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战时党委对配属力量统一领导质效的几点思考
2024-06-15徐庆东
徐庆东
信息化条件下,诸军兵种力量以模块化、扁平化编组方式配属到各级指挥机构参战,成为未来联合作战的重要方式。顺应现代战争形态之变、指挥之变、机理之变,迫切需要研究打通党委领导配属作战力量的难点堵点问题,提升联合作战效能。
一、澄清模糊认识,准确把握战时党委统一领导配属力量的内涵要义
配属力量由于平时不隶属,战时根据作战需要转隶,实行党委统一领导往往容易出现“单纯任务”观念,只领导作战不领导建设;容易出现“一切照旧”观念,只习惯原建制领导不适应战时领导;容易出现“临时搭伙”观念,能凑合就凑合,不愿意多管深管;等等。对此,需要我们准确把握战时党委统一领导配属力量的内涵要义,归正思想认知。一是强化权威性意识。引导各配属力量深刻认清接受战时党委统一领导,是坚持党指挥枪原则的实践要求,是《中国共产党军队党的建设条例》等主干法规的制度规定,是保持正确方向、赢得作战胜利的重要保证,具有极高的权威性,必须坚决维护战时党委领导权威,不折不扣执行战时党委决议决策。二是把握全面性要求。根据有关规定,战时按照任务编成的指挥关系构成上下级领导关系,配属力量党组织与其原上级党组织不再构成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战时党委对配属力量的领导是全面的领导,必须克服单纯作战指挥观念,将配属力量一切组织人员、一切重要行动、一切力量资源置于战时党委全面领导之下。三是认清复杂性挑战。战时党委领导本属力量与领导配属力量既有统一性又有差异性,特别是跨军种配属力量的战时转隶必然存在指挥习惯、领导风格、思想文化等方面的差异,需要战时党委认清矛盾挑战,加强对配属力量情况底数的深知真知,既强化步调一致又尊重差异特征,切实提高统一领导质效。四是聚焦高效性特点。战时党委对配属力量实施统一领导,一个鲜明的特点就是必须紧贴战场态势快速变化、作战阶段频繁转换的实际,突出简洁高效决策,在符合统一领导、集体领导和首长分工负责制要求的前提下,灵活运用决策方式,抓住时机快议快决,充分尊重配属力量指挥员一线主导权和临机决断权,确保紧跟作战进程、服务胜利需要。
二、坚持以联为要,着力提升战时党委统一领导配属力量作战的质效
党委统一领导联合作战,核心在联,难点也在联。配属作战力量跨建制转隶领导关系,对接事项多、指挥难度大,只有始终紧盯打赢、把握特点、畅通指挥,才能实现力量聚合、效能聚优。一是坚持聚焦联合强统揽。引领全体官兵特别是指挥员自觉强化“一盘棋”“一家人”思想,树牢联合制胜理念,全时域推动配属力量与其他作战单元、指挥要素、保障资源有机整合,全方位形成跨空间、跨领域、跨建制优势互补,坚决防止貌合神离、各自为战,做到始终着眼战略考量贯彻上级决心意图,始终着眼政治大局谋划作战行动,凝聚提升联合作战整体威力。二是坚持统分结合强落实。面对联合作战编成横宽纵窄、部队动态分散的实际,战时党委需要正确处理集中指挥与分散指挥的关系,既要明确提出完成任务的具体要求,又要合理赋予指挥员、作战部队临机处置权,允许紧急情况下边执行、边报告或者事后报告并接受监督,避免层层请示、逐级答复导致贻误战机。对战时党委作出的决议决策,需要同步加强检查督导,闭合“决策—执行—监督”全流程,确保党委意志有效贯彻落实。三是坚持科技赋能强支撑。针对作战态势变化迅速、领导力量容易分散,党委集体高效决策难度大的实际,急需在现有通信设施挖潜增效的基础上,大力发挥科技赋能作用,加快战场5G、卫星通信、人工智能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实战中的创新运用,实现态势信息实时共享、重要议题一键推送、即时通信稳定可控,提高党委议事决策效率。四是坚持实案实备强能力。预案既是作战行动的具体设计,更是战时党委紧急决策的重要依据。党委必须充分预想预判战时需要应对的各类情况,科学制订多套决策预案,通过集体攻研、计算推演、实兵验证等方式,对预案进行常态化检验、动态化更新,确保战时有备无患、措置裕如,提升党委统一领导作战质效。
三、明晰权责界面,积极破解战时党委统一领导配属力量的难点问题
战时党委虽然按指挥关系对配属力量实施统一领导,但由于跨单位转隶,战后大都还要归建,不少工作需要与原建制上级党委密切配合、相互衔接。依据平时联战联训实践,提出如下建议。一是设置转接领导关系过渡期。配属力量转接领导关系,一般要在原属单位领导下完成方案修订、人员调配、物资补充等作战准备工作。如果转接过早,战时党委难以调配资源领导完成战前准备;如果过晚,则难以准确掌握配属力量情况。建议可考虑设置转接领导关系过渡期,由原上级党委领导作战准备,战时党委提前介入掌握情况、提出需求,确保一转接领导关系即可高效实施领导。二是明确战时临时党委权限。未来联合作战很可能以短平快的战役战斗为主,有时只能按规定设置临时党委。如果战时党委不具备研究人事处置的权力,必将极大削弱对作战行动的高效领导,不利于调动配属作战力量积极性。因此,建议赋予战时临时党委必要的组织人事权,以便强化统一领导。三是规范战时保障支撑职责。根据党委统一领导作战要求,战时配属力量一切工作应交由接收的战时党委负责。但从实际情况看,不论是专业人员应急补充,还是专用装备器材的筹措,特别是家庭家属的后方服务,都难以离开原建制单位的保障支撑。考虑战时保障的效益和官兵稳心定神的需要,建议按照就近就便、灵活高效的原则,继续明确原建制领导单位在保障支撑方面的职责。四是优化战时党委组成设置。依据现行规定,遂行作战任务的部队主官一般应当参加所配属单位党组织班子。在配属力量较多时,若吸纳所有配属部队主官进入群或分群党委,容易出现委员数量多、职级差异大、地域分布广情况,影响集中议事决策效率。建议进一步立足实战联战需要,对吸纳配属力量主官进入战时党委班子不作硬性规定,由上级党委根据实际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