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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帝内经》中“阴阳”理论与唯物辩证法中“矛盾”理论的比较

2024-05-25徐榕浩楚洪波

中医药通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唯物辩证法普遍性内经

徐榕浩 楚洪波

唯物辩证法经过长期的研究和发展,其主体内容被概括出了三大规律,即对立统一、质变与量变、否定之否定。其中对立统一即为矛盾,被广泛运用于解释世界的一切变化。《黄帝内经》(下文简称为《内经》)中的阴阳则是事物或现象之间或内部相互对立的两个方面的基本属性,是认识世界的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它的基本内容被历代医家总结为对立制约、互根互用、消长平衡、交感互藏、相互转化几个部分。其中对立制约与互根互用被结合起来,成了阴阳的“对立统一”理论,也可以被看作阴阳之间的矛盾,被运用于解释自然、社会政治及道德伦理。两个“矛盾”常被模糊等同或是混淆,少有将阴阳之矛盾与唯物辩证法之矛盾细节上的异同进行仔细对比者。虽然部分学者曾对阴阳与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论进行过比较研究,但只有部分研究内容达成了共识,其结论尚不统一,仍然有可补充及商榷之处。为此,笔者从极少被探讨的几个方面(即同一性与斗争性、普遍性、结果与归宿三个方面)出发,对《内经》中阴阳的矛盾(下文简称为“阴阳”)和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下文简称为“矛盾”)进行比较,探讨两个“矛盾”的相关性与差异性。

1 “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与“阴阳”的互根互用、对立制约

1.1 同一性与互根互用同一性与斗争性是唯物辩证法“矛盾”中最重要的部分,是矛盾的基本哲学范畴。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是指矛盾着的对立面之间的内在的、有机的、不可分割的联系,体现着对立面相互吸引、相互结合的趋势[1]230。其同一性使矛盾两方面联系与运动有了前提条件,远离了“形而上学”的束缚。矛盾的同一性不是简单地将矛盾的两方面随意丢进一个统一关系中,而是包含了丰富的内涵,包括双方互相依存、一方的存在和发展必须依靠另一方的存在、双方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在一定条件下会向自身的对立面发展。而《内经》中阴阳的互根互用则体现了阴阳双方互为根本、互以为用的思想。《内经》中有“孤阴不生,孤阳不长”的说法,表明《内经》中阴阳同样是相伴存在的,没有单纯的阴与阳。王冰在《次注黄帝内经素问》中以“无阴则阳无以生,无阳则阴无以化”作了进一步解释。《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阴在内,阳之守也;阳在外,阴之使也”阐述了阴阳双方的发展依赖着其对立面。矛盾两方面相互包含渗透、相互转化的特性在《内经》中也同样有“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与“重阳必阴,重阴必阳”的内容来描述,并据此在临床实践中出现了“阳中求阴”“阴中求阳”的治疗方法。综上所述,“阴阳”互根互用所表述的同一性与“矛盾”同一性的丰富内涵几乎做到了一一对应,因此可以认为二者在同一性上有着同样的认识。

1.2 斗争性与对立制约矛盾的对立或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即互相反对、互相限制、互相否定的属性,体现着矛盾双方相互分离的趋势[1]232。这种趋势无时无刻不存在于事物之间与事物内部。与同一性一样,“矛盾”的斗争性也存在着丰富的内涵。简单可概括为,事物之间有着激烈的暴力的对抗性斗争与缓和的非暴力的非对抗性斗争,事物内部亦是有着激变性及剧烈变化的对抗性斗争和“相互协调”“自我批评”式的非对抗矛盾。每当斗争到最后便会推动本矛盾向着下一个矛盾转变。“阴阳”关于斗争性的论述多表现在其对立制约的内容中。如《素问·阴阳应象大论》谓“阴胜则阳病,阳胜则阴病”为“制约太过”,“阳虚则阴盛”“阴虚则阳亢”是“制约不及”,从而形成了阴阳失调的病机变化[2];又如《素问·六微旨大论》言“变化之相薄,成败之所由”,说明事物内部包含着肯定和否定,即化与变这两种因素在相互斗争着[3]。《内经》通过对“阴阳”斗争性(即阴阳的对立制约)的深刻认识,创新性地在临床实践中利用了这一规律,以矛盾某一方的对立面来制约其本身,使其回归平衡状态,并在《素问·至真要大论》中提出“寒者热之,热者寒之”等观点,充分说明《内经》对阴阳间的斗争性有着一定的认识。

相比于“阴阳”对同一性的准确认识,笔者认为其对斗争性丰富内容的认识是相对不足的。《内经》中把”阴平阳秘“看作理想的状态,并且多次强调阴阳的平衡才是阴阳正确的关系,这就让其对斗争性的观点看似走向了“形而上学”的方向。《内经》的总体思想中也确实更加强调同一而有些忽略斗争。众所周知,“矛盾”对立面的统一(一致、同一、均势)是有条件的、暂时易逝的,而相对的、相互排斥的对立面的斗争则是绝对的[4]。这就不得不让人在比较中认为《内经》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意识到矛盾不能调和,斗争普遍存在,另一方面有时又主张取消矛盾,反对斗争[5],这种观点有部分是正确的,但通过对《内经》进一步的认识,便能得知阴阳无论如何的平衡都没有哪怕一点静止的内在因素。《内经》所说的平衡就好比两个势均力敌的力士掰手腕,虽然表面上有着纹丝不动、看似静止的表象,但其斗争的本质却是客观存在的。虽然《内经》并没有反对斗争,但其反对所有对抗性斗争是事实。“阴阳”容不下激变与矛盾双方的整体转变。“阴阳”中并没有真正的对抗性斗争,即使有也是异常的病理状态,需要及时矫正。

通过比较,可以得知《内经》“阴阳”对同一性的认识与“矛盾”对同一性的认识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但前者在斗争性上并不能涵括后者的丰富内涵。“阴阳”对斗争性认识的不足将使阴阳作为矛盾的归宿走上与唯物辩证法中的矛盾完全不同的道路。

2 “矛盾”与“阴阳”存在的普遍性

在“矛盾”理论中普遍性是非常重要的部分,其是唯物辩证理论中每个矛盾能够相互联系,相互变化、发展的理论基础。《内经》对阴阳学说的阐述中也多次涉及阴阳这对矛盾普遍存在于万物,在自然世界中无处不在,无时不在。两者的普遍性是否一致主要需看两个方面。其一,“阴阳”是否如“矛盾”那样存在于事物的全部阶段;其二,“阴阳”普遍性的范畴是否能够如“矛盾”一样普遍,这也是存争议最大的部分。

“矛盾的普遍性,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6]。这是《毛泽东选集》中对矛盾普遍性的高度概括,说明了这种事物处在同一个系统中相互依存、相互统一又相互斗争、相互排斥的趋势存在于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思维领域的各个角落,甚至运动与运动趋势中。“位移之所以能够实现,也只是因为物体在同一瞬间既在一个地方又在另一个地方,既在同一个地方又不在同一个地方。这种矛盾的连续产生和同时解决正好就是运动。”[7]即使是各种复杂矛盾发生着复杂变化时也绝对没有一瞬间、一刹那的时间是处于无矛盾状态的。这种时时刻刻统一、时时刻刻斗争的存在形式也是事物不断发展、不断变化的动力源泉。

《内经》中也是如此。首先,《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提到“阴阳者,天地之道也,万物之纲纪,变化之父母,生杀之本始”和《素问·生气通天论》中提到“阴阳者,万物之能始也”,据此可以看出《内经》中明确地认为“阴阳”主宰着万物,是一种规律,是变化的来源,是诞生与消亡的根本。这符合了“矛盾”是发展动力源泉的观点和存在于事物全部阶段的观点。此外,中国古代哲学对“道”的理解都有着“道”无处不在的理念,《内经》中把“阴阳”看作是天地间的道也可以证明《内经》认为“阴阳”的存在是具有普遍性的。

其次,《灵枢·阴阳离合论》中还提到“阴阳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万之大不可胜数”,这就使“阴阳”的范畴从“天地”“万物”“生杀”的抽象内 容走向了“一”“二”“三”“十”“百”“千”“万”这样的具体内容,最后演化到不可胜数。如此,便与“天地”与“万物”相对应,确保了其在自然界万物中存在的“普遍性”。至此,“阴阳”在自然界中存在的普遍性有了充分的佐证。

然而,亦有观点认为,阴阳学说离其更进一步还差在它没有唯物史观作为指导和缺乏对意识与物质的正确认识,导致了《素问·阴阳应象大论》中提出:“阴阳者,血气之男女也;左右者,阴阳之道路也,水火者,阴阳之征兆也。”这就把阴阳这对矛盾所概括的内容作了近似明确的划定,给阴阳这对矛盾套上了“具体”的枷锁,故而在阴阳理论概括事物的规律就有了“有形”的限制:凡为表露于外的、热的、实的、开放的、无形的、急速的属于阳性特征;凡为收藏于内的、虚的、晦暗的、屈缩的、有形的、平静的、迟缓的属于阴性特征。这使得“阴阳”在离开自然界后用于概括社会、思想、文化、历史等抽象的运动趋势产生了局限性,故有“阴阳属性归类所依据的是主观直觉所得材料,本身带有或然性,未必能恰如其分地真正代表事物运动状态的特性。阴阳属性作为运动形式的表述是粗略地。因而牵强附会、发生误差的事屡见不鲜”之说[8]。例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与发展不均衡不充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无产阶级于资产阶级”等这些在唯物辩证法中经典的矛盾都因为几乎脱离具体的自然表象而无法用阴阳的矛盾体系来概括。总结这类观点就是“阴阳范畴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范畴有着本质的区别,矛盾范畴对于各对立面的性质除了指出它们是对立统一外,不加任何具体限定,而阴阳却包含着一定的具体内容,对对立双方的性质作了某种限定和概括,因此,阴阳仅是矛盾中的一类,是矛盾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5]。

对于这样的观点也有人以“阴阳并不类似电学中的阴阳那样‘是矛盾的一种具体表现形式’,即物理学上的特定矛盾,而是泛指客观世界一切对立(即矛盾)而言”[9]的论点来反驳。此观点把阴阳不看作一种具体矛盾,从而来泛指一切客观事物,包括非自然的领域与现象的产生、发展和消亡。其将阴阳完全抽象化,只来概括事物两方面,这种方法虽说可以“解决”阴阳理论上的局限,但却使得阴阳失去了其丰富的内涵,任何的两点论都可以套用这种方法来与唯物辩证法保持一致。显然这是缺少说服力的。

笔者认为阴阳存在的局限是可以克服的。《内经》中把人与自然看作一个整体,是“天人合一”的思想,这种观念贯穿于《内经》的各个方面。其既有“合于阴阳,调于四时”顺应自然的方面,又有“子午流注”“因时制宜”等利用自然规律指导临床实践的理论。可见,“阴阳”理论的运用在人体和自然界是统一的。在唯物辩证法观念中,人类社会属于自然界,这个社会的范畴包含了阶级、文化与历史。虽然《内经》中“阴阳”对自然界的解释范畴直接运用到某些方面比较牵强,但《内经》认为人与自然与社会是一个整体,阴阳对人体本身的解释概括就可以推演到那些不那么“自然”的领域中去。人体中的阳气(肾阳)起着推动气血与各项生理功能、主宰生长与发育、巩固自身抵御外邪的作用;阴气则有着营养全身、调和制约的功能。生命活动产生的浊以及与阳化生的卫气所对立的外来病邪也都属阴的范畴。由此就可以将抽象矛盾的两个对立面中新事物、历史前方的、先进的、推动历史进程的、自身的、激进的、发展的概括为“阳”,将旧事物、落后的、历史后方的、阻碍历史进程的、保守的、外部的、循环制约的定义成“阴”。用这样的方法来看待一些“阴阳”理论之前存在局限的问题,就有克服其局限的可能。例如,“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有在历史前方的和新事物的属性,故可划分为“阳”的部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有阻碍历史进程的因素,故可划分为“阴”的部分。生产力有着发展的内容,属阳;生产关系有着调控制约的内容,属阴……如此也给分析社会各个方面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亦给解决一些社会问题提供了新的灵感。

总之,一些观点在两者的普遍性比较时,发现了“阴阳”无法概括的范畴,认为“阴阳”出现了朴素唯物主义的局限。而笔者尝试略微延展了《内经》的思想,通过“阴阳”理论中人体-自然-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观念来“以小看大”,用阴阳解释人体的方法解释了传统方式解释不了的内容。这样,两者在普遍性的两个方面(普遍的范畴与全部的阶段)就都达成了一致,进而“阴阳”的普遍性与“矛盾”的普遍性达成了一致。

3 “矛盾”与“阴阳”两者的结果与归宿

灭亡是一切事物发展的终点,但不会归于“寂灭”,这是唯物辩证法中对事物的认识。这种认识来源于其对“矛盾”最终归宿的观点,“矛盾”认为双方力量处在此消彼长的不断变化中,一旦矛盾双方的力量对比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便引起双方地位的相互转化,于是新矛盾取代旧矛盾,新事物取代旧事物[1]235。可见,唯物辩证法理论中不存在永恒的事物,任何事物都会被新的事物所替代,矛盾的一方发生巨大变化后就不是原来的那个统一体了,而是以“扬弃”的方式成为新的统一体。

与“矛盾”不同,从《内经》对“阴阳”的理解来看,阴阳作为一个整体只有两种结局。其一,外在表现为平衡斗争的状态永无止境地进行下去。其二,在阴阳某一方的剧烈变动后失去平衡,统一体彻底崩解,即所谓“阴阳离合,精气乃绝”。举例而言,《内经》认为人体的阴阳离散后其统一关系消失,人的生命就此终结,这个对立统一的矛盾就彻底消失了。而唯物辩证法的矛盾论却认为矛盾运动一旦停止,生命也就结束,死亡随之而来,但即使有机体生命结束,也不是矛盾运动的终止,因为同化和异化的矛盾运动虽然停止了,而物理与化学的矛盾运动仍继续进行。《内经》中并没有如此新矛盾会替代旧矛盾的观念,而是在解释人体时,表现为矛盾的彻底消失,其在解释自然与社会事物时,表现为永远平衡的斗争。唯物辩证法的矛盾最终都是要被“解决”的(永恒的矛盾也会在各个阶段得到阶段的解决),而“阴阳”最终不是僵持就是消失。诚然,《内经》中也有疾病传变的概念,但这也并不能理解为新矛盾替代旧矛盾。这并没有一个替代的过程,只是引入了新的因素让矛盾内部各方面的矛盾变得更加复杂,只是一种“由此传彼”而非“此消为彼”。两者在归宿上出现如此的不同,主要原因就是上文所说阴阳学说对斗争性的认识较为单一,不承认剧烈斗争会产生正面变化。“阴阳”在理解事物整体动态发展上出现了“力不能及”的方面。

4 总结

综上,本文通过对“阴阳”的普遍性与“矛盾”的普遍性进行了比较,探讨了两者所涵盖事物范畴的关系;通过对比二者对同一性与斗争性的认识程度,分析了二者对“对立统一”的理解;通过对其归宿与结局的对照,探寻了两者对事物发展的判断。据此可见,阴阳的矛盾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在以上三个方面都呈现出了部分的高度相同,但却依然不能说“唯物辩证法的矛盾学说及规律可以用中国传统阴阳论加以诠释和表达”[10]。基于上述比较,笔者将《内经》的思想稍做了延伸,扩充了“阴阳”的普遍性;提出在涵盖范畴与对“同一性”的认识上二者有着高度相同的认识,在斗争性认识上“阴阳”有所欠缺,且基于此使二者的归宿产生了分歧等还有待完善的观点;同时也提及了一些学界之前的观点,并且对其表达了赞同或是持保留意见。

通过比较分析可知,虽然阴阳的矛盾蕴含了明确的朴素唯物主义与自发的辩证思想,达到了一定的哲学高度,但其与唯物辩证法的矛盾相比存在的最大缺陷并不是朴素唯物主义的局限,而是其对斗争性认识的不足所导致的,故其无法准确把握事物整体的动态发展。阴阳的这种局限使其无法领会新旧事物不断发展与社会历史内在更迭的精髓。其在解释自然变化时陷入了“循环论”与无限的“平衡斗争”中,因此在面对社会历史、人文伦理时,虽然可以描述其中的矛盾双方,却不能解释其中的变化。

《内经》中的阴阳学说主要用于传统医学的理论与实践,在此范围内阴阳对世界的理解已经可以应对,但要使阴阳理论能够在哲学上发挥更大的指导性作用,就需要继续发展它的理论来克服自身的局限。在历史上,《内经》之后少有典籍再对阴阳学说作出更进一步的阐述。新时代的背景下,应当充分发掘中国传统哲学的潜力,在充分认识传统哲学、了解传统哲学的优势与局限的基础上,对传统哲学作出新的认识与新的理解,使其有更加宽广的适用领域和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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