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某省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原因分析及建议
2024-06-10朱秋菊
朱秋菊,张 康
(珠江水利委员会珠江水利科学研究院,广东 广州 510611)
0 引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八条规定:“国家厉行节约用水,大力推行节约用水措施,发展节水型工业、农业和服务业,建立节水型社会”。节水是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战略方针和基本国策。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抓基础、快突破,以国家节水行动为统领,打好节约用水攻坚战,南方某省2019年起在各地市范围内持续开展了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工作[1]。
1 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近5a通过对地市和县(区)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存在的问题主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和用水单位的问题2种。
1.1 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问题和原因分析
(1)用水计划下达存在的问题很多。检查到的地市、县(区)用水计划核定几乎全部没有详尽的使用用水定额核定的过程,未依据近年实际用水量或未依据用水定额进行核定,或两者均未考虑;用水计划下达不规范,未按规定时限下达用水计划或用水计划通知缺下达日期、下达计划用水量未分解到月;发证取水户计划下达量为许可水量;实际用水量与下达的用水计划量相差较大;计划用水管理范围不完全,一些地市未将年度用水量12万m3以上用水单位全部纳入计划用水管理。用水计划未依据近年实际用水量、未依据用水定额进行核定,这跟水行政主管部门未完全掌握用水单位生产和用水主要指标有关。计划用水管理范围不完全的主要原因有2个:①一些地市老城区楼房老旧,用水管网复杂,居民非居民用水混杂在一起难以分离,非居民管网用水户无法实现单独计量,无法核定下达用水计划;②一些用水户虽近年来一直在取水,但其用水性质为临水取水。用水计划量下达偏大,可能跟地方主管部门考虑人手不足无力承受超计划加价实施的巨大工作量和减少用水单位投诉有关[2]。
(2)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对一些用水单位发生的超计划用水或超定额用水问题,未予及时处理。这跟负责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人手不足、技术力量不强或疏于管理有关。
(3)缺水地区各县区具备使用非常规水源条件的,大部分县区未将用水计划和非常规水源相关联。这跟污水处理厂距离可使用非常规水源的用水单位较远,需要花费大量资金铺设管道引水,大多数用水单位从成本考虑更倾向于使用自来水有关[3]。
(4)规划和新、改扩建项目未使用用水定额先进值,这跟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把关不严有关。
1.2 用水单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超计划超定额用水。一部分是由3a新冠疫情引起的,许多单位由于疫情临时用水突然加大,而又没有单独计量,无法扣除该部分临时用水,导致超计划超定额用水发生;但大多数是由于用水单位管网漏损、未完全实现分用途计量或生产工艺落后耗水量大等因素引起的[4]。
(2)未上报或未按时上报计划用水建议。有些是因为企业不够配合,主动性不高造成的;有些是因为12月份企业当年实际用水量还差最后一个月的不能提供。
(3)水平衡测试未按要求开展或已过期限。这跟水行政主管部门未将相关规定要求宣贯到位有关,也跟用水单位不够重视或业务水平有限有关。
(4)产品用水量计量未分开,未分水源、分用途安装用水计量设施。这跟某些用水单位管网老旧、结构复杂有关,也跟某些用水单位一些场所用途发生改变有关,如高校的实验室变为教室。
(5)水表未按照相关计量标准定期检定。许多用水单位,水表除了出厂时有检定,安装使用之后就再未做过检定。用水单位讲到的理由是用水单位内部运转需要24小时不停水,而做检定需要将水表拆下来。而事实上,现在的检定技术已可做到不用拆掉水表即可做检定。用水单位对最新检定技术相关信息了解不全[5]。
1.3 其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产品无定额标准可参考,如海鲜市场、水上游乐设施、野生动物园、不同规格尺寸的手机屏幕、运动鞋、货运、玩具等。各种用水单位用水性质复杂多样,定额标准覆盖不全在所难免。
2 整改意见
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这些问题,通过对其存在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意见如下。
2.1 对市、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整改意见
(1)对于计划用水表填报不规范的,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标准统一更新、细化用水计划上报表格格式,对用水单位进行相关培训,根据用水单位近年实际用水量和用水定额标准科学核定用水单位上报的用水计划,规范下达用水计划,并将应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的用水单位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2)对于未执行或未严格执行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的,建议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水利部或地方定额标准复核用水单位用水效率,严格按照水利部或地方节约用水相关规定加大超计划超定额累进加价执行力度,该加价收费的按期征收费用,有客观原因造成超计划超定额的给予用水单位申诉机会,按照相关规定能减免的即减免。
(3)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于有条件利用非常规水源的用水单位,要鼓励其多加使用非常规水源,真切解除其使用非常规水源的顾虑和困难,对其下用水计划时要将非常规水源计划利用量考虑在内。
(4)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严把质量管,对于规划和新、改扩建项目未使用定额先进值的,绝对不予审批通过。
2.2 对用水单位的整改意见
(1)超计划超定额用水的用水单位,要尽快查清其超计划超定额的原因,对症下药,尽快整改,将单位用水效率控制定额通用值以内,将单位用水量控制在计划范围内。
(2)未上报或未按时上报用水计划的,要及时上报计划用水建议。通过和水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协商,不能提供本年度全年实际用水量的,可以提交上一年12月份至本年度前11个月的实际用水量作为本年度实际用水量的参考值来填写。
(3)未按相关规定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的,要尽快委托相关单位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4)未分水源、分用途安装用水计量设施的,要尽快分水源、分用途加装用水计量设施。
(5)未在规定期限内对水表进行检定的,要尽快委托相关单位对水表进行检定。
3 建议
(1)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加强用水单位日常监督管理。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节水监管责任,针对现场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全面落实整改任务。
(2)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多方联合监管。水行政主管部门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建立联合工作监管机制,健全日常监管体系,完善常态化通报机制,不断提升工作实效。
(3)加强用水数据监管,夯实监督管理基础。
(4)水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相对固定的节约用水管理人员队伍,同时加强节水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5)完善地方定额标准。尽快补充制定海鲜市场、水上游乐设施、野生动物园、不同规格尺寸的手机屏幕、运动鞋、货运、玩具等定额标准。
(6)节水相关主管部门推出实惠可行的节水奖励办法,提高用水单位节水积极性。
4 结语
通过近5a的节水现场监督检查和整改,各地市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节约用水日常监督和管理水平明显得到了提高。五年来,该省人均综合用水量减少了15%,万元GDP用水量降低了28%,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了42%,持续不断的监督检查促进了该地区水资源可持续发展,为该省走水资源高效利用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提供了更为良好的条件[6]。
今后,对于节水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用水单位节水工作做的特别出色的,可以考虑给予一定的奖励,可以更好地激发用水单位节水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