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及对策研究
2024-05-25侯怡婷
侯怡婷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北京 100000)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群防群治作为有效发动多方力量,充分整合基层居民社会资源的治理模式,是提升群众社区治安水平和安全感的有效途径。群防群治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和途径,是公众参与社区治理的制度的重要部分。近年来,学术界开始广泛关注基层治理中群防群治相关问题。在实践中,群防群治呈现出不同侧重点的工作机制,但都在不同程度上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助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一、多元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多元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的理论基础是多中心治理和协同治理,强调主体多元与协同合作,共同参与公共事务的治理。多元主体协同治理的基本原理是多元主体运用平等协作机制进行治理,发挥各主体治理优势,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1]。多元主体参与到群防群治的工作当中,能够从不同主体的角色优势出发,从不同角度运用各自的资源与渠道来提供相关信息、解决问题。多元主体在社区中有相同的利益诉求,即:保护自己在社区中的个人利益不被侵犯;希望社区提供安全的良好的居住环境;促进社区的共同发展等。这些共同目标能使多元主体产生合力,使得多元参与群防群治这一工作机制发挥出更大的治理效能。
社区是居民生活的基本单元,社区治理需要各方面的积极参与。社区治理中的多元主体包括:党组织、政府与街道办事处、居委会与业主委员会、小区物业等企业组织与驻区单位、志愿服务团体等社会团体、社区居民。这其中政府、党组织、社会团体与居民起着重要作用。
政府作为进行统治和社会管理的国家政权机关,在群防群治中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把握群防群治的发展方向,通过大政方针来控制这一机制在利于人民的范围内发展,引导和监督社区自治;政府提供维持这一机制运作的资源,包括财政拨款、专群结合的人力支持、相关配套设施与服务的提供等。公安部门是群防群治和社会治理的“排头兵”,能充分将企事业单位以及各部门联动起来,将分散的力量汇聚整合形成合力,确保了群防群治工作的顺利进行[2]。政府机构还需要解决居民反馈的问题,包括公安部门需要维护治安与立案接警等。
党作为先锋队通过党员先行、党建引领以及基层党组织建设等措施在群防群治中发挥引领作用。多元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中还包括两新组织,两新组织就是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是指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等等。新社会组织则是社会组织和民办非企业组织的统称。该组织人员可能不长期居住在此社区内,但由于工作原因经常出入该社区,对周围环境与居民较为熟悉,例如快递员就属于两新组织,部分快递员通过提供信息来参与群防群治。群防群治在两新组织中一般通过党建引领展开,组织人员所从事工作对参与群防群治有便利,例如:快递员在送货上门时通过察觉有无出现特殊情况,避免一些恶性事件的发生。
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群防群治中是民意与信息畅通的渠道与多元主体协商沟通的平台。通过配合政府机构的工作、完成政府下发的群防群治任务并具体落实相关政策,在基层群防群治工作中起推动落实与沟通协调的作用。
社会团体作为居民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是群防群治的中坚力量。社会团体能够把有共同意愿的居民和零散的资源组织起来,提高资源配置与资源利用效率。在群防群治中,有一些具体的表现形式,例如:平安建设志愿者联合会、安保维稳团队、安全稳定信息员、社区治保会、平安社区促进会等群防群治社会组织。多元力量创新志愿行动聚合志愿者个体力量与志愿组织的资源,营造了良好的社会资本[3]。社区居民是社区参与的重要主体,具有社区认同感和归属感,居民为群防群治提供信息环境,是参与各机构所组织的活动的主力军,对社区事务的积极参与直接推动了社区发展。
除了上述主体的日常工作外,当遇到突发事件或居民获取到有关信息时,群防群治机制开始运作:首先当某一信息员、志愿者或居民察觉不安全因素时,先判断自己或社会团体能否解决或直接报警,如不能解决则向居委会反映;居委会利用平台协调各主体资源并观察能否解决,如否则联系公安部门或向上级汇报进行处理。
二、网格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网格化治理源于2004 年北京市东城区创建的万米单元网格管理新模式。它是由基层政府所主导,在城市“区—街道—社区”的基层治理层次与组织构架基础上,将“人、事、地、情、物”等维度纳入设计程序,依据辖区面积、地理布局、居民结构等指标,将作为整体治理单元的社区,进一步行政性地划分为单元网格,从而将基层社会“三级”管理结构转换为“四级”责任体系,是我国基层精细化治理的创新模式[4]。在网格化管理体系中,群防群治被赋予了新的职能作用:指导专职、义务巡逻队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治安巡逻和邻里守望活动,织牢辖区群防群治防控网[5]。
网格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是街道将辖区划分为多个网格,自上而下设置网格工作站、网格点、网格员。用“网格”替代“社区”成为社会治理最小单元,将社区各支力量和维稳工作、社会管理工作细拆分解至网格,使社区管理工作延伸至网格[6]。每个网格设有网格长和网格员,定期开展巡查、排查和摸排工作,从预防的角度出发及时发现和解决各类突发事件和矛盾纠纷。每个服务网格配备网格员负责收集意见、排查隐患,通过基层群众参与,促进了高效化的资源整合,构筑起群防群控的人民防线,不断完善基层群防群治安全治理体系。
网格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并不是简单地将社区划分成网格即可,要注意因地制宜,根据基层的不同状况来划分,例如按照社区人口和资源来确定网格的大小、根据网格抵御风险的能力科学配置工作力量。网格中不单有居民、网格员、网格长,还包括渗透在基层的党组织、专群结合的网格民警、自发站岗巡逻的网格治保员等。机制要对重点区域的网格加强防控管理,存在经营实体的网格可以设置二级网格。在网格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运行中,网格员或居民发现问题或信息,能自行解决的协调解决后上报,不能解决的逐级反馈解决,同时自下而上建立群防群治工作台账,做到信息归档。
三、楼组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楼组本意是居住建筑实体的名称,在群防群治机制中楼组化是将楼组作为群防群治的载体,将楼组自治作为撬动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支点。由于楼组中的居民本身相处空间距离近;在社区中有着相似的活动轨迹,例如上下楼;有着共同的利益关切,例如楼组中的建筑公摊等原因;容易建立邻里互知互信互助的熟人社会,能够大大提升居民的安全感,提高社会资本。
通过设立楼组长、建立楼组委员会,将社区中的楼组作为群防群治工作的最小单位。以楼组协商机制、楼组互助机制、楼组发现机制“三个机制”为平台,发挥楼组的自治、凝聚和引领作用[7]。楼组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中,楼组定时召开楼组会议,将楼组会议作为协商平台,将矛盾解决在口头纠纷阶段及时避免矛盾升级。楼组设立楼组公约对同一楼组居民共同的关切的焦点问题进行讨论投票,形成书面规范;并在楼组中设立宣传栏,对楼组公约进行公示。居委会、公安部门、消防部门和相关组织可以在宣传栏对消防、用电、自然灾害、电信诈骗等安全相关问题进行宣传,提高居民群防群治能力。
楼组不仅是一个协商平台也是一个互助平台与信息交流传递的平台,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在楼组内展开互帮互助与楼组活动,有利于增强楼组的凝聚力,当楼组内居民互相熟悉后,居民对可疑人员的警惕也会更高,信息在非正式沟通渠道也会更加畅通,能够及时发现不稳定因素,将信息上报,通过群防群治提升居民安全感。
四、完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综合协调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在实践中,基层社区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呈现出不同侧重点:多元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网格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楼组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多元参与能够在群防群治中汇集多方力量,但容易出现漏洞;网格化在群防群治中能够进行责任准确到点,但程序多,人力要求高;楼组化在楼组内部群防群治效果好,但机制容易在楼组外缺位,造成社区内只管各楼组的局面,不利于社区整体的凝聚力与善治。所以,应当建立综合协调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将上述三个侧重点的工作机制结合起来。
建立综合协调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要在以主体的多元参与为重点的基础上,把网格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与楼组化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的工作特点结合起来。通过机制的综合优化,多元主体形成持续协调的互动,充分发挥各主体优势,把楼组化与网格化结合起来而不是将二者完全割裂,做到大网格中有楼组化,楼组即是小网格,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配置网格点,形成综合协调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二)建立规范化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进入群防群治队伍的人员存在个人能力参差不齐、对群防群治概念不清等问题,所以建立规范化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要做到人员的规范化。人员的规范化应从准入的规范化、培训的规范化、管理的规范化三个方面展开。应对参与群防群治的居民进行简单的审核,不应设立严格的标准及繁琐的登记过程以免打击居民的主动性,对愿意参与群防群治的居民进行登记了解,选择积极主动的可靠的居民担任,做到规范化。培训的规范化是指从内容和次数上进行规范,从了解角度进行宣传。管理的规范化要与职责的规范化与流程的规范化结合起来,对人员的具体职责与流程进行规范,侧重于信息点对点的向上传递以及对群防群治人员的慰问与精神鼓励,形成良性互动。
建立规范化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要做到职能的规范化。为更好地提升居民安全感,增进基层社区治理效能,各社区将群防群治机制的流程与任务进行明确,做到规范化。群防群治机制中各主体的职能之间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补充,不交叉重叠。政府应将相关职能用法律或文件的形式确定下来,做到职能明晰界定,在此基础上对群防群治工作机制相关机构与人员编制从性质、规模等方面规范化。
建立规范化的群防群治工作机制要做到流程的规范化。明确流程,做到信息要上报,问题要解决,规范建立统一台账、及时反馈解决问题的进度,进行回访。
(三)构建基层信息沟通传递、协调互助的服务平台
群防群治机制虽然信息来源广泛,但存在反馈机制单一的问题,往往是信息安全员进行点对点的反馈,例如志愿者联系街道工作人员;存在信息分散的问题,不同人员发现问题反馈,可能其他人员并不知情,容易造成重复反馈的资源浪费;逐级反馈时间较长,容易延误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目前虽然存在服务平台,但大多是官方使用的工作平台,所以应当构建基层信息沟通传递、协调互助的服务平台。
构建基层信息沟通传递、协调互助的服务平台需要技术支持。街道利用现有的技术支持团队为基层社区解决使用中遇到的困难,定期对平台进行维护,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构建基层信息沟通传递、协调互助的服务平台需要培养社区居民良好的使用习惯。在社区内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宣传所设计服务平台的应用软件或平台,对使用方法和目的进行详细讲解。同时通过社区少部分人员带头使用带动大部分居民使用,扩大社区内的平台使用范围。
构建基层信息沟通传递、协调互助的服务平台需要街道与社区工作人员监督居民合理使用这一平台。规范平台准入,设置平台准入门槛作为社区内部使用,登录账号进行资格认定。设置后台监管人员,对重要信息进行筛查上报。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居民合理使用。
(四)通过多种手段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群防群治
目前我国城市居民的社区参与状况总体上无法适应社区建设的客观需要。在群防群治中存在人员偏大龄化、部分人员职位重叠等问题。要加大宣传,鼓励不同年龄段的居民参与力所能及的群防群治;通过慰问、精神鼓励、颁发奖品与奖章等多种激励手段,鼓励居民积极参与;通过社区集体活动,团结居民增强向心力;进一步发展壮大自治组织,鼓励居民进行群防群治,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和谐社区。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大疫情公众风险感知的动态监测与干预机制研究科研”(课题编码:21CGL045);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群防群治如何提升居民安全感——社会信任的调节效应”(项目编号:202308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