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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廉张公墓志》考释

2024-05-28李婵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8期
关键词:考释墓志铭

李婵

摘 要:2013年,原阳县城南工业开发区施工时出土了清初《孝廉张公墓志》一合,初为私人收藏,后由原阳县博物馆保存。孝廉张公,清戊子科举人张尔韬,字豹南,生于万历三十九年(1611),卒于康熙二十五年(1686),享年76岁。卒后20年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二月安葬祖茔。该墓志具有重要的史料研究价值。文章主要对其生平作简略概述,对墓志铭进行深入考证、释读,并对其历史、文化、艺术价值进行探讨。

关键词:墓志铭;考释;历史文化价值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8.004

原阳县博物馆内藏有清初墓志一合。该墓志铭由进士及第、翰林院编修王露撰文,刻制于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冬。原附葬于阳武城南三里张尔韬墓中。张尔韬,字豹南,举人。清康熙十八年(1679),他曾为重修府君庙撰写了碑文(载于《阳武县志·祠庙》)。

《孝廉张公墓志》(图1)于2013年原阳县城南工业开发区施工时出土,先由张氏后裔运到阳阿乡娘娘庙村;2016年6月,又经其苗裔张瑞祥将墓志运至原阳县博物馆保存。该墓志为完整一合(图1),志石并盖为正方形,青石质,均高63厘米,宽63厘米,厚15厘米,雕刻精致,四边饰回纹。志盖阴刻篆书“孝廉张公墓志”3行6字。志文正书,字迹清晰,竖行34行,满行48字,全文计1757字,首行题“皇清待赠文林郎戊子科举人张公豹南暨原配待赠孺人闫太君继配孺人张太君合葬墓志铭”,赐进士及第翰林院编修癸未科会试同考官门年眷侄王露顿首拜撰文,刻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岁次丙戌季冬。

1 墓志内容

志盖:孝廉张公墓志

志铭:皇清待赠文林郎戊子科举人张公豹南暨原配待赠孺人闫太君继配孺人张太君合葬墓志铭

赐进士及第翰林院编修癸未科会试同考官门年眷侄王露顿首拜撰文

余自总角时读吾乡戊子张先生闱墨,喜其雄伟卓磊,有昌黎文起八代之奇。庚辰礼闱发榜,得与先生季嗣讳素履者,同以戴经见知。于垣中陈张两夫子之門,共晨夕于燕臺者,三阅月。每于促膝谈心之际,时多不豫征于辞色。扣其哀曲,乃大息告余曰:“不佞虽叨捷南宫,而双亲之养不逮,且慈灵未妥,先往弗杨,是以忠心耿耿,弗遑宁处耳。”比年余给假里居,兹岁初冬,张子陈册载币踵阶而请曰:“两尊人合葬有期,而幽宫之石未有所讬,幸哀而赐之铭,以传不朽。”余谓名德壸范,非鸿文巨笔不足以垂贞珉。唯是通家,犹子之谊,难以固陋为辞,因受其状而读之。按状公讳尔韬,字豹南,号止菴。先世江左五河人,自始祖讳彦礼公,于胜国初筮仕阳武,清掭惠政备载邑乘,谢事日,贫不能归,因家焉。越八世祖讳辅臣,生二子,公其长也,生而颖异,端方宁静,性耽诗书,虽北门致叹,而弦诵无间寒暑。弱冠以第一人补博士弟子员试辄冠军,一时声震艺林,乡先达与结社别墅,共治举子业,讲学课业每阐前贤所未发,延誉日隆。邑人士争礼为塾师。时饥馑洊臻四野,饿殍相枕藉,公借束脯以供高堂,未尝遗双亲萦虑焉。及太翁抱二竖之忧,目不交瞬,衣不解带者,六阅月。未几捐馆舍公,呼抢之哀,感及行路。每欲从太翁于地下,以太母再三婉慰,乃衔哀裘事,殡殓悉循典礼。苫块之中,侍奉太母谨,张太君佐之,先意承颜,无不备至。公因内助有托,益肆力于学,至戊子科始登贤书。榜发之日,同人相庆,以为文行兼优,不愧为名孝兼归。觐庭闱太母辗然色喜。公念太母春秋高,不欲离膝下,因杜门谢客。日作斑衣之舞,以娱太母。边平立李弦佩先生督学西江,以币聘衡之,公虑违膝下而旷定省,坚不应命。太母促之再三,始就聘。张太君操理家政,侍奉太母惟勤,太母稍不安,节立榻前供侍,每至夜分不寐。公念倚闾之望,促装族里,服侍愈谨。既而卧病不起,乃焚香苍天,愿以身代。易箦之日,公哀毁几至灭性。经营丧事罔弗尽礼,敬卜牛眠地于城南三里许,迁太翁旧圹与太母合葬焉。大事竣,筑室潜修博究坟典,旁及诸子百家,所为诗歌古文词自成一家,言绝不寄他人篱下。凡以诗文来请者,提笔辄书,悉如人意而去。一时载酒问字者,悉河南北名下士。后登甲子科明经,食饩者,未易更仆,数其课业家塾也。每诫之曰:“业精于勤,荒于戏。”即严寒盛暑亦必篝灯课读至丙夜,怠者辄予以杖,以故哲嗣素书、素问、素琴、素履相继入庠。又时念弟侄之未已若也,每告其子曰:“吾与汝叔不析箸者四十年,而其子尚未成立,寔歉然于友,于之未尽。吾欲将汝祖所遗田百亩,尽付之汝等。果自树立,无难光大前业。苟自暴弃如里中某某之不克,世守其祖遗者,正不乏也。汝等谨志之,勿违吾命。”迹其生平,孝亲友弟,殆粮干至性云。晚年与诸前辈约为枌榆社日,以诗酒陶情,有香山洛社遗风焉。独是教子殷切,以未博一第为憾。太君继其志,嘱其子曰:“尔父未竟之绪,唯尔兄弟善继述之。一切门户,汝大兄是任,汝三人第专精本业,博青紫以克振家声。尔父九泉之下有余欣矣。”宜早营丧事,勿久淹其柩,遗先灵怨恸。且丧具称,家有无宁。戚勿易期,如礼而止,色养之余,间以甘脆进,即责之曰:“吾家风淡素,奈何以肥甘启奢靡之。”渐居常练裙皂娣,或至再三,瀚虽有六珈绮之服,非大事不御也。时以勤俭戒诸妇,罔习于晏安,华靡人生。当念惜福,切勿暴殄以于造物之忌,是其明大义,识大体,壸范母义,洵为通国所矜式。而且好善乐施,亲党之婚葬不能举者,脱簪珥以佽助之,无往色其兴。公可谓一往相成者矣。公生于万历三十九年十月初二日寅时,卒于康熙二十五年十二月初十日卯时,享年七十有六。娶张太君,生于万历四十五年十月二十二日子时,卒于康熙三十二年十月十二日子时,享年七十有七。生子四,长素书,邑庠生,娶顺治丙戌科举人杨公可生女,继娶府庠生靳公悬衮女。次素问,邑庠生,娶邑庠生曹公珍女。次素琴,邑庠生,娶邑庠生吴公苏女。继薛氏继石氏。次素履,己卯科经元庚辰科进士,娶国学生堵公绵宗女。女一,适原武县国学生姬公缵绪孙。男八,孙女九,曾孙男五,曾孙女四,婚阀具于状,不悉书。爰为之铭曰:惟孝与友,终日干干。式谷其子,以永其传。偕有淑匹,继志称贤。公子振振,瓜瓜绵绵。祥开兆域,亿万斯年。

康熙四十五年岁次丙戌季冬  吉旦

不肖男素琴、素书、素问、素履仝稽颡勒石

2 张尔韬生平简述

志文详细记载了张尔韬家世、经历及家庭情况。

张尔韬,字豹南,号止菴,顺治戊子科生。张尔韬生于明万历三十九(1611)年十月初二日寅时,卒于清康熙二十五(1686)年十二月初十日卯时,享年76岁。其始祖张彦礼,字隆之,江南凤阳府五河人。洪武年间,始祖于本朝初期接受调令到阳武工作。到了第八世祖辅臣,生二子,张尔韬是其长子,聪敏过人,稳重大方,喜读诗书。不论寒暑,心无旁骛发奋读书,20岁即成为补博士弟子员试第一人,一时声震艺林,乡里的先贤达人与他合伙办学,让他传授读书学习经验,研究科举应考之策。

他授课别出心裁,阐述的多是先贤们所没有讲出的道理。他的声誉与日俱增,本县官宦和读书人家争相聘他为师。当时恰逢连年灾荒,人们大多食不果腹,而他得以借助授业聘礼供奉父母,能够让父母衣食无忧。当父亲患病时,他日夜守护床前,衣不解带6个多月。父亲去世后,他与妻子侍奉母亲,无微不至,有求必应。同时不忘致力于学习诗文。至戊子年(1648),始登科第。人们都称赞他品行兼优,不愧为孝廉之名。邻村李弦佩先生督学江西,花大价钱聘请他去做主持。但他想到太母年事已高,应该守在老人身旁尽孝,不愿远离,每天还穿上戏服跳舞唱歌,逗太母高兴。后经母亲再三劝说,他才去应聘。在外时他挂念家里,时常写信回家,关心家事。为公办事也兢兢业业,更加勤勉谨慎。在为母亲守丧期间,他在坟地建了房,潜心博研三坟五典、诸子百家。他所写诗歌、古文、辞赋自成一家,携礼求学求教的大河南北名士络绎不绝。后登甲子(1684)科明经,很多廪生学员在家塾攻读学业。他经常告诫自己的学生,业精于勤荒于嬉,要求学生“三更灯火五更鸡”,发奋苦读。他的儿子素书、素问、素琴、素履也都相继进了学堂,考取功名。

张尔韬晚年与前辈们定设枌榆社日,饮酒赋诗,陶冶情操,很有香山洛社九老的遗风。

对张尔韬卒日、葬日时间进行考证,志文中记有张尔韬“……卒于清康熙二十五(1686)年十二月初十日卯時……”又记“且慈灵未妥……”“比年余给假里居,兹岁初冬,张子陈册载币踵阶而请曰:两尊人合葬有期,而幽宫之石未有所讬,幸哀而赐之铭……”志文是“清康熙四十五年(1706)岁次丙戌季冬吉日”所撰,撰者是康熙三十九年(1700年)庚辰科殿试金榜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王露。由此推理,张尔韬应在卒后20年于康熙四十五年(1706)十二月安葬祖茔。

3 张尔韬的祖籍家世

志中对张尔韬家世的记载,可追溯到始祖张彦礼,“先世江左五河人,自始祖讳彦礼公,于胜国初筮仕阳武……”先世是江左五河人,自始祖彦礼先生于本朝初期接受调令到阳武工作。“……清掭惠政备载邑乘,谢事日,贫不能归,因家焉。”张彦礼为官清廉惠民,离任时家里穷得连路费也拿不出,所以无法回家乡,只好在阳武(今原阳县)落户。

父亲张辅臣,生有二子。张尔韬是其长子,中顺治戊子举人,娶张氏为妻,张氏生于万历四十五年(1617)十月二十二日子时,卒于康熙三十二年(1693)十月十二日子时,享年77岁。二人育有四子一女:老大素书,秀才,娶清顺治丙戌(1646)科举人杨可生先生的女儿,继娶府秀才靳公悬衮先生的女儿;老二素问,秀才,娶当地秀才曹珍先生的女儿;老三素琴,秀才,娶当地秀才吴苏先生的女儿,继娶薛氏、石氏为妻;老四素履,己卯(1699)科经元,清康熙三十九年庚辰(1700)科举第三甲二〇〇名进士,补江南建德令,荐引见补吏部主事,娶大学生诸绵宗先生的女儿为妻。一个女儿,嫁原武县国学生姬缵绪先生为妻。孙子8人,孙女9人,曾孙5人,曾孙女4人。

4 墓志的历史文化价值

4.1 历史价值

铭文中说,张尔韬的先世为江南凤阳府五河人,洪武间,接受调令到阳武(今原阳县)工作,为官清廉惠民,被县志记载,离任时家里穷得连路费也拿不出,所以无法回家乡,只好在阳武落户。由此看出张氏先人做官的清廉。体现了古代廉洁官员两袖清风、廉洁奉公、大公无私的优秀品德。在今天仍然具有穿越时空的时代价值。如今,应充分挖掘廉洁文化,厚植清廉基因,借古鉴今,以文化人,这也是探索新时代廉政文化建设的又一新的路径。张氏先人做官的清廉事迹,不失为廉洁文化的一个生动教材。历史文化是民族文化的宝贵财富,是重要的文化遗产资源,通过深入挖掘本地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廉洁元素,可以创新廉政文化表现形式,具有传承文化、教育民众等多重价值。

4.2 文化价值

一是家风文化。志文中“吾与汝叔不析箸者四十年……果自树立,无难光大前业。苟自暴弃如里中某某之不克,世守其祖遗者,正不乏也。汝等谨志之……”“太君继其志,嘱其子曰:尔父未竟之绪,唯尔兄弟善继述之。一切门户,汝大兄是任,汝三人第专精本业,博青紫以克振家声。……吾家风淡素,奈何以肥甘启奢靡之。渐居常练裙皂娣,或至再三,瀚虽有六珈绮之服,非大事不御也。时以勤俭戒诸妇,罔习于晏安,华靡人生。当念惜福,切勿暴殄以于造物之忌……”诸如这些,无不反映出墓主人家庭和睦,家风优良。这些对子孙立身处世、持家治业的教诲,是先辈留与后人的智慧宝典,是中国家庭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氏兄弟二人在一起生活40年,不曾分家,和睦相处。教育子女不要自暴自弃、不思进取,不能死守祖上遗产,坐吃山空。张妻嘱托儿子完成父亲没有了结的心愿,专心致志学习,取得功名以振家声。儿子们送来美味食品,太君却斥责说,我们的家风一直是清淡素雅,怎么能给我这么肥美的食品,开启奢靡之风?平常只穿素雅的裙子和深色的粗厚的衣服,再三强调节省,时常告诫自己的媳妇及家人勤俭持家,不能光想过安乐豪华奢侈的生活,要知足常乐,珍惜幸福,勿改朴实本色。不能暴殄天物,那样会给自己带来灾祸的。要乐善好施,乐于助人。亲戚邻里凡是红白大事无力办理的,就是卖掉自己的饰品也要帮助他们。这些传统文化中的家训家风,在当代仍有其借鉴意义。

二是孝道文化。志文中“及太翁抱二竖之忧,目不交瞬,衣不解带者,六阅月。奉事太母谨,张太君佐之,先意承颜,无不备至。公念太母春秋高,不欲离膝下,因杜门谢客。日作斑衣之舞,以娱太母。张太君操理家政,侍奉太母惟勤,太母稍不安,节立榻前供侍,每至夜分不寐”等,以很大篇幅叙述了张氏一门家庭孝道传统美德。文中先生的四子素履,因其父的德行未得到彰显而闷闷不乐,叹息说:“我虽得中进士,可双亲已经去世,且还未安葬,先人的德行还没有得到彰显,所以不时耿耿于怀,哪有闲暇安心处事啊。”又如张公,当父亲患病时,他终日守護,衣不解带六个多月。父亲去世后,哀痛之声感动路人。守孝其间,夫妻俩无微不至侍奉母亲,有求必应。在日后登科外调上任之时,因太母年龄已高,不愿离开膝下,每天穿上戏服跳舞唱歌以逗太母快乐。等等。文中概括了他的一生,孝亲友弟受人称赞,终日不忘把父母挂心间,并以身作则教育子女,使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这种古代孝文化在今天仍有着积极作用。尊老爱幼、夫敬妻贤、兄友弟恭、长幼有序是一个和谐家庭的核心内容。古往今来,孝文化始终是中华民族文化的源泉。虽然古代孝文化具有一定的封建性、愚民性等消极作用,但弘扬“孝”文化在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仍具有现实意义。“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要从孝文化的历史内涵中审视其当代价值。从众多古代各个时期碑刻中可以看到,不论时代如何改变和发展,孝道伦理文化都在不同程度上发挥着作用,影响着历代人们的思想,也成为评判人德行的标准,虽然内容形式随着社会的变迁而变化,但作为道德准则却依然有其存在的价值,对解决当前家庭关系、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文明、实现社会的安定祥和,无疑是大有裨益的。

三是书法价值。据志文可以推断,该墓志铭书法应该是墓志撰文者—进士及第、翰林院编修王露。墓志34行,满行48字,全文计1757字。通观墓志书法,笔者以为是上乘之作,该志文有魏晋楷书古拙质朴的遗风。笔触清晰,姿态优雅,笔画简练,结构严谨,给人以清新、简洁、明快的感觉。字体有很强的力量感和韵律感。魏晋小楷是在汉隶书基础上发展变化而来,带有明显的隶书、章草的痕迹。其志文作品线条细腻、笔画柔和、结构严谨、布局合理、字形秀美、气韵流畅,每个笔画都有其独特的位置和角度,使得整个字体看起来优雅有致;每个字都有其独特的结字特点和风格,给人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此外,章法布局合理,每个字、字与字、行列之间距离恰当适中,通篇和谐,给人一种舒适的感觉,有一定的书法研究价值。

参考文献

[1]申明伦.阳武县志:卷五:职官[M].1690(清康熙二十九年):328.

[2]申明伦.阳武县志:卷六:乡科[M].1690(清康熙二十九年):343.

[3]申明伦.阳武县志:卷七:诗歌[M].1690(清康熙二十九年):364.

[4]谈是曾,杨仲震.增修阳武县志:卷九:国朝[M].1744(清乾隆九年):456.

[5]谈是曾,杨仲震.增修阳武县志:卷六:祠庙[M].1744(清乾隆九年):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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