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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元宇宙虚拟商品研究

2024-05-24潘婵娟

商展经济 2024年7期
关键词:宇宙现实消费

潘婵娟

(南京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江苏南京 210000)

马克思认为,商品“充满形而上学的微妙和神学的怪诞”[1]。虽然这处论断旨在揭示商品拜物教的秘密,但在后工业时代的语境下,虚拟商品反倒更接近这种“可感觉而又超感觉的物”[2]。吴洪和彭惠(2010)认为虚拟商品是“商品世界的新成员”[3],通过与现实商品、信息商品的比较,将其理解为“一类独立的商品”。技术的飞跃及人们对极致线上生活场景的追求,促成了“元宇宙”概念的爆红,也进一步开拓了虚拟商品的讨论面向,虚拟商品作为元宇宙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待开掘的学术富矿。陈永伟、程华(2022)将元宇宙经济与现实经济进行比较,提出元宇宙中市场需求的基础是虚拟商品的使用价值和稀缺性[4]。目前,元宇宙尚未引起全民热潮,较难获取成熟的元宇宙经济体模型,因此学者对元宇宙经济的研究比较零散,多数是从经济学、社会学角度研究元宇宙与现实产业的结合,对虚拟商品本身缺少深入分析。

虚拟商品的内容构想、开发制作是一种数字劳动,劳动必然创造价值,虚拟商品作为元宇宙市场中重要的交易对象,把握其价值和特性,能够为元宇宙经济市场的构建提供行动指南。因此,本文基于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重点,对元宇宙中虚拟商品的现实价值进行分析。

1 概念与理论的阐明

1.1 元宇宙虚拟商品

“元宇宙”概念出自美国作家尼尔·斯蒂芬森(Neal Stephenson)1992年出版的科幻小说《雪崩》。在小说中,作者构建“脱胎于现实世界,又与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三维空间,这是对元宇宙最经典,也是最原始的理解和想象。目前,学界对理想形态元宇宙的定义各成一派。例如,陈刚和董浩宇认为,元宇宙是“与现实世界映射与交互的虚拟世界,具备新型社会体系的数字生活空间”[5];清华大学新媒体研究中心则强调了科技手段的重要性,认为“元宇宙基于扩展现实技术提供沉浸式体验,依靠数字孪生技术生成现实世界的镜像,通过区块链技术搭建经济体系。”[6]本文综合学者的定义,拟将理想形态的元宇宙定义为在虚拟现实技术、数字孪生技术等新技术的支撑下构建起来的、具备社会镜像性、拥有新型社会结构和经济体系、并放宽个人交易领域、允许用户自主创新的完全虚拟或虚实相融的社会生活空间。

对于虚拟商品,主流说法有三类:第一,虚拟商品是对现实产品的“模拟”;第二,是网络游戏、数字信息产品与服务等网络内容;第三,指并不存在但能够满足消费者某种需求的概念性产品[7]。综上,本文将元宇宙虚拟商品定义为在完全虚拟或虚实相融的元宇宙社会空间中,用于交换以满足消费者某种需求的、个体可自由创造和交易的、具有社会镜像性的劳动产品。

1.2 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起于亚当·斯密,成于马克思。马克思在整理前人理论成果和重新解释劳动价值论时系统论述了商品二重性。其中,使用价值是产品本身质的差异,也是价值的源泉;交换价值是抽象概念,指某一商品的使用价值能同其他商品的使用价值或货币相交换的属性。随着价值创造从根源于传统物质劳动转向来源于智力、发明和创造性劳动,交换价值的衡量功能逐渐凸显。亚里士多德最早指出“两种感觉上不同的物如果没有价值上的等同性就不能发生交换”[8],马克思在此基础上补充为交换价值是排除掉具体劳动的质的差异性,将所有具体劳动视作一种无差别的形式,并将所有具体劳动时间视作无差别的一般劳动时间,使商品具备可交换性。

20世纪60年代,法国社会学家让·鲍德里亚对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进行了补充,提出商品除了使用和交换价值外,还具有符号价值。符号价值是消费者对商品的物质用途以外的文化意味、心情、美感、情调气氛、名誉和身份地位等意义的追求[9],它的提出源于对新消费文化的观察。新消费文化主宰下的消费社会,消费的不再是产品本身,而是物作为商品在社会上流通过程中产生的符号意义。

如今,元宇宙经济造就了新生产方式和产业模式,本文将重返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洞见,结合元宇宙特性、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以及让鲍德里亚的符号消费理论,从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符号价值三个方面对元宇宙虚拟商品展开价值分析,进一步验证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的阐释力。

2 元宇宙虚拟商品消费逻辑与现状阐述

在经济学中,马克思关于消费理论的阐述至今仍在世界上延续着深刻阐释与发展,马克思认为,达到消费目的是社会再生产的终点,同时是启发新一轮生产的起点,“生产”与“消费”作为市场经济运作的核心,人类在两者之间的循环往复本质上离不开“价值”满足“需求”、“需求”开发“价值”的循环往复。将社会再生产视作一条环形“跑道”,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分别占据了“跑道”上的四个节点。市场经济中的消费需求是生产的动力和灵感来源,指引生产以不同的商品价值投入不同的细分市场,这是“需求”开发“价值”的时刻,是一轮生产的开始、一轮消费的结束,也是新需求诞生并催生商品新价值的过程;而市场经济中的商品价值是消费的对象和前提条件,是商品满足消费者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必须属性,这是“价值”满足“需求”的过程,是一轮生产的结束、一轮消费的开始,也是通过对商品的“赋魂”机制提高品牌或产品吸引力,以符合消费者在商品或服务的实用性、功能、质量、品牌、价格等方面的评估标准为目的展开的一次商业尝试。由此可见,市场经济中对商品价值的厘清极其关键,而元宇宙虚拟商品的商品价值与其特性有密切联系,其主要特性可概括为以下两点:第一,商品本身特性:其一,不具备物质性,但具备“物的有用性”;其二,由现实商品孪生而来,但多于现实商品;其三,基于个性化需求的定制化产品。第二,商品交易特性:其一,虚拟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分布的“去中心化”;其二,商品交易流程的“去中心化”。

对虚拟商品的行业开发是消费转型的表征。中国经营的虚拟商品及服务主要包括游戏、文娱、通信及生活服务,在人们尚未开掘元宇宙巨大的消费市场之前,互联网时代已经拥有了虚拟商品的四大发展前景:第一,个性化、定制化市场的深化;第二,开源消费、文化消费的兴起;第三,虚实相融、跨界合作的营销新方式;第四,移动支付与商品交易数字化的消费偏向。线上泛娱乐行业的虚拟商品呈现出快速增长趋势,成为一种大众化的新型消费模式。以游戏市场为例,2022年国内虚拟物品游戏交易规模达到611.5亿元,并作为人们日常支出项目呈现出持续增长态势。元宇宙中的虚拟商品种类繁多,包括虚拟地产、虚拟角色、虚拟服装、数字藏品等,随着人们对消费渠道、购物观念、商品模式看法的扭转,数字货币从传统消费场所释放出来,实现了数字货币使用对象、使用范围的扩大,消费场景逐渐转移至虚拟空间。2022年,中国共有22个主要行业、73个行业的企业加入元宇宙营销,行业集中度较高,主要集中于Top10行业,占比达55.1%,媒体、网络服务、交通、移动软件相关行业较为突出,且主要营销方向集中于数字馆藏、虚拟空间、数字人物三方面。其中,虚拟空间作为主攻方向,主要指企业在虚拟空间开展的虚拟空间开发,如虚拟橱窗、虚拟时装周、虚拟购物商城、虚拟音乐会等。不同行业元宇宙营销的侧重点不同,腾讯、科大讯飞、百度、可口可乐、哔哩哔哩等品牌侧重推出NFT数字藏品,而中国移动、一汽大众、天猫、现代汽车等公司侧重科技赋能虚拟空间中的产品价值。但各品牌对虚拟空间的开发运用远不如数字藏品相关营销策略有效,与中国元宇宙技术的完成度有紧密联系。因此,尽管元宇宙虚拟商品已广泛应用于泛娱乐化的行业线上营销,虚拟商品的发展进程也是缓慢的。

3 元宇宙虚拟商品价值分析

3.1 使用价值:“物的有用性”

使用价值,即“物的有用性”,元宇宙虚拟商品的使用价值主要体现在对消费者与现实经济的“有用性”。元宇宙虚拟商品的覆盖范围广泛,从虚拟社会生活用品到现实社会虚拟用品,现实社会提供不出的产品服务将在元宇宙中实现批量生产,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样化、精细化的产品与服务。

元宇宙虚拟商品对现实经济的有用性表现在为现实世界商品的畅销增添品牌影响力。选取元宇宙中的独特例子——虚拟人作为分析对象,虚拟人是利用图形渲染、动作捕捉、深度学习等计算机技术构建的虚拟形象,是数字劳动的产物,根据马克思对商品概念的阐述可知,虚拟人属于商品范畴。中研普华发布的《2022—2027年中国元宇宙行业发展深度调研与未来趋势预测报告》表明,虚拟人是元宇宙的一部分,已经开始应用于现实社会的商业宣传中,如虚拟数字人阿喜与纪梵希、钟薛高、雅迪等品牌合作,花西子制作属于自己的品牌虚拟形象,Prada启用虚拟形象candy为香水打广告等。目前,已有许多企业通过企业合作、联名等形式实现虚拟人的现实应用,积累虚拟人资产。

3.2 交换价值:抽象社会结构与“去中心化”交易

“商品交换成为统摄社会生活领域的一切力量。”[10]交换价值和抽象劳动构成的抽象社会结构是统治人的存在,能够规范人的一切行为和个性[11]。在资本主义社会,抽象劳动和交换价值支配商品社会结构体系的构建,所有的人、事物、社会关系在商品社会的运行中慢慢被归结为不具备“质”的差异的抽象存在,形式取代内容、抽象取代具体,抽象的经济运行结构框架应运产生。同样,虚拟经济体系是依据现实社会的制度、结构、体系孪生出来的,由此虚拟商品市场可以依据理想化的、明确的方向进行搭建,也使消费者在规范化、理性化的虚拟社会结构中生活,规避了重新搭建虚拟商品社会时无规律可循的困境。

同时,元宇宙中,用户拥有自主创新权利,可以对自己的任意作品赋予独一无二的数字权益凭证,并通过交换实现增值和变现。基于区块链技术,“去中心化”的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换更为常见,跳过了交换的中介环节,这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交换极有可能通过虚拟货币与现实货币的转换创造巨大的经济效益。

3.3 符号价值:虚拟商品的个性化、等级化、社会化

根据对新消费文化的观察,让·鲍德里亚认为,不同的物除了功能特性不同外,还具有不同的“个性”,对不同个性的消费者产生的吸引力有强有弱,由此商品市场呈现细分趋势,针对不同消费者进行个性化设计。符号价值指某商品能够赋予消费者的社会地位、权力及其他一些能够改变消费者所处社会关系的因素,意味着消费者的消费重心从使用价值向商品的符号象征性意义转变,商品等级化分层加强。陈云松、郭未(2022)认为,元宇宙相当于一个平行于现实世界的虚拟世界,它的本质是构建“以人为本”的社会形态,人及现实社会的结构必然嵌套其中,因此元宇宙必然是对现实社会的映射[12]。因此,现实世界的阶级性和个性化、等级化的消费文化都将在元宇宙虚拟社会中再现,被解构进元宇宙虚拟商品中。

如果说当代社会进入了消费符号化时代,那么元宇宙就是典型的符号王国。虚拟商品以非实体存在于虚拟社会中,人们购买虚拟房产、虚拟人际关系、虚拟古董等,更多是为了提高虚拟身份的社会地位和满足自身消费欲望,将对理想生活的寄托或对现实生活的不满转移到对“第二人生”重建过程中。例如,在虚拟社会购买别墅、跑车、昂贵奢侈品、大牌服装首饰,购买房地产、豪华装修等,不仅是为了使用,还是作为一种象征着身份地位的符号,用以提升消费者在虚拟社会中的地位和购物体验。

4 基于劳动价值论的元宇宙虚拟商品市场开发导向

2021年前后,国内外知名企业积极进军元宇宙领域。Facebook更名为Meta,沃尔玛推出虚拟货币及一系列虚拟商品,Gucci发布数字虚拟运动鞋……看得见摸不着的元宇宙虚拟商品正渗透进人类的生活。本文基于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符号价值为元宇宙虚拟商品市场的开发提供建议。

4.1 依据使用价值:着眼消费者具体需求、发掘变“现”潜力

使用价值是一切价值产生的源泉,也是交换价值的无差别具体实例,真正创造价值的交换价值仍要达成体现商品“有用性”的目的,因此,元宇宙虚拟商品的开发与创新依旧需要立足“有用性”。通过对使用价值的开发,元宇宙虚拟商品经济主要有以下两条发展道路:

第一,着眼“物的有用性”,满足个人具体需求。进军元宇宙的企业和个人应当持续关注消费者需求,着眼实用性、娱乐性、观赏性进行虚拟产品开发,如沃尔玛于2021年率先申请了虚拟生活商品的商标,包括家居装饰、玩具、体育用品、个人护理产品等,率先扩展了市场。

第二,着眼虚拟商品对现实经济的有用性,推动线上与线下的联动。商家可尝试虚拟商品与现实世界的虚化合作。例如,2022年淘宝成立618元宇宙虚拟购物会场,用户浏览并购买虚拟场景的商品即可获得现实送货上门服务。元宇宙虚拟商品的特性决定了其相对较低的复制成本和试用成本,创意开发的特权从掌握在设计师手中变成掌握在每一个虚拟社会中用户的手中,元宇宙开始为现实商业提供生产样本。以服装产业为例,企业既可以探寻元宇宙中的用户发展为固定设计师,购买其虚拟服装设计样板的版权,进行线下实体生产,也可以“广撒网式”搜寻优秀样本。

4.2 依据交换价值:搬运与再创现实世界商品经济

交换价值所构建的抽象社会结构体系恰好为元宇宙虚拟商品的发展与布局提供了框架体系,且赋能虚拟商品市场,为用户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提供平台。元宇宙虚拟经济体系的开发主要体现为建立于新技术之上、对现实商品经济体系进行搬运,同时在现有框架基础上进行结构调整与创新发展。这种搬运与再创过程可分为对现实物品的搬运和创新,以及对现实经济体系的搬运和再发展。

元宇宙作为数据世界的编码,用户可以依据虚拟社会的规则创造任意数量的新虚拟空间,也能上传原创产品或通过敲代码创造虚拟“生活用品”进行交换。对个人来说,加入元宇宙数字藏品的开发和交换行列中是很好的获利方式,主要有两种方式:其一,在虚拟社会中技术录入自己在现实世界创作的产品,再通过交换实现价值,如具有观赏性的画作可赋予其独一无二的编码,作为元宇宙数字藏品出售至元宇宙虚拟空间;其二,利用开源代码自主创造新的虚拟产品,用户可凭借自身专业知识熟练运用算法等技能,结合自身实践经验和创意构想,自行敲代码开发虚拟产品,如设计虚拟社会中的虚拟房屋、虚拟家具、虚拟宠物、虚拟古董等。但以上两种获利方式都具备一定的知识要求和操作门槛。

4.3 依据符号价值:迎合个性化心理、塑造社会化形象

元宇宙说到底是在对现实社会“复制”的基础上运行的。一方面,元宇宙虚拟社会复制了现实世界中资本主义的符号消费;另一方面,元宇宙中的生产关系——身份和价值,也会“溢出”到现实世界中。现实世界商品的等级结构和价格分布会作为基本经济框架被复制进元宇宙虚拟社会中,如法拉利、别墅、公司被视为高阶层、金钱、地位的符号象征,带给人们暂时摆脱现实社会、沉浸式体验“第二人生”的机会。同时,由于现实世界与元宇宙虚实相融的特点,消费者在虚拟社会的身份和资产会“溢出”到现实世界中,在一定条件下给人们的现实生活带来转变。

因此,产品开发者应尽可能多地迎合不同用户渴望的、理想的社会形象,只有深刻把握不同用户形象和社会心理,才能按需开发,使虚拟商品迎合用户心理。例如,设计外观拉风的跑车,赋予用户更高的瞩目度或社会地位象征物;设计虚拟家具,弥补用户现实世界中的装修遗憾;设计社会关系认证系统(如情侣关系认证、亲子关系认证等),将现实社会关系镜像“复制”到虚拟社会空间。

虚拟商品的内容构想、开发制作本质上是一种数字劳动,过程中必然创造了价值。去中心化的元宇宙“平行世界”中,虚拟商品和服务将更加细节,使用价值将同时在虚拟和现实社会充分显现。在元宇宙中,交换价值一方面,为虚拟社会的构建提供抽象框架与理论体系;另一方面,在虚拟商品的交换中表现得淋漓尽致。同时,现实世界的阶层、金钱、地位的符号象征被编织进元宇宙商品,虚拟商品的交易以消费商品的象征性价值为主。本文回归马克思主义劳动价值论的经典洞见,从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符号价值三个维度对元宇宙虚拟商品进行分析,描绘出元宇宙商品经济的雏形与轮廓。

目前,虚拟商品尚未有统一明确的定义,元宇宙也尚且处于开发阶段。本文参考众学者的观点,但由于成熟的、体系化的元宇宙样本的缺失,仍处于思辨阶段,缺乏对元宇宙虚拟商品实证上的深入考察,进一步拆解元宇宙虚拟商品的价值,还需要多学科背景专家学者的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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