考核评价机制,没有及时与新就业群体实时互动进行满意度调查,监管体制不完善,制度不明确,导致无法对阵地建设运行管理进行科学评价,以及对不符合要求规范的阵地及时进行清退,制约了服务质量的提高,未能做到高效管理阵地。
5.阵地机制创新性有待提升。目前,服务阵地在服务新就业群体方面的机制创新上还存有短板,结合新就业群体的新需求进行服务项目和内容的创新工作还不够深入。一方面,未能有效利用平台和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服务的工作做得不够,导致部分阵地存在有封闭运行的倾向。除了着眼阵地建设的日常管理和常规的服务内容,很少有阵地能结合周边新就业群体和区位情况基于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特色鲜明服务活动,转变服务方式和内容没有到位,尚未形成健全的机制,难以在服务水平上有所提升,新就业群体对服务阵地的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都有待提高。另一方面,服务阵地建设的信息化程度不高。调研中发现,有些服务阵地信息化手段利用率不高,没有合理利用开启“互联网+工会”的服务方式,存在平台较多、各自为政、互联不够的现象,导致各个服务阵地之间缺少必要的联系与合作,在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共享方面得不到相应的满足,容易造成资源的闲置和浪费现象。
五、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质量的政策建议
(一)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可寻性
1.提升位置可搜性,让服务对象找得到。首先,应该努力实现公众常用地图的可搜寻性,降低服务阵地的搜寻难度。可以通过高德、百度等地图上线更多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信息。其次,可探索开发相关微信小程序。既可搜索服务阵地位置和服务信息,还可同时完成网上入会、参加相关活动等业务。最后,进一步优化12351平台中服务阵地搜寻功能。目前12351App具有良好基础,应该着力对该平台中的地图搜索功能进行优化。
2.增加标识通识性,让服务对象进得去。首先,统一名称标识。可参考职工之家的命名惯例和标准,分别命名为“公共区域职工之家”和“暖心驿站”,标准可参照两类阵地的验收条件,既可有效归入原有职工服务阵地之中形成有机整体,又可在支持和投入方面有据可依。其次,规范时间标识。悬挂时间标识,让服务对象知悉可进入的时间。最后,统一形象标识。既包括文字和图案的统一,也包括牌匾形状、设计和张贴的统一。
3.提高时空有效性,让服务对象可触及。第一,提高选址有效性。一方面,依据需要辐射范围考虑新建阵地的选址。需要依据科学合理原则审慎决策,充分考虑阵地建设中所选地址可以辐射到的新就业群体规模。另一方面,建立健全阵地退出机制。定期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及时清退选址无效的阵地。例如,现有选址于政府机关大楼、非公企业院内等地方的阵地,应给予清退处理。第二,提高服务时间有效性。其一,需要根据新就业群体的实际需求调控服务阵地服务时间,使得该群体在需要服务阵地的时候能够“进得去”。其二,利用“共享理念”化整为零,与适宜载体共享场所,拓宽新就业群体服务的时空边界。以霍氏集团“货车司机之家”为例,选址于主路路边,标识醒目,其门口有一定的空间,并设置了整排快递柜。可依托此类载体,拓展新就业群体服务阵地建设。
(二)不断深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服务阵地的维护职能
1.扩大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覆盖。增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入会问题的研究,进一步推进平台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大力推进组建平台经济行业工会,既能为平台经济行业发展勇敢发声,又能维护平台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分类指导,集中推动重点行业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及其下属企业、关联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引导和规范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积极探索适应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不同职业特点的建会入会方式,通过多种方式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最大限度吸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其一,推动平台企业依法组建工会,通过单独建会方式吸纳在该平台取得其主要或全部经济收入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工会;其二,可吸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尤其是在多个平台兼职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加入其工作站点或者居住地所属街道工会或社区工会;其三,推进网上建会建家,强化网上服务阵地建设,吸引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主动了解和入会。紧扣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托互联网平台开展工作的特点,大力推行网上入会方式,创新服务内容和服务模式,让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全面了解工会、真心向往工会、主动走进工会。构建“互联网+”服务职工体系,完善网上普惠服务、就业服务、技能竞赛、困难帮扶、法律服务等,形成线上线下有机融合、相互支撑的组织体系,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更加及时精准的服务。
2.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合法权益。首先,发挥产业工会作用,积极与行业协会、头部企业或企业代表组织就订单分配、抽成比例、劳动保护、奖惩制度等开展协商,督促平台企业,在规章制度制定及算法等重大事项确定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意见诉求机制,保障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政治权利。同时,深入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法律体检”活动,广泛宣传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督促企业合法用工、履行社会责任。其次,推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重点针对职业伤害、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与平台用工密切相关的问题,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法律服务。再次,充分利用工会自有资源和社会资源,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开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发展与保障行动、组织和关爱行动等,加大普惠服务工作力度,丰富工会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内容和方式。最后,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配合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监察执法,针对重大典型违法行为及时发声。
(三)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服务阵地人员队伍建设
1.深化工会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服务阵地的运转能否顺畅高效。为此,应着力构建工会工作人员队伍培育培养制度体系,按照工作要求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会工作人员,并明确人员分工和岗位职责。在队伍建设中首要关注的就是工会工作人员综合素养的提高,重视其培训工作,将这支队伍纳入市区工会干部的培养规划中,结合业务需求制定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统一的工会业务普及和其他专题培训指导,其中包括服务方面的规范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思想意识和工作能力。
2.推进积极分子队伍建设。要拓宽关注面,有效利用各种平台和手段调动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在各项工作开展中,加强对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积极鼓励广大具备专业素质的工作人员参与到工作中,进行成体系的志愿者招募工作,建立一支热心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服务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形成专兼职相结合、力量配置合理的队伍管理模式。
3.加大工作人员宣传培训力度。要强化工作人员的宣传培训工作,让工作人员认识到阵地宣传工作的价值,增强培训的思想自觉和学习自觉,增强宣传敏感性,能自觉运用宣传意识和思维推动工作,从而加大服务阵地的推广力度。同时注重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工作实效,充分运用传统媒体与网络媒体的优势,进行服务阵地建设情况和服务举措以及入会等内容的普及,实现阵地服务网上网下联动,真正让服务阵地建起来、转起来、用起来。
(四)建立健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服务阵地综合评价体系
1.完善服务阵地评价体系。新就业形态群体劳动者服务阵地作用发挥得好不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满不满意,并不只是简单的服务阵地的建设运营,而是深层次的使用体验。因此,应探索建立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满意度为核心指标的服务绩效评价体系,对服务阵地的作用发挥情况进行实时评价、阶段评价和终期评价;同时,重视对考核结果的运用,除了奖先策后、奖优罚劣外,还应及时把考核的具体结果内容反馈给考核对象,以达到改进服务阵地工作的作用。对于实时评价不合格的,要及时整改;阶段评价不合格的且整改无效的,停止运营;终期评价不合格的,考虑退出机制。在这个过程中,通过建立完善的评价监测体系,可以对点位分布不合理、设置不科学、服务效果较差的服务阵地,及时进行撤销或调整。
2.建立服务阵地考核激励机制。强化阵地管理服务,进一步加强服务内容和服务流程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服务阵地的考核激励机制,重点打造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精品服务阵地。将服务阵地的建管用工作纳入各级工会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制定服务阵地管理暂行办法,包括值班管理制度以明确专(兼)职人员值班等。同时,建立公平公正的奖惩机制,明确星级管理评定、奖励及经费补贴办法,在政策和资金上进行适当倾斜。做好阵地后续建设的完善工作,并制定严格的定期检查督查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工作台账,推动服务阵地工作人员用更真诚的心和更热情的态度服务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确保服务阵地作用有效发挥。
3.落实服务阵地监督机制。服务阵地的建设必须围绕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诉求来开展,使其能够顺利行使知情、参与、表达、监督等权利。因此,要改进监督问责机制,畅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提出需求的途径。一是要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服务阵地工作人员的服务情况进行检查,对服务质量差的工作人员作出相应的批评和处分;二是积极扩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诉求表达渠道,开展满意度调查回访,畅通线上线下问题反馈渠道,让他们的诉求能够充分完整地表达出来;三是提升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诉求得到回应的效率,全程跟进诉求处理,实时记录处理情况并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有效地发挥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监督应有的作用。
(五)构建和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健康助推计划
1.强化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体检要求。将职业体检纳入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从业资格要求,增加吸食毒品等检查项目。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职业体检纳入基层工会保障项目,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职业病防治。与此同时,可增加该群体定期体检服务,及时排查身体健康隐患。访谈发现,该群体对于工会提供的免费体检机会十分珍惜,但是,一方面机会有限,在该群体的覆盖面仍然有限,另一方面,该群体工作流动性较大,即使获得了免费体检机会,也往往会因接单区域不固定,难以抽空到指定医院体验免费体检服务,进而造成服务名额的浪费。结合该群体的需求和就业特征,可考虑参照甘肃地区做法,将“健康大篷车”开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集中的工业园区和作业站点,进行公益健康体检,逐步建立健康档案。
2.密切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心理健康问题。通过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就业特征进行分析,结合深度访谈结果,该群体面临着就业竞争激烈、过度劳动问题严重、工作生活难平衡等压力,一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就业心理问题突出。工会可以针对其特征构建和实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心理助推计划,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心理分析和自我调适,帮助其化解就业心理中的各种不适,这是促进他们平稳有序就业的关键。
3.继续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健康专项保障项目。2021年,根据北京市总工会《推进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工会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为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劳动保障权益,保障中心推出为北京市16-60周岁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工会会员赠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子女意外伤害、因病身故和家财损失(火灾、水灾)“五送”专项保障三年行动计划,最高保障金额10万元。2022年,在“五送”基础上,保障中心开展了“6+6”专项保障和会员活动。其中,“六送”专项保障,是指针对已加入工会组织,年龄在16至60周岁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赠送重大疾病、意外伤害、子女意外、身故、家财损失(火灾和水灾)、女职工特殊疾病六项保障,最高保障金额11.5万元。目前“六送”专项保障已惠及职工超过30万人。通过工会的帮助,可以使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减轻医疗费用压力,有效降低其因病致贫或返贫的可能性,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撑起“健康红伞”。
参考文献:
[1]杨忠林.凝心聚力真抓实干 做优做强工会职工服务阵地[J].中国工会财会,2022(9):7-9.
[2]吴涛.推动新时代工会职工服务阵地建设高质量发展[J].工会信息,2019(23):20-21.
责任编辑:刘昌龙
基金项目:本文系北京市总工会科研课题项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服务阵地建设与作用发挥研究”(项目编号:2022-GHDYKT-KY05)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