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现实困境与优化路径
——基于共同富裕的视角
2024-05-06■丁艳
■ 丁 艳
(四川文理学院,达州 513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推动共同富裕,关键在农村,短板弱项也在农村。农村地区拥有丰富的生态资源,是名副其实的“生态高地”,但由于资源碎片化、产权模糊化等问题,导致大量生态资源被浪费或闲置,“绿水青山”难以有效转化为“金山银山”。实践证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途径,成为协调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矛盾的有力举措,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那么,如何在理论上进一步论述和阐释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共同富裕的关系,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哪些困境,如何发挥乡村的生态资源优势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从而有效地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这些都成为当前扎实推进共同富裕进程中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1 文献综述
党的十九大以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共同富裕一直都是学术界关注的重点,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从现有文献看,学者们对二者大多是分开研究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1 共同富裕的相关研究
一是关于共同富裕的内涵与特征。如果仅从字面意思上看,“共同富裕”可以直接拆分成“共同”和“富裕”两个词,即大家共同过上丰衣足食的好日子。但是这样简单的理解很容易将共同富裕误解为社会物质财富的平均分配。近年来,很多学者从新时期共同富裕特征的角度对其内涵进行了深入研究。姚功武和李雅兴认为,由于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个人能力差异等,共同富裕不可能是同步的、同等的,因此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个阶段式、渐进式的过程[1]。祖密密和赵玲提出,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为了满足全体人民全面且丰富的需要,包括物质生活需要和精神生活需要,从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2]。李莹洁认为,“共同”是指对所有地区和人群的全面覆盖,“富裕”是指更丰富且分布均匀的物质财富、更完善的政治文明、更公平的社会氛围,中国式现代化的富裕将实现于物质发展、政治发展、社会发展全过程[3]。
二是关于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学者们结合目前面临的困境和挑战,从多角度对共同富裕的实现路径展开研究。马丽、金梁认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是一项系统工程,一要大力发展生产力,夯实物质基础;二要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筑牢制度基础;三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厚培思想基础[4]。谢地和贺城提出,我国的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的共同富裕,需要通过按劳分配与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相结合的方式来实现[5]。张来明、李建伟针对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要将促进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等战略结合起来,稳步推进收入分配公平、基本公共服务均等、机会均等和健康公平[6]。
三是关于乡村共同富裕的研究。李实、史新杰等人提出,以农村低收入人口增收为抓手,从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三个方面共同发力,保障有劳动能力人口的就业机会和无劳动能力人口的收入来源[7]。陈亚君指出,共同富裕与乡村振兴在追求方向和道路上具有一定的耦合协调度,因此,可以通过乡村旅游、普惠金融、公共服务、科技教育等促进共同富裕[8]。胡志平认为,基本公共服务能有效解决农村相对贫困、促进乡村振兴、缩小城乡差距,农民农村想要富裕须从价值理念、制度设计、供给能力三方面优化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9]。
1.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相关研究
一是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涵与特征。高晓龙、郑华等认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是目标,而是通过实现可持续规模、公平分配和资源有效分配等,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的手段[10]。张林波、虞慧怡等认为,生态产品是生态生产和人类生产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价值不仅体现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层面,还具有经济刺激价值、增加就业价值、政绩激励价值[11]。黎元生从资本运动的角度分析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特殊性,认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实现延续时间漫长、实现域值空间弹性大、实现区域分异明显等特性[12]。
二是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路径。综观现有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研究成果,学者们普遍认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主要有三种:一是政府主导路径,即政府通过生态补偿、转移支付、损害赔偿方式等对生态产品的使用者进行征税,对生态产品的提供者进行补偿,实现谁供给谁收益、谁使用谁付费;二是市场主导路径,即通过市场机制将生态资源产品化、货币化,实现其经济价值,包括物质生态产品交易、生态权属交易、资源配额交易、资源产权流转等[13];三是社会主导路径,也称公益路径,即通过非政府组织或可持续发展基金等社会组织向生态产品的供给者直接付费、可持续生计发展和自组织支付等方式购买实现[14]。
三是关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实践。随着研究的深入,学者们开始对国家试点地区、重点流域和边疆地区等特定区域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实践展开研究。刘峥延、李忠等通过调研发现,三江源国家公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以中央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为主,以发展合作社和特许经营高端畜牧业和生态体验为辅[15]。雷硕、孟晓杰等在对长江流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效进行研究后,提出要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加强生态溢价开发,并完善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社会参与和推广及协调机制[16],杨玉文、李严等以东北边疆地区为研究对象,探索了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为抓手的兴边富民路径[17]。
1.3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共同富裕关系的研究
目前,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置于共同富裕视角下的研究较少,大致可以分为两类。其中一类侧重分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共同富裕的内在关系。如孙一平、赵莉认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推动生态共富的必经之路,不仅能引导农民积极实现自我价值,还能为弱势群体提供更多发展机会[18]。另一类重点强调生态产品价值推动共同富裕的基本逻辑。如王宾提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技术及数字经济、国内外实践探索分别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共同富裕提供了理论支撑、技术支撑、现实证明[19]。
综观前述,关于共同富裕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研究成果丰富,为我们后续研究奠定了基础。但目前学术界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村共同富裕的研究较少,更缺乏实践层面的路径研究。基于此,本文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村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出发,探讨乡村生态产品在推动共同富裕中的困境,并提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优化路径,以期为实现农村共同富裕提供参考。
2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机理
2.1 共同富裕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涵解读
2.1.1 共同富裕
综合学者们的观点,新时代共同富裕是一个内涵丰富且极具中国特色的概念,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的特征:
第一,物质富足和精神富有是共同富裕的基本内容。物质富足是共同富裕的前提和基础,主要表现在人们收入、财产、生活资料等方面的充裕。精神富有是衡量幸福指数的重要标准,主要表现为人们在精神文化生活得到满足后的内心富足和幸福。物质财富的积累与富裕是共同富裕实现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不必然带来共同富裕。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变,人们越来越关注精神文化方面的需求,精神富有成为共同富裕的题中之义,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第二,在自然资源承载力范围内满足人的需要是共同富裕的根本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需要通过大力发展生产力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们美好生活的需要。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富裕还是共同富裕都是相对“人的合理需要”而言的,这种需要不是欲望,因为人的欲望是无限的,不论生产力如何发展都无法完全满足人们所有的欲望。此外,生产力的发展要以自然资源承载力为约束边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天人共富”,提升人们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人人共富”和物质与精神都富裕的“身心共富”[20]。
第三,扎实推进农民农村富裕是共同富裕的重点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地区的发展取得了历史性进步和巨大成就,但仍然存在农民收入低、贫富差距大、发展基础薄弱、人口流失严重等问题。唯有补齐短板,解决好乡村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才能真正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2.1.2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
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服务”中国化的创新与发展。狭义上讲,生态产品是指为人类提供良好生活环境,并维系生态安全、保障生态调节功能的自然要素,包括清新的空气、纯净的水源、肥沃的土壤、宜人的气候等[21]。广义来看,生态产品是指在生态系统承载力范围内,人们通过对自然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生态系统共同作用形成的产品或服务[22]。生态产品无论是狭义上的生态系统提供的产品还是广义上的自然力加劳动共同作用形成的产品,其目的都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综合学者们的观点,生态产品是生态系统和人类共同作用的结果。生态系统的自然力为生态产品提供了使用价值,人类的劳动力赋予生态产品交换价值,在自然力和劳动力共同作用下,生态系统服务呈现出商品化特征。
与一般产品不同,生态产品不仅具有经济价值,还具有社会价值、生态价值、环境价值、文化价值、选择价值等(图1)。我国农村地区因拥有众多的优质生态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承担着提供生态产品的主要功能,而成为优质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阵地。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指出,农业是生态产品的重要供给者,乡村是生态涵养的主体区,生态是乡村最大的发展优势,生态产品供给能力进一步增强[23]。有数据显示,如果用经济价值进行衡量,农业农村生态系统提供的价值是直接提供的产品价值的数倍。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就是将农村地区优质生态资源中蕴含的内在价值转化为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过程。这一过程一方面将环境保护与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联系起来,另一方面推动农村地区的“绿水青山”转化为可以增加农民收入的“金山银山”,助力乡村振兴。从自然资源部陆续发布的3批共32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案例可以看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可以提升农村地区农民的收入,还有助于缩小“三大”差距,增强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成为促进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的主要抓手和基本路径。
图1 生态产品分类与价值
2.2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的内在逻辑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共同富裕是“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农民富、农村美、农业强是共同富裕的主攻方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农民、农村、农业有着紧密的联系,不仅能提高农民收入,创造和积累社会财富,还能缩小人群、地区和城乡差距,防止两极分化,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促进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共同富裕”。
2.2.1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促进物质富裕
生态文明建设的深入推进,形成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四大模式:生态产业化模式、产权交易模式、生态补偿模式、生态修复模式(图2)。我国农民收入主要由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四个部分组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农民增收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在初次分配环节,产权明晰的生态物质产品可以通过市场直接交易的方式推动生态产品实现生态溢价。农民可以直接利用生态资源中的优质水源、土壤、木材、中草药等发展生态农业,并立足生态农业发展集种植、加工、销售于一体的生态加工业,实现生态产业化,提高经营性收入。二是对于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准公共产品,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权、排污权、林权、碳排放权等,可以通过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或入股等方式,将零散的资源集零为整存入“生态银行”,并引入金融资本和专业的运营机构来发展相关生态产业,实现生态权属交易,从而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益。三是在再次分配环节,对于生态纯公共产品,政府通过转移支付和政府购买等方式,对修复生态和保护环境的行为进行补偿,从而提高农民转移性收入。四是提供本地岗位促进村民就业,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如围绕生态产业化,在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产品加工业等行业的同时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实施初始阶段需要雇佣大量的造林整地、栽种施肥、除草等临时劳动力,实施阶段更是需要碳汇管护、抚育等长期劳动力。刘梅娟、钱怡霖等的研究表明,在碳汇林的经营中,主要支出是用工支出,约占总支出的90%[24]。胡原、黄婉婷等的研究显示,森林碳汇项目不仅能够直接增加农民的转移收入,还能间接增加农民的工资收入[25]。
图2 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提高农民收入的内在机理
2.2.2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助于提高农民主观幸福感,促进精神富裕
美国经济学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在其著作《经济增长可以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中提出了“伊斯特林悖论”,该理论认为在收入水平较低阶段,经济增长确实可以提高居民幸福感,但是随着财富的积累,更多的财富并没有带来更大的幸福,还有可能拉低居民的幸福感。研究表明,自2015年以来,工资性收入已经超过经营性收入成为农村居民收入的第一大来源[26]。但是与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不同,工资性收入的增加不仅没有提高农民的幸福感,反而降低了农民的幸福感。这是因为我国农民的工资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与之伴随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问题,背井离乡的孤独感和亲情的缺乏感,以及就业环境的不稳定和地域歧视等都会严重影响农民的幸福感[27]。因此,收入的提高并不能一定能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真正促进共同富裕。2020年,习近平在十九届五中全会第二次会议上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幸福感成为检验共同富裕的基本标准之一。绿水青山不仅是人民群众健康的保障,更是幸福的前提。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能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还能增加转移收入,为农村居民创造“家门口”的就业机会,缓解农民因外出务工带来的“缺失感”,显著提高农村居民的幸福感,为推动共同富裕创造有利途径[28](图3)。
图3 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动精神富裕的内在机理
2.2.3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有助于调节城乡差距,体现了公平正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脱贫攻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政策措施的成功实施,缩小了我国地区与城乡之间的差距,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存在,特别是城乡差距成为制约我国社会发展的主要因素。我国农村地区蕴藏着丰富的生态资源,这些资源可以作为与人力、资本、科技等一样的生产要素投入经营和管理,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发展,蕴含了能体现社会公平公正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首先,生态产品地理分布广泛,其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可以使所有人都能享用且受益。习近平总书记也深刻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因此,生态产品不仅是公共产品,更是一种能体现权利公平的特殊产品。其次,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一方面要求以生态保护为前提,保障每个人平等享受优美环境的权利,另一方面将生态保护成果转化为经济效益,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保护环境带来的收益,体现了机会公平。最后,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领域,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为社会各群体、各层面提供了基本的生态保护准则,其效力适用社会全体成员,体现了规则公平。
2.3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的实践证明
自2020年4月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结合各地实践,陆续发布了3批共32个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各地的成功实践有效证明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促进农村共同富裕方面已取得积极进展和一定成效(表1)。
表1 部分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在促进共同富裕方面的成功实践[29-31]
3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的现实困境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推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我国生态产品大部分都在乡村,乡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是共同富裕实现的最大障碍。目前,从共同富裕的角度看,在推进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3.1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农民参与意愿不强,参与度不高
从供给层面看,我国大多数生态产品分布在乡村,农民不仅是生态产品的主要供给者,更是生态产品价值的重要受益人。但是调查发现,农民在综合自身的角色认知和现实感知后,认为他们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中并非完全的受益主体,当然也非行动主体,更多的人认为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国家和政府的事,自己只是配角。在党中央和各级政府的大力宣传和推动下,农民逐渐认识到了生态产品的重要性,并知晓了生态产品不仅是人类健康的保障,还具有丰富的经济价值,是农村经济增长的动力。但由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投入的长期性、成效的滞后性、收益的不确定性等特点,加上教育、医疗、就业、养老依然是农民生活中最沉重的压力来源,这些现实因素都制约了农民参与生态产品供给的积极性,导致他们参与意愿不强。从需求层面看,农民消费生态产品的意愿较低。早在1919年,瑞典经济学家林达尔在“林达尔均衡”中就提出,每个人都有消费公共物品的需要,只是需求差异较大。生态产品是典型的公共物品,理论上每个人都有消费的欲望和需要。但事实上,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地区、不同收入的人,对生态产品的需求偏好不同。一般情况下,经济发达地区的人对生态产品的购买意愿较强,因为发达地区物质相对丰富,当马斯洛需求层次中低层级的生理和安全需求得到基本满足后,人们更加有意愿且有能力为生态产品支付更多溢价。而对于农村地区而言,由于收入水平较低,恩格尔系数较高,衣食住行等生活必需品占消费支出比重较大,因而对生态产品的消费意愿较低。
3.2 农村地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所需要素匹配不足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项长期且艰巨的系统工程,离不开人才、资金、生态资源、基础设施等要素的良性互动。目前,农村地区存在的人、地、产等要素“连接”缺失问题给发展带来了诸多困难。首先,乡村人口流失造成人地分离。随着经济的发展,农村人口特别是青壮年涌入城市,大量的耕地、房屋闲置撂荒,土地资源浪费严重。伴随着人口流失,乡村产业结构调整所需的知识、技术、人才匮乏,导致发展后劲不足。其次,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薄弱。生产性基础设施不足,生产效率低下,加之教育、医疗、养老等方面服务相对匮乏,无法满足乡村居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也加剧了乡村人口老龄化和村镇空心化。最后,乡村投资环境相对较差,制约了社会资本的进入。从硬环境看,乡村水电、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的发展需求。从软环境看,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制度不健全,资本融资很难做到透明化和规范化,加大了社会资本的投资风险,也影响了社会资本的投资意愿。受到农村地区人才匮乏、基础设施落后、社会资本投入不足的影响,生态产品的经营与开发困难重重。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乡村普遍面临产业集群化程度不高、生态产业链偏短,以及能够形成集生产、加工、物流的产业较少等问题,产出的生态产品量少质不优,产品附加值低。此外,由于农民对生态产品的品牌建设和渠道运营意识不强,大家只满足于卖得出去,至于卖不卖得好、卖不卖得起价则缺乏深层次的思考,导致生态产品同质化严重,缺乏竞争优势,无法实现生态产品的生态溢价,最终陷入“富饶的贫困”。
3.3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完善
实践中,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存在度量难、抵押难、交易难和变现难等问题。究其原因,是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制度、保障制度不够健全,市场化机制不够完善。第一,尚未形成规范有效的生态产品调查监测制度和价值评价制度。在现有体制机制的影响下,我国生态产品仍然存在产权不明、底数不清、评价标准不统一、价值核算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的应用。第二,乡村生态产品的经营开发机制不够成熟。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离不开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目前,高效统一的生态产品交易市场体系尚未完全建立。从供给端看,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过程中,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支出,村集体、农民、社会企业等主体角色弱化,导致生态产品总体供给能力不强。从需求端看,由于缺乏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和质量追溯机制,生态产品的认知度和接受度总体还不强,特别是环境类和服务类生态产品的有效需求明显不足。从市场规模看,由于受到生态产品地域性影响,现有的生态产品市场交易规模较小,还没有形成全国性的交易市场,且大多是以履约为目的的撮合交易,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交易,市场配置资源的效率不高,无法完成生态产品供需的精准对接[32]。第三,生态产品保护补偿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自2005年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首次提出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以来,我国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得到了有效发展,并在项目规模、涉及领域、资金投入、政策法规、生态效果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践中,我国生态补偿仍面临相关制度不完善、补偿资金来源不足、补偿方式单一等问题。制度方面,各类生态补偿政策缺乏整体性、系统性,部分政策之间存在一定的不协调,影响了补偿政策的执行效率。资金方面,补偿金额较低,仍以中央政府财政支出为主,地方政府财政资金为辅,社会资本参与不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社会资本投入从未达到生态补偿总资金的1%[33]。补偿方式方面,仍以政府转移支付模式为主,缺乏市场化生态补偿机制,补偿对象、补偿金额、补偿范围等方面存在一定缺陷。此外,由于生态补偿缺乏统一的管理和规划,而同一个地区又可能涉及多个部门管理,容易造成生态项目的交叉管理和重复立项,影响了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
4 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促进共同富裕的优化路径
4.1 加大对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重要性和成功实践的宣传
4.1.1 引导乡村深刻认识“绿水青山”的重要价值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体现了生态价值和经济价值的内在统一性。“绿水青山”是乡村的财富和优势,也是满足农村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基础和条件。一方面,绿水青山具有经济价值,有助于提高农村地区人们的收入水平。在人力资本和人造资本的加持下,生态资源能产生乘数效应,实现更大的经济价值。以生态旅游为例,优质的自然资源加上人力资本和人造资本的投入,不仅可以提高客流量、增加门票收入、带动餐饮服务业发展,还可以在生态旅游的基础上发展多种产业,提高农民收入。另一方面,绿水青山具有文化价值,有利于更好地满足人们精神层面的需求。马克思认为,“自然界中的植物、动物、石头、空气、光等,既是作为艺术的对象,也是人的意识的一部分,是人的精神的无机界”[34]。自然界给人类提供了丰富的精神食粮,人的情感、智慧、意志和审美等精神生活都离不开自然,正是自然的厚德载物成就了人类社会的和谐与包容。此外,绿水青山还具有生态价值和环境价值,都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条件。
4.1.2 加大对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成功实践的宣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能够把这些生态环境优势转化为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旅游等生态经济的优势,那么绿水青山也就变成了金山银山”[35]。2021年11月,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农业农村部关于拓展农业多种功能 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出,乡村已不再是单一从事农业耕种的地方,更是产业高地、生态绿地、文化福地和休闲旅游打卡地。围绕乡村产业振兴,该文件还提出要创新农村“生态+”发展模式,发展农业与文化、休闲、康养、旅游等融合新产业,并提出四个方面具体措施:一是培育乡村文化产品,将乡村民宿、民间艺术、民族服饰、戏剧曲艺、革命文化等元素融入乡村文化项目,形成独具特色的乡村民俗经济。二是开发乡村生态涵养产品,发展一批如星空露营、健康氧吧、森林人家、草坪瑜伽、乡村温泉等生态产品,开发一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旅游线路,建设一批具有科普教育意义的实训基地。三是打造乡村休闲体验产品,依托乡村独有的生态资源,开发观光采摘、休闲垂钓、乡村食堂、特色住宿等体验项目。四是推出更多的乡村旅游精品项目,打造一批美丽宜人、舒适休闲的精品旅游线路,构建“点线面”结合的乡村旅游发展新格局。目前,自然资源部根据地方成功实践推出了三批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典型案例,农村地区可以在学习这些成功经验的同时加强宣传,让农民及相关群体认识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对提高收入有显著效果,还是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关键路径。
4.2 加强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要素配置
4.2.1 明确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农民、基层组织和相关群体参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内生动力
农民既是农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参与者、建设者,又是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建设美丽乡村,实现共同富裕。首先,加强基层党组织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学习培训提升基层党组织实现生态产品价值的意识和能力,影响、督促和动员村民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与自身利益和乡村发展结合起来,引导农民参与到生态建设的各项事业中,这样既可以降低生态产品的生产成本,又可以提高农民的参与感和幸福感,还可以增收,一举多得。其次,增强农村年轻人对乡村的归属感,心有所属才会有所行动。基层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乡村青年人才库,并加强与在外就业青年的联系,倡导“服务家乡”理念,激发在外青年的返乡动力。最后,充分挖掘乡村的多种功能,发挥乡村的多元价值。给予返乡青年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培养一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直播的“新农人”,帮助他们学会运用淘宝、抖音、快手等平台开展助农直播,拓展生态产品的销售渠道。
4.2.2 补齐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短板
教育方面,不仅要改善农村地区基础办学条件,解决乡村优质教育资源紧缺、教育质量不高等问题,还要立足乡村生态产业的需要,重点发展乡村职业教育,培养新一代懂技术、善经营的职业农民。医疗方面,完善农村医疗卫生体系,发展壮大乡村医疗卫生队伍,优化各区域优质医疗资源,重点建设一批具有一定带动作用的中心乡镇卫生院,保障乡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养老托幼方面,有条件的农村地区可以建设区域养老托幼服务中心,做好学龄前儿童的托管照料工作和老年人的康养照料工作,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通过农村人居环境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通过公路建设打开农村电商和物流的大门,通过农村宽带和通信网络构建生态产品云交易平台,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生态化、现代化、智能化。
4.2.3 激发社会资本投资农业农村的活力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离不开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要激发社会资本对农村农业的投资活力,引导将人才、资金、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注入生态资源,形成生态产品。鼓励社会资本与乡村政府、金融机构合作,发挥社会资本市场化和专业化的优势,立足村庄现有基础,结合乡村发展实际,探索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典型模式和创新路径。
4.3 夯实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4.3.1 完善乡村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和价值评价机制
调查监测机制和价值评价机制是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基础条件。首先,要明确产权。清晰界定乡村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明确出租、出让、转让、抵押、入股等权责归属。其次,要摸清家底。开展乡村生态产品信息普查,梳理乡村现有各类生态产品的类型、数量、种类和价值量,建立地方生态产品数据库。完善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生态产品的开发和利用情况。然后,展开乡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在总结国家和其他地方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实践基础上,探索建立包括核算规范、核算指标、具体算法、数据来源、统计口径等内容的乡村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体系。最后,做好核算结果应用。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生态补偿、损害赔偿、项目融资、权属交易等方面的应用,并将核算结果作为农村政府相关部门决策和绩效考核的依据。
4.3.2 探索农村地区市场化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首先,精准对接乡村生态产品的市场供需。组织开展乡村生态产品线上交易和线上招商,定期举办乡村生态产品交易博览会,不断丰富乡村电商类型,促进生态产品供需双方的高效对接。加大乡村生态产品的宣传力度,可以通过直播带货或短视频叙事的方式传播新农村、新农业和新农人的新面貌,用“流量”宣传乡村生态产品,提升公众对乡村生态产品的关注度,扩大市场份额和销售量,带领农民发家致富。其次,提升乡村生态产品溢价。构建具有乡村乡土特色的生态产品认证体系和生态产品质量可追溯机制,实现生态产品的生产可看见、信息可查询、责任可追究,让消费者买得开心、用得放心。在此基础上,打造具有地区特色的生态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提升生态产品溢价。最后,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加大村集体和农民收益。鼓励社会资本以租赁或合作方式、农民以入股分红方式与村集体共同激活和变现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并建立好利益分配机制以确保村集体和农民真正享受到生态产品的经济价值。
4.3.3 健全乡村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制度
首先,拓展补偿资金的来源,加大补偿力度。当前,我国生态补偿资金来源还比较单一,主要来源于中央政府对地方政府纵向补偿的转移支付(主要方式)、地方政府间横向补偿的转移支付(重要组成)、生态产品的市场购买支付(有机补充)。要建立除了政府财政资金外的绿色债券、绿色金融、绿色贷款、生态保险、生态基金、PPP项目合作、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等社会和企业多方参与的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其次,探索多元补偿方式。生态补偿不应局限于资金补偿方式,区域间还可以采用产业转移、对口协作、人才培训、共建园区等方式。积极探索土地优惠政策、排污权交易、水权交易、林业碳汇交易等市场化生态补偿方式。对因保护环境而使发展受到限制的地区和村民,在提供适当的资金补偿后,还可以为农民提供一定的技能培训、就业机会和养老补贴等,建立长效“输血”和“造血”双向驱动机制。最后,重视补偿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生态补偿的过程中,不仅要强调资金的投入,还要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生态补偿的精准度。一方面,要对生态补偿资金的补偿范围、标准和对象作出明确规定,并向村民进行重点宣传,实现生态补偿资金的精准补偿。另一方面,还要依法加强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跟踪,防止生态补偿资金在使用中出现“寻租”或腐败贪污等行为,影响资金的使用效率。
5 结语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不仅是“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的重要抓手,更是推动共同富裕的主要路径,在满足乡村居民美好生活需要方面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虽然在政策、试点、案例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在推进乡村共同富裕过程中,由于农民参与度不高、要素不匹配、相关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影响了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效率,建议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为指引,加强宣传引导,提高农民认知度,并进一步完善乡村基本要素配置和相关机制的建设。需要注意的是,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不仅要发挥农民和基层组织的主观能动作用,积极挑起生态产品供给的重担,并且要发挥政府在制度设计、政策保障、维持秩序方面的主导作用,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和鼓励社会各方参与乡村生态产品的建设与供给,还要发挥市场在刺激经济发展和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通过市场化手段,发挥企业在资金和技术方面的优势,推动乡村生态产品量与质的提升。综上所述,乡村生态产品价值实现需要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破除实现过程中的痛点和难点,才能真正实现“生态共富”。