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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的问题与对策

2024-05-28孟凡强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6期
关键词:临淄区淄博市文物保护

孟凡强

摘 要:淄博市临淄区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这些文化遗产不仅是当地历史与文化的瑰宝,也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文物保护中心作为地方文化遗产保护的主要机构,需要解決当前地方文物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以保护和传承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关键词:淄博市;临淄区;文物保护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6.008

0 引言

文物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发展的见证,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不可替代的宝贵财富,文物保护是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的必要举措。淄博市是文物资源大市,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淄博市共登录不可移动文物2239处,文化底蕴丰厚。淄博市临淄区有89处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明清建筑群与革命纪念地等,类型多样,历史延续性强。淄博市临淄区文物保护中心对区域内的文物资源进行统筹规划,整体推进发展,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分析与优化。

1 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基本情况分析

临淄区现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6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0处,市级文物保护32处,区级文物保护41处,涵盖古文化遗址、古墓葬、桥梁、摩崖石刻、明清建筑群、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类型多样,历史延续性强,是临淄区历史文明的真实写照。

1.1 党建引领抓队伍

临淄区在文物工作中始终坚持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采取共同推进的方式,全面落实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为了提高文物保护工作的质量和水平,高度重视团队成员的理论学习,积极打造一支高素质的队伍。在2023年度中,共组织了25次理论学习活动,党员集体学习53次,以确保团队成员具备扎实的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为了增强团队成员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认识和重视,积极组织开展“珍爱文物”主题活动。通过参与这些活动,团队成员更加深入地了解到了文物的价值和重要性,增强了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注重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促进团队凝聚力与协作精神的培养。

1.2 《田齐王陵保护规划》获成功调整

在国家文物局的审批过程中,淄博政府提交了田齐王陵规划文本并进入审批程序。由于审批中规定不允许限高超出15米,淄博政府相关部门多次前往省会和北京,在经过多次的争取后,最终在9月得到国家文物局的正式批准,牛山路南侧建控地带的限高设为24米,扩宽该区域的发展机遇。

1.3 考古新发现引发业内轰动

稷下学宫遗址、赵家徐姚遗址及南马坊战国大墓,这三个项目是全国区县中唯一的同时具备冲击“全国十大考古发现”实力的项目。此外,桐林遗址的主动性发掘也引起了国内考古界专家的广泛关注。2022年,稷下学宫遗址、赵家徐姚遗址及南马坊战国大墓展现了强大的潜力,显示出中国考古学的丰富多样性和前瞻性。稷下学宫遗址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古代学府遗址,它的发现和研究对于探讨中国古代学术思想的发展和演变具有重要意义。赵家徐姚遗址是一处新石器时代遗址,已有约6000年的历史,是中国新石器时代考古的重要发现之一。南马坊战国大墓是一座大型的战国时期墓葬,它的发现为深入研究战国时期的社会制度和文化特征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资料。

2 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

目前,临淄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古墓葬多在野外,保护难度很大,159处古墓葬和其他文化遗址受损情况严重。

2.1 缺乏有效的监督执法配套措施

被盗古墓大部分是在施工中发现的。尽管国家规定,施工单位在发现古墓时应该保护并报告文物部门,但由于监督执法措施不够有效,加上报告古墓会导致施工暂停和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常常选择不报告甚至偷偷盗挖。这个问题涉及两个主要因素:监督执法不足和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考量。首先,监督执法配套措施的不足是导致古墓被盗的重要原因之一。尽管国家制定了相关规定,但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执法手段,使施工单位在发现古墓时往往能够逃避责任。其次,施工单位的经济利益考量也是促使他们偷偷盗挖古墓的因素之一。一旦发现古墓并报告文物部门,施工单位可能会被要求停工,这将导致工期延长和经济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往往选择不报告或偷偷盗挖古墓。

2.2 信息更新不及时,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出现漏洞

古墓葬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大多数古墓葬处于野外,有些甚至没有明显的封土或标识,由于人力、物力及科技手段的限制,许多古墓葬未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在过去,古墓葬的管理主要依靠附近村庄的居民进行,他们通过日常巡查和报告来确保古墓葬的安全。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环境的变化以及人员的更迭等,依靠村庄管理的模式逐渐难以维持。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临淄区已经建立起了一支文物保护信息员队伍。这支队伍由当地居民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他们的主要职责是定期巡查古墓葬,及时发现并报告任何潜在的破坏行为或安全隐患。为了提高信息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准确性,还实行了文物保护有奖举报制度。这一制度的目的是激励公众参与文物保护工作,给予提供有效线索与信息的信息员一定的奖励。

尽管这些措施取得了一些成效,但随着时间的更迭,信息员队伍也面临着更新的问题。由于人员流动和退休等原因,一些经验丰富的信息员离开队伍,而新的信息员没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来及时接替他们的工作。这导致了古墓葬保护管理工作的漏洞,一些潜在的问题无法及时发现和处理。

2.3 未很好权衡经济发展与文物保护工作

为了推动经济增长,有时候文物保护的标准可能会被降低。此外,各乡镇、街道也没有将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导致一些违法行为的发生。然而,经济发展和文物保护并不是对立的关系,而是可以相互促进的。在注重经济发展的同时,政府应该更加重视文物保护,并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只有保护好文物,才能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国家形象和文化软实力。

3 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问题原因分析

3.1 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

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常常从眼前利益出发来评估文物的价值,在实际工作中会更加重视眼前的经济利益,看重拆除文物后的发展潜力,没有充分意识到文物是祖先留下的宝贵精神财富,是历经千百年傳承下来的历史文化瑰宝。文物不仅是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素材,还是临淄区进行经济建设的宝贵资源,是动能转换工作中不可多得的物质财富。

3.2 缺乏文物保护意识

从临淄区的情况来看,造成文物保护意识缺乏的原因主要有两方面。

首先,对文物保护工作缺乏足够的重视,认为文物保护只是文物部门的工作。这种认知导致了在文物保护工作上的投入不足,无法给当地的文物保护事业提供足够的支持和保障。

其次,普通群众也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人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他们个人无关,因此对文物保护不够重视。

3.3 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

临淄区文物分布广泛,文物稽查队配备8辆摩托车,分片区负责野外文物巡查保护,所有文物保护单位一周巡查2~3次,配备执法专用手机,建立文物巡查微信群,及时上传发现的问题,根据情况制定解决办法,提前发现文物违法行为并予以制止,及时发现并制止盗掘古墓、遗址土地流转进行违规种植等问题。但是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文物稽查队的人员有限,导致开展工作时面临的困难较多,需要临淄区人民的共同帮助。

4 加强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的策略

为了加强对文物的保护,需要制定完善的保护措施,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4.1 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

为了更好地保护临淄区的文化遗产,需要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首先,在临淄人民广播电台和临淄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和播出全面介绍临淄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和影像。这些资料和影像应该包括每个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保护点的历史、文化、艺术和科学价值等方面的详细信息,以便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这些珍贵文化遗产的重要性和价值。其次,与社会上的文化机构、艺术机构、博物馆等相关机构合作,组织符合实际的文物保护宣传活动。例如,在文化机构或艺术机构的网站上发布有关文物保护的宣传资料,或者在博物馆里举办有关文物保护的展览、讲座。这些宣传活动不仅可以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还可以吸引更多的人关注和参与文物保护工作。最后,通过编辑、出版和发行与文物有关的出版物,推广临淄区的文化遗产。这些出版物包括书籍、杂志、海报、明信片等,包含临淄区文化、历史、艺术等方面的其他信息。通过这些出版物,让更多的人了解临淄区的历史文化,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临淄、建设临淄的热情,共同保护临淄的文物古迹。

4.2 充分发挥区文物局的作用

为确保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充分的重视,必须重新审视并加强区文物局的作用。区文物局作为地方文物保护的权威机构,应该被赋予更重要的责任,以协调和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区文物局需要发挥其独特的专业知识和中立地位,为临淄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有效的策略和方法。此外,区文物局还应该具备执行相关法律规定的能力,消除“有法可依却不依法办事”的怪现象,这种现象会使文物保护工作无法得到应有的重视,也会给经济发展带来负面影响。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是解决此类问题的关键。首先,政府需要对文物保护的法规进行严格的解释和执行,以确保所有相关部门都能依法办事。其次,对于违反文物保护法规的行为,必须进行严厉的处罚,以示警告。最后,为了加强公众对文物保护的认识,还需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

4.3 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

临淄区作为历史悠久的文化区域,其古建筑和古墓葬等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显得尤为重要。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珍贵的文化遗产,需要将古建筑的维修维护和古墓葬的保护放在首位。这不仅是对历史文化的尊重,也是对未来传承和发展的保障。在古建筑维修维护方面,要投入更多的经费来保障工作的开展。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力度,为古建筑的保护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此外,文物保护中心也应该积极争取国家级、省级的资金和政策扶持,以推动文物的信息化监控建设。通过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实现对古墓葬等不可移动文物的实时监控,确保文物的安全。在古墓葬的保护方面,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大数据与公安等部门的互联共享,更好地掌握古墓葬的保存状况和安全情况。同时,对于一些破坏古墓葬的行为,也需要依法严惩,以维护文物的尊严和安全。此外,为了使野外不可移动文物变成美丽的“绿色景点”,要注重文物的环境美化工作,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让这些文物与周围环境相得益彰,为游客带来更好的参观体验。

4.4 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

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临淄区在1992年成立文物稽查队,稽查队共有7人,其中老队员有4人,人员总是不断进出,加大了文物保护的难度。一名稽查队员要想成为合格的队员,必须经过实践的磨炼,从文物的基础知识开始学习。随着时代的发展,文物稽查队也应该利用起现代科技手段,可以用电脑保存巡查记录,使用电子版文档,不容易丢失,更简单、方便、快捷。

文物保护中心应当完善人才引进机制与人才培训制度。首先,人才引进机制是文物保护中心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临淄区文物保护中心应该积极拓宽人才引进渠道,采取多种措施吸引和引进专业人才。具体而言,通过公开招聘、选拔优秀人才、建立人才库等方式,在全国范围内吸引更多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实际工作经验的人才加入文物保护工作中来。此外,通过与高校、研究机构等合作,共同培养和输送人才,提高临淄区文物保护中心的人才储备水平。其次,人才培训制度是文物保护中心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临淄区文物保护中心应建立完善的人才培训制度,通过系统化、个性化的培训计划,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管理能力。具体而言,采取多种培训形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专业课程等,帮助员工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此外,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员工不断学习和进步,推动员工综合素质的提升和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

5 结论

总结起来:通过宣传工作提高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区文物局的作用,协调处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之间的关系;增加对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确保文物保护工作得到充分支持;加强文物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文物保护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做好文物利用工作,使文物活起来,发挥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这些措施将有助于保护临淄区的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激发人们的文化自豪感,为临淄的发展做出贡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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