夯实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四梁八柱”推动技能人才培养事业高质量发展
2024-06-15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处
技能人才是支撑中国制造、中国创造的重要力量。近年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上海城市功能定位,结合上海工作探索实践,对标世界技能发展趋势和最高水平,努力构建具有上海特色的职业技能培训评价制度体系,不断夯实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四梁(重点任务)八柱(具体措施)”。
一、明确四项重点任务
面向本市“3+6”产业布局,聚焦新技术、新赛道、新业态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以持续推进落实四方面重点任务为抓手,不断完善上海职业能力建设顶层制度设计和政策服务体系。
(一)普惠多元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更加完善
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完善技能培训政策,形成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职业生涯全程,适应就业创业和技能人才成长需要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针对各类劳动者成长阶段和就业特点,稳步扩大培训规模,持续提升培训质量。
(二)共建共享的培训评价服务体系逐步健全
夯实培训评价基础能力建设,促进培训评价资源优化整合,推动公共服务扩容提质,实现服务供给能力跃升。不断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院校为基础、培训机构为补充的培训组织实施体系,探索构建政行企校多方协同、多元投入、培训与就业紧密衔接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培训精准性和实效性。
(三)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
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围绕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对技能人才的需求,促进技能劳动者队伍结构趋于优化,高技能人才不断涌现,高技能领军人才引领效应日益凸显。推动技能人才成为经济转型升级、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创新发展的关键要素和有力支撑。
(四)有利于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综合环境持续优化
推动多元化技能评价方式更加完善,技能人才成长通道更加畅通,技能水平与薪酬分配联系更加密切,技能竞赛引领和带动劳动者技能培训、技能就业、技能成长的作用更加显著,形成社会崇尚技能、人人学习技能的良好生态。
二、落实八项具体措施
积极构建“以市场需求引领培训方向,以政策牵引整合各方资源,以模式创新优化培养成果,以放权赋能提升评价质量,以精准服务增强培训效能,以使用激励凸显技能价值,以评优表彰营造良好氛围,以监督管理做好保驾护航”八大支柱,深入推动职业能力建设理念创新、制度创新、政策创新、服务创新。
(一)坚持市场导向,实施动态精准的项目开发更新和发布
建立新职业新技能动态开发制度。运用大数据技术,对本市劳动力市场需求信息、产业发展信息进行动态集成并分析研究,依托社会专业机构加大对市场急需的新业态、新技能培训项目的开发力度,并吸引专业机构参与项目开发。鼓励各区根据区域产业经济和就业需求,扶持地区培训机构开发特色技能培训项目。建立急需紧缺技能人才引进的职业目录发布制度。会同产业主管部门、重点区域定期发布全市性和区域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并实施相应的鼓励支持政策。支持自贸区临港新片区、五个新城、南北转型区等研究建立区域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项目发布机制。2024年,发布了上海市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2024年),目录内职业(工种)可按规定享受本市人才引进等政策支持。同时,建立目录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资源整合,形成功能互补又协同高效的技能培训体系
以产教融合为导向,依托各类院校培育青年技能人才。优化与职业院校承担的培训评价任务相挂钩的绩效工资总量调整机制,扩大面向学生等人群的培训规模。遴选优质院校创新建设新型技师学院,在经费资助、引进技能人才、畅通师资职业发展通道等方面予以政策聚焦,目前全市已挂牌10家新型技师学院。发挥行业企业主体作用,提高广大职工技能水平。鼓励具备培训能力的大企业自主开展职工培训,依托各区为缺乏培训能力的中小微企业集中提供培训服务。通过实施实训项目开发、师资队伍建设等专项资助,支持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大企业、行业协会、工业园区,建立面向上下游企业开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引导社会培训机构面向各类人群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支持社会培训机构加大对本市从业人员缺口较大的家政、养老、托育、母婴护理等生活性服务业培训力度。鼓励外商投资举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全市现有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近600家,其中外商投资或独资的培训机构19家。汇集公共实训资源,为各级各类培训主体赋能增效。创新公共实训基地实训项目合作共建模式,探索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实训场地及设备的共建共享,优化多层次的公共实训平台布局,推进数字化虚拟实训资源应用,促进资源跨区域协同共享。目前,全市拥有依托大型企业、产业园区等建设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89家,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17家。
(三)创新培养模式,增强职业技能培训的实效性
全面推广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支持各类企业针对新录用、转岗员工和在职职工,开展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并与持证上岗、薪酬激励等企业制度相结合,扩大培训规模和企业受益面。2021年至2023年,上海将支持企业培养新型学徒作为市政府实事项目,三年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4万余人。探索新就业形态从业者技能提升和创新创业培训。聚焦新技术、新产业,加快数字技能等新职业培训项目开发,扩大培训资源供给。支持有条件的区依托平台企业创新开展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等政策支持。推进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逐步构建培训主体多元化、培训内容多层次、有效覆盖创业活动各阶段的创业培训体系。深入推进“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评价模式。鼓励线上培训平台和培训机构根据企业和劳动者需求开发数字培训资源,满足企业和劳动者多样化、高效率的学习需求。鼓励评价机构根据评价项目特点,引入数字化技术手段,优化评价方式,提升评价质量。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完善技能人才评价体系
分类实施技能人才评价。向企业放权赋能,鼓励企业根据技能岗位需求对技能人才自主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稳步增加社会化评价项目数量,完善评价机构(项目)遴选机制;鼓励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备案成为评价机构,面向本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及社会劳动者开展技能评价。截至2023年年底,本市经备案的用人单位技能评价机构可开展涉及631个职业(工种)4961个评价项目,经遴选公布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可开展102个职业(工种)377个评价项目。推进评价技术资源共建共享。建设与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行业企业评价规范、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规范相衔接的职业标准体系。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职业(工种)进行梳理,探索评价规范、评价方案、题库教材等技术文件标准化,试点同一评价项目由多个评价机构实施评价,加大评价服务供给。发挥技能竞赛在评价选拔中的重要作用。构建以世赛和国赛为引领、市级技能大赛为主体、区域性技能竞赛为基础、岗位练兵和技能比武广泛开展的技能竞赛体系。加大竞赛集训基地建设力度,完善经费资助管理办法。第二届全国技能大赛上海派出142名选手参加全部109个项目比赛,取得10金10银10铜79优胜奖。2023年,全市新增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技能人才5.57万人次。
(五)优化公共服务,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能效
提高培训服务的个性化与多样化水平。建立完善各区小微企业职工培训公共服务平台,整合广大小微企业零散和个性化的培训需求,鼓励优质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资源对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培训服务。推动培训服务与职业指导、创业咨询、就业援助等公共服务高度融合、双向赋能,帮助各类从业人员甄别培训需求,明确培训方向,增强就业创业能力。多渠道宣传培训政策。抢抓用人单位大批量招工、大学生毕业择业等时间节点,结合公共就业服务重大活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服务专项行动,组织A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优质院校进厂区、进园区、进社区。加大力度宣传本市技能培训政策和培训项目,方便劳动者在居住地、工作地随手获取相应信息,提升公共服务的触达力。优化市、区、街镇三级技能培训服务体系,依托“15分钟就业服务圈”拓宽服务渠道。定期组织基层就业服务人员开展技能培训指导服务的培训,将指导服务质量、培训开展情况等纳入本市公共就业服务考核范畴。
(六)注重制度激励,在人才使用中体现技能价值
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引导企业设立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支持鼓励高技能人才在岗位上发挥作用、管理班组、带徒传技。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技术创新计划,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参与重大生产决策、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制度。支持在沪央企、市属国企等大型企业按规定评聘特级技师、设立首席技师。2023年,评选资助市级首席技师100名、技能大师工作室30个。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定期发布本市技能人才市场工资价位,引导企业建立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会同相关部门引导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向技能人才倾斜,企业内部工资总额分配向技能人才集中的子企业倾斜。2022年,上海企业技能人才年平均工资16.22万元,部分技能人才工资高于同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完善高技能人才引进使用机制。以岗位需求为导向,发挥好居住证和户籍政策的导向作用,扩大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目录覆盖范围,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双向使用流动机制。
(七)做好表彰宣传,为技能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加大优秀高技能人才表彰力度。建立以政府表彰为引领、行业企业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表彰奖励体系。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全国劳动模范、国家科学技术奖等,对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优先推荐“五一劳动奖章”“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第十六届高技能人才表彰活动中,上海有2人荣获中华技能大奖,11人获评全国技术能手。做好对技能人才典型的社会宣传。结合重大赛事和重要活动,广泛运用各类媒体讲好技能成才、技能报国故事,营造重视、关心、尊重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形成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激励引导更多青年走技能成才之路。加强政治引领,提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做好党委(党组)联系服务高技能人才工作,依法依章程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大代表候选人、政协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支持高技能人才广泛参与交流合作。以世赛筹办和参赛为契机,以世界技能博物馆建设运营为载体,推动建立技能领域国际交流合作平台。加强长三角技能交流合作,支持跨区域联合举办技能竞赛,做好对口帮扶地区技能援建。
(八)加强监督管理,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保驾护航
探索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改革。结合职业技能培训评价专项整治,会同相关部门共同推进“职业技能培训综合监管一件事”改革试点,构建跨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探索建设区级独立监管、市级汇总分析的两级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监管数据采集、风险发现提示、联合检查惩戒。目前依托黄浦区试点率先建成应用场景,正在向全市推广。健全完善评价机构监管机制。坚持技防、人防相结合,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联网和日常督导、专项督导相结合等方式,搭建评价申报单位、评价机构、市人社、区人社四级网络,建立市区两级监督管理体系,对评价备案、评价实施、督导管理等评价的全流程、全要素进行全面监管,实现评价过程可追溯、督导全覆盖、质量有保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行业自律。定期开展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和诚信等级评估,落实分类管理,促进优胜劣汰。依托上海市培训协会,以A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为引领,组建职业技能培训专委会,发挥服务协调、引导促进、监督指导、公益互助等作用,加强培训机构自律和行业自律,促进职业技能培训市场有序健康发展。
下一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以本市职业能力建设“四梁八柱”体系为指引,进一步加快制度创新,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增强技能人才培养事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努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