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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语境下广西彩调剧生产性保护与发展研究

2024-06-10公淑宁田永

剧影月报 2024年2期
关键词:彩调生产性剧团

公淑宁 田永

彩调剧是广西地方传统戏剧,俗称调子、彩灯、哪嗬嗨等,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非遗保护的重要方式,彩调作为最早列入国家非遗的传统戏剧之一,也面临着演出市场萎缩等困境。《文化部關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的指导意见》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是指在具有生产性质的实践过程中,以保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为核心,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为前提,借助生产、流通、销售等手段,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资源转化为文化产品的保护方式。”彩调剧生产内容源自人民群众的日常生产、生活经验,其生产实践过程指向了剧本创作、演剧演出、宣传推广等环节,人民群众主要通过购票观剧等方式实现对于文化产品的消费。生产性保护要求以政策为引导、以市场为导向,实现经济价值的同时满足人们的精神文化需求,最终促进彩调剧传承与发展。当下新媒体已成为不容忽略的基础社会要素,新媒体语境下的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亟待重视。

一、新媒体平台:彩调剧生产性保护的基石

非遗是我国各族人民在漫长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形成的文化和智慧结晶,由传承人、受众、生活情境、文化风俗、社会结构等多种因素共同构成。如今新媒体已经渗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过去传统社会的部分组织机制逐渐转向新媒体平台进行架构,新媒体平台成为彩调剧生产、包装、流通、消费环节的载体。

彩调剧被誉为“快乐的艺术”,随着现代文明的发展,新兴娱乐方式层出不穷,彩调剧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大大减弱。近年来,部分彩调剧剧团或传承人积极活跃在短视频平台,并伴随着线上直播的演出方式试图扩大受众范围。这些位于腰部甚至尾部的创作者曾引起热烈关注,但往往只是围绕着某传播案例的昙花一现,由于内容形式与受众审美存在较大出入,很快便沉寂下来,难以在新媒体平台上抢占一席之地。

彩调剧在面临挑战的同时,也迎来了推广传播的新机遇。在生产环节,过去专业剧团组织负责剧目生产、演剧演出,如今新媒体平台上个体参与内容生产的方式崛起,推动着彩调剧的大众传播。包装环节,新媒体平台使彩调艺术通过数字化、可视化的方式接入大众审美,为其进入受众视野开辟了新路径。在流通环节,过去彩调剧多通过舞台演出的方式传播,其范围和效果都相对有限,新媒体平台的出现打破了原有时空局限,不同平台通过掌控渠道、调控流量、定制算法等方式使彩调剧遵从全新的传播规则。例如微博等社交媒体能够基于关系连接搭建互动圈层,中央电视总台春节戏曲晚会结束后,许多观众在“广西彩调剧过年氛围拉满”的话题下针对彩调剧《木匠哥的钢琴梦》踊跃发言互动,这有利于提升社交互动圈层传播驱动力。在消费环节,具备交易属性的新媒体平台通过线上演出、在线观展、电商直播等形式,不断丰富彩调剧文化产品消费的方式与场景,全面扩大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

新媒体平台应当优化算法机制,向优质的传统文化作品合理倾斜。以短视频平台为例,其算法机制鼓励创作者活跃账号,而彩调剧内容创作往往需要较高的时间成本,用户领悟其中的文化内涵也需要“慢下来”,在深度创作与算法机制相悖的情况下,新媒体平台应给予该品类创作者一定的流量补偿或者扶持优待,从内容质量出发而非顾小失大。新媒体用户的群体站位并非一成不变,其关注点与兴趣点会发生迁移,平台可以通过收集、分析用户的浏览记录、兴趣偏好、评论反馈等,对用户进行个性化的内容推荐和广告投放,促使其注意力转移延伸,同时满足用户对于该类作品潜在的消费需求,以增加作品曝光量。

新媒体平台可以通过事件驱动的方式设定议题,定期举办传统文化专项活动,将彩调剧纳入平台话语体系和传播语境,鼓励普通用户以原创或者二次创作的形式参与到传统文化的传播中;同时充分发挥意见领袖在各大新媒体平台的感召力,通过优化奖励机制、创作者权益与非遗MCN(多频道网络)机构以及具有影响力的相关达人展开合作,给予有较强创作潜力与发展意愿的传承人一定的运营扶持,让默默坚守的非遗传承人“被看见”。

二、内容生产者:彩调剧生产性保护的本体

新媒体语境下,彩调剧的内容生产者是指在各大平台上具有内容产出能力的传承人、相关专业人士、爱好者以及积极参与二次传播的普通用户。当下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面临着传承人才缺失、传播内容形式单一、产业体系尚未完善的困境,内容生产者作为生产性保护的主体,需要积极适应不同平台传播特点,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彩调剧文化产品的传播力。

(一)线上哺育人才,打造文化名片

彩调剧的传承人多是老一辈艺术家,中青年年龄层次的传承人较少,同时传承人才大多局限在桂北等地,采用口口相传、师徒相授的方式。由于缺乏传承人,彩调剧面临着一定程度的人才危机。我国目前开办彩调剧相关专业的院校仅广西艺术学院一所,广西城市专业彩调剧团仅剩广西彩调剧团、桂林市彩调剧团、柳州市彩调剧团三家。高峰时期,广西农村业余彩调剧团的数量高达8000家,现已缩减到不足2000家。青年传承人的缺失也是彩调剧传承中的重要问题。专业剧团以桂林市彩调剧团为例,青年彩调演员仅占全剧团人数的5%[1],业余剧团以宜州刘三姐彩调团为例,青年人员仅占全剧团人数的15%[2]。

彩调剧演出一度兴盛,而当下演出减少,观众数量减少,并呈现年轻观众流失、群体老龄化的趋势。据调查,彩调剧观众以40岁以上且乡镇及农村人口居多[3]。城市彩调剧团隶属于事业单位,政府给予差额拨款以及基金资助,多进行带有文化惠民性质的公益演出,对市场依赖性较小;民间彩调剧团依靠演出获得收入,面对观众群体衰落、断层的状况,难以获得良好收益。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缺乏保护主体。

为解决彩调剧传承后劲不足的问题,应改变过去口口相传的传承模式,通过开设线上博物馆或数据库的方式,对彩调剧传统剧目以及手抄本等以数字化的方式保存记录,对传承人的演出活动以及采访等进行音频影像的记录,运用融媒体技术与先进科技手段对彩调文化进行静态保护。同时,积极探索适应新媒体时代和学生特点的彩调剧呈现形式与教育模式,线上举办彩调课堂、人才选拔等活动,线下推动彩调剧进校园的活动常态化,培育生产性保护主体,尤其是作为互联网主力军的青少年群体,以解决人才短缺问题。

彩调剧老艺术家们艺术精湛,是彩调文化的“活化石”,而中青年表演者则更深谙流行文化。传承人应通过新媒体平台积极传播彩调文化,将个人打造成为新时代的“名旦”“名角”。彩调传承人可以挂靠非遗MCN机构或者组建专业团队,从策划、技术、运營等方面对内容生产进行规范创新。需要注意的是,传承人在实践过程中应当负责内容层面的工作,具体的运营管理交由具有专业知识的“内行人”负责,但同时需要对全过程进行监督,避免出现过度商业化的情况。新媒体平台作为当下青年文化的主流阵地,多矩阵传播彩调文化,能够培育观众基础、实现主体就位,夯实生产性保护的地基。

(二)深耕内容形式,创新传播形态

近年来彩调剧在传承发展方面的投入力度不断增加,2020年广西大学在艺术学院的牵头下获得广西唯一的国家级“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彩调剧)传承基地”认定,现今基地彩调剧编剧、演员云集,在传承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果。然而彩调剧在大众传播层面并未得到明显改善,一方面是由于传播方式较为单一,主要依赖各剧团的定期演出和剧目展演,而新媒体等大众传播的实践相对不足;另一方面彩调剧在新媒体平台上的传播实践实际上是改编的过程,强调对内容再度艺术创作,最后针对平台调性赋予其合适的包装,而目前仍亟待对彩调剧的内容、形式进一步深耕。

彩调剧传统剧目多反映风土民情,新时代语境下彩调新剧多讲述脱贫攻坚、生态环保等题材故事。新媒体作为彩调剧生产性保护的路径,要求内容生产者深耕现实题材、创新艺术形式。彩调剧的创作应该充分发挥其“内容谐趣,形式活泼”的特点,以彩调剧的艺术形态为核心,探索多元化的类型创作。一方面,主动借鉴其他剧种的优秀之处,进行移植创新;另一方面,对戏剧影视、流行音乐、街头艺术等流行艺术形式进行积极探索,突破传统彩调剧的呈现方式,实现跨界融合。

彩调剧内容生产者应结合时代发展的市场需要,赋予经典文化以新时代内涵以及适宜传播的新形态。彩调剧可借鉴时下流行的竖屏短剧、微电影、单元剧集等传播形态,创作平台受众喜闻乐见的优质作品,同时通过平台分账、用户付费、广告植入等商业模式提升盈利能力。网络直播是新媒体场域中极富优势的传播形态。广西戏剧院曾多次对《新刘三姐》《木匠哥的钢琴梦》等彩调剧线上展播,除了这种官方主办的“云看戏”直播之外,演艺人员个人可以通过直播帮助观众更好地了解彩调艺术,吸引他们通过线上和线下渠道为彩调剧演出买单,扩大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

(三)传承基地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

作为生产性保护的重要引擎,彩调剧传承基地具备统筹保护主体、协调优势资源的能力,能够将供需双方统一。产学研深度合作能够实现优势互补、达到多方共赢的目标,是促进彩调剧生产性保护的良好途径。在新媒体实践方面,彩调剧传承基地首先应积极拓展新兴媒体传播渠道,打造差异化、多元化、立体化的内容矩阵;其次在牵头推进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的融合发展,基于彩调剧的品牌价值与内容优势进行品牌延伸,同时与文化传媒企业、影视传媒类机构等合作,利用创新创业项目孵化文化消费产品。线上不同新媒体平台之间资源重组整合,线下借用剧场空间构造与前沿媒介技术,线上、线下联动,打造沉浸式彩调剧打卡空间,使参观者从单一的展演体验转变为综合性的文化体验。

三、新媒体受众:彩调剧生产性保护的主力

作为文化产品的彩调剧主要以无形的精神产品的形式出现,观众坐在台下欣赏演员的表演,演出结束,观众作为消费者便完成了一场文化消费。当下彩调剧在不同类型的新媒体平台上流通,新媒体受众作为新的消费群体,成为彩调剧生产性保护的主力。

新媒体的崛起重构着社会文化与公众审美,时至今日,我国的文化格局为传统文化、精英文化与大众文化三足鼎立。大众文化遵照市场规律运行,旨在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而非指向深刻的艺术创作或价值探讨[4]。大众文化短、平、快的消费体验能够带给消费者充沛的感官刺激和精神愉悦。彩调剧借助演剧的形式表现传统文化,包含对中国传统思想价值观的解读,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同时由于彩调剧属于地方传统戏剧,采用桂柳方言演出,反映广西地区独特的地域文化,尤其是乡土文化,因此,彩调剧等传统戏剧与大众文化相较而言,对于消费者是一种消费门槛较高的文化产品。

彩调剧等传统戏剧因难以满足新媒体受众的审美需求而受到一定程度的冷遇。以抖音为例,目前关于彩调剧的内容大多是对经典彩调作品的整理搬运、专业剧团及艺人演剧演出,而民间艺人相关内容较少。尽管越来越多的专业人士或爱好者正通过平台向公众进行文化输出,但有鉴于各大媒体平台的“调性”仍然是“娱乐为王”,充满低级趣味和娱乐化的内容更容易获得算法机制与流量的偏爱,传统文化一时难以自适,难以取得理想的宣传效果。需求主导下的市场认同挤压着文化认同,彩调剧面临着“泛戏曲化”倾轧风险,部分民间艺人自发创作的作品多次出现审丑的内容倾向,易致使缺乏媒介素养的受众群体对彩调艺术产生误解。

为推进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新媒体受众应提升媒介素养,对拟态环境所提供的媒介信息展开分析和评判,增强对良莠不齐的网络文化的辨识能力,自觉改善信息偏食带来的视野局限。新媒体语境下,“人人都是麦克风”,青年受众群体应初步掌握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技巧与能力,增强在新时代赓续传统文化血脉的自觉意识,通过表达观点、二次创作等方式积极介入内容生产环节,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形态和意义。

四、反思与展望

彩调剧于2006年入选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八桂大地上的一朵灿烂奇葩。彩调剧的生产性保护需要在消费市场中进行,市场需求指引下的艺术创作面临着文化异化的可能。在实践过程中仍然要将艺术价值、社会效益置于经济效益之上,正确处理坚守与创新的关系,避免文化基因被商业破坏。传承和发展彩调艺术不能脱离当下的新媒体语境,这就要求创作者主动回应新媒体平台需求,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从而真正传承其精神品质和核心技艺,实现彩调剧的活态传承。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艺术学院)

参考文献:

[1]庞荣,黄洪焱:《广西桂林彩调的现状与生存策略研究》,《西安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2]唐文生:《广西宜州彩调传承现状与发展策略研究》,《广西社会科学》,2017年第2期。

[3]周鹏程:《论广西桂林彩调现状及保护与开发策略》,《中国市场》,2012年第13期。

[4]傅守祥:《泛审美时代的快感体验——从经典艺术到大众文化的审美趣味转向》,《现代传播》,2004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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