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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水市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思考

2024-05-28刘春艳

文物鉴定与鉴赏 2024年8期
关键词:保护利用

刘春艳

摘 要: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拥有西部地区现存规模较大、保存较为完整的明清时期古民居建筑群落,针对其保护与利用工作的开展,文章对秦州区文物建筑的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主要的途径及创新之处,同时找出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策略,以期推动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有效进行。

关键词:文物建筑;保护;利用;天水市秦州区

DOI:10.20005/j.cnki.issn.1674-8697.2024.08.007

位于甘肃省东南部的天水市是中华文明的重要发祥地之一,有“羲皇故里”之稱,有2700年的建城史。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天水人文荟萃、底蕴深厚,秦州区作为其核心组成部分更是浓缩了天水历史的变迁与沧桑,文物建筑资源丰富。保护和利用好这些文物建筑,对于传承历史文化、发挥文物社会价值、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1 秦州区文物建筑概况

秦州区现有文物建筑162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6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98处。天水古民居朴素典雅、古风犹存,土墙古槐、木楼竹影兼具了北方民居的厚重、严谨和南方民居的轻巧、灵动,形成了地方传统建筑的独特风貌。

2 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理念

2.1 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原则

①保护为主、合理利用原则。保护是传承文物建筑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首要任务,合理利用是为了实现文物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价值。保护文物建筑的原貌和历史特征,尽量避免对其造成破坏或改变。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将文物建筑合理利用,使其具有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但利用不应损害其本质特征和文化价值。

②不改变文物原状原则。文物建筑承载了丰富的历史信息,通过原址保护能够保留建筑物原有的历史痕迹和叙事性,更好地展示其历史价值和文化意义。该原则强调在进行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时,应尊重文物的历史信息,做到最小干预,不随意拆除或迁移,维护文物建筑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③可持续性原则。可持续性原则要求在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过程中考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环境的可持续保护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这意味着保护与利用应具有长期性和可持续性,不仅要满足当前的需求,还要考虑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2.2 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创新

①文创产业开发。将文物建筑与文化创意产业相结合,创造出各种具有文化价值和商业价值的产品或服务。例如,在文物建筑内设立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博物馆商店销售文创产品等,通过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为文物建筑带来经济效益。

②旅游资源开发。将文物建筑纳入旅游目的地规划,提供丰富的旅游体验和服务。通过打造精品旅游线路、举办文化活动和展览,吸引游客前来参观、学习和体验,在带动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增强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知与保护意识。

③科技应用。运用先进的科技手段,如三维激光扫描、虚拟现实等技术,对文物建筑进行数字化保护和展示。通过数字技术的应用,还原建筑的历史面貌、提供沉浸式的参观体验,并为研究、教育等领域提供更多选择。

④绿色可持续发展。在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过程中,注重可持续性发展,推广绿色建筑理念的应用。采取节能减排、使用环保材料等措施,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对环境的影响,实现文物建筑的可持续保护和利用。

⑤社区参与共享经济。鼓励社区居民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和管理,促进与周边社区的互动和合作。通过社区的参与,增强公众对文物建筑的责任感和归属感,实现文物建筑的共享经济,让更多人感受文物建筑的价值和资源。

3 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途径

文物建筑是秦州区的宝贵文化遗产,见证了数百年的历史变迁,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体现了地方文化的独特魅力。保护和利用这些文物建筑能够传承历史文化,增强城市的吸引力和影响力,并让更多人了解、认识和感受秦州区的传统文化。既是保护传统文化、弘扬地方文化的需要,也是推动当地旅游业发展、促进城市经济发展的必要措施。

3.1 文物建筑修缮

对于破损或病害严重的文物建筑,应及时进行必要的保护修缮工作,遵循“原材料、原工艺、原形制、原做法”修补破损部分、加固建筑结构等,最大程度消除文物建筑的安全隐患,以确保文物建筑延年益寿。近年来,随着国家对于文物保护的高度重视,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逐年递增,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胡氏古民居建筑为代表的一大批文物建筑都得到了有效修缮。胡氏古民居建筑有南、北两座宅子。南宅子是明中宪大夫整饬雁平道山西按察司副使胡来缙私宅,北宅子与南宅子南北对望,是明太常寺少卿胡忻私宅。胡氏古民居建筑是西部地区明清古建的重要实例,也是我国西北地区唯一现存的明代品官府第,其独特的建筑布局和形制结构,体现了“父子乡贤”胡氏家族的文化底蕴,彰显了秦州文物建筑的独特魅力和历史价值。2003年,天水市博物馆对胡氏古民居建筑南宅子进行了保护修缮,随后,秦州区对胡氏古民居建筑北宅子进行了保护修缮,较好地保存了文物建筑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最大程度地消除了文物病害。

3.2 古建筑活化利用

在不影响文物本体结构安全、发挥其原有功能的基础上,积极开拓探索新的用途,可以实现文物建筑的长期保护和现实价值。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纪信祠始建于金,元代时为成纪县衙,明初撤衙,在原基础上扩建后改为纪信将军祠,经明、清、民国多次维修扩建,形成规模宏大、气势雄伟的建筑群,是甘肃省内规模最大的城隍庙,承载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深厚的地域文化内涵。现由天水市文化馆保护管理,人们在开展文化活动时能一览纪信祠的建筑风格,聆听纪信将军舍生取义的英雄传说。而一部分散落在古老街区中的文物建筑依托城市棚户区改造等项目,在保护的同时转型开展适度的经营性活动,开辟了便于游客游览、享受便利消费服务的创新文旅体验。

3.3 传统手艺传承

注重传统手工艺的传承和发展,保留和弘扬秦州区独特的传统工艺技术,使其与文物建筑相互融合,形成独特的文化景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天水丝毯是以蚕丝为原料制作的地毯,是极具地域文化特色的传统手工艺术品,为将天水丝毯的悠久历史和传统技艺展示给游客,成立了天水丝毯文化记忆博物馆,人们在游览文物建筑的过程中,即可了解和感受天水丝毯的工艺美感,达到视觉的双重享受。天水市第五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关峡竹编被称为“竹编中的活化石”,兴起于明清时期,造型古朴、做工精细,在文物建筑中展示竹编非遗传承人制作竹编的工艺过程,观者可以近距离地观察和参与其中,亲身体验传统工艺的魅力,享受纯正的秦州文化体验。

3.4 文物建筑展示与教育

通过建立博物馆、展览馆、文化教育基地等,向公众展示和传达文物建筑的历史、文化价值和保护意义,并开展相关文化活动、讲座等,提高公众对文物建筑的认知和保护意识。作为文化遗产十分丰富的千年古镇,秦州区将文物建筑与文化、历史、地方传统文化相结合。胡氏古民居建筑是早期向社会开放的一批文物建筑,现为天水民俗博物馆,除了展示建筑本身的艺术价值之外,还承担着展示天水民俗风情的功能,常年布设陈列展览,展出了包括陇右地区的上千件民俗文物,还定期组织皮影戏展演等活动,成为天水市民、外地游客喜闻乐见的休闲去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伏羲庙是明代专门为祭祀中华人文始祖之一的伏羲所建的宫廷式庙堂建筑群,是每年6月22日举办公祭伏羲大典的主要场所,作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场所”和作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事件”相结合,达到了公祭场所古朴肃穆、公祭仪式震撼人心的效果,已经成为甘肃省独具特色的重要文化品牌。

4 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现状

4.1 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现状

近年来,国家、省级文物保护资金支持力度也逐年增大,秦州区重要的文物建筑大多得到了有效的保护修缮,主要集中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但秦州区还有大量的民居建筑年久失修,存在较为严重的病害,加之基础设施缺失,居民的居住安全和生活质量也无法保障。为了改善文物建筑赋存环境,提升居民生活水平,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资源,2018年8月,天水市启动了实施天水古城西关片区综合保护与利用项目,用“腾笼换鸟”的方式将棚户区改造与古民居保护相结合,征收房屋、统一修缮,重点对其中的3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6处一般文物点进行了保护修缮,并加强了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了街道、河道和绿化等设施。

4.2 秦州区文物建筑利用现状

秦州区政府采取建筑定位与旅游需求相结合的方式,对许多文物建筑进行了探索利用,如胡氏古民居建筑、哈锐宅院、张庆麟宅院、连腾霄故居等极具特色和富有文化气息的知名文物建筑都向社会公众免费开放。同时开展了开拓性的工作,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尝试对部分文物建筑进行活化利用。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贾家公馆位于秦州区北宅子旁的砚房背后66号,是由大小5个院落、16座建筑、57间房屋组成的一处规模较大的古民居建筑群,占地面积约2500平方米,该建筑群于2013年完成了保护修缮工作,面对闲置的数十间房屋,如何延长建筑的寿命、将底蕴深厚的空间利用起来、使其成为秦州区文化名片中靓丽的一笔,成为此后的规划重点。2016年,天水66号文化创意园在贾家公馆创办,搭建出“文化+互联网+科技+金融+旅游+人才”的立体综合模式,为文化经营者和文化科技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结合秦州区非物质文化产业需求,引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展演和产品展示,以及文创产品开发,研发的旅游商品福禧杯、汉子杯、文化电子书灯等融合了伏羲文化、秦州文化,成了秦州区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亮点,走出了一条特色文创之路,获得了2017年甘肃全省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

作为秦州区历史建筑的主要组成,西关片区的部分一般文物点存在严重病害,基于地方政府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天水古城的考虑,在经过统一修缮后,也尝试性地拓展使用功能,租给商户开展经营活动,用作特色餐饮、茶馆等,为前来游玩的游客提供更多的体验和参观选择。然而,在商户开展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商户本身的文物保护理念、相关部门的监管力度尚欠火候,部分文物保护院落开展活化利用的申报材料与其实际经营业态不符,如紫砂壶店变成私房菜饭馆、酒馆变成火锅店等问题屡见不鲜。多家开展餐饮经营活动的商户存在违规使用明火,违规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文物建筑内电气线路未穿管保护等行为,存在《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火灾风险防范指南及检查指引》中明确提到的火灾风险,一旦发生事故,损失不容小觑。除火灾风险外,活化利用过程中私搭乱建问题频发,明显不符合《文物建筑开放导则》中的要求,这让文物建筑非但没有因活化利用而重获新生,反而陷入危险。

5 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困境

5.1 产权复杂

秦州区不少文物建筑特别是传统民居保存状态不佳、私搭乱建严重,亟需开展保护修缮工作,但由于历史原因,这些建筑的产权复杂,协调起来非常困难,导致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难以开展,产权纠纷涉及地方政府、业主、承租人等各方利益,需要综合考虑历史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等多个因素,增加了文物建筑保护和利用的难度。

5.2 政策缺失

2017年11月国家文物局印发的《文物建筑开放导则》是文物建筑如何进行开放工作的唯一指导,这一导则对秦州区文物建筑的展示利用提供了一定的指导与参考作用,但涉及现实的多重问题,法律法规对于文物建筑保护的具体细则和操作指南并不完善,在一些具体问题的处理上,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操作指引。例如,对于产权归属、修缮标准、功能定位等方面缺乏明确的规定,使得相关部门在实际操作中难以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决策。

5.3 保用失衡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人们对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期待值也越来越高,如何做到既保护好文物建筑,又能满足人们的物质精神需求,同时还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这是一个需要长期探索并解决的问题。从近日大家關注的天水古城的问题来看,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原则、理念并未贯彻到每一个环节,部分地方管理人员没有专业能力开展活化利用工作的指导和管理,经营商户没有做到认真践行活化利用应有利于价值阐释、不能影响建筑安全的理念,社会大众没有接收到文物建筑活化利用的相关概念普及,最终导致保用失衡,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其中经验教训值得总结吸取。

6 秦州区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建议

6.1 因地制宜,合理结合社会力量

针对产权不清晰所带来的种种纠纷,除了尽快完善健全的产权登记和交易机制外,在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中,政府应根据不同建筑的产权情况,采取多样的措施。如与文物建筑业主协商,达成共识并制定合作方案。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支持和激励措施,如税收优惠、资金补贴等,以鼓励业主积极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利用。也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来管理和运营文物建筑,这些机构可以承担起文物建筑的管理责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操作细则,明确各方的权责,确保文物建筑得到妥善保护和利用。还可以通过共建共享的方式来解决一些具有社会公益属性的文物建筑的产权问题,政府、业主和社会组织等各方可以共同出资、共同管理,实现产权共享,促进各方对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共同参与和责任共担。

6.2 先保后用,注重保用平衡规划

相关部门应制定全面的保护和利用规划,明确文物建筑的保护区划和使用方式,合理规划建筑周边的环境和设施,确保文物建筑的保护与周邊环境和谐统一。为了做到真正的保用一体、保用平衡,可以考虑引入专业机构参与文物建筑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提供专业的技术支持和管理经验、科学的保护方案。在文物建筑的利用上,不是一味地推行商业化运营,而是在保护文物建筑的基础上,鼓励多元化的利用方式,如文化展览、艺术表演、教育活动等,使文物建筑成为社会文化交流和教育的场所,既能提高公众对文物建筑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增强大众参与文物建筑保护的意识,又能有效增加旅游吸引力。

6.3 健全政策,规范引导文物建筑保护利用

通过健全相关政策,规范引导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可以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提高文物建筑的保护效果和利用价值,有效传承和弘扬历史文化遗产。要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法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建筑开放导则》的基础上,结合地方实际情况,根据建筑特色,明确文物建筑保护的目标、原则、程序和责任,提高保护与利用的法治化水平。成立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的专门机构,承担文物建筑日常保养维护、保护修缮、展示利用等一系列指导管理工作,提供专业支持和指导,加强政府对文物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7 结语

秦州区的文物建筑是秦州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和利用好这些宝贵资源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任务。只有通过科学有效的保护措施,结合合理的利用思路,才能更好地传承历史文化,助推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使文物建筑焕发出新的活力和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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