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理念背景下优化婴幼儿家庭保育与教育的有效策略
2024-06-27黎锦兰
黎锦兰
近年来,随着“三孩”政策的实施,广大婴幼儿家庭在保育与教育方面的需求不断增加。但是,我国现阶段存在婴幼儿保育教育政策制度缺失、社会与市场托育架构基础建设不完善等问题,给婴幼儿家庭的育儿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如何有效优化和完善婴幼儿保育教育服务制度,成为社会与广大婴幼儿家庭关注的重点问题。[1]随着社会经济水平的提升,当代社会婴幼儿养护与教育不仅需要较高的物质经济条件,还需要父母给予充足的陪伴时间。大部分家庭中,要么年轻父母其中一方放弃工作,专心育儿;要么请求上一代人帮助,但因为教育理念和方式存在明显区别,容易导致家庭冲突,不利于和谐育儿氛围的形成;又或者将婴幼儿送到托育机构,然而由于保育教育政策的不规范,托育机构的质量难以得到保证。以上种种,都表明了目前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正面临严峻的挑战。本文根据我国婴幼儿保育教育现状,基于新理念背景,对优化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的策略进行研究。
每个阶段的儿童都具有不同的特殊性,针对此阶段进行的课程与教学内容存在明显的差异。因此,我国根据教育体制国情的设定,将0~3岁时期称为婴幼儿期,这段时期的教育叫作早期教育。[2]然而在早期教育实践中,实际实施的教育与早期教育中“教育”的内涵产生了冲突。早期教育从广义上来说是指从胚胎到小学一、二年级时期接受的来自家庭、社会、学校机构等不同施教者的教育,而狭义的早期教育就是指0~3岁婴幼儿教育,包括健康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等全面教育,但不包含照顾儿童的日常生活、帮助儿童健康成长的保育内容,这便导致婴幼儿家庭育儿难度升级。随着社会经济文化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保育教育的重要性,提出了“保教一体化”的融合概念,将其作为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改革方向。0~3岁婴幼儿的养育需求不仅只针对婴幼儿,还包括对婴幼儿进行保育教育的养护人本人的需求,包括金钱、房子、婴幼儿用品等物质需求;婴幼儿父母回归职场再就业与获得工作成就感,或者代养人在保教过程中获得认可的精神需求;以及规范的市场托育机构与早教服务中心、完善的保教服务政策、儿童福利制度等外部需求。
一、儿童福利理论
儿童福利是我国社会福利制度体系重要的组成部分。随着教育改革的实施,人们的教育理念发生了巨大的转变,更加注重儿童的全面健康发展。在现代社会,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以及实现儿童利益最大化是儿童福利理论关注的重点问题。婴幼儿时期的儿童是不具备自主能力的,需要被保护与被满足。儿童福利理论的基础为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和儿童应该被照顾和拥有福利的国家责任理论,[3]这种理论认为家庭与社会有义务满足儿童存在的普遍需求。我国的儿童福利制度结构主要由三个部分组成(如图1):
第一部分为制度背景与社会环境,良好的社会环境有利于促进儿童的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因此,国家与社会要积极完善相关公益性福利基础设施的建设,制定儿童保护制度,为儿童的身心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与制度背景。第二部分为家庭生活与家庭结构功能,和谐的家庭环境是儿童成长的有利条件,而多样的家庭服务与完善的家庭津贴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在家庭发生变故、家庭功能丧失的情况下维持家庭结构并正常发挥作用,儿童能够在社会性福利机构得到暂时或永久性的保护。[4]第三部分为儿童福利服务,我国儿童福利服务主要包括:以保障儿童身体发育与体质健康为目的,以家庭计划、优化优育、疫苗接种与疾病预防等为内容的卫生服务;以提高儿童综合素质为目的,以基础素质教育、家庭教育、特殊教育与职业教育等为内容的教育服务;以提供帮助为目的,以儿童社会保护、儿童托管等为内容的儿童福利服务体系。儿童福利服务制度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公益性,无偿或低价就可获得服务。
二.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现状
近年来,婴幼儿保育教育成为现代社会新教育理念下的热点问题。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婴幼儿保育教育的推进受到了严重的制约,婴幼儿家庭的育儿需求难以得到满足。本研究以某市为代表,对现阶段我国婴幼儿家庭的保育教育现状进行调查研究。
1.调查对象与调查方法
调查对象以某市的婴幼儿家庭为主,通过发送网络问卷的形式对婴幼儿家庭的保育与教育现状进行了调查,调查内容包括婴幼儿的主要看护人员、家庭基本物质条件、对保育教育政策的了解以及需求等。共发出调查问卷3000份,回收有效问卷2231份,其中0~1岁家长有760人,占比为34%;1~2岁家长733人,占比为32.8%;2~3岁家长738人,占比为33.2%。
2.婴幼儿家庭保育现状与需求
(1)家庭保育结构失衡
关于家庭保育结构构成的调查显示:在婴幼儿保育教育过程中,母亲的参与程度明显高于父亲。大约有87%的母亲会一直参与婴幼儿的早期保育教育,而一直参与育儿过程的父亲占比还不到母亲的一半,仅为36.8%,经常参与婴幼儿保育的父亲占比约为42%,偶尔参与的父亲有17.9%,有3.3%的父亲从来不参与育儿。母亲在育儿过程中投入的精力与时间、对孩子的陪伴和情感付出比父亲更多,父亲在家庭育儿过程中存在严重的责任缺失,家庭保育结构失去平衡。为了缓解母亲的养育压力以及经济负担,约71.8%的婴幼儿家庭会选择让上一代加入。但是,教育观念与保育方式的冲突使得婴幼儿的保育教育难以顺利进行。
(2)重教育,轻保育
调查发现,大部分的家长对保育认识不足,只注重婴幼儿的智力发展,在养育过程中,缺乏对婴幼儿健康成长过程中科学喂养、疾病预防与急救知识等必备知识的掌握。[5]关于婴幼儿科学喂养的知识,有32.4%的家长表示不清楚,辅食的喂养主要依靠老一辈的经验;关于是否能够准确判断婴幼儿的常见疾病,24.3%的家长表示可以识别,大约61%的家长表示有时可以识别,有时不行,只有14.7%的家长可以准确识别;而关于急救知识的了解,大部分家长表示不知道。对于早期教育的认识,约76.3%的家长认为早期教育很重要,进行早期教育可以促进婴幼儿的成长、提高思维能力等。而家长对早期教育的选择大多是听取早教机构的建议,并没有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比较。
(3)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需求
目前我国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有父母时间与精力不够、教育观念不统一、缺乏科学系统的保育知识与技能等。对保育教育的需求调查显示,大部分的婴幼儿家庭都希望国家能够制定完善的保育政策,或者建立正规的早教中心与托育机构,帮助婴幼儿家庭减轻育儿压力,促进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三、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优化策略
1.树立科学的婴幼儿观
0~3岁婴幼儿属于被保护的特殊人群,家长需要及时了解他们的需求,对0~1岁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知识、日常生活照料等问题主动咨询专家,接受专业的指导。随着年龄的增长,需要重点关注1~3岁婴幼儿的情绪问题,其中,如何处理孩子的坏脾气成为家长们首先想解决的问题。[6]因此,在养育婴幼儿过程中,家长要树立科学的婴幼儿观,首先应尊重婴幼儿,认可其是一个独立的人,有独立的人格与心理需求;其次家长应正确认识到婴幼儿的发展具有自身的独特性与生长速度,不要盲目攀比;最后家长要意识到婴幼儿是一个发展中的人,既要促进婴幼儿的智力发展,也要关注婴幼儿的心理与身体健康发展。
2.完善婴幼儿保育教育政策
现阶段制约我国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发展的主要因素为婴幼儿保育政策的缺失。完善的婴幼儿保育教育政策不仅能保障婴幼儿的健康成长需求,维护相关合法权益,还可以实现婴幼儿高质量保育教育的目标。[7]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应立足于婴幼儿福利政策等相关文件法规,不断完善婴幼儿保育教育政策。首先,对于目前我国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服务需求与市场供给之间的矛盾,国家应加大资金投入,促进婴幼儿福利政策的普及,提供公益性的保育服务,解决供需不平衡的矛盾;其次,规范管理早教服务中心与托育机构市场,加大监督举报力度,并且制订灵活的保教时间,如半日制、全日制与小时制等形式多样的保育方案,从而满足婴幼儿家庭不同的保育需求;最后,完善相关保育政策,保障婴幼儿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护婴幼儿父母带薪产假、陪产假、育儿假等权利。
3.促进多部门合作
高质量教育的实现需要家庭、社会、学校等多方有效合作。婴幼儿保育教育除了具有教育功能,还兼具促进社会男女性别平等、保持人口红利等社会功能。[8]因此,婴幼儿的保育教育需要卫生健康部门、人社、工商、财政等众多政府部门的协同合作,不断优化保教政策,促进保育教育质量的提升。卫生部门要做好医疗健康、疾病预防、妇幼保健等卫生服务工作的推广与宣传,实现优生优育;教育部门应做好教育改革工作的落实,教学内容与教育方式要具有针对性与适宜性,应符合婴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其他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相关保育基础设施,完善儿童福利政策,加强保育市场的监督与管理,多部门协力合作,促进保教一体化的实现。
四、结语
综上所述,随着时代的发展、教育理念的转变,新理念背景下婴幼儿家庭的保育教育面临严峻的挑战。保育政策缺失、保育市场不规范等导致婴幼儿家庭的保育需求难以得到满足,造成婴幼儿家庭育儿压力增加,甚至导致出生率的下降。因此,对现阶段我国婴幼儿家庭保育教育进行优化,制定有针对性的有效措施是促进社会可持续稳定发展的必然手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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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覃丽. 家庭社会经济地位对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影响的调查研究[J]. 基础教育研究,2011(23):53-56.
[3] 陈红梅,金锦秀. 对城市0~3岁婴幼儿家庭教育的思考与建议:以武汉市为例[J]. 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09(12):49-53.
[4] 陈启刚,卢长娥. 安徽省0~3岁早期教育服务现状与对策建议[J]. 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9(2):8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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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刘莲. 幼儿保育教育中安全意识培养的相关策略分析[J]. 家长(中、下旬刊),2020(10):163-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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