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消费税、绿色投资对碳排放的影响研究
2024-07-05管治华陈俊宇
管治华 陈俊宇
摘要:为实现“双碳”目标,基于2008—2021年中国省级面板数据,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调节效应模型和门槛效应模型,实证探究碳排放受现行消费税和绿色投资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目前中国消费税未能抑制碳排放增长;绿色投资对现行消费税和碳排放间关系具有负向调节作用,特别是在华北、华东等强绿色投资区域,绿色投资调节效应较强;绿色投资存在门槛效应,当投资额超过门槛值,绿色投资的抑制作用逐渐减弱。
关键词:消费税;碳排放;绿色投资;调节效应;门槛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标志码:A
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需要落实国家“双碳”战略,转变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推动社会经济绿色低碳转型。目前中国碳排放量暂居世界第一,税收和绿色投资是连接低碳要求和经济发展的关键点。有研究表明,税制绿化程度加深[1],增强了税种“清洁力度”,由资源税、耕地占用税和车船税等构成的绿色税收能有效减污降碳[2]。而单一税种如碳税在中国短期内开征困难,需要通过整合环境保护税、消费税形成“中国式碳税”[3],以充分发挥税收绿色激励效应[4],推动消费模式绿色转型升级,引导生活方式良性转变,减少日常生活产生的碳排放[5]。绿色金融是抑制碳排放最佳金融策略[6],绿色投资能够支持金融业对绿色企业的贷款及利率优惠[7],帮助企业发展绿色低碳技术,促进技术创新[8],降低生产过程碳排放。由此可见,消费税和绿色投资都可直接对企业和个人生产消费行为产生影响。综上,目前研究多侧重探讨多税种和绿色投资分别对碳排放影响,较少研究单一税种如消费税与碳排放间关系。因此,本文引入政府绿色投资行为,将消费税、绿色投资和碳排放置于同一框架内,探究国内消费税对碳排放作用机制。
1 理论分析
碳排放作为典型的“公共品”,具有极强的负外部性,会阻碍市场发挥调节作用,导致“市场失灵”,需要通过政府干预的手段如税收和投资[9]以弥补市场缺陷[10]。
绿色税收促使碳排放外部成本内部化,约束经济主体污染排放行为,有效减少碳排放,实现“倒逼减排”效应[11]。消费税中多个税目涉及绿色发展,这些税目对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起到重要作用[12]。消费税依托调节作用,引导社会低碳消费,促进低碳生活效果明显[2]。针对燃油等能源产品征收消费税,会增加化石能源生产消费成本,抑制经济主体的化石能源需求,推动新能源开发使用,有效减少碳排放。针对汽车和游艇征收消费税,会增加交通工具购买使用成本,能限制交通运输业碳排放;消费税实行差别税率,针对不同排气量的乘用车征收不同税率的消费税以抑制碳排放[13]。但税收规制可能会引发“绿色悖论”效应,促进碳排放增长[14]。税收和碳排放之间成倒“U型”关系,拐点前表现“绿色悖论”效应,拐点后呈现“倒逼减排”效应[15]。
绿色投资为企业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企业发展低碳节能技术[16]。企业针对氢能、储能及二氧化碳捕获和封存等低碳节能技术研发增加绿色投资,推动企业绿色低碳转型,有效减少企业生产环节碳排放[8]。但绿色投资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工具,具有金融效率,当绿色投资达到“帕累托最优”状态,再增加绿色投资可能会破坏其最优状态[17]。同时,当低碳行业逐步发展完善,政府绿色投资干预的边际效用递减,可能会削弱绿色投资抑制碳排放的作用[18]。
2 研究设计
2.1 数据来源
考虑数据可得性,研究样本选取2008—2021年除西藏及港澳台地区以外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数据源自《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税务统计年鉴》及各省份统计年鉴。
2.2 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被解释变量为碳排放(CO2),采用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提供的碳排放系数法[19]计算各省份碳排放总量(单位为百万吨),取对数形式lnCO2。表达式为CO2=∑8i=1Ei×CEFi,其中CEFi=Hi×CHi×CORi×113×10-6,Ei为化石能源i的总消耗量,CEFi为碳排放系数,Hi为平均低位发热量,CHi为单位热值含碳量,CORi为碳氧化率,具体碳源构成及所对应的碳排放系数见表1(平均低位发热量来源于《中国能源统计年鉴》,单位热值含碳量和碳氧化率来源于《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发改办气候[2011]1041号);天然气的平均低位发热量单位为kJ/m3,碳排放系数单位为kgCO2 /m3)。
核心解释变量为消费税(ct),用各省份消费税收入表示(单位:亿元),取对数形式lnct。
调节变量为绿色投资(gi),用环保投资和生产性绿色投资总额表示(单位:亿元),取对数形式lngi。文章研究内容为省级层面,用环保投资与生产性绿色投资总额来表示绿色投资[20],主要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投入。投资的主要治理对象包括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有害污染物等,这些治理对象与消费税税目息息相关。
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发展水平(pgdp),用人均GDP表示(单位:万元),取对数形式lnpgdp;人口规模(pop)用年初、年末平均人口数表示(单位:万人),取对数形式lnpop;城镇化(Urb)用城镇人口占比表示(%);产业结构(Is)以第二产业产值占GDP的比重表示(%);区域创新能力(Ric)以创新能力综合效用值[21]表示(%),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见表2。
2.3 模型构建
为研究消费税和碳排放间关系,构建基准回归模型
lnCO2it=α0+α1lnctit+∑nk=1αkXit+δt+ηi+εit(1)
其中,i为省份,t为时间,α为自变量系数,Xit为控制变量,εit为随机扰动项。为避免时间和个体干扰回归结果,引入时间固定效应δt和地区固定效应ηi,以实现双向固定效果。
为探究消费税与碳排放间是否存在非线性关系,加入消费税平方项,构建模型
lnCO2it=α0+α1lnctit+α2(lnctit)2+∑nk=1αkXit+δt+ηi+εit(2)
为考察消费税影响碳排放过程中绿色投资的作用机制,先探究绿色投资对碳排放的直接影响,具体模型设定
lnCO2it=α0+α1lngiit+∑nk=1αkXit+δt+ηi+εit(3)
后设置消费税与绿色投资的交互项,若交互项系数α3显著,则表明绿色投资具有调节作用,模型为
lnCO2it=α0+α1lnctit+α2lngiit+α3lnctit×lngiit+∑nk=1αkXit+δt+ηi+εit(4)
为研究绿色投资调节效应是否存在门槛,模型设定
lnCO2it=α0+α1lnctit×lngiit×I(lngiit≤γ1)+α2lnctit×lngiit×I(γ1 α3lnctit×lngiit×I(lngiit>γ2)+∑nk=1αkXit+δt+ηi+εit(5) 其中,lngi为门槛变量;γ1、γ2为特定门槛值;I(·)为指示函数,当括号内条件满足时取值为1,反之则为0。 3 实证研究 3.1 基准回归分析 由表3可知,引入消费税平方项后,消费税对碳排放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这是由于消费税设立初衷是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并不是为了抑制碳排放。同时,消费税税制绿化程度低,针对化石能源征收消费税有可能引发“绿色悖论”效应,市场预期能源的税收规制和使用条件更加苛刻,迫使其提前开采能源并增加供给,供大于求时,价格下跌,需求上升,从而增加碳排放。而消费税二次项系数对碳排放影响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消费税收入超过一定阈值后消费税绿化程度加深,消费税调节作用愈发明显,能抑制碳排放的增长。综上表明消费税和碳排放存在倒“U型”关系,即拐点前碳排放与消费税同向增长,拐点后碳排放随着消费税增加而减少。目前,消费税收入最大值为7.035,并未达到拐点值(-0.261-2×0.012=10.875),表明此时消费税还未能抑制碳排放增长。同时消费税二次项系数小(-0.012),说明依靠增加消费税收入调节作用有限,还需以“降碳”为重点的消费税改革和其他外部因素来达到抑制碳排放的效果。 人口规模对碳排放影响显著为正,原因可能是城市人口规模越大,化石能源消耗越多,导致碳排放随之增加。城镇化水平对碳排放影响显著为正,推测是城镇化进程加快,城市高速发展,致使生态环境污染愈发严重。产业结构对碳排放影响显著为正,这可能是因为该区域工业产值占比越大,碳排放总量愈高。 3.2 调节效应分析 为检验绿色投资在消费税对碳排放影响中的调节作用,引入消费税和绿色投资的交互项(lnct×lngi),由表4可知,消费税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系数由0.198到0.162,绿色投资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系数由-0.026到-0.029,且消费税和绿色投资的交互项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加入绿色投资后,绿色投资增强对碳排放抑制效果,同时显著抑制消费税和碳排放的正向增长。这可能是因为绿色投资加大清洁能源技术的研发投入,相关技术具有外溢效应,同时针对清洁能源提供税收优惠可提升能源产业生产率水平,提高化石能源未来回报率,延缓化石能源开发速度,降低“绿色悖论”发生可能性。由此可见,绿色投资是抑制碳排放重要的外部因素。 3.3 异质性分析 参考碳排放强度计算公式,碳排放指标更换为绿色投资[22],计算各省份绿色投资强度,研究样本按照绿色投资强度划分为Ⅰ类区域和Ⅱ类区域。Ⅰ类区域为强绿色投资区域,包括北京、山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西、四川,主要分布在华北和华东等地区。Ⅱ类区域为弱绿色投资区域,分布较为广泛,包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安徽、江西、河南、广东、海南、重庆、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主要分布在西北、西南和华中等地区。由表5模型(4)可知,强绿色投资的Ⅰ类区域,绿色投资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负,交互项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在该区域绿色投资不仅能够减少碳排放,而且还能抑制消费税与碳排放正向增长。但弱绿色投资的Ⅱ类区域中,绿色投资不显著,交互项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表明在该区域绿色投资难以抑制碳排放增长,但能抑制消费税与碳排放正向增长。综上,绿色投资在消费税无法抑制碳排放增长阶段至关重要。 3.4 门槛效应分析 过度增加绿色投资可能会挤占企业生产性投资发展空间,使其生产发展难以为继。因此,绿色投资规模过大或绿色投资结构不合理,会导致其在消费税对碳排放正向增长的抑制作用减弱。通过门槛模型验证是否存在最优阈值能促使绿色投资和消费税匹配效果达到最佳,从而有效减少碳排放。由表6、表7可知,绿色投资的调节效应作用为双门槛。绿色投资初始阶段时,消费税和绿色投资协同显著抑制碳排放;绿色投资逐步增加时,其抑制作用随之减弱。这可能是绿色投资具有金融效率,若继续提高绿色投资,会破坏其“帕累托最优”状态,引发资金浪费、过度引导和金融抑制等问题,不利于碳减排。因此,绿色投资规模并非越大越好,要考虑其最优结构,应控制其低于5.292 0,从而高效发挥绿色投资在消费税对碳排放正向增长阶段过程的抑制作用。 3.5 稳健性检验 由表8可知,加入影响碳排放的控制变量如政府支持(Gov,一般公共财政支出与GDP的比值)和改变样本规模(考虑全球新冠疫情对碳排放结果可能产生重大影响则剔除了2021年数据)后,核心解释变量的符号和显著性均未改变,且消费税与碳排放仍存在倒“U型”关系。因此,前文所得结论未发生改变,回归结果具有稳健性。 4 结论 本文探究了“双碳”目标下税收与投资对碳排放的影响及作用机制。目前碳排放会随着消费税的增加而增长,当消费税收入超过阈值,消费税能够抑制碳排放增长,但抑制作用较弱。绿色投资是消费税和碳排放的重要调节因子,在消费税对碳排放正向增长阶段起抑制作用。绿色投资存在门槛效应,超过门槛值后,绿色投资与消费税协同抑制碳排放作用减弱。建议稳步推进消费税的绿色低碳改革,实施合理匹配的绿色投资方案,促进财税和绿色投资的深度融合。 参考文献 [1]白彦锋,柯雨露.中国税制“绿化”进程演变研究[J].新疆财经,2022(2):5-16. [2]张莉,马蔡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下的绿色税制优化研究[J].税务研究,2021(8):12-17. [3]鲁书伶,白彦锋.碳税国际实践及其对我国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目标的启示[J].国际税收,2021(12):21-28. [4]徐会超,张晓杰.完善我国绿色税收制度的探讨[J].税务研究,2018(9):101-104. [5]朱民, NICHOLA S, JOESPH E S,等.拥抱绿色发展新范式:中国碳中和政策框架研究[J].世界经济,2023,46(3):3-30. [6]MEO M S, ABD KARIM M Z. The role of green finance in reducing CO2 emissions: An empirical analysis[J]. Borsa Istanbul Review, 2022, 22(1): 169-178. [7]程思进,任晓聪.绿色投资、外商投资和二氧化碳排放——基于动态面板系统GMM和门槛效应分析[J].技术经济和管理研究,2022(8):27-32. [8]任亚运,余坚,刘俊霞.“双碳”目标下绿色金融的碳减排效应及作用机制检验[J].财会月刊,2023,44(1):147-153. [9]王锋,罗珊,单静.税收负担降低了碳排放强度吗?[J].经济和管理评论,2023,39(1):62-75. [10] 李香菊,祝丹枫.创新能力、财税政策和能源强度——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检验[J].经济理论和经济管理,2020(2):58-72. [11] 李华,马进.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影响的实证研究——基于扩展 STlRPAT 模型[J].工业技术经济,2018,37(10):143-149. [12] 韩涵.完善消费税“绿化”,打造绿色税制改革[J].环境经济,2022(17):60-65. [13] 伍红,王昊.“双碳”目标下的我国消费税优化——基于节能减排视角的分析[J].税务研究,2023(2):45-50. [14] SINN H W. Public policies against global warming: A supply side approach[J]. International Tax And Public Finance,2008,15(4): 360-394. [15] 张华,魏晓平.绿色悖论抑或倒逼减排——环境规制对碳排放影响的双重效应[J].中国人口·资源和环境,2014,24(9):21-29. [16] 李成刚.绿色金融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J].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2023(2):65-77. [17] 黄海峰,刘辉,赵一凡.地方政府调控、金融效率对经济增长的影响研究——基于面板门槛效应模型的实证分析[J].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20,41(1):39-48. [18] 康晓虹,朱天奇,李文龙.黄河中游经济区政府绿色投资对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影响效应研究——基于金融效率的门槛效应[J].生态经济,2023,39(4):51-57. [19] 田建国,王玉海.财政分权、地方政府竞争和碳排放空间溢出效应分析[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8,28(10):36-44. [20] 曾胜,张明龙.绿色投资、碳排放强度与经济高质量发展——采用空间计量模型的非线性关系检验[J].西部论坛,2021,31(5):69-84. [21] 谢巧燕,王昱崴.金融发展对区域创新能力提升的影响机制研究[J].经济经纬,2022,39(3):138-149. [22] 史明霞,刘娜.税制绿化能够降低碳排放吗?——基于我国省级面板数据的实证分析[J].财政科学,2022(10):98-112. Research on the Effect of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Green Investment on Carbon Emission GUAN Zhi-hua, CHEN Jun-yu (School of Economics,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061, China) Abstract: To promote the achievement of the “dual carbon” goal, the two-way fixed-effect model, regulating effect model and threshold effect model were constructed to explore the impact of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green investment on carbon emissions,which was based on the provincial panel data of China from 2008 to 2021. Research result shows that China′s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has failed to curb the growth of carbon emissions. Green investment has a negative regulating effect o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current consumption tax and carbon emissions, especially in the strong green investment regions such as North China and East China, where the regulating effect of green investment is stronger. Green investment has a threshold effect, and its inhibitory effect gradually weakens when it crosses the threshold range. Keywords: consumption tax; carbon emissions; green investment; regulating effect; threshold effec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