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对民族声乐演唱的启发
2024-06-17刘静
【摘要】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研究中,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占据重要地位,引领着中国传统音乐形态的发展。民族声乐早期是传统戏曲、说唱艺术、民歌等之总称,属于中国传统音乐中一个门类,其中的音乐形态构成必定受观念层面的影响,随着西洋唱法的影响,而后形成如今的民族声乐唱法。本文将从观念层面——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出发,探寻民族声乐发展历程,同时探究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对民族声乐演唱的启发。
【关键词】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民族声乐;启发
【中图分类号】J61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10-0041-03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10.012
中华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社会生活中的音乐实践活动与中国文化同步向前发展,关于音乐有着不同的思考和论述出现,有从音乐的本源上,有从音乐美和美感上,有从音乐形式与内容上,有从音乐的价值与功能上。不同领域的人对于音乐的讨论看法不一,而这种思想的讨论在我国开始于西周末年,历经西周末年至春秋末年时期、春秋末年至战国末年时期,两汉时期,魏晋隋唐时期、宋元明清时期。在华夏文明向前发展几千年的风雨历程中,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出现不同的思想家有着不同的观点。其中,儒道二家音乐思想对中国传统音乐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尤其儒家思想占主导地位,形成以儒为主,儒道合流的音乐观,影响着我国两千多年的中国传统音乐观念,也体现中国传统社会政治的统一性。本文主要分析阐释儒家学派的音乐美学思想,同时对民族声乐演唱提出一些思考。
一、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代表人物及主要思想
(一)儒家音乐美学代表人物——孔子、孟子、荀子
第一,孔子的音乐美学思想提出的第一点是“尽善尽美”的审美理想,也就是极端好的内容和极端好的形式。中国古代公元前516年,因鲁国发生政治动荡,孔子不得已去了齐国,也准备在齐国多住些日子,齐国十分欢迎孔子的到来,专门为孔子举办了欢迎酒会,酒席间有专业的乐队演奏音乐,并有歌舞相伴,彰显齐国国君对孔子到来的欢迎程度,宴会进行得非常有氛围,特别是在演奏完尧舜的《韶》曲和武王伐纣的《武》曲,齐王想征求孔子对于二首著名乐曲的见解,孔子说道:“韶乐尽善尽美,武乐尽美未尽善。”孔子明确区分了善与美,也肯定了美的意义,又对二者的结合统一做出了明确的区分,并认为善重于美,二者有先后之分。第二点“思无邪”指思想一定要纯正无邪,合乎于礼,止于礼。“乐而不淫,哀而不伤”,人在快乐的时候不要失去礼节制度,哀伤的时候也不要伤害自己的身心健康,强调音乐中的情感表达必须有节制,要学会控制,适度而不过分,讲究一个“和”字。第三点主张治理国家必须用《韶》《舞》一类的雅乐,要禁绝郑声,这是关系到国家兴亡的大事。第四点高度重视音乐对于社会发展的重大作用,认为诗乐有启发人们思考,对社会的认知了解,协调人民关系,向上劝谏的作用。
第二,孟子主张“性善”论,从“仁”的角度发展了孔子的思想。第一点认为人民对于音乐的鉴赏都是有共同的美感,而对美感共同性的基础则是感官与生理感应的共同性,所以圣人与凡人在音乐理解上没有贤愚之分,只有先后之分。第二点认为音乐情感所表现出来的是人的开心,快乐的,而不是别的情感,并且这种感情是发自内心的自然流露;又深入认为音乐所表现的快乐是对仁义之德的喜乐之情,也起到了用音乐宣扬国家的仁义道德的作用。第三点主张君王在音乐活动的同时不要过多增加老百姓的负担和压力,音乐是快乐的,让人身心愉悦的,同样也是让老百姓幸福的。体现出了“仁政”的观念。
第三,荀子主张“性恶”论,认为趋利避害,追求享乐是人的天性,只有通过后天的努力,才能够使人向善,所以需要礼义对民众的教导,法令对于民众的制约,“礼法”为统治者的重要方式。从音乐的特征上,音乐的表现形态特征是“审一定和”,也就是把中音作为基础,并组织其他音,和谐发展,构成音乐。构成出的音乐符合“和谐”的特征,符合人的本性及变化,表现出人之道。第二点批判墨子的“非乐”,否定墨子认为音乐无社会功能的思想,并肯定了音乐的社会功能,认为音乐是表现千变万化的思想感情和社会生活与先王之道,也是治理人的重要手段,主张乐与礼配合,相辅相成,美好和谐的音乐带动人民,使人性变本恶的向善转换,国家也才能从乱变为有序。第三点强调“中和”必须以礼为本,又以“中和”为准则对音乐进行取舍,遵从礼乐第四对审美做出了不一样的区分,重视“道”的人是“君子”,重视“欲”的人是“小人”,主张“以道制欲”“美善相乐”,用道德来衡量引导人们对于音乐的鉴赏,去体会音乐的美与善。
(二)两汉时期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以《乐记》为代表
在孔子、孟子、荀子三人为代表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盛行后,随着社会发展,也纷纷出现其他音乐美学思想。在两汉时期,由于政治背景的影响,汉武帝在位后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家思想便盛行在社会的各个方面,音乐美学思想也从各有各的说法到阴阳五行化后的新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其中汉武帝时河间献王刘德及毛苌等人所作《乐记》为汉代音乐美学思想代表。
《乐记》中重要观点有,从音乐的本源问题上,认为音乐是人本性固有的,音乐的表现的情感是使人内心原本的东西激发出来,而这种原本可以说是上天赋予的。同时极大强调人的本心在音乐创作中重要的地位。从音乐特征上,其一认为音乐表现主要是情感,其次还有理性因素,能表现道德属性。人心在外物的作用下表现出心与情的运动与变化。其二认为声音是音乐的表现手段。作为艺术手段的声音经过艺术加工,用来表现人的内心,便成为有意味的形式。也表现出音乐是表情的艺术,音乐与内心同态同构。其三认为音乐之词需分开,无德之音便成“音”,有德之音便为“乐”,音乐还是用来表现道德。其四认为音乐体现宇宙和谐的特征。总体来说,音乐还是为乐音运动表现人心之动的艺术,既有社会性,也有宇宙的和谐,注意了音乐的客观性,也强调的音乐的主体性。另一重要的是提出成熟形态的“天人合一”的音乐美学思想。认为乐音的运动是一种“气”的运动。音乐的“度数”与五行相通。乐音中的“气”是具有“生命”的内涵,同时也具有道德的属性,与艺术直接联系,涉及音乐的各个方面。《乐记》还认为音乐具有社会功能,既可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虽与礼、刑、政特征不属一类,但可相辅相成。
《乐记》继承与发扬了儒家学派的音乐美学思想,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之集大成者,后被收入《礼记》,成为占统治地位的音乐美学思想,并对后世产生深远影响。
二、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内涵特征
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内涵特征主要可表现在四个方面——善、仁、礼、心。
善,善字最早出现在西周金文中,早期的“善”字是由“羊”与两个“言”字组成的,“善”字来源“羊”,说明古人在发明“善”字时是与“羊”有关系的。羊的性格温顺,无攻击性,同时预示着美好与吉祥,同时也是正直善良的象征与代表。“善”的含义指善良、慈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把“善”放在首位,可见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包容性,儒家文化思想的博爱与善,这是属于道德范畴。在“善”先行的基础上,在艺术审美中,始终把美与道德规范进行关联。故,在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中常把“美善合一”审美观作为音乐审美的基本准则。
仁,“仁”即仁爱与亲和,“仁”是儒家思想的核心概念,也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核心概念。孔子认为“仁”是礼的补充,孟子则在孔子的思想基础上大力倡导“仁”,不仅思想上有仁爱,音乐也应体现仁义之德,用音乐宣扬仁义之德,使社会更加和谐,人们才会更加快乐。荀子虽未直接提出“仁”的思想,但音乐本质“审—定和”的思想主张也是突出人道主义,同样体现“仁”的思想。
礼、礼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价值观,强调社会秩序,个人行为的规范化与道德的规范化。儒家认为,只有遵循礼义与规范,才可以维护社会的稳定与人际关系的和谐。在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中,礼贯穿于音乐始终。礼也是音乐发展需要遵循的,无论美善合一的思想,“思无邪”的审美准则,“崇雅乐,放郑声”的音乐选择立场,都需合乎礼仪。音乐都需合乎礼,以礼为本,受礼制约。音乐与政治的关系中,离不开“礼”,音乐需政治相统一,音乐应立足于治人治国。有“礼”的音乐是美的,是可以引导人们向善,可以促进人们相处和谐,社会更好向前发展。
心,心指人们更多从内心与关注音乐,体会音乐,感受音乐与人的情感表现关系。相对于孔子、孟子、荀子而言,主要把“礼”与“乐”拆开分析,从二者的不同点分别阐述,而后进行融合。“心”的总结主要为两汉时期新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概括。从百家争鸣时期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到两汉时期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其间经历多年,思想也有更多的变化融合与发展。两汉时期作为儒家音乐美学思想的高峰时期,相对先秦时期的儒家音乐美学思想而言,由音乐为政治社会服务到更多关注到音乐的本源、特征等方面。同时对政治关系依然离不开“礼”。“乐”需和而不流,便会使人相亲相爱;“礼”需中正无邪,便会使人恭顺庄教。
三、民族声乐发展历程简述
中国民族声乐发展历程从时间进程来看,可分为两个时间节点,分别为20世纪前与20世纪后。
20世纪前有远古时期、西周与春秋战国时期、秦汉时期、隋唐时期、宋元时期、明清时期。远古时期,音乐主要反映人类生活,以生产劳动为主题。西周与春秋战国时期主要为歌、舞、乐一体的模式;秦汉时期兴起相和歌、琴歌、饶歌等形式;隋唐时期兴起民间歌曲“曲子”,唐代“变文”诞生。宋元时期,宋代诸宫调兴起,元代歌舞戏曲区分开来,分为两个类别。明清时期,发展成不同的戏曲、歌唱、曲艺形式。
20世纪早期,民族声乐受西方音乐的影响,观念开始发生变化。20世纪50年代,中国歌剧表演与民歌表演两种新的艺术形式诞生,并越来越受大众欢迎。20世纪70年代,演唱技术方法开始发生变化,由真声唱法多的方法转向混声唱法过渡。目前,已形成规范科学的发声方法。
四、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对民族声乐演唱者的启发
中国受儒家传统文化影响两千多年,在学习过程中发现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内涵特征对中国民族声乐发展有着极大影响,音乐思想决定音乐形态的发展,意识形态也决定行为习惯。故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决定着音乐元素的构成、音乐风格等。儒家音乐美学思想也决定着音乐表演者如何诠释在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影响下的音乐作品表达。作为一名民族声乐演唱者,儒家音乐美学思想正是一种思想的启发,有了思想的启发,可以更好地帮助民族声乐演唱者感悟作品、理解作品。以下为一些思考。
第一,“和”是儒家音乐美学思想重要的概念之一,和有“和谐”与“平和”之义,“和谐之声”能够引起听众的情感共鸣,传达出一种和谐美好的情感体验。“和”与“善”“仁”有相通之处,即音乐使人向善。在民族声乐演唱中,其一,曲目选择应是有意义之歌曲,可具有教化意义,可具有文化价值等。有意义之歌曲让人内心平静,让人有“美”的享受。其二,作为一名民族声乐演唱者,在演唱作品时,注意演唱技术与情感融合。方法技术的掌握与灵活运用是必要条件,注重歌曲的真情实感的表达。作品反复揣摩、反复思考、反复琢磨,才有可能体会歌曲中的意蕴。再经过反复演唱不断实践,歌声才能传达出歌曲中所蕴含的情感,同时使听众感受到歌曲的情感内涵。“平和之声”让声乐演唱者更加修身养性,传递“和谐之声”。
第二,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对于“礼”是非常重视,便有“礼乐”盛行。何为礼?礼有隆重的仪式之义;有尊敬的言行之义;有表示敬意、祝贺或感谢而赠送的钱物之义;有以礼相待,尊敬之义。总体来说,离不开“规矩”二字。作为一名民族声乐演唱者,规矩便是对歌曲乐谱中音准、节奏的精准把控,对声音技术的精准运用,对咬字吐词的精准表达,对音乐风格的正确把控,对歌曲所表达含义的精准领悟,对舞台表演的正确演绎。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把歌曲的一度创作做到位,演唱者方有余力进行二度创作,演唱歌曲才能做到声情并茂,演绎出触动人心的作品。
第三,《乐记》中对于音乐特征问题的探讨有这样一个命题——乐者,心之动也。具体含义指音乐所表现的不是外在的事物的形体、声音,也不是主体的内心生活,而是人心在外物的作用下的动态,也就是内心与情感的运动与变化。从音乐特征的问题上也可看出,《乐记》中关于音乐本源的问题观点,认为音乐是后天有的,是人的情感通过激发得到的音乐之声。从民族声乐演唱角度来看,演绎出好的作品,需多去所见所闻所感,内心有丰富的情感体验,才可能被自身的演唱唤醒内心最深处的真挚情感,才会与听众才会达到高度共鸣。
第四,儒家另一美学思想是体现出音乐具有教化作用的艺术形式,可以传达出一种道德观念和价值观,引导人们向善向美,因此声乐演唱者应该注意自己的音乐修养,不断提高音乐审美能力。良好的音乐审美能力来源于对音乐符号的正确认知,把静态音乐符号正确转化为动态的乐音,同时进行日积月累的练习。熟练掌握音乐符号,才可以传递出歌曲所蕴藏的道德观念的价值观。
五、结语
综上所述,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历经两千多年延续到今日,对中国音乐的发展是起着方向性推动作用的,无形中对民族声乐演唱思想内涵也有着影响作用。本文通过儒家美学思想的总结归纳提炼,初步探究儒家音乐美学思想对民族声乐演唱的启发。具体每一个历史时期,将是如何影响推动民族声乐的发展,并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将在后续结合史实再次进行细致研究及详细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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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刘静(1993.12-),女,汉族,湖南常德人,艺术硕士,研究方向:音乐表演(民族声乐演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