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伦理透析与三维逻辑

2024-05-11张纪茹熊晨曦

文化产业 2024年5期
关键词:幸福观本质马克思

张纪茹 熊晨曦

幸福作为伦理学中道德的重要范畴一直受到学界的关注。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视界中,作为观念上层建筑的幸福不是抽象的价值理念,其存在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和社会关系之中。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对人的本质进行深入解读,是人们把握幸福的逻辑起点。作为社会关系基石的生产关系构成了幸福的物质基础,精神自由是幸福的价值旨归。伴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政治制度的演进,幸福也必然实现历史形态的转化,从而为人类幸福的实现指明方向。

幸福是一个历久弥新的话题,幸福感缺失是当今社会值得关注的普遍现象。马克思主义哲学唯物论认为,存在是第一性的,思维是第二性的。存在决定思维,物质决定意识。因此,马克思认为具有一定物质条件的幸福才是真正的幸福,幸福必须包含具体性、现实性的事物,否则只会是空洞和抽象的。就如何实现幸福这一问题,马克思为我们指明了幸福的真实主体、重要基础和价值旨归。在此基础上,重新探究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形成轨迹、伦理意蕴和逻辑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形成轨迹

17岁的马克思就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发出了“为全人类的幸福而奋斗”的呐喊,深度思考个人幸福与社会幸福的关系。这恰恰证实了青年马克思是站在群众立场,更是基于对广大劳苦群众的同情和对社会不公平问题的反思开始幸福观的探索之路的。

从《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到《德法年鉴》是萌芽阶段

马克思在博士论文中试图通过批判理性改变世界。马克思赞扬了伊壁鸠鲁质疑权威理论必然性的怀疑精神。伊壁鸠鲁指出原子下落的轨迹不是“直线”的,而是“偏斜”的,从而改变了人们对“原子直线下落”的刻板印象和错误认知。马克思认为,伊壁鸠鲁的这种怀疑精神恰恰证明了人的“自我意识”的提升具有巨大的自由空间。因此,马克思渴望借助伊壁鸠鲁所论证的原子偏斜运动从侧面证明人的自由与能动性。人的幸福和自由的实现必须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

马克思在《莱茵报》时期接触到了深受资产阶级压迫的摩泽尔地区的农民,由此走上了为农民的幸福和权益辩护之路。他关注到社会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并意识到黑格尔的哲学思想不能解决现实的问题,再加上对黑格尔哲学十分狂热的青年黑格尔派学者更是把“绝对精神”置于现实情况之上。因此,马克思逐渐放弃了同政治斗争和德国社会革命的发展不相适应的青年黑格尔派哲学,并辞去工作,重读黑格尔的著作。1843年3月,马克思创办《德法年鉴》,写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以下简称《批判》)。在《批判》中,马克思认为宗教导致了人的“不幸福”和“不自由”,必须“废除作为人民幻想的幸福的宗教,也就是要实现人民的现实的幸福”[1]。马克思认为宗教只是一种虚幻的幸福假象,仅仅对宗教进行批判并不足以实现人的现实的幸福。

自此,马克思从唯心主义转向唯物主义,思考人的本质、幸福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将重点放在批判黑格尔哲学上,马克思的幸福观处于萌芽阶段。

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共产党宣言》是形成阶段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形成过程中的重要著作。在《手稿》中,马克思试图通过揭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劳动异化的现实,指出人类不幸福、不自由的本质,进一步探究人类实现幸福的理论支撑和现实出路。马克思在历史唯物主义视域下分析异化劳动和阶级斗争,提出阶级对立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是工资、利润、地租,阐明了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之间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在资本剥削和异化劳动的前提下,资本为资本家所掌握,劳动者因贫穷而无法生存,不得不更多地出卖自己的劳动力。

马克思于1847年撰写了《哲学的贫困》(以下简称《贫困》)。在《贫困》中,马克思以唯物史观为指导,提出了“无产阶级专政”的观点。马克思指明无产阶级的不幸和贫困的根源是资产阶级的压迫和剥削,“资产阶级借以在其中活动的生产关系的本质是多方面的,财富被创造的同时,贫困也应运而生。因而那些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的同时也需要产生压迫的力量,进而持续减少和湮灭资产阶级中单个成员的财富,使得无产阶级的规模不断壮大”[2]。马克思认为人类幸福实现的实践主体是无产阶级。

之后,马克思和恩格斯为把系统性的观点转化成纲领性的、指导性的文件,以实现对工人运动的科学指导,集中精力创作了《共产党宣言》,要求无产阶级联合起来,独立自主地发动革命运动,消除人的“物化”,实现自由,为人类的幸福而奋斗。这标志着马克思幸福观的彻底形成。

从《资本论》到《哥达纲领批判》是成熟阶段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站在经济学角度提出剩余价值学说,深入分析了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和隐患,进一步阐释了人的“物化”是劳苦大眾不幸的原因。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得到进一步的发展。马克思运用唯物史观阐述了资产阶级从产生到灭亡的整个过程,并揭示了资本主义经济运动规律和剩余价值。他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对“阶级”进行了阐释,指出“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工资为收入来源的雇佣工人、以利润为收入来源的资本家以及地租为收入来源的土地所有者形成了三大阶级”[3]。马克思还论证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资本论》指明了无产阶级的前进方向和幸福道路,使他们看到了实现全人类幸福的希望。

19世纪70年代,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得到进一步完善,日趋成熟。1875年,马克思撰写了《哥达纲领批判》(以下简称《纲领》),指明只有无产阶级才能实现人类解放和幸福。在《纲领》中,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转化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4],阐述了共产主义社会的两个阶段,并对共产主义社会做了初步设想。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丰富。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从产生到完善经历了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和成熟阶段。马克思用自己的一生践行了他在17岁写下的“选择最能为人类幸福而劳动的职业”,他以唯物史观为基点,最终形成了科学的幸福观,为无产阶级的解放和人类幸福的实现指明了方向和道路。马克思对幸福问题的各种思考为后人研究幸福问题提供了借鉴和启示。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伦理透析

在唯物史观的基础上,马克思将人的幸福、社会发展和历史进程结合在一起,从物质满足和精神满足的统一、个人和社会的统一、享受与创造的统一的角度,理解和把握什么是幸福。

幸福是物质满足和精神满足的统一

人是一个复杂的存在,既需要物质生活的满足,又要有精神层面的超越;既立足于当下的实际需要,更着眼于未来的全面发展。随着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与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形成对比的是当下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幸福感缺失。部分人认为消费能力决定自由和幸福的程度,故而过于追求物质实力和消费水平的提高,忽视了精神生活的满足。马克思深刻指出了享乐主义的局限性,认为享乐主义是“把丑恶的物质享受提高到至高无上的地步,毁掉了一切精神内容”[5]。人区别于动物的重要之处就在于人有精神生活。因此,人的幸福一定是物质满足和精神满足的统一。

幸福是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统一

馬克思在批判费尔巴哈的基础上把“人”放到现实社会中进行考察,认为人具有自然和社会的双重特性,提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6]。马克思认为没有任何人可以脱离社会关系而存在。他批判了鲁滨逊的故事,指出他自身带着来自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生存经验,因而能够在野外世界存活下来,这种看似脱离人类社会的行为实际上并不是完全脱离社会关系而存在。因此,人的本质不是生来就有的、抽象的、永恒的和不变的,而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方面证实了人的生存和发展离不开社会的发展,另一方面也说明了个人幸福的实现和社会幸福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个人价值的实现寓于社会的整体发展中,而社会也为个人幸福的实现提供了客观条件。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要求个人幸福要以社会整体幸福为前提,实现个人幸福与他人幸福,乃至社会整体幸福。只有这样,个人所获得的幸福才不是低级狭隘的,而是崇高美好的。

幸福是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认为幸福存在于劳动和斗争中。首先,劳动中蕴含着幸福。只有在劳动创造中,人的生存、享受和发展三个层次的需要才能够依次得到满足。正如马克思所强调的:“在人人都必须劳动的条件下,人人也都将同等地、愈益丰富地得到生活资料、享受资料、发展和表现一切体力和智力所需的资料。”[7]其次,斗争中蕴含着幸福。马克思认为斗争就是幸福。恩格斯在悼念马克思时说:“这一切实际上就是他毕生的使命,斗争就是他的本分,能像他那样热情顽强而卓有成效地斗争的人是不多的。”[8]马克思反对清教徒式的苦行僧生活,他认为并不是只有统治阶级可以享受生活,劳苦大众也应当享受自己的生活和劳动成果,因为享受自己的劳动成果也是幸福的一部分。真正的幸福源于个人的劳动、创造和奉献,存在于事物的整个发展过程中。因此,幸福既是静态的享用,也是动态的创造,是创造幸福和享受幸福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三维逻辑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强调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个人与社会的统一、享受和创造的统一,是以人的本质为出发点,以实现人类“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为目标的幸福观。通过挖掘、分析马克思关于现实的人、物质生产、人的自由等方面的思想,可以解析出其幸福观的三层逻辑,即现实的人是幸福的真正主体,物质生产是幸福的重要基础,人的自由是幸福的价值旨归。

人之维度:现实的人是幸福的真正主体

马克思的幸福观经历了从抽象的人的幸福观到现实的人的幸福观的转变。通过研读马克思以往的著作,可以看出马克思对“人的本质”概念的认识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在《手稿》中,马克思的人的本质理论带有许多费尔巴哈人本论思想的痕迹。他多次提到了人的“类意识”“类特性”“类生活”,并认为人是一种“类存在物”。“类”指的就是人类的、人类有别于动物的。马克思将人的本质归结为人的“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在《神圣家族》中,马克思立足于唯物主义,其研究对象由“抽象的人”转向了“现实的人”。在《提纲》中,马克思指出了费尔巴哈人性本质论的抽象性和直观性的特点。马克思通过扬弃黑格尔的“人的本质”思想,进一步探讨了“人与人的关系”,指出劳动是人的共性,但人的个性或者说人与人之间的差异性是由每个人不同的“社会关系”所决定的,而人与人之间这种社会关系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是由国家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与进步所决定的。可见,马克思研究的是“现实的人”。“现实的人”是马克思幸福观的真正主体,也是马克思得以超越以往哲学家的核心与关键,更是马克思唯物史观的根基。

物之维度:物质生产是幸福的重要基础

我们通常认为,在马克思终生所关注的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中蕴含着他对幸福的理解。从早期认为扬弃异化劳动可以实现幸福,到后期从生产力角度认识历史发展,以及无产阶级的历史地位,并提出消灭分工是实现人自由全面发展的途径,提出人类幸福的实现是对人本质的全面占有。可以说,在马克思看来,幸福包含了对所有生命价值的最高肯定。所以从价值层面看,人类社会发展的本质就在于追求和实现人类的普遍幸福。马克思认为,“一切人类生存的第一个前提,也就是一切历史的第一个前提,这个前提是:人们为了能够‘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但是为了生活,首先就需要吃喝住穿以及其他一些东西,因此第一个历史活动就是生产满足这些需要的资料,即生产物质生活本身”[9]。如果人缺少生存的物质前提,那么仅仅是维持温饱就十分辛苦,更不用谈对幸福的追求了。因此,人必须在生产活动、社会实践活动以及为了满足美好生活的需要而不断变革生产关系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运动中挖掘自己的本质,如此才能获得幸福。幸福的实现不仅不排斥生产力的发展,而且必将以丰裕的物质财富作为底蕴。

心之维度:人的自由是幸福的价值旨归

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终极目标。人的自由与幸福是紧密相连的。马克思的幸福观在他有关自由的论述中都有迹可循。马克思认为人最高程度的自由只有在自由王国中才可以实现,“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挥,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但是,这个自由王国只有建立在必然王国的基础上,才能繁荣起来”[10]。马克思认为的自由王国是指包含物质自由、精神自由、社会自由的最高自由。也就是说,在必然王国中人对物的依赖导致自身的异化、劳动的异化,此时人们是没有自由的。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自由王国中,每个人才能实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真正实现自己的幸福。马克思关于必然王国和自由王国的论述中蕴藏了他对幸福的思考,同时也指明了人类幸福的价值旨归是人类最高自由的实现。

综上所述,马克思的幸福观从产生到完善经历了三个阶段,分别是萌芽阶段、形成阶段和成熟阶段。从《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到《德法年鉴》是萌芽阶段,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到《共产党宣言》是形成阶段,从《资本论》到《哥达纲领批判》是成熟阶段。马克思站在唯物史观的高度,从物质满足与精神满足的统一、个人与社会的统一、创造与享受的统一理解和把握幸福。其中,现实的人是幸福的真正主体,物质生产是幸福的重要基础,精神自由是幸福的价值旨归。马克思继承并批判了西方传统幸福理论,将幸福由抽象拉回现实,并将幸福拽出实践困境,阐明实现幸福的现实出路,为当今幸福理论的研究提供重要的经验和借鉴。

(作者单位:1.新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新疆大学历史学院)

猜你喜欢

幸福观本质马克思
论马克思对“治理的贫困”的批判与超越
马克思像
马克思人的解放思想的萌芽——重读马克思的博士论文
回归本质
浅谈高职院校“奋斗幸福观”教育
童年的本质
对求极限本质的探讨
WUU——让“物”回归其使用本质
马克思的“知本”积累与发现
当代大学生幸福观现状、问题及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