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源共治”预防化解矛盾纠纷
2024-06-05许雪峰
许雪峰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东台市人民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新时代能动履职理念,聚力“抓前端、治未病”,一体推进诉源、案源、执源、访源“四源共治”,努力实现防患于未然、解决在基层、消除在萌芽、巩固在平时,在推动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全面释放司法效能。
协同聚力,推动诉源治理由“末端成讼”向“前端解纷”转变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治理的最好办法,就是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人民法院要主动融入诉源治理大格局,在前端的引导和疏导中投入更多法治力量,同时发挥好“裁判终局”的价值指引功能,有效集成各类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融入网格化市域治理。坚持党委主抓、法院主建、法庭主推,积极“进网入格”打造“融合微法庭”,实现非诉引导、诉调对接、诉前调解、诉讼止争的全流程衔接解纷格局。深化“江苏微解纷”平台对接,在网格排查发现需要处置的矛盾纠纷后,落实对口基层治理单位第一时间介入、第一现场处置、第一速度化解。
融入多元化基层治理。发挥党建引领诉源治理效能,与辖区基层党组织开展党建结对,推动支部共建、党员共驻、诉源共治,让党员解纷力量在基层治理的第一线强协作、亮身份、当先锋、争贡献。依托最高人民法院“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根据镇区、园区、城区法庭不同特点,构建婚姻家庭、道交事故、物业服务、土地承包等类型化联动解纷机制。深化府院联动,争取职能部门、基层单位、行业组织支持,建立多方协商、多维分析、多元化解的治理模式。
融入智能化综合治理。推进“数助决策”“数助解纷”“数助治理”。与公安、司法、银行、医院、保险、不动产等单位强化对接,促进治理智能化、多样化、便捷化、实时化。依托智慧法院建设,推进多发案件司法数据归集、监管、分析,加强排查预测、研判预警、源头预防。
实质解纷,推动案源治理由“结案了事”向“案结事了”转变
引导法官能动用好法律与司法政策,坚持“三个效果”相统一,努力作出公平、明白、受尊重、可信赖的司法裁判,推动案结事了政通人和。
彰显“如我在诉”的情怀。始终把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评判审判质效的标准,将暖民心的“小案”、顺民意的“实事”、解民需的“难题”办好办妥。深刻领悟“小案件”中蕴含“大政治”,在管不管、是与非、宽或严等依法行使自由裁量权的空间内,秉持司法良知,作出恰当的选择、判断、裁决,让“文本法”的适用符合人民群众感受的“内心法”。
凸显“一次解纷”的理念。将“坐堂问案找准焦点”与“下堂办案化解纠纷”相结合,通过合理分配举证证明责任、主动调查取证、高质量开展司法鉴定等方式,让法律事实最大限度接近乃至还原客观事实,为公正裁判奠定基础,力争程序内一次性解决纠纷,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衍生案件。充分利用判后答疑机制,注重释法说理、定分止争,把服判息诉的功课做到极致,让当事人赢得明白、输得服气。
力显“从严管理”的担当。全面准确理解、把握和运用新版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将审判管理作为院党组的必挑重担、院庭长的必修功课、审执团队的必领工单常抓不懈。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形成知责明责有清单、定责考责有规范、追责问责有标准的办案责任体系,确保履职有尺、尽职有方、失职有责。运用“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等平台,解决法律适用分歧,加强案件“全生命周期管理”,避免程序空转,防止“一案结多案生”,降低“案—件比”。
多管齐下,推动执源治理由“纸上权益”向“真金白银”转变
执行工作在促进国家和社会治理、助推法治和诚信建设方面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事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获得感。必须优化联动共治、深化执源治理、强化权益兑现,全力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内外协作形成“一盘棋”。稳步推进综合治理执行难制度化、机制化、常态化,既“请进来”又“走出去”,与有关部门共商源头解决执行难的治本之策,编织好执行的“天罗地网”,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遁逃”。建立审判法官与执行法官“短期交流”、跨部门参与法官会议“双向列席”及内部“执行建议”机制,推动审判前端问題前端化解。
刚柔并济汇成“一股劲”。突出“强制性”这一执行工作的根本属性,贯彻“一次有效执行”要求,加大执行力度,依法惩治逃避执行、规避执行、妨害执行等拒不执行行为,保障胜诉当事人兑现合法权益。注重审慎、善意、文明执行,依法善用“放水养鱼”“活封活扣”“执行和解”等执行举措,创新适用信用惩戒预通知、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证明及向征信机构推送等制度,让执行温度看得见、摸得着、可感知,促进双赢多赢共赢。
“执破衔接”聚成“一条链”。坚持把“执转破”作为执源治理的重要举措,针对大量缺乏挽救必要的被执行企业持续消耗社会资源、执行资源问题,主动对涉企终本案件甄别排查,让僵尸企业“应转尽转、当破必破”,促进市场主体有序出清、要素资源有效配置、执行存量有力削减。加强简易破产程序适用,提高破产制度适用比例。探索自然人破产制度,为自然人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不能”案件打通出口。
标本兼治,推动访源治理由“息诉罢访”向“事心双解”转变
涉诉信访是人民法院发现问题、联系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加强、改进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窗口。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信访工作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突出刚性约束,压实主体责任,着力将涉诉信访化解在源头,实现增量稳步下降、存量逐步减少、变量平稳可控,不断压降“案—访比”。
依法治访控增量。扎实开展“诉服最懂你、事了人和美”活动,探索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办不成事”反映专窗,安排专人“坐诊”、精准“把脉”、对症“开方”,做到客观问题快整改、复杂问题快协调、确不能办快解释。持续提升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接听率、处置率、反馈率,实现一号响应、一接即办、一管到底。推进司法行为规范化,尽可能减少因立案延迟、作风粗糙、程序违法、文书错误、不当执行等行为引发涉诉信访。
重视初访防变量。将初信初访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设立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综合5个处置组,完善前期预警、接待办理、诉求直达、多方化解、考核督察等制度,确保专业全覆盖、难题全处置、责任全闭环。推进开门接访、带案下访、上门走访、主动约访、线上问访,着力在“手拉手”话家常、“面对面”诉真情、“心贴心”听民声中,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促使群众打开心门、消除心墙、化解心怨。
科学化访减存量。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公开听证、律师参与、道德评议等方式和教育、调解、疏导等办法,彻底化解“钉子案”“骨头案”。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工作调度会,强化风险排查“案案清”、初信初访“周周清”、积案攻坚“件件清”。认真落实包案负责制,让院庭长把责任挑起来,把诉求理明白,把问题讲清楚,形成“一件重点信访、一位领导包抓、一个部门落实、一套方案解决、一定期限办结”机制,实现“法结”“事结”“心结”一揽子解开。
(作者系东台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责任编辑:于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