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龙之姿 爪上解谜(上)
2024-07-10奚文骏
奚文骏
五爪、四爪、三爪龙分别象征着什么身份?龙、蟒、蛟、螭等又有何不同?谁曾是那些龙纹瓷器的使用者……明清龙纹一直是为人津津乐道的话题,本文作者通过对比研究传世瓷器上的龙纹,带领诸位一窥明清时期龙纹的使用规制与变迁。
图1 明宣德 青花五爪龙纹绘铺首大罐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藏
作为中国传统纹饰之一,龙纹有着特殊的地位,尤其在明清两朝被视为皇权的象征。明清时期曾一度对龙纹的使用实行了严格的管控,并常以龙爪(趾)数之分体现等级的不同—— 一般认为五爪龙为皇帝所专用,四爪、三爪龙则为宗室、臣属等所用。在历史与文物研究中,关于明清龙纹使用规制的研究方法包括文献考据与实物分析,而不少文献中所引史料仅为只言片语,缺乏系统性且前后不乏矛盾之处,至今未有令人满意的结论。为此,本文试以传世明清龙纹瓷器实物为例,结合史料进行比较与探讨。
图2 明宣德 青花三爪龙纹绘铺首大罐日本出光美术馆藏
图3 明万历 青花四爪龙纹罐湖北省博物馆藏
图4 明正统至天顺 青花四爪龙纹盘成都文物考古研究院藏
权限背后等级森严
明代皇帝对五爪龙纹使用权的垄断已成共识,从传世实物来看,自洪武帝登极以来,五爪龙纹即为皇家所专享,传世所见洪武时生产的龙纹御用瓷器,不论食器、祭器、陈设器用或建筑构件,均为五爪龙纹,种种使用场合无不彰显着皇家威严。
与此同时,为了处理大明朝廷与藩王、藩属国之间的关系,自洪武以来还专门生产用于赏赐的龙纹瓷器。这些瓷器在龙纹使用上往往体现了帝王专用与藩属使用的等级差别,揭示了明代龙纹的使用规制。如御窑厂考古和传世所见一类青花龙纹绘铺首大罐(图1、图2),见有五爪龙和三爪龙者,据深圳博物馆郭学雷先生研究,这类御用五爪龙大罐即《朱瞻基行乐图卷》中所绘的“御酒尊”类器物,而三爪龙大罐则当数《李朝实录·世宗实录》中所绘的白磁青龙酒海,是明代赏赐藩属国的专用器物。宗室藩王按规制则应使用四爪龙纹瓷,如湖北省博物馆所藏的一件万历青花四爪龙纹罐(图3),底署“万历丁亥年造黔府应用”,表明这件瓷器是万历时期黔王府定制的。在蜀王府遗存考古中,也有四爪龙、五爪龙纹瓷器出土(图4),其中四爪龙纹瓷器均为民窑,当为藩王使用的规制,五爪龙纹瓷器则均为御窑,属于朝廷赏赐之器。这也从侧面表明,在明朝早期,五爪龙纹瓷器只能在御窑生产,而四爪、三爪龙纹的生产权限则相对宽松。
图5 明宣德 青花五爪螭龙纹蟋蟀罐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藏
有一种传统说法,即五爪为龙、四爪为蟒、三爪为蛟,史料中对此似乎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元大德三年(1299年)朝廷的确明文区分了五爪龙与四爪龙、三爪龙的使用权限,其中五爪龙仅限御用。明初制定礼仪制度参考了历代规制,并严格沿用了这一规定。《大明律》中有提及蟒龙,规定“官吏军民等但有僭用玄、黄、紫三色及蟒龙、飞鱼、斗牛器皿……俱比照僭用龙凤文律拟断”,又据《万历野获编》记载:“蟒衣为象龙之服,与至尊所御袍相肖,但减一爪耳”,可知蟒级别低于五爪龙,可能即指四爪龙或三爪龙。根据上述传世实物及使用情况,结合明代宗室爵位制度,在此做一大胆推测:四爪龙纹瓷器为亲王或藩王所用,三爪龙纹则为郡王或藩属国国王所用。
图6 明宣德 青花四爪螭龙纹梅瓶选自《中国名陶展》(1992年)
图7 明成化 斗彩三爪螭龙瓜瓞纹天字罐大英博物馆藏
衍生神兽因循规制
除了龙纹之外,明代御窑瓷器上也常绘有螭龙、飞鱼、白泽等神兽,多以龙纹为基础加以演变,可以看作龙纹的延伸。以往论者对这类纹饰的使用权限多语焉不详,笔者通过对大量御窑瓷器的观察,发现这类神兽纹也有不同爪数之别,较有可能与龙纹的使用相同,五爪者为御用,四爪、三爪者则用于赏赐。
螭龙又称蟠螭,指无角的龙,四足,周身无鳞,尾部常作卷草形。明代御窑瓷器中有完备的五爪、四爪、三爪螭龙体系,暗含着螭龙纹使用的等级关系(图5至图7)。飞鱼是有翼的龙,两足、鱼尾。万历皇帝定陵出土织金袍料前摆为五爪飞鱼纹,万贵妃弟弟万通墓出土的金酒注所用飞鱼则为四爪,御窑瓷器中的飞鱼纹也同样有五爪、四爪、三爪的不同,信非偶然(图8、图9)。白泽,据《明集礼》为“龙首,绿发戴角,四足为飞走状”,是龙身狮尾的走兽。《明集礼》所绘皇家仪仗白泽旗上的白泽为五爪,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藏成化斗彩白泽纹盘则为四爪(图10),据《皇明典礼志》,洪武“二十六年定,公、侯、驸马、伯,麒麟、白泽”,四爪白泽纹的瓷器应该是用于赏赐拥有爵位的功臣、外戚。
明代以龙为代表的神兽纹,其使用权限可能表明了皇家、宗室、皇亲、臣属等与皇帝血缘关系的亲疏之别,而爪数的区别则可能表示使用者爵位的高低,是明代极端礼仪教化思想的具体化、图像化。洪武帝自立国以来,始终致力于制定理想化的国家管理政策,对国民进行严格的等级划分,进而规定不同人群所使用器皿的材质、颜色、纹饰就是具体举措之一,由朝廷直接发样制作的御窑瓷器则是这些政策的直接体现。
图8 明正统至天顺 青花海水五爪飞鱼纹盘 故宫博物院藏
图9 明正统至天顺 青花四爪飞鱼纹花盆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藏
从传世明代御窑瓷器来看,洪武至成化御窑瓷器龙纹及神兽纹不同爪数的表现比较丰富,弘治以后则趋于简单化,这也从侧面表明了明代教化驭民逐渐转向松弛。当然,任何政策在实际执行中都不可能完全照本宣科地落实,今人更不能简单机械地解读龙纹在古代的实际使用情况,上文所述只是一种倾向性的可能。
五爪龙纹赐予宗藩
虽然五爪龙纹瓷器为皇帝所专享,但传世实物表明,藩王、臣属、宗教领袖等也存在使用五爪龙纹瓷器的情况。
通过文献和传世实物,我们可以确定明代龙纹的使用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原则上五爪龙纹仅限皇帝使用,四爪龙、三爪龙纹瓷器则用于赏赐。宫廷大量制备赏赐用瓷应与明代宗藩政策有关,但朝廷也未必时时都备有品级适用的赏赐用瓷。不论是由于赏赐用瓷的短缺,还是为了以示隆恩,皇帝赏赐藩王、藩属国国王等以五爪龙纹瓷器的情况是真实存在的。
如湖北钟祥明正统六年(1441年)梁庄王墓出土有附金盖银托的青花龙纹高足碗等多件五爪龙纹御窑瓷器(图11),结合同墓所出大量郑和下西洋所得的金锭、宝石等文物,表明当是来自朝廷的赏赐无疑。此外,蜀王府等遗址考古也均有御窑五爪龙纹瓷器出现,说明朝廷以五爪龙纹瓷器赏赐藩王在明前期属于常态。另据《李朝实录》,明世宗三十一年(1552年)“昔(李朝国王,作者注)予服四爪龙衣,后闻中朝亲王服五爪龙,予亦服之,以待天使。其后,帝赐五爪龙”的记载,也从侧面说明皇帝是可以赐亲王、藩属国国王用五爪龙纹服饰、器皿的。
图10 明成化 斗彩四爪白泽纹盘 台北故宫博物院藏
除了藩王、藩属国国王之外,宗教领袖也有获朝廷赏赐使用御窑五爪龙纹瓷器的案例。例如西藏萨迦寺藏宣德青花五彩莲池鸳鸯高足碗(图12),外口沿饰五爪龙纹,内口沿饰藏文,意为“昼吉祥、夜吉祥、昼夜吉祥、三宝吉祥”,与《汉藏史集》记载的朝廷赏赐大乘法王的青花碗文字内容一致。从史料记载和高足碗纹饰设计来看,此类带五爪龙纹的高足碗当数专门用以赏赐西藏萨迦派宗教领袖的器皿。台北故宫博物院所存清宫旧藏的宣德青花穿花龙纹藏文花浇、外穿花龙纹内藏文高足碗等器物也具有明显的西藏元素,当数预备赏赐留存之物或转而用于内廷供奉之器。
朝廷使用五爪龙纹瓷器赏赐藩王、藩属国国王及宗教领袖的案例表明,皇帝赐用五爪龙纹瓷器也属明代使用龙纹的规制之一。
(注:本文作者为北京御瓷资料馆主理人)
图11 明永乐 青花五爪龙纹高足碗 湖北省博物馆藏
图12 明宣德 青花五彩莲池鸳鸯纹碗 西藏萨迦寺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