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认同与自由个性之间冲突的解决
2024-06-18朱容瑾
朱容瑾
社会与个人的关系问题是从古到今都一直被重视的问题之一。特别是当代,社会高度分化,人们对自由自主的呼声越来越高,但是社会对人的规范与监控也在不断加强,人的自由个性被不断地压制,社会认同与自由个性之间的矛盾愈发激烈。针对这个问题,《论语》中或许蕴含了一些有关解决此问题的智慧。
对于个人与社会所存在的两种关系,一个是社会本位主义,另一个是个人本位主义。顾名思义,社会本位主义是采用整体的办法,以“社会”这个整体为出发点,并在这个层面上研究解释社会现象。这种观点认为个人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但社会并不是个人的简单集合,因此在研究时把自由意志、个人动机等这些主观因素的哲学概念排除,并且只有当个人的研究对整体社会的研究具有意义时才加以重新考虑,而这其实在一定意义上导致了“主体”的消亡。
与社会本位主义截然相反,个人本位主义是用个体主义的方法原则对个体进行研究。个体主义的研究方法认为社会由个人组成,而个人与个体之间是有差别的,个体间的差异性和个体的不同行动才是社会学的研究对象。这样,社会的发展过程就被还原为对个体间交往活动的解释和理解,从而导致了“社会”这个整体的消解。从社会本位主义和个人本位主义两种研究视角的区别不难看出,前者强调的是社会的整体性、规范性和约束性,认为个人应服从集体、服务于社会;个人本位主义强调个体的自主性并关注个人权益。这两种研究的视角正好对应着个人与社会之间会产生的两种问题,一种是社会压迫个体的个性发展,另一种是自由个性的过度发展使得社会出现异常。但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第一种问题发生的情况占据大多数,历史上许多看似个性自由的时期,实际上也都是由于社会过于压迫人性所导致的异常结果。
魏晋南北朝,是非常典型的个性自由和社会认同矛盾最为激烈的时期。刘伶纵酒脱衣裸形在屋中,面对人们的讥讽,说出“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的不羁洒脱;郗太尉选婿,王羲之却“坦腹卧,如不闻”坦然淡定。这些都表现出了魏晋名士追求任性的自由生活,但这种看似放荡不羁的自由背后,其实隐藏着当时社会的过度混乱和压迫,迫使名士们都选择了叛逆与反抗。循规蹈矩和道貌岸然在不知不觉中消失,饮酒、服药、著文,一切都开始变得随意洒脱,自由随性。从表面上看,这是人自由个性的彰显,但是实际上,这是一种被束缚的、无奈的自由,是被社会认同所挤压的。因为魏晋名士的自由实际上都是限制在统治阶级规定的范围内,不问政、不发表政治意见,只是在个人的日常生活中最大范围地享受自由,但是这样对于才华横溢、渴望改变恶劣的政治局势的人来说是十分痛苦的。但是同时,这种激烈的矛盾(包括阶级矛盾和个人与社会的矛盾)也为中国哲学的发展带来了宝贵的机会,其中就包括魏晋玄学。玄学是魏晋时期思想文化的标志性成果,玄学家主张是清谈或玄谈。顾名思义,其特征并不难想见:远离政治,回避现实,无关道德,蔑视俗务,只关心高深玄远的理论问题,向往超凡脱俗的高雅生活。
在前几年,有一个非常流行的人设“积极废人”,这个人设指的是心态积极向上,行动却迟迟跟不上的人,他们往往会在间歇享乐后恐慌,时常为自己的懒惰自责。其实这个词语是带着自嘲的成分,人们已经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弱点,不需要外界指责,索性将之拿出来调侃一下。有人说这其实就是惰性作祟,但是这么简单地下定论未免有些草率。在此其中其实包含着社会集体心态。“积极废人”中不仅仅有“废人”,更重要的其实是“积极”。在传统的语境中,积极是一个具有正面色彩的词语,但是在这个词语中,“积极”正是问题的根源,因为这种“积极”其实是社会与个人之间的矛盾——个人被社会所裹挟而产生的后果。
结合当下的社会情况来看,现代新思想的渗透和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对个体的影响很大,而自媒体的不断兴起更扩大了个性自由所蕴含的领域和范围。在当代的背景下,个体是行动的主体,有自己的思想、能动性和实践能力,并有着强烈的依靠自己塑造、创建社会与历史的愿望。用宗教的语言来说,“每个人都有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灵魂”。个体具有高度的自主性,人们能自由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职业等,也有强烈的自我责任感和义务感,人们认为自己有能力为自己的行为和选择负责,并且也倡导人的全面发展和解放。
但在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这种新的变化也促使人们对财富无止境地追求,导致个人主义、私利主义成风;另外,人们的信仰、信念、穿着风格也具有了多样化的特征,甚至有些特征完全与传统背道而驰;不仅如此,个体的行为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许多以往决不允许的行为在当代被贴上“个性化”的标签以后,反而成为人们都竞相追捧的时髦,而个体这么做的目的就是要突出自我、放大自我,从而引起人们的注意。
所以,个体的风格化、多样化成为当代的特征,同时对自由、对人的全面解放的追求以及对自主权益的追求也逐渐成为个体的共同呼唤。
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现代性的扩展,社会结构不断细化,社会作为一种外在于人的机构,也有了多样化的控制机构和整合机构,能对生存于其中的组织、机构、群体,尤其是个人进行法律的、道德的控制,迫使桀骜不驯的人回归既定的轨道。
作为人的个体就仿佛处于一组同心圆的圆心,每个圈代表一种社会控制体系。最外圈就代表的是政治和法律体制,人们不得不生活在这个体制之下,不能为所欲为。这个体制要求人们遵守法律、依法纳税、不能烧杀抢掠等数不清的条例,并且这种约束、制约不断地进行扩张、渗透,它的威力已经侵入人们生活中可以想象的各个方面,稍有不慎就会受到惩罚。而在比较极端的情况下,最古老的社会控制手段——暴力也会发挥它的威力,如:执行死刑、对犯罪分子的武装打击等。即使在当代民主且有序运行的社会中,终极的制裁手段也是暴力,如果没有警察或与之相对应的武装力量,任何国家都不会生存。当然,终极的暴力并不会被频繁地使用,其实在社会中,暴力的使用都有一定的节制,而且被当作最后的使用手段,因为仅仅依靠暴力的威慑作用就足以对社会进行有效的控制。
向同心圆的圆心即那个孤零零的个体施加压力的进一步的社会控制是道德、风俗、礼节。虽然这种控制没有法律的控制那么直接和强硬,但违反了社会的道德与风俗习惯所带来的无形压力绝不亚于法律,表面上看被人冷落、受人指手画脚像是小小的惩罚,但对作为当事人的个体而言这样的惩罚并不轻,因为他或她有可能一生都被打上耻辱的烙印。由以上可见,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的控制体系是十分严密的。
以上这两种压力是人人都要承受的相同的控制体系,此外,个人还要受制于其他一些较小的圈子。其中职业对个人的控制也有重要影响,因为一个人的工作决定他大半生都会从事什么事情,会属于什么性质的群体,有什么样的同事和朋友。并且在当代社会,许多企业都有其企业文化,因此自己必须保持、体现与其一致的行为方式。同时,职业部门的规章制度、领导的要求都会对个人进行经济上的制约或控制,稍有不慎就会带来经济上的灾难,而经济控制给人们带来的威慑力同样有效。
到最后,个体仍然会受许许多多零零碎碎的社会控制,如所参与的非正式群体即:俱乐部、社团、协会等,虽然这种性质的组织门槛低、控制力小,但处理不当仍然会感到不舒服。
通过分析,我们可以想象处于同心圆的圆心位置的个人要受到层层社会规范、法律、风俗等各种约束和控制,几乎全世界都压在自己的头上。这正如一座“全景式监狱”,“监狱中央设有哨望塔,卫兵可对囚犯一览无遗,社会中的军队、工厂、学校、医院等现代机构等与监狱如出一辙,彼此借鉴,技术共享,只是他们对人的规训由暴力压迫转向心灵驯服,让人们时刻感到有双权力的眼睛在监控着自己。”这样,社会作为一个整体,它的秩序性、规范性、协调性就必然要对个人的行为加以控制和要求,这就形成了个人的自由与社会的秩序性的对峙。
在实际的生活中,个人与社会是互相依赖的,但面对社会无时无刻对人的控制和监控,个体有更聪明的办法绕开或颠覆最精巧的社会控制系统,这样的技巧可以矫正社会压抑,使人精神为之一振。由于社会给个人提供了一个庞大的机制,使个人看不到自由,因此破解个人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反对社会的控制、张扬个体的个性实现个体的自由成为当代个体迫不及待的需求。最接近自由的表述就是仅仅在某些情况下某种程度上摆脱社会控制的自由。但社会控制已经渗透在社会的每个角落及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在这种事实面前,人们并不是无能为力的,而是可以通过一定的技巧达到一定境界从而实现一定的自由。
可见,在当代,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张力在不断拉大,二者间的关系非常紧张。那么我们作为个人,面对这种矛盾,应该如何应对以保全自我呢?
西方社会学理论中将社会与个人之间绝对对立起来的基本根源在于日常意识和西方社会学思想中一贯具有的那种浓厚的世俗现世观点,在于这种世俗现世观点中所包含的那种对人的情欲作为一切行动主导源的肯定,以及由此导出的对情欲满足和“有”的种种形式,如:拥有、占有、具有、享有等的执着。在这种世俗性占有满足观的指引下,“人”必然地要被视为一种不断地向外延伸、不断地通过外在于个人且又高于个人的社会来证明或满足自己的存在,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对立以及个人自主性的削弱就不能不是“人”的一种“命运”,要想彻底走出西方传统社会理论在社会与个人关系问题上所遭遇的困境就必须彻底撤出、抛弃这种执着于“情欲”和“有”的世俗现世观点,代之以一种新的人生观。
那么,这种所谓新的人生观是什么呢?那就是《论语·学而篇》中孔子所教导的“不患人不己知”。“不患人不己知,患不知人矣”这句话意思是,不担心别人不知道自己,只担心自己不了解别人。这句话可以与《论语》前文孔子所说过的“人不知而不愠,不亦君子乎”放在一起来看。在我看来,“不患人不己知”是在教导我们解决个人与社会之间矛盾的策略,那就是“修养自身”,一个人能够“不患人不己知”,源于其自身的完善带来的自信,并且需要在突出“个性自由”的同时做到“无求、无功”,达到“人不知而不愠”的君子境界;“患不知人矣”则是提醒我们始终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看清社会的本质,深化“修养”的深度,扩张“修养”的广度,以从容面对社会和个体之间的矛盾,在达成自己目标的同时,做到不被社会所裹挟,形成不盲从于社会主流的心态。
那么,“无求、无功”中的“无”有什么含义,与生活中的“无”有怎样的区别?在这里,“无”并不是数量上的绝对空无状态,而是相对于“有”的状态,是舍弃后的一种状态,并且是尽量地丢弃,丢弃常人的一些欲望,甚至达到“无己、无功、无名”的逍遥境界。只有达到这种境界,个人与外部社会之间的对立自然也就消解了。但并不是人生而都可以达到“无”的境界,因为要做到这一点,必须靠“修养”。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都很难做到“无”的境界,原因是对于“有”的放弃,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而这种情况的出现,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不能够使自己从社会的联系中解脱出来,底层原因是人害怕孤独,因而往往屈服于主流的社会意念。可事实上,人唯有让自己处于孤独状态,处于自我超越的心境之下,才有可能把社会搁置起来。而“修养”正是对达到这样一种孤独状态的修炼过程,通过修养,人们便能够有所体会和觉悟,形成一种凡事不强求随缘应对、顺势而动的生活态度或生命境界。一旦达到这样的境界,一切由社会和个人的对立所造成的困境就迎刃而解了。
(作者单位:西藏民族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