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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正蒙》“顺”观念研究

2024-06-17白娟

新楚文化 2024年10期
关键词:性命张载构词

【摘要】“顺”字,本义是沿着同一方向行进。张载理观内容复杂,具备多重意涵。张载言理不言顺,“顺”字多和“理”字连缀成复合词加以使用。从《正蒙》中,多番觅得“顺”字,有构词的必要性,作用亦不可忽视。无“顺”,张载的理观内涵无法架起“人”与“法则、秩序”之间的桥梁,统归张载强调人所追求“天人合一”的境界,无“顺”,也无法尽其所以然地凸显“理”的存世。

【关键字】张载;《正蒙》;理观;“顺”

【中图分类号】G0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7-2261(2024)10-0007-04

【DOI】10.20133/j.cnki.CN42-1932/G1.2024.10.002

一、“顺”观念的由来

(一)《正蒙》中的“顺”字

“顺”观念在张载一体化哲学思想建构中,并未被后代学者关注,予以概括及释义。“顺”字,析本义即趋向同一个方向,与“逆”相对。在《正蒙》中,“顺”字的出现,未引起一定的波澜。而关注十七篇章所蕴含的一系列概念命题,理观的内容是后代学者积极探讨的部分,也是彰显张载的思想理论特色的内容。

张载首创一系列核心范畴或命题,奠定了理学的基本理论框架。因张载所言“理”,是具备一定的普遍意义,且在《说文解字》中,释“顺”为理,无疑为张载《正蒙》“顺”观念立意昭示思路;另论张载《正蒙》,统计“顺”字出现及构词为46例,且隐含“顺”含义的“徇”和“循”字出现及构词,共计10例。而“顺”“循”和“徇”字构词统合多不离“理”字,另含“顺”字单称的名词性概念,更有与“顺”字相对“逆”字构词,计5例,其中3例不离“理”字。本文拟在张载理观的基础上,探究张载用“顺”与“理”构词的必要性,并尝试对张载《正蒙》“顺”观念进行初步探析,厘清张载《正蒙》“顺”观念的特征与价值意义。

(二)“顺”字三种释义

将张载《正蒙》中出现“顺”字的释义分类统计有三种释义。其一,动词性释义,数量最多,即沿、循、服从、不违背、不逆、顺从,依照自然情势而动,顺其自然。其二,名词性释义,具有单称性质的名词性概念,如释“顺”为理,顺境,言柔顺之体性含义,巽意,和乐之意,祝福语,贯通以至于神化。其三,形容词性释义,合理的、顺畅地、顺利之意。东汉·许慎《说文》:“顺,理也。从页,从巛。”

二、“顺”字与“理”字连缀复合

(一)“顺”字处在构词首位

张载言理,除单用“理”字外,多数是“理”与其他词连缀成复合词加以使用。“理”字是事物产生发展深层制约其运动变化的法则和根据。在《正蒙》中,统合“顺”字的过程之中,以章锡琛点校的《张载集》为本,统合《正蒙》“顺”字出现46例,占据13篇,共计37章节。除过作为单称词的名词性概念之外,“顺”字所构词皆与张载所言“理”息息相关。以《张载理观探微——兼论朱熹理气观与张载虚气观的关系问题》一文思路为主,吸取其中作名词使用的“理”——“天理”“天地之理”“性命之理”“万物之理”“道理”,是“顺”字在《正蒙》之中,构词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以直面性构词如“顺理”“顺至理”“顺性命之理”为主;间或有隐含性构词,如“顺天”“顺化”“顺时”“顺命”“顺事”等。无论是直接构词,还是隐含性构词,都表明张载言理,“顺”字处在构词首位的重要意图,故研究《正蒙》中的“顺”观念,便有可考之据。

(二)“顺”与“理”构词的作用

张载言理,并未言顺,但“顺”与“理”构词在《正蒙》中的作用不可忽视。在张载看来,“理”与“天理”体现在阴阳二气交感变化、聚散离合的气化过程之中,表现为气化过程之中固有的法则或秩序,与“天道”同义。“理”在《正蒙》中的基本意涵,始自“太虚”超越但又统摄阴阳交感变化的总体属性被称为“神”即“天德”,承而阴阳二气交感变化的属性被称为“化”即“天道”,表现为“天秩”“天理”,张载的“理”“天理”虽然包含对自然界的思索,但整体来说,张载研究自然世界,着重点是为人类社会的政治和伦理秩序立法,主要是架起“人”与“法则、秩序”之间的桥梁,为人类精神生活寻找支柱。所以分析所得以天之理最高,阴阳交感而生万物,力备天地之理,生万物,而有万物之理,人立于天地之间,依据性命之理、道理、生之理办事,做到“人事”“人谋”与“天道”“自然”合一。

故,从《正蒙》篇章中的理观来看,结合出现的“顺”字,贯通内容以“顺天”“顺性命之理”和“顺生之理”三种基本的内涵,方方面面凸显“理”的无上价值性同世间人所追求内涵之间的统构和联系。

天地之气。(《正蒙 太和篇第一》)

地在气中。(《正蒙 参两篇第二》)

天左旋,处其中者顺之,少迟则反右矣。(《正蒙 参两篇第二》)

天之化也运诸气。(《正蒙 神化篇第四》)

先后天而不违,顺至理以推行。(《正蒙 神化篇第四》)

不识不知,顺帝之则。(《正蒙 诚明篇第六》)

循天下之理之谓道,得天下之理之谓德,故曰“易简之善配之德”。(《正蒙 至当篇第九》)

三、顺天之谓,与“天之理”的贯通

(一)“顺天”之意

“顺天”,即顺天的秩序;在《正蒙》中,张载所言“顺天”,即言阴阳二气交感变化属性的表现形式为“天秩”“天理”。张载并未直接言“天理”,在《正蒙》中,“天理”二字更是少见,张载言“顺天”,便是将人与“天之理”贯通起来,即“顺天之理”,而“天之理”与“天地之理”皆由阴阳二气交感变化的属性为宗,所以处于对等位置。“天之理”与“天地之理”在《正蒙》文本之中,与“顺”字串接在同一章节中,便有宇宙变化之理、天地日月五星变化之规律、“天德”所具天之必然之理、天时之理、天乃帝之则之理和阴之德、坤至顺体性之理。

至健而易,至顺而简。(《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干至健无体,为感速,故易知。(《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坤先迷不知所从,故失道,后能顺听,则得其常矣。(《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造化之功,发乎动,毕达乎顺,形诸明,养诸容载,遂乎说润,胜乎健,不匮乎劳,终始乎止。(《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健、动、陷、止,刚之象;顺、丽、入、说,柔之体。(《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二)“顺天”与命之学

张载的“天人合一”思想内涵在《正蒙》中彰显无余,以“天之理”所隐含的内容为主,张载不直言“天理”,但他认为天人之间有一定的分合,不可将天和人混同为一体,对此,人难道和天不可通合?张载认为人始终谋求的是和天的贯通为一,即为合。人与天之理的贯通,是天德的展现,正如“造化之功,发乎动,毕达乎顺”,“顺”字在人与至高的天之理之间架构起“合”的桥梁,所追求的是天人合一之境界。

张载对“命之学”,结束传统“天命”与“人命”的区分,“天命”至高无上的观点,走向“命”贯通“人”的尽责特性,着重“人命”的正、立论点,尤其将“德命”和“气命”进行划分后,将“德命”可定义为“理命”。“所谓“德命”或“理命”,指人生境遇中受道德理性支配的确定性力量,它包含“道德性命是长在不死之物也,己身则死,此则常在”的永恒价值,这可以称作道德理性命运论”。在《正蒙》中,在张载的“顺”观念中,结合张载所述理观内涵中的“性命之理”,便强调个人的发展,所得尽性乃至命,同样时个人奔向至高无上之境界的过程,可称为“成人之性”,乃是吉兆。

存虚明,久至德。(《正蒙 神化篇第四》)

“吉之先见”云者,顺性命则所(先)[见]皆吉也。(《正蒙 神化篇第四》)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

性于人无不善。(《正蒙 诚明篇第六》)

生直理顺,则吉凶莫非正也。

“顺性命之理”,可得性命发展之正道。在《正蒙》中,“顺”与“性命之理”的构词不仅仅固定化,更有组词如“顺命”“顺化”和“顺性命之理”,且所顺“性命之理”与个人的祸福吉凶相关联。如前所述,“性命之理”必须得以顺,才正吉兆,避险凶。

四、“顺”字所至之“命”

(一)性命之理

张载坚持孟子的性善说,认为人性以至善为本原,论证人性兼具恶来源、具超越内涵,分“天地之性”和“气质之性”,保证“天人合一”实现的具体方式,而且张载所主人性的本原不是气质之性,而是天地之性,而天地之性具有仁义礼智等道德内涵,并在人性论基础上,关联认知主体和认知客体之间的关系,提出“穷理”“穷神”“知化”的道德修养论。张载更是将“穷理尽性”归结为“知命”的工夫,而“命”在张载这里分“德命”和“气命”,来源于天或天道的命属于德命或理命,而来源于气亦即物质欲望的命则属于气命或遇命。张载言“性命之理”“性命之理”,则指根源于天之正命,并与“天地之性”(至善)同一理则,这源自孟子的性善说和立命之言,后自成新说。《正蒙》中反复强调的“顺性命之理”,因为是“顺”,所以走向是性命之正,若是替换为他字,此处含义,略显浅薄,更是无法通贯为所“至”之“命”提供一定保障。

无不容然后尽屈伸之道,至虚则无所不伸矣。(《正蒙 至当第九》)

从心莫如梦。(《正蒙 三十篇第十一》)

六爻各尽利而动,所以顺阴阳、刚柔、仁义、性命之理也,故曰“六爻之动,三极之道也”。(《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惟君子为能与时消息,顺性命、躬天德而诚行之也。(《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辞各指其所之,圣人之情也;指之以趋时尽利,顺性命之理,臻三极之道也。(《正蒙 大易篇第十四》)

勇于从而顺令者,伯奇也。(《正蒙 乾称篇第十七》)

五、“顺生理”所谓“万物之一源”

(一)“生”字之谓

“生”字,化而与天归为一,更是在“天之理”和“性命之理”之间,勾连出“参”的立体结构模式,所谓“身安”,所谓“德滋”,是与天为一的证明,自我而勉力,非全盛所至,但是,张载所言“德盛而自致尔”,顺所生,自然而长。人所生,参在宇宙万物的生生不息之中,“万物之一源”,天、地、人自然和谐生长,便构成“生之理”。

见几则义明,动而不括则用利,屈伸顺理则身安而德滋。(《正蒙 神化篇第四》)

神不可致思,存焉可也;化不可助长,顺焉可也。(《正蒙 神化篇第四》)

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也。(《正蒙 诚明篇第六》)

君子之于天下,达善达不善,无物我之私。循理者共悦之,不循理者共改之。(《正蒙 中正篇第八》)

至当之谓德,百顺之谓福。(《正蒙 至当篇第九》)

礼,器则大矣,修性而非小成者与!(《正蒙 至当第九》)

(二)“生之理”之谓

“顺生之理”,“生之理”在《正蒙》中,更是“万物之理”和“道理”的统称。即言“生之理”,立“生”字,本义是“草木从土里生长出来”;另有“生,进也。象艸(同草)木生出土上。下象土。上象出。此与,出,以类相从。所庚切。十一部”。又“性也”,“《书·君》惟民生厚,因物有迁;《传》言人自然之性敦厚,因所见所习之物,有迁变之道”。“生”包含人乃至万物生存、生长,在《说文解字》中,即言“凡生之属皆从生”,并且组词言人“生活”,表示个人生存之态。“生之理”,亦是统含人及万物共生共长之理,其中包含个人生活所应顺服的道理。张载在《正蒙》中言“学修之理”“化之性理”“人物性理”“万物之理”和“道理”,皆串接“顺”字,言人之生存、生长、知与行,必然顺“生之理”。

对“存,吾顺事,没,吾宁也”归于命论中的生死观,是有一定的道理。但将此句放在所顺“生之理”的内容中,未归为“性命之理”,更能贴切地展现个人生存所接受的道理,“生之理”的价值性,在个人所持“顺”的观念中,凸显普世意义。

舜之孝,汤武之武,虽顺逆不同,其为不幸均矣。(《正蒙 作者第十》)

上天之载,无声臭可象。(《正蒙 作者第十》)

穷理尽性,然后至于命;尽人物之性,然后耳顺。(《正蒙 三十篇第十一》)

“绸直如发”,贫者紒纵无余,顺其发而直韬之尔。(《正蒙 乐器篇第十五》)

存,吾顺事,没,吾宁也。(《正蒙 乾称篇第十七》)

“天理”已经成为张载思想体系之中代表天地宇宙内在属性至关重要的根本观念,而理学的人性论即“合两之性”,由张载开创。发扬孟子的立命说,分“德气之命”,并将“天”与“人”贯通合一,张载作了相对完整的思想建构,从“顺天理”“顺性命之理”“顺生之理”三个方面出发,张载的理观基本关联着“顺”字。

六、“顺”与“理”组词而成意

(一)“顺理”之普遍意义

“顺”字的三种释义——动词性释义、名词性释义、形容词性释义隐含并统构在“顺”与“理”字的构词之中。在张载“理”观的基础上,用“顺”同各类作名次使用的“理”组词而成意,昭示《正蒙》之中“顺”观念所具备的三种特性——人应顺之理,必备天人和谐与贯通思想特色;张载所言“理”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顺理”也应具有普遍意义,保持“顺”的态度,具有普遍性;“顺”乃必然,因法则所立而持有态度,保证法则、秩序不空洞、不虚浮。

张载将“顺”与“理”组合构词,便是将“人”与“法则”之间的关系明了化。在《正蒙》中多次出现“吾”,乃指“人”,彼自蔽塞而不知顺吾理者,则亦末如之何矣。《正蒙 诚明篇第六》着重突出人之“顺理”,所至天人贯通、天人合一境界与目标。从侧面更是表明“理”的存世价值,必定是在个人生活之中逐步凸显价值,不应只是高悬无由,人与“理”的关系为顺,即必然顺服,因为“顺”,才立身行命,知行学修,以达天德。

(二)“顺”与“逆”

“顺”字,本义是沿着同一方向行进,而与“逆”相对。统计《正蒙》中出现“逆”字仅有5例,对比“顺”字出现次数,不难发现“顺”字在《正蒙》中所构词的重要性。“逆理则凶为自取,吉其险幸也。”(《正蒙 诚明篇第六》)张载言“逆理”,是个人将“凶险”推至个人自身;“理”为“性命之理”,“顺”与“逆”一字之差,涵义相差甚远,构词从反面印证张载看中个人应“顺理”,从而实现天人和谐的境界。

(三)“顺”与“尽”

在张载理学思想中,有提到“尽万物之理”“尽性命之理”,所用“尽”字,与本文主旨“顺”字有差,综观《正蒙》全文,“顺万物之理”“顺性命之理”,“顺”字出现的章节之中,涉及张载理观中的“理”字的各个连缀复合词。而“尽”字多与“心”“性”“道”相关联,在张载看来,“道”与“理”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一致性,其中“尽性之理”“尽道”所蕴含个人所用心之至的特点,张载不言“尽天理”,便将“尽”字所含意蕴的不足予以展现。前面论述张载言“理”的普遍性,言“顺”正好包容这种普遍的特征,个人在世间生存,若将“天理”“性命之理”“生之理”皆“尽”到,恐怕有心而力不足。相反,用“顺”体现“顺”与“理”之间的契合,也紧抓“理”普遍特征同人所应保持心性的连通,言“尽”,不免有强求不至的障碍,“顺”更符合个人为人处世应保留的态度,具备普遍特性。

(四)“顺”与“徇”

张载在《正蒙》中多处言“顺”,表意而“顺理”,是“顺”乃必然。《正蒙》中,不止“顺”字独列而明“顺理”之意,更有6处言“徇”,引自顺的含义。然与“顺理”相反,“徇”字与“物”“象”“人欲”构词,张载皆言“不可”。而且“物”“象”“人欲”是与“理”相对,理所言即法则和根据,“物”“象”“人欲”皆是感性现象层面的东西,所以,张载对于所“顺”的对象,便有规定,即“理”。用“徇”字与“象、物、人欲”而组词,从另一方面更突出“顺”乃必然的特征。

徇物丧心,人化物而灭天理者乎!(《正蒙 神化篇第四》)

敦厚而不化,有体而无用;化而自失焉,徇物而丧己也。(《正蒙 神化篇第四》)

上达反天理,下达徇人欲。(《正蒙 诚明篇第六》)

由象识心,徇象丧心。(《正蒙 大心篇第七》)

大人者,有容物,无去物。(《正蒙 至当篇第九》)

清为异物,和为徇物。(《正蒙 至当篇第九》)

“行修言道”,则当为人取,不务徇物强施以引取乎人,故往教妄说,皆取人之弊也。(《正蒙 有德篇第十二》)

七、以“顺”而万物并育和道并行

张载的成性论便是将天人贯通、天人合一的理论淋漓尽致地予以表达。在“顺”的观念中,张载的成性论,所统摄主体是人,人所持之态度便是“顺”,张载将自己所言的“天之理”“性命之理”和“生之理”同“顺”结合,彰显人与理的关系,是以顺服为主,而不以相逆为重,从两个方面凸显“天人合一”思想的理论建构,皆包含着宇宙情怀和人生智慧。其一,宇宙,张载所言“天”,其本真状态,以“太虚”而立,阴阳二气交感相生万物,从而保证生命秩序的和谐,从主体之姿态出发,必以“顺”,而使得万物并育和道并行。其二,人类生于世、立于世,是万物之一流,保证自身行为规范的顺服,实现自身生命秩序的和谐,以拥有真正的生命价值,成性以至“位天德”的境界,人类自身的德性所彰显,关乎宇宙整体性的发展及意义,而促使对生命本性予以大彻大悟,实现与天地万物相参的目标。

综上所论,张载所言“顺”,不同于庄子及道家所言“顺乎大同”的含义,是在张载之理学的基础上,强调“顺”,凸显张载《正蒙》行文的严谨,促使后代学者阅读文本,理应仔细探寻并产生问题意识。张载《正蒙》中“顺”字释义与构词,皆与张载的理观不可分割,而“顺天”“顺性命之理”“顺生之理”是架构个人同“理”之间的关系桥梁,以立“位天德”的境界目标,更满足“天人合一”“天人贯通”的理论架构需求;以“理”的普遍意义,显现“顺”的普遍性,一定程度上,突出张载《正蒙》所言“顺”的必然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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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白娟(1995.12-),女,汉族,甘肃白银人,甘肃省兰州市东方教育集团兰州东方学校小学部,一级教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小学基础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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