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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下乡的经营策略与农业强国建设

2024-07-11赵晓峰包智俊赵祥云

关键词:家庭经营

赵晓峰 包智俊 赵祥云

摘 要:我国的农业强国建设并不意味着要消灭小农户。在维护小农户利益的基础上,资本下乡与农业强国建设具有一定的适配性。研究发现,基于资本属性和投资目的的不同,下乡资本可划分为外来资本和本地资本,这两类资本在进入农业时存在着投机和投资两种动机,不同类型的资本和不同动机的资本相互匹配形成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资本下乡的四种理想类型,投资型资本衍生出生产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两种经营策略,对应着农业现代化的两种道路。要建设符合我国国情的农业强国,需要综合考虑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并将农业产业发展置于整个国民经济发展的视域中,建立起资本报酬有限与劳动报酬稳步增长的有机衔接机制、大中小不同类型规模经营主体协同发展机制、亩均土地产出率与人力资本效益相协调的发展机制和高收益农产品与大众消费品搭配合理的生产配置机制。在此基础上,分阶段稳步推进农业强国建设。

关键词:资本下乡;农业强国;家庭经营;生产规模化;服务规模化

中图分类号:F3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9107(2024)04-0045-09

一、农业强国建设中的资本参与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一切生产的首要条件。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建设农业强国,走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之路,既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经之路,也是传承和发扬中华农耕文明的迫切需要,更是立足中国国情、彰显制度优势、践行道路自信的重要体现,它体现了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实践逻辑的统一。学界目前还未形成关于农业强国的统一定义,但多数学者认为若一个国家的农业现代化水平位居世界前列并能够引领世界农业发展,则可以称之为农业强国[1],目前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法国、德国、日本、荷兰和以色列等是世界公认的农业强国。农业强国的特征和标准涉及农业科技创新、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农业品牌化、生产规模化、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化率、从农业国向工业国转变的经济结构转型、农产品综合供给保障能力等方面[2]。从国际视野来看,农业强国建设强调的是要具有国际竞争力,自主掌握农业关键技术,既能守住国家农业安全底线、实现可持续发展,又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食物的高水平、高质量的消费需求[3]。因此,加强农业强国建设应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等方面全面推进[4]。

学界在讨论我国农业强国建设的具体行动时,认为需要考虑我国农业的特殊性,包括内源特殊性,即大国小农下的分散农业经营格局;体制特殊性,即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受限;外生特殊性,即国际贸易环境复杂多变[5]。尤其要注意的是我国是一个小农大国,这导致我国农业产出效率不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强,科技创新能力不强,产业组织能力不强[6]。据《中国农村政策与改革统计年报(2021年)》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我国有2.21亿户家庭承包农户,全国家庭承包经营的耕地面积为15.75亿亩,家庭承包地流转面积为35.37%,其中,流转给企业、专业合作社和其他规模经营主体的耕地占13.3%。即使考虑到未来城镇化程度的提高和农业转移人口数量的增加,在耕地有限的条件下,到2050年我国单个农业劳动力的耕种面积仍将处于六七十亩的水平。当城市化率达到70%时,我国依然会有1亿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因此,我国农业强国的建设不能不考虑小农户的发展。农业强国本身也不能与农业生产规模化直接划等号,因为即使农业生产规模化了,若集约化程度不高,内部各要素相互冲突,仍然无法称为农业强国。当前需要思考的不是消灭小农户,而是如何在存在大量小农户的基础上维持农业生产结构的稳定性,提高农业生产力,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建设形式更加多样、主体更加多元、内涵更加丰富的农业强国。

要在规模差异大、经营主体多元的基础上建设农业强国,仅依靠小农户是不行的。因为,当前小农户生产经营存在农业生产规模小、竞争力较弱和效率较低、农业整体大而不强、软肋明显的问题[7]。所以,农业强国建设很重要的一个任务是向农村社会和农业领域引入资金、技术和人才等稀缺要素。在城市工商业投资机会减少、利润率降低的情况下,农业领域成为工商资本的一个重要尝试目标。基于此,农业强国建设与资本下乡之间形成了高度的适配性。但学界对资本下乡形成了两种观点,从其有效性来看,资本下乡有利于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建立小规模生产与大市场的连接机制[8],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并带来农业技术,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生产效率[9],实现农业公司与小农户之间的双赢。就其负面作用来看,资本下乡容易产生小农户挤出效应,侵占农民利益[10],且部分工商资本下乡目的是为了通过“增减挂钩”政策获取城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11],获取各种非农项目收益,结果导致“非农化”“非粮化”现象明显[12]。有学者认为,从整体层面上综合判断,目前下乡资本已成为农业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主体之一[13],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引领和骨干力量,可以化解发展现代农业向何处去的难题。促进农业节本增效提质降险,是增强农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途径[14]。此外,农业资本具有自生能力,能自行解决农业强国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在市场竞争中不断成长[15]。已有研究强调了资本在农业强国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但仍是笼统地概括,并未深入到农业强国建设中下乡资本的主体中,缺乏资本下乡促进农业强国建设的机制分析。基于此,本文将厘清资本下乡的经营策略和运行逻辑,讨论资本下乡与农业强国建设的关联机制,这对于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释放乡村高质量发展的动能,进而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下乡资本的四种理想类型

资本下乡主要是指城市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从事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村资源开发等农业创业活动。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全国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超过5.55亿亩,占耕地总量的35.37%[16],经营这些流转土地的主体除了城市工商资本,即一般意义上的下乡资本以外,也包括从乡土社会中成长起来的资本,以及属于乡土社会的成员但早年在外地做生意的返乡资本。由于本地成长起来的资本和早年在外地发展后来返回农村经营农业的资本主体都与村庄社会存在一定的关联,在土地流转、雇工生产环节以及与本地农民打交道过程中,他们都可以利用其本地人的身份降低交易成本,因此在讨论下乡资本时可以将本地资本与返乡资本合并起来讨论。那么,按与村庄间的关系即资本属性进行划分,当前在农村规模流转土地的资本主体总体可以分为外来资本和本地(返乡)资本两种。而在具体的经营过程中,工商资本的动机也存在差异,大致来说可以分为投机和投资两类。投机在经济学上是指根据对市场的判断把握机会,利用市场出现的价差进行买卖,从中获得利润的交易行为。投资是指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转换到农业领域,受投机心理影响,农业资本的目标不在于农业本身的利润,其追求的是进入农业领域后从土地、政策等相关要素中获得超额利润。与此不同的是,具有投资心理的农业资本追求的利润是在发展农业中实现的。据此,结合资本属性和下乡动机,可以将下乡资本划分为四种理想类型(见表1)。

表1中A类型的资本下乡是指具有投机动机的外来资本,其首要特点是投机性。即其规模流转农地,进入农业领域并不是对农业生产经营有信心有想法,而是为了借助规模农地、村庄外生资源、内生土地资源进行资本化运作,获得超额利润[17],例如通过土地的资本化占有其增值收益[18]。随着农业产值在我国GDP中占比越来越低,工商业发展越来越快,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乡村成为当前乡村振兴的重要背景,大量项目资金和政策资源进入农村,这些资源也吸引了大量工商资本,一些投机性的工商资本为了套取政策资金,会热衷于发展看起来“高大上”的现代农业项目,即使项目亏损也继续投资。还有些资本通过策略性手段变更土地性质,经营民宿、田园综合体等,甚至通过增减挂钩的方式换取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其次,A类型的资本下乡还具有外来性的特征。这一特征导致其需要付出很高的交易成本去解决与农民打交道、嵌入村庄的问题[19]。然而,由于其发展重心不在农业,利润增长点不在农村,经常会出现投资主体“不在场”[20],生产空间、伦理空间、社会空间悬浮等问题。这类工商资本并不是我们理想中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他们规模流转农地并不会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农业强国建设,反而会导致国家助农扶农资源被投机的工商资本所俘获浪费,而真正经营农业的种粮大户以及中小农户则无法得到国家政策扶持,此时,资本攫取经济利益和地方政府完成政治任务发生耦合[21]。另外,由于投机驱动的工商资本往往需要在流转土地达到一定规模后才能获得政策扶持,会导致大量小农被挤出农业生产环节,迫使一批文化水平有限、技术能力不足并难以在城市立足的小农进城务工,在失去村庄可以依赖的农地时,成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的不稳定因素。

表1中B类型的下乡资本是具有投机动机的本地(返乡)资本。首先,其具有投机性的特征。这类工商资本占有者往往在外地经商多年,从事房地产、零售业、餐饮业等行业,在积累了一定的资金、人脉、信息等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信息资本后,将目标转向农业领域。但这类本地资本的发展重心并不在农业生产本身上,他们虽然可以借助本地人身份获得规模土地,甚至可以较好地处理好与本地农业雇工之间及村庄社会的关系,减少交易成本,但是其根本目的是通过经营规模农地,延长产业链,为其在城市中的产业提供基础或拓展相关业务,例如为其原有的餐饮业提供食材基地。其次,B类型资本的特征带有本地性。无论是本地资本还是返乡资本,凭借其本地人的身份,他们都可以通过关联营造的方式,得到地方政府以及村“两委”的信任从而获得农业生产经营的土地、劳动力等要素[22]。县域社会或镇域社会范围相对较小,人情社会的逻辑影响力强,这为本地(返乡)资本通过熟人关系流转土地,或借助地方政府力量进行规模化农地流转提供了可能。对于地方政府来说,培育新型农业主体、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是基本任务,尤其是在乡村振兴战略快速推进的背景下,基层地方政府有更强的动力去推动农业规模经营。而在县域或镇域小社会中,能够承担起农业规模化生产的主体并不多,地方政府就需要支持这些本地(返乡)资本的发展。如此一来,地方政府与本地工商资本之间就形成了利益交换和合作共赢的关系。这些特性决定了B类型的资本难以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担纲者,并且由于其本身目的并非发展农业,其经营行为具有明显的短期性和投机性,难以持续推进当地的农业现代化建设。

表1中C类型的资本是具有投资动机的外来资本。首先,其生产经营特征是外来性。这一特征导致其对农村社会的内在文化规范、行为习惯等缺乏了解,很难进入农民的“自己人”范围内,这使得其在流转土地、管理农民雇工上存在困难。尤其是在农业生产环节,外来资本经常会受到村民们的本能反抗和干扰[23],例如打药越过边界的矛盾、农民雇工的偷懒行为、当地村民的偷盗破坏行为等。很多工商资本最后都因此出现赔钱和跑路的后果。其次,C类型资本特征具有投资性,即其利润增长点在农业,流转农地就是为了发展农业。受此动机的影响,在面对赔钱的现实问题时,部分外来资本会经过理性思考,调整自己的种植规模和种植结构,形成适度规模经营;部分外来资本则选择进入农业的非种植环节,例如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包括小农户或者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面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或是扎根农业产后环节,进行农产品深加工,提高其附加值而获得收益。这种类型资本下乡的经营行为最终形成了工商资本与本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之间的资源互补格局。工商资本整合各类资源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细化丰富的农业服务,而农业生产主体则为工商资本的社会化服务应用提供市场,两者互补共赢,共同推动地方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此外,工商资本进入农业服务领域还呈现出服务产业、服务方式、服务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元的特征,很好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经营的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和区域化大发展。因此,C类型的工商资本会在市场竞争中最终形成适度规模生产或是农业服务主体,推动农业生产或服务规模化。

D类型是具有投资动机的本地(返乡)资本。首先,其特征是本地人身份。这些工商资本在外地经商,或在本地从事其他行业,在乡土情怀等心理作用下回到农村发展农业规模化生产经营。这类资本主体具有本地人的身份,对村庄社会的非正式制度及村民的行动逻辑较为了解和熟悉,这使得他们更容易处理好与村民以及村庄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关系,流转土地顺畅,愿意扎根乡村发展农业。其次,本地(返乡)资本是基于投资心理投身农业的。这类资本很多都具有乡土情怀,他们熟悉农村,了解农业,且相对于普通农民来说其学习和实践能力更强,对新技术、新方法的使用和掌握能力也更强。他们会长期认真钻研农作物生长习性、地方气象农时、新技术新农资的使用效果等,进行精细化种植以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进而增加经济收益。另外,在扎根农村的过程中,这类资本还会参与村庄建设、公共品供给、矛盾纠纷调解等,在此基础上得到村民的信任,进而获得社会收益。作为熟人社会的成员,当其能力发展到可以为村庄社会作出额外贡献时,普通农民对其会产生更多的责任期待,这些本地资本主体也希望在村庄获得社会声望,获得更多的社会价值。除此之外,由于在一定的基层社会范围内规模经营主体相对较少,返乡资本则很容易得到地方政府的关注,当其发展规模较大并可以配合完成地方政府的农业相关工作,且能积极参与到农村社会建设中时,很大可能会获得政治身份,反过来为其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信息、声望等各种资源[24]。由此来看,D类型工商资本在获得经济利益、社会价值、政治身份的同时,也通过不断调适磨合成为了规模化的农业生产主体,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的发展。

三、资本下乡的两种经营策略

通过资本下乡四种理想类型的分析可以发现,真正能够存活下来扭转亏损局面并促进农业发展的多是C类型和D类型资本。结合最终经营模式和发展形态来看,目前我国资本下乡存在两种经营策略,即生产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这两种规模化背后是工商资本在农业领域的两种发展路径,也是当前我国农业规模化和农业现代化的两种模式。C类型和D类型资本一般都会选择这两种发展模式,只是由于其外来身份和本地身份上的区别,导致其在规模化发展中的策略选择存在差异。

(一)生产规模化

资本下乡的农业生产规模化路径是指工商资本规模流转农地后进入农业种植环节,实现规模化生产。其重要特征是将分散细碎的土地集中到一起,这改变了传统小农家庭经营的“人均一亩三分、户均不过十亩”的农业生产模式。农业生产规模化最基础的环节是农地规模流转。对于外来资本,直接与农民沟通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成本非常高,因此,多数都选择通过地方政府的协调宣传整村推动农地流转。对于本地(返乡)资本来说,虽然本地人的身份可以在流转土地时发挥作用,但要进行连片种植,方便机械化作业,单纯依靠熟人关系并不完全有效,同样需要借助地方政府和村干部的协调宣传。

农业生产规模化通过连片种植、机械化作业改变了小农户的家庭经营模式,解决了乡土社会中平均净收益低[25]和机械化水平有限的问题,但下乡资本规模流转土地最终实现生产规模化经营格局的过程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很多下乡资本在规模流转土地初期,由于对农业生产并不了解,会以工商业的思维构建宏大的发展蓝图,盲目追求大规模投资,包括超大规模农地、各种先进的农用机械、丰富多样的农作物品种等。在经营一段时间后,由于投资非常大,利益收回周期长,下乡资本往往会面临巨大亏损。此时,部分下乡资本会选择离开农业领域,其中出于投资心态的部分工商资本会通过各种策略降低成本,以减少损失。通常的做法是调整土地规模,将土地面积缩小到便于管理的规模,或者将流转的土地分块分包出去,自己仅耕种适度规模的土地[26],这一方面减少了规模生产的劳动力需求,另一方面保证了适度规模土地的农业现代化生产。这种调适方法具有保底性,可以保证工商资本的最终收益,提高其经济效益。

在具体的生产种植环节,由于经济作物需要精细化作业,对劳动力数量和技术水平有一定的要求,否则会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产量,进而影响经济收益。但这对于下乡资本来说,经济成本非常高。因此,多数下乡资本会不断进行种植结构调整,最终选择用工数量少、机械使用率高、经营管理简单的粮食作物,促进了我国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的农业现代化发展。

下乡资本在农村进行规模化种植时,也会不断地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下乡资本规模经营经常面临雇工偷懒、本地村民偷盗等道德风险,究其本质是下乡资本的村庄嵌入性问题[27]。工商资本的“陌生人”身份以及与普通农民关联度低都导致农民并不觉得偷盗下乡资本的农产品存在问题[28],但这会对其生产规模化产生重要影响。一些下乡资本在无法有效处理这种关系时会选择离开村庄;但另外一些会选择通过嵌入本地社会结构来解决这些问题。具体来说,就是通过文化嵌入、关系嵌入和结构嵌入的方式与村民频繁互动,建立起信任关系,并积极参与到村庄治理事务中,为其生产规模化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服务规模化

服务规模化的经营策略是指下乡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后,并不直接进入农业生产环节,而是将经营业务范围集中在产前、产中和产后,为农业生产主体提供全过程综合配套服务[29],包括农资供应、生产服务、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等。这种经营策略一方面减少了下乡资本与农村社会深度互动的必要性,降低了交易成本;另一方面可以避免下乡资本进入农业生产领域,重新学习完全陌生的农业生产技术。当前我国农业社会化服务市场非常发达,农业相关服务较为健全,服务规模化的经营策略最重要的影响是与农业生产主体形成了有效的分工模式,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发展本身也是农业分工不断深化以及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的互促过程。而这反过来进一步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通过在服务领域与农户缔结不同的合约安排,客观上深化了农业的企业内分工和社会化分工[30],使得小农户可以积极参与到农业生产中,在购买农业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发挥其精耕细作的长处,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转型发展。

对于农村社会来说,这种分工模式保障了家庭内部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的分工合作模式。由于农业生产收入有限,当前农村家庭内部经济收益最大化的劳动分工模式是年轻人外出务工,老年人在家务农,或者年轻女性在家陪伴上学的孩子、照顾老人,农业出现“老龄化”“兼业化”“分散化”特征[31]。资本下乡的服务规模化经营降低了对农业劳动力体力的要求以及农业生产的繁琐程度,为“老人农业”“兼业农业”提供了条件,也支持了农村家庭的劳动分工模式,为村庄社会的结构稳定和秩序的良好运行提供了支持。

除此之外,服务规模化也有助于发展高收益农产品,改善农业产业结构。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和人民收入的增加,居民消费习惯和消费水平也发生了变化,粮食、肉食和蔬菜消费比例由原来的8∶1∶1型向4∶3∶3型转化[32],肉蛋奶以及水果等副食的市场需求量增加,对农业生产提出了新要求。高收益农产品通常对种植的精细度要求比较高,例如猕猴桃,其种植管理环节繁多,包括整理架面、绑蔓、预防冻害、剪枝、疏花、授粉等环节,且对种植技术要求高。因此,整体来说,农业高收益产品对劳动力规模和种植管理技术水平要求都较高。而下乡资本种植高收益产品并不经济,效益最高的模式是小农户种植,工商资本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包括提供农资、技术、品种等全方位的服务。这种模式既保证了下乡资本和小农户的经济收益,也优化升级了我国农产品结构,有助于形成有效的供需结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对美好生活的追求。

四、资本下乡与农业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

资本下乡为农业发展注入了多种稀缺资源,其不同经营策略也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以及农村社会稳定提供了现实基础。然而,我国农业强国的建设不能局限在农业领域,在社会化大发展和要素流动性增强的背景下,需要综合考虑工农关系和城乡关系。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发展历程强调科学认识、正确处理工农城乡关系,这始终是一个具有全局意义的重大问题。城市、乡村是密切联系、协调联动的,新阶段推进农业强国建设,要着眼于全面现代化全局,立足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这一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把农业的发展放到整个国民经济发展中统筹考虑。在我国宏观经济结构发生重要变化和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快速发展的情况下,资本下乡需要处理好与社会整体之间的关系,稳步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建设。

(一)建立资本报酬有限与劳动报酬稳步增长的有机衔接机制

伴随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大量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但也有一部分农民由于多方面的原因选择留在农村经营农业,其中一部分农民逐渐发展成为中农或者大户。这些选择留在村庄的农民也不是单纯因为热爱农业,他们作为村庄社会的成员,往往会以同村村民为对比对象理性分配家庭劳动力,形成合理的家庭就业结构。为保证留在村庄时家庭总收入可以与外出务工的家庭保持同样的水平,这些家庭多采取扩大种植面积的方法提高家庭总收入。依靠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业生产的很多环节都可以由机械来完成,这就降低了单位农地的劳动力需求,有助于普通农户扩大生产经营面积。而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家庭经营是一种自我雇佣劳动,其家庭劳动力的投入并不在成本核算范围内,因此在村农户最终获得的收入大致能够与务工家庭的收入相当,基本上相当于其投入的劳动工资[33]。

然而,随着劳动力价格不断上涨,农村外出务工家庭的经济收入相对不断增加,此时,务农家庭要想继续维持其在村庄中的经济地位,至少保证不在村庄经济分层中排在下层,就需要继续扩大生产经营面积。但是经营面积并不是可以随意无限制地扩大,如果家庭经营规模扩大到家庭劳动力的管理范围以外,就需要额外雇佣农业工人,并支付较高的工资,这会增加农业生产的成本,最终导致规模收益被雇佣劳动和机械投入所消耗,出现规模报酬递减的现象。也就是说,因为资本报酬是有限的,务农家庭想通过规模经营实现家庭发展的努力就会陷入困境之中[34]。

以上表明,随着工商业的发展和劳动务工收入的增加,农民越来越无法通过扩大农业生产经营面积去保持其在村庄社会中的优势地位,在生存压力越来越大的情况下,他们会被挤出农业领域。但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在更加高效、公平地增进民生福祉的同时,促使全民自发参与到迈向共同富裕的新征程中。下乡资本具有比农民更强的市场经营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他们进入农业领域进行规模化生产和经营,需要考虑到维护农村社会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而从地方政府的层面来看,就需要建立资本报酬有限和劳动报酬稳步增长的有机衔接机制,以使我国农民共享经济发展的成果,形成共同富裕基础上的农业强国建设。

(二)建立大中小不同类型规模经营主体间的协同发展机制

由于我国农村人口众多,而农业耕地面积相对有限,导致农地细碎化现象明显,加上农民收入来源结构单一,经济水平较低,很难将家庭收入用来增加农地生产规模,进行扩大再生产,因此我国农业生产主体中占比最高的就是小农户。然而,农村社会中也存在一类群体,他们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高、经济收入水平也相对较高且具有一定的投资发展意识。这类群体通常因为教育或养老等原因无法外出打工,就会在家庭承包土地的基础上根据家庭劳动力的管理能力,免费或低价流转亲朋好友的土地,形成适度规模经营,其经营土地的规模由家庭农业劳动力所能照顾的最大面积为标准。他们往往也会充分利用农业社会化服务,尽量减少农业生产的劳动投入,降低成本,形成类似于家庭农场的经营模式[35]。

除此之外,资本下乡也丰富了农业经营主体。下乡资本的经营策略包括生产规模化和服务规模化两种。部分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领域后,不断调整种植结构,积累种植经验、扩大种植规模,同时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活动,通过多重嵌入机制与村庄社会形成有效互动,在此基础上形成了稳定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其土地规模远远大于村庄中自发形成的家庭农场的经营面积。另外一部分下乡资本则采取服务规模化的经营策略,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全产业链的社会化服务,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了生存空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资本下乡建立起了我国农业生产中大中小不同规模经营主体间的协同发展机制,既有利于充分发挥不同规模经营主体的资源禀赋优势,最大化其要素投资收益,也有利于形成合理的农业生产经营秩序。我国农业的现代化不能简化为规模化问题,而应该考虑到村庄内部阶层分化和城乡间要素差异基础上的大中小规模协同发展,其中不仅涉及农业产业的结构调整,也涉及城乡社会的协调发展。

(三)建立亩均土地产出率与人力资本效益相协调的发展机制

我国传统农业社会中农民家庭经营的最重要特征是“过密化”生产,即经济在以单位工作日边际报酬递减为代价的条件下扩展,也即“没有发展的增长”[36]。虽然当前家庭经营“去过密化”现象明显[37],但对于占农业经营主体绝大多数的农民家庭经营来说,其最有优势的要素还是人力。由于农民家庭经营会将个人的劳动力最大化投入到农业生产中,对农地进行精细化管理,因此相对于其他农业生产主体来说,农民家庭经营的亩均产出率最高。规模化经营的下乡资本在人力要素上则并不具有优势,由于农地规模大,下乡资本往往需要雇佣农民进行一些农业劳动。即使下乡资本很大程度上采用了机械化生产,但由于农业本身是一种“生命生产”活动,受制于季节与天气的影响,具有模糊性与不确定性。这种特殊性使得规模经营难以实现标准化的质量控制[38],更难以寄希望于农业工人提供精细化劳动。因此,相对来说,其亩均土地产出较低,并低于家庭经营产量。不同农业生产规模在亩均土地产出率上存在差异,这是由于农业生产精细化程度差异导致的,背后反映的是人力资本的投入差异。农民家庭经营虽然可以达到较高的亩均产出量,但其劳动力价格相对于工商资本行业中的劳动力价格来说增长空间有限,事实上农民家庭经营的农业收入正是其人力资本的效益。而在当前城乡之间已经形成统一的劳动力市场的背景下,人力资本的价值可以在劳动力市场得到充分的体现,特别是工商资本领域的劳动力,劳动力的价格增长速度较快,这就对农业家庭经营中的农民形成了压力,进而也会影响到农业家庭经营的稳定性。而在农业仍然具有多功能性、农村仍然具有稳定器和蓄水池功能的情况下,我们需要维护农业家庭经营的利益,通过建立亩均土地产出率与人力资本效益相协调的发展机制推进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强国建设。

(四)建立高收益农产品与大众消费品搭配合理的生产配置机制

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在日常生活中的重要表现就是人们对食物多样性以及食物品质需求的提高,这对农产品的种植结构以及农产品的附加价值提出了新要求。此外,在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的号召下,一些人会认为现代农业就是要发展科技含量高、品牌建设好的农产品[39],一些下乡资本也会选择发展品牌农业或高附加值农业[40],想当然认为农业强国建设即是改善我国农产品生产结构,甚至是满足高收入群体对农产品的高品质要求,例如发展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等。然而,现代农业并不是放弃大宗农产品的农业生产。从我国人口构成来看,高收入群体只是我国人口中的一小部分,我国还属于发展中国家,绝大多数居民的收入水平并不高,粮食消费还是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具有不可替代性,小麦、水稻、玉米作为人们的口粮作物,其生产种植必须得到重视。此外,如果下乡资本只为满足部分高收入群体对农产品的特殊需求,那么我国的粮食作物则会更加依赖进口,这会对我国粮食种植结构造成重大冲击,从整个国际环境来看,会大大增加社会风险,影响我国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我国的农业强国建设需要协调好高收入群体与普通老百姓之间的消费能力和消费结构差异,平衡好高附加值农产品与大宗农产品的种植,使得我国农业现代化在整体经济发展过程中逐步推进。

总体来看,以上四对关系是我国迈向农业强国过程中需要处理好的重要关系。当前我国城乡之间要素交换频繁,全国劳动力市场统一程度高,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更加趋同,这些变化对农业现代化发展产生了深刻影响。对农业生产主体来说,农业已经成为工商资本寻找利润的重要领域,但随着个人劳动报酬水平的整体提升,不仅工商资本的用工成本增加,而且家庭经营规模的扩大也会受到影响,为保证家庭生活水平不降低,他们会离乡打工,导致乡村人才流失。所以,现阶段需要构建好资本报酬有限与劳动报酬稳步增长的有机衔接机制,并形成大中小规模不同类型规模经营主体协同发展机制。此外,由于工商资本很难做到像农民家庭经营模式一样的精细度,需要处理好亩均土地产出率与人力资本效益之间的关系。追求经济利润的工商资本下乡容易选择收益更高的高附加值农业和品牌农业,但这忽略了普通老百姓的口粮需求,如果趋势明显则会影响我国粮食安全。只有深切关注我国特定的国情和资源分配结构,才能有效处理好这四对关系,走出农业强国的中国道路。

五、结论与讨论

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面临着建设农业强国的艰巨任务,资本下乡是建设农业强国过程中的重要力量。按其属性划分可分为外来资本下乡和本地(返乡)资本下乡,这两类资本在进入农业时存在着投机和投资两种动机。不同类型的资本和不同动机的资本相互匹配形成了农业现代化建设过程中资本下乡的四种理想类型,无论是外来资本还是本地(返乡)资本,具有投机动机的下乡行为都是不可取的,会对农村社会的发展产生负面效应,极大浪费我国各类惠农资金和资源。投资动机作用下的资本下乡则会形成适度规模生产和农业服务规模化经营。这两种经营模式一方面可以促进农业生产规模的壮大,另一方面可以为以家庭生计为出发点的小农生产提供全面的社会化服务,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然而,农业发展并不是处于社会真空中,不能将其与农民问题和农村问题割裂开来,也无法忽略我国城乡融合发展的现实。农民家庭经营为维持其家庭总收入不低于外出务工收入,在农业发展中会选择最大化劳动投入,并将土地规模扩大到劳动力可以管理的最大规模。但随着工商业市场中劳动报酬的稳步增加,农业家庭经营的规模继续扩大会受到限制。下乡资本虽然经济实力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强,但由于土地面积过大,难以做到精细化作业,导致亩均产出相对较低。另外,由于经济水平的提高,人们食品消费结构发生变化,部分工商资本为追求高利润而选择种植高附加值、品牌化的农产品,这虽然可以满足高收入群体的需求,但也需要注意粮食安全问题和普通农户的口粮需求。因此,在当前发展阶段,需要注意协调好四对关系,即建立资本报酬有限与劳动报酬稳步增长的机制、大中小不同类型规模经营主体协同发展机制、亩均土地产出率与人力资本效益相协调的发展机制和高收益农产品与大众消费品搭配合理的生产配置机制。

农业现代化建设是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点难点所在,农业强国的实现是分阶段的,具有动态性和历史性。按照我国农业发展的部署,到2035年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要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强国建设与此相对应,是一个长时段的大部署,不能操之过急,需要将农业、农村与农民问题综合考虑。在农业强国建设过程中也不能单纯考虑农业领域的问题,还需要将其放在整个国民社会乃至国际环境中进行考量。我国农业生产仍是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农村在城乡融合发展中仍承担着蓄水池和稳定器的功能,那么在通过资本下乡丰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时也需要考虑到维护小农户的利益,以保持农业家庭经营的稳定性,还要考虑到农村社会结构和社会秩序的良好运行及其对我国整体粮食安全和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以保证农业健康发展和社会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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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Management Strategy of 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n Agricultural Power

ZHAO Xiaofeng,BAO Zhijun,ZHAO Xiangyun*

(College of Humanities & Social Development,Northwest A&F University,Yangling,Shaanxi 712100,China)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of an agricultural power in China does not necessarily mean the elimination of small farmers.On the basis of safeguarding the interests of small farmers,there is a certain degree of adaptability between capital going to rural areas and the construction of an agricultural power.Research has found that based on different capital attributes and investment purposes,rural capital can be divided into foreign capital and local capital.These two types of capital have two motives when entering agriculture:speculation and investment.Different types of capital and capital with different motives match each other to form four ideal types of capital going to rural areas in the process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 construction.Investment oriented capital derives two business strategies:production scale and service scale, corresponding to two paths of agricultural modernization.To build an agricultural power that is in line with Chinas national conditions,it is necessary to comprehensively consider the issues of agriculture,rural areas, and farmers,and place the development of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y in the perspective of the entire national economic development.It is necessary to establish an organic connection mechanism between limited capital returns and steady growth of labor returns,a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mechanism for different types of large-scale business entities,a development mechanism that coordinates the yield per unit area of land and the benefits of human capital,and a reasonable production allocation mechanism for the combination of high-yield agricultural products and consumer goods.On this basis,steadily advancing the construction of an agricultural power in stages can provide support for achieving a socialist modernized power.

Keywords:capital going to the countryside;agricultural power;family management;scale production;service scaling

(责任编辑: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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