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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的形式美在创作实践中的应用研究

2024-06-10赵芮

大观 2024年3期
关键词:创作实践形式美书法

赵芮

摘 要:书法的形式美主要是通过观察人以及自然等和美学相关的活动所形成的。大多数情况下,形式美在书法中的应用具备层次性特征。将形式美应用于创作实践中,可以让书法的呈现形式更具美观性,深化人们对书法艺术的认知,使他们更好地领悟传统文化的精髓。对书法艺术的形式美原则展开论述,并就其形式美的内涵进行分析,进而提出书法形式美在创作实践中的应用,希望能够促进书法事业的发展。

关键词:书法;形式美;创作实践

文字是人类重要的交际工具,可以传递相关语言内容,无论是探索民族文化的起源,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走向,都离不开对文字的研究。汉字具有表意性,是千百年来先人智慧的结晶,使用毛笔来书写文字,不仅能让人直观地感受到文字的优美,还能展现出文字的形式美特征。多数人会受到汉字形象和实物之间趋同性的影响,借助毛笔书写文字,让字体的呈现形式更加飘逸,在书写过程中展现其形式美。对书法的形式美原则展开分析,深度挖掘其在创作实践中的应用,以期促进书法艺术的发展。

一、书法艺术的形式美原则

(一)笔画原则

形式美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并且由多个要素构成。不同要素之间会在融汇中产生一定的规律,从而形成形式美的原则。书法艺术的主要载体是文字,形式美也是文字创作时强调的原则,要紧紧围绕这一核心创作,深度彰显书法艺术的特性,从而创作出独具特色的书法艺术作品。其中笔画是书法创作的重要构成,在书写时,文字的线条是不可或缺的创作元素。将书法比作建筑物,笔画则是建筑物的地基,也是其充分发挥艺术特性的基石。笔画的构成呈现多元特性,书法创作人员使用横、竖、撇、捺等书写形式,将笔画按照不同的顺序排列组合,从而构成精美的艺术作品,使其蕴含别致的艺术美。

(二)结体原则

不同笔画之间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一幅较为完整的艺术作品,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结体主要指的是不同笔画之间的排列组合。在实际书写过程中,要想将不同笔画排列得更为合理且美观,需要书法创作人员在书法结体方面做出努力。此外,文字之间的书写密度以及长远距离也会在某种程度上影响这一书写作品的结体。对书法创作的结体部分进行控制,会使书写内容更加完美,便于书法创作人员更好地掌握不同形式的书写技巧,并在写作过程中融入个人理解,进而呈现别样的展现形式,创作出更具特性的書法艺术作品。

(三)墨色原则

墨色体现了人们在书法创作过程中,对于水墨的把控。可以选取不同的墨色,使用多元的文字书写技巧,从而表现出作者不同的思想情感,有助于丰富文字创作的底蕴。结合不同类型的书法字体,针对其墨色的选用,要进行适当的构造调整。比如:在书写楷书、小篆等字体时要更加谨慎,对于墨色的选择也尤为注意,并在书写过程中尽量放缓下笔的速度,使墨汁可以保持适度干燥,这时创作的作品更容易取得预期效果;对于草书字体的书写,因为其不拘一格的表现形式,要在创作过程中使用浅色墨汁,进而发挥书法创作人员的主观性,创作出更为不羁且顺畅的作品。墨色的更迭可以使书法作品更具层次性,进一步深化创作的表现力,书法家在创作过程中使用墨色可以展现出文字独有的形式美。

二、书法形式美的深刻内涵

(一)艺术形式美

形式美是美学形态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纵观中西方美学史,有关形式美的内容是美术学家和艺术流派共同关注的焦点。从古希腊时期开始,毕达哥拉斯学派就对此有所研究,后来的新柏拉图派系、文艺复兴时期的主要流派、17—18世纪的经验主义学家以及后现代主义派系等等,都在研究美的定义。要想使这一研究方向获得突破性成果,需要围绕历史唯物主义的内涵加以指导。此时的审美对象主要是社会历史的产物,而对于艺术层面的形式美,需要结合人类社会的实践完成补充。《美学概论》中对形式美的定义是:“简单来说,形式美建立在一定的自然属性,如色彩、声音和线条等元素的基础上,围绕自然界规律,均衡对称、和谐统一,也会在实际生活中观察其独有的现象,构建文字和生活之间的联系,使人们对于社会发展有更深层次的领悟,而并非为了展现形式美而形式美,同时也是对形式美本质的描述。”在开始文字创作之前,书法创作人员要了解形式美的主要特性,明确其历史性和时代性特征,这也是深究书法形式美的意义所在。

(二)点画美

点画不仅能够呈现汉字的结体部分,还能够展现汉字局部的美感。传统书法将点画视为一个整体,过于追求“屋漏痕”“印印泥”“锥画沙”等极致的呈现形式。对于形式的组成,可以将这一内容视为局部,其应用价值取决于整体效果,并没有设定严格的标准。从书法线条来看,中锋、偏锋、侧笔、散锋等都可以是美观的,美产生于整体关系。形式构成书法和传统书法在点画方面存在差异性。传统书法的论点如同张仃所言:“人们可以完全独立地品味线条的笔性,也就是黄宾虹说的内美,他们从这里得到的审美享受可能比题材形象甚至意境中得到的更过瘾。”形式构成书法的观点类似于吴冠中所言:“孤立的色无所谓优劣,品评孤立的笔墨同样是没有意义的,价值源于手法运用中之整体效益。”

(三)结体美

结体是对点画内容的整合,是书写章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可将其认为是局部。传统书法抄写诗文,都具备相应的实用性功能,对于其赏析的形式大多为阅读,给人更直观的感受就是文字,因此更加重视结体。将结体视为一个整体,着重关注其平衡性和协调性,可以汇总出不同的结构方法,比如欧阳询的“三十六法”、李淳的“八十四法”、黄自元的“九十二法”等等。形式结构会将结体部分视作章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强调不同文字之间的组合,结合正侧大小、疏密虚实等辩证统一的关系进行排列组合,在差异中融汇,在冲突中整合,进而形成一种独特的书写氛围,让人“唯观神采,不见字形”。在分析每个文字时,一般不会查看其出处或是否符合法度,而是更关注形状的大小、墨色的深浅、书写节奏的快慢以及其产生的精神效应。印象流派画家莫奈在教学过程中阐明,在写生时,要忘记自己眼前的东西,所看到的各类事物只是色彩,也是不同色彩之间的关系。这种观察物体的眼光更多强调的是形式构成书法学者对文字的审视。

(四)章法美

传统书法将章法视为一个整体,结合文字的书写走势,将作品内容和笔墨元素紧密结合。相较而言,字帖学更加强调笔势,上下连贯、回环往复,尽可能一气呵成地完成书法创作,借助轻重缓急、抑扬顿挫、长短粗细、收放开合的用笔节奏,使观察者能感受到时间的流逝。不论观察书法作品的哪个部分,人们的注意力都会不由自主地跟随线条的走势。碑学则注重体势,左右倾侧、上下相形,尽可能地让每个文字造型不稳,左右欹侧,通过上下左右的呼应性配合,逐步建立起平衡协调的关系,使不同的文字在笔墨元素的贯穿下,产生上下左右的视读顺序,创造出绘画的奇效。

三、书法形式美在创作实践中的应用

(一)了解文字的组合情况

书法形式美讲究阴阳协调。书法创作人员在进行书法作品创作时,需要对笔画的主次关系进行合理设定,了解不同笔画之间的书写顺序。很多情况下,下笔时要展现文字的舒展性,使文字创作更为气势磅礴,次笔则要注重文字的紧凑性。在书法创作开始之前,书法创作人员要选取较好的作品进行临摹,分析书写过程中存在的一般规律,使文字创作获得更佳的效果。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在创作过程中过于强调文字的主次关系,可能导致创作内容框架化,从而失去书写的美感。因此,在书写过程中必须分清笔画的主次,从而体现落笔的美感。

(二)让书写更具重心

在实际写作过程中,对于文字的排版要详略得当。比如,针对横画的书写,需要在作品中体现出倾斜性,这也是展现文字重心的关键。此外,对于书法的写作,人们更加倾向于向右展开,所以很多文字的重心过于偏向右侧。针对这一点,人们在完成文字书写创作时,需要借助左高右低的横画,使文字左侧的重心得到强调,确保文字整体保持在均衡状态。此外,如果在书写中过于强调文字的均衡,会导致文字书写过于范式化,无法彰显书法的艺术性。

(三)领悟书法的对称美

第一,要对书法的对称美进行深度探究,明确这一美感的自然属性和变化规律。对称美主要呈现出平衡性,并为人们的创作提供相应的灵感,使书法创作人员能够展开深度思考。对称美在自然界中十分常见,能够对秩序做出展示,是大自然所创造的奇迹,可以使世界万物的发展更具秩序性。第二,逐步认识到非对称美也是一种形态美,并非所有时刻都要展现对称性。在书法作品创作过程中,不仅要正确展现对称美,还要勇于打破传统禁锢,创作出部分非对称的作品,使书法可以深深根植于不同领域,获得创新性发展,为人们提供更好的视觉体验。

(四)把握书法力度

对从古至今广为流传的书法作品进行分析,可以发现书法的艺术形态会受到书法力度的影响,并且书法力度充足会使书法更为成功。对此,在进行书法创作时,需要重视对书法力度的把握。在实际书写阶段,要对毛笔加以控制,使写作过程更加沉着、灵活。毛笔的书写力度不能过大,也不能过轻,要以合适的力度完成创作。在这一过程中,可以了解优秀的书法作品,对柔美感和阳刚感进行划分。此外,也要明确不同书写格式的构造,以展现其在落笔时的区别。

(五)使书法更具意境

风格多变会带给人更加多元的感受。在感知变化的过程中,如果没有把握好字体整体的协调性,就会导致字体看起来较为散漫,没有框架;但是如果过于关注字体的协调性,忽视其在书写过程中的变化,就会导致书写风格比较呆板,没有一定的灵活性。对此,在书法创作过程中,需要正确处理变化和协调之间的关系。在进一步创作时,需要对传承至今的艺术作品进行赏析,使观察的人更能领悟环境变化过程中展现的自由精神。书法的创作形态离不开实际生活,由此可以发现不同书法之间的差异性。不同书法的个性化特征十分明显,也和人类社会有着一定的关联性。对此,要想将书法的形态美展现在作品之中,就需要正确把握其基础特性,并在实际书写的过程中,关注笔画的走势和运用,从而使书法作品整体呈现出自由的特性,同时更好地满足书写的有关需求。对于不同类型的书法,需要取长补短,进而形成独属于自己的书法审美。

(六)展现恰到好处的姿态

在书法创作的过程中,人们一开始并没有深入了解书法的内容,所以只能对书法字形进行练习,不能理解其中蕴含的形式美。对于自然界中不同姿态的展现,是体现书法形式美的重要形式之一。在创作的过程中,书法创作人员要尽量达成动静结合的书写目标。简单来说,动态美需要借助文字的变化和笔画的走势进行呈现,而静态美需要以更为精细的形式进行呈現。在实际书写过程中,可以使用相应的案例展开深度分析,旨在探究不同字体之间的差异,引导书法创作人员形成正确的认知。

四、结语

书法是一种较为重要的艺术表现形式,在完成书法创作的过程中,形式美也是一种重要的书写原则。我国书法历经几千年的演变,在历史进程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也在不同时期展现出不同的形式美。在进行书法内容创作时,书法创作人员要遵循书法的创作原则,对于展现形式则集中于大篆、小篆、隶书、楷书、行书以及草书等,注重在不同字体的创作过程中展现出不同的意境,将形式美展现出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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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曲阜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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