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介社会学的思想与学术
2024-05-27李红涛
李红涛
(复旦大学 新闻学院,上海 200433)
媒介社会学并不是一个时髦的领域,但它近年来在国内外都得到了相当多的关注,甚至有人用“复兴”来形容之。韩瑞霞博士所著《媒介社会学》正当其时,既反映出这波复兴,也无疑会推动相关议题的讨论和研究。实际上,媒介社会学并不是一个新兴的议题,毕竟早在1970年杰里米·滕斯托(Jeremy Tunstall)就编辑了《媒介社会学读本》,大卫·巴雷特(David Barrat)在1986年就出版了英文学界最早的《媒介社会学》教科书。无论英文文献还是中文文献,都不乏对媒介社会学的界定。其中最简便者,莫过于“对媒介的社会学研究”。但还是经常会有人问,到底什么是媒介社会学?它跟传播社会学有什么区别?或许这就是一个交叉领域必然会面对的问题,也是它“未定”状态的一种体现。
一、媒介社会学的“同心圆”意象
“什么是媒介社会学”这个问题,会牵涉到一系列其他问题。譬如,某一位学者到底可不可以被视为媒介社会学者?如果抱持保守看法,只到那杆飘扬的“媒介社会学”旗子——有没有、在何处先不论——底下看聚拢的人群,恐怕失之于僵化;如果抱持开放和激进看法,把凡是在媒介研究作品中看到的社会学者都拉进来,又恐怕遭“拉大旗扯虎皮”之讥。这个问题当然要放到学术脉络中加以观察,是一个知识社会学问题;但对于领域中人而言,它也是个实践问题。
我们不妨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以同心圆的意象来形容媒介社会学的知识或学术状况,当中既牵涉研究者的知识或学术取向、机构附属,也牵涉对学术身份的自我认同和他人认可。最内圈由专注于从社会学视角开展媒介研究的学者构成,他们身在新闻传播院系或社会学系,自认是媒介社会学者;中间圈的研究者,身在社会学或其他人文社科院系,将媒介视为重要关切,未必主动自认,但被他人视为媒介社会学者;最外圈,身在社会学界或其他社科院系,基本不从事与媒介有关的研究,但其理论或概念被媒介研究广泛援引。从这个粗疏的“同心圆”意象出发,当看到将布洛维、格兰诺维特视为“媒介社会学的中观理论家”时,读者或许就不会急着反问,而是会注意到,文中强调更多的是“以布洛维、格兰诺维特、桑斯坦为代表的中观理论资源在媒介社会议题上的应用”[1]9。
二、从媒介到社会,从社会到媒介
对于一个交叉领域来说,似乎时时都需要界定自身。韩著将该领域界定为“在结构与行动互动框架下,考察媒介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发挥作用机制与影响的一个交叉学科”[1]3。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明确“结构与行动互动框架”,我们都知道,结构与能动性的确构成了社会理论当中非常重要的一对关系;二是将媒介社会学的重心放在媒介对社会生活发挥作用的机制与影响上,而似乎把对媒介自身“体制、结构、生产、内容”的社会学研究,或者说媒介的社会逻辑,排除在外。韩著进一步强调,“相比于单纯的媒介研究,媒介社会学更注重在社会结构和个体互动关系中来探究媒介的置入、使用及其影响;而相比于单纯的社会学研究,媒介社会学更注重回应Web3.0以降媒介在社会结构分层与流动、冲突与变迁、组织运作、文化实践,以及日常生活中人们自我呈现和互动中的中介作用,揭示具有未来展示意义的人类社会型构运作方式,提升社会学的当代解释力”[1]。
韩著援引维基百科对于“‘媒介社会学’尚无独立概念词条”,来说明“媒介社会学并没有确切的定义和概念外延”[1]3,这是相当有趣的讨论。不过,维基百科毕竟是面向公众的协作式知识平台,学术界的情形又如何呢?在此引用学术界的传统“百科”,来做一点补充。
先以传播学领域的百科书为例,四卷本的《传播理论与哲学国际百科全书》收录“媒介社会学”(media sociology)条目,由西尔维奥·韦斯伯(Silvio Waisbord)撰写。在条目开头,韦斯伯就对媒介社会学的定义和内涵做了一番颇为纠结的讨论:“关于‘媒介社会学’,我们找不到经典的定义可以囊括扎根于社会学思想的媒介学术这一广阔无垠的领域。简而言之,媒介社会学可以被界定为扎根于社会学思想和问题的‘媒介’研究。媒介社会学探究媒介对于理解社会重要维度的相关性,这些维度包括分层、组织、身份、自主性、个人主义、社区、社会影响和权力。它也致力于运用社会学理论和论点来理解媒介的方方面面,包括行业、制度、受众、内容、政策、再现等。对媒介的研究应该有助于理解关键的社会发展,而对社会的研究应该有助于理解媒介过程和制度”[2]。
可见,韦斯伯将媒介社会学界定为一条双向道,既可以从媒介通向社会,也可以从社会通向媒介。相应地,媒介社会学背后的指导观念是,“从社会学角度理解媒介,有助于我们发现各类重要问题,关乎媒介如何运转,对社会生活方方面面有何影响;反过来说,对‘媒介’的研究也能阐明众多关键领域,理解当代社会的重要趋势和变革”[2]。
再来看社会学领域,《剑桥社会学手册》第一卷“社会学的核心领域与学科发展”和《牛津社会学词典》(第三版)都收录了“大众传媒社会学”条目。前者(sociology of mass media)只是将其界定为“对广电、印刷和新近的线上媒体机构、产品和受众的研究”,但也指出,其源头可以追溯到早期欧美的社会学思想,“它们认为,媒体——即报刊——的发展和影响对社会的变革或现代化非常重要”[3]205。后者(mass media, sociology of)作为词典条目,篇幅更短一些。在论及大众传媒为何引起社会学界关注时,条目写道,“大众传媒主导着现代社会的精神生活,因而引起社会学家的浓厚兴趣。从20世纪30年代最早的研究开始,主要关切就是新媒体技术——尤其是广播和电视——中隐含的力量。希特勒成功运用广播做宣传,为可能的危险上了一堂实物课。而大众社会的概念则强化了这样一套观念,即电子媒体有可能造成奥威尔式的精神控制局面,导致被动的大众被极少数传播精英所支配”[4]445-451。
从媒介研究视角出发对“媒介社会学”的讨论,与从社会学视角出发对“媒介社会学”的介绍,构成了有趣的对照——未必是对话,其间的细微差异和张力也颇值得注意。
三、思想与学术之争?
韩著对媒介社会学的介绍“以芝加哥学派为分析起点”,并不让人感到意外,毕竟近年来国内外对芝加哥学派的“重访”已经蔚然大观[1]。其中对于“作为经典案例的罗伯特·帕克”的讨论更多落脚在“思想”。譬如,“罗伯特·帕克的传播学思想植根于芝加哥学派,将传播作为社会何以可能的基础,认为传播是人类关系的本质”[1]35,“帕克的学术思想受以下四方面的影响较大”[1]37等。换言之,原本作为学术研究出现的作品,时过境迁之后,被当作了“传播思想”加以概括和解读。这当然是非常重要的工作,不过,我倒是希望在此做一点引申,那就是媒介社会学中的“思想”和“学术”,以及当中牵涉的与经典对话的方式。
“思想”和“学术”的区分,似乎是中文学术界中独特的关切,其源头要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初李泽厚关于当时中国大陆学术界风向的一个简单判断,即“思想家淡出,学问家凸显”[5]159,以及由此引发的所谓“思想与学术之争”。在此,我当然无意也无力于对相关争论做全面的梳理,同时,我也非常赞同邓晓芒在《思想中的学术与学术性的思想》一文中的观点,即我们应该“将严格的学术作为思想本身内在的风骨,它引领思想的灵魂一步一个脚印地建立自己的基地、居所和世界,使思想真正成为立足于自身生命的、因而可以能动地作用于现实生活的独立主体”[6]11。但这里之所以提到或许存在问题的二分法,是有感于一旦某个学者被当作“经典人物”,其作品被视为“经典思想”,也就意味着那个人和那套思想被束之高阁,仅供顶礼膜拜。
回到帕克,当然不是说他没有“思想”,但他主要是一个社会学家,而不是社会思想家。一个简单的问题是,我们如何在他的“传播学思想”或“学术思想”中找回最初活生生的“学术”,并与之展开对话,从中寻找于眼下的探索有益的启迪?至少,从这个问题出发,“经典人物”的视角、问题和方法,以及我们自己的“问题意识”,都会变得跟他的“思想”同样重要。
我们不妨将韩著的综述与两篇“重访”帕克的文章做一点对照。第一篇文章是拉斯马斯·尼尔森(Rasmus K.Nielsen)所撰《数字新闻作为知识:知识社会学的新篇章》[7]91-109,收录在帕布鲁·博奇科夫斯基(Pablo J.Boczkowski)和C.W.安德森(C.W.Anderson)合编的论文集《重塑新闻:数字时代新闻研究的未来》中。文章标题呼应《新闻作为知识:知识社会学的一章》[8],无疑是对罗伯特·帕克1940年那篇经典之作的“致敬”和“续写”,意在强调“新闻是一种历史现象,其形式会因空间而不同,也会随着时间而变化”[7]92。当然,作者并非只是在数字时代“刷新”帕克的经典观点,他将帕克所说的“新闻作为单一形式的知识”(a form of knowledge)改为“数字新闻作为多重形式的知识”(forms of knowledge)。从单数到复数的变化,意味着新闻作为知识的“单一观点已经不再有效”[7]92。在理想型的意义上,新闻在“日常熟悉知识”和“系统理解知识”的连续统上可能占据不止一个位置。它们既有可能是碎片式的“新闻即印象”(news-as-impression),或者传统式的“新闻即条目”(news-as-items),也有可能是更靠近系统理解知识的“关乎关系的新闻”(news-about-relations)。
第二篇文章是罗纳德·雅各布斯(Ronald Jacobs)所撰《文化、公共领域与媒介社会学:从帕克的工作中搜寻经典创始人》[9]。雅各布斯长期关注新闻媒体与种族议题,发表在《美国社会学刊》上的论文《公民社会与危机:文化、话语与罗德尼·金殴打案》[10]或者氏著《种族、媒介与市民社会的危机》[11]都是重要的媒介社会学作品。而他之所以重访帕克,甚至将之推到媒介社会学经典创始人的地位,并不是为了“钩沉”,也不是为了阐发帕克的传播思想。他带着自己的关切和问题意识,那就是如何在主流社会学的脉络下复兴媒介社会学。雅各布斯认为,“当媒介社会学以理解形塑公共领域的支配文化结构为目标的时候,它表现出了最大的活力”[9],而帕克正是最早采取了这样的视角。但很遗憾,20世纪60年代之后,研究者不再关注媒体的公共属性,转而讨论社会因素如何影响媒介讯息的生产,由此导向还原论的媒介社会学。因此,雅各布斯抛出了自己的主张,那就是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文化社会学和公共领域理论应该与芝加哥学派建立更明确的联系,并将帕克视为经典创始人,以此提高媒介社会学在主流社会学内部的可见性。无论是雅各布斯的关切本身,还是他对媒介社会学历史的解释,都可以商榷,但这种从当代议题和学术探索出发的鲜明问题意识,仍然值得我们参考。
正如我们在另一篇文章中所说,媒介社会学“是一项历史性的事业”[12]117。这种历史性不仅是指通常意义上的学术累积和进步,也是指观念和学术工作无法逃脱的社会文化情境与历史进程。更重要的是,从历史性的眼光视之,经典和当代、思想和学术就不再是截然二分的存在,而是会相互激荡。让我们持续不断地叩问思想或经典及其背后的假设,进而探讨媒介的社会逻辑与社会的媒介逻辑的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