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国杰对新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开创性贡献
2024-05-21杨宗元
杨宗元
习近平总书记2022 年5 月在中国人民大学视察时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这一论断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指明了方向。这一方向正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无数致力于创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学术大家,努力探索前行的方向。中国当代著名哲学家、教育家、伦理学家罗国杰教授作为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奠基人之一,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开拓者,对新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体系的创建和发展作出了杰出贡献。
一、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体系和理论体系
罗国杰教授在学术研究上最重要的特点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方法的信仰和坚持。他在伦理学教研室建立之初就带领同事一边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伦理道德的论述,一边编写资料汇编性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道德》,随后又编写了《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讲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学大纲》。这些教材和教学文献都是新中国的“第一部”,具有开创性意义,也具有引领的意义,为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下开展伦理学研究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伦理学原理是最能体现新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学科特色的学科性质,是构建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伦理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的基础性的学科方向,罗国杰教授在这方面的很多工作都是具有开创性和奠基性的,他对道德的本质、功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对象、基本问题等的探索在新中国伦理学史上都具有重要的创新意义,也引发了学界对这些重要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讨。他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理论体系进行了卓有成就的探索,积累了丰硕的成果。1977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以后,罗国杰教授承担了当时教育部下发的编写《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教材的任务,这部教材于1982 年出版。之后,罗国杰教授带领教研室的同事编写的适合普通高等学校使用的《伦理学教程》于1986 年出版,累计销售15 万余册。1989 年,随着社会政治、经济和道德生活的变化,罗国杰教授又组织编写了《伦理学》一书,作为伦理学教材在全国各大学广泛使用。罗国杰教授在这些教材中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观点和方法对于伦理学的研究起到重要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首先,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一门研究伦理道德及其发展规律的理论伦理学。关于伦理学的对象、任务、体系和特征等学科性质的基本问题,历来不同的伦理学理论有不同的理解和回答,在我国学界对这些问题也有不同的看法。罗国杰教授是新中国成立之后较早对这些问题进行系统思考的学者之一,他的思考又体现在他所主持编写的一系列教材之中,对伦理学研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他认为伦理学以道德现象为研究对象,并把马克思主义伦理学定义为“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考察和研究社会道德现象,揭示道德现象的起源、本质、发展、变化及其社会作用的规律性的科学”。[1](6)他把社会道德现象分为道德活动现象、道德意识现象和道德规范现象,为伦理学界定了独特的研究视角和研究领域。他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出发,把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视为伦理学的基本问题。这个问题既包含经济利益与道德的关系问题,也包含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经济利益与道德的关系问题“决定着如何解决道德的根源、道德的本质、道德的社会作用和发展规律的问题”,个人利益与社会整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决定着各种道德体系的原则和规范,也决定着各种道德活动的标准、方向和方法”[1](46),这正是罗国杰教授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理论依据。他对道德的功能与作用、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观以及道德需要、道德评价、道德境界、道德人格等伦理学问题的探索都具有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开创性。
罗国杰教授对伦理学学科性质的一系列基本观点与他对道德的本质、功能和作用等伦理学重要问题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在罗国杰教授看来,“道德就是人类现实生活中由经济关系所决定,以善恶评价为标准的,依靠内心信念、传统习惯和社会舆论来维系的一类社会现象”[1](75)。道德是由社会经济关系决定的,正确理解的利益是道德的基础。调节社会利益关系是道德最重要的功能,而道德评价是发挥道德作用的重要方式之一。罗国杰教授非常重视道德评价的问题,他系统论述了道德评价的过程和方式,明确提出道德评价之前首先需要明确道德责任,对道德责任的强调体现了罗国杰教授的马克思主义德性论的重要特点,也体现在他对动机与效果的辩证关系的论述上。罗国杰教授主张动机与效果辩证统一,既要注意动机也要注意效果,好动机是好的效果的前提,但也不能忽视效果的检验,“就最终的意义来说,只有能产生好效果的行为,才算有真正好的动机”[1](205)。道德评价有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两种方式。社会评价代表了一个社会的道德原则和规范的要求,是一种具有约束性的力量,自我评价要受社会评价的制约,但社会评价真正发生有效的作用,还必须得到道德主体的认同。道德评价实质上是对道德价值的评价,早在1982 年他就在《哲学研究》上发表了《试论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观》一文,阐述他关于价值以及道德价值的观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价值观不应该排斥和否认人们的个性、理想、爱好、兴趣的不同,而应该强调这一切都必须和社会主义的总的价值目标相联系,并使这一切的发展从属于总的价值目标”[1](158)。
其次,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一门研究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的规范伦理学。罗国杰教授认为,社会主义的道德体系是一个开放的体系,要在这个开放的体系中不断充实具有时代特点的新内容,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现实要求。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道德体系的框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其一,要有最高的理想,这是我们全民族的精神支柱,即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其二,规范上要有层次性,要对现实生活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和研究,提出层次不同、内容和要求也不同的思想道德体系,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其三,要有实践上的可操作性,针对市场经济的建立与发展给道德建设提出的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2](17)。
罗国杰教授对于当代中国重大伦理道德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的研究和关注不仅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同时对党和国家的思想道德建设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党中央颁布了一系列关于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文件,如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以及2001 年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这些文件的宣传研究甚至制定的过程中都可以见到罗国杰教授的思想闪光。比如,1996 年中共中央就《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讨论稿)》召开征求意见的座谈会,罗国杰教授对其予以了充分肯定,“特别是把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这必将对我国今后的道德建设产生重大的作用”,但他也诚恳地提出“希望能够在‘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的后面,加上‘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这样一个意思,以便使这一文件能够更完整、更全面地体现我们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方面的思想和要求”[3](199),他的意见得到了采纳,此后党和国家有关思想道德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文章中关于社会主义道德的表述均为“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有学者指出,“罗国杰先生所指引的学问之大道,即,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瞄准中国现代社会发展和文明转型中的那些至关重大、影响全局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4](35)。在罗国杰教授看来,这些“至关重大、影响全局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就是社会主义道德体系以及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问题,对这些问题,罗国杰教授是从治国安邦的高度来理解的,他在自己的研究中力求让伦理学理论为现实社会道德生活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服务,对伦理学人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
罗国杰教授认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将“为人民服务”规定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为人民服务”这一思想,反映了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的客观要求,是社会主义道德所有要求的集中体现,是贯穿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各道德领域的一根主线,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将“为人民服务”作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体现了道德建设的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的统一,有助于引导人们在道德境界上不断向上攀登。
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重要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关于集体主义原则的研究和阐述是他重要的学术贡献。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在集体利益与个人利益的关系上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认为集体利益同个人利益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集体主义说讲的“集体”,从根本上说,是能够代表全体成员利益的集体,因此,要不断地为纯洁和完善我们的集体而努力。罗国杰教授特别强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集体主义仍然是而且也应当是社会主义道德的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它对清除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正确处理和协调人际关系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除了集体主义道德原则外,罗国杰教授还提出,社会主义道德还有一些不同的、较低层次的原则,如人道主义原则、公正原则。罗国杰教授认为,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原则(又称“仁爱原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也是社会主义社会一个重要的道德要求,他对人道原则进行了深入的阐述,指出,“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献身”是这一道德原则的体现。人道主义原则要求:第一,重视人的权利和自由,个人的权利和自由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条件,只有公民的自由和权利得到保障,个人的生存、幸福才能有条件得以实现;第二,尊重人的价值和尊严;第三,关心人的物质福利和文化生活的满足;第四,重视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关怀。公正原则是政治学、社会学和伦理学研究的一个重要原则。罗国杰教授着重从伦理学角度对它进行了阐述。罗国杰教授认为,公正作为一种观念化的表现,主要指社会成员的权益或利益符合公认的既定的标准。他把公平分为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和分配公平四个方面,认为公正可分为经济的、政治的、法律的和道德的不同层面,认为永恒不变的公正是根本不存在的。在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罗国杰教授认为公平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把公平作为价值准则置于重要的地位,在发展经济、提高经济效率的同时,不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罗国杰教授对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以及这一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原则、基本要求、三大领域都有系统的论述,对与之相关的问题也有深入的学理探讨。
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关注与罗国杰教授以学术研究回应社会道德生活的导向是分不开的,对道德体系的研究既是伦理学的学术问题,更是现实的道德问题。罗国杰教授把对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研究看作社会道德建设的基础,认为它是一项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长期而艰巨的基础性工程,可见,他是从“治国安邦”的高度来认识建立道德体系的重要性的。
最后,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也是一门以道德行为及其教育修养为旨归的实践伦理学。作为马克思主义德性主义者,罗国杰教授始终认为伦理学的目的在于塑造美好的道德人格,道德修养与道德境界始终是罗国杰教授伦理学研究的重要主题之一。他认为道德修养的标准就是道德理想,是一定社会中一定阶级的理想人格,道德修养的目的就是不断地实现道德理想,培铸理想人格。情感、意志、信念在道德修养的过程中都具有重要的作用。道德修养是一个过程,人们不断地从一个阶段到另一个阶段,从一个高度到另一个高度,这些不同的阶段、高度就表现为不同的觉悟水平。罗国杰教授的道德修养与道德境界的观点,特别是他对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的道德境界的判断对我国思想道德建设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晚年,罗国杰教授将他自己的伦理思想概括为“新德性主义”,也就是“马克思主义的新德性论”,这一概括并不代表罗国杰教授改变了自己的学术观点,而是更加突出了他自己的学术观点的特色。他认为,伦理学是对人的道德品质和思想素质的塑造最为重要的学科,伦理学的功能,绝不在于使人们获得伦理学的知识,而在于它对形成、教育、塑造和升华人的道德人格的力量,他把伦理学看作“关于人的德性养成的理论和实践的学科”。他的这一界定与他数十年来在伦理学研究事业中注重道德实践的特点是一脉相承的,从他对道德理想、道德境界、道德修养,特别是对道德建设的重视,对他人、集体、国家、民族的道德责任的重视中得到了深刻的体现。
罗国杰教授富有开创性地、完整系统地建构了新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体系框架,对其中的重要的基础性的理论问题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给出自己的答案。正如罗国杰教授自己所强调的,他所坚持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是马克思主义新德性论,寻求用伦理学理论指导道德实践。为此,他在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和思想道德建设上花费了大量心血。罗国杰教授是坚持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典范。他的很多重要观点都是在辩证唯物主义方法论的指导下提出的,他的学术成就的取得也与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他对伦理学的基本问题的看法、对道德和利益的关系问题的论述以及在对待中国传统文化的问题上他所坚持辩证的、历史的观点等,都对伦理学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建设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中外伦理思想史学学科体系
罗国杰教授在伦理学研究中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原则。他立足于建构体现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中国伦理学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以中国传统伦理思想为重要思想来源,借鉴西方伦理思想发展的有益成分,关注应用伦理学以及新兴领域的发展。他始终将自己的学术研究立足于中国实际,立足于满足社会现实的需要,致力于让伦理学研究为党和国家的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他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学术特色和品格,注重德性养成,力求知行合一。他的研究方法、学科布局、现实关注、学术特色和品格都对伦理学人产生了重要的榜样和引领作用。
罗国杰教授作为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开拓者,他是从整个学科发展的角度来对学科的教学和科研进行布局的,他带领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的老师们对伦理学的各个分支领域进行了开拓性的探索,为各重要分支领域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中国传统伦理思想是中国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思想来源,罗国杰一直强调通过“更准确、更完整、更全面地概括我国伦理思想的规范、范畴及其特点,以期建构起富有民族特色的、能推动中华民族走向现代化、走向世界、走向未来的伦理学体系”[5](5)。因此,早在20 世纪80 年代初罗国杰教授就承担了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六五规划项目“中国伦理思想史”,带领一大批伦理学工作者研究中国古代伦理思想史,总结中国传统伦理思想资源,为建构具有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服务,为当代中国的思想道德建设服务。在立足现实道德生活的需要的过程中,罗国杰教授尤其注重利用中国传统文化的思想资源,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他指出,“弘扬中国古代优良道德传统,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有着重要的地位”,1993 年到1996 年,罗国杰教授主持大型丛书《中国传统道德》的编写。江泽民同志、李鹏同志为这套丛书题词,李岚清同志为丛书作序,丛书在海内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罗国杰教授想要构建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是有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体系。一方面,他将中国传统道德作为建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重要思想资源,他认为“了解和掌握中华民族千百年来伦理思想的成就和特点,弊端和缺陷、发展的连续性及其规律性,就是为建立中国特色的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理论打下坚实的基础。这就是我们学习和研究中国伦理思想史的意义所在”[5](36)。另一方面,他采用马克思主义的方法来研究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强调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包括剥削阶级的伦理思想加以客观公正的介绍,进行系统的、辩证的、深入的研究,给予历史的阶级的评价,进行批判地继承,同时采用比较的方法对中西的伦理思想、相关学科的思想进行比较,从而更准确、更深刻地把握中国传统道德和伦理思想的特点、本质和社会作用,在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研究和弘扬中华古代优秀道德传统方面都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罗国杰教授在关于中国古代道德传统的很多重要问题上都提出了独到的见解,对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研究对象、历史分期、主要问题、发展演变过程以及研究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方法论都有系统的阐述。他概括了中国传统道德的六个特点,即六个“重视”,分别为重视人伦关系、重视精神境界、重视人本主义精神、重视整体精神、重视道德修养、重视推己及人的道德思维方式。应该说,罗国杰教授的这些概括抓住了中国传统道德的关键问题和主要特点。
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伦理道德思想中占有独特的地位,罗国杰教授对儒家思想开展了更为深入的研究,他在《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与政治统治》一文中将儒家思想的核心内容概括为五个方面:仁爱思想、强调整体精神、提倡人伦价值、追求精神境界和理想人格、强调修养践履的重要。儒家强调政治统治的五个原则:利民、富民和教民、导民,德教为先,统治者要“以身作则”,以民为本,任人唯贤[5](393-412)。他对儒家思想中这些合理因素,特别是儒家德治思想与社会政治之间特有的关系给予了肯定,认为它们对克服政治生活、社会生活中某些消极因素有一定的帮助。
在如何对待中国传统道德的问题上,罗国杰教授始终坚持“批判继承”的观点,认为既不应全盘否定,也不能一律肯定,历史虚无主义和历史复古主义都是不对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于传统道德,罗国杰教授历来重视两个传统,除了中国古代优秀道德传统外,罗国杰教授也强调重视继承和发扬中国革命道德传统。在编写完《中国传统道德》六卷本之后,罗国杰教授又主编了它的姊妹篇六卷本的《中国革命道德》,在《中国革命道德》丛书的总序中,罗国杰教授对中国革命道德的内涵及其与中国传统道德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他认为“中国革命道德是指中国共产党人、人民军队、一切先进分子和人民群众在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形成的优良道德”[6](107),是马克思主义伦理思想的新发展,是对数千年来中国优良传统道德的继承和发展,它对中国的革命事业起到过极其重要的作用。罗国杰教授对中国革命道德的形成和发展、对革命道德的核心和原则、对革命道德的主要内容、对突出的革命英雄的事迹等,进行了专门的论述。
外国伦理学史是伦理学研究的重要分支,特别是西方伦理思想史,由于西方较早地形成了伦理学的学科建制,借鉴西方伦理学发展的成果,吸取其教训是新中国伦理学发展的重要途径。因此,罗国杰教授格外重视对西方伦理思想史的研究①罗国杰教授一直有撰写一部《西方伦理学小史》的心愿,已经撰写了苏格拉底、亚里士多德等思想家伦理思想的书稿,但因诸事繁杂而未能完成。参见《罗国杰生平自述》,载《罗国杰文集》第六卷,第308 页,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6 年版。,在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教研室恢复以后,罗国杰教授就组织翻译出版了工具书《道德百科全书》和“外国伦理学名著译丛”,译丛中的《正义论》《沉思录》等书不仅在伦理学界而且在政治学、法学等领域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这些外国伦理学名著的翻译和出版对伦理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在给伦理学学习班讲授西方伦理思想史时,罗国杰教授撰写了大约8 万字的讲稿,以这个讲稿为基础,由宋希仁教授执笔重新撰写72 万字的《西方伦理思想史》,成为两人合作的专著。这部著作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是全国伦理学界唯一一部《西方伦理思想史》教材,对高校西方伦理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应该说,罗国杰教授在西方伦理思想方向上所做的学科布局为我国西方伦理思想史的教学与研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三、致力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应用伦理学研究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它在我们党走过百年奋斗历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在领导人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进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罗国杰教授立足于现实需要,引领学问之大道,将思想道德建设作为他学术研究版图中重要的领域,将思想道德建设置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加以研究。
在2001 年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提出了“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指出应当把法治和德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针对理论界的不同声音,罗国杰对“德治”思想进行了系统的阐述,他指出,今天所说的德治是完全新型的社会主义的德治,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组成部分,它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加强道德建设把提高人的道德素质作为实现中华民族振兴的重要环节。
罗国杰教授深刻认识到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作用,认为“思想道德建设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它不但能对物质文明建设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而且能够保证物质文明建设沿着社会主义道路前进”[7](16)。罗国杰教授还非常重视思想道德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变化,同时也关注到“市场”本身所带有的消极的、负面的影响,为此,他提出在思想道德建设方面要正确对待价值取向的多样性,重视理想、信念和“三观”教育,辩证地解决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关系问题,同时把道德的先进性同群众性很好地结合起来。
罗国杰教授认为,思想道德建设包含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首先,思想道德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是指学习和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党中央对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新问题、新矛盾、新情况所作出的新的理论概括。其次,在思想道德建设中,要弘扬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主旋律,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树立民族自信心,使民族自尊、自强、自立。再次,道德建设是思想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要重视各层次各领域的道德建设。最后,思想道德建设的最终目的是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罗国杰教授历来认为人的道德境界是不断提升的,不同的人在不同的阶段其思想道德境界的层次是不同的,因此思想道德建设也不应该搞一刀切,要有针对性、层次性。罗国杰教授关于道德建设的层次性的思想是逐渐发展成熟的。在1981 年的文章中,他将我国当前社会条件下的道德境界分为三个类型,“自私自利的道德境界、先公后私的道德境界和大公无私的道德境界”[1](259)。大公无私并不否认个人利益,它强调的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大公无私的“私”与先公后私的“私”不同,先公后私的“私”是与公相对的“私”,先公后私就是先集体后个人,先集体利益后个人利益;而大公无私的“私”,指的是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大公无私就是一心为公毫无自私自利的思想和行为。后来,他又多次从不同的角度论述了道德境界,并根据人们的道德实际对自私自利作出了进一步的划分,即分为类似于合理利己主义的层次和极端利己主义的层次,形成四境界说。罗国杰教授指出:“之所以将人们的道德觉悟水平分成不同的层次,主要目的是从实际出发,防止超越人们的道德觉悟水平,使我们的道德教育能够收到更好的效果。绝不是让道德觉悟水平处于较低层次的人长期停留于这一层次,而是要大力加强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在实践中努力提高他们的道德素质,使每一个处于较低层次的人能够积极、自觉地向更高的道德目标迈进。”[2](42)对道德境界的分层次研究在道德建设和道德实践上具有重大意义,特别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对道德建设的层次区分使道德建设更贴近社会道德现实。
根据道德建设的层次性,罗国杰教授认为对重点人群和全体公民应采取不同的道德建设方案。在重点人群的道德建设中,罗国杰教授尤其关注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他认为,官德建设是民德建设之本,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道德建设中负有特殊的责任,应当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和楷模作用来影响和带动群众。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道德建设,一靠教育,二靠制度。要通过不断树立党员领导干部的道德形象来推动追求高尚道德的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
对未成年人和当代大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关乎国家的未来,罗国杰教授极为重视。罗国杰教授强调既要向大学生进行系统的理论教育,强调知识的系统性、理论的科学性和完整性,循序渐进,又强调要在理论逻辑中凸显问题意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实际,努力解决学生对人生的各种困惑和问题。罗国杰教授把这一思想贯彻到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教材的编写中,从最初的“人生理论与实践”到“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历时30 余年,罗国杰教授始终是这门课统编教材的主编,他对这门课程的内容、教学针对性等都做了详细、深入的研究和阐述。
在道德建设中,除了重点人群的思想道德建设外,针对不同的领域展开道德建设也很重要。在社会生活中,人们的道德活动多种多样,但基本可以分为三大道德领域——社会公共场所活动的领域、职业生活领域、家庭生活领域。这三大领域并不是截然分开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的。在这三大领域中,罗国杰教授对公共生活领域的公民道德建设用力最多。特别是《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颁布以后,罗国杰教授对公民道德建设指导思想、方针原则、重要目标、公民道德体系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等都有详细的论述。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重要目标,罗国杰教授把这个问题看作“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最大利益的实现,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一个政权的巩固”[7](420)的重要问题,所以,他格外强调要正确处理效率与公平的相互关系,形成注重效率、维护公平的价值观念,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罗国杰教授对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进行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问题,既有理论的思考,同时也提出了具体可操作的建设性方案。
罗国杰教授对应用伦理学以及相关交叉学科的发展也极为重视,对新领域、新思想、新发展也时刻保持着关注,他的探索精神对其他学者也产生了重要的示范作用。姚新中教授就指出,罗国杰教授在1980 年就科学技术与道德的关系所撰写的文章“为国内学术界较早关注这一课题的力作,为奠定和开拓我国科技伦理学、生态伦理学乃至整个应用伦理学确定了基本的理论原则和规范。正是这篇文章引导我进入伦理学的殿堂,并在罗国杰教授的悉心指导下以科技发展与道德进步为题撰写了我的本科毕业论文”[8](12)。在很多罗国杰教授本人的研究并未触及的领域,罗国杰教授通过为相关著作撰写序言和评介来表达他对这些领域的基本看法,引导伦理学的新发展①《罗国杰文集》第五卷收入书评、书序共56 篇,涉及的内容包含伦理学理论、中西伦理学史、应用伦理学、思想道德教育、中国传统文化等方面。有些书评、书序本身就是理论文章,有深刻的内涵和学术价值。。与一般的学者不同,罗国杰教授的学术研究不是单纯的“书斋”里的研究,他始终致力于将自己的学术思想付诸实践,一方面努力推动学科发展,另一方面立足于现实,致力于研究和解决重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努力使自己的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的思想道德建设服务,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服务。罗国杰教授在学术品格上最重要的特点是他知行合一的精神。罗国杰教授始终坚持,“心中想的,口中说的”,应当而且必须同“行中做的”相一致。
结语
罗国杰教授作为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奠基者、开创者和战略擘画者之一,培养、团结了一大批伦理学人,使新中国的伦理学事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繁荣发展,使伦理学学科开始作为一个社会建制得到建立和发展,堪称学科领军人才、一代学术宗师。
罗国杰教授作为新中国伦理学事业的奠基人之一,作为新中国伦理学学科的开创者之一,对伦理学社会建制的形成、伦理学学术研究的引领以及伦理学知识体系的建构都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伦理学的社会建制的形成方面,他创建了新中国第一个伦理学教研室,培养了新中国伦理学教学和研究队伍,亲手创办了伦理学的唯一本科点、第一批硕士点、第一个博士点,创办了伦理学的博士后流动站、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伦理学与道德建设研究中心。在引领伦理学的学术研究方面,他坚持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坚持伦理学的研究要契合社会道德生活的需要,坚持完善伦理学的学科布局,探索伦理学的学术前沿,注重德性养成,坚持知行合一。在对伦理学知识体系的贡献方面,他对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创立、社会主义道德体系的建立,对思想道德建设的推动,对中国伦理思想的研究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都作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堪称一代宗师,堪称“经师”与“人师”相统一的大先生,对中国伦理学自主知识体系的建构起到了开拓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